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齋全書/卷六十九
經史講義六○大學三○癸卯選。李顯道,鄭萬始,趙濟魯,李勉兢,金啓洛,金煕朝,李崑秀,尹行恁,成種仁,李晴,李翼晉,沈晉賢,徐瀅修,李儒修,申馥,姜世綸等對。
[编辑]此云莫不與之以仁義禮智之性。在天爲理。在人爲性。則性只是一箇理而已。乃有此四者之分。何也。朱子嘗與門人。論仁義禮智。以手指畫扇中心曰。一箇道理分爲兩箇。又橫畫一畫曰。兩箇分爲四箇。又以手指逐一指分爲四箇處曰。一箇是仁。一箇是義。一箇是禮。一箇是智。然則一性之中。東邊爲仁。西邊爲義。南邊爲禮。北邊爲智。界限截然。不相貫通耶。且性字從心從生。故自古論性者。多從氣分上。言其體段。而惟中庸天命之性。孟子道性善。直指其本然。至程子生之謂性。則又指其氣質。未知本然氣質。果有二性。而氣質之中。亦有仁義禮智之可論歟。
晉賢對。性只是渾然一理。而四端之發。隨感而應。故因惻隱。知有仁之理。因羞惡。知有義之理。禮智亦然。豈於其未發之中。各有界限之截然者耶。然論性不論氣不備。論氣不論性不明。而所謂氣質之性。亦非於本然之外。別有一性。特就方寸之間。單指其氣一邊而言。則此當以淸濁粹駁論。恐不當以仁義禮智言之矣。
開卷第一義。是學之一字。序大學而必兼言小學。何也。朱子之於或問。歷論大小學之不可偏廢曰。不習之於小學。則無以收其放心養其德性。不進之於大學。則無以察夫義理。措諸事業。夫旣以格致。爲最初用力之地。而又將小學。作爲大學前工夫。得無紛糾之患乎。且大學之前。不可無小學工夫。則後世過時而學者。亦當從事於灑掃應對禮樂射御之間。而程子敎人。乃欲以敬之一字。追補小學之闕漏。何也。
瀅修對。格物致知。固爲學問之入頭工夫。而苟無小學之根本田地。則方其隨事體認之際。不能無扞格抵捂之歎。故三代敎人。必先以小學。收斂身心而若其年紀之已晩者。雖欲追補其欠缺之工夫。肌膚之會。筋骸之束。終無以安其彀率。習其節文。此又敬之一字。所以大有功於後學也。
程子之敎人靜坐。橫渠之敎人檢束。尹和靖之敎人讀西銘。皆持敬之說也。敬一也。而其工夫之各有所主。何也。夫敬者。非枯木死灰之謂。未發之前。敬以存之。已發之後。敬以持之。然後體立用行。庶不墜於異端。自程子之言敬。一轉而爲龜山。再轉而爲象山。三轉而爲陽明。至今使江西一派。沉酣迷惑於頓悟之說者。豈程子之使然歟。抑學者之自誤歟。
瀅修對。持敬工夫。似當以程門旨訣爲正。而雖大中至正之道。得其偏處。則不能無弊。此皆後儒之不善學。豈程門之敎。自有病耶。
司徒主禮而爲小學之事。典樂主樂而爲大學之事。故先儒云司徒統敎百姓。典樂專敎胄子。此固然矣。而只擧胄子。不幷及於凡民俊秀者。又何故也。聖門敎人。亦以立於禮成於樂。爲成就人材之始終。則何必胄子然後方得與於樂之敎哉。
晴對。典樂之敎胄子。特就其所主而言。非謂但敎胄子。而凡民俊秀則不與也。
先儒以小學屬存養。大學屬省察。小學屬尊德性。大學屬道問學。夫存養與尊德性。皆是未發工夫。而雖古之根基深厚。造詣高明者。如欲於本原之地下手用力。則每患其當體撓攘。浮念紛糾。况以初學之士。驟告以收斂之工。其扞格難勝。奚啻灑掃應對之徒習其事而已乎。
種仁對。敬者。徹上徹下之工。定志慮攝精神。莫如敬之一字。程子豈不曰灑掃應對精義入神貫通。只一理也乎。
王宮國都。先儒之論說各異。或謂王宮。指小學之在公宮南者言。國都。指大學之在郊者言。此分大小學言者也。或謂王宮。以天子之大小學言。國都。以諸侯之大小學言。此分天子諸侯言者也。何說爲得歟。
濟魯對。以王宮。屬之天子。以國都。屬之諸侯之說。較似平穩矣。
聰明睿智。能盡其性兩句。先儒有分知行看者。而後儒之論。又以爲能盡其性。是知之到行之極。則此一句。便包上文知其性之知全之之全。然則聰明睿智一句。亦可以分知行耶。
啓洛對。聰明睿智。以生知之資而言。能盡其性。以安行之質而言。恐不必於盡其性一句。幷包知行矣。
敬敷五敎。禮而非樂也。克諧八音。樂而非禮也。百姓則必以禮爲敎。胄子則必以樂爲敎者。亦有其說歟。周禮大司徒。以鄕三物。賓興萬民。而六藝居其一焉。是則司徒之敎。樂亦在焉。豈五帝三王之制。亦有損益而然歟。
崑秀對。小學。禮以治躬。大學。樂以治心。故司徒典樂之敎。各有所主。而其實禮之和爲樂。樂之節爲禮。禮樂豈有二致耶。至於六藝之樂。只是習其節文。與寬栗直剛之敎。表裏懸殊矣。
聰明睿智之智。以氣質之稟而言。仁義禮智之智。以天命之性而言。此兩智字。實有理氣之別。而朱子語類。因論中庸三十一章。有以睿知禮知之同異爲問者。朱子答之曰。便只是這一箇物事。而禮知是通上下言。睿知是充擴較得大。以此觀之。此兩智字。又當爲一義。夫聰明睿智。聖人之所獨。仁義禮智。賢愚之所同。則失子之若是混看。何也。豈其記者之失。而本義則自不然耶。
翼晉對。中庸文理密察之知。先儒亦以爲氣質之德。而非衆人之所同得者。則與此聰明睿智之智同。而非仁義禮智之智矣。
