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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齋全書/卷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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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九 弘齋全書
卷七十
作者:李祘
1814年
卷七十一

經史講義七○大學四○丙午選。鄭晩錫,宋祥濂,金祖淳,張錫胤,李相璜。丁未選。柳畊,尹永僖,尹光顔,李羲觀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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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之義。朱子以大人之學釋之。何如。斯可謂大人之學歟。孟子曰。可欲之謂善。有諸己之謂信。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大而化之之謂聖。聖而不可知之謂神。據此則大人以上。猶有聖神地位。而若夫大學之止至善。則苟非聖神功化之極工。不可當之。然則大人之學四字。又未足以盡此書之蘊奧耶。抑朱子所謂大人。秖對小子而言其年紀之長大而已。與孟子所稱之大人。各有攸主。固不必較看耶。

祥濂對。學而至於充實光輝。則德盛業廣。無以加之。曰聖曰神。只是因此而變化神明之而已。非於大人之上。復有聖神二等人也。或問雖以大人。爲對小子而言之。然纔入大學。便當以止至善。爲準的。然則朱子所謂大人。豈有異於鄒書所稱之大人耶。

此云古之大學。所以敎人之法。不曰道而曰法者。何也。夫條科政令之謂法。率性明理之謂道。道者。形而上者也。法者。形而下者也。大學之格致誠正。乃是學者上達工夫。而亦謂之法。得無幾於語焉不精耶。且經曰。大學之道。又曰。則近道矣。經則稱道。序則稱法。又何其參商不一也。或謂經文道字。先儒訓作方法。則經文序文。未嘗有異。又有訾其說者曰。道以理言。非方法也。未知講員之意如何。

光顔對。顯微無間。體用一原。道與法。其實一也。故經文道字。或作方法看。或作道理看。胥相訾謷。而明儒蔡淸譏之曰。但知其所異而不知所同。孟子行法以俟命條集註曰。法者。天理之當然。天理之當然。獨非道乎。此說得之矣。

此云與之以仁義禮智之性。此性字。先儒皆作本然之性。然上文旣曰天降生民。則此是就降生以後而言者。旣是降生以後。則便已墮在形氣中矣。又烏可謂之本然耶。且性一也。而有本然氣質之異者。何也。

光顔對。性一也。而就氣質上。剔言其理之不雜乎。氣曰本然。合理與氣。而論其有善惡之殊曰氣質。名言之際。不得不有所區別。而非有二性也。與之之性。旣擧四德而言。則亦是就形氣之中。指出本然之理者。豈可以墮在形氣。而謂便非本然乎。

性之爲字。从心从生。苟或離形氣而言性。則便不是性矣。是以程子云。生之謂性。性卽氣。氣卽性。又云。今人言性。皆是繼之者善。纔說性時。便不是性。朱子云。才說性。便須帶著氣質。又云。才說性字。此理便與氣合。執此以言。本然之性。只是窮本極源之論。而苟求此性之體段。則要當以氣質二字。爲正法眼藏矣。然此序所言之性。曰仁義禮智之性。曰知其性之所有。曰能盡其性。曰復其性。曰性分之所固有者。皆指本然之性。而未嘗以氣質言之者。何也。

光顔對。氣質二字。雖是說性之大經。而大學之敎。必貴乎矯揉變化。以復其本然之善。故序文五性字。皆從本然上說。蓋亦張子所謂氣質之性。有弗性焉之義也。

程子又云。人生氣稟。理有善惡。據此而言。則非但所稟之氣。有粹有駁而已。卽其所賦之理。亦自有善有惡矣。然則所謂本然之性。將於何見得邪。抑此理字與性理之理字。旨意稍異。蓋只是氣稟。宜有善惡之意邪。

光顔對。理雖純善無惡。而氣稟旣有粹駁。則理亦因之而有善惡。此雖非理之本然。而亦不可不謂之理。故曰理有善惡。非謂理之本然。亦有善惡也。然則此理字。雖作性理之理看。原無可疑矣。

與之云者。與之於有生之前耶。與之於有生之後耶。蓋理者。寓於氣者也。氣者。載是理者也。未有無氣之理。無理之氣。則宜無先後之可分。而此序之先言天降生民。後言與之以性者。似若謂降生之後。始賦以性者然。此豈非可疑耶。

