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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水齋先生文集/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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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寒水齋先生文集
卷十
作者:權尙夏
1761年
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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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朴士元光一○癸酉六月[编辑]

林隱心學圖

栗谷先生曰此圖。重文疊說而已。別無意味。恐不必取也。有一學者問於尤菴先生。心學圖本心在左。良心在右。取何義而分別如此。答曰此圖退溪取之。栗谷非之。不敢有所從違於其間。然所謂良心。是本然之心。今以本心良心分而二之。其他對待者。頗似牽強。如欲曲通而苟合之則恐生病痛。今詳盛論。與先生之意相契矣。寒岡。退溪門下。而其所編心經發揮。删去此圖。其意亦可見也。

天理人慾同行異情

盛論大槩得之。然陳說云云。蓋以人生日用之中。至近而易見者。莫如飮食男女。故不可遍擧。而只擧此二段。非以此事獨如此。而他事不如此也。禮運曰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古人論人慾者。莫不以斯二者爲先。陳氏之說。蓋不無來歷矣。且以其說中如字觀之則盛論云云。似當包在其中。更詳之。

蘭溪范氏語

范氏百慮煩擾之云。誠有病矣。必如朱子所謂事物糾紛而品節不差。是則動中之靜。然後乃可無滲漏矣。答南軒書。見大全三十二卷二十九板。朱子說旣如此。盛論中方其動也以下。亦須略加點化爲穩。

大人者不失赤子之心

盛論以衆人之未發。中庸之未發。分而二之。且曰中庸之未發。非大賢以上。未有此等時節。此是先儒之所已言者耶。抑出於高明之見耶。愚意則竊以爲不然也。若果如此則中庸何不曰聖賢之喜怒哀樂未發之謂中乎。章句曰未發則性也。愚未聞天命之性。有賢愚之別。但衆人雖有未發之時。斯須而復亂。故不能嘗保其本體矣。語類及栗翁說。論此頗詳。而與此註云云語意一般。今幷錄去。須更參量。朱子記延平語。未知與語類孰爲先後也。然且就其記語而觀之。其曰此意亦嘗言之云云。不過記其平日所聞如此。而末乃以不能索性講究於平日爲追恨。未見其必以延平說爲定論。而盡改其前見也。且攷中庸喜怒哀樂小註延平說則曰。和不和之異。皆旣發而後見云。其意蓋以爲已發後則賢愚不同。而未發則無別也云爾。然則雖延平亦以此爲言。無乃所見有初晩之異耶。未可知也。其下潛室陳氏說。似與延平說相發明。第亦參攷如何。

喜怒哀樂未發之中。未是論聖人。只是泛論衆人亦有此。與聖人都一般。或曰恐衆人未發。與聖人異否。曰未發只做得未發。不然是無大本。道理絶了。或曰恐衆人於未發昏了否。曰這裏未有昏明。須是還他做未發。見語類六十二卷二十九板或問曰常人之心。固有未發之時矣。其中體亦與聖人之未發無別耶。臣答曰常人無涵養省察工夫。故其心不昏則亂。中體不立。幸於須臾之頃。不昏不亂。則其未發之中。亦與聖賢無別。但未久而或頹放或膠擾。旋失其本體。則霎時之中。安能救終日之昏亂。以立大本乎。右栗谷先生語。見聖學輯要二卷下二十一板。昨書以爲未發之時。亦有不善之萌者。更思之。尤見其大錯。吾兄之不識大本。病根常在於此。未發者。性之本然也。太極之妙也。中也大本也。於此亦有不善之萌。則是聖人獨有大本。而常人無大本也。孟子性善之說。爲架虛之高談。而人不可以爲堯舜矣。子思何不曰君子之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而乃泛言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耶。千萬不是。切宜速改。與牛溪書。見栗谷集五卷二十五板。

答朴士元乙亥九月[编辑]

索居窮谷。一味鹵莽。每懷朋友之益而不可得也。引領南望。徒切窈糾之情。玆伏承眷翰。以審淸秋道況珍裕。慰荷交至。無以名言。楚山院役。斷手神速。縟禮已擧。南中士風之盛美。此亦可見。欽歎。道峯時未奉安。水原已蒙許額。華陽南去十餘里有萬景臺者。經始已久。工未完就。忠州樓巖則將以今二十八行餟享之儀。其餘懷,沃,報,文。亦皆追奉於舊祠矣。文集略成頭緖。箚疑不住讎校。而同志中如高明者。無由合幷商量。悵歎何極。別紙卽宜回稟。而討便甚艱。遷就至此。不敏可媿。玆以淺見略籤於紙顚。其然與不然。幸望更敎。

別紙[编辑]

玉山講義。所論不過言四者之體段。端緖不相混雜。各有界分路脈而已。此何干於衆人未發之有無。而引以爲一大證耶。至於七情以下。大段不可。朱子曰程子纔思卽是已發一句。能發明子思言外之意。蓋不待喜怒哀樂之發。但有所思。卽是已發。此意已極精微云云。兩夫子之言。若是其大殺分明。而今盛論曰方其喜之發也。怒哀樂之理在中未發。以此爲衆人未發之證。此從古聖賢之所未嘗言。而刱聞於今日。竊所訝然。蓋人有是心。隨感卽動。動則屬之已發。不動則屬之未發。豈以一情雖動。而他情未盡動。而喚做爲未發乎。若如此言則是必待衆情一時俱動然後方可謂之已發。天下寧有是理哉。大抵偏言全言之云。所差不少。不但語句之病。正坐思索太甚。轉到艱險之域。若不濯舊來新。則竊恐終無渙然之日。千萬更加商量焉。

赤子之心。純一無僞云者。卽指飢便啼喜便笑。皆是眞情。全無巧僞之私也。孟子指其發處而言。故程子只據孟子所言而曰已發云云也。非謂赤子元無未發時也。中庸或問。又言若未發則純一無僞。又不足言之云云。朱子之意。豈不較然明甚乎。朱子答或人問曰赤子之心。也有未發時。也有已發時。今欲將赤子之心。專作已發看也不得。赤子之心。方其未發時。與老稚賢愚一同。但其已發時。未有私欲。故未遠乎中耳。此一說又與或問互相發明。考其本章小註則可得其詳。更商之。

