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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政院日記/仁祖/九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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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七月 八月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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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政院啓曰,禁府郞廳,以大臣意來言,高用厚拿來,當爲推鞫,闕內爲之乎。敢稟。傳曰,明日本府爲之。

○陳慰使書目,船隻狀啓,西洋國狀啓,柴花木狀啓上送事。

○義州府尹書目,金差仲男、滿月介等渡江事。

○戶曹啓曰,當初大賊壓境,國有徵發之擧,江都儲糧不敷,前頭接停,萬分緊急,故發遣督餉御史,使之催運矣。今則賊兵旣有捲歸之形,諸道調兵,已令停止,三南御史,亦將罷還,已爲出浦米穀及裝載船上者外,其餘竝勿催督,還爲上來事,三南監司及御史處,發馬行移,何如?傳曰,依啓。

○慶尙監司書目,安陰呈,今月十四五日,霜雹交下事。啓。

○又書目,東萊呈,調興與義成相隔,情形探問事。啓。

○咸鏡監司書目,會寧報,騎胡五名步胡四十五名出來事。啓。以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答牛峯縣令尹復元疏曰,省疏具悉爾誠。所陳之事,當留念而採施焉。

○答戶曹粘目曰,窮民情事,極爲矜惻,詳査題給,俾無難安之弊。又粘目曰,從速題給,俾無冤抑。以上內下記草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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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推鞫罪人高用厚,元情後議啓。判付內削職遠竄。啓。

○義州府尹書目,金兵撤歸,盡向窟穴事。

○傳曰,鳳林大君吉禮日,觀象監,誤爲推擇云,事極可駭。當該官員鄭活,令禁府察之,使之改擇日以啓。

○傳曰,南漢山城修築之後,人皆歇看,而完豐府院君李曙,獨自擔當,累萬軍餉,許多器械,白地辦出,其至誠奉公,憂國如家,振古所無也。他日得力,必在此城,予極喜幸。厥功勞甚重,令該曹各別論賞,以表予意。

○平安監司書目,胡兵二十六日,已盡撤歸,臣營下諸邑軍,放送治農事,龍川、嘉山、昌城報,胡兵捲歸,散民還集,旱災太甚,鴨江淺灘,尺童可涉等項事。

○公淸監司書目,報恩呈,副護軍鄭經世病重,上去不得事。

○有政。以康復誠爲知事,鄭經世、金德謙爲同知,申景瑗爲統制使,鄭鳳壽特旨爲慶尙右兵使,宋英望爲全羅右水使,鄭基廣、李敏求、趙國賓爲僉知。

○吏批,以金壽賢爲大司諫,李必行爲刑曹佐郞,趙贇爲正言,申得淵爲江原監司,洪雴爲東萊府使,申埈爲楊州牧使。

○備邊司草記。答曰,知道。不以撤島船爲言,則他日推用可慮,若開貿易之路,則後弊亦甚可憂。買船之請,措辭防塞,以撤島之船,先爲送副,此後移民之時,則勢難優備之意,回啓。如何?

○備邊司草記。答曰,知道。從覺華入往者,連續覆沒,而不許由登,我國情事,雖極惶悶,藩邦道理,似不可每每煩瀆,今行姑勿奏聞,令使臣呈文于該部,如何?

○捕盜廳草記。入啓。答曰,依啓。當初發告人,令該曹參酌論賞。

○鞫廳啓辭。入啓。答曰,集句寫景,必皆出於無心,然其所謂治世無績等語,則不爲近似也。宮人之族,傳播其討凶逆之徒,幸其志向,旣無深意,則何以人之意見如是耶?以予所見,似難全釋放送,可否議啓。高用厚事

