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齋全書/卷百十五
經史講義五十二○綱目六
[编辑]綱目至宋紀。書法屢變。武帝元年庚申。書名而不書姓。二年辛酉。書姓書名。三年壬戌。又不書姓而只曰裕。宋紀則后太子書皇字。自宋以下。皆削而不書。至隋復書。其所筆削之義。各有攸在而然歟。謝瞻。晦之兄也。恬謹自守。輕視爵祿。固賢矣。然而見晦之權位日盛。懼禍及己。乃反隔籬門庭何歟。晦若福過災生。累延其兄。則瞻以兄弟之親。處比屋之地。其可以一笆籬自免歟。
幼學南𪹯對。元年書名。以其廢故主也。二年書姓書名。以其有弑上之惡。卽春秋書齊大夫田常。晉卿趙盾之筆法也。三年又書名。亦罪之之辭也。宋紀之后太子書皇字者。蓋宋則親受禪於晉故也。自宋以下去皇字者。不與正統故也。至隋復書皇字。特示正嫡之統也。至若謝瞻之隔籬門庭。雖示分門之意。以冀自免。而若不幸禍及則兄弟之親。豈可免禍耶。〈宋武帝〉
蔡廓之不受吏部也。苟能一出於辭權之意。則謂之勇退可也。而廓之言以爲悉付選事則不論。不然則不能拜也。及徐羨之之不畀黃散以上。則遂怒而不受。然則廓之辭銓。實出於貪權之意。史法當貶。而朱子嘉而特書者何歟。
幼學朴奎源對。蔡廓之不受尙書。豈徒然哉。當是時也。徐羨之,傅亮以顧命之臣。反肆專擅之心。旣不能除去徐傅。以寧社稷。則無寧潔己自持。無陷亂逆之科。而苟以斂退爲辭。則彼將反生忌忮。必使之同浴而後已。故所以回護其說。眞若爭權者然。俾彼貪夫。懼失其權而捨之。其智豈不過人乎。紫陽之所取。其在斯歟。
崔浩之排佛老信道敎。一則倣子房。一則希主意。朱子所謂學得子房獃了。方遜志所謂以智濟欲。歸於不智。正謂此也。蓋其契合雖深。左右多短。故心未嘗一日安。而亦無決退之勇。則於是乎外託修鍊而混其跡。內假靈異而徼其寵。史論之力斥其失。儘得之。而但一時崇信之說。蔓延於天下後世。至宋而始改天師之號者何歟。豈其說不無可崇可信。而道敎本出於老子。則雖排老子。猶有所沿襲者存耶。
幼學任重白對。崔浩之託跡修鍊。以爲徼寵之計。誠如聖敎。不待史論矣。天師之號。肇自道陵。至魏始盛。歷代因之。莫可禁遏。其號雖改於宋。而其事則依舊焉。亦何關於天師之改與不改耶。大抵神仙之術。似不干涉於老子之道。而一自謙之之徒。暗竊老氏之書。以爲仙家之祖。其所沿襲者。卽其糟粕也。〈以上宋主義符〉
魏太武聽察精敏。下無遁情。賞不遺賤。罰不避貴。亦一代之傑耳。然其果於殺戮。往往已殺而復悔之者。非眞悔也。特示人以悔而已。悔出於眞則怒雖難制。豈無克去之道耶。
生員尹愭對。精敏公明。所以爲太武也。鷙勇殘忍。所以爲太武也。鷙勇殘忍。故果於殺戮。精敏公明。故往往悔之。然悔苟眞也。可以收克己之功。而太武則特不過怒之甚則殺之。殺之過則悔之。悔之久則復値怒而殺之耳。豈因悔而制怒者耶。
淵明之令彭澤也。不以家累自隨。則不知一力從何辦耶。若謂彭澤所辦。則淵明豈以彭澤一物自私者耶。且陶潛傳云公田悉令種秫。妻子固請種秔。不隨之妻子。何爲而有此請耶。
幼學宋冕載對。淵明之爲令也。惠澤入人。安知無願爲執鞭。而自髡鉗爲奴者乎。不以家累自隨。故其歸也有稚子候門之句。則妻子固請之說。自可辨其誤矣。
夷狄之入中國也。士馬雖精強。根蔕雖深固。每以主客之異勢。未嘗不顧忌于士大夫。魏主遺逸之徵。亦此意也。雖其以禮申喩。任其進退。觀於州郡之逼遣。未必無束縛之意。崔綽之以母老固辭。豈非自見其志於出處之際者耶。代整流品。明辨姓族。不惟衆所不悅。抑亦太武之所不急。崔浩不解此意。終至狼狽。不然創制立事。不於此時。而更待何時歟。
幼學李海邵對。中州士大夫出處。當以崔綽爲正。太武徵世胄之詔。外假徵辟之名。而內售駕馭之計。則綽之不肯就。豈但爲匹夫之諒哉。至若崔浩之妄於自用。終受其敗。何其暗於時措之義也。創制立事。必待䂓模旣定。綱紀旣立。羣黎百姓。咸歸爾極。然後徐議。誠未晩也。故周家法度。始備於成康之世。而賈生易制。不得免喜事之譏也。
殺人者死。古今通行之法。夷夏不易之典也。魏昭成之制法也。反逆外一應當死之類。竝許金馬贖及馬牛葬具以平之。而境內安之者何歟。崔浩之言曰關中華戎雜錯。風俗勁悍。欲以荊揚之化。施之函秦。則無異解衣包火。張羅捕虎。審如是也。則雲代以北。尤不可不嚴法也明矣。而道武之始入也。務崇𥳑易。太武之更定也。又多刪除何歟。
幼學閔靖顯對。古者戎狄無法律。習於脫略𥳑便。急之則亂。順之則安。什翼犍之許以物贖。雖違於通行之典。法令粗完。宜其使國內安也。北魏律令。大略尙嚴。則所謂崇𥳑而刪繁。直就其細目之蠲除者言耳。崔浩之言。雖審風俗之宜。而蜀人好亂。張方平以齊魯待之。民以不叛。亦安有荊揚函秦之別哉。
宋文之立四學。與漢靈之建鴻都學。其意同歟。以次宗主儒學。而文帝以巾褠之服。臨絃誦之場。日與討講。禮遇愈重。然則文帝之崇儒重道。可謂至矣。猶且別建玄學何歟。
幼學權馥對。宋氏之四學。旣非周家四術之制。又非孔門四科之敎。而曰儒曰文曰史曰玄。各設一學。略無輕重。則其壞人心害世道之禍。反有甚於鴻都。先儒已有定論矣。
靜輪符籙之擧。成於崔浩。而廷臣不一言之何歟。大抵太武君臣。類皆以一時之智。而交相欺者也。故古弼起捽劉樹以沽忠質之名。而太武從以許。可以成自家之高。此所以眞箇直言之終不聞也。如其不然。則減囿之請。本非急報。而胡乃不耐暫坐。無禮如彼也。在苑囿則可言。在靜輪則不可言歟。