盛論浩汗。此下不能逐條仰對。然以愚見言之。心有動靜。聖凡一般。衆人之心。雖極昏昧。豈無須臾無思無慮之時乎。旣無思慮則安得不謂之未發乎。但其平日未嘗有操存涵養之功。故霎然之頃。又復胡亂掉擧矣。全是動時而靜時絶少則謂之元無未發之時者。亦未爲不可也。是以先覺之論此也。所就而言之者雖或不同。其意則未嘗少異矣。今有一生長醉之客。或有不飮之日。旣有不飮之日則謂之有醒時可也。全是醉時而不醉時絶少則謂之無醒時亦可也。衆人未發之時。何以異此。試以朱子所論言之則或問所載者。有醒時之說也。答林擇之書。無醒時之說也。其曰寂然不動。衆人皆有是心者。與或問一般。其曰未發時已自汨亂者。與答林書一般。不可以其言之不同。致疑於其見之異也。如此活看。諸疑凍釋。須以此意。更爲硏思如何。此愚之近日所見。回敎其可否幸甚。

答朴士元丙子十二月[编辑]

國忌日行院享未安。誠如來敎。此處諸郡皆不敢行。退以季丁矣。先正言論。未聞其有無。

答朴士元[编辑]

別紙悉之。此詩許篈編臨瀛志。載於志中。題下書以李某作。前輩長者皆以爲駭曰。此必是篈僞作也。其後鄭泰邦稠人中誦此詩。詆訾先生。松潭院儒通文于太學。付黃多年。今則鄭亦已死矣。朴之費力爲此。其心不難知。近來所謂少論之峻者。與鄭輩滾爲一流。此事之如此何足怪也。痛憤痛憤。

答朴士元己卯十月[编辑]

瞻望渺渺。不堪戀德之懷。玆拜眷翰。仰審靜養珍茂。喜慰十分。所示心知智知兩箇面貌之說。令人不能解聽。不知何人刱出此見也。性中有智。故心有知覺而別其是非云者。深歎高見之的當也。

胡雲峯所釋知字果不穩當。金令仲和頗論其非是。來問於此。鄙意亦然矣。其後異論紛然云。人之所見。不齊如此奈何。

答朴士元辛巳元月[编辑]

箚疑旣有心之知覺。又有智之知覺。是二知覺矣。此文法正如孟子舜旣爲天子矣。又率天下諸侯。以爲堯三年喪。是二天子矣。所以明其必不然矣。見者誤解。以爲是眞有二知覺。可勝歎哉。

答朴士元十月[编辑]

國哀罔極。音徽久斷。歲晏益不堪瞻詠。院便承拜手畢。披喜千萬。夏疾病連荐。月初始免枕席。而積敗未穌。此豈衰境之好消息。自憐。除命及於巖穴。固知高情之不移。而其慰士林之望則多矣。然毛生奉檄。自有義理。未知前頭之計如何也。冊子蒙送示幸甚。從容看閱後奉復爲計。

伊川易傳序沿流而求源。葉註因言以求其意。釋疑鄭守夢則以爲因傳以求易。二說不同。區區愚見則葉氏恐得程子之意。觀乎失意而傳言以言者尙其辭與夫未有不得於辭而能通其意與夫由辭以得意之說。則葉註因言求意之說。有不可易者也。守夢只據予所傳者辭也一段。有此因傳求易之說。而程子之意則蓋曰予所傳者只是發明其辭云。故繼之曰由辭以得意。豈是因傳求易之意耶。幸乞示破。

源者理也。流者辭也。葉氏所謂因言以求其意者。自無病。傳者所以發明其辭也。沿傳而泝之則亦可通辭而知易。守夢之說亦不相遠。而此隔一層說。恐不如葉註之爲襯。

國恤葬前私喪二祥。備要所論其不可行之意甚明。尤菴先生亦嘗敎以不可行。而尼山之論。於此又有相反。只據禮註在家自依行親喪之說也。然今大夫士國恤服制。與古不同。而國制卒哭後大小祀許行。則卒哭前何敢行二祥乎。退溪先生雖墓祭不敢上墓而略行於齊室。則退溪之意可知也。沙溪先生練事。愼獨齋退行於國葬後。則愼齋之意亦可見也。今出入於尼山者。行祭闋服如常日。可怪。

頃日崔相於榻前。據古禮請令私家許行練祥。收議及於賤臣。略有所仰對者。玆用謄呈。覽此則可悉鄙意矣。今承尼見如彼。無乃相公之論。亦有其源耶。

答朴士元癸未三月[编辑]

別紙示意謹領。論勳辭勳。是乙巳之事。所謂晦齋追悔云云。亦指此事也。若夫鳳城之啓在三年後丁未入對時。以湛齋詩義著論勳日云云。分疏此事。非其實狀矣。愚意以爲凡於論撰人事實。雖有一二事可議者。必從實直書然後乃可取信於來後。不然幷與其實德而將不見信。故泚筆時乃敢不沒此條矣。今高明所敎如此。必已有十分商硏者。可存則存之。可删則删之如何。

答朴士元甲申正月[编辑]

華陽洞中行神宗毅宗二皇上享祀事。先師有志未就。末年命小子。而未易獲成矣。至昨秋廟宇之役甫完。以此月上丁始擧禮事。章甫會者百卅餘人。適値甲申重回。京周之思益切。人無不攬涕矣。念高明不可不聞此事。故玆用仰報。

與朴士元戊子九月[编辑]

留意於此事者。以愚所見言之。如結城之韓元震。淸州之蔡之洪。溫陽之尹焜。禮山之韓弘祚。淸州之尹升來。黃澗之李海遠。俱是妙年。孜孜於績學。聰明過人。見識超邁。後輩之不寂寞如此。甚可幸也。來書所謂南中僅有者。亦願聞其名。

與朴士元庚寅十月[编辑]

河西先生祭祀。長房親盡之後當止。恐不可更立廟宇。鄙見與來敎無異。

答朴士元癸巳十月[编辑]

嫡孫承祖重者遭母喪。若依父在母喪之禮十三月喪畢。神主入于家廟。則几筵已除。嫡孫之諸弟練祥行於何處。無几筵而服衰麻。寧有此理。決是難行之事。故曾於李龍安德老家有此變禮。愚使嫡孫幷服三年矣。後見先生答李僉知問。所敎亦然。玆用謄呈。視至如何。昔年李進士重慶上疏請建皇廟。先生雖知其事之難成。而深嘉李生之抗章。有見於文字中矣。未知時輩以此爲言耶。俗輩喧豗之言。不足掛齒。而最可駭然者滄溪云云之言也。