○備邊司粘目。答曰,依允。且差胡出來時,無領卒[率]檢飭之人,極爲虛疎,參酌處置,俾無如此之弊。

○兵曹粘目。答曰,依允。且回啓之辭,是矣。但如此美事,不可無論賞之擧,參酌施賞,以表嘉賞之意。

○鞫廳啓辭高用厚事。答曰,削奪官爵遠竄。

○備邊司粘目。答曰,依允。己男等二名,不無可恕之道,拿來安徐。

○備邊司草記。答曰,依啓。避亂人民遣船救濟事,亦爲致謝,禮物從優磨鍊送之。

○宣惠廳粘目。答曰,稅外復戶,以示優異之意。

○副護軍鄭經世上疏。答曰,省疏具悉。予甚缺然,卿其善爲調理,從速上來。內下記草

○巳時,日暈。夜一更,流星出奎星下,入璧星上,狀如鉢,尾長二三尺許,色赤,光照地。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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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李時楷。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召對。入侍時,參贊官呂爾徵,侍講官崔惠吉,檢討官李命雄,假注書李時楷,記事官趙珩、沈之漢。講《書傳周書酒誥》,自越在外服,至以撫安斯時乎。

○海昌君尹昉時弊箚子。入啓。答曰,省卿上箚,予甚嘉悅。箚辭,誠有所見,當議處焉。

○禁府都事梁榞,前平安兵使柳琳拿來。

○禁府罪人高用厚,盈德定配所。

○吏曹,黃都督前問安官金世濂。啓。

○府啓,軍器正趙景禛,從前被人嗤點,且曾爲守令,顯有不治之誚,遽陞准職,物議非之,請遞差。宗廟令李皥,爲人庸劣,不合太廟長官之任,請遞差。依啓。

○禮曹啓大槪,近因旱災,自上避正殿,減膳,不擎鼓[擊鼓]遷市,閉南門開北門事,依例擧行矣。近來雨澤周足,自上似當復正殿,常膳,開南門還閉北門,還市擎鼓[擊鼓]等事,自明日復舊施行,何如?傳曰,依啓。復正殿常膳等事。不允。

○傳曰,召對爲之。

○院啓。答曰,正言李贇上來事。依啓。

○戶曹草記。答曰,知道。良妻,人人所願,而貧家益思者,欲賴其賢,以成家業之心,尤切故也。戶部之任,與家母何以異哉?予之用卿,亦非偶然,須知此意,更加察職。內下記草

○午時未時,日暈。

○政院啓曰,本院檢律吳義賢,以高品付祿,題給步木等事上言矣。凡律官差送之規,必以七月相替,俾均苦歇,而本院則文書査准、法律考證之事,極爲浩大,非明敏諳鍊之人,不能堪當,渠雖每訴于本院,請依他替易,本院難於得人,不許輪定,故不廢風雨,晨入夕歸,役役供仕者,八年于玆,其勞苦如此,而付祿、給布等事,反不如該曹閑漫之律官,宜乎其稱冤,今後,祿則必付司正以上之料,布則依兵曹檢律例,月給三疋事,捧承傳施行,何如?答曰,令該曹前例相考施行事,傳敎矣。優恤下輩,曲加恩意,爲當今痼弊,檢律吳義賢,雖曰明敏諳鍊之才,律文考證,乃其職分,有何輔益國家之功。況七朔相替,俾均苦歇,而乃是規例,則義賢不須長屬於政院也。當此國用竭乏省費之時,不可創開無前之規,兵曹檢律月給二疋[三疋],亦甚無據,政院援以爲例,殊所未曉,兵曹檢律月給,亦爲減除,宜當。若曰,義賢,當今難得之才,不可遞易,則今後恒付司正,何如?答曰,依前傳敎相考處置,不給。《兵曹謄錄》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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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李時楷。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召對。入侍時,參贊官李昭漢,侍讀官吳竱,檢討官李命雄,假注書李時楷,記事官趙珩、沈之漢。講《書傳周書酒誥》,自予惟曰汝,至不可禁矣。