幼學李基善對。古弼不過索虜中性剛直而無學術者也。蓋其素性樸質。無所回避。故疾劉樹侍棊之久。而至有捽頭之擧。以此直性。稍有學識。的知異端之必可闢。則必爲毁壇裂符之擧。終至捽謙之而敺崔浩。然則古弼之不言於靜輪者。不學無術之致也。
天下之至難平者獄情也。况其疑者乎。要在乎考其跡而察其情而已。千端萬緖。不可測者情也。東攛西捺。莫之適者跡也。執莫適之跡。求不測之情者。可謂難矣。歷代帝王。立爲律文。其事甚悉。其法甚密。曲折纖細。無復餘蘊。而獄無定形。疑非一端。隨時隨處。莫之究詰。則律亦有所不通矣。如舜命皐陶。穆命呂侯。周禮秋官等書。可見聖人欽恤惻怛之至意。而其節目之詳。未之見焉。易之明愼用刑而不留獄。論語之如得情。哀矜勿喜。大學之使無訟。又是平說道理。則今雖欲引經義決疑獄。經何嘗有爲疑獄準備語耶。
幼學鄭東晏對。疑獄之決。惟經文遺義。最爲喫緊底文書。驟看則若無襯著之語。細究則實有的據之證。今議獄決疑。而不以經據義則律書所云臆斷也勒決也。故焦贛治外黃。以周易聽疑獄。雋不疑爲理官。引春秋決疑案。聖問中易之明愼用刑。論語之得情哀矜。大學之使無訟。尤可驗其爲疑獄準備語也。旣明且愼。何情之不可得。旣得其情。何疑之不可決。情無不得。疑無不決。則刑可期無而訟可使無也。
闢異端之要。不過曰明吾道而已。吾道明則異端自闢。吾道不明則雖火其書焚其盧坑其人。亦無益也。况闔寺沙門。靡復孑遺。豈不已甚乎。又况崇信寇謙之之書。作此爲道敎滅僧徒之擧耶。善乎丘瓊山之言曰人君之於民。賢智者當愛之。愚不肖者當憐之。魏之君臣。得不有愧於斯義耶。然以異敎之故。吾儒往往快此一擧。而朱子亦不免大書誅字何也。綱目中沙門書誅三。佛敎書廢三。而皆不數年而復。豈佛道不可無歟。
幼學朴長輿對。綱目之大書誅沙門。又特書詣道壇。使後人有以知其惑之太甚。斥之太過。筆削之微意可見。豈若俗儒輩只知斥佛。快其妄殺者哉。書誅沙門者三。書廢佛敎者三。而不能崇儒重道。明仁義興敎化。則無恠其乍廢旋熾。乃知闢異端之本。在於明吾道而已。
崔浩之罪。不在於直書。而在於刊石。以其罪罪之。夫孰曰不可。而魏主之怒。却在於暴揚。不在於刊石何歟。假使浩,允輩極意揄揚。立之郊壇。則當不爲罪耶。湛標之流。本不足道。而浩亦不料其觸怒耶。抑料之而不料其抵於死耶。又或料死而沽名之心。反重於畏死耶。方其臨詰也。惶惑失措。則可知其曾不料死。以浩之智。而胡至於此耶。且高允能知其爲禍。而但言吾徒無噍類。終不於事理上論是非何也。
進士金龍翰對。浩之直書。未足爲罪。然浩之罪有二。公則暴國惡也。私則沽直名也。爲尊者諱。春秋之訓。訐以爲直。論語所戒。浩皆犯之。能無及乎。高允之識。出於浩。故能知其禍之始也。而觀於對太子之言。則浩之史體。允未嘗非之。浩之遂非。允亦不之救也。
秦皇嶧山之碑。適所以自彰其愚。則留此片石。使後人讀其文而論其世。未必不爲他山之石也。豈必排而仆之而後爲快歟。然而史論曰祠孔子可嘉。仆秦碑更快者何歟。
進士申義衡對。嶧山一片石。獨爲秦皇帝以狂爲聖。以亂爲治。使愚夫愚婦擊節稱歎。而泰山之封。梁父之禪。人皆得以爲之。則不暇爲他山之石。而適足爲萬世之口實。後人之效尤矣。魏太武倔起於夷虜之中。能行此豪快之擧。想其仆碑時氣象。雷動風行。尙令人激昂而起立。史論之稱快。不亦宜乎。〈以上宋文帝〉
金革之禮。固非平時之所可用。而古之名臣碩輔。往往行之。富弼疑韓琦之沮己。則以弼之賢。猶不以爲不可歟。岳飛當國家用兵之日。而猶不肯出。則其學識有過人者。而獨不可爲國事黽勉乎。雖在無事之時。苟有非常之恩禮。如宋主之於顔竣。皇明之於江陵相。則爲人臣者。亦當屈意曲從乎。
幼學南九老對。金革奪情。非聖人禮。然苟使君父有急如岳武穆。則義或可以從權。而國家無事如富鄭公。則恩不當以踰經矣。至於劉宋之丹陽尹。皇明之江陵相。一則負家庭之訓。一則倚貂璫之勢。恃恩從利。平時冒出。不亦爲經禮之罪人乎。
魏文成於是乎失言矣。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內而有左右史。外而有卿大夫。近之爲朝廷。遠之爲郡國。皆所以求吾過而納於無過也。苟其言之直也。而吾從以直之。則是將彰吾之明。吾何歉焉。高允之不欲顯諫。豈不以文成之病。政在於不欲聞過也歟。然古人之不留諫草。或請留中。亦多在於明良之際者何也。無乃君道如彼。而臣道如此耶。抑以所處之地。而各有同異歟。
幼學韓用厚對。高允之不顯諫。蓋以君雖樂聞。而不欲顯君之過。言雖畢陳。而不欲沽我之直也。此在臣道則可。而至於魏文成之以不顯爲忠者。恐非喜聞過彰直臣之道也。至於諫草之不留。奏牘之留中。亦出古人忠愛之誠。未必以所處之各異也。
宋孝武始造五路。周禮曰路。路車。天子所乘之法車也。周以後至宋始造。則孝武以前。天子無所乘之法車歟。其所謂路之義何也。路有五名。五路之名。亦可歷攷歟。路是臨戎之車歟。抑郊見之駕歟。子曰乘殷之輅。輅制殷爲大備。殷亦有五路之制歟。或曰五路象五行也。一曰玉路二曰金路五曰木路。此三者謂可以象五行之義。而至於水火。將何以以車爲象歟。陸註曰五路飾異而制同。制者輪軫較衡之謂也。飾者葆蓋和鑾之謂也。所以同所以異者。亦可以指陳歟。
