孟子註疏/卷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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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上•離婁章句下(凡三十二章)[编辑]

疏正義曰:此卷即趙注分上卷為此卷也。此卷凡三十有二章一章言聖人殊世而合其道。二章言重民之道,平政為首。三章言君臣之道,以義為表,以恩為裏,舊君之服,蓋有所興,諷喻宣王,勸以仁也。四章言君子見幾而作。五章言上為下效。六章言大人不為非禮非義。七章言父兄已賢,子弟既頑,教而不改,乃歸自然。八章言好言人惡,殆非君子。九章言疾之已甚,亂也。十章言大人所求合義。十一章言視民如子,則民懷矣。十二章言養生竭力,人情所勉,哀死送終,謂之大事。十三章言學必根源,如性自得。十四章言廣尋道意,詳說其事,要約至義,還反於樸。十五章言五伯服人,三王服心。十六章言進賢受賞,蔽賢蒙戮。十七章言有本不竭,無本則涸。十八章言禽獸俱含天氣,眾人皆然,聖人超絕,識仁義之主於己也。十九章言周公能思三王之道,以輔成王。二十章言《詩》、《書》與《春秋》。二十一章言五世一體,上下通流。二十二章言廉惠勇三者。二十三章言求交取友,必得其人。二十四章言貌好行惡,當修飾之,惟義為常。二十五章言能修性守故,天道可知。二十六章言循理而動,不合時人。二十七章言君子責己,小人不改,蹈仁行禮,不患其患。二十八章言顏子之心,有同禹稷。二十九章言匡章得罪,出妻屏子。三十章言曾子子思,處義非謬者也。三十一章言人以道殊,賢愚體別。三十二章言小人苟得,妻妾猶羞。凡此三十二章合前卷二十八章是《離婁》一篇有六十章矣。

孟子曰:“舜生於諸馮,遷於負夏,卒於鳴條,東夷之人也。(生,始。卒,終。記終始也。諸馮、負夏、鳴條,皆地名也。負海也,在東方夷服之地,故曰東夷之人也。)文王生於岐周,卒於畢郢,西夷之人也。(岐周、畢郢,地名也。岐山下周之舊邑,近畎夷。畎夷在西,故曰西夷之人也。《書》曰:“大子發上祭於畢,下至於盟津。”畢,文王墓,近於酆、鎬之地。)地之相去也千有餘裏,世之相後也千有餘歲,得誌行乎中國,若合符節。先聖後聖,其揆一也。(土地相去千有餘裏,千里以外也。舜至文王,千二百歲。得誌行政於中國,蓋謂王也。如合符節,節,玉節也,《周禮》有六節。揆,度也,言聖人之度量同也。)

疏“孟子曰”至“其揆一也”。○正義曰:此章指言聖人殊世而合其道,地雖不比,由通一軌,故可以為百王法也。“孟子曰:舜生於諸馮,遷於負夏,卒於鳴條,東夷之人也”者,孟子言舜帝其始生於諸馮之地,其後遷居於負夏之地,其卒死於鳴條之野,是東夷之人也。以其地在東方,故曰東夷之人。“文王生於岐周,卒於畢郢,西夷之人也”者,孟子又言文王其始生岐山之下,其終卒於畢郢之地,是西夷之人也。以其地在西,故曰西夷之人。岐山本是周邑,故曰岐周。“地之相去也千有餘裏,世之相後也千有餘歲,得誌行乎中國,若合符節。先聖後聖,其揆一也”者,孟子言自舜帝所居終、始之地,與文王所居終、始之地,有千里以外之遠,自舜所生之世,文王所生之世,相後有千二百歲之久,其皆得誌行政於中國,以致治,如合其符節,有同而無異。一為先聖於前,一為後聖在後,其所揆度,則一而無二也。以其同也,揆,度也。○注“生始”至“東夷之人也”。○正義曰:案《史記》云:“舜,冀州之人也,耕於曆山,漁雷澤,陶河濱,作什器於壽丘,就時於負夏,年二十,以孝聞。三十,堯娶以二女,遂舉用之。五十攝行天子事。五十八,堯崩。六十一,代堯踐帝位。踐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於蒼梧之野,葬於江南九嶷山,是為零陵。”今云舜生於諸馮,則諸馮在冀州之分。鄭玄云:“負夏,衛地。”案《地理誌》云:“衛地,營室東壁之分野,今之東郡是也。”其本顓頊之墟,推之則衛地與冀州之地相近,是負夏之為地名也。一云負夏鳴條者,《書》云:“湯與桀戰於鳴條之野。”孔傳云:“ 地在安邑之西。”鄭玄云:“地在南夷。”云“東夷之人”者,案《史記》云:“ 帝舜為有虞。”皇甫謐云“舜嬪於虞,今河東大陽”是也。○注“ 岐周畢郢”至“酆鎬也”。○正義曰:案《本紀》云:“古公亶父,去邠逾梁山,止於岐下。” 徐廣曰:“岐山在扶風義陽西北,其南有周原。”裴駰案:皇甫謐曰:“邑於周地,故始改曰周。古公有少子季曆生昌,有聖瑞,後立為西伯,移徙都酆。”徐廣曰:“酆在京兆鄠縣東,有靈台;鄗在上林昆明,北有高阝池,去酆有二十五里,皆在長安南數十里。”徐廣云:“文王九十七崩,諡為文王。”《諡法》曰:“慈惠愛民曰文。”“忠蒙接禮曰文。”武王即位九年,上祭於畢。馬融曰:畢,文王墓地名也。《南越誌》云:郢,故楚都,在南郡。則知畢在郢之地,故曰畢郢。○注“舜至文王,千二百歲”,“《周禮》有六節”。○正義曰:案《史記•世表》推之,是自舜至文王有千二百歲矣,其文煩更不錄。《周禮》六節,案《周禮》云:“守邦國者用玉節,守都鄙者用角節。凡邦國之使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金也。以英蕩輔之。”鄭注云:“以金為節,鑄象也。必自以其國所多者,所以相別為信明也。今漢有銅虎符。”杜子春云:“蕩當為帑,謂以函器盛此節。或曰英蕩,或曰函關。門用符節,貨賄用璽節,道路用旌節。注云符節,如今宮中諸官詔符也。璽節者,今之印章也。旌節,今使者所擁節。”是也。將送者,執此節以送行者也。凡此是《周禮》有六節之別爾。

子產聽鄭國之政,以其乘輿濟人於溱洧。(子產,鄭卿。為政,聽訟也。溱洧,水名。見人有冬涉者,仁心不忍,以其乘車度之也。)孟子曰:“惠而不知為政。歲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輿梁成,民未病涉也。(以為子產有惠民之心,而不知為政,當以時修橋梁,民何由病苦涉水乎?周十月,夏九月,可以成涉度之功。周十一月,夏十月,可以成輿梁也。)君子平其,政行辟人可也,焉得人人而濟之。故為政者每人而悅之,日亦不足矣。”(君子為國家平治政事刑法,使無違失其道,辟除人,使卑辟尊可為也。安得人人濟渡於水乎?每人而悅之欲自加恩,以成其意,則日力不足以足之也。)