○李領府事,病蹇顚仆,不得趨辭於闕下,惶恐待罪,仍略陳妄見事。入啓。

○回答使朴𥶇,以文書改定奪事,還爲入來。

○北兵使書目,慶興、造山等報,奴差小雙阿等,還歸本穴事。

○接伴使書目,島中事情事。

○完豐府院君李曙,請對入侍。

○院啓,順川郡守李重匡,爲人顚妄,性且昏劣,曾爲守令,又有不治之誚,請罷職,中和府使李象元,爲人愚劣,不合剸煩之任,請遞差事,宣傳官盧悌誠,爲人愚妄,行己悖戾,請罷遞事。答曰,依啓。李重匡,亦爲遞差。以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完平府院君李元翼箚子。答曰,省箚具悉。心甚感悅。箚辭,無非至論,予當服膺而自勉焉。

○掌隷院粘目。答曰,丙午移屬,必有其由,從續案施行。

○備邊司草記。答曰,知道。此行陳奏,殊極僭越,明年議處,可也。以上內下日記

○傳于李昭漢曰,李領府事,何日出去乎?回啓曰,問于中樞府,則今朝已爲出去云矣。傳曰,明日遣承旨存問。故相臣《李元翼日記》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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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吏批,以安應亨爲春川府使,姜大遂爲軍器正。

○傳曰,李領府事處,遣承旨存問。

○昨日入侍時,傳于李曙曰,南漢山城凡事完畢間,卿其句管,與新任大將相議,勿以他人之代守,有所推諉。以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兵曹草記。答曰,依前傳敎,相考處置。

○備邊司草記。答曰,令廟堂量處發賣事。

○備邊司粘目。答曰,依允。屬公人蔘乙良,給于軍器寺,使之甲冑措備。

○備邊司粘目。答曰,依回啓施行爲乎矣。安、黃兩城糧餉器械,刻期加備,俾無前事玩愒之習。

○內醫院草記。答曰,勿爲復設,儲此酒米,以救飢民。

○禮曹粘目。答曰,依允。營將處乙良,行會安徐。以上內下日記

○同副承旨鄭之羽回啓曰,臣承命往問于李領府事,則曰,委遣承旨下問,惶恐感激,罔知所達云矣。傳曰,知道。故相臣《李元翼日記》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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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完豐府院君李曙,平山山城看審事,出去。

○黃都督問安官金世濂,出去。

○吏曹啓曰,傳敎矣。李曙官位,已躋極品,恩賞之典,該曹無可據可稟舊例,伏候睿裁。傳曰,鞍具馬一匹,奴婢五口,賜給。

○戶曹啓曰,伏聞備局,以臺諫啓辭,堂上以上減牌事,入啓,而時無發落。科日只隔一日,必於今日磨鍊,可以及期頒給。敢啓。傳曰,知道。

○兩司無所啓,以明日秋享大祭齋戒也。以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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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李貴箚子大槪,向日臣箚及朴知誡論禮別單,啓下廟堂,使之回啓,而因大臣有故,迄未議定,今聞大臣,皆已出仕,勿論其他,廟有二高祖,又無禰廟位,則古所無之大變,定此大禮,一刻爲急,伏願聖明,令大臣速爲議定,以明大倫事。入啓。

○秋信使朴𥶇上疏,商賈勿爲帶去事。啓下備邊司。

○戶曹啓曰,以備邊司啓辭,百官祿俸,堂上以上量減事,傳敎矣。近年以來,連爲大兵革、大饑饉,百官料祿,減而又減,事甚未安。故自本曹啓請,自一品至八品,今春秋兩等,加給一石矣。不幸旱乾太甚,又有減俸之請,堂上以上,各一石還爲減下,何如?傳曰,依啓。

○公淸監司推考敬差官趙啓遠代,安獻徵落點。

○陳慰使鄭斗源,入來。以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平安兵使李浣上疏。答曰,省疏具悉。卿忠勇過人,亦合此任。宜勿辭,欽哉。且末端所陳,必無因此惹釁之理,勿爲深慮。