幼學韓用諴對。天子所乘之車謂之路。路之義大也。有虞氏鸞車。夏后氏鉤車。殷人大路木路而已。及周始有五路之名。玉路以祀。金路以賓。象路以朝。革路以戎。木路以田。自周以後。五路之制不復講。漢之金根車。亦非三代之制也。及至宋孝武。欲倣古作五路。然愈失古制。後竟不用。故至唐猶用金根車矣。至若五路象五行云者。蓋取其數。而不必取其物也。惟天子迎時之車。各以其方之色。然則五路象五行。或指此歟。至於同異之制。則所謂蓋圓象天。軫方象地。二十八橑象星。三十輻象月。乃其同者也。飾以玉飾以金飾以象與漆者。乃其異者也。〈以上宋孝武帝〉
鵝眼。千錢長不盈三寸。古之尺度。或長於今之尺度歟。綖環錢入水不沈。金之至薄者。或有浮水之理歟。無乃史氏紀事之浮夸爽實歟。
幼學林昇運對。鵝眼綖環之錢。當時已患隨手破碎。非如五銖之制。猶有留傳。則今不可詳。而然一錢之薄。必不至薄於薄紙。而翦紙爲錢。索貫千葉。則萬無不盈三寸之理。古之尺度。亦有周禮之式。至今通行。則亦豈長於今之尺度。臣愚以爲千錢之千字。或三寸之寸字。必有誤書者矣。綖環之錢。若無輪郭。形質如葉。則亦有浮水不沈之理。史氏之說。似非浮夸也。
此曰解甲下標。標卽解兵之標驗歟。註曰下標卽解下牙也。然則標卽以牙爲之。而如我國符信之制歟。古所謂麟符虎符之在王臥內者皆謂之標。而發兵解兵。必以標爲驗歟。
幼學朴宗萬對。發兵解兵。必以麟符虎符而謂符曰標。募兵罷兵。亦以牙旗令旗而謂旗曰標。今此子勛之下標。似是牙旗之標。而非牙符之標也。按是時袁顗子勛之起兵。俱曰建牙。建牙之牙。卽旗也。下標之標。亦必旗也。〈以上宋主子業〉
吳喜之請兵三百也。或以刀筆吏短之。或以屢經軍旅贊之。畢竟進逼義興。諸壘皆潰。屢經軍旅之說。幸而有中也。然二說者皆不可謂審於選將也。英雄豪傑往往起自刀筆。則刀筆之中。何嘗無將才。勇決習戰。只是爲將者之一能。則又烏可以斷其必能爲將也。然則不可以刀筆而棄之。不可以屢經軍旅而用之。須先的知其勇決之爲何策。習戰之奏何功然後始可也。宋主之於用喜則不然。但憑必有成績之言而命之不疑。雖若能斷於任將。然任將之道。豈其然哉。其能成功則幸也歟。
幼學鄭時晦對。宋主之用吳喜。蓋有暗契而心信者。喜之爲人。寬而且厚。奉命東吳而人心幷懷。慰撫雍州而訛言乃息。義興之人。亦聞喜來。望風而降。則非軍旅之屢經也。非勇決而習戰也。實由平昔得衆心而然也。或者之短之贊之。皆非確論。而宋主之任之不疑。以致成功者。特在信其心耳。
衛侯之不去旗。孝祖之鼓蓋自隨。皆所以取敗。而欒鍼識子重之旌。則古人師行。固嘗自標。不獨衛侯爲然。而左氏譏其失何也。劉錡之順昌旗幟。岳飛之岳字號。爲敵人之所畏避。自標則同。而利害之懸殊何歟。
幼學金在元對。師行之有旗鼓。所以一三軍之耳目。然孝祖徒恃匹夫之勇。莫聽死將之戒。渠自送死。非敵之殺也。若衛懿公一敗而遂不遑自謀。子重之旌。好是臨陣之常法。適見戎事之整暇。則無恠左氏之譏獨在衛公之失也。至如順昌之劉。精忠之岳。旗脚所指。風聲先走。豈可與孝祖血氣之勇。同日而語乎。
宋魏自薛安都叛附魏。始構釁。禍結兵連。夷其城邑。俘其侯王。景和以來。殆無寧歲。宋之於魏。有必報之怨。而今於魏使求和。靡然從之。不復爲復雪之計何歟。或姑且縻之。以待休養生息。以爲一擧以報之圖歟。或迫於內難。不遑外略。幸其求成。從而許之者歟。
幼學安光晉對。宋何嘗一日忘魏。特力不足耳。然則卑辭厚弊之間。常存拘冰臥薪之心。未必非宋之得計。雖自我乞和。未爲不可。况彼請而我報乎。又况宋主之荒暴淫虐。浮於子業。則內難如此。亦何暇於外略耶。〈以上宋明帝〉
沈攸之受裲襠託孤之詔。處荊襄必勝之地。號召列鎭。水陸竝進。一由江陵上流趨建康。一從梁州大路迫石頭。則除一道成。卽發蒙振落。然而在鎭十年。爲王敬兒所鉗制。不能出一策。西上一任道成之稔惡何歟。道成挾主而在內。攸之分節而在外。此其勢不得不然。而果非攸之之畏死歟。自檀道濟死後。宋朝宿將唯攸之在耳。中外視爲安危。隱若長城。而優游不斷。宋室遂傾。攸之之罪。固難自贖。而終能擧義討賊。身隨而殉。此一著有可以原其心而恕其跡歟。
幼學李羲平對。事固有執跡而論心者。心與跡不同。則其事雖義。其功未必成也。今夫攸之之起兵討道成。其跡誠義也。其心則陰欲濟其謀也。然攸之亦宋之舊將。死寧爲王綽之毅魄。生不與褚淵而比肩。斯亦可恕也已。
前年十月。書袁粲以母喪去職。書法以爲嘉守制也。至是又書爲中書監領司徒則起復也。而不書起復何也。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如非金革之事則禮經未嘗許之。當時國勢之艱虞。固非昇平無事之日。粲之所起者。亦與金革有間。則始予其守制。終予其起復。得不幾於首尾橫決耶。
生員鄭國輝對。當是時也。稱兵之變。起於親藩。挾主之危。凜若綴旒。則粲雖欲守經終制得乎。以其時言之則雖無金革之事。而危甚於金革。昔之守經。今之從權。兩得其當。紫陽所以不書起復。前後皆予者。恐無橫決之疑矣。〈以上宋主昱〉
道成之不能進位。卽以褚淵在也。道成託夢之說。欲探褚淵幾微之色。而淵以未容便移爲答。道成以不從奈何爲言。然則道成積蓄之計。惟待褚淵之諾否。而淵不能制。終又從之何歟。以道成之權威勢焰。畏淵若是。而淵反爲一任遐所制何歟。
