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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水齋先生文集/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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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 寒水齋先生文集
卷十六
作者:權尙夏
1761年
卷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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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趙汝成尙遂○癸巳正月[编辑]

及墓。祝奉魂帛就幄座。遂設奠而退。無再拜之禮何也。旣曰設奠則新設別奠耶。或是在家時所設之奠持來者耶。

別無新設奠。而仍以發引時靈車所載之奠設之。故無再拜之禮矣。

柩衣。乃古之侇衾也。制如質殺而上玄下纁者。似無疑。而時俗之皆用純色者。亦有所據而然耶。

柩衣上玄下纁。在喪禮備要圖可考。

答魚聖時有成[编辑]

雲峯胡氏曰。一陰一陽之道與率性之謂道之道字似有異。其說似是。而栗翁則非之。未知如何。

胡說不爲無據。

致中和註。自戒懼而約之。至極其中則天地位矣。自謹獨而精之。至極其和則萬物育矣。或以工夫之有異而分言耶。

自戒懼而約之。至天地位者。以其體而言之。故其極也天地位。自謹獨而精之。至萬物育者。以其用而言之。故其極也萬物育矣。

誠者物之終始。註曰所得之理旣盡則是物亦盡。理豈有可盡時耶。抑此則擧一物而然耶。

此乃擧一物而言也。若一人死則其理必與俱盡。豈有獨存之理耶。

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敎。此性字敎字。與首章所謂天命之性修道之敎異矣。未知如何。

文義大同小異。自誠明所性而有者聖人也。自明誠由敎而入者賢人也。然性字已有率性底意思也。

性發爲情。感於正而發則誠善矣。感於不正而發。不可謂之善。情之一字。必於感發處可以觀之。而小註雲峯胡氏曰性發爲情。其初無有不善云者可疑。

情之一字。必於感發處觀之云者。來說誠然。雲峯說非是。

答魚聖時[编辑]

氣質俱駁俱濁者。所謂下愚不移也。雖此等人。亦能變化氣質耶。

中庸曰人一能之已百之。人十能之已千之。如此雖愚必明。雖柔必強。據此則氣質之俱駁俱濁者。亦有變化之理矣。

答魚聖時[编辑]

無極太極。非二物。只謂無極之形而有極之理也。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者。釋無極而以載字謂太極。有何所妨。樞紐根柢。豈非載乎。○水火老陽老陰也。金木少陽少陰也。老變少不變。易之理也。變者能動能靜。不變者靜而無動。以此推之。來說可復。

答魚聖時戊戌五月[编辑]

國恤後朔望。所居僻遠。不能往哭於縣庭。則空山淨潔處北向拜哭。於禮如何。

山中淨潔處望哭。合禮意矣。

答孟仲明淑周○丙申六月[编辑]

明倫篇將袵斂席與簟。○旣云將袵則不可斂席與簟。愚意以爲斂席與簟以下十三字。連將袵以下十九字。接於奉席請何向下則似好。

此文蓋言父母舅姑或坐或更臥則長者少者如此奉行也。斂席以下是御者逐日應行之節。似不可以此生疑也。御者指婢妾。

集說坐次亦必異列○冢婦與介婦。其體雖嚴。兄弟之間。不可坐而異列。陳說可疑。

此條謂受命於舅姑也。介婦宜稍後而進。不可與冢婦列坐而請命。非指常時坐次也。

冠者不櫛○子於父母。何必冠者而後獨憂其疾也。行不翔以下節。參以童子似好。

父母之疾。雖童子豈無憂心哉。然責成人之事則似難行之。故特言冠者耶。

君言不宿於家○受命之命字。君言之言字。意則似而字則不同可疑。

受命者。受出使之命也。君言者。辭朝之日。面聽君上之言也。蓋辭朝之後。不可一日留滯也。

註好色之嫌○朋友之交。主人不在。不有大故則不入其門。此避嫌之道也。至於寡婦之子。非有見焉。不與爲友。只是與上文無父長子不取之義同。陳氏說不其深乎。

來說亦好。而此條編於明夫婦之別。朱子之見。亦不無避嫌之意。後學何敢容議。

註非謂長者所無也○將就長者謀議之時。恭執子弟之任。操長者几杖而從之也。豈有自備几杖以從之然後謀議者也。應氏說可疑。

操者與執贄之執字同。就者與就有道之就字同。此章謂執几杖而就長者也。應氏不可易。

稽古篇註智伯有後未可知○然則爲忠臣者將有嫌於有後無後之際耶。其若有所爲而爲之則惡可謂忠臣義士也。又曰襄子知其如此而殺之。何以爲人臣之勸也。是殊可疑。當豫讓塗廁之日。襄子謹避之言。不亦善乎。及其伏於橋下。襄子不殺讓則讓之報不止。奈何。後世拘囚之議。亦不知可也。