喪禮備要杖朞條云。嫡孫父卒祖在爲其母。疑亦蒙祖在爲祖母。或有駁之者曰。禮祖不壓孫則當得申無疑。此說如何。右李橝問目答祖在爲母。備要以義推之而疑於降服。亦非質言也。或者所謂祖不壓孫者。實有據矣。右先生答語

答朴士元甲午五月[编辑]

儀禮齊衰三月章。仕焉而已者。其服與民同。致仕者之服與民同。則仕而不受祿不接見其君者。其服如何。愼齋所謂名在仕籍。實與在官無異。與士人同爲白布之制。尤極未安者。如何。

古禮民之於君。齊衰三月。我東則士民白笠白衣三年。古今之不同如此。致仕與前銜。何敢任意服三月之制乎。朝家自有事目。在下者當一依朝令而行之矣。

答朴士元乙未四月[编辑]

禽獸五常之說。朱子,栗谷及先師之訓甚分明。有何疑滯。今承來敎。益用自信。曾與湖右諸君。略有往復。而其紙適爲他人借去。未得送呈可歎。然所言率皆引據朱先生說。無自刱之言矣。栗翁曰人之理卽物之理者。理之通也。人之性非物之性者。氣之局也。此愚之一生所誦也。朱子曰論萬物之一原則理同而氣異。觀萬物之異體則氣猶相近而理絶不同。見大全仁義禮智之稟。豈物之所得以全哉。見孟子告子篇生之謂性章下註此二段。亦愚之所引據者也。同春先生從祀文廟之疏。數十年前起於湖西。其後更不發矣。尤菴先生從享之議。亦屢發屢止。蓋沙溪先生猶未準請。今又幷擧。事體未安故也。愚意與高見參差矣。此時何時而輕發大論乎。曾聞沙溪從祀之論。先生挽止多年。可見十分愼重之意也。

答朴士元丙申三月[编辑]

所示謹悉。先師答人問禮數條。正論此事。故謄呈。鄙人無容更對矣。

三年內遷葬之家。每以饋奠當於何處爲疑。而第無古今論此者。故以禮疑從厚爲義。而兩處幷奠者。似無大害。故愚賤之見。亦以爲然矣。第今哀家則若異於前義。蓋旣還殯於家。則與几筵同處於一家之內矣。一家之內。幷設兩處几筵。未知如何。猶以爲兩設不害於從厚之義耶。必欲行之於一家則無寧捨几筵而行於殯耶。不敢臆斷。詢於知禮家如何。右答兪相基

與朴士元[编辑]

別紙明道先生生之謂性章。義理精微。本自難解。然以淺見妄論。則此章主意。似在生之謂性一句。蓋謂與人俱生之故謂之性。若人生而靜則便是性也。其以上則卽爲未稟受前。可謂之理而不可謂之性。纔以性名而言之則便非性之本體云也。如是解釋然後生之謂性云者。方有著落而有所結矣。凡人說性以下。又更起言端。就性而論其本處。自有曲折。與上三性字。恐不當一例論之也。然竊觀先丈說則以人生而靜以上謂之性。纔說性之性。謂說性之善。不是性之性。謂非未發之性。未知明道之意。果如此否。果如此則生之謂性云者。便無著落而無所結矣。以上二字。亦當爲贅語矣。至於朱子所釋不容說之義。論性說,潘謙之,黃商伯三條。果與嚴時亨答書似逕庭。誠亦可疑。但以鄙說推之。其以人生而靜以上爲人物未生時者。正合明道之意。設有前後異同之論。恐皆不若此書之明白易曉。且語類所錄諸條。皆與此書一般。尤不可不以此書爲定論。葉氏之參合諸語而爲註者然也。若老先生所答於先丈者。其以答嚴書爲直解明道本旨者。似是先生之主見。而最後書中所謂云云。却與前日書意不同。此有未敢知者。恨不得更稟於先生也。自明道本說以下至朱先生諸說。一幷錄在下方。幸乞一一剖析以敎。

明道先生論性說。蓋生之謂性。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纔說性時。便已不是性也。凡人說性。只是說繼者之善也。孟子言性善是也。夫所謂繼之者善也者。猶水流而就下也。

晦菴先生說。性則性而已。何言語之可形容哉。故善言性者。不過卽其發見之端而言之。而性之蘊。因可默識矣。如孟子之論四端是也。觀水之流而必下。水之性下可知。觀性之發而必善。則性之蘊善亦可知也。

答潘謙之曰。孟子所言不是氣稟之性。但是性自不容說。纔說性時。便只說箇善字。所謂天下之言性則故而已者。正謂此也。

答黃商伯曰。繼之者善。易中本是就造化上說。到下句成之者性。方以人物而言。程子所引。乃借上一句。便就人性上說。而指其已發動之所爲也。不容說處。卽性之本體。如水則只是水。別著一字不得。至謂之善則性之發。如水之下矣。答嚴時亨曰。人生而靜。是未發時以上。卽是人物未生之時。不可謂之性。纔謂之性。便是人生以後。此理墮在形氣之中。不全是性之本體矣。然其本體又未嘗外此。要人卽此而見得其不雜於此者耳。易大傳言繼善。是指未生之前。孟子言性善。是指已生之後。雖曰已生。然其本體。初不相雜也。

歐陽希遜問。先生答嚴時亨云易大傳言繼之者善。是指未生之前。孟子言性。是指已生之後。與程子說似有異。曰明道先生之言。高遠宏闊。不拘本文正意。如此處多。若執其方而論則所不可通者。不但此句而已。須知性之原本善。而其發亦無不善。則大傳孟子之意。初無不同矣。

語類

性自稟受而言。人生而靜以上。未有形氣。理未有所受。安得謂之性。

問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人生而靜。是說那初生時。更說向上去。便只是天命了。曰所以大哉乾元。萬物資始。只說誠之源也。至乾道變化。各正性命。方是性在。凡人說性。只是說繼之者善也。便兼氣質。

問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一段。曰人生而靜以上。卽是人物未生時。人物未生時。只可謂之理。說性不得。此所謂在天曰命也。

