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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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编辑]第16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12月26日市政府第15届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温国辉
2019年1月7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的决定
[编辑]为维护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市政府令第98号公布,根据市政府令第132号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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