○備邊司粘目。答曰,依允。且江都雖曰保障,城池兵糧,俱無可恃。宰臣中高才至誠如李曙者,授以句管之任,先備十萬糧餉,又改築邑城及甲串城,以備萬全禦敵。器械,令軍器寺及訓鍊都監,盡心措備,須爲移置,俾無臨戰乏用之患。但許多糧餉,必無出處,今年三名日進上各樣方物,大妃殿外各殿乙良,依頃年詔使時例,作木移給,戶、兵曹亦爲各出數百同木綿,以爲辦餉之資。江華沿江四面,各造萬石藏置倉舍,而設於軍兵可屯之處,以便取食,又無虛疎之弊。此外辦餉之策,從速料理,各別擧行。流竄人疎放一事,得罪倫紀之人,似不可無端放釋,徐議處置。

○備邊司粘目。答曰,依允。且李厚源所爲,雖似膠柱鼓瑟,不無可恕之事,棄。內下記草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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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備邊司啓,完平府院君箚辭云云。耆老元臣,一心愛君,深憂於賊去之後,言切於身退之際。箚中所陳,無非爲國長慮,江都保障,南漢輔東[車],朝廷方所講究,收拾三南,懲勵兩西,聖明之所宜留念。至於衙門號令,急於辦事,廉謹官吏,嫌於悅民,此實近日矯枉過直之弊,臣等亦屢以爲請矣。元老之言,豈無所見?此一款,上裁,何如?啓。傳曰,依允。批答在初七日

○有政。吏批,以鄭沇爲直講,李稷爲順川郡守,安倜爲中和府使,李景賢爲高原郡守。

○備邊司啓,朴𥶇上疏云云。,以文臣入送,其意有在,帶率商賈而去,則不無見侮之端。爾國動兵,以致商賈等,魚散鳥驚,時未還集,勢難帶來,以此措辭爲答,何如?啓。傳曰,允。

○禁府,梁貴生元情不服,刑推。啓,姑停刑推,査覈處置。

○府啓,近因國事漸多,衙門迭出,凡其設局之所,輒以聚財爲務。或以屯田,或以貿販,或以防納,或以取息,爭相射利,各自效能,以致蓄積累萬金,而朝廷不問其出入,該曹不知其有無,則國計安得不匱,民生安得不病乎,大抵生財有道,則經用自足,聚斂多門,則民不能堪,目今國有師命,軍無見糧,前頭bb?b策[應]之事,不一其端,齊民困瘁之狀,亦已太甚,請自今各衙門,一切不得牟利於外方,其所儲財穀,令戶曹照數句管,至其軍官料布及他需用之物,亦令該曹與本衙門相議,隨其多少,照例辦用事。近來閭閻奢侈之習,罔有紀極,每當婚姻宴會之時,一婦女服飾,論其直則不下數百金,其中繡衣繡裳,皆古所未有之物,至於金鳳釵,則奢華奇巧之狀,至今日而極焉。請繡衣裳、金鳳釵,爲先嚴禁,如有犯者,其家長有職者永不敍用。儒生停擧,非士族則定配事,捧承傳事,國家之所以給保給料,以養都監之卒者,豈使自有餘而已?從前此輩,捨其本業,多事他技,如石手、木手、熟手,以至金銀百工之藝,無不學而能之,爲役於官員,定送於他處,有若閭閻工匠者然,爲將官者,亦利其使喚,且數外奉足,其數甚多,皆許納木,請自今都監軍士之捨本業而學他技,竝禁斷,且不得私自役使,數外奉足,亦令一一充給於無保者,如有不卽擧行者,大將及色提調,罷職,中軍以下各哨官,論以失律之罪事。頃日賊兵到境上,終無擧火之官,兩西監司、兵使,爲先推考,速令査出,繩以重律,兵曹當該堂上郞廳推考事。祥原郡守朴靈,本以昏庸一蔭官,不合字牧之官,今番安州添入時,所領軍兵逃亡者,多至百餘人,請罷不敍事。赴京譯學、軍官,近來赴京時,各衙門諸宮及士大夫家,私自給價,勒令貿易,彼雖㤼於威勢,不得已受去,及其還來之後,彼此侵徵,或囚家僮,怨詈載路,事極可駭,請自今赴京行次,前例公貿易之外,新設各衙門諸宮及士大夫家私貿易,一切禁斷,如有犯者,摘發罷職事。各司貢物、各道驛馬、三名日進上馬,諸宮及士大夫家,爭相防納,倍徵其價,請自今,各司貢物、各道驛馬、三名日進上馬防納者,論以贓律,各官守令、察訪、監司、兵曹色官,許人防納者,一體施行事。答曰,依啓。黃海監兵使別無所失,勿推。朴靈所領軍兵,非本縣之民,故廟堂以此旣以酌處,不必罷職。訓局軍卒,學習他技,殊甚不當,然此在大將酌處,非朝廷干預之事也。且所謂奉足,似無數外之人,想必傳聞之誤也。譯官等事,必無如此抑勒之弊,設或有之,乃是自中牟利之事,臺諫之得聞也。似或不潔也。各衙門貿販,皆出於不獲已,姑勿禁斷,但使無弊,宜矣。至於照管知數之言,則辭意太薄,殊無相敬之道,極爲不可矣。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兵曹草記。答曰,知道。此事可否,問于大臣處置。內下記草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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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憲府,以昨日批答,有不潔等語,引避。答沈演箚曰,所謂不潔,非疑以賂,勿辭。竝退待,諫院請出而再避。大司憲朴東善命牌不進。