疏“子產聽鄭國之政”至“亦不足矣”。○正義曰:此章指言重民之道,平政為首,人君由天,天不家撫,是以子產渡人,孟子不取也。“子產聽鄭國之政,以其乘輿濟人於溱洧”者,子產,鄭大夫公孫僑也。溱洧,鄭國水名也。言子產為政聽訟於鄭國,於冬寒之月,見人涉溱洧之水,乃不忍,遂以所乘之車輿濟渡人於溱洧。“孟子曰:惠而不知為政”至“日亦不足矣”,孟子言子產雖有恩惠及人,而以陸地乘輿而濟人於溱洧,然而不知行其不忍人之政而濟人矣。所謂歲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輿梁成,是其政也。言歲中以十一月雨畢乾晴之時,乃以政命成其徒杠。徒杠者,《說文》云:“石矼,石橋也,俗作杠,從木,所以整其徒步之石。”十月成津梁,則梁為在津之橋梁也。今云輿梁者,蓋橋上橫架之板,若車輿者,故謂之輿梁。如此,民皆得濟,所以未有憂病其涉者也。君子之為,但平其政事,使無違失,行法於人,而使尊之。其若此則可也,又安得人人而濟渡之乎?如人人濟之,則人望我者無窮,而我應者有不足焉。故為國之政者,如每以人人而使之悅,雖日力之窮,亦不足以濟之矣。但平其政事,使徒杠成於十一月,輿梁成於十月,則病涉之民無不濟矣。子產不知為政之道在此,而徒知以乘輿濟人為之惠,故宜孟子言之於當時,以激勸而譏諷之也。○注“子產,鄭卿。為政,聽訟。溱洧,水名”。○正義曰:案《左傳》云:“子產,穆公之孫,公子發之子也。”又魯襄三十年執鄭國之政,故云鄭卿,為政聽訟也。云“溱洧,水名”者,蓋鄭國之水名。案《地理誌》云:“溱洧,水在河南。”又《說文》云:“水在鄭國南,入於洧。”則知溱洧,水名,在鄭國也。○又於注周十一月,即夏十月。十月即夏九月,已說上篇,叔向云十月而津梁成,是其旨也。

孟子告齊宣王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芥,草芥也。臣緣君恩,以為差等,其心所執若是也。)王曰:“禮,為舊君有服,何如斯可為服矣?”(宣王問禮舊臣為舊君服喪服,問君恩何如則可以為服。)曰:“諫行言聽,膏澤下於民;有故而去,則使人導之出疆,又先於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裏:此之謂三有禮焉。如此,則為之服矣。(為臣之時,謀行言從,惠澤加民。若有他故,不得不行,譬如華元奔晉、隨會奔秦是也,古之賢君遭此,則使人導之出境,又先至其所到之國言其賢良。三年不反,乃收其田裏。田,業也;裏,居也。此三者有禮,則為之服矣。)今也為臣,諫則不行,言則不聽,膏澤不下於民;有故而去,則君搏執之,又極之於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裏:此之謂寇讎。寇讎何服之有?”(摶執其族親也。極者,惡而困之也。遇臣若寇讎,何服之有乎?)

疏“孟子告齊”至“之有”。○正義曰:此章指言君臣之道,以義為表,以恩為裏,表裏相應,猶若影響。舊君之服,蓋有所興,諷諭宣王,勸以仁也。“孟子告齊宣王曰”至“如寇讎”者,孟子告諭齊宣王,謂君之視其臣如己之手足,則臣亦視君如己之腹心。君之視其臣如畜之犬馬,則臣亦視其君但以國人遇之也。君之視其臣如土芥之賤而棄之,則臣視其君亦如寇讎惡而絕之也。凡此君臣施報相待以為用矣。蓋無為於其內者,腹心也;有為於其外者,手足也:君臣相須,猶一體也。此言相待施報均於厚也。若以君視臣如犬馬之畜,而臣視君如國人而弗親,此言不相待施報,均於薄也。以君視臣如土芥之賤,而臣視君如寇讎而惡之,此言不相待施報,均於賤也。然則君臣施報,亦隨之而已。“王曰:禮,為舊君有服,何如斯可為服矣”,宣王問孟子:於禮為舊君有喪服,何如斯可為之服言。舊君,所去之國君也。“曰諫行言聽”至“則為之服矣”,孟子答之,謂臣之於君,君有過謬而諫之則行,事有可為而言之則聽,而膏潤之恩澤施之又下浹於民,此得行其道也。然不幸遭其事故而去之,則國君使人導之,以達其情,至出國之疆界,又先去其所往之邦以稱譽之。去三年之久而不反歸,然後國君乃收其田業裏居。此三者是謂三有禮焉。如此三有禮,則可為之喪服矣。“今也為臣,諫則不行,言則不聽”至“何服之有”,孟子又言今之為臣於國君,君有過謬,及其諫也則拒之而弗得行,言則違之而弗聽,而膏澤又不得以下浹,此不得行其道也。及其所遭事故而去之,君乃不使人導之,且搏執其親族而戮之,又困極而惡之於其所往之邦,即自離去之日,遂便收其田業裏居,此是謂遇其臣如寇讎之惡。既以寇讎遇其臣,則臣尚何有喪服為哉?○注“舊臣為舊君服喪服”。○正義曰:如《儀禮》言“以道去君,而未絕者,服齊衰三月”,《禮記》云“臣之去國,君不掃其宗廟,則為之服”,是為舊臣服喪服之謂也。○注“ 如華元奔晉,隨會奔秦”。○正義曰:案《左傳》成十五年:“華元為右師。華元曰:‘我為右師,君臣之訓,師所司也。今公室卑而不能正,吾罪大矣。不能治官,敢賴寵乎?’乃出,奔晉。魚石為左師,自止華元於河上,後及奔晉,得五月日,乃反。” 《書》曰“宋華元出奔晉”、“宋華元自晉歸於宋”是也。云“隨會奔秦”者,案文公七年先蔑奔秦,隨會從之,至十三年,晉人患秦之用士會也,晉侯乃使魏壽餘偽以魏叛者以誘士會,士會既濟,魏人噪而還。杜注云“喜得士會也”是矣。

孟子曰:“無罪而殺士,則大夫可以去。無罪而戮民,則士可以徙。”(惡傷其類,視其下等,懼次及也。語曰:“鳶鵲蒙害,仁鳥曾逝。”此之謂也。)

疏“孟子”至“可以徙”。○正義曰:此章指言君子見幾而作,故趙殺鳴犢,孔子臨河而不濟也,是上為下則也。孟子謂國君無罪而殺戮其士,則為之大夫者可以奔去。無他,蓋大夫雖於士為尊,不可命以為士,然亦未離乎士之類也,是其惡傷其類耳。國君無罪而誅戮其民,則為之士者可以徙而避之。無他,蓋士於民雖以為尊,不可命以為民,然亦未離乎民之類也,是亦惡傷其類耳。於士言殺,於民言戮者,總而言之皆然也,別而言之,則戮又輕於殺矣。案《周禮》“司稽掌巡市”,云凡有罪者撻戮而罰之。是知戮不過撻而辱之耳,而殺乃至於亡命故也。《史記》:趙殺鳴犢,孔子臨河而不濟,乃歎曰:“刳胎殺天,則麒麟不至郊;竭澤涸魚,則蛟龍不會;覆巢毀卵,則鳳凰不翔。”君子諱傷其類也。今注云“語曰鳶鵲蒙害,仁鳥增逝”,是亦《史記》之文,趙注引之。

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者,一國所瞻仰以為法,政必從之,是上為下則也。)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君以仁義率眾,孰不順焉,上為下效也。孟子謂國君在上,能以仁義先率於一國,則一國之人莫不從而化之,亦以仁義為也。○注云上為下效者。○正義曰:如所謂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也。又荀卿所謂表正則影正,盤圓則水圓,盂方則水方,是其旨也。

孟子曰:“非禮之禮,非義之義,大人弗為。”(若禮而非禮,陳質娶婦而長拜之也。若義而非義,藉交報讎是也。此皆大人之所不為也。)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禮義,人之所以折中,履其正者,乃可為中,是以大人疑禮。孟子謂有所為禮,有所為非禮,有所為義,有所為非義。如非禮非義,惟大夫能弗為之也。○注“陳質娶婦,藉交報讎”者。○正義曰:此蓋史傳之文而云然。

孟子曰:“中也養不中,才也養不才,故人樂有賢父兄也。(中者,履中和之氣所生,謂之賢。才者,是謂人之有俊才者。有此賢者,當以養育教誨不能,進之以善,故樂父兄之賢以養己也。)如中也棄不中,才也棄不才,則賢不肖之相去,其間不能以寸。”(如使賢者棄愚,不養其所以當養,則賢亦近愚矣。如此,賢不肖相覺,何能分寸,明不可不相訓導也。)