祥濂對。氣以成形。理亦賦焉。則降之與之。間不容髮。觀於蓋自之自字。則旣之旣字。則可知序文所言。初無先後之可分矣。

氣質之不同。如人面之不同。淸濁粹駁。有萬不齊。則此不曰皆不能齊。而乃曰或不能齊者。何也。

錫胤對。氣質之稟。雖不能齊。而獨不曰性相近也乎。旣謂之相近。則可知其大同而小異。故序文不曰皆。而必曰或也。

聰明睿智之智。卽大易所謂知者見之之知。論語所謂仁且知之知。中庸所謂知仁勇之知。而氣質之性也。與四德之智。固有理氣之分。而較諸知覺之知。亦有同異之可言耶。若以爲同也。則知覺運動。人物之所同。而睿智之智。乃聖人之所獨也。若以爲異也。則理與氣合爲知覺。而氣質之性。亦只是理與氣合而已。又烏可謂異耶。且一心之中。有四德之知。有氣質之知。有知覺之知者。不幾於分析太繁。而其位置分界。亦可得以明言歟。

祥濂對。睿智之智。卽知覺之知。而言其運動食息之知。則人物之所同得。言其義理精微之知。則聖人之所獨全。雖有深淺大小之殊。而其實一也。

聰明睿智能盡其性八字。分而言之。則上四字。當屬於知。下四字。當屬於行。陳新安之言如此。然中庸惟天下至誠爲能盡其性章句云。天命之在我者。察之由之。而先儒解之曰。察之是知。由之是行。則此序之能盡其性一句。亦當兼知行言。而包得上文知其性全其性之意。陳氏之偏屬行一邊者。得無誤耶。

祥濂對。語類。有盡心就知上說。盡性就行上說之語。陳氏之以盡性。偏屬行邊。似本乎此。然章句旣兼察之由之二意。則語類所言。必是記錄之誤。恐不可從。

盡其性之義。可詳言歟。語類云盡云者。無所往而不盡也。盡於此。不盡於彼。非盡也。盡於內。不盡於外。非盡也。若以仁言之。則施之一家。而不能施之宗族鄕黨。施之宗族鄕黨。而不能施之國家天下。皆是不盡。苟如是則必須有德有位。然后始可謂能盡其性。而窮而在下之聖人。猶有歉於盡性之義耶。

祥濂對。盡其性云者。蓋謂能盡其性分之所固有。職分之所當爲而已。在下之聖人。旣無行道之權。則豈可以施澤之不及於天下。遽謂其不能盡其性哉。

司徒之職。在於敬敷五敎。則固是敎之大者。而至若典樂之官。專以樂爲敎。則得不無流蕩忘反之患歟。且司徒則稱職。典樂則稱官。亦有分屬之意義耶。

祥濂對。古樂之爲敎。流通血脈。洗滌邪穢。養其中和之德。捄其氣質之偏。豈如後世聲音之流蕩人心乎。至於司徒典樂之分言職官。先儒以爲互文矣。

公卿元士之適子。無論姿稟之如何。年至十五。便入大學。則果無扞格不勝之患耶。解之者曰。凡民則惟賢者得入大學。公卿元士之適子。則無論賢愚。皆入大學者。蓋爲其他日將有佐理國家之責。而不可不預敎之也。然春秋世卿。古人非之。則三代之制。未必如此。朱子之分貴賤言之者。果何據而知其然也。

光顔對。司徒之職。統敎百姓。典樂之官。專敎胄子。則唐虞敎人之法。已有貴賤之分。三代之制。可以理推矣。

此云知其性分之所固有。分之爲言。分限之謂也。夫性卽理。理亦有分限耶。且性分所有。卽仁義禮智之德也。職分當爲。卽子職當孝。臣職當忠之類也。然事親事君。乃是仁義之實。而初非與仁義對立爲兩件事。則職分之所當爲。未嘗不包於性分之中。而序文之對待言之者。何也。

羲觀對。性分云者。非謂理有分限也。蓋人之所稟。不出五德。此卽所謂性分也。性分所有。理之存於內者。職分當爲。事之著於外者。序文之對待言之者。所以分內外體用也。以上序

明德。心耶性耶。語類。有以明德便是仁義禮智之性爲問。而朱子是之。此則專以性言之。永樂大全。載朱子之言曰。虛靈不昧四字。說明德意已足。此則專以心言之。二說之中。孰爲定論耶。說者。謂偏屬於性。則章句何以有應萬事之句。偏屬於心。則章句何以有具衆理之句。是知屬性屬心。皆不免語焉不備。而苟求該體用兼動靜之的解。則要當以心統性情四字。爲不易之論。此果爲正義耶。