智伯雖有後。豫讓豈不爲忠臣哉。智伯無後而讓之。事如此。其志尤皎然矣。胡氏之言活看可也。知其可畏而猶且不殺者。後世亦有之。淸汗之於張春,淸陰然也。雖夷狄之君。其度量豈不寬大乎。可謂勝於趙襄也。

嘉言篇勉強勞苦○勉強勞苦則已非養親之道也。

家貧而辦得賓客之奉。安得不勉強勞苦乎。然能忘已之勞苦。而使親安心受享。益可見其孝矣。

註等謂妾媵之數○等只是貴賤而言之。陳氏恐差矣。

天子一后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諸侯夫人及兩媵皆有姪娣。一娶九女。庶人一妻而已。此所謂妾媵之數。以貴賤而等差也。陳氏不差。

答沈信夫[编辑]

爲長子三年。爲士者許赴擧。而祖父母喪赴擧。程子非之者何歟。祖雖尊。服則朞也。子雖卑。服則斬也。豈有朞重於斬之理乎。依朱子不欲則勿行之訓。遭此等喪則一例不赴擧。似合情禮。未知如何。

朝家旣以朞服葬前許廢科。則爲長子斬衰雖不解官。科擧則當廢。

國恤時遭朞大功之私服者。未葬之前。帶布帶以居。未知無嫌否。

身服斬衰而著朞大功布帶。決知其不可。

答尹聖照魯東○壬辰二月[编辑]

別紙仰悉。愚生晩。其於海昌公本末。不啻昧然。然嘗聞澤堂史錄。純實可徵。竊觀其集中海昌碑文曰。其時兩都諸臣詣虜營。不拜者唯公一人。大君實證之。仁廟之答公疏曰。不用卿言。以至於此。深自悔恨而無及。卿之無罪。予實知之。年少輩無倫之說。卿勿介意。又曰淸德過人。立節昏朝。親往敵陣。實出爲國。其時處變不如是。則嬪宮以下俱不免不測之禍。據此則足以知公之事實矣。若夫誤敗等說。實言者不察。以此責公。不亦冤乎。愚之所聞見如是而已。天默遺稿跋敗事云云。自有其人。干公何事。

答尹聖照癸巳三月[编辑]

孝廟嘗於筵席。語老先生曰克己須從性偏難克處克將去。予性多在於怒。怒時處事。每不中理。近得一術。事有不可。必待中夜怒弛而處之。頗覺寡過矣。至哉。聖人用工之切要。宜其有日新之功也。先生每以此訓。諄諄敎人。治怒之方。孰過於此哉。程子曰能於怒時遽忘其怒。而觀理之是非。亦可見外誘之不足惡。而於道亦思過半矣。聖祖之敎。大意與此一般矣。

程子曰罪已責躬。不可無。亦不可長留在胸中。今若至於通宵或夜半則不免爲心疾之兆。和靖以心下無一事。爲居敬之方。欲治此病者。無他別法。或念誦聖訓。或探索義理。孜孜於主一之工。則自無憧憧往來之患矣。

父旣聲罪告祠而出其妻。則子何敢以母事之。按禮所生母被出。降服朞。爲私恩也。然爲父後者不服繼母被出。則雖非爲父後者。亦不服。考儀禮家禮可知也。若夫國法之許不許。不見於禮。朝家不許則爲夫者不敢再娶。勢固然也。父旣絶之則其子何敢棄父命而服三年乎。大抵萬古綱常。與一時國制。似有輕重。愚意父命之重。不下於國法。不知所以爲對也。

答尹聖照甲午六月[编辑]

承審續問。廟主播越。非獨丙子。在昔壬辰之亂。馱載奔馳。至於義州之遠。中間倉卒。瘞於穆淸殿而改掘。亦未免有玷汚之痕云。宋室南遷。太常卿季陵奉太廟主以行。中路爲金兵所逼。太祖神主亡。宋史書之。其時李綱,趙鼎諸臣之疏。日幾千焉。諫臣胡安國太學生陳東。無不極言得失。而未有請罪季陵之言。季陵之名亦未嘗以是不現於後。其不深罪可知。豈不以其罪雖重。其時勢誠急。而其事有可恕也。況江都迫蹙之狀。豈下於靖康建炎之際哉。蓋當其時。如使公母論當死與不當死。早自引決。廟主雖未必陪出。人誰得以議之。唯其不死。故人之言之也易矣。

