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朝實錄/卷之22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卷之二百二十三 康熙朝實錄
卷之二百二十四
卷之二百二十五 

康熙四十五年。丙戌。夏。四月。戊子朔。享太廟。遣領侍衛內大臣公阿靈阿行禮

  • 酉時。日食
  • 己丑。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辛卯。諭兵部、國家綏靖疆圉、安輯軍民、惟專閫元戎是賴。有實能久鎮邊境、懋著勞績者、則獎勩酬庸、宜踰常格。貴州提督李芳述、自曆行間、二十餘載、屢立戰功。及黔省蒞事以來、禦軍有法、訓下知方、威望蔚聞、謀猷益殫。矧年稱耆宿、現今舊將閱嵗之久、罕與媲倫。用沛殊恩、特彰優異。著加太子少保。授為鎮遠將軍、以示朕褒寵勞臣至意。爾部即遵諭行。
  • 癸巳。諭吏部、選拔庶常、原以教養人才、儲備任用。庶起士王誥等、教習日久。今加考試、滿漢書俱未精通。掌院學士揆敘等、督課不嚴。交都察院議處。其文義粗通者、除王式丹、已授修撰外。滿書庶起士楊尤奇、劉師恕、王景曾、史貽。直、陳邦彥、廖賡謨、薄有德、蔣肇、陳世倌、王誥、漢書庶起士吳廷楨、劉岩、宋至、楊萬程、俱照例授為翰林院編修檢討。仍宜不時勤加學習。塗天相、謝履忠、馬汝為、柯喬年、萬民欽、李天祥、劉圻、楊緒、萬經、吳相、李堂、劉祖任、王邁、朱書、伊泰、西庫、才住、高其偉、董泰、何焯、文義荒疏。俱不准授職。再教習三年盛度阿進泰耿古德文字俱劣俱革職
  • 以左副都御史郭瑮為雲南巡撫
  • 以原任廣西布政使李濤、補原官
  • 甲午升護軍。參領恩塞為荊州副都統
  • 乙未授多羅直郡王允禔女為郡主壻多爾濟色楞為和碩額駙
  • 兵部議先經四川提督岳昇龍疏言、土司坦朋吉卜等領兵同克打箭爐賊應照定例優加升賞查渴瓦寺安撫使坦朋吉卜天全招討使高一柱、俱系革職護理之員。征打箭爐有功應准復還原職其董卜韓胡宣慰使雍中七立系從三品應授署都督僉事管宣慰使事其天全副招討使楊自唐系正六品。應授宣慰使。俱給與敕印。從之。
  • 升兵部左侍郎。梅鋗、為都察院左都御史。
  • 授一甲進士施雲錦、為翰林院修撰。呂葆中賈國維俱為編修。
  • 以喀爾喀故鎮國公齊賓阿拉卜坦兄子顏朱卜多爾濟襲爵。
  • 己亥。大學士等會同戶部議舊小制錢錢價甚賤不便於民奉有諭㫖應暫動支戶部庫銀十萬兩。由戶部差官會同五城御史收買舊制錢俟錢價既長奏聞。上曰欲平錢價此外更有良法否大學士等奏曰民間聞收買之說錢價既少昂以此揆之此策甚善、上曰朕細思之此外更無良法今錢價賤者皆私錢多之故也果欲力禁私錢何難之有明代尚能行紙鈔。豈有不能禁私錢之理。但與其嚴行禁止、毋寧和平處置。在京收買、准爾等所議。至天津、臨清地方、亦當遣賢能官各一員、即支該地方餉銀各一萬兩收買。專差侍郎穆丹督買。視錢價貴後、不時奏聞。又聞山陝西省、販去大制錢甚多。著行文山陝直隸督撫、查察緊要關口、嚴令擒拏。如被獲時、將販運之人、從重治罪。毋得輕恕