祥濂對。合心與性。固是明德之正解。而大抵心與性。元不相離。故朱子嘗曰。捨心則無以見性。捨性則無以見心。然則語類之或從性言。或從心言者。固未始偏屬一邊矣。

此固然矣。而朱子嘗謂禪家。但以虛靈不昧爲性。無具衆理以下之事。觀乎此則大全所謂虛靈不昧四字。說明德意已足云者。豈不是語病乎。此蓋陳北溪之說。而大全繫之朱子。故長洲汪份。嘗辨其誤。講員未之見耶。且合心與性。爲明德云爾。則終不免混淪不的。明德之是心是性。果可分明劈破耶。

祥濂對。心能檢性。性不能檢心。則明德要當以心爲主。然亦不可單言心字。宋儒盧孝孫本心之說。最的確矣。

本心之說。亦不無可疑者矣。夫本心云者。猶言本然之性。然性卽理之墮在氣質者。故猶可以剔出其不雜乎氣者。而指其本然之體。至於心則必須合理與氣言之。然後始見此心之體段。苟其不離於氣。則便雜於氣質之中。而剛柔昏明。已定於賦生之初矣。所謂本然之心。將何處得見耶。或謂心之善惡。在已發之後。至於未發之中。則只是渾然一理而已。本心云者。指其體之本善也。此又不然。渾然在中。不偏不倚。此指聖人未發之中耳。苟其不然。則未發之時。已不勝其昏昧駁雜之病。又烏可以善惡之未形。而遽謂本然之善哉。

祥濂對。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不待敎而知之者。蓋以腔子之中。本有此心也。如是看則本心二字。恐無可疑。

虛靈二字。先儒皆作知覺看。虛靈與知覺。果無辨耶。鬼神之洋洋如在。謂之虛靈則可。謂之知覺則不可。禽鳥之色斯擧矣。謂之知覺則可。謂之虛靈則不可。且夫知覺運動。人物之所同也。苟謂虛靈與知覺無辨。則亦將謂虛靈不昧之德。人物之所同耶。

祥濂對。朱子云。所覺者。心之理。能覺者。心之靈。則虛靈知覺。固無同異。蓋竝觀人物。則虛靈與知覺有間。專言人則虛靈知覺一而已。

親民之親。程子據傳文。改親爲新。朱子著之章句。而後之學者。奉之爲正法眼藏。莫之異辭。逮乎陽明。乃謂舊本未嘗有誤。不必更改。其言曰。親民。猶孟子親親仁民之謂。下面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如保赤子。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之類。皆親字意。說親民。便兼敎養。說新民。便覺偏了。又曰。作新民之新。是自新之民。與在新民之新不同。何足爲據。蓋程朱之改易經文。斷然不疑者。其說有二。一則曰親民云者。以文義推之則無理。而彼乃曰有理。一則曰新民云者。以傳文考之則有據。而彼乃曰無據。苟不能明辨詳說。暴此之是。斥彼之非。則將何以拄其齶而服其心乎。若但謂程朱所改。不容復議云爾。則此正所謂一箇胡文定橫在胷中者也。豈程朱所以厚望於後學者哉。須極言之。

羲觀對。先儒汪份論此曰。明明德者。自新之謂也。新民者。使民明德之謂也。明字新字。正是一類字。觀新民條目。以明明德於天下領起。可見必當作新字。若作親字。便與明字非一類。何可以明明德於天下領起。此可證陽明之誤矣。

至善不外乎明德。語類問明德至善。莫是一箇否。朱子曰。至善是明德中有此極至處。則其不可析言也明矣。經文之旣言明德。又言至善。竝列爲三綱領者。果無二之之嫌耶。且止至善之人各異說也久矣。或專屬之用。或兼體用看。胥相訾謷。紛紜辨論。而要之至善無處不在。固不可專屬之體。亦不可專屬之用。當以兼體用之說。爲正義。然以章句所云。事理當然之極一句觀之。則似若專以應事接物處言之者。何也。

羲觀對。明德之體。本自至善。而若夫明之之工。則有造其極者。有欠分數者。故特著止至善三字。以爲工夫之標準。非明德之外。更有至善也。先儒以爲章句事理當然之極一句。言理之萬殊。天理之極一句。言理之一本。然則朱子之意。未嘗不兼體用看矣。

吳新安。以事理之極。天理之極二句。分屬一本萬殊。而後儒多非之者。蓋事理之當然。皆天之所爲。故事理之極。卽天理之極。章句特欲與人欲對言。故變事理爲天理。而其實一也。又烏可分言耶。蓋章句。以事理當然之極一句。泛釋至善之字義。而其下卽接之曰。明德新民。皆當止於至善之地而不遷。則其意豈不謂明德新民。竝包於事理二字之內乎。是以先正李珥嘗云。自天命而觀之。則明德亦一箇事物。明德之體。卽至善之體。明德之用。卽至善之用。苟觀乎此。則固不待下文天理之語。而事理當然之極一句。固已兼體用言之矣。

