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春設土牛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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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春設土牛判
作者:鄭老萊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304

〈得宜春縣門外各隨方色造牛耕人,州司科不應,為訴雲春前二日。〉

惟彼璿衡,分乎四序;調茲玉管,載啟三春。寰中祈覛土之功,海內佇農祥之應。甲職司銅墨,道洽弦歌;務切耕耘,情深勸勉。洎乎立春之日,望氣之辰,為土牛於縣門,設耕人於畎畝。隨方所造,雖取法於陰陽;候節而為,固無虧於令式。今者四門並造,數次施功,便於春月之中,豫設秋冬之事。禳災或可,在法難通,州司科以不應,縣局乃為申訴。春在兩日,雖事分疏;齊複三廟,何如道理?即科其罪,恐涉深文,輒此商量,寧斯折中?請從寬典,佇葉通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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