答郭景文守熀○丙戌[编辑]

尤菴先生答人書曰。國法始爲功臣者。別立一龕於曾祖之上以祭之。此則國法令士夫只祭三代。故加設一龕。而亦符於家禮祭四代之文矣。老先生依家禮祭四代。而又有不遷之宗。故不得已遷出高祖位。此旣非國法。又非家禮矣。愚嘗請於愼齋先生。以爲不遷位。遷於墓所而不埋。旣是家禮之文。今用此禮還奉高祖位於廟中。似合於家禮。又不違於國法待功臣之意矣。愼齋以老先生之所定。而終不敢變通云云。此論如何。沙溪之意以遷出高祖位爲當。尤菴之論以遷出不遷之位爲宜。未知將何適從。蓋家禮於其不遷之位。別立一祠於墓所。則尤菴之言正合於家禮之文。而今以靈城君家言則其子孫皆以遷出不遷之位爲難。至於立廟於墓所則勢未及矣。如欲別立一間廟於祠堂之傍而遷出。則本祠宇三間。而靈城君所安之廟一間。似未安。當何如。可以合於情而不悖禮意否。

家廟之中。高祖爲主位。親未盡而祀於別室。豈不未安乎。國法勳臣奉祀不限代數。別立一廟於墓所。永奉不遷。似爲合宜。先師平日之敎。亦嘗如此矣。祠堂傍別立廟。禮法無可據。不敢言。

長殤祭及兄弟之孫。而適兄弟當主其祀矣。然人家或以父母遺命。次兄弟主其祀者亦多。主祀之孫旣歿。而適兄弟之孫尙在。則其神主還安於宗家。班祔於祖。似合禮意。而或以爲班祔之位旣無遞遷之義。次兄弟主其祀。則及其代盡。其神主當埋安。如何。

孫祔於祖禮也。祖廟未祧而適兄弟之孫尙在。則次兄弟家主祀之。孫歿後。當祔於宗家無疑。

答郭景文己丑[编辑]

龍村公事實。後生未曾詳聞。而老先生文字。旣曰郡人將立祠俎豆之。而拘於時議未果焉。識者恨之。此足爲今日之定論也。

沙溪曰母先亡而三年之內父又卒。則仍服母以朞。而今服制令云適子未終喪而亡在小祥前。則適孫承重者。於小祥受服云云。蓋三年之內人子不忍死其親之意。爲母爲祖。宜無異同。而一則再制斬衰。一則仍服朞。當何適從。

適孫承重之服。事體與父在母喪不同。且壓於父而降母可也。祖亦爲父所壓乎。

婦人服制或用衰裳之制。或用大袖長裙。門下所用之制。竊欲知之。

婦人服制。鄙家用大袖長裙矣。

合墓分左右之說。先儒論之詳矣。面南而分左右。則考西妣東。而朱子自云葬亡室時虛東一坎。此可疑也。退溪曰恐或記者之誤。未知如何。

朱子謂堯卿曰某當初葬亡室。只存東畔一位。陳安卿問地道以右爲尊。恐男當居右。曰祭以西爲上則葬時亦當如此。方是此一時問答。見語類。

生辰茶禮先儒非之。而時俗或於三年內設行。今可從否。

三年內象生時設行無妨。

婚期不遠。遭外祖父母喪則當退日期否。或云旣已功服則似無所礙。然情義恐未然。未知何以適從。

雖曰功服。退行似宜。

答郭景文[编辑]

書院之禮。承已利成。屢百年未遑之事。至是而無憾也。極幸。知覺之論。來示皆當。先師箚疑之釋。果以二知覺爲非矣。若夫屬心屬智。細分則如此。而所謂飢飽寒暖之識。亦非性外之事。屬之於智。亦何妨也。大抵愚意性是心之理。剖判心性而爲兩岐。斷斷不可。農巖之說終覺難從。

彼人咨文急到。海浪賊侵瀋陽近處。兵敗而走。其船可容六七百兵者。向東而走。東國另加海防云云。故朝廷方申飭海邊各鎭云矣。舍弟膺關西巡撫之命。委任不輕。何以圖副。悶念悶念。不但遠別之私也。

答郭景文辛卯[编辑]