人生而靜以下。方有形體可說。以上是未有形體。如何說。

問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曰此是未有人生之時。但有其理。更不可言。人生而後。方有這氣稟。有這物。方可言性。人生而靜。已夾形氣。專說性不得。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乃天命本體也。

性須是箇氣質。方說得箇性字。若人生而靜以上。只說得箇天道。下性字不得。

近思錄註

朱子曰人生而靜以上。是人物未生。只可謂之理。未可名爲性。所謂在天曰命也。纔說性時。便是人生以後。此理已墮在形氣之中。不全是性之本體矣。所謂在人曰性也。

答朴士元戊戌十月[编辑]

別紙所問。此有先師定論故謄呈。下覽如何。或人所謂又過期年除本生服云者未然。未然盛答是矣。淸州懷德士夫家公文來到之日。卽爲發喪。奔所後家。過成服。不留一日矣。

尤菴先生答人問曰。繼後之諭。以事理推之則其子見啓下公文之日。卽其君命移天之日也。卽當以朞服降其所生矣。蓋君命不可覆。而覆逆也。謂不可以方服所生父而覆逆也。父不可貳。通典雖有五服皆定於始制之日之文。然以禮記女子未練而出則三年。旣練而出則已。未練而返則朞。旣練而返則遂之之文觀之。則其中二條。不從初定議甚明。女子外成猶且如此。況此深抑之使同本疏相報之義耶。

答魚舜瑞有鳳[编辑]

大抵此理。以乘氣者言之則大小精粗。偏全通塞。有萬不同矣。以本然者言之則無大小無精粗無偏全無通塞。莫非渾然全體也。然非乘氣之外。別有本然。此乘氣者乃本然耳。今也見物之零零碎碎。各爲一理。而不察夫本體之渾然。便謂在物之理。局於偏而不得爲全。則是天命全體。物不得以有焉。其可乎哉。今且以太極言之。則在陰爲陰之理。而陽之理亦在焉。在陽爲陽之理。而陰之理亦在焉。此所以爲本然之妙而喚做太極也。由此推之則在木爲木之性。而金火水土之理亦不外是矣。此所謂各一其性。而渾然全體。又無不各具者也。又推此而極言之則在虎狼爲父子之仁。而所謂義禮智信初未嘗不在其中矣。在蜂蟻爲君臣之義。而所謂仁禮智信亦未嘗不在其中矣。朱子曰物之性。固無以見其爲仁義禮智。亦何緣見得不是仁義禮智者此也。至於草木。枯槁無知覺無生氣之類。雖無一端之可言。卽有所以爲此物之理。則所謂太極全體。亦未嘗不在此矣。朱子曰雖若不可復論仁義禮智之髣髴。亦不可謂無此性者此也。若曰太極非此理之全體則已。旣謂全體則豈無健順五常之總名乎。若曰物不得太極則已。旣曰渾然全體。無不各具於一物之中。則無適而非健順五常之全可知矣。然雖同得此理。而隨其氣質。各爲一性。則自不害其有偏全也。雖有偏全。而本體之渾然。固未嘗不自若耳。栗谷先生所謂理通而氣局者。正謂此也。

愚見本如三洲。而先師所答亦如此。須更卽此而商硏也。大抵太極者理也。仁義禮智者性也。孔子以來諸訓莫不分理與性。而來示則以仁義禮智當太極。此愚之所以未曉也。在陰只作陰之理。而來示則曰陽之理亦在。在陽只作陽之理。而來示則曰陰之理亦在。若然則朱子何以曰附子寧有大黃之性。大黃寧有附子之性乎。蓋大黃至冷附子至熱故也。五行之性亦然。虎狼只稟仁之一端。寧有君臣之義。蜂蟻只稟義之一端。寧有父子之仁乎。聖賢說話可證者錄呈。

朱子曰謂之理同則可。謂之性同則不可。栗谷曰人之理。卽物之理者。理之通也。人之性。非物之性者。氣之局也。此言與朱子說脗合。朱子又曰論萬物之一原則理同而氣異。觀萬物之異體則氣猶相近而理絶不同也。

此通言人物之理。其曰理同者。指太極之全體無不各具於一物之中也。其曰理絶不同者。指人物之性偏全之迥異也。此說載聖學輯要卷之二四十二板。其註朱子說尤明白易曉。

語類問以健順五常言物之性。如健順字亦恐有礙否。曰如牛之性順馬之性健。卽健順之性。虎狼之仁蜂蟻之義。卽五常之性。但只稟得來少。不似人稟得來全耳。

稟木之氣。其性曰仁。稟金之氣。其性曰義。水火倣此。此濂溪所謂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南軒所謂仁義禮智之性。五行各專其一也。

朱子曰仁義禮智。猶是成之者性。上面又有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邵康節曰天地巨物也。分而爲萬物。萬物各得天地之一端。能備天地兼萬物者。人之謂也。故能與天地幷立而參三才。栗谷曰萬物則性不能稟全德。

朱子論太極統體曰無聲無臭。而實爲造化之樞紐。品彙之根柢。高明之意。必欲合仁義禮智四者俱備。然後方可謂太極之全體。二說同耶異耶。愚以爲仁義禮智是性也。仁上亦見太極之全體。義上亦見太極之全體。未知如何。

答李仲謙顯益○癸巳三月[编辑]

以質而語其生之序。指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天五生土而言也。此河圖位數對待之陰陽也。以氣而語其行之序。指木之氣行於春。火之氣行於夏。金之氣行於秋。水之氣行於冬。土之氣居中而寄旺於四時而言也。此河圖運氣流行之陰陽也。言各有指也。

答李仲謙癸巳六月[编辑]

南軒以靜爲太極。朱子曰是一不正當尖斜底太極。蓋以太極有動有靜。而專以靜爲太極故也。朱子之說知此。而眞,葉二氏以未發爲太極。此與南軒不異。然朱子曰性猶太極。心猶陰陽。性是未發也。以性爲太極。不幾於與南軒,眞,葉爲一乎。竊謂性之爲物。若對情而言則固是性爲未發情爲已發。而若主乎理而總言之則未發已發。莫非性也。是以朱子於中庸天命之謂性則專以體言。而於孟子性善則未嘗專以體言。語類日性善只是就發處說程子亦以繼之者善爲性善。然則朱子之以性爲太極。非以靜與未發爲太極。如南軒,眞,葉之意也。