相璜對。事理之極。卽天理之極。而明德新民。不越乎事理之內矣。聖敎誠爲至當。

先正李珥之論至善曰。大學之至善。卽中庸之中。而先正成渾疑之。貽書往復。辨論不已。今可以按其說而指陳其得失耶。朱子嘗曰。至善。本有一箇當然之則。過之不可。不及亦不可。其所以言至善者。便是中字之訓詁。而中庸擇善明善之善。亦卽至善之善。則中與至善。固無不同矣。且夫不偏不倚。亭亭當當者。未發之中。而明德之體也。發皆中節。泛應曲當者。已發之中。而明德之用也。至於致中和。而天地位萬物育。則又是新民之止至善也。如是看則豈不大暢較明。而李先正之論庸。詎可厚非耶。

羲觀對。成先正之意。蓋謂至善。則當於事物上求之。中則只在於吾心。自有同異之別也。然程子云事事物物。皆有自然之中。則恐當以李先正之論。爲正義矣。

此云。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物則先本後末而順言之。事則先終後始。而逆言之者。何也。章句。以明德新民。釋物有本末。知止能得。釋事有終始。然知止能得。初不外乎明明德之工夫。則經文之以事物分言者。又何也。

畊對。物以本爲主。故先本後末。事必貴有終。故先終後始。而朱子曰。對言之則事是事物是物。專言之則事在物中。據此則經文之分言事物。初無二之之嫌矣。

格物致知之義。可詳言耶。格物之物。卽物有本末之物。致知之知。卽知所先後之知。則格致之事。豈有外於明新二者耶。今攷程朱所論。則曰語其大。天地之所以高厚。語其小。一物之所以然。皆學者之所宜致思。又曰。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不可不察。又曰。或求之文字之中。或索之講論之際。以至天地鬼神之變。鳥獸草木之宜。莫不有以見其所當然。夫以一人藐然之心。盡窮天下至賾之物。而必欲其巨細精粗。無所不到。則果能無紛膠煩擾汗漫不切之患歟。程子嘗曰。致知之要。當知至善之所在。若汎然以觀萬物之理。則吾恐其如大軍之遊騎。出太遠而無所歸。朱子答陳齊仲書曰。爲格物之學。不窮天理明人倫。講聖言通世故。乃兀然存心於一草木一器用之間。而望有所得。是炊沙而欲飯也。據此而言。則格物之工。固自有先後緩急之序。而至於一事一物之微。則雖有所未格。亦不足爲病歟。大抵格物之義。漢以來未有明言者。或訓爲來物。或訓爲禦物。而未嘗作窮理說。逮于程子。始微發其端。朱子復因而演之。使天下之士。必先用力于學聚問辨之工。而窮理二字。遂爲朱門之旨訣矣。然而道問學尊德性之說。各有偏重。胥相訾謷。馴致乎江西一派之學。輾轉沉酣。莫之能回。今日之所當明辨詳說者。顧不在於此耶。須極論之。

畊對。萬物皆備於我。故欲盡此心之全。先窮天下之理。苟厭其支離汗漫。而斷絶事物。冥心內觀。則是乃有體無用之學。正所謂葱嶺帶來者也。豈足以亂古人兼體用該本末之實學哉。

所對猶欠明的矣。朱,陸之辨。原其初。只在毫忽之間。蓋象山之學。亦嘗敎其徒讀書窮理。而白鹿講論。至使聽之者泣下。則固未嘗全廢道問學工夫。又豈可謂斷絶事物。有體無用耶。特其易𥳑覺悟之說。易流於釋氏之頓悟也。且朱子曰。致知。乃本心之知。而陽明亦曰。致知之知。卽良知。朱子曰。本體之明。未嘗息。而陽明亦曰良知在人。不能泯滅。秖見其相合。而未見其相反。則一邪一正之分。將於何辨之耶。

畊對。朱子之學。因其固有之知。而講學以擴充之。至於陽明。則假其良知之名。而截去聞見專求之心。此其所以相反也。

物格云者。是物來格之謂耶。抑自我格之之謂耶。致知之致。知至之至。旣有異義。則格物之格。物格之格。亦當殊解。然則格物之格。有自我格彼之意。物格之格。有物自來格之義耶。且章句云。知旣盡則意可得以實矣。意旣實則心可得以正矣。獨解致知誠正之先後。而不及於修身以下。何也。