幼學李羲斗對。蕭道成之假夢探褚淵。豈畏淵而然哉。淵固宋室之舊望。故微言以動其中也。淵又癡人。未解其意。則又曰褚公不從奈何。亦脅以威而激其意也。雖無任遐之制。褚淵安能抗齊王䲭張之勢乎。
在晉爲郞中。在宋爲光祿。大節虧矣。而及其攀車慟哭。嗚咽不勝。則其亦天理之不泯者也。嗚呼。當時之人。視社稷如逆旅。以一身事三姓。而恬然苟生。曾不知恥者獨何也。使琨而賢者也。雖其力不能存國。必不忍亡國而獨生。士之舍生取義。其難若是歟。
幼學柳禮模對。王琨之攀車一哭。只歎此事之頻見者。不過婦寺之悽感行路之惻隱也。豈可執此遽謂袁安之涕伯仁之淚。而至責熊魚之義乎。〈以上宋順帝〉
自古州郡之制。郡屬於州。縣屬於郡。齊置二十三州三百九十郡一千四百八十五縣。一州總幾郡。一郡總幾縣歟。無員之官。稱以員外。所謂無員者。何謂歟。褚淵曰臣與儉。已左珥。古者朝儀。官高者或簪貂於左鬢歟。然則官卑則當右珥歟。建康外城。設以竹籬。江城之固。古稱吳會則自孫仲謀割據之時。已有竹城歟。
生員禹升謨對。南齊州郡之制。多寡疎密。互相參差。或有一州領數十郡。或有一郡領一二縣。或有有郡而無屬縣。州各不同。郡各不同矣。員外之義。與今之額外無異。而齊梁以後。員外常侍。員外侍郞。實爲正額。唐以後六部員外。遂爲正官矣。簪珥之制。通典有侍中揷左。常侍揷右之文。侍中尊官。常侍爲次。則有尊卑之辨矣。竹城非獨建康外城而已。一統志曰竹城在高淳縣。然則江東饒竹之地。故沿江處處。植竹爲城。有若北地之木柵也。
古人在首之飾有二笄焉。一則腰細而可卷髮。一則體橢而可固冠。今究玉導之制。晉魏以來。冠幘有簪有導。導引也。所以引髮入冠幘之內也。審如此說。則簪固固冠之笄。而導卽卷髮之笄也。然旣曰引髮。則無乃如後世掠鬢之篦子歟。此等名物。一一討究。亦讀史之一法也。
幼學申縉對。古有雙玉導,金飾玉簪導,玉簪導,犀簪導,角簪導。非直爲卷髮之制掠鬢之用而已。亦豈非表貴賤昭文章者歟。劉煕釋名曰導所以導擽鬢髮。使入巾幘之裏者。此簪導形名之粗。而欲執其名求其遺象。則又安得彷彿漢之步搖之於周副之製乎。〈以上齊高帝〉
王弘之先識諸孫固異矣。僧達之跳作虎子。打壞蠟鳳。何能知其終危門戶。僧綽之坐采蠟珠團作鳳凰。何能知其名義見美。且况僧虔則累得十二棊子。累棊如累卵。此當爲至危之象。而獨許以必做長者。位至公台何歟。古人識人之鑑。往往多奇中者。而弘言之一一無違。豈非不可曉者歟。
幼學梁性訥對。古語曰知子莫如父。王弘之知孫。其此之謂歟。蓋僧達之作虎壞鳳。豪爽之習氣難掩。則宜有門戶之憂也。僧綽之采蠟爲鳳。頗有沉潛底意。則許其名義之美也。僧虔之累棊不墜。可見積累之工。所以有長一世登三台之語也。
政莫先於田制。治莫要於籍法。而歷代因循。每以著手爲難者何歟。大抵天下之事。一勢字而已。不操其勢。雖豪傑無如之何。魏之代漢。只依漢舊樣。晉之代魏。只依魏舊樣。畢意變更他不得者。蓋其狃安之勢在下。而人心易撓故也。孝文固稱賢主。在中國亦一覊旅之勢耳。去歲均田。今年定籍。容易做去。上下安之者。此何術歟。任事得人而然歟。董民以威而然歟。抑別有所以而然歟。
幼學崔鼎重對。魏孝文羇處中國。而田制籍法。次第均定。若運諸掌。此非高世之明主。又兼剛克而能斷者耶。且田籍之制。民始愁苦。畢意課調倍省。上下安之。則亦必得人而任之也。臣故曰王政之行。非勢也非威也。其有爲在明主。行之在勇斷。成之在得人。
悖義之不可爲將軍。佞濁之不可爵五等。已有先儒之論。而旣已削職禁錮。則拜將軍爵五等。烏在其削而錮之歟。且是官是爵。便是戲劇。而史無譏語何歟。
幼學任聖卨對。苻承祖寵於太后之宮。故格外之官官外之爵。可見魏主不得已而行也。特書之綱。亦可知譏刺於不言之中也。
孝文失著。恐莫過於遷洛。成周之營洛。以其爲當時九服之中也。魏地北連廣漠。而自洛陽南距敵國纔數百里。非所謂宅中也。河東河內。皆古帝王之州。而風氣強勁。宜於北人。何必洛陽而後始可行王政歟。此箇形便也非難知。而不採衆議。斷自獨運。此果爲魏之長策歟。任城之從以贊成。又何也。
幼學成浩觀對。元魏失著。不在遷洛。而亶在獨運。夫用夷變夏。蔚興文治。是孝文之苦心。則必欲卜宅函夏。以薰染乎周漢遺風者。無足恠矣。至若任城。魏之賢宗室。而李冲,李彪,高閭,王肅之徒。又是大臣之賢者。董役於營洛之時。則魏之遷都。當時之不以爲非審矣。何獨於任城之贊成而疑之乎。
齊武嚴明得治體。而晩好遊宴。自知其失。而未能頓遣。知而不改。不如不知而不能改歟。至於不立子良。委託蕭鸞。亦由於知之則非不明。而病不能自斷而然歟。司馬光曰自帝王至學者。不患不知。患不能改之。齊武之過。政在於不能改者歟。
幼學李致祜對。齊武自知遊宴之失而未頓遣一句語。可謂明於知非。暗於救失也。至於立儲一節。雖出於明大義嚴宗統之意。而募民取錢。開閤夜讌。卽昭業在儲時事。則乃曰必負荷大業者。不知其苗之碩也。雖謂之不明可也。〈以上齊武帝〉
韓顯宗上書。言言切實。行之可以無弊。而有曰陛下景昃而食。夜分而寢。非所以嗇神養性保無疆之祚也。顯宗此言。固知出於愛君之誠。而啓君上怠惰之心。未必不由於斯言。孝文明主也。孜孜求治。卽古聖王未遑暇食。昧爽丕顯之遺意。而顯宗之諫止。抑何意歟。無或近於諂諛歟。
幼學元宗魯對。旰食宵衣。卽聖王求治之道。而魏孝文輕將銳騎。馳騁爲事。朝發平城。暮還洛陽。反不免疲形耗神之歸。故顯宗之諫。其語意重在涉履山河。而欲其垂拱嗇養。以保無疆之祚而已。眞可謂藥石之言。豈出於諂諛之心哉。〈齊主昭業〉