來說甚當。孟子言性善。指惻隱羞惡等而言也。蓋以人心言之。性者太極之體也。情者太極之用也。以太極偏屬於靜時。恐未然。

邵子曰心爲太極。而心是形而下。太極是形而上。以心爲太極。無乃爲認氣爲理耶。且與朱子性猶太極心猶陰陽之云。豈不相戾耶。竊謂心之爲物。若專言則是形而下者。若合性情而言則性情莫非心也。所謂心爲太極。是合性情而言者。所謂心猶陰陽。是專言者也。二義各有當也。

邵子以道爲太極。又以性爲太極。又以心爲太極。前兩說旣是則可知所見之不差。其所謂心爲太極者。亦不過合性情而統會說也。其詩曰天向一中分造化。人於心上起經綸。朱子贊其實見得自別。所謂心爲太極云者。亦與此詩一般。蓋以其萬化同出一原故也。

先儒固以未發爲性。然以朱子說看。未發與性。亦有可分言者。朱子曰易變易也。兼指一動一靜未發已發而言。太極言性情之妙。乃一動一靜未發已發之理。又曰若以未發時言之。未發却只是靜。動靜陰陽。皆只是形而下者。此則以未發爲形而下。而以未發之理爲性也。蓋未發已發。是主心而言。而心卽氣也則是形而下者。如仁義禮智則是所謂未發已發之理而爲形而上者也。然則未發卽性之所在。而非未發卽是性也。於未發上看得性則可。直以未發爲性則於道器之分似有所未瑩也。朱子之意。恐是如此也。然此以理氣之一而二者言也。若以其二而一者而言則心性何嘗爲二物乎。若是則先儒之以未發爲性。亦自無不可。二義元不相妨礙。

未發。性也太極之體也。已發。情也太極之用也。蓋言太極則兼動靜。言性則只屬於靜。言情則只屬於動此朱子之意也。來說分析道器頗詳。亦自好。

各一其性性字。或作氣質之性看。然竊詳圖說。主意全在發明太極之無所不在。而於陰陽五行男女。莫不以太極言之。終之以人極之立。則所謂各一其性。卽是言五行之有太極也。朱子於圖解曰。氣殊質異。各一其太極。本註曰五行之生。隨其氣質而所稟不同。所謂各一其性也。各一其性則渾然太極之全體。無不各具於一物之中。而性之無所不在可見矣。此皆以性爲太極也。或者以氣殊質異。隨其氣質。所稟不同等語。爲氣質之性之證。然此亦有說焉。竊謂太極有以統體言者。有以各具言者。如無極而太極。是以統體而言也。各一其性。是以各具而言也。各具與統體。所就而言者雖不同。而其專以理言則一也。氣質之性則是兼氣之淸濁善惡而言者。何可混而一之乎。圖解與本註之必言氣質不同者。蓋以不言氣質之不同。則各具之義無以見故也。而此只是帶說。非兼言也。以此而爲氣質之性可乎。且朱子於上下註。專以一性字發明太極。而此性字是從各一其性之性字來。則其不作氣質之性。於此尤瞭然矣。

本然之性。單指理而言也。氣質之性。合理氣而言也。其實一性也。雖隨氣質而各自爲一性。太極之理。何嘗不具於其中乎。今人多以本然之性氣質之性。判作二物。無乃近於程子所謂二之則不是者乎。近思錄釋疑各一其性下註。載朱子兩段說頗詳。多不能錄呈。覽此如何。

南軒解各一其性曰。五行生質雖有不同。然太極之理。未嘗不存。此與朱子說無不同。而栗谷於聖學輯要引以爲註。恐亦不以爲氣質之性也。但沙溪近思釋疑。以此爲氣質之性。而引栗谷之說曰人之性非物之性。犬之性非牛之性。此與輯要不同。未知其故。然恐當以輯要爲定論。

詳覽釋疑各一其性下註。此條所疑。亦可渙然矣。

聖學輯要曰戒懼者。靜存而正心之屬。愼獨者。動察而誠意之屬。語錄問正心兼涵養省察。以正心爲戒懼何如。先生曰是以戒懼不專指正心。而曰正心之屬也。此以戒懼專爲靜。正心爲兼動靜也。而無異於朱子之旨矣。然沙溪經書辨疑則以戒懼爲兼動靜。正心爲專言用。其不相合如此何也。

中庸章句。曰君子之心。常存敬畏。雖不見聞。亦不敢忽。觀此辭意則分明以戒懼兼動靜說。以應不可須臾離之意矣。然單言不睹不聞時戒懼則非靜時工夫而何。是故下文又曰自戒懼而約之。以至於至靜之中。無少偏倚。此則專屬於靜時矣。以此見之。兼動靜者。是大綱說也。屬於靜者。是細分之說也。不可取一而捨一也。

栗谷答牛溪書。旣言人心道心之不可比幷於四端七情。而其中一段曰發之之際。氣已用事則人心也。七情之合善惡也。此則似以七情爲人心也。未知何故。然人心道心。不可比幷於四端七情。是先生不易之論。則此一段恐只是偶欠照勘。而不必深疑也。如何。又曰人之心。直出於性命之正。而或不能順而遂之。間之以私意。則是始以道心而終以人心也。或出於形氣而不拂乎正理。則固不違於道矣。或拂乎正理。而知非制伏。不從其欲。則是始以人心而終以道心也。竊詳此說之意。似以人心爲道心之流於不善者也。以人心爲道心之流於不善。則是誠以人心爲人慾也。此與朱子定論之旨不合也。然竊考之。先生又作人心道心說。謂爲道義而發者爲道心。爲口體而發者爲人心。又謂道心純是天理。人心也有天理也有人慾。引朱子所謂雖上智不能無人心之說爲言。則是不以人心爲人慾。與朱子定論之旨合也。而年譜答牛溪書在壬申。此說之作在於壬午。則此是先生定論也。學者或不察此曲折。而於答牛溪書妄加疑焉。豈非未安之甚乎。此數條人或有疑之者。乞下一語。以發先生本旨。

栗谷此說。愚亦尋常疑之。程朱人心之論。亦有初晩之異。栗谷人心道心說。是晩年定論。當以此爲正。

答李仲謙七月[编辑]