此序大學之書之書字。敎人之法之法字。爲全篇骨子。而非後世之所能及以上。法也。及周之衰以下。書也。有法則書不必作。有書則法可以擧。而如使堯舜禹湯文武之聖。復作於今。得任君師之責。則當只將現成之書。取爲敎人之法歟。抑三綱八目。特示其規模之大體。而條敎法令之間。尙有待於補拾罅漏者歟。
行恁對。三代之盛。有法而無書。周衰以後。有書而無法。書法二字。卽敎學汙隆之一大關棙也。若使後世聖人復起。則規模之大。節目之詳。自當擧此以措之。豈於經一傳十之外。別有所以補拾罅漏者歟。
此云氣質之稟。或不能齊。氣質者。果何物歟。氣質之說。自中庸三知三行。微發其端。至程張始盛言之。夫氣非血氣之氣。質非形質之質。而具在方寸之中。氣以知質以行。則直指氣質爲心之論。似不爲無見。但氣質之偏正淸濁。自其受生之初。有萬不同。人物之辨。由於此。賢愚之等。亦由於此。若謂心與氣質。更無區別。是乃心善惡之說。而明德有分數矣。不然而此心之外。更求所謂氣質者。又將何所指。而拈其位置。明其體段歟。
儒修對。心與氣質。恐不可混稱。氣質之過不及者。人以此心矯揉。而歸於中。則心是氣質之論。不幾於以心矯心乎。只當於方寸之內。以此心本體之有礙無礙者。爲氣質矣。
論,孟則曰集註。庸,學則曰章句。其或稱集註。或稱章句之義。可得聞歟。或云論,孟。集先儒之說而爲之註。故曰集註。庸,學。朱子之所自詁訓。故曰章句。然則大學所引程子呂氏之說。中庸所引程張侯呂之說。獨非集先儒而爲之註者歟。
勉兢對。論,孟則有註說而無分章。庸,學則旣爲之註說。又爲之分章。故論,孟曰集註。庸,學曰章句者此也。
五性之目。有仁義禮智信五者。而此擧仁義禮智。獨不及於信者。何也。或云仁義禮智之實處卽信。故不言信。如此則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是也。但擧仁義兩端。足可以包五性。又何必竝言禮智耶。
煕朝對。五性之有信。如五行之有土。仁義禮智。莫不待信而成。故言四德則信在其中。而無所事於別立名目也。
朱子之訓四德。仁則曰心之德。愛之理。義則曰心之制。事之宜。禮則曰天理之節文。人事之儀則。而獨於智字。未有明釋。故雲峯胡氏。以心之神明。所以妙衆理而宰萬物。補之。番陽沈氏。以涵天理動靜之機。具人事是非之鑑。補之。雙峯饒氏。以知之理。心之別。補之。勿齋程氏。以具別之理。爲心之覺。補之。諸說之中。何者爲得歟。
馥對。智之一字。雖無明釋。而朱子訓詁之散在諸書者。則有曰智者。別之理。又有曰。知覺。知之事。合此兩說。則饒雙峯之訓。似最得之矣。〈以上序〉
定靜安慮得。五者之中。定是知止後最初功效。而較輕於以下四者。故不曰能定而曰有定。然先儒或以八條工夫。分屬於此一節。而以知至屬知止。以意誠屬有定。以心正屬能靜。以身修屬能安。則知止與有定。便有知行界分。其視靜安。似尤費力。然則能字之義。莫緊於此一句。未知分屬者。近於鑿歟。抑曰有者。自有旨歟。
行恁對。朱子章句。旣云物格知至。則知所止矣。意誠以下。則皆得所止之序也。以此觀之。此節知止能得相對。爲知行之界分可知。今若以定靜安三者。逐條貼看。則雖似精密。恐非自然相因之本義矣。
先儒之論明德曰。心屬火。緣他是箇光明發動底物。故謂之明德。明德之明。果因郛郭之屬火而得之耶。夫德之所以明。爲其萬理畢具。一疵不存。蘊乎氣質之中。而不雜乎氣質。包乎血肉之內。而不累乎血肉耳。故近世儒者之言曰。甘雖屬土。蜜豈成信。此於形而上下之分。儘可謂說得明快。則明德之明。豈可歸之於火德之明耶。
翼晉對。火是光明發動底物。而心之質屬火。故特取其易曉處。言其光明之一端而已。若論本體之所以明。則爲其虛而且靈也。豈可以明德之明。謂是屬火之故耶。
盧玉溪。以明德爲本心。而後儒多從之。凡云本者。舊然而今不然之稱也。至於明德之爲心。則四海同此心。萬古同此心。原始只是此心。反終亦是此心。故有以明德。譬之於磨鏡。而朱子不許曰。鏡猶磨而明。人之明德。則初未嘗不明。雖其昏蔽之極。善端之發。終不可泯。蓋朱子之意。豈不曰明德之大用。特因氣質之拘蔽。不能盡其當然之則。若其全體之在中者。何嘗以氣質拘蔽之故。而有一毫虧欠也乎。然則氣質之拘蔽明德。取譬於雲霧之掩翳日月則可。取譬於塵埃之點汙明鏡則不可。尙何有於舊然今不然之可論。而謂之本心者。得無歸於語病耶。
種仁對。玉溪所謂本心。以其用之不然。而論其體之本然也。非謂此心之德。亦爲氣質之所化。而失其得於天之本色也。
知止而后有定。章句曰志有定向。不曰情不曰意。而必曰志者。何也。定向云者。指何處而言耶。
儒修對。情是感物初發底。意是緣情計較底。而至於志則定矣。此所以必曰志。不曰情意。而定向之處。豈非所謂至善之所在耶。
孔氏之著此經。出於何書。曾門之爲此傳。見於何處。朱子之斷以爲言。必有所從而受之者。其陳之。
瀅修對。朱子之分屬經傳於孔曾之門。雖以事理推之。而初無的證之可據。故後儒如毛奇齡者。率多歧論。而至於傳文之必屬門人。蓋以誠意章有曾子曰一段。而知非曾子所自記也。
至善若以體用分言。則當屬於體耶。抑當屬於用耶。先正成渾。學問純粹。造詣卓越。而其論至善。專屬之用。先正李珥。貽書辨難。屢經往復。畢竟歸一矣。當初兩先正之各守己見。不遽相下。必有所執之說。其陳之。
