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琴誡(並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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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琴誡(並序)
作者:姚崇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206

琴者,樂之和也;君子撫之,以和人心。夫其調五音,諧六律,則移風易俗,感舞禽獸,而況於人乎?故身不下堂,不言而理者,蓋鳴琴故也。

樂導至化,聲感人情。故易俗以雅樂,和人以正聲。樂有琴瑟,音有商徵。琴音能調,天下以治。異而相應,以和為美,和而不同,如彼君子。故善為國者若彈琴:宮君商臣,則治國之道;大急小緩,豈安人之心?不調者改張逾於立法,聲悲者調下感於知音。昔武城單父,以弦歌樂職;鄒忌雍門,以辯對匡國。美此調撫,而人是則。昭告後來,無怠於德。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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