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會要輯稿/卷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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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修改移并上[编辑]

宋会要辑稿 方域八

怀远城[编辑]

怀远城此上天头原批:「广南西路。移后。」

仁宗天圣三年五月八日,广南西路提点刑狱、转运司言:「相度郑天益请移怀远军城并古阳县及都巡检廨宇,就江口寨镇江西岸起置,控扼安化等州处蛮人出入,久远甚为稳便。」初,帝虑劳百姓,令本路相度,及言省功便民,从之。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八 诸城修改移并上


诸城修改移并上「诸城」上又有手添「修城」一标题。


雍熙三年八月六日,河北营田使樊知古请修城木百万、牛革三百万。帝曰:「万里长城,岂在于此 自古匈奴、黄河世为中国之患,朕即位以来,疆埸无事则有河堤之役。近日边(蜂)[烽]稍警,大河寻即安流,此盖天意更迭垂戒,常令惕厉。然备豫不虞,古之善教,深沟高垒,亦王公设险之义。知古所请过当,重困吾民。」第诏有司量以官物给之。

咸平四年八月七日,陕西转运使刘综请于浦洛河建城为军,帝曰:「颇有臣僚曾献此议,且城郭既立,又须屯兵,屯兵不多,寇来不可悉战,止闭壁自守,则军城之立未见其长。」吕蒙正曰:「圣虑所及,深得理要,愿罢其请。」从之。

景德元年四月二十九日,诏:「沿边州军役人修城隍,宜令官吏常切按视,饮食以时,均其劳逸,无过督责,致其逃亡。其北平寨筑堤导河水灌才良淀者,宜罢之。」先是,帝以北边工役烦重,渐及炎夏,虑使者不能优恤。又周怀政自北面来,帝阅地图,以才良淀地极卑下,至夏秋自有积水,不必劳役,故有是诏。

二年三月十八日,诏河北诸州军城敌楼战棚有隳损者,即葺之,虑罢而列郡废怠故也。

三年二月十五日,诏:「闻贝州调民修城,颇亦劳苦,即罢之,第用州兵以渐给役。」

四年三月五日,诏近徙祁州而颇为迫隘,南关旧城令葺以裨益之。

四年十月一日,诏河北诸州军增葺城池楼橹之具,令转运使、沿边安抚都监分往检校。

天圣三年八月四日,河北转运使言:「沿边州军霖潦之后,修浚城隍功料甚大,役兵不足,欲伺农隙差乡村强壮共力营葺。」从之。

六年九月十四日,诏:「河北沿边及近里州军城壁,令逐处总管、知州军、同判、钤辖、都监,如城池敌楼壕堑等摧损,亦并修之。」自通和已来,只修近边州城,今并力修饰之。又诏天雄军城壁并敌楼年深,候将来检计修御河、漳河时,并城壕密令检计,差夫修之。

明道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河北转运司言:「相度高阳关城壕开淘,别无妨碍。」诏自今春秋但作渥城取土,渐次开浚,不得张皇。

康定元年三月五日,诏:「陕府以西城池,令都转运司相度,除近边冲要之处即依前敕催督修筑,自余州郡止以役兵渐次兴葺,无得差率人夫,致妨农务。」

康定元年四月十九日,陕西安抚使韩琦等言:「庆、鄜、泾三州修城,有妨农种,复少兵士以代夫役。今请听富民献力,自顾人夫修筑三万功者,与太庙斋郎,五万功与试监簿或同学究出身,七万功与簿尉,八万功与借职,十万功与奉职。」从之。

庆历元年七月,诏:「河北、河东近经霖雨,恐城壁垫坏,及甲铠、弓弩损湿。其令转运、安抚司点检完葺,及所部有衰疾不任职者,(迁)[选]吏代之。」三年正月十九日,以提点河北路刑狱王仪提举本路葺城池、器械,及置堡寨烽火、教阅军阵、市马等事。

二十六日,诏河北转运、提点刑狱、安抚司提举修完城垒。

五年七月七日,步军都虞候狄青言:「西事以来,极边州军并已完固,次边不曾修葺,西贼直至泾川,人大惊逃,盖为城壁未完。今西贼纳款,乞将次边州军因暇兴修。」诏令陕西转运司相度施行。

庆历八年九月十四日,诏河北沿边修城军士月给特支钱。

皇佑元年三月二十四日,臣僚上言,江淮城壁缺落,乞特加修葺。诏以透贼谩说量葺之。

五年八月二十一日,诏益、梓州、夔路转运司渐修筑诸州军城池,毋致动民。时言者以甲午年有蜀变,而诸州军素无城郭之豫,宜备御之。及兴工,又赐役卒缗钱。

治平四平六月八日,神宗即位未改元。诏河北沿边当职臣僚常切完城壁、楼橹、器用。

熙宁二年十月九日,诏:「应河北州军昨经地震,管勾修葺城壁、敌棚、楼橹、仓库、官舍功役官员,的有勤劳,逐州军长吏已下各赐奖谕。令本路更切体量,昨经地震后,缮完城宇,救获官物,内有尽心悉力、优有劳绩者,仰与本州岛长吏同共的确保明闻奏。」

熙宁三年正月二十三日,诏:「诸州军自来有于城上别作踏路、便门,可以踰城出入者,并令废拆,不得存留。」《续资治通鉴长编》:神宗熙宁三年,赐沧、瀛、莫、霸州、信安、保安军知州军、通判并董役使臣等银绢有差,以地震修城有劳也。秦凤路经略使李师中请废山丹、纳述、乾川三堡,增修伏羌寨为城,从之。

熙宁八年九月十三日,诏:「河北诸州军城壁见兴修外,权住修展。令转运司指挥逐处,据昨来检计合修展城所用楼橹,渐次计置材植,兴造收阁,准备缓急安卓。仍限三日了毕,先具工料闻奏,每季具已修、未修数目申枢密院。」