○以權淰引見時啓辭平安道別設科擧事兵曹回啓大槪,別設無名之科,則軍額多數減縮,決不可曲循民情,開此苟且之擧。無已則今番判下別試,以關西試取之數,設場於該道,殿試,亦依近例遣近臣,以京中殿試規矩,試取,則雖無別設科擧之弊,而有慰悅武士之實。上裁。啓。傳曰,知道。此事可否,問于大臣處置。

○延平箚。啓下禮曹。以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持平沈演避嫌上疏。答曰,所謂不潔,非疑受賂,安心勿辭。以上內下記草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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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今下弓矢,召募將池繼催[池繼漼]給送。

○院啓。答曰,依啓。臺諫處置事。內下記草

○白遊擊接伴官李慶相,與遊擊,出去。

○執義金槃,掌令李惟達、李坰,持平沈演、趙公淑,再避,諫院請出。大司憲朴東善,以牌不進避嫌,遞差。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辰時,日暈。巳時午時,日暈,暈上有冠,暈下有履,色皆內赤外靑。未時申時,日暈。夜一更,月暈。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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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宣川府使李浚上疏。答曰,省疏具悉。嘉爾憂國之誠。所陳之事,當令該司施行焉。

○永柔縣令鄭麟壽上疏。答曰,省疏具悉。深嘉爾誠。所陳之事,目今事勢,收復不易,然辭意甚好,當議處焉。

○兵曹草記。答曰,依啓。其中表表有功勞者,依他例施行。

○刑曹粘目。答曰,迷劣之事,不必深責。分揀。

○兵曹參判尹墀上疏。答曰,省疏具悉。深嘉爾誠。疏辭,不無所見,當令廟堂採施焉。

○幼學韓誡上疏。答曰,省疏具悉。嘉爾憂國之忠。所陳之事,當令該司採施焉。

○吏曹草記。答曰,知道。此非但本司所屬。奴婢之事,若或遲延,則不無逃躱之弊,故直爲移文,今姑置之。以上內下記草

○冬至使書狀羅宜素,入來。

○禮曹啓,本曹,雨澤周足,秋節迫近,復正殿常膳事,取稟。未蒙允許矣。今則秋節已入,依前啓請,復正殿常膳之意,敢啓。傳曰,依啓。

○憲府三避退待,諫院亦避嫌,不爲處置。

○有政。吏批,以張維爲大司憲,朴東善爲參贊官,成以性爲注書,崔惠吉爲舍人。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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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召對。入侍時,參贊官鄭之羽,侍讀官趙絅,檢討官李德洙,記事bb官b成以性、趙珩、沈之漢。講《書傳周書》,自梓材,至則望康叔以成終云耳。