達卿之喪。慘痛慘痛。士林之所期望甚重。而意外至此。區區悼傷。不但交契之私也。鳳臺書來。聞鴻哀姑得無事。而不知復如何。再昨貴郡儒生南以漢,崔東秀。以南敬齋追享事來問。而孤陋寡聞。未詳古人實蹟。且無先生長者定論。且疏請之擧。不宜逐年煩瀆。故以不如姑徐以待遠近士論之歸一爲答矣。去念宋生仲昭來訪。袖表文定本而去矣。

答郭景文壬辰[编辑]

正月當行再期而有故。二月擇日行祀則禫祀當行於三月耶。或云旣已行祥於二月。當行禫於四月。此論如何。

正月再期而有故。祥祭雖退行於二月。家禮禫條旣曰自喪至此二十七月云。則三月行禫。不宜進退。

答郭景文[编辑]

德昭頃來。只留三四日而歸矣。未發時有善無惡。是程朱以來定論。昭見亦如此矣。但云稟氣初。淸濁不齊。故此爲感物後善惡之種子。其言不爲無據矣。早晩相對。可以劇論也。

答郭景文甲午[编辑]

師門遺稿二件。一往同甫家。一往景徽家。雖欲校讎。此無他本。今方與洪州諸友對修箚疑矣。沙溪遺稿。易簀後五十五年乙酉。因上命始爲入梓。今欲從容了當。似無不可。似聞宋生和源之病竟不起。慘痛何可言。六賢陞配事。本出於老先生辛酉疏。自上命卽擧行。而其時有司恐聖殿狹窄難容。擬待時豐改建殿宇。今年禮曹與成均堂上奉審。而十哲所奉之位改造卓。則足以奉安。故入啓定奪。已於今八月釋奠時陞享。敎文已頒矣。此事因辛酉疏允下。則到今有何收議之事。

答郭景文丙申[编辑]

示意幷悉之。衆人雖無喜怒哀樂之時。其心安得澹然如止水哉。栗翁曰衆人雖有霎時之未發。安能救終日之昏昏哉。以此觀之。栗翁說亦未嘗專以未發許於下愚。乃假設之言也。與先師之意無不同者。活看如何。先師本然之性云云。早晩當擧似於公擧耳。

明道文字如定性書。豈不是大文字。而心之未發謂之性。則性豈是可定之物耶。

定性之性。卽是心字之意。

退溪答朴思菴書云獨不見博者乎。一手虛著。全局致敗。又曰近世士林之禍。率因虛著而作。又曰己卯領袖人。學道未成而暴得大名。此是虛著取敗之道。此說在退溪集九卷四十一板。退溪之不滿於靜菴如是者何也。尤菴先生曰靜菴不由師傳。獨契道妙。又曰先生之於我東。正如濂溪之於宋朝也。由此觀之。立言如是者誠有所不敢知者。尤菴先生於靜菴集序。引退溪語。有若分疏。而亦於退溪有不滿之微意。未知如何。

靜菴倡明正學於道喪之後。雖似濂溪。不量時世。三代之政欲一蹴而便到。此退溪所以爲恨也。蓋退翁責備靜菴之意。非以靜菴爲非儒賢。此亦活看無妨耶。

陳氏學蔀云云。此尤菴先生文字也。前承下敎鵝湖之會。在於淳煕乙未。而朱子次韻在於丁酉。故云別離三載。今宋先生所錄如是。伏望示破。

別離三載更關心。朱子此詩追作於鵝湖相見後三歲云者。見陸象山集。

答郭景文[编辑]

尤菴先生與迂齋李公書云贈詩曰。有美人如玉。三山地一邊。好賢辭授粲。衛道任障川。喜遇東陽過。思論太極篇。臨分更惆悵。世事益蕭然。東陽過。曉不得。朱子嘗過衡陽。與南軒論太極。衡陽或稱東陽耶。謹按近思錄淳煕乙卯之夏。東萊呂伯恭來自東陽。過予寒泉精舍。東陽過似本於是。未知何如。衡陽或稱東陽則尤似襯貼。而未有所考。下示伏望。

此是淸陰先生贈尤菴先生詩也。東陽必指東萊事。

朱子言論同異攷云先生嘗論蘇學之邪。欲聞門下之論。

東坡爲人淸高。晦翁之嘉尙如彼。而至論學術則不啻大錯。故辭闢甚嚴。言各有攸當也。如此處甚多。不須致疑。

答金汝實秀五○癸巳五月[编辑]

