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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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
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
建设工程的意见

皖政办秘〔2021〕37号
2021年4月14日
发布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全省国土绿化,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加快构筑江淮大地更加牢固的生态安全屏障,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紧密衔接乡村振兴和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等国家重大战略,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国土绿化和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整体提升流域生态系统功能,把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打造成水清岸绿、城乡共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廊道,为全省绿色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二、主要目标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育结合,综合治理、区域联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系统开展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到2023年,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两侧各15公里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坡荒地全部植树造林,两岸废弃的码头、厂矿和沿线的滑坡山体、裸露地块全部完成复绿,实现宜林还林、应绿尽绿。完成增绿扩量39.2万亩,提升森林质量493.2万亩。

到2025年,四条江河沿线有条件的城镇、乡村基本达到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标准,森林质量持续提升,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修复,形成连续完整、结构优化、功能完备、景观优美的生态廊道,流域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健康。带动长江流域、沿淮和皖北地区、江淮分水岭地区和皖西大别山区、皖南地区完成增绿扩量80.2万亩、提升森林质量1552.1万亩。

三、建设任务

(一)整体提升长江生态廊道,带动沿江流域生态修复。围绕建设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持续开展长江两岸造林绿化专项行动,全面完成沿岸废弃的码头、厂区、矿山等复绿任务,加快推进长江干支流两侧宜林荒山荒地、石质山地的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积极营造护堤护岸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采取工程、生物等多种措施进行流域生态修复,有效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湿地保护率。严格保护天然林和公益林,大力开展森林抚育经营,优化森林结构,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综合生产力。全面提升皖江森林城市群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水平,让八百里皖江山青岸绿城美,打造长江生态保护修复的安徽样板。

(二)全面完善淮河生态廊道,优化皖北农田防护林体系。围绕建设淮河(安徽)生态经济带,全面加强淮河干支流两侧植树造林,进一步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深入推进沿淮蓄滞洪区、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持续实施采煤塌陷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和石质山绿化攻坚行动,不断提升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前提下,优化林网布局和林带建设方式,全面构建优质高效的农田防护林体系,促进农林多业融合发展。积极采用优良乡土树种,高质量推进农村“四旁”和城镇“四边”绿化,让经果林进庭院,加快建设森林城镇、森林村庄,促进沿淮和皖北地区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三)加快建设江淮运河生态廊道,促进江淮地区生态改善。围绕江淮运河“一河清泉水、一条经济带、一道风景线”建设目标,全面推进沿线丘陵岗地和荒坡荒地造林,积极营造护堤护渠林、生态景观林和特色经济林,加快改造低产低效林,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不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提升森林质量效益,着力构建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发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际湿地城市的引领作用,充分利用城镇周边的闲置隙地和村庄范围的零星空地,实施规划建绿、见缝插绿、拆违还绿、庭院增绿,最大限度地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和城镇乡村绿量,推动江淮分水岭地区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

(四)精心建设新安江生态廊道,推动皖南地区森林质量升级。围绕建设新安江百里画廊,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培育,通过优化结构、树种更替、补植补造、抚育间伐、封山育林、退化修复等措施,切实解决现有林分过纯、密度过大、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正向演替和功能提升。采取带状改造、块状更新、针阔配置等方式,积极营造混交林,形成层次丰富、季相分明、色彩多样的森林景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稳步改造松树纯林,严密防控松材线虫病灾害,有序推进疫木伐除区生态修复,整体提升森林健康水平,打造皖南地区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升级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生态廊道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工程,纳入各级林长履责内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林长要牵头抓总,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层层抓好落实。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推进机制,形成生态廊道建设强大合力。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推进生态廊道建设。

(二)完善政策引导。省财政统筹相关资金支持生态廊道范围内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各地政府设立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专项资金,发挥财政引导作用,创新支持方式和建设模式,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完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认真落实好“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调动各类主体投入生态廊道建设,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各地在生态廊道工程建设中,要推动“五绿”并进,更加注重“用绿”“活绿”,把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有机结合,积极发展森林碳汇、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实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努力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

(三)强化科技指导。省林业局编制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加强科技指导和监督检查,全程跟踪问效。各地要科学编制实施规划,加大耐湿耐旱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的选育推广力度,强化林木良种供应保障,优化生态廊道树种配置和经营培育模式,实施工程化管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服务,聚焦生态廊道建设的关键技术难题,组织科研攻关,加强科技成果储备和组装配套,提升科技进步贡献率,及时总结推广科技强林兴绿的先进经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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