昭業昭文之廢立也。謝瀹與客棊。聞變竟局還臥。竟不問外事。江斅被召。至雲龍門。託藥發吐車中而去。雖無卓然之大節。猶賢於趨附之鄙夫歟。竟局近於癡頑。吐藥幾於譎詐。要之不出於誠心。而亦有優劣之不同歟。
幼學趙學謙對。齊祚不競。逆臣盜弄。于斯時也。爲臣子者。力可以扶危則殫心竭慮。繼之死可也。勢不能討亂則被髮入山亦可也。瀹也平居則鳴珂拖組。耀富貴於閭里。臨亂則倚枕袖手。視君父於笆籬。此豈人臣事君盡節之義耶。古之人當國家危亂之際。或有懸冠而去者。或有託疾而歸者。江斅之車中吐藥。視諸瀹也。容有可恕也。
謝朏之不傳璽綬。卽是宋朝之純臣也。當其引枕堅臥之時。自分死久矣。雖不死。不爲許身事齊則決耳。今不但不能不仕。乃反歷事齊四主。至求爲吳興太守。一節橫決。判若二人何歟。或曰朏辭內求外。卽不欲立朝之意也。西山之薇。亦是周草。則况此吳興一隅。卽齊家籍中之地。而太守亦官耳。今欲以求外。而謂之以不爲失身何歟。
幼學李周鼎對。謝胐之不解印綬。殆若一節。乃反事齊。求出爲守。不免爲失身之人。何足道哉。
魏孝文,金世宗。皆賢主也。而孝文以用夏變夷。黜武崇文爲務。而世宗以不忘故俗爲戒。二者孰爲得失。孝文之治國。躬行仁政。修明禮樂。制度儀章。燦然具備。而魏之削弱。實自孝文始。豈禮樂文物。無補人之家國歟。
生員洪晩榮對。魏孝文欲興禮樂而不知時宜。變之無漸。故政敎多紊。內外不服。傳之未久。莫可收拾。此豈禮樂之過哉。金世宗則懲羹於元魏。無甚變革。而只以仁愛之心。厚結民心。其制治之得宜。雖謂之遠邁孝文。不爲過矣。〈以上齊主昭文〉
先門地而後賢才。魏晉所以陵替也。夫以孝文之賢。而鑑又不遠。則豈不知其末流之弊。復踵前轍也。然且爲之者。因其俗而收其望耶。抑別有微意存耶。
進士李羲駿對。魏主以族姓選調。此豈人君公天下家四海之良法美制乎。然而魏主之意則蓋以爲奇材異能。旣難得於草野。而卿相子弟則耳目之所聞見。家庭之所敎訓。有非閭巷凡民之比。任以官爵。責以政事。亦足爲救時守法之要訣也。
魏孝文天質之美。超出凡主。而若乃變夷爲華。不無得失之可言。誰得誰失。皆可歷言歟。崇儒右文。非不美矣。而奚取於崔盧鄭李。降妻爲妾。何等敗倫。而胡至於諸王改娶歟。以魏之全盛。當蕭齊之內亂。強弱之勢。如山壓卵。而終無尺寸可紀之功。重以北地虛耗。盡爲爾朱氏牧馬之場。變夷爲華之效。顧安在歟。
幼學李厚老對。魏孝文之向慕華制。斷然一變者。可見天姿之超出凡人。而其大擧伐齊。遷都洛陽。卽孝文之大失著也。若夫重門族一事。亦由於但慕華俗。不知所裁也。崔盧鄭李。何關於爲官擇人之道。而閭巷匹庶。烏得無抱才虛老之歎耶。至於以妻爲妾之擧。是欲以華變夷。而不自知悖倫之爲胡風也。
懊憹歌。卽江南下俚之音也。野調村腔。亦關時運何歟。草可攬女可擷者。卽是詩人覽物起興之詞。則此何足爲平江南之象。而應天時兆人事。若是其符合何歟。巷陌風謠。亦知其秦聲能夏。則大堤聯袂之唱。如符如讖。足可爲仰觀俯察之奇兆異驗歟。仲雄之一疊焦琴。翻惹齊鸞之一層猜怒。琴中之寓心。絃外之妙解。此可謂兩得三昧者歟。
幼學尹象基對。巷陌謳謠。或有脗契之妙。以其虛靈不昧。自有通知之理。此懊憹歌所以其應如響也。至若仲雄之寓意琴中。蕭鸞之妙解絃外。足可謂知音之善者。而猜疑轉加。禍亂相尋。則烏可與論於三昧之眞境也。〈以上齊明帝〉
魏孝文立經陳紀。動遵三代。可謂卓越之英主矣。然馮后之退處後宮。不忍黜廢。方其臨殂。遺命自盡。葬以后禮。其處置之方。果皆得當歟。以孝文之明。優於治國。而短於齊家者何歟。
生員尹涵對。孝文臨殂之命。旣令馮氏自盡。則爲其有罪也。而又云葬之如禮。則有若哀其無罪者然。何其顚倒之至此也。且賜其自盡。在孝文之時則可矣。以此付之。嘗以母事之太子何也。孝文固可謂明主。至於聖人修齊治平之道。槩未之聞焉。
綱目正名定分。取法春秋。其於書法。尤所加謹。而至於寶卷則諸鎭之稱兵京國。皆不書叛何也。或寶卷獲罪天人。卽一獨夫。如陳勝,吳廣不書叛之例而然歟。
幼學趙啓煥對。蕭衍之叛。綱目書以起兵者。雖著東昏之罪。而誅衍之微意。亦未嘗不寓於其中。故於翌年書曰蕭衍以太后令。追廢寶卷。自爲大司馬承制。其曰以者。無其令而託之也。又書自爲者。以著衍之罪也。〈以上齊主寶卷〉
寶融叛於江陵。肆然稱帝。遙廢寶卷爲涪陵王。寶卷本非幽拘。又非退處。而位號自如。命將出師。然則自辛巳三月至于十二月。眞正齊主也。史氏書法不可以昏淫有所低昂。而不曰齊主。而必稱涪陵王何也。
進士趙道宇對。昌邑爲漢帝二十七日。而不曰帝。子業踐阼一二年。而不曰宋主。今此寶卷之必稱涪陵王者。亦示貶削之意也。
孫文明等要亦爲舊君報仇。則宜如張良復讎之書以韓人。而此乃曰盜何哉。書法發明。雖皆以文明佞嬖陷君。以至亡國爲言。而乃曰捕得伏誅。則似若嫉之已甚何哉。
幼學柳琇對。以匹夫而劫君。曹沫,荊軻一也。而春秋則不盜曹沫。綱目則盜荊軻。蓋沫出於純誠。而軻不過爲俠徒也。今孫文明之事。若出於豫讓之純誠。則宜無間於張良之書韓人。而觀其平生行事。卽一佞嬖誤國之人。則安知非假名報仇。陰售他圖耶。書之以盜。又曰伏誅者。恐不可謂嫉之甚也。〈以上齊和帝〉