問解云俗節因朝奠兼上食似過盛。朝上食後別設無妨。未知今世好禮之家。皆依此行之耶。

俗節因朝奠兼上食。是今世通行之例。上食後別設。未嘗聞也。

家禮初喪條。設奠當肩巾之。又置靈座設魂魄。註置倚卓。其前設香爐盒盞注酒果於卓上。以此文勢觀之。似兩奠。

家禮襲奠小斂奠之間。更無他奠。意者設香爐盒盞注酒果於卓上云者。預備此物於別卓。欲用於小斂奠。備要圖以香爐等物置於倚卓之前。似失家禮本意。如何。

答金汝實辛卯[编辑]

中庸序心之虛靈知覺一而已矣。趙氏曰知是識其所當然。覺是悟其所以然。知與覺何以分別。

知字義淺。覺字義深。

必使道心常爲一身之主。而人心每聽命焉。人心聽命云則似若道心人心。元來東西對立。蒙竊惑焉。

如欲食之心發則必思其當食不當食。於義理可食則食之。此所謂人心聽命於道心也。

天下國家可均也。爵祿可辭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果能均天下辭爵祿蹈白刃則中庸之道。恐不外是。

天下國家可均。管,葛可能爵祿可辭。嚴子陵,陶弘景可能。白刃可蹈荊軻,聶政亦可能。此等人何可與論於中庸也。

六章八章十章言知仁勇。而於知則言帝舜。於仁則言顏子。於勇則以子路稱之。子路之勇。果無媿於帝舜顏子之知仁歟。

舜生知也。顏子學知也。子路困知也。以此意看之。無可疑。

十三章言父子君臣兄弟朋友。而不及於夫婦。意者前章之末。旣言造端夫婦。則此雖不言而意已包在這裏耶。

若曰所求乎婦以事夫未能也云。則於孔子身上果成說乎。此其所以闕之也。

二十七章大哉聖人之道。洋洋乎發育萬物。峻極于天。朱子曰此言道之極其大而無外也。其下文優優大哉。禮儀三百威儀三千。朱子曰此言道之入於至小而無間也。道之大者宜言大哉。而至於小者亦言大哉何意耶。兼言大哉者。恐以道之本體言之也。

威儀三千。細分則至小也。合看則至大也。

二十八章車同軌書同文。車與文其輕重甚相懸。而必以車對說則車亦物之重者歟。

孔子與顏子論爲邦之道曰。行夏之時乘殷之輅。車之爲物。所係者重。故聖人之言如是耶。

答韓昌卿大震○甲午二月[编辑]

備要小註深衣與公服幷用不妨云。旣幷用則公服似爲襲時上衣。孔子喪。襲衣十稱加朝服。以此推之。公服爲上衣無疑。

家禮蔡氏註曰士以上深衣爲之次。庶人吉服深衣而已。據此則大夫以朝服爲上衣。士以深衣爲上衣。襲時有官者當用公服。

答李聖采煕疇[编辑]

未發時一理渾然。沖漠在中。此時旣名爲中。則至其中節。亦可言中。而今謂之和何耶。

已發之後。事事中節。無所乖戾。故曰和。和亦中字義也。

不偏不倚。許氏謂專指未發者何也。第二章章句曰隨時而處中則是動時之中。似不得包未發之中耶。

不偏不倚者。未發之中也。許氏之專指未發者非誤也。隨時處中。已發之中也。章句之說非誤也。

答鄭立之○甲午八月[编辑]

女出嫁。見出而反者。於其本親。有旣練未練之分。則在喪而出爲人後者。亦似有旣練未練之分。蓋旣練而反則遂之。註有蓋緣已隨兄弟小祥服三年之喪不可中廢之語。則女子之旣出而反。男子之在喪而出。其服似無間然。遂之之說。實有明據。則禮本人情。寧從其厚。似或無妨。乞更賜敎。○又按同春先生別集則喪服圖式。適子未終喪而亡。適孫承重。亡在小祥前則於小祥受服。在小祥後則申心喪。蓋無時不得變服。亦待受服之節故也云。今日孤子所遭。與此雖異。而其無時不得變服之節則與此似無間。未知如何。

老先生之意。以爲旣爲人後則本親便爲伯叔父。而以所後者爲父。父不可貳。一身爲兩家子。天倫紊矣。況有君命。一日何敢違也。左右每以寧於厚爲言。而此甚不然。厚於本親者。非薄於所後乎。斷不可放過。愚意亦然。故前書只陳所見。雖蒙屢問。更難變通。諒之。

答金子正鼎凝○庚子八月[编辑]

