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春節文娛活動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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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春節文娛活動的指示
安徽省人民政府 主席曾希聖
1953年1月7日

春節即將到來。為了在春節期間進一步宣傳建國三年多來祖國在抗美援朝、生產戰線及各項工作上的輝煌勝利,鼓舞全省人民以更大的信心與熱忱來執行國家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始的一年即一九五三年的光榮任務,各地,特別是重點建立文化館的地區,應結合當前中心工作,在嚴禁攤派、反對鋪張浪費的原則下,廣泛深入地開展群眾性的春節文娛活動。

春節文娛活動的宣傳內容,應密切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及當前中心任務,特別是生產任務,宣傳抗美授朝的偉大勝利和美帝國主義蓄意擴大侵略戰爭必然遭到失敗的道理;祖國三年多來各種生產建設及工作上的偉大成就;祖國工業化、集體化的無限美好的前途;以及全國人民在一九五三年的三大任務和安徽省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各項決議等等。表演形式應力求短小精幹、通俗活潑;要多採用當地群眾所喜聞樂見的民間文藝形式,如倒七戲、黃梅戲、泗洲戲、梆子、花鼓燈、鳳陽花鼓戲、蓮湘、秧歌、花船、說唱、小調等。但其中封建迷信、醜化勞動人民形象、低級趣味等部分,應教育群眾自動革除。

縣(市)以上人民政府,應即以文教部門為主體,邀集文化館(站)、文聯、文藝工作小組及工、農、青、婦等有關部門,組成春節文娛活動指導委員會,統一領導和開展春節文娛活動。同時應組織力量有重點地下鄉檢查與具體輔導,以創造春節文娛活動的典型經驗。在組織力量上,各地文化館、站應發揮組織領導作用;廣泛動員業餘劇團、文娛小組、歌詠組、俱樂部、秧歌隊、腰鼓隊、蓮湘隊等積極參加活動;對於職業劇團、民間藝人亦應動員他們演唱富有教育意義的現實題材的節目;文工團(隊)、電影院、電影隊、幻燈、黑板報、牆報、書刊、土廣播、有線廣播及一切街頭活動等,都要加以組織,使其能夠有計劃的密切配合,發揮其更大的宣傳作用。

春節文娛活動開始日期,可根據各地實際情況自行決定,但截止時期不得遲於二月二十八日(元宵節),以免妨礙生產。各地春節文娛活動籌備情況,須於二月五日前上報本府。春節文娛活動結束後,應於一個月內將情況綜合上報本府。

主席  曾希聖

195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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