疏“孟子”至“不能以寸”。○正義曰:此章指言父兄之賢,子弟既頑,教而不改,乃歸自然也。孟子言君子以性德而教養滅其性德者,以性之能而教養滅其性之才能者,故人所以樂得其賢父兄而教養也。如君子有賢父兄之道,而不推己之性德以教養人之不中,不推己之才性而教養人之不才,是棄去其不中、不才之人也。如此,則賢不肖,惡能相去以寸哉?是不足以相賢矣。蓋中者,性之德也。才,性之能也。賢父兄者,所以對弟子而言之也,如孟子所謂曾子居武城而謂之為師也、父兄也,是其意也。○注“ 中者履中和之氣”至“養己也”。○正義曰:“中和之氣”者,蓋人受天地之中而生,稟陰陽之秀氣,莫非所謂中和也。《中庸》云:“喜怒哀樂,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賢以德言。云俊才者,俊智過千人曰俊,則知才能有過於千人之才能,是為俊才也。一云:俊,敏也,疾也。

孟子曰:“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人不為苟得,乃能有讓千乘之誌也。)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貴賤廉恥,乃有不為,不為非義,義乃可由也。孟子言人之有不為非義之事,然後可以有為其義矣。又所謂人皆有所不為,達之於其所為義也,亦是意也。以此推之,則仁也,禮也,智也,皆待是而裁成之矣。

孟子曰:“言人之不善,當如後患何!”(人之有惡,惡人言之。言之,當如後有患難及己乎。)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好言人惡,殆非君子,故曰:“不忮不求,何用不藏。”孟子謂人有好談人之不善者,必有患難及之矣。故曰:言人之不善,當如後患何如?《莊子》云:“菑人者人必反菑之。”《論語》云:“不忮不求,何用不臧?”亦與此同意。

孟子曰:“仲尼不為已甚者。”(仲尼彈邪以正,正斯可矣,故不欲為已甚泰過也。孟子所以譏逾牆距門者也。)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論》曰:“疾之已甚,亂也。”故孟子所以譏逾牆距門者也。孟子言孔子凡所為,不為已甚泰過者也,如《論語》云“疾之已甚,亂也”,同意。○注云“孟子所以譏逾牆距門者”,蓋謂如段幹木逾垣而避文侯,泄柳閉門而拒繆公,是為已甚者。

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果,能也。大人仗義,義有不得必信其言,子為父隱也;有不能得果行其所欲行者,若親在不得以其身許友也;義或重於信:故曰惟義所在也。)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大人之行,行其重者,不信不果,所求合義也。孟子言大人者,其於言不以必信,所行不以必果,惟義之所在,可以信則信,可以行則行耳。如言必信、行必果,則所謂硜硜然小人哉矣,豈大人肯如是邪?蓋孔子與蒲人盟,不適衛而終適衛,是言不必信也。佛召,子欲往而終不往,是行不必果也。○注“子為父隱”,“以其身許友也”。○正義曰:此案《論語》、《禮記》云也。

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大人謂君。國君視民,當如赤子,不失其民心之謂也。一說曰:赤子,嬰兒也,少小之子,專一未變化,人能不失其赤子時心,則為貞正大人也。)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人之所愛,莫過赤子,視民則然,民懷之張。大人之行,不過是也。孟子言世之所謂為之大人者,是其能不失去其嬰兒之時心也,故謂之大人,如《老子》所謂“常德不離,複歸於嬰兒”之意同。

孟子曰:“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孝子事親致養,未足以為大事,送終如禮,則為能奉大事也。)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養生竭力,人情所勉。哀死送終,行之高者,事不違禮,可謂難矣,故謂之大事。孟子言人奉養父母於其生日,雖昏定晨省,冬溫夏清,然以此之孝,亦不足以當其大事也。惟父母終,能躃踴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斯可以當之也。

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造,致也。言君子學問之法,欲深致極竟之以知道意,欲使己得其原本,如性自有之然也。故曰欲其自得之而已。)自得之,則居之安;居之安,則資之深;資之深,則取之左右逢其原: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居之安,若己所自有也。資,取也。取之深,則得其根也。左右取之,在所逢遇皆知其願本也。故使君子欲其自得之也。)

疏“孟子”至“得之也”。○正義曰:此章指言學必根源,如性自得,物來能名,事來不惑,君子好之,朝益暮習,道所以臻也。“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至“君子欲其自得之也”者,此孟子教人學道之法也,言君子所以深造至其道奧之妙者,是欲其如己之所自有之也。己之所自有,則居之安。居之安者,是使權利不能移,群眾不能傾,天下不能蕩是也。居之安則資質以深,則自本自根,取之不殫,酌之不竭是也。資之既深,則取之左右逢其原。左右逢其願者,則理與萬物得,性與萬物明,取之左則左,取之右則右,無非自本自根也,故云取之左右逢其原。如此,故君子所以學道,欲其自得之也。如莊生所謂黃帝遺其玄珠,使智索之不得,使離朱索之不得,使契詬索之不得,乃使象罔得之。蓋玄珠譬則道也;智有待於思,言思之亦不能得其道也;離朱有待於明,言以明求之亦不能得道也;契詬有待於言,以言求之亦不能得其道也;象罔則無所待矣,唯無所待,故能得其道,是其所謂自得也。

孟子曰:“博學而詳說之,將以反說約也。”(博,廣。詳,悉也。廣學悉其微言而說之者,將以約說其要,意不盡知,則不能要言之也。是謂廣尋道意,還反於樸,說之美者也。)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廣尋道意,詳說其事,要約至義,還反於樸,說之美者也。孟子言人之學道,當先廣博而學之,又當詳悉其微言而辯說之,其相將又當以還反說其至要者也。以得其至要之義而說之者,如非廣博尋學,詳悉辯說之,則是非可否,未能決斷,故未有能反其要也。是必將先有以博學詳說,然後斯可以反說其約而已。

孟子曰:“以善服人者,未有能服人者也。以善養人,然後能服天下。天下不心服而王者,未之有也。”(以善服人之道治世,謂以威力服人者也,故人不心服。以善養人,養之以仁恩,然後心服矣,若文王治於岐邑是也。天下不心服,何由而王也。)

疏“孟子曰”至“未之有也”。○正義曰:此章指言五霸服人,三王服心,其服一也,功則不同也。上論堯舜,其是違乎!“孟子曰:以善服人者,未有能服人者也”至“未之有也”者,孟子言人君之治天下,如以善政而屈服人者,未有能屈服其人也。以善教而養人者,然後故能屈服其天下。然以善教養天下,天下不以心服而歸往為之王,未之有也。以其能如此,則必為之王者,使天下心服而歸往之矣。蓋所謂善政民畏之、善教民愛之之意也。又云善教得民心是矣,若文王作辟雍,是能以善養人者也,故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此之謂也。

孟子曰:“言無實不祥。不祥之實,蔽賢者當之。”(凡言皆有實,孝子之實,養親是也。善之實,仁義是也。祥,善。當,直也。不善之實何等也,蔽賢之人直於不善之實也。)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故謂之不祥也。“孟子曰”至“蔽賢者當之”者,孟子謂人之言,無其實本者,乃虛妄之言也。以虛妄之言言之,則或掩人之善,或飾人之惡,為人所惡者也,故其為不祥莫大焉,不祥則禍是矣。不祥之實者,乃蔽賢直之也。所謂蔽賢,則掩人之善是矣。如臧文仲知柳下惠而不舉,虞丘知叔敖之賢而不進,凡此之類,是謂蔽賢者也。

徐子曰:“仲尼亟稱於水,曰:‘水哉水哉!’何取於水也?”(徐子,徐辟也。問仲尼何取於水而稱之也。)孟子曰:“原泉混混,不舍晝夜,盈科而後進,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是之取爾。(言水不舍晝夜而進。盈,滿。科,坎。放,至也。至於四海者,有原本也。以況於事,有本者,皆如是是之取也。)苟為無本,七八月之間雨集,溝澮皆盈,其涸也。可立而待也。(苟,誠也。誠令無本,若周七八月,夏五六月,天之大雨,潦水卒集,大溝小澮皆滿,然其涸也可立待之者,以其無本故也。)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人無本,行暴得善聲,令聞過其情,若潦水不能久也,故君子恥之。○)