聲氣之原。固不可以度數求。而舍度數則无聲氣。上古之樂。固不可以今樂求。而舍今樂則无古樂。梁武當兩漢以來聲氣散失之餘。郊廟所薦。能以雅音校勘。亦可謂知所先務矣。蓋候氣之說。出於劉歆。而後儒尊信。樂之理。漸歸於荒誕。旋宮之廢。始自萬寶常。而史氏稱美。樂之聲。益失其均調。孟子曰今之樂。由古之樂。苟因今之樂器。求今古之所以異。去其淫哇。協其均調。則古樂亦如是而已矣。大抵管以九四相應。而正變生於長短。絃以全半相和。而宮商起於巨細。八音以絲竹爲本。故簫管得其徑圍。琴瑟定其徽柱。則十二律呂八十四調。擧皆諧協。不必六馬仰秣。游魚出聽而後。方可謂之眞樂也。然古之樂器。一器各具一音。今之樂器。一器而具衆音。世級之漸下。風氣之所囿。宮室器用。車蓋服飾。莫不與古絶異。則樂安得獨不然。朱載堉之因笙定琴。禁其吟猱。謂之雅音者。亦足稱樂學之大方也歟。
幼學李羲溫對。三代以上。其政美故其音正。三代以下。其政繆故其音哇。梁武帝有意三代之樂。其志誠美矣。但政如是下。而樂求其古。則是不過輪人之糟粕也。大抵古之樂。純而正。故一器各具一音。今之樂。繁而縟。故一器而具衆音。今若舍繁而趨正。則一器一音之美。何難反之於今樂也。鄭世子載堉笙琴禁猱之說。臣實謏聞。不敢臆對。
高肇之夤緣入魏。旣不可考。而大抵東國故事。泯無攷稽。如黑齒常之,張保臯,鄭年諸人。皆據中國紀載而傳之。文獻之固陋如此何哉。
幼學李周豐對。事蹟之難稽。非但高肇然也。如安市將,百結翁之表表可稱者。亦湮沒無傳。反不如黑齒諸人之猶據中國紀載者。則此蓋勝國以前。習俗貿貿。不識文獻之爲可貴也。又或三國瓜裂。名山牒藏。遺逸無傳之致也。
有芝生於魏太極殿。崔光上表曰氣蒸成菌。宜生於墟落濕穢之地。不當生於殿堂高華之處。今忽有之。誠足異也。又曰太戊中宗。懼災修德。殷道以昌。所謂家利而恠先。國興而妖預者也。可謂審於災祥而善於喩君也。然歷代以來。指芝爲瑞者。不可枚擧。而漢武之時。芝生甘泉。宣明之時。芝又生殿。唐家寢室之芝。宋家太廟之芝。未聞指以爲災。而崔光之獨以爲異者何歟。果如光言則芝生殿堂。本不足爲瑞。而歷代羣臣。皆未免迎合上旨。指災爲祥者歟。且如越裳之雉。阿閣之鳳。郊藪之麟。明是聖世之上瑞。而新莽之白雉。黃初之丹鳳。石趙之蒼麟。又何爲而出耶。
進士柳諫對。芝草盛世之祥。堯明峻德則產于郊。舜徽五典則挺於野。何嘗非其時而出耶。今此西序之產。雖謂眞箇靈芝。已知其非時。况扶疎脃弱。殆若朝菌者耶。麟鳳白雉。固是皇天之嘉貺。而莽,丕及勒。矯誣上天。自愚愚人。安得免爲亂亡之兆也。
魏罷鹽池之禁。而富強者專其利。乃復收之數年而又罷之。蓋甄琛則欲盡捐之民。元勰則欲專屬之官。丘瓊山以爲俱未得中道。官爲厲禁。俾民取之。而裁入其稅則政平而害息矣。今按勰所謂乃用之者無方。非作之者有失也者。似與瓊山同意。而亦以爲不得中道何歟。
幼學金魯淵對。甄琛之捐民。元勰之屬官。皆歸一偏之說。勰所謂乃用之無方。非作之有失云者。雖似的論。初不詳陳利害。以爲大變通之擧。而乃以宜如舊式一言而止。則宜其有瓊山俱未得中之論也。
魏主專講佛書。不事經籍。侍郞裴延儁上疏曰五經治世之模楷。應物之所先。互覽兼存。則內外俱周。夫儒佛之相反。不啻若陰陽晝夜。夫豈有互覽俱周之理哉。然而魏主之惑。不可遽解。則互覽兼存。猶勝於專治佛書歟。
幼學洪始淵對。旣曰五經爲治世之模楷。則當勉以專心硏究。而乃以互覽兼存之說。欲望開導。不亦迂乎。然而若使魏主兼覽五經。則亦庶幾回悟事佛之非。而惜乎尙不能採用也。
節以壹惠之謂諡。諡者萬世之公也。非人主之所得以予奪也。沈約之懷詐自疑而諡之以文。則有司之失之溢美也。梁武改之是矣。然得無啓後弊乎。貞惠文子之家。請所以易其名於君。而君子不以爲非。宋仁宗賜夏竦美諡。而未免當時之竊議。然則諡之付於有司而君不與焉者。似是後世矯弊之意。而如夏竦之美諡。又安得不改之。
幼學金在淵對。諡法之付於有司。而人主不與者公也。而至若沈約,夏竦之美諡。旣咈公議。則不顧後弊而改之亦公也。
梁武專尙浮屠。好生惡殺。而淮堰之設。士卒死者不可勝計。廟社之享。尙且去牲。而土木之役。若是戕生何歟。山谷之固。江河之大。天實作之。不容人工。而乃以區區之力。捧土築石。欲壅天地節宣之氣者何歟。綱目之書成書潰不一書者。又何義歟。
幼學李壽薰對。梁武之築淮堰。浪費民力。至於戕人。今年而成。明年而潰。足爲病國害民之證。宜作後辟鑑戒之端。則綱目之書成書潰。蓋有深意也。
記曰君子不食圂腴。子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此皆君子廣仁之道也。梁武之禁織仙人鳥獸之形者。爲其有乖於仁道也。亦可謂暗合於君子廣仁之本旨歟。
幼學崔在昇對。梁武之禁織人獸。謂裁翦之時。有乖乎仁。則其情雖近於仁術。然其所謂仁。非吾所謂仁也。若以繡人似人而不欲裁翦則猶可也。至於宗彝華蟲水龍之繡。卽先王之法服。豈可以喣喣之心。廢其隆殺之章耶。
三字石經。固可爲中國之寶傳。而五經文字。自有博士之藏。則石經之缺。補之可也。不補亦可也。朱子之特書何歟。旋因叉騰之亂。未遂補缺之役。則書之曰補。又何義也。蓋所以許其補經之志。而惜其未卒之工也歟。
幼學趙亨基對。崔光請補。槩出尊經之志。而太后許補。實有重道之美。則雖曰未補。吾必謂之補也。朱子之特書魏補三字石經者。豈無以哉。