各一其性之性。朱子或專以太極言。或以氣質之性言。其說不一。難於的從。然圖說註是晩年所著。則當以此爲朱子定論。而圖說註專以此性字爲太極。其語意如曰各一其太極云耳。則是以理爲主而言也。此所以前者之說。以圖說註爲主。而不欲作氣質之性也。初非不見釋疑諸說而然也。

本然之性。氣質之性。只是一性。而其所主而言者。有專言理兼言氣之不同耳。只是一性則判作二物固不是。於所主而言之不同處。以其爲一性而必混而言之則亦不明。今著各一其性四字所主而言之在何則其語意。只曰各一其太極云耳。此非主理而言而何。

理氣元不相離。非氣質則理何所掛撘。試以仁義禮智言之。人稟木之氣其理仁也。稟金之氣其理義也。禮智亦然。此非氣殊質異。各一其性者乎。

南軒言各一之義曰。仁義禮智信之理。各專其一。其必以仁義禮智信言者。亦主理而言。而栗谷先生聖學輯要引此說爲註。則先生之意可見也。近思釋疑載先生說曰。人之性非物之性。犬之性非牛之性。此則以此爲生之謂性之性。而與輯要之意不相合也。而要之輯要似是先生定論。故前說云然耳。非敢臆斷也。

釋疑所載朱子說。一則曰此理墮在氣質中而自爲一性。周子所謂各一其性者也。一則曰陰陽五行之爲性。各是一氣所稟而性則一也。此皆合理氣而言也。中庸章句曰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氣以成形。理亦賦焉。猶命令也。此與釋疑所載二說。語意一般。高明以何者爲初年所見。何者爲晩年定論耶。以愚觀之。朱子,南軒,栗谷,沙溪諸說。未見其不同。何故生疑也。

答宋道能堯佐[编辑]

乙亥答鄭景式書中。舍陶取栗云云。是先生平日之所見也。戊申召對所達。發於理者謂之四端。兼氣而發者謂之七情。四端純善而無惡。所謂本然之性也。七情有善而有惡。所謂氣質之性也云云。專是陶翁說也。何其與舍陶之云相反耶。況四七皆情也。今曰本然之性氣質之性。亦非矣。先生所達。斷不如此。必是記錄之誤。此等處不改則前頭後學之致惑必深。不可不改也。此冊草本雖在鄙所多日。而神昏眼暗。未得看過。以致訛誤如此。此愚之罪。其恨何可言。道理大頭腦處。不可放過。望須速改。此外必多可商量者。而印行太早。何其輕率至此。大抵朱子曰四端也有中節不中節。不中節是惡也。栗翁所謂原於仁而反害仁。原於義而反害義。此則朱子之意也。今曰四端純善。與朱子之見相反。若改之曰孟子所謂四端純善云則似無害矣。

答金英叔性豪○丙申二月[编辑]

諭意仰悉。僕之不仕。非爲時不可爲也。只是分不敢當也。前日奉對時。實布肝膈。而來示如此。無乃不相信而然耶。可媿。若夫下段所敎。誠可服膺。草野之人。其於朝政。宜不敢干涉。而近事則異於是。朱子曰不成屋下合說底話。亦不敢說。目今師道全喪。義理晦塞。略以曾前痛惋於心者。論辨於序後之文。此是私家文字。可幸無罪。不料其文上徹。致有此紛紜。此則誠不免見幾不審之咎也。旣承嚴敎則不得不陳章請罪。章旣上則事之梗槩。不可全沒。事勢然矣。夫豈樂爲者哉。本欲遠世而反入於風波之中。還可笑也。

四端七情

四端七情。發者皆氣也。所以發者皆理也。四端包在七情中。非有兩箇體段也。是以朱子曰四者之外無他情。聖賢之情。所發之氣淸粹。故其性直遂。衆人之情。所發之氣不能無濁駁者。故或有爲氣所掩而不能直遂者。此所以有善惡之分也。

孟子所謂四端之善者。與子思所謂喜怒哀樂之中節者。同歸於善。朱子所謂四端之不中節者。與子思所謂喜怒哀樂之不中節。同歸於惡。退翁偶不照察于此。以四端爲理發。以七情爲氣發。恐不得爲定論也。

答宋景徽婺源[编辑]

古禮庶子爲大夫則異宮。故有同宮異宮之別。我朝則自公卿以至儒生家。廟祭四代及國恤服素。俱無分別。古禮有難遵行。故先師嘗以爲家禮可據而行之。凡喪父在父爲主之禮。旣有先師定論。愚何敢間然。

非宗子而母在。杖而不禫。是賀循之說。而非古禮也。父爲主。故子不敢爲主。不杖不禫矣。母則禮無爲主之文。子當主其妻喪。何故杖而不禫也。賀說極可怪。

答姜光甫再烈[编辑]

朞三百六十六日

此以二十四氣言也。自今年立春至明年立春前計之則三百六十六日也。

一年凡三百五十四日

此以朔言之。一年有大小月。故其數如此。

孔子於繫辭曰三百六十當期之日

此以常數言也。歲有十二月。月有三十日。合以計之則三百六十日也。按三百六十者。一歲之常數也。氣盈故多六日。朔虛故少六日。必置閏然後氣朔分齊矣。堯典所云。只擧一年節氣而言也。

曆書刻數古今之差僞朝因南蠻人疏。請廢大統曆。用時憲曆。故今之刻數如此。

答姜光甫[编辑]

家禮大小宗圖下註。大宗法旣立不得。亦當立小宗法。祭自高祖以下。親盡則請出高祖就伯叔位服未盡者祭之。嫂則別處其子私祭之。今世禮亂了云云。所謂嫂指何人歟。

嫂是從兄弟及再從三從之妻也。祖母在則祔於高祖妣。蓋其昭穆然也。今高祖考妣遞遷則所祔之嫂。不可隨往於最長房。故姑爲奉安於別室。其子私祭也。

小祥止朝夕哭註。唯朔望。未除服者會哭。其未除服者。指謂何人耶。

喪大記。大夫士父母之喪旣練而歸。朔望則哭于宗室。註宗室宗子之家愚伏以此爲未除者。而沙溪印可。且朞服之人在遠聞訃。追後成服者。當計月數而除服。小祥時其服未盡。故云未除服也。