畊對。格物云者。就零碎說。物格云者。就全體說。雖有深淺之分。而其實一也。豈可以自我格物來格。分言耶。至於章句之獨擧致知誠正者。蓋以誠意傳之不承致知。正心傳之不承誠意。而特於此。言知意心相因之理。以補其闕也。以上經一章

顧諟之工。在已發以後耶。抑未發之前。亦有顧諟之可言耶。饒雙峯之言曰。靜存動察皆是顧。此則兼動靜言之矣。然李延平靜坐看未發氣象。而朱子以爲纔言看時。便不是未發。則體上用工。終是行不得之事。未發之前。又安容顧諟之可言耶。若謂顧諟之工。只在於此心之用。而不在於體。則又非常目在之之義矣。如何看則爲得耶。

畊對。未發時工夫。雖不可大段著力。而常常提撕。略略警省。使此心之體。湛然淸明。而不至於昏昧駁雜。此卽是未發時顧諟之工也。

黃勉齋之解明德曰。虛靈不昧。明也。具衆理應萬事。德也。然則必稱明德。然後始可謂虛靈不昧具衆理應萬事。而若稱峻德。則便欠虛靈不昧四字矣。執此以言。則明德峻德。果有所不同耶。

祖淳對。勉齋分配明字德字之說。先儒陸隴其嘗辨其誤曰。虛靈不昧。離不得具衆理應萬事。不可截然分屬。此說得之矣。

此云。皆自明也。三引書之下。必以此一句。結之者。何也。盧玉溪之說曰。自明。是爲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之意。明者是自明。昏亦是自昏。玩一自字。使人警省。如是看。似亦有味。而先儒或有訾之者。其義可得言歟。

畊對。自明一句。所以別新民也。元儒吳澄之言曰。自明二字。結上文明德之傳。而起下章盤銘自新之意。此爲正義。盧說太深。恐不可從。以上傳首章

盤銘之盤。章句以沐浴之盤釋之。而邵新安引內則篇五日燂湯請浴。三日具沐之文以爲日日沐浴。恐未必然。此當作盥頮之盤。其說旣有明證。則當以此爲正解。然朱子嘗謂平生精力盡在是書。則雖名物訓詁。猶不容有誤。然則其解作沐浴之盤。抑有可據者耶。且古人日盥而不日靧。今曰盥盤則可。與頮幷擧。而曰盥頮之盤。未免疎謬。邵氏旣引五日請浴。三日具沐之文。而獨不考及於燂潘請靧一句。何耶。

光顔對。章句盤字訓詁。蓋本於孔穎達之疏。然吳說旣有所據。恐盥盤爲是。而若其幷擧盥頮。則恐朱照檢矣。

苟日新之新。自新之新也。作新民之新。民之自新也。其命維新之新。天命之新也。三節所言之新。皆非新民之新。則烏在其釋新民之義也。若就一章之中。指摘其經文新字之正解。則當於何處見得耶。

光顔對。先儒以爲新民之義。專在於作新民之作字。蓋盤銘之日新。卽新民之端。詩之維新。卽新民之效。而康誥一節。乃是新民用工處也。

作之一字。不足以盡新民之義矣。蓋作字。只就感化上說。至於新民之新。則竝包勞來匡直法度政刑。作與新。自有偏全之異。烏可謂作之一字。便盡新民之義耶。且作新民三字。或問則以作新乎民之意。解之。章句則以作其自新之民。釋之。學者將何所適從歟。

光顔對。作與新。雖有偏全之異。而新民之道。必貴乎身敎。故治國平天下傳。皆從感化上說。而未嘗及於法度政刑。觀於此。則雖謂作之一字。便盡新民之義。亦未爲不可矣。至於作新民三字之異解。恐當以章句。爲晩年定論。

此云。君子無所不用其極。極之爲言。至善之謂也。方釋新民而遽及於止至善者。何也。章句云。自新新民。無所不用其極。然則此節。非徒爲新民之止至善。實兼明德新民之止至善。此果無賓主相混之嫌耶。

晩錫對。新民之工。要當止於至善。苟或不然。則便於新民之工。有所欠缺。故必以此結之。而章句自新二字。只是帶說者。若求經文本旨。則當以新民之止至善。爲主矣。以上傳二章