  • 九卿等遵議覆、雲南、貴州、廣西、四川、四省官員、空缺甚多。嗣後知府以下、知縣以上、員缺。凡候選人員內、有願往效力者、遞呈之後、令彼掣簽。雲南、廣西、各二十二員。貴州、十五員。四川、四十員。預先遣往。缺出、則該督撫照名次補授。如無情願效力者、則令雙單月投供者、掣簽遣往。俱於每年五月初十日內掣簽。上曰、此議未當。向因四省員缺、規避者多、故嚴立條例。恐猶有規避之人。爾等乃議定月分掣簽、必生巧計規避。俟五月四省員缺選完之後、然後投供。此事不可限定月分。每年自正月起、投供官員到齊後、即來請㫖。俟朕命下、使彼掣簽。如此、則不能規避矣
  • 升參領道福塞、為杭州副都統
  • 辛丑以原任湖北按察使李華之、為貴州按察使司按察使
  • 壬寅。升理藩院郎中慕成額、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 雲南巡撫佟毓秀、疏參布政使佟國勷貪劣。命革職提問。
  • 甲辰。孝端文皇后忌辰。遣官祭。昭陵。
  • 命戶部尚書徐潮、兼管翰林院掌院學士事
  • 禮部遵㫖議減八旗進士額數。今應仍照康熙二十六年舊例、滿洲、蒙古、取中四名。漢軍、二名。從之
  • 丙午。予故內閣學士南塔海、祭一次
  • 己酉。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以原任雲南按察使張聖猷、補原官
  • 辛亥。雲南巡撫郭瑮陛辭。上諭之曰、雲南乃極邊地方。以爾賢能、特加簡用。爾往當小心辦事。雲南糧食豐足、地方太平。爾但當加意愛惜兵民。不得生事。既為督撫、必不至衣食缺乏。前任督撫、一味欺蔽。爾當以此為戒。
  • 湖廣總督石文晟、摺參容美土司田舜年、私造宮殿、暴虐姦淫、不法各款。上諭大學士等曰、頃湖廣總督石文晟、劾奏土司田舜年、縱恣不法。昔吳三桂之亂、田舜年略無舉動。即此一端、甚為可嘉。今石文晟有此劾奏。或因田舜年。與地方官不協所致。其中恐有虛誣。此摺且暫停批發
  • 轉吏部右侍郎王九齡、為左侍郎。升內閣學士張廷樞、為吏部右侍郎。左副都御史周清原、為工部右侍郎
  • 癸丑。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乙卯。諭翰林院、選拔庶常、原以作養人材。今科進士、特加簡閱。俞兆晟、吳士玉、彭廷訓、喬崇烈、蔡學洙、鄒奕鳳、王之浚、顧秉直、趙士英、祝翼機、俞長策、吳關傑、戴思訥、嵇曾筠、熊本、楊開沅、宮鴻曆、莊令輿、查嗣庭、索泰、鄭任鑰、王謩、湯之旭、衛昌績、王兆鳳、陳均、劉青藜、彭維新、錢榮世、李鐘峨、馬豫、邵起新、張懋能、王思訓、李掌圓、史尚節、潘楷、李日更、杭宜祿、常生、韓鳳聲、洪晨孚、王王□每、蔣綱、壽致潤、謝王寵、尚彤庭、徐能容、王俊、朱標等五十名、著改為庶起士。並修撰施雲錦、編修呂葆中、賈國維、分別滿漢書教習。
  • 轉兵部右侍郎曹鑒倫、為左侍郎。升廣西巡撫蕭永藻、為兵部右侍郎
  • 丙辰。湖廣總督石文晟疏言、容美司土司田昺如、乃貪庸惡劣、被參革職拿問之人。今據桑植宣慰司土司向長庚詳稱、田昺如主僕二人、逃在伊處。及臣屢次檄行解審。而土司向長庚、竟不將田昺如起解。反捏稱田昺如臥病、不能前往。至原任土司田舜年、既將伊子田昺如、題參革職。理應將伊子正妻所生長孫申詳襲職。今該土司報稱、康熙四十年、已將長孫田宜男、名字報部。其時田宜男年方十二歲、不久病故。因田宜男名字、乃祖父所命、不忍改易、故將次孫仍名田宜男。今實七歲。如開送確實年歲、恐部駁查。據此、田舜年明有欺隱誑報之罪。上諭大學士等曰、石文晟前劾土司田舜年、何不同此摺一併具奏。乃作兩次參劾。又摺內不言兩巡撫、專請交提督審問。此必有故。從前吳三桂、自水西烏蒙土司地方進兵取雲南。因知其地產銀、遂于康熙初年、奏請進剿水西。後得其地、分為四府。我軍於是役、亦大有損傷。今此事雖小、斷不可生事。爾等將前後奏摺、及土司呈詞、抄發湖南巡撫趙申喬、湖廣提督俞益謨。令其不必會同商議。各出已見、作速具奏
