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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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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論上
作者:魏禧 
本作品收錄於《魏叔子文集

天下之亂,不亂于既亂,而亂于既治;國家之禍,不禍于小人,而禍于君子。既亂之日,與小人之禍人國家,此不待智者而後見也。而既治之亂,君子之禍,則謹守繩墨之士恒有所不及知;知之而不敢斷然出其言,以正告于天下。吾嘗觀北宋之禍,其罪在章惇、蔡京數奸,而實司馬光、吕大防諸賢自貽其患;南宋之禍,其罪在秦檜、韓侂胄數賊,而實岳飛、韓世忠諸賢將坐失其機。何則?元祐初,宣仁擢用故老,點安石之黨,以盡反神宗之政,司馬諸賢言無不聽,行無不遂,勢不可謂不專。使此時能取小人之桀雄者斬殺之,其次者竄逐之,則太后雖崩無足慮,哲宗雖暗,無能有蠱惑其心而奪其鑑者。慮不出此,而優柔養奸,行調停之說。其罪之極大重惡者,止從放逐,或罷使閒居,或使之仍立于朝,以為足以致治而無憂,而不知逐者可還,罷者可起,在朝者可攀援窺伺以馴至于得柄。《書》曰:“樹德務滋,除惡務本。”蓋熙寧之禍,延蔓于紹聖、政、宣,而根伏于元祐也。

高宗既立,天下引領以望恢復,韓、岳諸將戰無不捷,金師幾於北遁,然檜以一人主和其内,諸道之師悉罷,甚至矯制殺飛,而天下事遂不可為。鳴呼!鬻拳兵諫,君子猶以愛君誦之。與其死於奸臣,孰死于敵之為烈!避專制之罪名,何如棄二帝、敗國家、塗炭生民之禍為酷!向使飛不奉詔,不班師內覲,其始若同于叛臣之崛强跋扈而不可制,而專力圖金,克中原以迎二帝,然後還戈而清君側、解柄伏關,自尸抗命之罪,則雖有百檜不足以為憂者。而區區之金,其何不可剪此而朝食?

蓋嘗論三代以後,人才莫盛於宋,其致治遠不及漢、唐,何也?漢、唐之立國在强固,宋之立國在忠厚。漢、唐以强固立國,而其法多蕩軼簡易,故一時臣工,類能敢作果為,以自奮其才智,是以能成功。宋以忠厚立國,其法多繁委周密,而一時臣工,又皆循禮守分,不敢踰越尺寸,斤斤然規矩準繩之中以自救過不給,是以不肖者不能為大亂,而雖有大賢不能遂志畢力,犯非常之舉以至于大治。鳴呼!排眾論,冒不韙,危天子以成大功者,終宋之世,吾以為寇萊公一人而已矣!

附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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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伯芳曰:筆勢若鐵鷹之搏兔,論似奇險,究竟不出人心口間,然誰敢形之於筆,而又能如此猛鷙迅悍耶!)

(曾止山曰:傳曰:“惟仁人能愛人,能惡人。”叔子天性仁厚純謹,而其言若此,可以想見一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