瀅修對。至善無處不在。用固有至善。體獨無至善乎。成先正之始屬之用者。似因其事事物物各有至善。而處事處物無非已發故也。
則近道矣之道字。與大學之道之道字。同歟異歟。先儒之論。亦多歧貳。或以爲則近道矣。與忠恕違道不遠。一義。不必指爲近大學之道。故或問云。其進有序。而至於道也不遠。此豈可作方法看耶。或以爲大學之道。是學之方法。則近道矣。猶云得是方法。兩節首尾相應。未知二說之中。當以何說。爲正義歟。
瀅修對。此節則近道矣。後儒或主蒙引。或主困勉錄。至今未有定論。而臣意則此道字。與大學之道。明是起結之字眼。恐依困勉錄。作方法看。爲是。
先儒云格物之格。窮字意多。物格之格。至字意多。同一格字。而先後之間。旨意不同。何歟。且八條訓詁。皆在上節。故此節物格知至。雖因旨意之不同。有所分釋。而下文則但以明德新民知止能得之分屬者。點綴收結而已。朱子箋經之體。儘乎其分金稱出。而至於知旣盡意旣實兩句。旣非訓詁。又非分屬。忽將衍語。揷入於訓詁分屬之間者。必有精義之所存。其說可指陳歟。
崑秀對。上節以工夫言。故格字之義。主於窮。下節以功效言。故格字之義。主於至。然窮與至。特有淺深之別。亦豈有二致耶。知旣盡意旣實兩句。蓋以八條傳文之體。率皆承上起下。而獨誠意章。不承格致。正心章。亦不承誠意。故朱子於本章章下。別爲說以補之。於此。又以知意心相因之實。重言以申復焉。其旨微矣。
明德者。理歟氣歟。朱子之釋明德曰。具衆理而應萬事。夫衆理理也。而具之者明德。則明德非理也。萬事氣也。而應之者明德。則明德非氣也。且以明德爲理。則理本無情意造作。明德何以有情意造作。以明德爲氣。則氣必有淸濁粹駁。明德何以無淸濁粹駁歟。
煕朝對。先儒以章句得乎天一句。爲合理氣言。蓋人之心性。皆得於天。而虛靈不昧。則心也氣也。具衆理。則性也理也。至應萬事一句。又合理氣以結之。明德旣不可偏屬理。又不可偏屬氣。則必合理與氣。然後明德之全體大用備矣。
此不曰壹是皆以格物爲本。而曰修身爲本者。何也。如謂修身之身。包知意心三者。故言身則三者在其中云爾。大學首功。何不曰明身。而曰明明德歟。且物有本末。章句則以明德爲本。此節經文則以修身爲本。兩本字同一本也。而明德修身。首尾衡決。又何也。豈朱子之於經文。猶有所未及照勘而然歟。
啓洛對。先儒以爲修身爲本。卽是明德爲本。但前就綱領言之。而見其序之不可易。此就條目言之。而仍見其序之不可易云。則明德實包於修身之中。而兩本字。初無二義可知。
此云事有終始。何不先言始而後言終也。或問曰。明德新民。兩物而內外相對。故曰本末。知止能得。一事而首尾相因。故曰終始。夫一事而首尾相因者。亦必先其首而後其尾。則曰始曰終。豈不合於知所先後之義耶。
啓洛對。此節終始。前輩議論甚多。或謂能得重於知止。或謂取貞則復元之義。二說未詳孰是。而大抵經傳文字。往往有此等處。似當活看矣。
格物。是就物而言。致知。是自我而言。知雖在我。理雖在物。而才明彼卽曉此。初無先後次第。故先儒之說。亦以爲致知格物。只是一事。所以不謂之先格。而謂之在格物。誠如是也。下節七后中。格致兩條。似當變文。而今又不然。何也。或以不曰知致。而曰知至者。辨論格致之無二工。而致者。知之始事。至者。知之終事。若以工夫功效分其字義則可。豈足爲格致無二工之驗耶。
晉賢對。物格則理之散在萬物。而同出於一原者。無不明矣。知至則理之會在吾心。而管攝乎萬物者。無不明矣。故格一物。亦可云物格。而至於知至。必全體大用。無少虧欠。然後方可與議。先儒所謂格物致知。只是一胯底事。而及至物格知至。却有兩層者是也。〈以上經一章〉
經曰明明德。此當曰克明明德。而但曰克明德者。何也。或曰。此引康誥贊文王之語。則文王之德。雖無明字。孰不知其本明之實耶。此固似矣。而德之本明。何獨文王爲然。夫人皆然。文王之爲文王。正在於克明二字。則何可以文王之德而少一明字耶。或曰。降及後世。斯道湮晦。德之本明。人鮮能知。而昔周盛時。治隆俗美。此德之本無不明。何待文字之形容而後知之耶。此亦似矣。而苟如是。則文王之明命。帝堯之峻德。又何爲而曰明曰峻。以著其本體之明。全體之大也。
種仁對。此篇傳三章。皆引古書證明經文。而末以傳者之意結之。康誥有克明德三字。則下明字。自包於德字。而只此亦可以釋明明德之義。如使他書。更有克明明德之訓。安知不捨此取彼哉。
此章康誥一節。分屬於經文明明德三字。則明字當屬經文上明字。德字當屬經文之德字。而克字獨無歸屬。章句以能訓克。則此只作虛字看耶。然語類云。德之明與不明。在人之克與不克。克是眞箇會明其明德。以此觀之。克字亦重。未知如何分屬。方得穩貼。
萬始對。宋臣眞德秀嘗論此章曰。切要處在克之一字。蓋其意以此節明字。爲本明之明。而將克之一字爲工夫。則似當以克字。屬上明字也。
康誥太甲帝典。先儒皆作三節看。而其分三節義各不同。或謂克明德。是自明之始事。克明峻德。是自明之終事。顧諟明命在中間。爲自明工夫。或謂康誥。發明明德之端也。太甲示明明德之方也。帝典著明明德之效也。或謂第一節。平說明明德。第二節。是明之之工夫。第三節。言明明德之極功。或謂周書統言之。商書原其始。虞書要其終。當從何說。爲得歟。