曾玄孫承重者之妻。遭其夫曾高祖妣之喪。夫祖母曾祖母在。則其服制如何。其姑與祖姑服制亦如何。

此在疑禮問解第二卷四十二三板。可攷也。先師嘗以爲承重者之妻及其母與祖母。皆當服三年。蓋從喪服小記之說也。

古禮祭用生魚肉。此果何義。今世亦當復此禮否。

時祭用生魚肉。宋頤菴寅曰。朱子每論時祭忌祭日或用浮屠誦經追薦。是使其先不血食也。以此觀之。祭祀當用生魚肉。而家禮設饌圖所謂魚肉者。正指血腥也。擊蒙要訣用生魚肉。特牲饋食禮註。祭祀自熟。始曰饋食。饋食者食道也。疏孝子於親。雖死事之若生。故用生人食道也。據此則頤菴所引朱子說及要訣。與饋食說不同。行禮者擇而用之可也。雖用熟薦。若以生魚肉各一器參用。以存愛禮存羊之義尤善。

奉使而死於他國者。其子不得越境奔喪。則成服一款何以爲之耶。

奉使死於他國。而其子不得越境奔喪。則其成服似在見柩之後。若返櫬無期。遲速難知。則此如禮所謂未奔喪之人。先爲成服。勢不得不然。未知如何。

改棺時變服之節。一依初喪。而腰絰亦當散垂否。

改棺時變服之節。未曾有聞而腰絰散垂。似當然矣。

出繼者於本宗服制。只降一等。禮也。雖出後於疏遠服盡之家。亦遵用此禮而不再降否。

雖後於疏遠。於其本親。只降一等。

在外而聞父母喪者。不見訃書則發喪一款。固不當輕擧。而傳聞若的實則遲待訃書。不爲發喪。於情果如何。

只憑流播之言。何可輕易發喪。雖甚罔極。當竢的報。

臨妻與子葬。聞祖父母喪則何以爲之耶。

妻與子葬臨時。若聞祖父母喪則當退行其葬。

神主見燒。固當改造。而未改造之前。神靈無所依著。事甚未安。或云姑以黃紙書榜。權安于虛位。未知此果有據否。

神主見燒。當卽改造。其間黃紙云云。禮無可據。不敢質言。

新婦之見舅姑有贄。則於祖舅姑亦當有贄。而禮無所論。願聞之。

家禮婦見于諸尊長條。婦旣受禮。降自西階。同居有尊於舅姑者。舅姑以婦見於其室。如見舅姑之禮。先師嘗謂尊於舅姑者。是夫之祖父母也。旣曰如見舅姑之禮則其有贄可知。其曰無贄者。單指諸尊長也。

女子適人者降其父母之服。於祖父母則不降。此何義耶。

是亦不貳斬之義。祖父母有正統之重。而服則朞也。雖不降。無貳斬之嫌。故如此。

爲人後者妻。爲本生舅姑服制如何。

舅姑之服。儀禮本期年。故夫爲人後則妻爲本生舅姑降服大功。爲舅姑三年。是唐時所增也。

父在爲母及妻。練月有故。退行練祀如何。

有故則退行可也。廢而不行。無識甚矣。

罪犯惡逆則大義滅親者。服制如何。

滅親則無服。義理然也。若光武事。出於畏懼也。

因喪而冠

曾子問如將冠子而未及期日。有齊衰大功之喪。則因喪服而冠。註未及期日。在期日之前也。因喪服而冠者。因著喪之成服而加喪冠也。齊衰以下。可因喪服而冠。斬衰不可。雜記以喪冠者。雖三年之喪可也。旣冠於次。哭踊三者三乃出。孔子曰武王崩。成王年十三而嗣立。明年夏六月。旣葬。冠而朝於祖。此言因變除而冠也。以此觀之則斬衰而冠。亦有據也。

被髮

流來之俗。天下行之。先儒雖欲變之。何可得乎。若聖人爲天子修正禮制。則此等習俗。在所當删。

明器

檀弓。孔子曰其曰明器。神之也。

假寧法

假給假寧寧神。謂給假寧神之法。非但中朝。我朝服制法亦然。

襲奠當肩

襲奠當肩。象生人以手取食之易也。

餘閣

餘閣。檀弓曰始死之奠。其餘閣也歟。註閣所以庋置飮食。蓋以生時庋閣上所餘爲奠也。閣。架凳之屬。

禫祭算閏

禫祭算閏。先儒之論雖多。以朱子之意爲準。算閏爲可。

角黍

角黍。粽也。風土記。以菰葉裹糯米。五月五日。祭汩𤄷之遺俗也。糯米黏米也。家禮輯覽所記如此。而我國所無之物。未識其詳。

非其鬼而祭之諂也

非其鬼。謂非所當祭之鬼也。旁親遠族。雖是血屬。若有當祭之人。而不當祭者冒禮而祭之則謂之非其鬼可也。然而無後絶祀則班祔於宗家之廟。亦禮也。如此者。不可謂非其鬼也。至於師友之祭。禮所不言。固難爲對。而若先賢先師之立祠而俎豆之。如今書院之類。則是亦事理之所當然。恐不可謂之非其鬼也。如山川之神。非可以血屬論也。諸侯自祭其封內山川。則禮也。若別人祭之則却是非其鬼也。以此意求之。凡祭之不當於理者。皆非其鬼也。

飮至

左傳隱公五年註。告至于廟而飮酒。按告行出時之告也。飮至。返時之告也。

質明

士昏禮註。質平也。周禮大司馬以質明弊旗註。質明正明也。質字去聲者。交質之義。入聲者韻會正也。此則質明之質。當作入聲讀。

立而告祝

我東以伏爲恭。中原以立爲恭。謂之不敬誤矣。

四䙆衫

集覽䙆衣裾分也。前後左右皆䙆。制如今之常著單衣。而後亦不合縫者也。

以黑繒斂髮者也。網巾始於大明。其前皆用此制。

花勝

荊楚歲時記。人日翦彩爲花勝。後人因以帖首。以爲飾。相如傳勝者。婦人首飾。

橫烏

幞頭之別名。

下帳

下帳。對上服而言也。如幞頭幱衫等物。身上所用者。故曰上服。牀帳茵席等物。身下所用。故曰下帳。沙溪,寒岡之意皆如此。

帕複

是四角巾。與掩相似。

搊策

韻會搊拘也。策扶之意。按疑以手拘執扶持。示以勿拜之意也。

策之

茦如搊策之策。謂使勿拜也。

波吒

佛經云波波吒吒。忍寒之苦聲也。

上蕉亭

如雨傘。上頭形如芭蕉新葉故云。人家一間草亭最上頭亦如此。

周元陽

沙溪曰唐時人。

答南宮惠伯○壬午十一月[编辑]

