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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治處分執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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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中華民國法規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可参见戒毒条例
戒治處分執行條例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87 年 5 月 1 日 制定33條
中華民國 87 年 5 月 20 日公布1.總統(87)華總(一)義字第 8700099890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33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 92 年 12 月 16 日 修正第2至4, 7, 11, 17, 18, 21, 22, 25, 30, 32條
刪除第26, 28, 29條
中華民國 93 年 1 月 7 日公布2.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249211號令修正公布第 2~4 、7、11、17、18、21、22、25、30、32 條條文;並刪除第 26、28、29 條條文
中華民國 95 年 5 月 5 日 修正第22, 33條
中華民國 95 年 5 月 30 日公布3.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75711號令修正公布第 22、33 條條文;並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 95 年 7 月 1 日施行
中華民國 96 年 3 月 2 日 修正第7條
中華民國 96 年 3 月 21 日公布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34701號令修正公布第 7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11 年 12 月 27 日 修正第18條
中華民國 112 年 1 月 13 日公布5.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02931號令修正公布第 18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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