  • 丁巳。升江蘇按察使高必宏、為雲南布政使司布政使。

五月。戊午朔。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工部議、河道總督張鵬翮、修理攔河壩、不用葦蕩營蘆葦、而用帑銀採買。其奏銷之案、應駁回。上諭大學士等曰、前者總河靳輔等、俱將河上所有蘆葦、令葦蕩營兵割取、運往備用。今張鵬翮用人不當、不能運致蘆葦。朕每南巡、見張鵬翮如有緊急工程、即鼓舞旗員、兩三日內、運致物料完工。許以事成定行保奏。後仍保舉漢官。是以人皆意沮。夫人盡力辦事、而薦揚不及。誰復肯為效力。朕去嵗視南河時、曾于眾人前言高家堰堤工不堅、尚宜增築。張鵬翮對以河工已竣、斷然無害。朕謂爾雖言工竣、朕不能信。及後堤工潰決幸是唐埂六壩上流若在下流如何堵禦康熙七年九年二十二年七里溝清水潭龍窩等處沖決之時其水甚大去年水不甚大然而沖決者皆張鵬翮自以為河工已竣玩忽之所致也
  • 己未升福建浙江總督金世榮、為兵部尚書
  • 庚申。仁孝皇后忌辰遣官祭陵
  • 升太常寺卿李旭升、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 癸亥。以翰林院侍講鄒士璁提督山西學政。
  • 兵部議覆、福建浙江總督金世榮疏言、浙江湖協、兵少官多。請將右營都司一缺裁去應如所請。從之
  • 甲子。封和碩簡修親王雅布之子喇布丹、為鎮國公。授固山貝子蘇努之子蘇爾臣、為三等鎮國將軍。
  • 以經筵講官戶部尚書兼管翰林院掌院學士事徐潮充日講起居注官。
  • 丙寅。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升山東布政使梁世勳為廣西巡撫河南按察使高啟桂為山東布政使司布政使直隸天津道蔣陳錫為河南按察使司按察使山東濟甯道張伯行為江蘇按察使司按察使
  • 己巳夏至祭。地于方澤遣領侍衛內大臣尚之隆行禮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庚午。遣官祭關聖帝君
  • 命內閣學士二鬲、戶部尚書徐潮、教習庶起士。
  • 升詹事宋大業、為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 辛未。以吏部右侍郎張廷樞、內閣學士楊瑄、俱充經筵講官
  • 升僉都御史阮爾詢、為太常寺卿
  • 喀爾喀多羅貝勒西弟希裏故。遣官致祭
  • 戶部尚書凱音布、以年老乞休。慰留之
  • 壬申。刑部議覆、廣東廣西總督郭世隆疏言、海寇蔡三十二等、聚眾劫掠商船。今已擒獲、分別。定擬斬流。應如所題。得㫖、此案著刑部侍郎常綬、前往審明定擬具奏