國恤葬前忌祭。退,沙兩先生素饌單獻行之。則尤,春兩先生以爲酌變之宜者。蔡君範則以爲國家禁行。而冒法行之。如不祭也。此言如何。若單獻行之則設饌酌獻之禮。一如茶禮之儀耶。抑用忌祭初獻儀。而只去亞終獻及侑食闔門告利成等節耶。

忌祭是喪餘之祭。而一年一度。人子之情。不忍虛過此日。略設饌品。以單獻行之似可。旣是略設單獻則一如茶禮之儀可也。頃在忠州。與蔡君論此。以爲墓忌祭當廢。歸考先師所論。忌祭不可廢。愚見已變。蔡君無乃不記先師所論而其答如彼耶。

禮曹節目不言童子。則童子雖年長者。皆不服君服乎。

童子有大小。旣是年長。雖未加冠。與恒人何別。

鼎凝家貧。只立一間祠堂。而序立處甚隘。於前橫立一間。欲爲祭時序立之所。未知如何。

地狹家貧。只立一間祠堂。則何以復作序立之所乎。此禮書所以無此圖也。

答蔡致叔膺祥○丁酉正月[编辑]

家禮時祭降神條。焚香下旣無再拜之文。而其下祭始祖先祖禰時及忌墓祭處。皆曰如時祭家祭之儀云云。則焚香時幷闕再拜之節耶。

家禮正至朔望。有焚香再拜之節。時祭無焚香再拜。必是文不備之故也。是故沙溪先生於備要。雙書再拜字以補之。今當從備要。

私喪未成服者遭國恤。則國恤未成服前。私喪成服與否。何以處之。

曾子問曰君未殯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殯反干君所。以此推之。國恤雖未成服。私喪成服。無不可行之義矣。

失其父而終身不得者。其處變之禮。當如何。欲爲稅服則不知其父之死生。不爲稅服則不免終身之罪人。未知何以則合於情禮耶。

鄭康成云君父亡。令臣子心喪終身。心所甚惑。心喪是也。終身非也。荀組云至父年及壽限。中壽百歲行喪制服。立宗廟。於事爲長。禮無終身之制。此在通典。可據而行之耶。

父在母喪。旣爲期年之制。則母喪未期而遭父喪者。當從所重。一如事生。而仍行其期年之制耶。若父喪未葬而母死者。亦以父屍尙在。而不服其三年耶。

母先亡而追遭父喪者。當仍行朞制。而父未葬而遭母喪者。仍行朞制。未知其如何也。此在問解拜有喪條。而沙溪先生尙不能無疑於疏說。可考也。

答蔡祖應徵休○丙申二月[编辑]

跋語頃於閒時寫置。故幷問目答紙送似。百源申公平日未得一拜。今此俎豆之文。事體重大。顧此後生孤陋。未詳其道德學問之如何。何敢懸揣而強述。以犯汰哉之誚耶。幸須恕諒。

答蔡祖應[编辑]

先加絞帶於衰服上。又以絰帶疊加之。未知亦有所據耶。

朝會冠服之制。必先加大帶後。加品帶。喪服之有絰帶絞帶。蓋倣於此耶。

問解云婦人之喪。未及升堂者不哭可也。平日分厚之人。奄然在哀疚中。覩其顏色之戚。聞其哭泣之哀。則不待強意而自然悲惻。豈忍不哭乎。內喪几筵則雖不入哭。而對喪人則哭之如何。

知生而不知死。弔而不傷。知死而不知生。傷而不弔。曲禮文也。然婦人之喪。雖未升堂。與喪人情若親戚。則弔時哭之。亦何不可。

居憂時聞遠地族黨及親朋之喪。躬未赴弔則略具素饌。憑文替奠。抑無妨否。竊念沙溪先生丁外艱時。奔栗谷先生之喪。以此推之。雖在憂。中替奠分厚之喪。不爲無據。未知如何。

愼獨齋喪。尤菴先生方居憂。只奔哭而無操文致奠之節。未知沙溪於栗谷之喪。亦但奔哭耶。

自虞祭。喪人躬親奠獻。頗有許多節次。悲迷中必不無差錯失禮。令執事讀笏記指導。未爲不可耶。徵休頃年當喪祭有笏記。或有非之者。如何。

喪祭必有執禮者讀儀節。好禮之家無不行之。嶺人不曾見此。故非之耶。

有人遭外艱於本月旬後。又遭內艱於閏月旬前。則其除服也不可不先除後喪。後除先喪耶。

事勢不得不如來示矣。

父在母喪。過禫後女子子適人者。當著何樣服色。

衣用白。裳用玉色。

沙溪先生謂祭無執事。祝文自讀之不妨。然則三獻亦自爲之耶。

無他執事。獨行三獻何妨。

神主職銜多不能盡題一行。則書兩行無妨否。

題主字數甚多。則書兩行何妨。世多有如此者矣。

答蔡祖應[编辑]