梁置孤獨園。以收養窮民。蓋取釋氏達多長者之爲耳。非能法先王施仁必先之政也。其名雖善。實德何有。而孤獨者賴而有養。則猶有愈於殘虐無告而不知恤者耶。然而論者特以崇佛之故。而竝此不之許何也。
幼學李發源對。先王之恤四民公也。梁武之孤獨園私也。公者公天下而行仁也。私者私一己而徼福也。朱子之大書特書。亦所以深寓貶意也。
王羆之搏戰三歲。終不被箭。果由於天感其忠而然也。從古忠臣之誓天冒死者何限。而有感有未感何也。豈忠有淺深。感有彼此耶。萬春之忠而面中六矢。天豈厚薄於其間而然也。卽幸不幸存焉耳。然則論人之道。只當論其誠不誠。不當問其感不感。而凡論忠孝之際。每以感應歸重者何也。
幼學趙斗采對。雷萬春格天之誠。非比身事僞朝之王羆。而萬春被傷。王羆不被傷。此理之所不可必。而抑亦時有利不利也。雖然感應之理在天。忠孝之誠在人。在人者吾當盡之而已。豈可必其感應之理乎。人之以感應爲言者。卽著其感應之效。以勉忠孝之實也。
書法高歡不得六鎭。則爾朱未易亡。書兆使歡喜之也。爾朱之惡。天下之所不容。而歡亦非魏之純臣。則是亦一爾朱。以暴易暴。又何幸焉。書法所云。恐非朱子本意。
幼學李日憲對。書兆使歡志今日之喜也。他日之高歡未暇論也。爾朱急而高歡緩也。爾朱已著而高歡未然也。烏可以他日之憂。而不書今日之喜乎。此乃紫陽書法分金秤出者也。
弘景仕齊爲奉朝請。棄官隱居。不應梁武之招。早與梁武游。而能使梁武得書焚香虔受。其見重如此。臨沒之詩。所見尤卓然。易曰不事王侯。高尙其事。弘景有焉。史特書卒。深予之也。胡氏始以居山中預朝政深非之。又備書時政闕失。而罪弘景之無一言以省帝心。旣罪其出位。又罪其不言。必欲求過於無過。而自不覺其言之截爲兩段。令人不滿一笑。
幼學柳玉鳴對。朱子書陶弘景卒。非予之也。而闢之也。蓋神仙之說。惑誣轉蔓。而弘景服飛丹託神仙。故朱子以憂道距詖之心。于漢書留侯張良卒。于梁書處士陶弘景卒。于唐書鄴侯李泌卒。使天下後世。皆知古今無神仙。三人書卒。而神仙之說。自歸荒唐。衛道之功大矣。至若弘景之預朝政。有訪則對也。非出位也。不問則不言而已。豈可以此罪弘景乎。
魏使蘇綽倣周書作大誥。宣示羣臣。命自今文章皆依此體。將所以革文弊也。夫大誥之文。想因其方語。曲折反復而已。非欲其詰屈聱牙也。是故在當時則婦孺易曉。而在後世則宿儒難解。縱使其依樣畫葫。魏之臣民。其能聽解否。且文章與時汙隆。唐虞而有唐虞之文。三代而有三代之文。秦漢而有秦漢之文。魏晉而有魏晉之文。譬如聲音之與政相通。則魏承晉氏浮華之餘。旣不能革其俗。而遽欲倣古於文字之間。果何益哉。然習之能久。仍而成俗。則亦或有因此轉移之幾歟。
幼學權永錫對。今詳蘇綽所謂大誥原文。初不能依樣畫葫。設能聽解。又安用哉。大抵文章。與世推移。上有明哲之君。能至誠敷腹。卽文章雖不古雅。議論雖不高妙。自當感孚。如漢文初元之詔。唐德興元之詔是也。今以猾泰之竊弄。乃欲效成周之格頑。尤見其不相入也。况文章一有摹擬。便成虛假。設令習久成俗。只恐世道日漸矯僞。文氣日漸虛損。不可謂轉移之有幾也。
胡氏論梁武以夢納景之事曰。夢非一端。武帝之夢。想所生也。國家大計。當以義理斷其可否。豈有憑一夢而決者乎。其言似矣。然六夢之占。其來已久。詩曰訊之占夢。他如風沙之夢。傅巖之夢。皆出於聖人。而亦有明驗。則夢亦不可專委於不可信。豈在聖人則可信。而在凡人則不可信耶。
幼學禹尙淵對。聖人則夢雖眞也。必先以義理裁斷。凡人則徒以苟且僥倖之心。取必於夢寐依俙之間。此梁武所以納侯景也。夫聖凡之夢。俱是夢也。而聖人精誠之發於宵寐者。公也正也。固可信也。凡人情念之交於神思者。私也慾也。不可信也。
夫以先知之明。而的見後來之患。則人臣之道。當明告君上。以爲預圖之策。而侯景之敗於紹宗也。詹事何敬容知景之終必亂國。至以得景遂死。爲朝廷福。其言寔出於先見。而只言於太子。不告於武帝何也。或以宮僚異於廷臣。嫌於出位而然歟。然則又何不密贊太子。使之極諫於其君乎。是時侯景直境上之一匹夫耳。顧何難於除去。而賂金詐書。一聽壽陽之姦。靑袍白馬。終致臺城之變歟。太子聞敬容之言。不以爲不然。則其隱憂深慮。亦必與敬容無異。而未聞有一言何也。朱异之將誅。極言而諫止。在侯景則不言。在朱异則言之者。抑有其說歟。大抵人之明於先事者。或疎於防患。如張九齡之先知祿山反相而不能力言。期於必誅乃已。無乃智有餘。勇不足而然歟。
進士沈厚鎭對。何敬容旣知侯景之爲亂階。而不爲力言預防之計。胡氏之罪敬容。不亦宜乎。至如張九齡識營州羯奴。不以敗軍之律爭論。而乃以未來之事。欲斷其後患。固宜明皇之拒之也。先見則比諸敬容。不可同日語。而不以失律固爭。亦緣知有所不明也。
高澄兵力雄強。意固蔑梁。而梁又納其叛臣。侵其疆土。二國之交惡久矣。忽卑辭求成者。正如明月之暗投。其姦謀詭計。豈獨傅岐之知之。梁主雖厭兵。亦豈不能料許成則啓侯景之叛釁也。及景有使臣何地自處之啓。則又復覇縻委曲而對之。豈謂如此可以安景之反側歟。後之論者。皆歸罪於朱异。而其實梁武不得辭其責。
幼學尹昌赫對。梁主不量侯景求成之請。反有陰譎之謀。自墮其計。致此之患。雖欲辭其責得乎。易日慢藏誨盜。侯景之叛。實梁主開之。奚獨諉之於朱异乎。〈以上梁武帝〉