瀅修對。以始事終事工夫分之者。盧孝孫之說也。以明德之端。明德之方。明德之效分之者。吳澄之說也。以平說工夫。極功分之者。許謙之說也。以統言原始要終分之者。吳季子之說也。言各有主而義實相貫。然其言之𥳑要明切。則抑當以盧說爲優歟。
許東陽。以克明峻德。爲明其德。以至於大。此說何如。後儒之申此說者又曰。堯之德自欽明文思而推之。至於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故虞書紀之曰。克明峻德。蓋是德也。人皆有之。惟堯則峻云云。如此說則克明德。爲經文明明德。而克明峻德。爲經文明明德於天下。得無與皆自明一句。有矛盾者乎。
翼晉對。人之明德。雖上智。不加毫末。雖下愚。不減些子。特衆人。氣拘欲蔽。不能全其明且大者耳。如東陽之言。似於明之之外。又若有大之之法。然則章句當曰。峻大之也。而不當曰大也。或問當曰大其德也。而不當曰明其大德也。至於後儒之包新民立說者。蒙引已辨其失。臣何容架疊耶。
陳新安之論此章曰。明德。以此德本體之明而言。峻德。以此德全體之大而言云云。本體全體。所指不同。則明德峻德。果非一物歟。雖以本體謂之峻。全體謂之明。亦未必不合經旨。何如。
種仁對。本體未嘗離乎大。而直謂之大則不可。全體未嘗離乎明。而直謂之明則不可。今若曰本體未嘗不大則可也。豈容以本體之明。通看乎大。亦或曰全體未嘗不明則可也。豈容以全體之大。兼言乎明耶。明與峻。同一德也。而所從而言則不同矣。
克明峻德之克字。與克明德之克字。同一克也。而其中亦有大小之不同耶。先儒以克明峻德。爲止至善。而先後次第。有不容易云爾。則克明德三字。猶未造於至善之域。而加一峻字。然後方可謂之至善歟。
顯道對。此章所引。如中庸末章之三引詩。以盡其反復詠歎之意。則文王之克。帝堯之克。固不可以大小分看。而明德峻德。無非至善。存疑云云。亦恐不免爲語病也。〈以上傳首章〉
盤銘。卽自新之工。而引之於新民之傳。何也。朱子於或問曰。以是爲自新之至。而新民之端云云。夫自新新民。初無二致。則民未新之前。不可謂自新之止於至善。豈容於新民之端。遽謂自新之至耶。或曰。自新之極。當屬明德之止至善。新民之極。當屬新民之止至善。明新自有分界。此說亦何如。
世綸對。此章盤銘。承上章自明。而爲新民之本。與夫無所不用其極之起下至善。同一例也。明新雖無二致。體用本非一物。故至善章淇澳,烈文兩節章句。亦以明德新民之止至善。分開立說。則何可以新民。爲自新之至善耶。
苟日新。章句曰。誠能一日有以滌其舊染之汙而自新。則當因其已新者。而日日新之云云。一日之義。可得聞歟。論語之一日克己復禮。一日用其力於仁矣。格致章。一朝豁然貫通。與此一日。同歟異歟。
翼晉對。此一節。有四日字。而三日字。不過今日明日之意。獨上面一日字。看得甚難。若謂心於一日。忽然頓悟。則是何異於佛氏之三昧悟桃耶。故朱子於或問曰。一朝存養省察之功。眞有以祛其利欲之昏云云。蓋此日字。卽指其眞箇自新之初日。而與夫論語之一日。傳五章之一朝。同一旨義矣。
此章爲新民之義。而於新民之新。別無工夫之襯著字。何也。作新之新。亦屬於民之自新。而不屬於在上者之新其民。然則一章之內。最初新民之功。于何可見耶。
種仁對。章內新民之工。恐當以一作字。爲最初下手處。亦爲末終致力處。蓋成始成終。只在此一字。而其動化之妙。有非言語文字之所盡形容也。
此云無所不用其極。而章句釋之曰。皆欲止於至善。先儒以爲皆欲二字。屬無所不三字。止於二字。屬用其二字。至善二字。屬極之一字。此其分貼。儘覺精密。而或云用字不重。只貼極字推開兩說之中。當以何說爲正。
翼晉對。盧玉溪。用則非枯木死灰之說。我東先正多有辨說。蓋用與止義差有別。止以已得言。用以用力言。則用其極。所以求止於至善。非止於至善也。故章句。不曰皆止。而曰皆欲。似當以後說爲得。〈以上傳二章〉
緝煕之煕字。章句訓以光明。而說文曰煕。燥也。廣韻曰煕。和也。皆未嘗以光明爲釋。則朱子之似此立說。果本於何書。而煕之所以爲光明者。其義可詳言歟。
煕朝對。吳季子云。煕如火光之愈熾愈烈。蓋煕之爲字。從巸從火。故火有光明之義而煕之義。亦有取焉。然則朱子之詁訓。雖未知本於何書。而比諸燥也和也。似尤親切矣。
章句以爲五者。乃其目之大者。學者又推類以盡其餘云云。且以五倫之闕其目者言之。兄弟夫婦長幼下。當下何字。與仁敬孝慈信。對待而爲一例耶。
瀅修對。夫婦之止於有別。長幼之止於有序。眞德秀已言之。而五倫之中。兄弟包於長幼。恐不當別爲一目矣。
先儒以切磋琢磨。爲求至善之方。瑟僩赫喧。爲得至善之驗。夫切磋之爲格致。琢磨之爲誠正。瑟僩赫喧之爲修身。經文與章句。所以分屬之者。極有條理。則今於八條之中。分格致誠正爲工夫。修身爲效驗可乎。此於經旨。似不相合。而諸家多從之。欲聞其說。
行恁對。金仁山,程林隱。皆以求至善之方。得至善之驗。分開立說。此雖本於或問所謂得至善之由。止至善之驗。而但由與驗相對。則只當以表裏看。方與驗相對。則不得不以功效看。兩先儒所論。恐不免爲語病矣。〈以上傳三章〉