此章第一節之維民所止。第二節之止于丘隅。第三節之緝煕敬止。此三止字。亦有淺深之可分耶。盧玉溪之論此章曰。第一節第二節。知止之事也。第三節。能得之事也。第四節。明明德之止至善也。第五節。新民之止至善也。其所分析。儘極精密。而後儒或有非其說者曰。止于丘隅之止字。實兼知止能得意。不可偏屬之知止。兩說之中。當以何說爲正也。

羲觀對。三止字。皆所以釋止至善之止。則固無深淺之別。然玄鳥緡蠻之止。泛指所當止之處。而至於文王之止。始言聖人之止。則抑當以此止字。爲重歟。第二節。只言知其所止。而未嘗及得所止之意。則專屬之知止。未爲不可。恐當以盧說爲正。

緝煕二字。卽純亦不已之義。乃聖學之極工。宜無待於勉強用力。而語類以緝煕爲工夫。敬止爲功效者。何也。

羲觀對。或問云。聖人表裏洞然。無有一毫之蔽。故連續光明。自無不敬。據此則朱子之意。蓋以緝煕敬止四字。竝爲成德後事。語類分屬。恐是初年未定之論也。以上傳三章

此云。無情者不得盡其辭。聖人所以能使無情之人。不得盡其辭者。其道果何由也。蓋不得盡其辭云者。謂赴訴者。各輸其情。不敢盡飾其虛僞之辭也。此固美矣。而不若初無赴訴者之爲盡善盡美。然則此一句。猶爲第二等義。而未足以盡使無訟之意耶。

祥濂對。聖人旣自明其明德。又推以及人。薰陶漸磨。大服民志。故無情實者。不敢飾詐行僞得盡其辭。旣不能盡其辭。則自知其訟之無益。而訟亦可以息矣。然則不得盡其辭一句。正是所以無訟之由。豈可謂猶未盡於無訟之意耶。

此謂知本一句。爲此章總結之辭。故朱子以此章。爲釋物有本末之義。今若就此章之內。指出其本末之所在。則當以何句爲本。何句爲末耶

祥濂對。使無訟。爲本。無訟。爲末。明儒蔡淸之言如是矣。以上傳四章

此謂知之至也一句。卽釋經文知至之義者。而有結語無原文。此朱子補亡章之所由作也。然王魯齋柏以爲大學錯𥳑。容或有之。而初未嘗闕。遂取經文知止而后有定。物有本末二節。及上文聽訟一節。爲格致之傳。是後董氏槐,葉氏夢鼎,吳氏澄。皆說與之同。雖以蔡虛齋之篤信朱子。而至於此。則猶未免袒王而左朱。此其說果有明證耶。大抵大學改本。肇發于二程。定是于朱子。分經析傳。補漏苴缺而后。微奧畢顯。炳若日星。所謂質聖人而無疑。俟百世而不惑者也。自夫姚江一派。唱爲古本之說。而我是爾非。胥相牴牾。一轉而有豐煕之誕僞。再轉而有季本之割裂。以至高攀龍葛寅亮之徒。各有論著聚訟不已。歧塗異轍。莫之能一。而於是乎改本二字。遂爲不決之公案矣。獨賴朱子章句。立之學官。用以取士。故天下之士奉之爲律令。未敢妄加訾毁。而試問以古本之不可不改。改本之不容復議。則鮮有能置對者。是其所謂尊朱者。果不幾於口尊之乎。苟欲明辨而詳覈。竪我正正之幟。拄彼嘵嘵之齶。則將如何立說而可。

祥濂對。知止一節。果爲格致之傳。則能得二字。又何爲而遽說行一邊也。此固不足多辨。而大抵表章大學。始自程朱。則𥳑編次第。亦當秖從程朱。彼好爲異論。嘵嘵不已者。多見其不知務也。

事物之理。至賾至繁。至玄至微。苟欲其表裏精粗無一不格。以至於豁然貫通之境。則必費多般工夫。而今觀補亡一章。知有不盡以上。泛釋格致之義。至於用力之久以下。卽言格致之效。而其所以指示用工之方者。不過因其已知之理數句而已。何乃若是其疎略耶。今欲雜引經傳。以相證明。則何者爲格致工夫。而先儒之論。孰得用工之緊要處耶。

祥濂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云者。與經一章章句因其發而遂明之。語意相似。此正朱子一副敎人之法。而格致之要道。亦不外乎此矣。易之窮理。庸之明善。論語之博文。孟子之盡心。皆格致之工。而苟求其用工緊要處。則程子所謂立誠意以格者盡之矣。