蕭繹之擧義討賊。史氏以爲不及西凉一洗氏。洗氏以西鄙一女。嘯聚流亡。揭竿稱兵。蕭繹以梁室親王。傳檄列鎭。北伐侯景。則繹之於洗氏。固不可比而同之。而不但不比。乃謂以反不及焉者何歟。梁祖之殂。已經一周。臺城之陷。亦且二年。而進不能隕首致命。退不能枕戈泣血。到今移檄之擧。亦可謂嗚呼已晩。則史氏之誅繹者。或以是歟。
幼學閔忠懋對。尹起莘曰蕭梁擧兵。名義甚正。然必至父死。始克進攻。蓋其包藏禍心。欲借賊手。非爲父兄討賊也。此語可爲誅繹之斷案。史氏所謂不及一洗氏者。亦以此也。
史稱馮融世爲方伯。而非其土人。故號令不行。夫馮氏之爲方伯。凡三世于玆。必其習知風俗。慣熟物情。然而號令不得自行。待高凉洗氏之女而後。始得以行其政者何也。以諸洞蠻之皆服洗氏信義觀之。馮氏號令之不行。必由於素無信義。而蠻人不附也。豈可諉之於非其土人乎。若如史氏之言則世之爲方伯者。豈皆土人而後始可行令乎。
幼學沈迵鎭對。馮寶洗氏之事。不在所處之地。而在信義之如何耳。史氏之論。烏乎可哉。〈以上梁𥳑文帝〉
楊愔之先拜僕射。後乃尙公主何歟。公主卽魏孝靜皇后。則不曰故魏皇后。而曰太原公主。漢平皇后。卽新莽之女。則不曰黃皇室主。而曰孝平皇后者何歟。
幼學金鍾運對。太原公主。雖是魏皇后。不能自貞。已絶於魏矣。孝平皇后。雖是莽之女。稱疾不朝。已斥於莽矣。今若以太原公主書曰魏皇后。則懲誅之義掃矣。以孝平皇后書曰黃皇室主。則褒揚之法蔑矣。以朱子史筆。豈可無誅褒之別乎。
王偉之罪不容誅。胡氏之論。固爲嚴正。而見獄中詩。始欲宥之。則湘東王誠有愛才之心。及見檄文。發怒於一目之說而誅之。何其小歟。竊想稱檄文者。必與偉有嫌。欲因以惎殺。決非愛其文而誠心薦之。如楊狗監之於司馬相如。跡其用意。誠小人之類。彼王偉不足道。湘東王不足責。而有人於此。正人也賢士也。人君愛而欲用。小人以術而間之。如言檄文者之爲。則顧何以覰破其情狀。而不墮於術中耶。且瞎兒一淚。能成霸業。衆人兩目。未盡英姿。則當初偉檄以目爲言者。其何以動人之心而定向背之機歟。文人輕薄之語。無實用而徒招危禍者。亦足以鑑戒於此等。
幼學洪文錫對。湘東王旣獲王偉。則當嚴辭正罪。而其生其殺。不過以區區文詞。王偉則未著其罪。湘東則反涉枉殺。刑政失當矣。若其稱檄文者。吁亦巧且憯矣。爲人君者。苟能明足有臨。公聽竝觀。則中山之謗篋。燕王之讒書。何足憂哉。書曰在知人。又曰何畏乎巧言令色孔壬。
王氣之說。出於讖緯之書。以此而生姦雄之心。啓亂賊之禍者。從古何限。帝王之都。莫美於西京東洛。或以山川之形勝。或以道里之均適。未聞有以王氣爲者也。所謂王氣則誠有之矣。眞主所在。氣隨而佳。噓以爲龍彩。結以爲金翡。此必然之理也。若其人非眞主。而惟以居王氣之地。皆得以興王業。則決知其無是也。彼孝元諸臣。以王氣之已盡。不欲還都建業。有若王業興衰。全係於王氣有無者然。此與兒童之見何異。若然則芒碭之雲。不屬於高帝。而舂陵之氣。不膺於光武。別自爲一隅王氣之地。而隱於其山。生於其縣者。皆可以爲高帝光武歟。
幼學鄭履中對。王業之興替。國祚之脩短。惟係天命與人事耳。世之爲符讖之說者。刱出王氣二字。乃謂地氣之衰旺。而帝王之運隨之。其亦風水家之作俑也。
壹天下而有之曰帝也。南北朝之各分一局。互相爲帝者。已非一統之義。而魏主之使人稱帝。梁王之受人指使。而始乃稱帝。自有國以來所未有也。綱目書此者。其所褒貶之旨。可得聞歟。
幼學李永德對。南北朝稱帝。直兒戲耳。寄社稷於蚊睫。尋干戈於蝸角。興廢存亡。如朝槿夕菌。區區稱號。何足較其得失哉。今魏主之立詧爲帝。外假繼絶。陰濟其私。而詧則不知墮其計中。闔城係虜。坐失襄陽。綱目書此。一以斥魏詐。一以譏梁愚也。〈以上梁孝元帝〉
齊主以佛道二敎不同。欲去其一。集二家學者。論難於前。遂勑道士皆剃髮爲沙門。論者以爲儒道佛三敎。自東漢以來。竝立於世。互相觝排。終莫能一。而道敎漸衰。到今無聞者。未必不由於齊主合一之效。此說如何。去道士而爲沙門。適足以增益沙門之勢而繁其徒。豈不反歸於崇佛之爲歟。二家論難而後去道士。則必其說之見屈於佛也。以儒佛而言之。則彼此爭辨。兩不相下。眞如敵手之對壘。歷幾千年而未有能屈之者何歟。豈吾道與異端。果無優劣而然歟。
幼學吳民秀對。齊主之勑道士爲沙門。卽百步五十步之間。其害正則一也。且道敎最微。學者本尠。叔季無聞。豈必由齊主之合一哉。儒佛之間。薰蕕易辨。而一陰一陽。亦道之常。攻乎異端。斯害也已。然則莫如明吾道。吾道明則異端自破矣。
治國無常法。貴在通變而已。夏之忠而殷變以質。殷之質而周變以文。誠以因時制宜。所損益不得不然。天下之無善治也久矣。好古之士。必以周官爲口實。殊不知聖王有作。則又自有一王之制也。夫名則美矣。而實不可用者。曲士之所以誤國。如宋煕豐,明建文之事可鑒也。史稱宇文泰不尙虛飾。明達政事。而又稱其崇儒好古。凡所施設。皆依倣三代。如依周禮建六官。卽其一事。而宇文氏立國制度。皆倣周官。燦然可觀。均之爲死法。而宇文氏用之則國以治。宋明用之則小則病國。大則喪邦何哉。
幼學尹載僖對。治國之道。固貴通變。而如周官制度。自是萬世不易之法也。然非其人則不可行。王安石則依樣節目而已。宋國以非。齊黃輩坐談高遠而已。明政以弱。此豈周官制度之過哉。宇文泰夷虜餘孼。固不足道。而雄俊傑特。賢能任事。國賴而治。比之宋明之事。可謂此勝於彼矣。〈以上梁敬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