疏“徐子”至“君子恥之”。○正義曰:此章指言有本不竭,無本則涸,虛聲過實,君子恥諸,是以仲尼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徐子曰:仲尼亟稱於水,曰:水哉水哉!何取於水也”者,徐子即徐辟者也,徐辟問孟子,以謂孔子數數稱道於水,乃複自而歎之,曰“水哉水哉”云,水之為水哉水哉,何仲尼獨數數稱於水也?“孟子曰:源泉混混,不舍晝夜”至“是之取爾”,孟子答之曰:孔子所以數數稱於水者,以其有本源之泉水,混混滾勢而流,不舍晝夜,是流之不竭,至,有坎科則必待盈滿而後流進,以至乎四海之中。以其道大有本亦如是。是孔子所以亟稱而必取之爾。“苟為無本”至“君子恥之”者,孟子又言苟為無本之水,是若周之七八月,夏之五六月間,天之大雨驟降,其雨之水卒然聚集於大溝小澮,皆盈盈然而滿溢,則其乾涸但可立而守之也。以無本源,故如是之速乾耳。孟子複於此,言如聲譽名聞,有或過於情實,而君子所以羞恥之,亦無本之水矣。然則孟子答徐辟以此者,非特言“原泉混混,不舍晝夜,盈科而後進,放乎四海”而已矣,蓋有為而言之也,以其原泉混混,則譬君子之德性;不舍晝夜,則譬君子之學問;盈科而後進,則譬君子之成章;放乎四海,則譬君子於是造乎道也。○注云“徐子徐辟”。○正義曰:經於《滕文公》篇云:“墨者夷之,因徐辟而見孟子。”又曰:“徐子以告夷子。”是知徐子即徐辟也。○注“大溝小澮”。○正義曰:案《周禮•遂人》:“掌邦之野,凡治野,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塗。千夫有澮,澮上有道。”鄭注云:“十夫,二鄰之田。百夫,一酂之田。千夫,二鄙之田。遂、溝、畎、澮,皆所以通水於川也。遂廣深各二尺;溝倍之,是廣深各四尺也;洫又倍之,是洫廣深各八尺也;澮廣二尋,深二尋。”然則注云大溝、小澮,又非以常製言之爾。《論語》云:“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是仲尼常稱於水者也。

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幾希,無幾也。知義與不知義之間耳。眾民去義,君子存義也。)舜明於庶物,察於人倫。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倫,序。察,識也。舜明庶物之情,識人事之序。仁義生於內,由其中而行,非強力行仁義也。故道性善,言必稱於堯舜。但君子存之,庶民去之而不由爾。)

疏“孟子曰”至“行仁義也”。○正義曰:此章指言禽獸,俱含天氣,就利避害,其間不希。眾人皆然,君子則否。聖人超絕,識仁義之生於己也。“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至“非行仁義也”者,孟子言世之人所以有別異於禽獸畜者無幾也,以其皆含天地之氣而生耳,皆能辟去其害而就其利矣。但小人去其異於禽獸之心,所以為小人也;君子知存其異於禽獸之心,所以為君子也。所謂異於禽獸之心者,即仁義是也。禽獸俱不知仁義,所以為禽獸。今夫舜之為帝,在深山之中,與木石居,與鹿豕遊,雖與禽獸雜居其閒,然能聞一善言,見一善行,莫不從之,若決江河也,而無滯之耳。如此,是舜能明於庶物之無知,而存乎異於禽獸之心,詳察人倫之類,而由仁義之道而行之矣。然舜既由其仁義而行之,非所謂行仁義而得之人也,是由仁義而行以得之天性也。孟子以此言之其有以異於禽獸者,皆舜之徒也。曰舜亦人也,我亦人也,有為者亦若是,但當存其異於禽獸之心耳,如楊雄“由於禮義,入自仁門,由於情欲,入自禽門”,斯其旨歟。

孟子曰:“禹惡旨酒而好善言。(旨酒,美酒也。儀狄作酒,禹飲而甘之。遂疏儀狄,而絕旨酒。《書》曰:“禹拜昌言。”)湯執中,立賢無方。(執中正之道,惟賢速立之,不問其從何方來。舉伊尹以為相也。)文王視民如傷,望道而未之見。(視民如傷者,雍容不動擾也。望道而未至,殷錄未盡,尚有賢臣,道未得至,故望而不致誅於紂也。)武王不泄邇,不忘遠。(泄,狎。邇,近也。不泄狎近賢,不遺忘遠善。近,謂朝臣。遠,謂諸侯也。)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繼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三王,三代之王也。四事,禹、湯、文、武所行之事也。不合,己行有不合也。仰而思之,參諸天也。坐以待旦,言欲急施之也。)

疏“孟子曰”至“坐以待旦”。○正義曰:此章指言周公能思三王之道,以輔成王,太平之隆,禮樂之備,蓋由此也。“孟子曰:禹惡旨酒而好善言”,孟子言禹王惡疾其美酒,而樂好人之善言,以其酒甘而易溺,常情之所嗜者也,故禹王所以惡之。蓋儀狄造酒,禹王飲而甘之,遂疏儀狄是也。善言談而難人,常情之所厭者也,故禹王所以好之耳。蓋聞皋陶昌言,禹受而拜之是也。“湯執中,立賢無方”,孟子言湯王執大中至正之道,使其賢者、智者得以俯而就,而不為狂者,愚者、不肖者得以跂而及,而不為狷者矣。未嚐立驕伉崖異絕俗之道,而使人不可得而至也。所謂中道而立,能者從之,是其旨歟。《尚書》云“湯懋昭大德,建中於民”,是其事矣。立其賢,則不以一方任之,但隨其才而用之,以其人之材,固有長短小大,不可概以取之矣。《書》云“佑賢輔德,顯忠遂良”,是其事矣。總以湯言之,則所謂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用人,故無遺賢,是其旨歟。“文王視民如傷,望道而未之見”,孟子言文王常有恤民之心,故視下民常若有所傷,而不敢以橫役而擾動之也。《尚書》曰“文王不敢侮鰥寡”,又曰“懷保小民”,是其事矣。蓋以望商之有賢,道未得至,故不敢誅於紂也,故曰未之見也。“武王不泄邇,不忘遠”者,孟子言武王於在邇之臣,則常欽之而不泄狎;在遠之臣,則常愛之而不遺忘:是所謂不泄邇,不忘遠也。非特臣也,雖遠邇之民,亦如是。《尚書》云“武王不寶遠物,則遠人格,所寶惟賢,則遠人安”,又曰“華夏蠻貊,罔不率俾”,是其事矣。“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至“坐以待旦”者,孟子言周公輔相成王,常思念兼此三王而施行此四事,以為功業矣。三王即禹、湯、文武之三代王也。然以孟子則曰三王者,蓋文、武明父子也。言其父,則子不待言而在其中,故但云三王四事者,即惡旨酒好善言、湯執中立賢無方、與視民如傷望道而未之見、不泄邇不忘遠,是四事也。然以孟子於事則云四,蓋父子所為有不同,所以別言之也。言周公施為,其有不合於此三王四事,則常仰望而思索之,必夜以繼日,而未嚐敢忘去之也;及幸而思索,得合於此三王之四事,則雞鳴而起,坐以守待其旦明而施行之耳。是其急於有行,如恐失之謂也。○注“三王三代之王也”。○正義曰:禹,夏之代始王也;湯,殷之代始王也;文、武,周之代始王也:是為三代之王也。

孟子曰:“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王者謂聖王也。太平道衰,王跡止熄,頌聲不作,故《詩》亡。《春秋》撥亂,作於衰世也。)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孔子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此三大國史記之異名。“乘”者,興於田賦乘馬之事,因以為名;“檮杌”者,嚚凶之類,興於記惡之戒,因以為名;“春秋”,以二始舉四時,記萬事之名。其事,則五霸所理也,桓、文,五霸之盛者,故舉之。其文,史記之文也。孔子自謂竊取之,以為素王也。孔子人臣,不受君命,私作之,故言竊,亦聖人之謙辭爾。)