○禮曹啓,李貴箚子云云。箚中所論,乃頃日擧國所爭之事。臣等不敢更有他議。其箚末端結語,令大臣速爲議定云,尤非該司之所敢議,令廟堂議處,何如?傳曰,允。玉堂箚子,渙發德音,夬示悔心,使群下之情,釋然而無疑,臺閣之氣,旣挫而復伸事。答曰,省箚俱悉。箚辭當留念焉。傳曰,陳慰使鄭斗源,處事明敏。其所覓來西砲,精巧無比,實合戰用,其留心殺賊,爲國周旋之功,極爲可嘉,特加一資,以表予意,一行員役中可賞者,亦令書啓。

○公淸推考敬差官安獻徽[安獻徵],出去。

○傳曰,召對爲之。

○孫軍門差官李梅等接伴官金灦,與差官,出去。

○兵曹啓曰,平安道設科事,問于大臣,則領敦寧尹昉,領議政吳允謙,右議政李廷龜議,無名設科,似爲苟且,但今秋,適有咸聚京師之別科,分定試取之數,設場於居中之地,殿試規矩,判下之後,遣近臣試取,亦有近例,依此施行無妨。上裁何如?啓。傳曰,依議。

○備邊司啓曰,本司堂上,頃因事變,輪回直宿,而今則別無緊急之事,依前不爲直宿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公淸道督餉御史李景義,入來。

○禁府差使員重林察訪閔聖任拿囚,以差官發還時,千摠所騎驛馬,不爲入。

○把差使員不知去處事,接待所,入啓也。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刑曹啓目。答曰,依允。斗化、忠信等乙良,分揀。仁祿、彦伊等乙良,姑爲仍囚。

○掌隷院啓目。答曰,渠以上年分呈上言爲言。回啓中丙寅年上言云者,似爲不察是在果,如是冤抑,則丙寅年啓下公事,相考後處置。

○兵曹粘目。答曰,依允。規矩乙良,臨時稟定擧行。平安道設科

○承文院都提調啓辭。答曰,知道。今番或不無呈文之事,仍爲急送,勿爲例。赴京事

○玉堂箚子。答曰,省箚具悉。箚辭當留念焉。內下記草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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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許𥛚,箚請急講戰守之策,亟擧追崇之禮,且陳賤疾甚重,不得留京事。

○院啓,陳慰使鄭斗源狀啓,殊極誕謾,其所上進之物,徒爲巧異,無所實用者多,而盛有所稱引,其不識事理,甚矣。此誠可罰而不可賞,而一小砲覓來之故,至加資級,物情皆以爲非,請還收加資之命。答曰,鄭斗源覓來火器,制度精妙,我人學習,則必賴其力,數之多少,不足論也。海行艱苦,且有其功,一番酬慰,似無不可矣。

○有政。吏批,以朴安悌、權淰爲掌令,閔光勳、鄭沇爲持平,尹毅立爲刑曹參判,李坰爲弼善,尹鳴殷爲司書,李惟達爲軍資正,沈演爲直講。

○院啓,禮安縣監羅茂松,爲人愚悖貪鄙,見棄於人久矣。及授本職,侵虐民生,專事肥己,請罷職。答曰,依啓。

○禮曹啓曰,書狀李廷圭,兼監察下批,而憲府有故,不得署經,今日當爲方物封裹,而不得已退行之意,敢啓。答曰,知道。

○政院啓曰,李廷圭,未署經之故,方物封裹退行矣。今日爲政,臺諫差出署經,何如?答曰,依啓。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答府曰,依啓。遞差事