此云。一朝豁然貫通。而衆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衆物之理。安有昨日未格而一朝貫通之理耶。說者以爲此章所謂貫通。與孔子所告子貢之一貫同。然孔子之一貫。不待於多聞博學。而以一本貫萬殊之謂也。此章之貫通。必藉於格致旣久。而一朝融釋之謂也。所從言者。何曾相侔耶。

祥濂對。吾儒之學。專在於積習日久。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用力旣久。則自當有貫通之日。故曰一朝豁然貫通。一朝云者。特槩言其貫通之有日耳。非謂昨夕之所不知。而恍然於今朝也。孔子之一貫。此章之貫通。雖有生知學知之分。而及其成功則一而已。又何必分言耶。以上傳五章

如惡惡臭。如好好色。言好善惡惡之以實。而不容僞也。然朱子嘗論致知之工曰。今人有知不善之不當爲。及臨事又爲之。只是知之未至。人知烏喙之有毒。則斷然終於不食。是眞知之也。以此觀之。則好善而不能如好好色。惡惡而不能如惡惡臭。專由於格致之未盡。而非於物旣格知旣盡之後。更用力於好善惡惡之工也。然則傳者之方釋誠意。而乃反溯論於格致之工者。何也。

永僖對。好善惡惡之工。雖已盡於致知之中。而苟不能精察於情意幾微之間。則其所謂已知已明者。便非己有。而無以爲進德之基矣。故必於是。提掇而戒之也。

惡惡如惡惡臭。好善如好好色。則動靜隱顯。無一不實。而其於正心修身之工。便可如破竹然。故傳文以心廣體胖言之於終。而或問亦曰。內外昭融。表裏澄澈。而心無不正。身無不修。據此則雖謂自修之工已盡於誠意。未爲不可。而章句但稱以自修之首者。何也。苟以誠意爲自修之首。則格致二條。便不足與於自修之工耶。朱子嘗以昌黎之只言誠意。而不言格致。謂有不探其端。驟語其次之病。而乃於此。反襲其病何哉。

永僖對。意旣誠則心正身修。自是次第事。故或問以無不正無不修言之。然但知誠意。而不能密察此心之存否。則又無以直內而修身。豈可謂自修之工。便已盡於誠意之中耶。章句所謂自修之首。猶言行之始。蓋上章以道學自修對言。而道學包格致。自修包誠正修。故以此章爲自修之首也。以上傳六章

有所二字之義。可得詳言歟。忿懥恐懼好樂憂患四者。乃人所不能無者。則四有所之爲心不正之病。何也。或謂有所非病。有之而不能察則爲病。苟如是則必於傳文之外。更添不能察一句。然後始可以得其旨意矣。古人立言。雖貴𥳑約。而未必若是其疎略繳晦。何以看則可以臨文解義。不失本旨耶。

祥濂對。此章有字。實兼留滯偏重之意。四者雖是人所不能無者。而苟或於未接時。有期待之心。已應後。有偏係之心。則亦豈得不爲病乎。然則不必待更添不能察一句。而有之一字。卽其病根之所在矣。

有所二字。孰輕孰重耶。或謂有字。只是泛設之辭。而所字爲病。或謂所字。只是襯貼之辭。而有字爲病。當以何說爲正耶。

祥濂對。章句以一有之三字。釋有字。而至於所字。則更無明釋。可知其所虛而有實矣。

此云。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苟如是。則必待於操存此心。然後始可以視而見。聽而聞。食而知味矣。離婁之明。師曠之聰。易牙之味。未必皆存心之致。而能盡其當然之則者。何也。且視不見以下三句。或實作不見不聞不知說。而以心不在之心。爲知覺之心。或只作不能辨其是非可否說。而以心不在之心。爲義理之心。二說之得失。果如何。

祥濂對。目之官視。耳之官聽。而其所以視所以聽者。則心爲之主焉。故必須操存此心。然後始能踐其形。師曠離婁之徒。雖未聞君子存心之大道。而其於視聽之方。亦必有專心致志之工。故目極其明。耳極其聰。大小雖異。而其無心不在之病則一也。朱子云才言知覺。義理便在此。然則或作知覺之心。或作義理之心。皆未免一偏之歸。必合兩說而觀之。其義始備矣。以上傳七章

辟者。偏僻之謂也。夫人之愛惡失平。輕重易宜者。專由於私勝。則五辟之病。要不外人欲二字。而朱子語類有云。正心脩身兩段。大槪差錯處。皆非在人欲上者。何也。或謂作傳者。必欲極言身不脩之病。以垂戒敎人。故特擧常情之所偏而言之。非謂意誠心正之君子。猶有此五辟之病。此說果得本旨耶。