疏“孟子曰”至“竊取之矣”。○正義曰:此章指言《詩》可以言,詠頌太平,時無所詠,《春秋》乃興,假史記之文,孔子正之,以匡邪也。“孟子曰:王者之跡熄”至“丘竊取之矣”者,孟子言自周之王者風化之跡熄滅而《詩》亡,歌詠於是乎衰亡,歌詠既以衰亡,然後《春秋》褒貶之書於是乎作。《春秋》其名有三,自晉國所記言之,則謂之《乘》,以其所載以田賦乘馬之事,故以因名為《乘》也;自楚國所記而言之,則謂之《檮杌》,以其所載以記嚚凶之惡,故以因名為《檮杌》也;魯以編年,舉四時,記為事之名,故以因名為《春秋》也。凡此雖曰異其名,然究其實則一也。蓋王者跡熄,則所存者但霸者之跡而已。言其霸,則齊桓、晉文為五霸之盛者。故其所載之文,則魯史之文。而孔子自言之曰:其《春秋》之義,則丘私竊取之矣。蓋《春秋》以義斷之,則賞罰之意於是乎在,是天子之事也,故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竊取之者,不敢顯述也,故以賞罰之意寓之褒貶,而褒貶之意則寓於一言耳。○注云“乘為乘馬之事,檮杌為嚚凶之類”。○正義曰:乘馬之事已詳,故不再述。云“檮杌嚚凶”者,案文公十八年《左傳》所謂渾敦、窮奇、檮杌、饕餮四凶,其言“檮杌”,乃曰顓頊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訓,告之則頑,舍之則嚚,天下之民,謂之“檮杌”。杜預云:“檮杌,嚚凶無疇匹之貌也。”

孟子曰:“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小人之澤,五世而斬。予未得為孔子徒也,予私淑諸人也。”(澤者,滋潤之澤。大德大凶,流及後世,自高祖至玄孫,善惡之氣乃斷,故曰五世而斬。予,我也。我未得為孔子門徒也。淑,善也。我私善之於賢人耳,蓋恨其不得學於大聖人也。)

疏“孟子”至“諸人也”。○正義曰:此章指言五世一體,上下通流,君子小人,斬各有時,企以高山,跌以陷汙,是以君子恨不及乎仲尼也。孟子恨以不及仲尼也。“孟子曰:居子之澤”至“予私淑諸人也”者,孟子言君子小人雖有賢、不肖之異,然自禮服而推之,則餘澤之所及,但皆五世而斷耳,以其親屬替之者焉。惟孔子有道德之澤,流於無窮,雖萬世亦莫不尊親者矣。孟子所言我未得為孔子徒黨者矣,我但私有所善於己,未有善諸人人也。蓋孟子學孔子者也,然必於此乃言予未得為孔子徒者,蓋亦公孫丑問“夫子既聖矣乎”、則曰“夫聖孔子不居”之意也。孟子之誌,又可知矣。斬,斷也。淑,善也。○注云“自高祖至於玄孫”。○正義曰:自高祖至玄孫者,凡有九等,高祖、曾祖、祖父、父、己身、子、孫、曾孫、玄孫是也。今注乃以此證五世而斬者,據己身而推之,則上自高祖,至玄孫,是為無服者也。

卷八下•離婁章句下[编辑]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無取,取傷廉。可以與,可以無與,與傷惠。可以死,可以無死,死傷勇。”(三者,皆謂事可出入,不至違義,但傷此名,亦不陷於惡也。)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廉、惠、勇,人之高行也,喪此三名,則士病諸,故設斯科以進能者也。“孟子曰”至“死傷勇”者,蓋言凡於所取之道,可以取之則取之,故無傷害於為廉;可以無取而乃取之,是為傷害於廉也。又言凡所與之道,可以與之則與之,而不為傷其惠;可以無與而乃與之,是為傷害於惠也。又言凡於所死之道,可以死之則死,不為傷害其勇;可以無死而乃死之,是為傷害其勇也。如孟子受薛七十鎰,是可以取則取之也;求也為聚斂而附益之,是可以無取而乃取之者也。孔子與願思之粟,是可以與則與之者也;冉子與子華之粟五秉,是可以無與而乃與之者也。比幹諫而死,是可以死則死也;荀息不能格君心之非,而終遽以死許,是可以無死而乃死之也。

逢蒙學射於羿,盡羿之道,思天下惟羿為愈己,於是殺羿。(羿,有窮後羿。逢蒙,羿之家眾也。《春秋傳》曰:“羿將歸自田,家眾殺之。”)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罪羿不擇人也,故以下事喻之)公明儀曰:“宜若無罪焉。”曰:“薄乎云爾,惡得無罪?鄭人使子濯孺子侵衛,衛使庾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執弓,吾死矣夫!’(孺子,鄭大夫。庾公,衛大夫。疾作瘧疾。)問其仆曰:‘追我者誰也?’其仆曰:‘庾公之斯也。’曰:‘吾生矣。’(仆,禦也。孺子曰:吾必生矣。)其仆曰:‘庾公之斯,衛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謂也?’曰:‘庾公之斯學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於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端人,用心不邪辟。知我是其道本所出,必不害我也。)庾公之斯至,曰:‘夫子何為不執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執弓。’曰:‘小人學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於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雖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廢。’抽矢叩輪,去其金,發乘矢而後反。”(庾公之斯至,竟如孺子之所言。而曰:我不敢廢君事,故叩輪去鏃,使不害人,乃以射孺子,禮射四發而去。乘,四也。《詩》云:“四矢反兮。”孟子言是以明羿之罪,假使如子濯孺子之得尹公之他而教之,何由有逢蒙之禍乎。)

疏“逢蒙學射”至“乘矢而後反”。○正義曰:此章指言求交取友,必得其人,得善以全,養凶獲患,是故子濯濟難,夷羿以殘,可以鑒也。“逢蒙學射於羿,盡羿之道,思天下惟後羿所射有強於己,於是反妒之,而殺其後羿。“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孟子複言逢蒙所以殺其後羿,是後羿亦有可罪之道者焉。“公明儀曰:宜若無罪焉”,孟子引公明儀於往日嚐曰逢蒙殺羿,宜若羿無罪而見殺焉,又鄙之公明儀之言,曰:薄乎此言爾,安得謂之無罪焉?昔鄭國之君使子濯孺子為大夫,以侵伐其衛國。衛君乃使大夫庾公之斯追捉其子濯,子濯乃曰:今日我瘧疾發作,不可以執弓而敵之,我必死矣。遂問其禦仆曰:衛之追趕我者是誰也。其禦仆乃告之曰:衛大夫庾公之斯者也。子濯即曰:我得生矣,不能死我也。其禦仆乃問:庾公之斯是衛國之最善射者也,而夫子乃曰吾生矣,是何之謂也?子濯乃與之禦仆曰:庾公之斯學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於我,夫尹公之他,端正之人也,其所友亦必端正之人然後教其射矣。庾公之斯遂追至子濯之所,見子濯不執弓矢,乃問曰:夫子何為不執弓以拒之。子濯告之曰:今日我瘧疾發作,不可以執弓矣。庾公之斯乃自稱己為小人,言小人學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於夫子,今不忍以夫子之道而反歸害其夫子矣。雖然,不忍害夫子,奈以今日所追之事,乃君命之事也,我亦不敢廢背其君命耳,遂不免抽取其矢,而敲之於車輪之上,乃去其鏃利而發射子濯,至發其四矢,然後乃反歸而不追之。蓋去鏃利,所以無害於子濯耳。云乘矢者,乘,四矢也,蓋四馬為一乘,是亦取其意也。○注“ 羿有窮”至“殺之”。○正義曰:羿有窮後羿者,說在《梁王》首篇詳矣。云“逢蒙,羿之家眾”至“殺之”者,案襄公四年《左傳》云:“將歸自田,家眾殺而烹之,以食其子。子不忍食諸,死於窮門。”杜注云“子,羿之子也,不忍食,又殺之國門。”○注“孺子,鄭大夫。庾公,衛大夫”。○正義曰:襄公十四年《左傳》云:“尹公他學射於庾公差,庾公差學射於公孫丁。二子追衛獻公,公孫丁禦公。子曰:‘射為背師,不射為戮,射為禮乎?’射兩鉤而還。尹公他曰:‘子為師,我則遠矣。’乃反之。公孫丁授公轡而射之,貫臂。”杜預曰:“子魚,庾公差。”然則孟子之言,與此不同,是二說必有取一焉。