聽訟之道。無出乎使民達其情耳。所宜宛轉委曲。俾盡其辭。而此章曰。不得盡其辭云云。藉使訟者之言。果無情實。許其盡言。待其畢說。然後折之。恐無不可。未知如何。
種仁對。泛論聽訟之道。則無出乎使民達其情者。誠有如聖敎。而此章則專言本末。故論聽訟之本。而不論聽訟之道。若論聽訟之本。則無實者自然畏服而不敢訟也。非禁止使不得訟也。章內本義。恐當如是看。
此云大畏民志。聖人所以使民大畏。民之所以大畏聖人。其道何由。章內似有照應字。可指的言之耶。
崑秀對。聽訟猶人。卽新民之末。大畏民志。卽明德之效。明德新民。本末相對。而章內一使字。乃其照應也。
聖人聽訟。所以異於凡人者。以其有使無訟之德也。然所謂使無訟者。卽指無情者。不得盡其辭之謂。則人人未必皆無情實。而一切以無訟爲貴者。得無推不去之處耶。然則唐虞之士師。周官之司寇。又何爲而設也。
濟魯對。訟者。所以爭曲直較是非也。藉令甲是而乙非。彼直而此曲。非者曲者。旣不敢飾辭於聖人之前。則其直而是者。雖有情實。亦無事於訟。訟之不期無而自無者以此。然此特論本末必然之理而已。聖人之制天下也。豈謂其民之罔或干正。而初不設其具。以待之哉。〈以上傳四章〉
補亡章曰。間嘗竊取程子之意。以補之。程子固未嘗以格致之傳爲闕而當補。而今乃云爾。何也。其所取程子之意。卽何意歟。
晴對。程子雖未嘗以格致之傳爲闕而當補。而或問所引諸條。其曰凡有一物。必有一理。窮而至之。所謂格物者。卽補亡章。卽物而窮其理之意也。其曰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者。卽補亡章。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意也。其曰。積累多後。自當脫然有悟者。卽補亡章。一朝豁然貫通之意也。以是推之。補亡一章。何莫非取諸程子者耶。
吾心之知。有所未盡。故事物之理。有所未窮。而此章所謂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者。立言之序。似若倒置。何也。
翼晉對。心各有知。物各有理。若以己與物相對而言。則以吾心之知。窮事物之理。故先言人心之靈。而後言天下之物。若從格致上說來。則知不能自明。理窮而后知明。故先言物格。而後言知至。苟不從物理上下手。而求致知之術。是何異於陽明之致良知耶。
先儒之說。則以爲表也粗也。理之用也。裏也精也。理之體也。東儒之說。則以爲在禽獸之理。表亦粗。裏亦粗。又或以爲無精粗云者。在精則表裏皆精。在粗則表裏皆粗云云。三子之論。似有不相合者。未知其不相合者。果在何句。而又當以何說爲正義歟。
瀅修對。以表與粗。爲理之用。以精與裏。爲理之體。卽盧玉溪之說也。而先正臣李珥。則以爲在禽獸之理。表裏皆粗。不可以精粗分體用。此又與玉溪異矣。至先正臣金長生。則發明李珥之意。而所謂理在精。則表裏皆精。理在粗則表裏皆粗者。說得尤親切。恐當以東儒之論爲正。〈以上傳五章〉
此章曰。誠其意。中庸曰。誠者。物之終始。孟子曰。明善誠身。周子曰。誠者。聖人之本。諸說之各言誠字。其旨意與誠其意之誠字。立言下工。果無參差之別歟。
種仁對。經傳所言誠字。自有天道人道之別。如此章誠其意之誠。孟子誠身之誠。卽人道之誠之者也。如中庸所謂誠者物之終始。通書所謂誠者聖人之本。卽天道之誠者也。
心與意。固有體用之分。而情與意。亦有淺深之別耶。先儒有性發爲情。心發爲意之語。而以情譬之舟車。以意譬人之使那舟車。則是情與意。爲兩歧而非一物也。又有情是會做底。意是百般計較做底。而以意爲因是情而後用者。則是情與意。特一物而有先後也。將何適從歟。我東先儒之言曰。非分心性爲二用。而後人。遂以情意。爲二歧云云。以此觀之。雖謂之性發爲意心發爲情。亦無不可耶。
種仁對。性無爲。心有爲。故性之動者。直遂而爲情。心之發者。計較而爲意。然性外無心。心外無性。情意二字。雖分屬於心性。其實情亦心之發。意亦心之發。今若曰心發爲情則可。若曰性發爲意。則性何嘗有造作。而可以不待心而自發耶。
意者。心有計較之謂也。情者。心有感動之謂也。志者。心之所之之謂也。曰計較。曰感動。曰所之者。其分詁異釋之義。可以詳言歟。
翼晉對。心能統性。而爲一身之主宰。故其發也有情有意有志。隨物之感。而驀然發出者。情也。緣是情而商量計較者。意也。因其計較商量。而直趨一事。斷定不易者。志也。意可僞而情不可僞。故曰誠意而不曰誠情。意未定而志有定。故曰意陰而志陽。意小而志大。細推境界。其分詁異釋之義。不難辨矣。
自慊。先儒或作工夫說。或作功效說。若作功效說。則自字爲無味。若作工夫說。則又不如毋自欺。毋字之明指工夫者。如何看。爲得耶。
煕朝對。陳新安以自慊爲工夫。而先儒多非之。許東陽以自慊爲功效。而先儒多從之。然朱子嘗曰。自慊是合下好惡時。便要自慊。非謂做得善了。方是自慊。先儒又曰。自慊二字。猶云自家求慊自家也。以用力言。不以成功言。以此兩說推之。許說恐不如陳說。而若謂以自慊喚做工夫。不如毋自欺云爾。則章句所謂必自慊之必字。比諸毋自欺之毋字。似尤有力矣。
