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春节文娱活动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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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春节文娱活动的指示
安徽省人民政府 主席曾希圣
1953年1月7日

春节即将到来。为了在春节期间进一步宣传建国三年多来祖国在抗美援朝、生产战线及各项工作上的辉煌胜利,鼓舞全省人民以更大的信心与热忱来执行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的一年即一九五三年的光荣任务,各地,特别是重点建立文化馆的地区,应结合当前中心工作,在严禁摊派、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下,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的春节文娱活动。

春节文娱活动的宣传内容,应密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当前中心任务,特别是生产任务,宣传抗美授朝的伟大胜利和美帝国主义蓄意扩大侵略战争必然遭到失败的道理;祖国三年多来各种生产建设及工作上的伟大成就;祖国工业化、集体化的无限美好的前途;以及全国人民在一九五三年的三大任务和安徽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等等。表演形式应力求短小精干、通俗活泼;要多采用当地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民间文艺形式,如倒七戏、黄梅戏、泗洲戏、梆子、花鼓灯、凤阳花鼓戏、莲湘、秧歌、花船、说唱、小调等。但其中封建迷信、丑化劳动人民形象、低级趣味等部分,应教育群众自动革除。

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应即以文教部门为主体,邀集文化馆(站)、文联、文艺工作小组及工、农、青、妇等有关部门,组成春节文娱活动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开展春节文娱活动。同时应组织力量有重点地下乡检查与具体辅导,以创造春节文娱活动的典型经验。在组织力量上,各地文化馆、站应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广泛动员业余剧团、文娱小组、歌咏组、俱乐部、秧歌队、腰鼓队、莲湘队等积极参加活动;对于职业剧团、民间艺人亦应动员他们演唱富有教育意义的现实题材的节目;文工团(队)、电影院、电影队、幻灯、黑板报、墙报、书刊、土广播、有线广播及一切街头活动等,都要加以组织,使其能够有计划的密切配合,发挥其更大的宣传作用。

春节文娱活动开始日期,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但截止时期不得迟于二月二十八日(元宵节),以免妨碍生产。各地春节文娱活动筹备情况,须于二月五日前上报本府。春节文娱活动结束后,应于一个月内将情况综合上报本府。

主席  曾希圣

195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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