孟子曰:“西子蒙不潔,則人皆掩鼻而過之。(西子,古之好女西施也。蒙不潔,以不潔汗巾帽而蒙其頭麵。麵雖好,以蒙不潔,人過之者皆自掩鼻,懼聞其臭也。)雖有惡人,齋戒沐浴,則可以祀上帝。(惡人,醜類者也。麵雖醜而齋戒沐浴,自治潔淨,可以待上帝之祀。言人當自治以仁義乃為善也。)

疏“孟子”至“上帝”。○正義曰:此章指言貌好行惡,西子蒙臭,醜人潔服,供事上帝,明當修飾,惟義為常也。孟子言西施之女,其貌雖好,然加之不潔巾帽而蒙其頭,則人見之亦必遮掩鼻而過之,更不顧也;如惡人雖曰至醜,然能齋戒沐浴,自潔淨其身,則亦可以供事上帝矣。孟子之意,蓋人能修絜其己,雖神猶享,而況於人乎?然知人修治其己,不可以已也。○注“西子西施”。○正義曰:案《史記》云:西施,越之美女,越王勾踐以獻之,吳王夫差大幸之。每入市,人願見者,先輸金錢一文。是西施也。

孟子曰:“天下之言性也,則故而已矣。故者以利為本。(今天下之言性,則以故而已矣。以言其故者,以利為本耳。若杞柳為杯棬,非杞柳之性也。)所惡於智者,為其鑿也。(惡人欲用智而妄穿鑿,不順物之性,而改道以養之。)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則無惡於智矣。禹之行水也,行其所無事也。(禹之用智,決江疏河,因水之性,因地之宜,引之就下,行其空虛無事之處。)如智者亦行其所無事,則智亦大矣。(如用智者,不妄改作,但循理,若禹之行水於無事,則為大智也。)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苟求其故,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也。”(天雖高,星辰雖遠,誠能推求其故常,千歲日至之日可坐而致也。星辰,日月之會。致,至也。知其日至在何日也。)

疏“孟子曰”至“可坐而致也”。○正義曰:此章指言能修性守故,天道可知,妄智改常,必與道乖,性命之指也。“孟子曰:天下之言性也,則故而已矣。故者以利為本”至“可坐而致也”者,孟子言今夫天下之人有言其性也者,非性之謂也,則事而已矣。蓋故者事也,如所謂故舊無大故之故同意。以其人生之初,萬理已具於性矣,但由性而行,本乎自然,固不待於有為則可也,是則為性矣。今天下之人,皆以待於有為為性,是行其性也,非本乎自然而為性者耳,是則為事矣。事者必以利為本,是人所行事必擇其利然後行之矣,是謂“故者以利為本”矣。我之所以有惡於智者,非謂其智也,為其不本性之自然之為智,但穿鑿逆其自然之性而為智者矣,故曰“所惡於智者,為其鑿也”。孟子言此,又恐後人因是遂以為故與智為不美,所以複為明言之,故言如為智者,若禹之治水,則我無惡於為智矣。以其大禹之治行其水也,但因水自然之性引而通之,是行其所無事者也,非逆其水性而行之也。若今之人為智,但因性之自然而為智,是亦行其無事耳,而其為智亦大智者矣。此孟子於此以為智之美,又非所謂惡之者也。且天之最高者也,星辰最遠者也,然而誠能但推求其故常,雖千歲之後,其日至之日,亦可坐而計之也。孟子於此以故為美,所以又執是而言之耳,以其恐人不知已前所謂則故而已矣為事之故,遂引天與星辰而言故常之故,於此為美也。謂人之言性者,但本乎故常自然之性而為性,不以妄自穿鑿改作,則身之修,亦若天與星辰之故常,而千歲日至之日,但可坐而致也:此所以明其前所謂故為事故之故,終於此云故乃故常之故,蓋故義亦訓常,所謂必循其故之故同。○注“以杞柳為杯棬”。○正義曰:經之《告子》篇文也。○注“星辰,日月之會”。○案孔安國《尚書傳》云:“星辰,日月所會也。”《書》云“辰弗集於房”是也。

公行子有子之喪。右師往吊,入門,有進而與右師言者,有就右師之位而與右師言者。(公行子,齊大夫也。右師,齊之貴臣王,字子敖者。公行之喪,齊卿大夫以君命會,各有位次,故下云朝廷也。與言者,皆諂於貴人也。)孟子不與右師言,右師不悅,曰:“諸君子皆與言,孟子獨不與言,是簡也。”(右師謂孟子簡其無德,故不與言,是以不悅也。)孟子聞之曰:“禮,朝廷不曆位而相與言,不逾階而相揖也。我欲行禮,子敖以我為簡,不亦異乎”(孟子聞子敖之言,曰:我欲行禮,故不曆位而言,反以我為簡異也。云以禮者,心惡子敖,而外順其辭也。)

疏“公行子”至“不亦異乎”。○正義曰:此章指言循理而動,不合時人,阿意事貴,脅肩所尊,俗之情也。是以萬物皆流,而金石獨止。“公行子有子之喪。右師往吊,人門,有進而與右師言者,有就右師之位而與右師言”者,公行子,齊國之大夫,喪其子,故有子之喪。王字子敖者,公行子家而吊慰,入公行之門,其間有進揖而與右師王言者,又有就右師王之位所而與言者。“孟子不與右師言”至“不亦異乎”者,言孟子獨不與右師言。右師見孟子不與之言,乃不說而有憤憤之色,曰:諸君子之眾賢皆與我言,獨孟子不與我言,是孟子簡略不禮於我也。孟子聞王此言,乃告之曰:不與右師言者,乃是禮然也,於禮,則朝廷之間不曆位所而相與言,又不逾越階而相揖,我欲行其禮,故如是不與之言也。子敖今以我為簡略而為不禮,是其言不亦乖異於禮乎。○注“右師,齊之貴臣”。○正義曰:古者天子之卿,尊者謂之大師,卑者謂之少師。諸侯之卿,尊者謂之左師,卑者謂之右師故也。

孟子曰:“君子所以異於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禮存心。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愛人者,人常愛之。敬人者,人常敬之(存,在也。君子之在心者,仁與禮也。愛敬施行於人,人亦必反報之於已也。)有人於此,其待我以橫逆,則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無禮也,此物奚宜至哉。’(橫逆者,以暴虐之道來加我也。君子反自思省,謂己仁、禮不至也,物,事也,推此人何為以此事來加於我也。)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君子自謂我必不忠。)自反而忠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也已矣。如此,則與禽獸奚擇哉?於禽獸又何難焉?’(妄人,妄作之人。無知者與禽獸何擇異也?無異於禽獸,又何足難矣?)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無一朝之患也。乃若所憂則有之:舜,人也;我,亦人也。舜為法於天下,可傳於後世,我由未免為鄉人也,是則可憂也。(君子之憂,憂不如堯舜也。)憂之如何?如舜而已矣。(憂之當如何乎?如舜而後可,故終身憂也。)若夫君子所患則亡矣,非仁無為也,非禮無行也。如有一朝之患,則君子不患矣。”(君子之行,本自不致患,常行仁禮,如有一朝橫來之患,非己愆也。故君子歸天,不以為患也。)