九年八月十八日,中书门下言:「福建路转运副使徐亿奏,准朝旨修沿海福、泉、漳州、兴化军城壁,缘约用工料价钱万数浩大,乞借民力兴役,支与口食。」诏亿量岁时丰凶、州军紧慢,依条差夫修筑。

十年七月十一日,河北西路提点刑狱丁执礼言:「窃考前代,凡制都邑,皆为城郭,于周有掌固之官,若造都邑则治其固,与其守法是也。盖民之所聚,不可以无固与守。今之县邑,往往故城尚存,然摧圮断缺,不足为固。况近岁以来,官司所积钱斛日多于前,富民巨买,萃于廛市,城郭不修,甚非所以保民备寇之道也。以为完之之术,不必费县官之财,择令之明者,使劝诱城内中、上户,出丁夫以助工役,渐以治之。缘城成亦民之利,非强其所不欲也。仍视邑之多盗者先加完筑,次及余处,庶使民有所保,而杜塞奸盗窥觊之心。」诏中书门下立法以闻。中书门下言:「看详天下州县城壁,除五路州军城池自来不阙修完、可以守御外,五路县分及诸州县城壁多不曾修葺,各有损坏,亦有无城郭处。缘逐处居民不少,若不渐令修完,窃虑缓急无以备盗。今欲令逐路监司相度,委知州、知县检视城壁合修去处,计会工料,于丰岁分明晓谕,劝谕在城中、上等人户,各出丁夫修筑。委转运使勘会辖下五路,除沿边外,择居民繁多或路当冲要县分,诸路即先自大郡城壁损坏去处,各具三两处奏乞修完。候降到朝旨,依下项:一、委转运司先体量合修城州县知州、知县人材,如可以倚办集事,即行差委。如不堪委知州,即具奏乞选差知县。并许于本路官员内选择对换,或别举官。其被替人却令赴铨院,依旧名次别与合入差遣,仍并不理为遗阙。一、令所委躬亲部领壕寨等打量检计城壁合修去处州县,并依旧城高下修筑。其州县元无城处,即以二丈为城,底阔一丈五尺,上收五尺。如有旧城,只是损缺,既检计补完,其州城低小去处,亦须增筑,令及县城丈尺分擘工料纽算,却计合用人工、物料若干数目申差宫检覆,委无虚计工料,即各令置簿抄录,依料次兴修。一、于丰岁劝诱在城上、中等人户,各出人夫,仍将合用工料品量物力高下,均定逐户合出夫数,出榜晓示,及木博子椽之类,并委转运司勘会有处移那 置簿拘管,从上轮番勾集工役,仍限三年了毕。如遇灾伤年分,亦许依常平赈济法,召阙食人民工役,支给钱米。一、应合用修城动使(之)[支]拨,其椽木亦许于系官无妨碍地内采斫充使。一、应城门并检计合用物料、人工,差官覆检,支破官钱收买,应副使用。」从之。

元丰二年正月十七日,诏诸路修城,于中等以上户均出役夫,夫出百钱。其役广户狭处,以五年分五限,余以三年分三限送,官为相度,募人或量增役兵修筑。如钱不足,预具数以闻。遇灾伤及三分年,仍权住输钱。

五年七月二十三日,诏鄜延路见修六寨,其长城岭寨以西接连环庆路金汤、白豹,已指挥环庆路差二万人并边照应。若别无兴作,即是虚勒军马,令徐禧、沈括计议当进筑城寨处,与曾布议定以闻。

八月二十五日,环庆路经略使曾布言:「洛原故城可以建一城,白豹和市可以建一寨,宫马川可以建一堡。」从之,令李察应副,候鄜延路兵势相接,方兴板筑。

十一月九日,鄜延路经略司言:「塞门山城逼山受敌,有古城基、井、古壕垠,权本路第三将米赟和募禁兵兴筑,凡七日工毕。」诏米赟减磨勘二年。

六年九月十二日,河东经略司言:「本路有当修城壁,工料浩大,转运司钱谷有限,必难应副。乞赐度僧牒五分,分与沿边州军,和顾民夫修缮。其次边及近里州军,乞令转运司就农隙度工料发民夫。」从之。

元符三年十一月十日,中书省、尚书省送到工部状:「臣僚札子奏,窃见元符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朝旨,将陕西诸路并依泾原路申请,不得于近城脚下取土。臣窃谓固护城壁,何独陕西,欲乞天下应有城垒去处,并依泾原路申请施行。(尚)[撅]成坑陷者,限半月令有司填垒,豫为缓急之备。工部勘当,欲依本司所申,如违,其所主修造官科(丈)[杖]八十罪。当职都监、监押有失检察,减罪二等。」从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元符二年闰九月庚午,承议郎、知吕州文辂,奉议郎、通判泗州沈衔,宣德郎、持服人王高,淮南节度推官、知达州新宁县张湜各特冲替。奉议郎杨阜依冲替人例,王高候服阕日准此。以诉理所言辂等进状语涉讥讪故也。辛未,知大名府韩忠彦奏,乞顾募饥流民修城。从之。

大观二年五月四日,枢密院札子:「臣僚言,诸州壮城兵士,州军多巧作名目影占,差充他后,不得专任修葺城壁。欲乞责在知通,如任满或非次替移,令递相交割。若有损坏去处,令新任官不得隐庇,具实申枢密院相度,若城壁大段损圮,取旨黜责。所贵知通任责,提辖兵官免有他役之獘,因致损坏误事及枉费官钱。」从之。

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河东路提点刑狱司状:「承都省批下承议郎赵希孟札子:『窃见备城之具,以篾篱为先。河东素不产竹,止以软木条子为之,不经岁月,便成麋烂,难御矢石。今欲乞于怀州、河南府等处根括系官竹园,分作二年,间岁洗斫,令递铺般运,于泽州置场,作院造作篦篱使用。如更不足,即乞行下江南、两浙出产去处根括系官竹,或收买,逐旋官 附带至都下,却令递铺搬送泽州置场处。』送工部行下河东路提刑司。本司今相度,所用防城篦篱,若依赵希孟起(清)[请],经久委是利便。」从之。

