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康熙字典/犬部/二畫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编辑]

 〔古文〕𤝑𢒿

 《廣韻》防鋄切

 《集韻》《韻會》父鋄切,𠀤凡上聲。

 《玉篇》抵觸也。

 《廣韻》干也,侵也,僭也,勝也。

 《爾雅·釋詁》犯,勝也。《註》陵犯,得勝也。

 《書·大禹謨》兹用不犯于有司。

 《禮·曲禮》介冑則有不可犯之色。又《檀弓》事親,有隱而無犯。

 《周禮·夏官》大馭掌馭玉路,以祀及犯軷。《註》行山曰軷。犯之者,封土爲山象,以菩芻棘柏爲神主。旣祭之,則以車轢之而去,喻無險難也。又《字彙補》叶符店切。

 《歐陽修·新孀詩》蘭枯蕙死誰復弔,殘菊籬根爭豔豔。靑松守節見臨危,正色凜凜不可犯。

𤜛

[编辑]

 《唐韻》防險切,凡上聲。

 《說文》侵也。

 《正字通》同犯。

𤜜

[编辑]

 《集韻》六直切,音力。

 《玉篇》犬爭貌。

𤜝

[编辑]

 《集韻》舉履切,音几。

 《玉篇》似兔獸名,兔喙而蛇尾。

[编辑]

 《廣韻》巨鳩切

 《集韻》渠尤切,𠀤音裘。

 《廣韻》犰狳,獸,似魚,蛇尾,豕目。見人則佯死。

 《山海經》餘峩之山,有獸焉,其狀如菟而鳥喙,鴟目,蛇尾,見人則眠,名曰犰狳。其鳴自訆。見則螽蝗爲敗。

 《事物紺珠》作犱㺄。

考證:〔《山海經》餘峩之山,有獸焉,見人則眠,名曰犰狳。其鳴自䚯。〕謹照原文䚯改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