○備邊司草記。答曰,依啓。如有不謹檢察者,論以重律,勿揀赦典[前]。

○禁府粘目。答曰,除刑推罷職放送。重林察訪事。內下記草

○申時酉時,日暈。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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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府啓,祥原縣監朴雴罷職事,數外奉足,移給無保事,赴京行次公貿易外,新設衙門諸宮及士大夫家私貿易,一切禁斷事。自今各衙門,一切不得牟利於外方,其所儲財穀,令戶部照數句管,軍官料布及他需用之物,亦令該曹與本衙門,照管辦用事。答曰,不允。

○院啓,鄭斗源加資還收事。答曰,已諭。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答府曰,書吏下送事。依啓。

○刑曹草記。答曰,知道。只杖贖之意,勿奪告身。𫕱事。傳曰,今年表紙,尤甚麤劣,紙面黑沙[紗],或有與點畫不相辨別處,極爲駭愕,本署提調及色郞廳,從重推考。傳曰,今此進獻禮物中,黑麻布,尤甚升麤,內外亦不如一,殊極可駭,當該官吏,竝爲推考。內下記草

○啓曰,柳琳照律事判下,而考諸《大明律》,則移置妻子,與善事權門,皆無正律。反覆參考,律文內凡守禦官,不守紀律,隄備bb不b嚴,似近於移置妻子,公侯家門首伺立,似近於善事權門。此外他無近似比擬之律,故不得已以此律照入之意,敢啓。答曰,知道。《禁府謄錄》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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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嚴鼎耉。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召對。入侍時,參贊官李基祚,侍讀官辛啓榮,檢討官李命雄,假注書嚴鼎耉,記事官趙珩、沈之漢。講《書傳周書梓材》,自今王惟曰先王,至未必然也。

○明日冬至拜表時,三嚴卯正。

○院啓,鄭斗源賞加改正事。答曰,不允。

○府啓,祥原縣監朴雴罷職不敍事。都監軍士,爭事他技,自今以後,請令査出禁斷,數外奉足,移給無保者事。新設各衙門諸宮及士大夫家,赴京譯官處私貿易,一切禁斷,如有犯者,摘發罷職事。各衙門一切不得牟利於外方,其所儲財穀,令戶曹照數句管,至其軍官料布,及他需用之物,亦令該曹相議辦用。答曰,依啓。朴雴罷職。譯官事及各衙門興販革罷事,不允。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答院曰,勿煩。前啓

○戶曹草記。答曰,知道。久遠規例,不待批下,徑先更改,極爲非矣。內下記草

○傳曰,議啓中,妻子初不入置城中云,故以此辭緣,使之照律矣。何以當初傳旨內辭緣,照律乎?《禁府謄錄》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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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院啓,鄭斗源事。不允。

○府啓,赴京譯官處私貿易禁斷事。各衙門勿令牟利於外方,財穀,該曹句管相議辦用事。新啓,保寧縣監宋光弼,爲人庸拙,未及赴任,多有生疎取笑之事,請遞事。宣傳官李時挺,門地卑賤,請汰去事。答曰,不允。新啓,依啓。

○完豐府院君李曙平山山城看審後入來箚子,請還收鞍馬、奴婢賜給之命事。

○藥房啓曰,嬪宮解産,氣候平安,不勝喜賀之至。臣等三人,自今日直宿之意,敢啓。傳曰,知道。解産女阿只氏云。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答院曰,不允。前啓

○答府曰,不允。宋光弼、李時挺等事。依啓。內下記草

○啓曰,柳琳照律公事云云事,命下矣。判府事金□,知事金□,竝呈辭受由,不得開坐,待其出仕,會同照律入啓之意,敢啓。答曰,知道。《禁府謄錄》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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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吏批,以崔惠吉爲執義,宋錫胤爲兵曹佐郞,金槃爲應敎,高傅川爲司饔正,姜翯爲工曹佐郞。兵批,以朴瑺爲慶尙左兵使。