宣和三年闰五月八日,江浙淮南等路宣抚司奏:「浙江被贼六州,睦、歙、杭、衢、婺、处曾经焚劫,秀、越二州经贼围闭。臣勘会秀、越二州昨因凶贼初犯睦、杭州之后,逐州补充城壁,粗可守御。歙州元无城壁,睦州系就旧基,并合创筑城池。虽目今事力未完,缘逐州首被贼扰,居民若无城壁,无缘安居,须着先次筑城。杭州城基四十余里,地步太宽,若全修旧城,不惟目前费功,异日亦难守御。如未修城,民户未尽安乐,不免就其形势减缩,因旧日修完,如此省功,民情乐为。已行下歙、睦州、杭州,依此修筑外,有衢、婺、处州,臣闻皆有旧城,内婺州城内官私舍屋全不经焚烧,衢、处城郭被烧至多,其城各可以因旧增葺。臣闻完城壁,浚池壕,备贼寇,州郡之常事,但东南久不用兵,官司懈弛,是致一日贼发,人不安居。今措置江浙不以曾未修筑城池,如自来未曾招置壮城人兵去处,帅府以三百人、节镇以二百人、支郡以一百人为额,专一修浚城池,不得别兼他役,庶几日久不致颓圮。」诏杭州、江宁府城壁并因旧修完,不得减缩,余依宣抚司措置到事理施行。

二十九日,中书省言:「勘会诸路州军城壁,除已修筑去处外,其余路分应合修完城壁内,有不置壮城州军,未有该载,逐旋申请不一。」诏无壮城州军,即 刷本处厢军工役,仍量度紧慢,逐旋修筑,合用钱物并令转运司 刷那融应副。合置壮城阙额去处,委当职官限一月招填足额。

十一月二十八日,朝散〔郎〕、直秘阁沈思奏:「前日鼠寇窃发,十百为(郡)[群],辄敢侵犯郡邑者,独以城郭不完。而城郭之所以不完者,以州郡壮城兵卒虽有条禁,不给他役,然皆玩习故常,恬不知畏。工匠役使,冗占殆尽,坐视城郭隳圮,不复缮完。臣愚以谓,诸路州郡量大小,宜皆置壮城兵,仍责守(二)[贰]、兵官旬月检察,修完城壁。欲望申明旧法。」诏申明行下,今后诸路州军修完城壁了毕,如功力就大,依元丰法遣工部郎官前去覆按。

靖康元年三月二十二日,臣僚言:「闻京畿诸县及汝州、蔡州、顺昌、河中、凤翔等处见修城壁,工役浩大,汝州用六十四万八千工,差科率敛,尤为烦扰。方春东作,众务毕举,驱民舍业,从事工役,既违天时,又虏已渡河,河南非受敌之所。近调兵运粮,民力凋獘,若又大兴工役,劳费已甚。欲乞速降指挥,除与河东、河北接连要害之地,其京畿县汝、蔡、顺昌等处权罢,庶几可以息日前之急。」诏除河东、河北并滑、浚州外,并权罢,候农隙日取旨。

五月十日,诏河北、京东路州军城壁合行修治,仰逐路帅守多方计度,速行修缮,安置楼橹。其县镇民间自愿出力修筑者听。令佐、监司,官为部率,毋得搔扰。委有功绩,仰帅臣、监司保明以闻。

绍兴六年三月一日,尚书省言:「诸州城壁往往倒塌,不即补治,及将壮城人兵违法他役,有乞修去处,增添高阔,徒费工力,不能就绪。」诏令逐路帅司督责所属州军,如有损坏,用功不多,仰一面计置,用壮城人兵修治,不得科扰。若倒塌稍多,不能自行整葺,即审度实用工料,开具见管壮城人数供申,不得隐落,虚桩大计。或城大难以因旧,亦仰随宜减蹙,务要省便。仍将合减蹙去处丈尺画图,及今后具所管城壁有无损坏事状,并.申尚书省。

淳熙三年十月五日,诏诸路帅司行下所部州军,专令守臣分委在城都监等,各认定地分,常切照管城壁,遇有损动开裂,随即修治。守臣以时躬亲点检,岁终具已修补圆备帐状申本路安抚司。若守臣去替,即令新官依此施行。

政和元年正月二十六日天头原批:「京东路。」,京东路转运使奏:「(淮)[准]枢密院札子,臣僚上言:『勘会京东路军州城壁内外空闲地段,多是违法人户请佃,并不曾(裁)[栽]植寸木。每至修补城壁,即须支破官钱收买木植,又从而搔扰人户,积岁所费,蠹耗公私不轻。今相度,欲乞逐州委自兵官一员,于内外城脚下栽种槐、榆、柳、枣,以备修补城隍之用,贵免侵损公私,即不得非时以剥破为名,应副他用。依河北濠城司栽种,比较青活死损法赏罚。所有其余路分军州,应无居止、不系占射地段,似此可以栽种去处,仍乞依此施行。』大观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送京东转运司相度保明。本司今相度,委是利便。」从之。

青阳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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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阳城天头原批:「京畿路。」

宣和三年,以开封府中牟县纣王城改作清阳城。

定州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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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城天头原批:「河北路。」

元丰二年五月二日,定州安抚司言:「奉诏俟有机便修展保州关城。今涿州发兵夫修城,欲乘此于来春筑保州城。」从之。止作帮筑。

元丰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诏修定州城,以明年合起民夫及河北路兵二千兼州兵充役。

元丰三年六月十二日,诏定州路安抚司给封桩紬绢三万修保州城。

元丰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建雄军节度使、知定州韩绛修保州城毕,赐诏奖谕。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正月六日,工部看详:「定州路安抚使司状,今相度到定州不依式修过楼子,欲将旧来法制施行。所有马面相去五十余步去处,委是稍稀,如因今有摧塌,即将稍稀去处依元丰城隍制度添置。本路及其余州军,并乞依此施行。」从之。

