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教育團籌辦簡章
外觀
廣東教育團籌辦簡章 廣東教育團 1911年11月17日 |
宗旨
[編輯]本團組織,以維持學務、恢復秩序及協贊教育部敏銳完善之進行為宗旨。
名稱
[編輯]本團由教育界在粵組織,名為廣東教育團。
資格
[編輯]凡現充學堂教員、職員、學務人員,及曾充學堂教員、職員、學務人員, 三年以上者,曾習師範一年以上畢業者,皆口為會員。
會費
[編輯]凡入會者,每人先納銀一元,作為基本金。
會所
[編輯]本團暫假優級師範學堂為籌辦處,成立後,再擇省垣適當之區,設立會所,作為幹部;各府、廳、州、縣、外洋,次第擴充,添設支部,以資聯絡而利進行。職員口口臨時辦事八員,分為庶務二員、財政二員、文牘四員,以資管理,均任義務,不支薪金。
辦報
[編輯]組織教育新報,發揮學型,以增進本團應用之機能。
以上簡章,均屬草定,未盡善榮,俊開成立會,再行詳細公訂。
(辛亥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