此章重言愼獨。卽硏其幾謹其微之謂。而已發後省察工夫也。然則此一章之內。果無未發前涵養工夫耶。
瀅修對。中庸。論道之書也。故心之發未發。無不該括而備著。大學。論學之書也。故學必自發處始工夫。而未發工夫。有不暇及。然先儒以正心一章。爲體上工夫。則以此章爲省察。以下章爲涵養。亦無不可耶。
自欺與自慊之兩自字。上下節愼獨之兩獨字。自與獨。果有照應乎。且知自之爲自。則可以知獨之爲獨者。此蔡虛齋之說也。其細推參看之妙。須剖析而辨破之。
晴對。前段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能愼其獨而爲自慊也。後段閒居無所不至。厭然揜其不善。此不能愼獨而爲自欺也。兩獨字兩自字。一反一正。分明體貼。而後儒或以蔡虛齋此說。謂失經旨。則臣未敢知也。
謹理欲之初分。察事機之將萌。固是極深硏幾知微知彰之工。而其著手之難易。用力之先後。亦可一一歷指耶。謹之於初分。莫若防之於未然。察之於將萌。莫若圖之於不見。今不於體上致意。而必待其動之端者。抑何說也。
啓洛對。事物之理。具在吾心。先謹此心。然後可以察是事也。故丘濬衍義補。首言理欲之分。而引此章誠意之工以明之。次言事機之萌。而引易繫硏幾之訓以訂之。先後之序著。而難易之說得矣。至若工夫之必待已發。豈不以是非善惡。皆形於幾動之初。而渾然本體。無容人力之安排也乎。〈以上傳六章〉
心不在焉。章句曰。敬以直之。又曰。此心常存。此則直就心體上涵養之工而言也。一章之內。上節旣屬之用。下節又屬之體。傳文初無明的可據。而如是貼釋。果無安排之嫌耶。大抵正心二字。先儒或就體上說。或就用上說。又或兼體用說。畢竟何者爲是。
瀅修對。以經之正心。爲兼體用。傳之正心。爲專言用者。朱克履之論也。以誠意以上。屬之用。正心屬之體者。熊禾之論也。以正其心之正爲用。不得其正之正爲體者。胡炳文之論也。以經傳之文。實無言體。而朱子急於曉人。必從本原說來者。先正臣宋時烈之論也。諸說之中。臣獨以熊說爲得。蓋此四者之病。特言用之不正。由於體之不正也。不在之病。亦言體之不正。由於用之不正也。而所謂正其心。所謂心不在。無一不以全體之心爲心。則傳文之明的可據。何以加此。且以或問證之。所謂鑑空衡平。眞體本然者。足見其專就體上爲義也。
夫子之發憤忘食。有所忿懥也。中庸之戒愼恐懼。有所恐懼也。夫子之樂而忘憂。有所好樂也。孟子之終身有憂。有所憂患也。此四者。皆與事至物來。隨感而應。應之旣已。我則如故者不同。而未聞以有所爲病。形諸聖訓。垂諸後世。欲使學者。企而及之。得不悖於此章之義耶。
瀅修對。心係於物。則無往不偏。心在於理。則雖偏亦正。此章四有。以係於物者言也。論孟中庸。以在於理者言也。〈以上傳七章〉
誠意章。有好惡字。此章。有好惡字。平天下章。又有好惡字。此三章好惡字。同歟異歟。此章。卽明新交接之初。平天下。卽新民之極致也。傳者於新民之始終。必以好惡爲說者。其意安在。
種仁對。三章好惡。固無同異之可言。而所言之地頭則不同。蓋誠意章好惡。就其實諸心而言也。此章好惡。就其行於家而言也。平天下章好惡。就其施於政而言也。蓋當人與己之相對。惟其物與我之無間。其要專在於推此好惡。同彼好惡。故新民始終。必以好惡起結。傳者之意。其亦深且切矣。
先儒之論以爲上章四箇有所字。此章五箇辟字。皆心之病。但上四者。自身裏事。此五者。施於人之事云云。後儒非之曰。此章辟字。卽身之病。非心之病。而况章句或問。未見有有所爲病之意。則不當以有所對辟字。當以不得其正對辟字。兩說者孰得孰失。且此章上節。言身之不修。下節。言家之不齊。而莫知子惡。固屬於家。莫知苗碩。依舊不離身上。此亦有說否。
崑秀對。錢氏之以辟與有所作對者。恐不如不得其正之爲襯切。蓋以上下章文勢考之。有所與之其相對。忿懥以下。與親愛以下相對。不得其正。與辟字相對。而至若諺曰兩句。通是身與物接之事。則俱屬之家不齊。恐無不可矣。〈以上傳八章〉
正心章。言心而及於身。修身章。言身而及於家。傳文之體然也。而獨於齊家治國章。不特言家而及國而已。却從身上說起。與他章之例不同。何也。
勉兢對。經曰壹是皆以修身爲本。齊家章結語曰。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蓋自明德至新民。許多工夫。捨不得一身字。故傳者於人己交關處。特異其例。使學者。知所本焉。其旨媺矣。
此章言恕而不言忠。故先儒之說。或以爲修身以上。忠之事也。齊家以下。恕之事也。或以爲有諸己無諸己者。忠也。喩諸人者。恕也。或以爲藏乎身三字。忠也。不恕之恕。恕也。或以爲發出忠底心。便是恕底事。做成恕底事。便見忠底心。卽恕而忠在其中。當從何說爲是。大抵論語中庸。皆言忠恕。而言恕則必言忠。未嘗有單說恕者。獨此章之恕。不兼忠言。豈非合當講究處耶。
行恁對。忠恕兩箇。相離不得。故朱子亦嘗云忠是本體。恕是枝葉。言恕則忠行乎其間。恐當以最後說爲正。〈以上傳九章〉