崇宁五年十月月十日,诏降元丰城隍制度法式,京畿转运司如增修诸辅,遵以从事。

棣州故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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棣州故城天头原批:「河北路。」

大中祥符八年正月十七日,诏徙棣州城于州之西北七十里阳信县界八方寺,即高阜居之。先是,河北运使李士衡言:「棣州河流高于郡城者丈余,朝廷累年役兵修固,盖念徙城重劳民力,而去冬已来,蹙凌冰下,尚有冲注,如解冻之后,河流迅奔,必有决溢之患。今请移州于阳信县界,改筑城邑,以今年捍堤军士助役,则永久甚利。」诏可,仍命度支判官张续、内押班周文质乘传与士衡等同莅其事,因降诏谕棣州官吏、僧道、百姓等,仍月给本州岛公用钱十万,许造酒,每月三犒军校,两月一赐役夫钱。其居口民田,优给以直,常租及浮客食盐钱悉蠲之,城中居民屋税免一年。

大中祥符八年三月二十一日,棣州新城毕,以图来上。旧城广袤九里,今总十二里,郡民所居悉如旧而给之。其外创营宇廨舍。赐役夫缗钱,仍宴犒官吏、将士。帝以执役有死亡者,又遣使命僧为水陆斋。

青州府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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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府城天头原批:「京东东路。」

庆历四年八月十二日,知青州陈执中言:「奉诏权罢修州城。契丹虽遣使再盟,然未保其情虚实,恐未可遽罢防守之备。况秋稼大成,人心乐于集事,旧城比已兴功 削,高下可窥,若遂中止,它日不免重困于民。乞乘时完葺。」从之。

元丰六年十月十三日,京东转运使吴居厚言:「准诏支盐息钱三万缗修青州城,乞不用六年盐息钱,止以支不尽脚钱应副。」从之。

胶州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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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城天头原批:「京东东路。」

宣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朝请大夫、秘阁修撰、知密州李延熙奏:「遵御笔,以城壁壕堑湮废岁久,委臣躬亲检计,责立近限, 刷人兵,并工修完。臣恭依处分,措置督促,不踰两月,并已毕工,具图状奏闻。」奉圣旨,令本路漕臣前去核实,同李延熙具元修完工力,等第保明闻奏。漕臣王子献将元监修官工力等第申奏,御笔:「李延熙可令学士院降诏奖谕,监修官第一等、通判赵士源特转一官,第二等兵马钤辖任藻等减三年磨勘,第三等士曹朱端夫等减二年磨勘;行遣人吏第一等支钱十贯,第二等支钱七贯。」

瀛州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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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州城天头原批:「河北路。」

庆历七年二月二十三日,河北安抚司言:「瀛州修北关城甚是张皇,窃虑引惹生事,欲乞住修。」从之。

六月十九日,北京贾昌朝言:「勘会瀛州昨展州关城,已填塞大壕空歇,不便。缘诸处紧占兵士,无应副功役,欲乞且令开(尚)[撅],放水通流,候今秋河上诸处休闲兵士,即并手修筑。」从之。

熙宁元年八月十七日,瀛州言:「本州岛自地震摧塌城壁楼橹,检计人功料物,乞朝廷指挥应副。」御批:「据所计材植人兵工匠数,亦不至浩瀚,其见役人寔令分使不足。非久虏使入界,若拖延至日城壁尚未具,观瞻诚亦不好。况河北灾伤轻可及全无事州军甚多,或且令尽刷见管厢兵,亦必大段有数。边防重事,不可一日阙备,其所乞事件,朝廷且须与竭力应副。可并如所请指挥。」

七年七月二十八日,诏:「瀛州修城将欲毕工,可令军器监(监)将带壕寨计会本路监司一员,同按视驱磨,具依与不依元奏丈尺、工料,结罪保明闻奏。仍具有无未尽、未便利害。今后五路州军修城并依此。」

肃宁县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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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城

瀛州肃宁城,雍熙中置,名平虏桥寨。淳化二年改平虏城,景德二年改今名。

冀州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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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城天头原批:「河北路。」

熙宁八年正月二十七日,诏:「冀州增筑旧城未几,已有摧塌,董役使臣重行责罚,不用赦原。河北兴役处,依此约束。」

蒲阴故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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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阴故城天头原批:「河北路。」

咸平六年六月六日,定州都总管司言:「定州蒲阴县居中山、宁边军之间,当高阳关会兵之路,合再兴葺。」帝曰:「言修此城量屯戍兵者甚众,宜可其奏。」

景德元年九月二十四日,诏谕祁州军民等:「朝廷已令修筑蒲阴城为祁州,去旧州百里许,将议迁焉,各宜知委。」先是,帝曰:「祁州城池不当要害,素不修完,将来戎人奔冲,已议更不固守,虽曾遣使密谕朝旨,候至时令入近便城寨,其城中人民未知,恐为官司所误。故有是诏。又诏:「祁州葺蒲阴县,徙居民庐舍,迁廨宇营垒,渐向冬寒,土功劳扰,所有官吏自来承受宣敕、公案、簿籍等,并且于旧州收管,候至来春修筑毕日移置。其旧州内外百姓等,如情愿往新州居止及欲徙于他州、只在旧处者,并听。」先是,河北转运司言,欲广蒲阴县城西北面各三里,以旧城墙为子城,其旧城百姓并令于新城及草市内分布居止,所占蒲阴县民税田除许自占外,余者蠲其(祖)[租]。旧州自来屯兵,不通漕运,令新城滨河路,易致军食,甚便。故有是诏。