疏“孟子曰”至“君子不患矣”。○正義曰:此章指言君子責己,小人不改,比之禽獸,不足難矣,蹈仁行禮,不患其患,惟不若舜,可能憂也。“孟子曰:君子所以異於人者”至“人常敬之”者,孟子言君子之人所以有別於眾人者,以其存心與眾人別也,君子之人,常以仁道存乎心,又以禮存乎心。以仁存乎心者,是愛人者也;有禮存乎心者,是敬人者也。愛人者,人亦常愛之;敬人者,人亦常敬之:蓋人所以亦常愛敬之者,抑以施報自然之道也。“有人於此”至“又何難焉”,孟子又托言,今有人在此,其待我者,皆以橫逆暴虐之道而待我,則為君子者,必自反責於已也,以其是我必不仁,又無禮也,此所以待我橫逆,故曰“此物奚宜至哉”。言此人何為以此橫逆加我哉?是必於我有不仁之心,有無禮之行,此人所以如是而加我矣。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橫逆加我又由此者,君子之人,又必自反責其己,以為是我必有不忠之心矣。自反既以有忠,其橫逆加我者又由此,君子之人乃曰:此人以橫逆暴虐之道加我,是必妄人矣。如此為妄人矣,則與禽獸奚擇有異哉?既為禽獸,於我又何足責難焉?此君子之人又自歸己,而不譴彼之罪矣。“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至“君子不患矣”者,孟子言如此,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慮,而無一朝之患難。乃若君子有所憂慮,是亦不為無焉,然而有憂者,但憂慮而為舜帝亦一人也,我亦一人也,舜帝既為法於天下,可傳之於後世,以為人所取則,而我猶尚未免為鄉俗之人,此則君子可憂也。既以憂之,是如之何憂?言憂但慕如舜為法、可傳於後世而止矣。然則君子其於有所患則無矣,非仁之事,既以無為,非禮之事,既以不行,然而如有一朝之患,則君子亦不為之患矣。無他,以其非己之有愆過而招之也。其所以有患者,亦彼之患,不足為我之患也。前所謂橫逆待我,是必妄人也,己於禽獸又何足難焉,正此之謂也。孟子言之,是亦欲人以仁、禮存心,其有橫逆加己,又當反己,故無患及耳。

禹、稷當平世,三過其門而不入。孔子賢之。顏子當亂世,居於陋巷,一簞食,一瓢飲,人不堪其憂,顏子不改其樂。孔子賢之。孟子曰:“禹、稷、顏回同道。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稷思天下有饑者,由己饑之也:是以如是其急也。禹、稷、顏子,易地則皆然。(當平世,三過其門者,身為公卿,憂民者也;當亂世,安陋巷者,不用於世,窮而樂道者也:孟子以為憂民之道同,用與不用之宜若是也,故孔子俱賢之。禹、稷急民之難若是,顏子與之易地,其心皆然。不在其位,故勞佚異。)今有同室之人鬥者,救之,雖被發纓冠而救之可也。鄉鄰有鬥者,被發纓冠而往救之,則惑也,雖閉戶可也。”(纓冠者,以冠纓貫頭也。鄉鄰,同鄉也。同室相救,是其理也,喻禹、稷。走赴鄉鄰,非其事,顏子所以閉戶而高枕也。)

疏“禹、稷當平世”至“可也”。○正義曰:此章指言上賢之士,得聖一概,顏子之心,有同禹、稷,時行則行,時止則止,失期節則惑矣。“禹、稷當平世”至“易地則皆然”者,孟子言大禹與後稷皆當平治之世,急於為民,三過家門而不入其室,孔子皆助為賢,故尊賢之;顏淵當危亂之世,不得其用,居處於隘陋之巷,但以一簞盛其食、一瓢盛其飲而飲、食之,時人皆不堪忍此之憂,顏淵獨樂於道而不改此憂,孔子亦以為賢。孟子乃至於此,乃自曰:禹、稷、顏回三人,其道則同耳。以其大禹於是時思念天下有因洪水而沉溺也,後稷於是時思念天下有因水土未平而被饑餓之者,亦如已被其饑餓也,是以三過家門而不入其室,而為民如是之急也。禹、稷與顏子更易其地,則皆能如是。謂顏子在禹、稷之世,亦能如禹、稷如是為民之急;禹、稷在顏子之世,亦能不改其樂:是則為同道者也。若其有異,但時之一平一亂矣。“今有同室之人”至“可也”者,孟子又以此言比喻之,謂禹、稷為民如是之急,若今有同室之人有鬥爭之者,救勸之者雖被發而纓冠於頭而救勸之可也,無它,以其人情於同居,是為親者也,如有爭鬥而不救勸之,是疏其親也;禹、稷當平世,既達而在上,亦急於為民也,如不急於民,是在上位而不恤民者也。孟子固以同室之人救鬥為喻。顏子在陋巷而不改其樂,若今有同鄉之人有爭鬥者,如被散其發而纓冠於頭而救勸之,則為惑者矣,雖閉戶而勿救之可也,無它,以其鄉鄰於己為疏,非親也,如往救之,是親其疏矣;顏子當危亂之世,既窮而不得用,亦宜處陋巷而不改其樂耳,如改其樂,是媚於世而非賢者也。孟子故以鄉鄰之人不救為喻。由此推之,則孟子為禹、稷、顏回同道,是其不誣於後世也。孔子曰“賢哉!回也”。是孔子賢顏回之謂也;又曰“禹,吾無間然矣”。是孔子賢禹之謂也;南宮適曰“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以此觀之,孔子美南宮適云及此二人者如此,是知孔子有賢於禹、稷也,抑亦是孔子賢稷之謂也。然而“三過其門”則主乎禹,今孟子則兼稷言之,何也?曰:孔子言躬稼,其亦主於稷而乃兼禹言之,以禹之治水,非暨稷之播殖則無以奏艱食,非得禹之平水土則無以為躬稼,是二者未常不相待為用耳。孔、孟交言之,是亦一道也。蓋躬稼而有天下,雖出乎南宮適之言,然孔子美之者,亦孔子之言也,故云孔子言也。

公都子曰:“匡章通國皆稱不孝焉。夫子與之遊,又從而禮貌之,敢問何也?”(匡章齊人也,一國皆稱不孝,問孟子何為與之遊,又禮之以顏色喜悅之貌也?)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於是乎?(惰懈不作,極耳目之欲以陷罪,戮及父母。凡此五者,人所謂不孝之行。章子豈有一事於此五不孝中也。)夫章子,子父責善而不相遇也。責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遇,得也。章子子父親教,相責以善,不能相得,父逐之也。朋友切磋,乃當責善耳。父子相責以善,賊恩之大者也。)夫章子豈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屬哉?為得罪於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終身不養焉。(夫章子豈不欲身有夫妻之配,子有子母之屬哉?但以身得罪於父,不得近父,故出去其妻,屏遠其子,終身不為妻子所養也。)其設心以為不若是,是則罪之大者。是則章子已矣。”(章子張設其心,執持此屏妻子之意,以為得罪於父,而不若是以自責罰,是則罪益大矣。是章子之行已矣,何為不可與言。)

疏“公都子曰”至“則章子而已矣”。○正義曰:此章指言匡章得罪,出妻屏子,上不得養,下以責己,眾曰不孝,其實則否,是以孟子以為禮貌之也。“公都子曰:匡章通國皆稱不孝焉”至“敢問何也”者,公都子謂孟子曰:匡章子,遍國人皆稱為不孝者焉,夫子乃與之遊,又從而敬悅之,敢問夫子是如之何?“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至“於是乎”,孟子答公都子曰:世俗之人所謂為不孝之行有五,怠惰其四支,不作事業,而不顧父母之所養,為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而不顧父母之所養,為二不孝也;好貨財,私愛妻子,而不顧父母之所養,為三不孝也;縱其耳目之所欲,陷於其罪,以辱及父母,是四不孝也;好勇暴,好爭鬥,好頑很,以驚危父母,是五不孝也。章子豈有一事於此五不孝乎。“夫章子,子父責善而不相遇也。責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孟子言章子但失於父子責善不相遇也。不遇者,是不相得也。其所以相責於善,乃朋友切磋琢磨之道也。如父子相責善,是賊害其父子之恩大者矣。“夫章子豈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屬哉”至“是則章子而已矣”,孟子又言夫章子與父子不相遇而離之,豈以章子不欲有夫妻子母之為親屬哉?為其得罪於父,不得近焉,故用出去其妻,屏逐其子,終身不為妻子所養也。其章子如或開設於心為不若是,離之父,故出妻屏子,是陷父於不義之罪者矣,是則罪之莫大者矣。是則章子之行,以此而已,我何可絕而不與之邪?以此論之,則章子之過,過於厚者矣,宜孟子與之遊,又從而禮貌之也。蓋謂不顧父母之養者,是有逆於父母,而不順父母之意耳。《孝經》云:“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禮云:“與其得罪於州閭鄉黨,寧熟諫。”然則父有不義,雖熟諫以爭之可也,又安可以朋友責善施於父子之間哉。故章子所以離之,遂用出妻屏子,為其父有不義而不可言耳。