相璜對。章句以衆人。解經文人字。其下又云。常人之情。則先儒之以此章五辟。爲專指衆人言者。實合朱子之意矣。

敖惰二字。非君子之所宜有。而章句以爲當然之則。語類又謂雖聖人。亦有此心。其義可得言耶。若將此章五辟。分屬於上章四有所。則敖惰二字。當屬之何處耶。

相璜對。聖人之心。如鑑空衡平。物之長短姸媸。隨其來而應之。孔子之以杖叩脛。孟子之隱几而臥。皆敖惰而得其當者也。至於五辟四有所之分屬。則明儒林希元以爲親愛畏敬哀矜。只在好樂內。賤惡敖惰。只在忿懥內。此爲先得之論矣。以上傳八章

此段歷擧孝弟慈。而於五倫中。獨闕夫婦朋友。何也。胡雲峯論此曰。獨擧三者。蓋從齊家上說。然則夫婦之倫。獨非齊家之事耶。蓋先儒之論此段者。率多歧異。或以孝弟慈屬之君子。事君事長使衆屬之國人。曰在我事親之孝。卽國之所以事君。在我事兄之弟。卽國之所以事長。在我慈幼之道。卽國之所以使衆。此所謂上行下效也。或以孝弟慈事君事長使衆。竝屬之君子曰。推其事親之道。以事君。推其事兄之道。以事長。推其慈幼之道。以使衆。此所謂善推其所爲也。仇滄柱,陸隴其,汪份之徒。或主前說。或主後說。而我是爾非。莫之相下。今可以較絜其得失。而使夫紛紜者。終歸於一轍耶。

光顔對。此段之不言夫婦朋友者。蓋亦傳三章敬止一節。不言兄弟夫婦之例。朱子所謂推類以盡其餘是也。若如胡說。則其獨闕夫婦。又是說不去處。恐不可從矣。若以事君以下三者。竝屬之君子。則此段首尾。秖從君子一身邊說。而於成敎於國一句。終欠明暢。必以三行。屬之君子。三敎屬之國人。然後始可見推己及人感化表率之意。臣意則恐當以前說爲得。

此云。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仁者衆善之首。讓不過禮之一端。其大小輕重。固不相侔。而傳者之必以仁讓配言者。何也。至於下節。則乃單言仁而不及於讓。又何其參商不一耶。

光顔對。論語曰。能以禮讓。於爲國乎。何有。治國之道。莫善於禮讓。故特於此與仁配言。然而仁實包四德。故下節則又獨言仁以包讓。雖有詳略之異。而其義則一也。以上傳九章

絜矩之義。可詳言耶。饒雙峯。以絜矩爲心。盧玉溪,胡雲峯。以絜矩爲當然之則。何說爲是耶。且此章絜矩之恕。與上章所藏乎身不恕之恕。同歟異歟。

祥濂對。饒氏所謂心原指義理之心。與玉溪,雲峯之說。初無二致。而此章之恕。推愛己之心以愛人也。上章之恕。推治己之心以治人也。一主愛人上說。一主治人上說。不無所從言之異矣。

上下前後左右。是就平天下者分上。而指其所接之境耶。抑只是形容絜矩之義。而泛說上下四旁耶。大抵此節之旨。與中庸君子之道四節相似。皆以己度人之義也。然中庸則專言其所好。此節則專言其所惡者。何也。

祥濂對。上下四旁。只是泛論絜矩之義。若謂專指平天下者言。則其義泥矣。好惡二者。其幾相因。苟能勿施所惡。則其必施所好。可以反隅。然則庸學之或從好邊說。或從惡邊說。言雖殊。而意實相貫矣。

此云。仁者。以財發身。仁者之得民心。果專由於輕財好施耶。古之輕財好施而得人心者。有若陳氏之三量登一。魏成之什九在外。此皆有得於仁者以財發身之義耶。大抵平天下。大學之終條理。而聖神功化之極工也。然而今以傳文攷之。則其所反覆援引。出入經傳者。幾屢千言。而求其肯綮。則要不外乎好惡義利兩端而已。至若勞來董綏。民日遷善之神機妙權。則一不槩見者。何哉。

羲觀對。仁者之心。公平廣大。不私其有。故人自從之。非有意要譽。故爲施與。如後世買人歸己之爲也。此章之主宰。全在乎絜矩二字。公好惡。別義利。皆絜矩之要道。苟能此則上下四旁。均平齊一。而無一夫之不遂矣。平天下之道。豈有加於此者乎。以上傳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