先朝誓书此节文字不全,似有脱简。,为贼声援,其蓄计不浅。况国家前年方修河北沿边故蒲阴城,再盟之后,寻即罢役。请下河东安抚司,诘其因依,或因贺乾元节使人还,责以信誓,使罢修二城,以破未然之患。从之。

雄州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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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州]城天头原批:「河北。」

天禧元年八月十六日,诏雄州李允则,自今如城垒颓坏,壕堑(垭寨)[堙塞],即渐令修完,不得创有兴修及差役近上禁兵。初,允则于本州岛大修门户墙,帝闻之,故有是诏。

天禧三年五月二十五日,河北沿边安抚司言:「准诏规度雄州城北拥城,其地甚广,兼有准备材木,望令本州岛渐盖舍屋,冀行旅往来,有所障蔽。」从之。

大名府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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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府城天头原批:「河北路。」

元丰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大名府路安抚使司言:「博州军资库有熙宁元年河北安抚使滕甫、吴充用空名敕告召人进纳见钱九千九百四十五缗,乞以修治本路州府城橹。」从之。

澶州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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澶州城天头原批:「河北。」

景德元年十月四日,知澶州张秉言,已调集丁壮修葺州城。帝以戎(冠)[寇]在境而内地遽有完葺,恐摇人心,命亟罢之。

康定二年九月三日,知澶州张观言:「修城合用敌楼战棚,取今月二日兴工。」诏缓其造作,毋得张皇搔扰,城制不得过三十尺。

瀛州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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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州城天头原批:「河北。」按此条与本卷前文(方域八之一六)完全重复。

庆历七年二月二十三日,河北安抚司言:「瀛州修北关城,甚是张皇,窃虑引惹生事,欲乞住修。」从之。

六月十九日,北京贾昌朝言:「勘会瀛州昨展州关城,已填塞大壕空歇不便。缘诸处紧占兵士,无应副功役,欲乞且令开尚,放水通流,候今秋河上诸处休闲兵士,即并手修筑。」从之。

熙宁元年八月十七日,瀛州言:「本州岛自地震摧塌城壁楼橹,检计人功、料物,乞朝廷指挥应副。」御批:「据所计材植、人兵、工匠数,亦不至浩瀚,其见役人实令分使不足。非久虏使入界,若拖延至日,城壁尚未具,观瞻诚亦不好。况河北灾伤轻可及全无事州军甚多,或且令尽刷见管厢兵,亦必大段有数。边防重事,不可一日阙备,其所乞事件,朝廷且须与竭力应副。可并如所请指挥。」

七年七月二十八日,诏瀛州修城将欲毕工,可令军器监(监)壕寨计会本路监司一员,同按视驱磨,具依与不依元奏丈尺、工料,结罪保明闻奏。仍具有无未尽、未便利害。今后五路州军修城并依此。」

沧州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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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城天头原批:「河北。」

政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通议大夫、充徽猷阁待制、高阳关路安抚使吴价奏吴价:原作「吴玠」,据后文改。:「准政和三年七月八日御前札子,相度到沧州淤淀城壕,分作三重置立中墠,面阔丈尺,依图开展。臣充提举,沧州守臣充管勾。又准今年六月十八日御前札子,候工毕,其管勾部役官吏等,可第其功力优劣来上,当行赏激。臣契勘沧州城濠自今年二月二十九日兴工,至八月二十六日了毕,所有一行官吏等实有劳绩。」数内提举官吴价,管勾行遣文字及往来点检催促、宣义郎、管勾高阳关路安抚司机宜文字王竞,管勾行遣文字及专一管勾事务、朝请郎、高阳关路安抚都总管司勾当公事梁康祖,朝奉大夫、权通判信安军、权管勾沧州似「似」上当脱姓氏。,诏各特与转一官,其梁康祖告令所属收掌,候服阙日给。

来宾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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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城天头原批:「秦凤路」。「来宾」下原有「县」字,按此来宾城乃秦凤路乐州之一城堡(见《宋史》卷八七《地理志》三乐州条,在今青海循化县东北),并非县,今删。

来宾城,崇宁三年以癿当川置。

定西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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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城天头原批:「熙河路。」

元丰四年,于通远军北一百二十里置定西城。元丰五年,以定西城易置通远军,以汝遮堡为定西城。元丰六年闰七月十四〔日〕,熙河兰会路(置制)[制置]使司上增筑定西城通四寨文武官功状。诏五等皆赐银绢,第一等四人三百匹。

定羌城[编辑]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八 诸城修改移并上 定羌城

定羌城天头原批:「以下俱秦凤路。」

定羌城,熙宁七年置,在河州境。

宁远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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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城

天圣十年,修赤蒿城堡,改今名,隶河州。

伏羌城[编辑]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八 诸城修改移并上 伏羌城


伏羌城

建隆三年置,管小寨十一,曰得胜、榆林、大像、菜园、探长、新旧水谷、圣林、丙龙、石人铺寨、驼项。熙宁三年,增置南城,改寨为城。熙宁三年二月二十八日,秦凤路经略使李师中言,废山丹纳迷川三堡,增收秦州伏羌寨为城。从之。

德威城[编辑]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八 诸城修改移并上 德威城


德威城

会州德威城,在旧清水河,政和六年置。

韩公城[编辑]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八 诸城修改移并上 韩公城

韩公城

庆历初,守臣韩琦以秦州东西城外有民居、军营、恐资寇,元年十月己卯,诏增筑外城,乃广外城十一里,与内城联合为一城。秦民德之,号韩公城。兴功于元年十月三日,成于二年正月二十七日,广四千一百步,高三丈五尺,计工三百万。一云东西关城。

元丰七年二月三日,赐秦州度僧牒百一十五修城。

南市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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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城

真宗大中祥符九年三月二十五日,秦州请筑(城南市)[南市城],从之。是城本曰南使,蕃语讹谓之南市。西南抵秦州百五十里,去渭州笼竿城八十里,秦渭相接,控扼西戎之要也。曹玮请用秦渭五州兵泊近寨弓箭手守城而居焉。异日戍兵代还,则别(慕)[募]勇士三千为南市城弓箭手处之。