絜矩章上節曰。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下節曰。此之謂絜矩之道。兩節立文之不同。必有其說。可詳言之歟。
瀅修對。先儒論此兩句曰。須看是以有此之謂六字。人之心。本無間於己。是以有絜矩之道。己之心。能不間於人。此之謂絜矩之道。臣敢誦之。
此章。明德新民之止於至善也。若就一章之內。欲分三綱領看。則何節爲明德。何節爲新民。何節爲止至善歟。
瀅修對。先儒嘗論此章之大旨曰。首尾援引。出於經傳者幾千言。意若不一。然求其緖。率不過好惡義利之兩端。而要其歸。則亦不出絜矩二字。以此說推之。好惡屬德。義利屬新。絜矩則所謂至善是也。
好惡得正。然後方可謂絜矩之道。而絜矩一節。專從惡一邊立說。不及於好一邊。如曰所好於上。以使下。所好於下。以事上云爾。則其於發明絜矩之義。似尤完備。而必也以所惡爲說者。果何故歟。
馥對。凡人之不能絜矩。多在於所惡。蓋好之境。順而易。惡之境。逆而難。故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亦此意也。然好惡之幾。未始相離。纔不以所惡加於人。則其必以所好加於人。可以反觀。而此一節之言惡而不言好者。特就其最切要處發明之耳。
禮樂刑政。所以措治之具。而平天下之大經大法也。故孔子論王道。則以夏時殷輅周冕韶舞爲先。此禮樂也。孟子論王道。則以井地經界庠序學校爲先。此刑政也。而今此平天下一章。無少槪見於禮樂刑政者何歟。
種仁對。大學。治心之書。故雖於平天下章。亦皆從此心上說。夫禮樂刑政。爲國之具。誠能不偏不倚。存得此心。則許多節目。自可按成法而行之。如不端本淸源。以資出治。則雖有禮樂刑政。都無所用處。此所以無一言及於禮樂刑政也歟。
何必曰利。孟子之開口第一義。而此章獻子之說。乃曰以義爲利。則傳者之取之果何義也。先儒云。仁義未嘗不利。但不可先說道利。又不可先有求利之心。以利心爲仁義。則便非仁義之正。今此獻子之說。不幾於以利心。爲仁義乎。
翼晉對。此就財用言。故以義與利對說。而以義爲利者。卽孟子不遺其親。不後其君之意也。不以利爲利者。卽孟子何必曰利之意也。何嘗以利心爲義。如伯者之假之云乎哉。
此章言人之性。而先儒以爲大學言心不言性者。何也。且以誠意章觀之。好惡卽意也。而此章則直以好惡爲性。好惡二字。固可屬之於心。亦可屬之於性歟。朱子於經一章。釋心字曰。身之所主。於此章釋德字曰明德。釋性字曰好善惡惡。人之性也。然則心不可謂明德。明德不可謂性耶。先儒每以心統性情爲明德。而朱子之隨處詁訓。若是不同。欲聞其說。
崑秀對。大學一書中。格致誠正。無非從明德上說。而此章所謂拂人之性。卽好惡拂於理之謂也。非眞以好惡爲性也。大抵單指則心。統言則德。身之所主。以單指者言。明德。以統言者言。而好善惡惡。則善惡屬性。好惡屬心。若以心爲明德則可。直以性爲明德。則恐爲語病矣。然此章愼德。與經一章明德。所從而言者不同。先儒所謂明德。以自修言。愼德。以治天下言者。豈非先得之論耶。
先儒於此章。作八節看。而其所條說。或多傅鑿。今若以首節二節。摠言絜矩而爲第一節。三詩云。言與民同好惡而爲第二節。自先愼乎德。止仁親以爲寶。言不專其利而爲第三節。自秦誓。止驕泰以失之。申言與民同好惡而爲第四節。自生財有大道。止以義爲利。申言不專其利而爲第五節。則其於朱子所論一章大旨。儘覺體貼而後來儒者。亦不無似此分開者。此與八節看之說。得失果何如。
諸講員皆對曰。聖敎分節。儘合經旨。臣等無容更達矣。〈以上傳十章〉
經史講義六○大學三○甲辰選。李書九,鄭東觀,韓商新,李亨達,洪義浩等對。
[编辑]三代以後。六藝之至今傳授者。三禮之外。六書則有象形會意之屬。九數則有方程句股之類。而最是六樂五射。浸失其眞。至於御之一藝。特有五御之名目。而古人成法。殆無可考之處。其精義所存。雖難一一歷指。兵家之中。或有旁引參證之書否。
義浩對。臣等所閱者。不過註疏家鳴和鑾逐水曲等名目。而其法則初不能博考矣。
王宮國都。以及閭巷。莫不有學。則一閭一巷之輒設大小學。得無近於煩屑耶。
義浩對。閭巷之間。各有黨塾之設。則所謂莫不有學者。似以小學屬之閭巷。大學屬之王宮國都而言也。
自孟子性善之說出。而人皆知性之爲理。然初學之士。往往有躐等騖高之患。未見脚踏實地。俛焉孶孶於下學工夫者。此朱子所以告戒門人。而大抵性命之說。夫子之所罕言。雖以子貢之隣於生知。亦歎性與天道之不可得聞。則孟子之言必稱堯舜。固有繼往開來之功。其視孔門敎人之訣。得無逕庭者耶。
書九對。夫子之世。性善之理素明。不待詳說而人能自曉。至孟子時。則異端蠭起。邪說橫流。及門之徒。尙有如告子之認性爲惡。其勢不得不直指本原。剖析精微。俾有以矯末俗而闡聖道也。
此云氣質之稟。或不能齊。人之氣質。旣不能齊。則物之於人。其相去懸殊。而或有如虎狼之父子。蠭蟻之君臣。雎鳩之夫婦。鴻鴈之兄弟者。能全其性。反復勝於人。何歟。
書九對。人物之生。其得天地之理以爲性。未嘗不同。而及其受天地之氣以爲形。然後始有昏明通塞之異焉。如虎狼蠭蟻之類。特其一段明處。本地風光。透露眞面。而受氣旣偏。更不推去。則先儒之以推不推。爲人物之分者。蓋有以也。