  • 原任容美土司田舜年疏言、臣暮年始生子田昺如、愛惜太過、不知其惡、是以題請承襲土司。而田昺如襲職之後、惡跡盡露。臣乃摘田昺如土司之印。拘禁之。一而申詳督撫。一而題參革職。後奉聖㫖、准田宜男承襲。有臣讐家桑植宣慰司宣慰使向長庚、誘田昺如逃往伊處。又揚言送往容美為土司、恐嚇臣屬下人其子又年幼、不能鎮定。人心猜疑。屬下土司軍民、俱恐田昺如報讐、紛紛告請、將臣第三子田曜如為土司。臣赴省見總督申說情由。總督即以臣為與向長庚互訐、違誤欽案、交司道官、將臣看守。祈皇上俯憐准以土司之職、使臣第三子田曜如承襲。審究向長庚藏匿要犯之情、以肅法紀。得㫖、此事作速發往、問趙申喬、俞益謨
  • 癸酉。以原任禮部左侍郎羅察、為正黃旗蒙古副都統
  • 甲戌。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諭大學士等、閩省海疆、與臺灣相近。總督職任、必得才兼文武之人乃可原任總督金世榮、為人忠厚。居官雖無惡處、然無才、不能治事。去年福建小有旱災、金世榮並未舉奏。其奏改海中商舶式樣、雖奉准行、亦不能改。廣東之賊、沿海直至山東。金世榮恬然不知。殊有忝總督之任矣。順治十六年、海賊犯江寧。宜永貴守瓜洲、後鎮江已陷、而宜永貴堅守瓜洲、終能保全。大都地方官、平時無不自矜。及至有事、茫然無知、苟且塞責者多。前福建提督塞白禮、尚似可用之人。及耿精忠叛、彼畏懼託病不出。封疆大臣、可以如是舉動乎
  • 諭戶部、朕宵旰圖維、勤求民隱。每欲敷蠲貸之恩、以為閭閻留有餘之力。直隸山東地方、康熙四十二年、偶遇災沴、因特免山東康熙四十三年、四十四年額賦、並康熙四十一年以前積欠錢糧。直隸、則順天、河間兩府、康熙四十四年額賦、亦俱行豁免。今雖屢年收穫、民氣漸舒、而所有宿逋、尚應輸納。朕念黎元方有起色、辦賦猶艱。若一時新舊並徵、勢難兼應。宜更加寬恤、以弘休養。直隸、自康熙四十一年、至四十三年、各府屬未完民欠銀八萬二千七百兩有奇、糧五千九百石有奇、山東省、康熙四十二年、各府屬未完民欠銀一百六十九萬一千七百兩有奇、糧五千九百石有奇、或現在徵收、或分年帶徵、俱著通行蠲免。俾小民悉除逋負之累。倘應徵舊欠、有現完納在官者、即准抵本年正賦。諭㫖到日、各該撫速行所屬有司、遍示曉諭。有不肖官吏、蒙混徵收、不與開除明白者、該撫即時參劾、嚴加治罪。爾部即遵諭行
  • 工部議覆、河道總督張鵬翮疏言、山陽縣黃河南岸老壩口險工、與王公堤唇齒相依。今王公堤、已遵上諭建築挑水壩、挑開大溜。請於老壩口、再建挑水壩一座。以接築攔水堤工。應如所請。從之。
  • 丙子。上自暢春園回宮
  • 工部議覆、河道總督張鵬翮疏言、宿遷縣黃河南岸白洋河毛家宅堤工、因北岸新長沙灘、逼溜南行。一線土堤、難支捍禦。請於堤外建築挑水壩二座、挑溜開行、以保堤工。於二壩後各築撐堤一道。應如所請。從之。
  • 上幸暢春園
  • 丁丑。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以福建陸路提督梁鼐為福建浙江總督
  • 戊寅。上巡幸塞外。命皇太子允礽、皇長子多羅直郡王允禔、皇十三子胤祥、皇十五子允禑、皇十六子允祿、隨駕。自暢春園啟行。是日、駐蹕三家店
  • 庚辰上駐蹕密雲縣
  • 癸未。上駐蹕遙亭
  • 予故兵部尚書屠粹忠、祭葬如例
  • 乙酉。上出古北口。駐蹕兩間房

六月。丁亥朔。上駐蹕鞍子嶺