毕利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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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利城

熙宁元年八月十三日,秦凤路走马承受公事王有度言:「秦州修毕利城山孔珠堡,役本州岛六县义勇,乞与免诸般科配三年,权住今冬阅教一次。城下搬运粮草材植义勇及弓箭手、寨户沿路身死者,(及)[乞]量(友)[支]孝赠钱。」诏义勇特与免二年科配,因搬运粮草及工役身死者,每一人赠钱二贯文,弓箭手、寨户亦依此。

甘谷城[编辑]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八 诸城修改移并上 甘谷城


甘谷城

熙宁元年六月三日,李师中言:「准诏勘会昨展置甘谷城所拘占汤谷内田地,系与不系心波等三家,仍令玉韶、刘希奭与同蕃部首领标定界至,具诣实以闻。寻令王韶、刘希奭计会高遵裕,同往诸部族内体量,其间有蕃部摽拨却入官地土数多,今耕种不足者,却与元献纳内三分给还一分。其弓箭手亦不得执元额人数,只据合入官地土招人,却拣选精锐,退去孱弱。如此则不害边计,稍塞獘源。」诏(帅)[师]中令韶、希奭还诣蕃部所献地土,体问蕃部逐户的实情愿献地数,有非元初情愿者,并给还之。余依所奏。

七月五日,诏秦州新筑大甘谷口寨城,赐名甘谷城,置知城监押守焉。

二年二月八日,秦凤路经略安抚使司言:「秦州甘谷城通渭堡至古渭寨一带,弓箭手耕种堡子,已差官相度检计功限修筑次。」诏令孙永委差去将官相度,须量逐处地分所管人马多少,遇事宜保聚老小,能容着得尽,方为隐便。

清水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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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城

政和六年六月十八日,陕西、河东路宣抚使司奏:「遵奉圣训,措置修复湟州古骨龙、会州清水城,并毕工。今先次条具到漕运应副等官,伏望优与推恩。」都统制官刘法已降制外,统制何权、赵隆,同统制辛叔詹等,奉御笔:何权转拱卫大夫、遥郡防御使,赵隆、辛叔詹二人并换正任防御使。统兵修筑清水河城官、统制刘仲武除观察使,辛叔献转遥郡防御使,中侍大夫、随军走马承受邓珪、刘彦遵、王端、李君谅各转一官,经略使赵遹、马防、张庄、姚古、李王惠各转一官。内有止法,回授亲属。应副钱粮孙转两官,程唐转两官,内一官除直龙图阁。应副熙河路刘韐、张仲英,已殁故,转两官,刘韐一官除直龙图阁,张仲英回授白身亲属。盖侁、郭充迪、张深各转两官,内一官除直秘阁。高卫、席贡除直龙图阁。军前照管张大钧转两官,内一官转遥郡刺史。修筑照管赵遇叙两官,应副本司官任谅、张构、梁兢各转一官。

临洮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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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城

大观(大)[元]年改为洮州。

震武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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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武城

湟州震武城,政和六年以古骨龙城改。

安羌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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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羌城

宣和六年以溢机堡改。

兰泉废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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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泉废城天头原批:「熙河路。」

元丰四年九月十三日,熙河路都大经制司言:「收复兰州。兰州古城东西约六百余步,南北约三百余步。大兵自西市新城约百五十里市新城:原作「使新」,据《长编》卷三一六改、补。,将至金城,有天涧五六里,仅通人马。自夏贼败衄之后,所至部族皆降附,今招纳已多,若不筑城,无以固降羌之心。见筑兰州城及通过堡,已遣前军副将苗履、中军副将王文郁都大主管修筑,前军将李浩专提举。」从之。

元丰六年五月二十日,诏:「兰州展筑北城,其南城若依旧则城围太广,难于守御。若平居多置守兵,又耗蠹粮食。候展筑北城将毕,即废南城。」

萧关县废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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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关县废城天头原批:「熙河路。」

元丰四年十一月初九日,上批付卢秉曰:「张大宁奏,乞城萧关故城,以为根蔕。(或)[成] 已见力于熙河,自城兰州及展置戍垒之后,羌人相继降附者已数万帐,迨今 顺,接迹不绝,卿其早图之。」

平夏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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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夏城天头原批:「泾原路。」

平夏城,旧石门城,绍圣四年改,大观二年改为怀德郡。

绍圣四年九月二十七日,泾原路经略使章楶奏:「昨进筑平夏城,首先与臣议论并应副军兴提举官,并功效显著,乞优赐推恩。」诏转官、循资、减磨勘年、升擢差遣有差。

元符元年二月十四日,枢密院言:「近降指挥,令章楶、锺传等相度平夏城会合三路兵马修筑。今据章楶、锺传奏,候计置粮草及守城之具足备,或乘春草长茂,伺隙进筑,乞且依已降朝旨,各于本路进筑,候有间隙,即依朝旨施行。续据锺传(中)[申]到渭州与章楶论议,正原等处进筑无不合,天都一带无不合。天都一带无草,(后)路自合先次兴筑,须于旬日之内了当。其没烟峡口至平夏城止二十里,熙河青南纳心去巅耳关不远,斟酌机会,乘此修筑,一面从长施行。仍仰章楶于新筑三城寨增置粮草足备,可以兴举,即关报锺传,依所降朝旨,会同三路兵将进筑没烟后峡、正原等处。」诏令章楶、锺传遵依施行,如逐路利害不同,听各具所见以闻。

罗兀城[编辑]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八 诸城修改移并上 罗兀城


罗兀城天头原批:「鄜延路。」


熙宁三年三月十八日,诏:「罗兀城宜令赵相度,如不可守,令弃毁讫奏。河东所报探西贼水军,恐于石州渡河,令吕公弼过为之备。抚宁失陷人,令经略司按实,具数闻奏。罗兀城滨草堡,令转运司更不得运粮草前去。」