人物之不同。固無論已。均是人也。天以至公之心生人。人受至正之氣以生。則宜無智愚賢不肖之等級。而或淸或濁。或粹或駁。似若有彼此厚薄於其間。何哉。
書九對。二五之氣。推盪往來。有萬不齊。而人得是氣以生。則得其淸粹者。爲賢智。得其濁駁者。爲愚不肖。亦自然之勢。豈上天賦與之時。有所區別安排而然也。
此序䂓模之大。節目之詳。先儒或以三綱爲䂓模。八條爲節目。或以至善爲䂓模。三綱八條爲節目。當從何說爲是歟。
亨達對。恐當以三綱屬䂓模。八條屬節目矣。
聰明睿智。與知其性之知相應。能盡其性。與全之之全相應。則復其性三字內。知行竝包其中耶。抑只說行一邊耶。
亨達對。復其性之性。竝包知之全之之義矣。〈以上序〉
先儒云仁與義。爲定名。道與德。爲虛位。則道固有邪正。德亦有吉凶。而德字上。必著明字。然後方見其爲明德之本體矣。今此克明德三字之中。以克明二字。竝屬之於工夫。則夫孰知此德本明之實耶。
書九對。經文旣言明德。而傳所以釋經。則德之一字。自包明字之義在中矣。〈傳首章〉
此章玄鳥,緡蠻,文王三詩。皆所以釋止至善。則文王之止。固可謂至善。玄鳥緡蠻之止。何足有取於至善之義歟。先儒云。民之止。必於邦畿。鳥之止。必於丘隅。與川流鳶魚。同一道體。然則邦畿丘隅。果有襯合於取譬之例者耶。
書九對。此只是斷章取義。中庸所引旱麓之詩。先儒亦以爲泥鳶魚而言。固不可。舍鳶魚而言。亦不可。則此書引詩之義。何異於是耶。
緝煕敬止之敬。爲人臣止於敬之敬。同一敬字。而亦果有大小淺深之可言歟。先儒以大學一篇爲言敬之書。而經一傳十。無一敬字。惟有此緝煕敬止之敬。所謂敬者。將如何用工耶。程子有主一無適整齊嚴肅之訓。上蔡有常惺惺之說。和靖有其心收斂。不容一物之論。而若就日用事爲上。指其親切持守之方。則抑有可以一言蔽之者否。
書九對。先儒云。敬止之敬。擧全體言。止於敬之敬。指一事言。則兩敬字。果有大小之分。而至於持敬之工。存養省察。雖無非此事。若論其親切下手處。要使此心。常在腔子裏而已。〈以上傳三章〉
朱子以誠意。爲自修之首功。則其所取喩。必是好惡之至者。人之所同好。固莫尙於好色。而若其所同惡。不但止於惡臭而已。今乃以此爲心誠好之之證者。何歟。先儒亦嘗有辨之者。可詳言之。
書九對。此章好惡。專取人情分曉處言之。以喩其必得決去之義。天下之可惡者。亦豈無他。而至於惡臭。則無智無愚。皆能眞知其可惡於瞥然之頃矣。
誠者。眞實无妄之謂。可以言之於君子。而不可以言之於小人。此章誠於中之屬於小人。得無如何耶。且君子者。何義。小人者。何義。賢者。何必謂君子。不賢者。何必謂小人耶。
商新對。小人之眞實爲惡。如君子之眞實爲善。故此誠字。特取其眞實之意。而借說之耳。至於君子小人之字義。則君者。大之謂也。似本於從其大體爲大人。從其小體爲小人而立言也。〈以上傳六章〉
或引饒雙峰懥是忿之留之說。以忿恐好憂。爲心之用。而人所不能無者。以懥懼樂患。爲一有之而不能察。然則當以下四字爲病而有所。爲病之論。誤矣。此說何如。
東觀對。懥懼樂患。是情之流而成心於內者。此章病痛。以此四字當之。似勝於有所二字矣。
事未來。有期待之心。此先儒所以論心在之病。而但必有可忿懥可恐懼之事。然後情乃隨感而應。則事未來之前。將何所爲而忿懥。何所爲而恐懼耶。且中庸之訓。使人通動靜恐懼。而大學之敎。不要人先有恐懼。此亦有可辨之說歟。
商新對。事未來而期待者。指體上工夫。而與無將迎之義同。蓋欲此心之無一毫偏係也。至若中庸之恐懼。以持敬之工夫言。與此章恐怖之恐懼。豈可比論耶。〈以上傳七章〉
此章之曰上曰下曰前曰後曰左曰右。接之之境也。曰使曰事曰先曰從曰交。處之之道也。但上下前後處皆異道。而至於左右。則以一交字當之。所謂交者。何義也。聖賢之論恕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又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亦欲毋加諸人。施字加字。豈不愈於交字之義歟。
東觀對。交字。亦是施字加字之意。而交於左交於右。實與交隣之交同矣。
此云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夫天下之廣。兆民之衆。好惡之不同。如其面之不同。而况且四方之風氣各殊。九州之習俗迥異。則政令注措之間。顧安能隨人人之好惡。而使之各得分願哉。
東觀對。好善惡惡。人之常情。此章好惡。蓋指人心之所同然者言也。若夫拂人之性。則又何必論之耶。
聖人之治天下。未嘗以財用爲務。故舜命九官。未有理財之職。周官財賦之事。一皆領之於冢宰。而六卿無專任焉。此章絜矩之必以財用爲說者。得無與尙書周官相左耶。
東觀對。不能絜矩之由。專在於財用。而最難絜矩者。亦莫過於財用。故此章申申言之。蓋尙書周官。平天下之制度。此章。平天下之心法。言各有主。則又何疑於詳略之不同耶。〈以上傳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