  • 諭修國史諸臣、開國功臣作傳、當因其事蹟先後、以定次第。若視功績分次第。或有本人功績少、而子孫功績多者。反置子孫於前列、可乎。今應分別。太祖太宗世祖三朝功臣。以何人居首、請㫖再定。至逮事三朝功臣。各于本人傳內、通行開載事蹟。其子孫有立功者、附載於下。俟作傳畢、可錄出、分給其子孫各一通、令藏於家
  • 戊子。上駐蹕王家營
  • 己丑。上駐蹕花峪溝
  • 乙太常寺卿阮爾詢、為宗人府府丞
  • 辛卯。上諭大學士等曰、工部侍郎穆和倫、觀其為人、一無知識、而又執拗。曩條奏山東地方、多鳥槍火器。宜行禁止。並解入官。復欲遷山東饑民于他省。朕謂山東百姓、撫養有素。倘或有變、朕即可傳檄而定。鳥槍等器、收取何為。若遷饑民于他省、則山東虛無人矣。穆和倫語塞。然尚以不納所言為憾。察其情狀、竟似病狂之人。昔給事中莫羅、雅齊納、並無緊要之事、每託辭密摺、欲獨行進奏。朕以向來起居注官、從不回避密奏之事、因令近前侍立、以聽所言。自此伊等遂不奏一事。此特欲外人不聞所言何事、則此一日之升降官員皆以為伊等舉劾之力耳。此種人品行、甚不堪問也
  • 癸巳。以內閣學士楊瑄、兼詹事府詹事
  • 偏沅巡撫趙申喬、湖廣提督俞益謨、遵㫖覆奏、容美司土司田舜年不法各款。請命大臣往審。得㫖、著都察院左都御史梅鋗、內閣學士二鬲、前往察審
  • 甲午。阿霸垓多羅郡王吳爾占噶喇卜、來朝。
  • 己亥。上駐蹕喀喇和屯。
  • 吏部題、一等精奇尼哈番仲申保、以病解退。銷去恩詔所得三拖沙喇哈番。余三等精奇尼哈番、令其子寶德襲替。從之
  • 辛丑。科爾沁多羅冰圖郡王達達布、扎薩克台吉葛勒爾、來朝
  • 壬寅。諭戶部、工部、戶工二部、凡咨取錢糧事、俱不奏聞、所以二三十萬銀兩、不過以一諮文取之而事已畢。嗣後著戶工二部、將不啟奏用諮文動支大小款項錢糧、於月終明白匯奏。則凡事知所儆畏、而錢糧大可節省矣
  • 喀喇沁和碩端靜公主、來請安
  • 以翰林院編修顧悅履、充日講起居注官
  • 升直隸天津總兵官藍理、為福建陸路提督。
  • 甲辰。土默特多羅達爾漢貝勒馬呢、來朝
  • 乙巳。喀喇沁鎮國公善巴喇錫、來朝
  • 丙午。喀喇沁多羅杜楞郡王額駙噶爾臧、來朝
  • 戊申。湖廣總督石文晟疏言、原任容美司土司田舜年來省、臣令藩臬二司、暫行拘留。隨因中暑病故。又查田舜年降逆賊吳三桂時、以其印繳吳三桂。及投誠後、於康熙二十年鑄印頒給。今驗其印、乃康熙元年所鑄。其中情弊、難逃聖鑒。得㫖、此兩事俱發梅鋗等、一併察審具奏
  • 庚戌。翁牛特多羅杜楞郡王額駙蒼津、來朝。
  • 辛亥。以福陵噶喇大孫珠、為福陵總管。
  • 予故浙江巡撫張泰交、祭葬如例。
  • 甲寅。旌表山西烈婦王氏、拒奸殞命、給銀建坊如例
  • 工部議覆、四川巡撫能泰疏言、瀘河安樂地方、建鐵索橋告成。請移化林營沈村防守千總一員、兵一百名、鎮守。應如所請。上諭大學士等曰、往達賴喇嘛地方、塗中鐵索橋甚多是以安樂地方、亦如彼處建鐵索橋。然此處之橋、與雲南鐵索橋不同。雲南地方、于兩石崖貫鐵索建橋。極其堅固。今安樂地方、立石柱貫鐵索為橋。久之恐未必堅固耳。其移兵防守之處、著照該撫所請行。
  • 翁牛特多羅達爾漢戴青貝勒額爾特布鄂齊爾等、來朝
 卷之二百二十三 ↑返回頂部 卷之二百二十五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