蕃市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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蕃市城天头原批:「以下环庆路。」

蕃市城,绍圣四年正月二十四日,以知通远军康谓等修筑毕工,赐银绢有差。

怀远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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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城

明道元年十月甲寅,镇戎军新修赤槁城,名为怀远城。

南牟会新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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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牟会新城天头原批:「复。」又题上原批「不写」。

元符二年改为西安州。

耳朵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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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朵城

庆州耳朵城,大中祥符元年筑。

定边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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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城

元符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环庆路经略安抚使司言:「新筑定边城,川原厚远,土地衍沃,西夏昔日于此贮粮。今投来蕃部日众,可以就给土田,使之种植。本路旧蕃弓箭手散处城寨,分隶诸将,今归附之人乞更不分隶,别置总领蕃兵及同总领以领之。」从之。

骆驼巷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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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巷城

元符二年五月二十七日,环庆路言进筑骆驼巷城毕工,诏赐工役兵民钱有差。

白豹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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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豹城

元符二年五月十四日,胡宗回言,筑白豹城寨毕工,诏入役汉蕃兵人各赐银有差。

六月二十七日,诏进筑环庆路白豹城毕工,东上合门使、戎州团练使、本路钤辖张存为四方馆使,充副总管;左藏库使、都监种朴为皇城使,权钤辖;降授宫苑使、权都监张诚复皇城使、遥郡团练使,为都监。各赐金帛有差。

大顺城[编辑]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八 诸城修改移并上 大顺城


大顺城

庆历二年,范仲淹于庆州柔远寨东北四十里大顺川建城,四月辛巳,诏城名大顺。张载为之记。

定远故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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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故城天头原批:「秦凤路。」

绍圣三年五月六日,权熙河兰岷路经略司公事游师雄言:「东关、质孤、胜如堡、定远城一带,旧管认巡检地分,除东关、质孤堡北隔大河外,并系占稳地形,可以探望贼马。又定远城、熨斗平堡通四道诸寨巡绰地分,皆在口铺之外,并系自后巡马所到,乞并管认为界。」诏从之。仍令经略司差人巡绰卓望,令西人习知此处为界。

兴平县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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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县城天头原批:「永兴军路。」

兴平城。旧灰家觜新寨,元符元年改今名。皇城副使兼合门通事舍人种朴迁文(恩)[思]使,以统制兵马进筑兴平城横山寨也。

南牟会新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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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牟会新城天头原批:「秦凤路。」

元符二年改为西安州。

甘州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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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城

泰定三年三月六日天头原批:「泰定为元朝年号,疑嘉定之误。」今按:观此条内容实为元朝事,「泰定」字不误,甘州不在宋朝版图。盖《永乐大典》误作《宋会要》。,枢密院臣火沙王等奏:「甘肃省言,甘州城为边徼重地,且多钱粮,而其城坏,请以军士三千九百人修筑之。臣等议,昔城甘州,尝发旁近汉军,今请依前例。」上从之。

故邠州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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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邠州城天头原批:「环庆路。邠州。」按标题「邠州」原作「豳州」,据正文改,宋代邠州不作「豳」。

熙宁四年二月四日,环庆路经略司言:「已修完邠州城壁楼橹了当。」御笔:「勘会昨以麟府城垒守具颓弛,曾指挥陕西诸路,令沿边、次边州军城寨各用心整葺修完。今邠州首能奉法了当,可特旌赏之。」既而赐官吏银绢有差。

延安故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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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故城天头原批:「永兴军路。」

元丰六年闰六月十三日,权发遣陕府西路转运副使公事范纯粹言:「见修治延州城,许令用军须金帛钱粮,如不足,以朝廷所赐入便钱支用。其它城若虽被旨修治,若不依延州已得指挥,即无由办集。欲望朝廷详酌。」从之。七年正月二十六日,赐陕西转运司度僧牒二百修延州城。

金汤古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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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汤古城天头原批:「永兴军路。」

绥德州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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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州城天头原批:「鄜延路。」

金汤城,旧金汤新寨,元符二年改。

【宋会要】在陕西鄜延路,熙宁二年废绥州置。咸平四年闰十二月十日,命比部员外郎、直史馆洪湛,侍禁、合门祇候程顺奇,乘传按视城绥州利害以闻。初,帝与辅臣谋修此州,而群议不一。至是,诏中书、枢密院会议,而吕蒙正、王旦、王钦若以为修之不便;李沆言修之便,然恐劳民;向敏中、周莹、王继英、冯拯、陈尧叟皆以修之便。帝以境土遐邈,未能周知其事,命湛等往视之。

十九日,诏筑绥州城。时程顺奇使还,言于石、隰州沿边相度建城,询于吏民,其利有七而害有二。帝召宰臣于便殿,出湛等奏,曰:「利害昭然,卿等所见如何 」蒙正曰:「利多害少,乞行(与)[兴]修。」故命筑之。

五年正月十日,以西上合门使孙全照为石、隰州兵马钤辖,屯绥州,经度修城事。

二月十一日,诏曰:「昨议修复绥州,已兴力役,询于佥众,犹或异同。因令知天雄军、工部侍郎钱若水与并代州驻泊陈兴乘传详度之,傥有所便利,即令施功,如其不然,可至罢之。」四月七日,若水言:「奉诏与陈兴详度重修绥州利〔害〕,寻领兵过河, 视荒废城垒,用工计百余万,材植难致,又须广屯田兵,百姓渡河运粮艰阻,久长计之,有害无利。所有防兵、役夫及所运粮,悉已停罢。」诏从之。一时言事者请城绥州,屯兵积谷,以遏党项。及边臣互言利害,前后遣使数辈按视,不能决。时已大发丁夫,将兴其役,帝以其地敻绝难守,特命钱若水驰往规度,事有不可,即罢其役。近臣有执前议者,帝曰:「太宗罄四海之力克平河东,近灵武失守,今如更城绥州,又须辇运刍粮,重费民力。河东久安,不可虚致困匮。」既而若水上言:「绥州顷为内地,民赋登集,尚须旁郡转饷。自赐赵保忠以来,人户凋残,今复城之,即须广屯戍兵倍于往日,则刍粮之给全仰于河东。其地隔黄河、大小铁鍻二山,又城下有无定河,缓急用兵,输送艰阻。且其地险,若修葺未备,蕃寇奔冲,即难于固守。况此州城邑焚毁,无尺椽片瓦,所过山林无巨木,不堪采用,徒为烦扰,绝无所利。」若水即罢其役,后诣(关西)[阙面]陈其事,帝嘉纳之。

