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蒙藏人士出國補助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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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蒙藏人士出國補助原則
民國65年6月19日(非現行條文)
制定机关:中華民國蒙藏委員會

民國六十五年六月十九日訂定
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七日廢止
第 一 條 蒙藏人士出國,除由本會約請專程辦理指定之事項者外,概不補助機票或旅雜費。
第 二 條 蒙藏人士出國,受本會付託,順道兼辦指定之事項者,酌情發給工作補助費。
第 三 條 蒙藏人士出國,非經本會付託,其行動無論與本會業務有無關係,概不予以補助。
第 四 條 蒙藏人士出國,涉及政策性者,專案簽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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