曾子居武城,有越寇。或曰:“寇至,盍去諸?”(盍,何不也。曾子居武城,有越寇將來,人曰寇方至,何不去之?)曰:“無寓人於我室,毀傷其薪木。”寇退,則曰:“脩我牆屋,我將反。”(寓,寄也。曾子欲去,戒其守人曰:無寄人於我室,恐其傷我薪草樹木也。寇退,則曰:治牆屋之壞者,我將來反。)寇退,曾子反。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寇職則先去以為民望,寇退則反,殆於不可。”(左右相與非議曾子者,言武城邑大夫敬曾子,武城人為曾子忠謀,勸使避寇,君臣忠敬如此,而先生寇至則先去,使百姓瞻望而效之,寇退安寧則複來還,殆不可如是。怪曾子何以行之也。)沈猶行曰:“是非汝所知也。昔沈猶有負芻之禍,從先生者七十人,未有與焉。”(沈猶行,曾子弟子也。行謂左右之人曰:先生之行,非汝所能知也。先生,曾子也。往者先生嚐從門徒七十人,舍吾沈猶氏,時有作亂者曰負芻,來攻沈猶氏,先生率弟子去之,不與其難。言賓師不與臣同耳。)子思居於衛,有齊寇。或曰:“寇至,盍去諸?”子思曰:“如伋去,君誰與守?”(伋,子思名也。子思欲助衛君赴難。)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曾子,師也,父兄也。子思,臣也,微也。曾子、子思易地則皆然。”(孟子以為二人同道。曾子為武城人作師,則其父兄,故去留無毀。子思,微少也,又為臣,委質為臣當死難,故不去也。子思與曾子,易地皆然。)

疏“曾子居武城”至“易地則皆然”。○正義曰:此章指言臣當營君,師在餘裕,二人處義,非殊者也。是故孟子紀之,謂得其同。“曾子居武城,有越寇”至“或曰:寇至,盍去諸”者,孟子言曾子嚐居於武城之邑,有南越寇賊興,或人告之曰:寇賊來,何不去之?“曰:無寓人於我室,毀傷其薪木。寇退,則曰:修我牆屋,我將反”者,言曾子欲去,乃戒其所守之人,曰:無寓人於我此室,而毀傷我薪木。寇賊既退,則曰:修我牆屋,我將反居此。“寇退,曾子反,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至“殆於不可”者,言寇賊已退,曾子於是乎反居此也,左右之大夫皆曰:待先生如此其忠而不敢慢也,寇賊至則先去,以使民瞻望而效之。寇退平靜,則反其居,殆不可如是也。“沈猶行曰”至“未有與焉”者,言沈猶行答左右之人,曰:先生之去,非汝所能知者也,往日沈猶有寇賊,自負其芻草來攻我室,隨從先生者有七十人,言曾子率弟子而去之,故未有與及此難也,故得免其禍焉。先生,曾子也。“子思居於衛,有齊寇”至“君誰與守”者,孟子又言子思居於衛邑,有齊國之寇賊興,或人告之曰:寇賊來,何不去之。子思乃自稱名,答或人曰:如使伋見其寇賊至則去之,衛君則誰與為守護。伋,子思名也。“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至“易地則皆然”,孟子引至於此,乃曰:曾子、子思二人其道則同也。以其曾子居於武城,則師之道也,如人之父兄也,則去留人不可毀,無它,其以無所拘也;子思居於衛,則臣之道也,其勢則微小也,當赴君之難,不可去也,無它,以其有所拘也。雖然,二人如更易其地,則皆能如是也。謂子思居於曾子之所而為之師,亦未必不能如曾子去留無所拘也,曾子居於子思之所而為之臣,亦未必不能如子思赴君之難而不去也。故曰“曾子、子思同道”。案《史記•弟子傳》:“曾子名參,字子輿,武城人。少孔子四十六歲,孔子以為能通孝道,故授之業,作《孝經》,死於魯國。”○注“伋,子思名也”。○正義曰:案《世家》云:“子思名伋,字子思,伯魚之子,孔子之孫也。六十二,嚐困於宋。子思作《中庸》,沒於衛。”

儲子曰:“王使人間夫子,果有以異於人乎?”(儲子,齊人也。間,視也。果,能也。謂孟子曰:王言賢者身貌必當有異,故使人視夫子能有異於眾人之容乎?)孟子曰:“何以異於人哉!堯舜與人同耳。”(人生同受法於天地之形,我當何以異於人哉?且堯舜之貌與凡人同耳。其所以異,乃以仁義之道,在於內也。)

疏“儲子”至“同耳”。○正義曰:此章指言人以道殊,賢愚體別,頭員足方,善惡如一。儲子之言,齊王之不達也。儲子謂孟子曰:齊王使人視夫子能有以異別於眾人乎?以其齊王必謂孟子之賢,貌狀須有異於人也。孟子答之曰:我何以有別異於眾人哉?雖堯舜之盛帝亦與人同其貌狀耳。但其所以有異於眾人者,特以仁義之道與人異耳。孟子言此,則知齊王是為不達者也。蓋古之人善觀人者,不索人於形骸之外,而索之於形骸之內。今齊王乃索孟子於形骸之外,宜其過也。○注“儲子,齊人也”。○正義曰:蓋亦因經而為言之也,故孟子仕於齊,今此乃曰王使人來者,是知為齊人。

齊人有一妻一妾而處室者。其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後反。其妻問所與飲食者,則盡富貴也。(良人,夫也。盡富貴者,夫詐言其姓名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後反,問其與飲食者,盡富貴也,而未嚐有顯者來。吾將間良人之所之也。”(妻疑其詐,故欲視其所之。)蚤起,施從良人之所之,遍國中無與立談者。卒之東郭墦間之祭者,乞其餘;不足,又顧而之他。此其為饜足之道也。(施者,邪施而行,不欲使良人覺也。墦間,郭外塚間也。乞其祭者所餘酒肉也。)其妻歸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今若此!”與其妾訕其良人,而相泣於中庭。(妻妾於中庭悲傷其良人,相對涕泣而謗毀之。)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從外來,驕其妻妾。(施施猶扁扁喜悅之貌。以為妻妾不知,如故驕之也。)由君子觀之,則人之所以求富貴利達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幾希矣。(由,用也。用君子之道觀之,今求富貴者,皆以枉曲之道,昏夜乞哀而求之,以驕人於白日。此良人為妻妾所羞而泣傷也。幾希者,言今苟求富貴,妻妾雖不羞泣者,與此良人妻妾何異也。)

疏“齊人”至“幾希矣”。○正義曰:此章指言小人苟得,謂不見知,君子觀之,與正道乖。妻妾猶羞,況於國人。著以為戒,恥之甚焉。“齊人有一妻一妾”至“幾希矣”者,孟子托此以譏時人苟貪富貴而驕人者也,言齊國中人有一妻一妾者,而居處於室,其良人出外,則必饜飽酒肉而後歸,其妻問所與飲食酒肉者,良人則盡以為富貴者與之也。其妻遂告其妾曰:良人出門則必饜飽酒肉而後歸,問其所與者,良人皆以為富貴者與之也,而未嚐見有富貴顯達者來家中,我將視其良人所往。妻疑之,故欲視其所往也。明日蚤起,乃邪施其身,微從良人之所往,遍盡一國之中,無有與良人立談話者,終往齊國東郭之處,有塚間之祭者,良人乃就乞其餘祭之酒肉,不飽饜,又顧視而求之於他人,以此遂為饜足之道。其妻乃先歸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者也,今乃若此而乞之祭者為饜足。遂與其妾共訕良人,而相對涕泣於中庭之間,而良人未之知其妻妾非訕其已,又施施然喜悅從外來,歸複驕泰其妻妾。孟子引至此,乃曰:由此齊人觀之,則今之人所以諂求富貴利達者,其妻與妾而不羞恥不相對涕泣於中庭者幾希矣。言其少也,皆若此齊人耳。蓋孟子之言,每每及此者,所以救時之弊,不得不如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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