冬至豆粥。本禳鬼之物。薦廟似甚無謂。正月十五日藥飯。新羅時蓋爲飼烏而設。則以是享先。亦恐未安。如何。

時食之薦。以其平日所進之物也。厥初創始之由。何必究覈。況共工疫鬼之說。不經甚矣。何足信也。然心以爲不可則闕之無妨。上元黏飯。人或中毒。故鄙家不用矣。

禮宗子。生有告祠之節。死亦當告耶。

其生旣告則其死亦似當告。

答蔡祖應[编辑]

鄕人年長二十則當下馬。而其子弟若與我爲肩隨之友。則雖十六七歲長。亦皆下馬耶。

朋友情親。見其大人。安得不下馬。

先塋所見稍遠處亦當下馬耶。雖不見墳塋。而若表碣及神道碑呈露則如何。

先塋雖稍遠。望見則當下馬。碑碣呈露亦然。

周禮有方相氏。蓋以狂夫爲之。稱以氏者何意。

方相氏掌魌頭之屬。是官名。直以鬼服之人爲方相氏。果誤。

亞翣亦盡雲氣何意。圖式各異。家禮五禮儀有三角。丘氏儀節兩角光。喪禮備要兩角方。方者爲得耶。

亞兩已相背。取其方也。此乃黻翣也。俗傳爲亞翣盡以雲者節也。家禮圖出於元人之手。不可從。從備要兩角方者爲得。

主朞服之喪者。至小祥服盡則當撤其几筵。而奉神主班祔于廟耶。若有出嫁女子來留喪側。三年上食猶爲不廢。欲伸情理則如之何。

出嫁女朞後服盡。何以行三年上食。

喪服記改葬緦疏。鄭氏以爲緦三月而除之。儀節改葬條云主人服緦麻。祭畢撤靈座。主人以下出就別所釋緦麻。蓋祭畢卽改葬曰也。與鄭氏三月而除之之說不同。沙溪先生謂當從朱子所定。朱子以鄭說爲是。然則葬後猶爲不除。及其三月。方可以設虛位除之乎。

葬後卽除。雖是古禮。緦麻必三月。是不可易之禮。朱子,沙溪旣有定論。又何疑問。

儀節焚黃祝云孝男某官姓名。稱姓何意。

儀節稱姓。誤矣。

祭祀支子孫輪回。雖非正禮。而退溪先生答鄭寒岡。亦有所論依此行之。恐無妨否。

諸子輪祭。雖在國典。非禮也。若以祭物備送於宗家而行祭。則此古禮所謂獻賢。無所妨。

退溪先生答柳希范書曰祠堂兩妣同入一龕。而先妣共一櫝。後妣別櫝安別牀。及出主行祭時。先妣共一卓。後妣別一卓。聯席而坐。蓋兩祭考妣。本於人情。而元非正禮。則推之而又合設兩妣。恐涉違經。未知如何。

前後室雖至二至三皆合櫝幷祭。有朱子定論。退溪偶未及見此耶。

高祖考與先考忌祀。同在一日。則祭高祖禮畢後仍祭先考耶。或云幷設亦宜。如何。

先祭高祖後祭禰位。事勢正當。但鷄鳴後至天明。似未及周旋兩祭。或有三位之祭同一日。則決難先後行之。觀其事勢而行之可也。

旅次遇親忌則當擧哀否。

旅次遇親忌擧哀例也。然若官舍或人家則不得不停。如是則哭於山中或可也。

弔禮賓主各有兩再拜。而今皆同時再拜而止。習謬已久。難以變改耶。

旣知其非禮。雖違俗不可顧。

神主櫝歲久傷敗。則似當告辭改造。粉面寫宇或至蠧缺則其勢亦不得不卜日改題耶。

來示然矣。

因曹友世鵬。伏聞先生誨諭。則雖應服期年者。只去華飾而不須去冠。果然否。謬意以爲孔子以玄冠不弔。蓋臨喪尙素而然也。弔人與遭服輕重相懸。而弔時猶且去玄冠。則況當喪應服者。著吉服依前不變可乎。謹按孟子離婁篇。君子之澤五世而斬註曰。記疏云冠至尊。不可居肉袒之體。故爲免而代之。新安陳氏曰共高祖之父者。爲五世已無服。但不忍遽絶之。故不襲不冠。爲之袒裼免冠。以變其吉。此則謂於無服之親。亦可以免冠。且疑禮問解據溫公說及通解續變服圖而云爲所生父母及祖父母與妻喪。豈有不去吉冠之禮乎。以此諸說而參觀。則服人去冠。的然明白。與先生誨諭。大相矛盾。疑惑殊甚。願聞詳確之論。