問解曰妾母豈有與嫡母同祔之理乎。丘氏說大違於禮。不可從也。以此觀之。庶弟似不當祔於祖龕耶。不敢祔祖龕。則亦無祔祭一節耶。雖同宮。旣無祔祭。則朝祖之禮。亦廢而不行耶。庶弟旣有妻與弟。則題主以妻或弟主之耶。嫡兄主祭而題主耶。且庶子銘旌及題主稱號。無官爵則亦以學生書之耶。

妾母則是僕妾之類。丘氏說果誤。至於妾子服制。旣無嫡庶之別。而祭禮亦無異同。以此言之。祔祭當不可闕。題主家禮親同則長者主之。以嫡兄爲主。恐無不可矣。稱號學生業儒。當從生時所稱。

亡親諱日。適在朔望。則先儒以爲祖先茶禮先行。然後忌祀行之云。若爾則事甚苟艱。勢且急遽如何。

諱日祭與茶禮先後。先儒說雖如此。事勢有礙。恐不可從。

答鄭行之道東[编辑]

承別紙所示。不勝驚怛。然關文不到。官家無擧哀之節。則只憑風聞輕廢院享。似無其義。丈台之言是矣。自院中依例備祭需。以待關文。若到於明日之內。事當廢祭。未到則仍爲行禮可也。更與禮判及漸于消詳如何。

答鄭行之[编辑]

母喪中改葬父。當服父服。蓋父未葬不敢變服。無間於前後故也。

答金士逸萬烋[编辑]

寂寥窮巷。再辱臨訪。感佩至意。不敢忘也。函丈近以膝下病憂。移次砥平峽中。頃往拜之。謹以敎意稟白矣。朱書記疑諺釋處。擬於校正時翻作文字。記善錄序文及所敎諸意。亦當次第奉副云矣。心經釋疑序文。已從左相之意。卽爲改錄矣。未知執事於四書質疑翻釋之功。見已卒業否。千萬遠書難盡。

答金士逸乙丑五月[编辑]

懷想高風。與日俱深。而嶺嶠懸隔。音信難憑。意外專使遠辱。眷翰鄭重。區區感慰。曷容名言。朱書記疑中諺釋。昨年箚疑校正時已盡翻入。而事故多端。未及淨寫矣。記善等三冊。似聞廣留只有謄出之事。而刊役則力綿未遑云矣。堤上所報。無乃少錯耶。新本之或翻或仍。謹聞命矣。竊想裁量得宜。深欲一見。如蒙下送。敢不轉通丈席。心經釋疑。聞纔刊畢。而此亦未得印本矣。艮齋行狀改本。李生神還。師門草冊。鎖在華陽空舍。自此姑無覓納之路矣。周易質疑手本。堤上曾未送示矣。餘萬書不能盡。只祝益懋崇深。以副瞻仰。

答李伯昌秀蕃[编辑]

示諭事謹悉。卒哭章註朞大功則未葬前時祭可廢。忌祭墓祭略行如上儀云云。而小祥章註。殯在同宮則雖臣妾葬而後祭。其小註曰。將祭。將行小祥大祥祭云云。殯在同宮。小祥大祥重祭。不可行而退行。則忌祭墓祭。勿論他所而不須擧論之謂也。己巳以前所聞旣如此。而猶且不能自信。書問於宋生漢源則所答亦如此矣。且禮疑從厚云云者。是指可疑者言。豈指無疑者而言哉。師門己巳前有已行之禮。故隨曾所聞仰報。唯在尊量處。

答李茂叔天㘽○壬戌七月[编辑]

昨弔親友於樓巖。經宿而歸。兄札留案。披領諭意。傾慰何極。從祀盛典。實曠世罕見者。況乙亥之論。先祖考倡之。而尊外王考丈同掌其事。今日我輩孱孫。得見玆事之獲成。可勝悲喜之心。落此窮谷。旣不得奔走於太學將事之日。則欲於晦日入參本府鄕校禮成祭。明當進去齊所。兄亦與弟同參。事理當然。未知如何。適逢邑便。玆付謝儀。兼陳區區。不宣。

答李萬甫宜祿[编辑]

別紙俯詢仰悉。爲治之不苟。欽歎欽歎。然愚於治郡。素嘗昧然。何異借聽於聾哉。第嘗聞明道之訓曰。廓然大公。物來順應。此言喜怒各在當人之身。非吾智力之所可容也。可罪則罪之。可褒則褒之。如有雪霜雨露之偏勝。則非君子之用心也。然德者爲治之本也。刑者補治之具也。二者亦有本末之分。以此存心。似無不濟。如何。

答朴夢得孟徵○辛巳二月[编辑]

年前有一大家遭此事。玄石朴公則以爲當計以成服日。愚則欲計以聞訃日。其家從愚言行練祥。而今亦未敢自信。唯在商量。○語類及朱子答曾無疑書可攷。

語類親喪。兄弟先滿者先除後滿者後除。以在外聞喪有先後。○大全答曾無疑曰。在今練祥之禮。却當計日月實數爲節。但其間忌日。却須別設祭奠。始盡人情。○沙溪曰此嫡子爲然。庶子聞喪在後則變除之節。亦計日月之數。哭而行之。不敢祭耳。

雖是遷葬。下棺旣在同時。則亦當先母後父。何論其服制輕重哉。

答朴夢得壬辰正月[编辑]

所後喪中遇本生親小祥。則當服朞服而除之。仍著孝巾深衣或直領而參祭。大祥時亦然。

行事之時。舊喪則服緦。新喪則服齊衰宜矣。新喪虞祭。已行於初喪返哭之後。遷葬時虞似不當復行於几筵。當與舊喪虞。各設靈座於墓所。先行外而後內矣。

答朴夢得甲午十一月[编辑]

雖是同氣之喪。旣已出後於入。則喪祭重而兄服輕。過祭後奔哭。事理當然。未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