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教育团筹办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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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教育团筹办简章
广东教育团
1911年11月17日

宗旨[编辑]

本团组织,以维持学务、恢复秩序及协赞教育部敏锐完善之进行为宗旨。

名称[编辑]

本团由教育界在粤组织,名为广东教育团。

资格[编辑]

凡现充学堂教员、职员、学务人员,及曾充学堂教员、职员、学务人员, 三年以上者,曾习师范一年以上毕业者,皆口为会员。

会费[编辑]

凡入会者,每人先纳银一元,作为基本金。

会所[编辑]

本团暂假优级师范学堂为筹办处,成立后,再择省垣适当之区,设立会所,作为干部;各府、厅、州、县、外洋,次第扩充,添设支部,以资联络而利进行。职员口口临时办事八员,分为庶务二员、财政二员、文牍四员,以资管理,均任义务,不支薪金。

办报[编辑]

组织教育新报,发挥学型,以增进本团应用之机能。

以上简章,均属草定,未尽善荣,俊开成立会,再行详细公订。

(辛亥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