家禮易服條。喪人之外有服者。未嘗有去冠之文。只去華飾。華飾如綾段珠翠金玉之類。中原無笠。禮所不言。意者如絲笠𩮰笠猪毛笠等。皆可謂華飾。而麤布黑笠。雖祖父母與妻喪亦著之。何可謂華飾乎。○孔子所謂玄冠。如玄段之帽也。今世所謂毛段幅巾似或近之。旣不著玄則當戴黲巾素巾而已。必不著白巾也。○大槪此言初終易服之時也。至小斂後變服時。乃著免布。宋以後則是時已著孝巾。今來示以免與冠幷論吉凶。無乃未之細考耶。○溫公說及通解圖所謂吉冠則上所謂華飾也。非指布笠也。左右以布笠爲吉冠。故有此疑問耶。考問解去帽。卽平時所著吉帽也。丘氏所謂白巾。如白毛唐𭅞頭也。○少時見重服人著布笠。近三二十年來。貴賤同戴此笠。左右見此謂之吉冠耶。

承重孫妻其姑雖在。爲祖姑從夫服耶。

禮記曰屬從所從雖歿也服。其夫雖歿。皆當承重之人。其妻從夫承重。其義甚明。沙溪,尤菴兩先生已有定論。愚則只守師說而已。

喪家有死亡之患。若於二十六月或七月而始過大祥。則禫祭不須待踰月而行於祥之次月耶。

廿七月而禫禮也。大祥若行於廿七月之內。則月初行祥。晦前行禫。過廿七月則禮有過時不祭之文。祥祭可追行。禫祭廢之爲宜。

國喪中。雖婦人之服。不用華色如何。

是。

或於水患遭墳墓之變。甚者至於尸柩露出。則不可無服。服緦後若趁未改葬則雖過數月。猶持其服。而及其葬後方始除之。似不當未葬而除之。如何。

然。

答李伯用夏炳○辛卯[编辑]

虛靈心之體智之一路偏於用事耶。

智包四德。故知覺亦行四端。何不以身體驗也。孔子曰智周萬物。朱子曰仁與智包得。義與禮包不得。又曰或言四端迭爲賓主。然仁智其總統也。又曰仁智元貞。是始終之事。這兩頭却重。如坎與震。始萬物終萬物。若以此等明訓。細加商硏則盛疑可破也。

未發之謂中尤不當偏屬於智一邊。

不偏之謂中云者。謂未發之時湛然寂然。不偏於喜不偏於怒也。若如來說則是不獨一性之發。必仁義禮智幷發而後方可謂不偏也。大失程朱本意。此段引諭失義。不必辨也。

若是則心性爲二物有疑於實理哉。

理氣元不相離。發者氣也。所以發者理也。此所謂器亦道道亦器也。然不分看則不分曉。故就其一物之中而細分曰形而下者器也。形而上者道也。此非以道與器判爲二物也。似此體段。看得未易。故自古有理發氣發性發心發之病。不可不精思也。

太極圖說註。自其著者自其微者。

道有體用。第一行無極而太極。言其體之微也。第二行動而生陽以下。言其用之著也。故朱子於註末。總而結之曰。自其著者觀之云云。自其微者觀之云云。其下語縝密。可謂盛水不漏。本章旣曰太極動而生陽。主意歸重於太極。而非在陰陽也。今高明只看有陰陽二字。斷以爲形而下。恐未精當也。若如來說則朱子所以總結者。只擧道之體而闕却道之用。其可乎哉。此所謂體之微。卽中庸章句所謂隱者體之微。此所謂道之用。卽中庸章句所謂費者用之廣。更詳之。

答趙叔鳴守球○戊戌三月[编辑]

諭意仰悉。心不能靜一。正是鄙人痼疾。何暇爲賢者謀。第伏聞朱先生常以居敬爲存養之對劑。此甚切要。盍相與服膺孜孜乎。來會之示。極用企望。多少代草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