元丰七年正月十九日,陕西漕臣范纯粹言、绥德城当寇冲,请立军,以七城砦隶焉。在州东北二百三十里。

王家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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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城天头原批:「泾原路。」

庆历四年置管石门堡,名王家城。

笼竿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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笼竿城原无此题,据天头原批移入。以下三城并同。

笼竿城,大中祥符七年修筑。天禧元年五月二日,权泾原路驻泊都钤辖郝荣等言:「掘笼竿城壕,自上石门至镇戎军功毕。」诏奖之,仍赉器帛,赐将士缗钱。

羊牧隆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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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牧隆城天头原批:「泾原路。」

羊牧隆城,天禧元年修筑,在泾原路。

统万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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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万城

淳化五年四月四日,诏夏州旧城宜令废毁,居民并迁于绥、银等州分,以官地给之,长吏倍加存抚。先是,帝以夏州深在沙漠,本奸雄窃据之地,欲隳其城,迁民于绥、银以来。因问宰相夏州建置之始,吕蒙正等对曰:「昔赫连勃勃,后魏道武末僭称大夏天王,自云徽赫与天连,又号其支庶为铁伐氏,云刚锐如铁,可以伐人。蒸土筑城,号曰统万,言其统领众多也。自赫连筑城已来,颇与关右为患,今迁于内地,斯万世之利也。」帝从之。

银川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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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城天头原批:「永兴军路。银川城。」

银川城,在今神木县,崇宁五年以银州改。

古乌延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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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乌延城天头原批:「永兴军路。」按此条文字似臣僚奏章,删略太甚,缘起不明。

乌延城,正据山界北垠,旧依山作垒,可屯士马。东望夏州且八十里,西望宥州不过四十里,下瞰平夏,最当要冲,土地膏腴,依山为城,形势险固,欲乞移宥州于此。旧宥州地平难守,兼在沙碛,土无所出。先于华池油平筑堡以接兵势,川路稍宽,可通车运,聚积粮草器具。事事有备,并力乌延,先补山城,山城毕乃筑平城。此地膏美,去盐池不远,其北即是牧地,它日当为一都会,镇压山界,屏蔽鄜延。其银、夏州及可置盐、铁冶、钱监、马牧,因崄控扼,候乌延功毕,渐次计置。

震威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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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威城原无此题,据天头原批移入。

震威城天头原批:「河东路。」,在府州,旧铁炉骨堆新寨,宣和六年改为震威城。

郢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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郢城天头原批:「荆湖路。」

庆元元年二月七日,枢密院进呈湖北总领所申,郢州修城壁已圆修。余端礼等奏,乞降指挥常切检点,无令损坏。上曰:「随坏随修,不至临时多有费用」。

太原府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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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府城天头原批:「河东路。」

【宋会要】

咸平三年九月五日,诏并州旧城内人户等曰:「先皇帝亲总锐师,削平多垒。眷言编俗,咸与惟新,爰徙郡城,就安吉壤。如闻编户犹复阳曲重迁,非国家兴利除害之意。其并州故城,委转运司告谕人户,勿复居止。有见居者,县给限半月,令徙新城。及平晋县、祁沟等处并侧近州县镇内,请占官地住居,见耕种城内者,许于故城外系官田土住居耕种。应故城内税物悉除之。」时参知政事向敏中等奏:「并州旧城,朝廷先已毁废,其人户不合就彼居住,乞并令起移。」故有是诏。

晋州城[编辑]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八 诸城修改移并上 晋州城


晋州城天头原批:「河东路。」

熙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诏赐河东路转运司祠部〔牒〕一百道,付晋州修完城壁楼橹支用,仍作二年出给。

丰州古城[编辑]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八 诸城修改移并上 丰州古城


丰州古城天头原批:「河东路。」

元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天头原批:「『元和』疑『元丰』之误。」,丰州言:「修城工毕,而城中乏水,欲增筑获水城闇门,就汲涧水。」帝曰:「丰州迂僻,不足为边隅扞蔽。故用首领王承美为守将,令自庇一方。尔后总管司发军戍守,非独外分兵力,且又重劳河东馈挽。昨已为葺城,今又欲再兴版筑,非所以惜费而爱民也。不若量留戍兵,扞部族之耕种,如寇至,即归总管司并力拒战,足以张军势而免劳内地民力也。」

金华府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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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府城天头原批:「两浙东西路。」按「西」字衍。

绍兴元年七月十三日,知婺州傅崧卿言:「本州岛城壁自来庳狭,春夏霖雨,倒塌几半。欲措置兴修,别无钱物可以那融,若只用壮城兵士,则工力不足,空费岁月。欲于农隙之时,起七县人夫并工修筑,一月可了。乞降钱三五万贯。」诏礼部给两浙东路空名度牒三百道,充修城使用。

平江府城[编辑]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八 诸城修改移并上 平江府〔城〕


平江府〔城〕天头原批:「浙东西路。」按当云「两浙西路」。

淳熙十一年八月二日,平江府言:「本府城壁年深颓圮,见那拨官钱,计置物料,差拨壮城军兵及雇募匠人,兴工修砌子城。所有外城,未敢擅便,乞札下照会修筑施行。」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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