○東宮,二品以上問安。答曰,知道。

○府啓,譯官處,各衙門、諸宮、士大夫私貿易禁斷事,各衙門興販禁斷事。答曰,依啓。貿販事,不允。

○院啓,鄭斗源賞加改正事。不允。

○接伴使書目,病重,𠆽[黃]都督分付下陸調病事。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院啓,大司諫金壽賢遞差事。依啓。

○答完豐府院君箚曰,省箚具悉。予意已諭,卿其安心,勿爲固辭。內下記草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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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吏批,以朴炡爲大司諫。

○府啓,各衙門興販禁斷,令戶曹句管財穀,相議辦用事。不允。

○院啓,鄭斗源事。不允。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答府曰,已諭勿煩。

○答院曰,已諭勿煩。內下記草

○辰時,日暈。申時酉時,日暈。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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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平安監司書目,譯官權得仁告目,島中事情事。

○全羅督餉御史李柱[李袨],入來。

○憲府啓目,禁府都事李純馨,高用厚拿來時,稽緩二日,罪公罪,杖六十。啓罷職。

○大司憲張維箚。答曰,省箚具悉。卿其勿辭往來。

○領議政吳允謙箚。答曰,省箚具悉卿懇。卿其勿辭,調理行公。

○答院啓曰,不允。鄭斗源事

○答府啓曰,不允。出仕事,依啓。傳曰,慈殿先塋,在於高陽郡,皆爲崩頹云,令該曹加土軍人,量宜定送。

○禮曹粘目。答曰,依允。明年正朝方物,亦令作木。內下記草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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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明漢。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備忘記曰,下輩隣人鬪詰之事,非官員所可預知,而玉堂不念國法,發差推捉,貽弊民間,事甚不美,推考。政院啓,大槪,因下輩相鬪之事,至推經幄之臣,揆以事體,極涉未安,請還收推考之命。答曰,儒臣職任,讀書補闕而已。捉人閭里,辨別曲直,非所當爲也。今此推考,乃是責善之意,爾等徒學李楘餘習,濫陳營救之辭,極爲不當矣。

○京畿監司書目,坡州呈,唐人三十一名當日上去事。

○觀象監,今月十九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日暈。啓。

○別坐尹啓基上疏,側身修德,仰答天譴,選將鍊卒,預備不虞事。答曰,省疏俱悉。用嘉汝憂國之誠。疏辭,當留念焉。

○府啓。不允。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答李基祚啓曰,勿待罪。

○刑曹粘目。答曰,依允。鄭伊乙良,除刑推議處。內下記草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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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吏批,以朴鼎賢爲刑曹判書,金槃爲司諫,李景仁爲獻納,尹鳴殷、池德海爲正言,金壽賢爲大司成,洪霶爲大司諫,南以恭爲禮曹參判,卞時益爲禮曹佐郞,兪省曾爲修撰,李景魯爲文學,趙贇爲司書。

○備邊司啓曰,江都保障之地,城池兵糧,俱無可恃,誠如上敎,必得有幹局誠實者,授以句管之任,可以辦集事功,本司堂上中金自點,正合此任,群議皆以爲然。敢啓。傳曰,依啓。

○府啓,各衙門興辦停罷事。新啓,頃日掖庭別監,與玉堂下人,因事鬪詰,至於辱及官員,入直之官,聞其事而欲問其曲折,使捉致,本非大段違理之事。殿下因別監之供辭,至下推考儒臣之命,是殿下信別監之所訴,而歸罪於經幄之臣也。有駭於瞻聆,貽累於聖德,豈不大哉?請還收玉堂官員推考之命。答曰,告君之辭,不可以臆度陳啓,更加詳察處之,可也。貿販事,不允。

○院前啓,無城上所,姑停。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出身申得天上疏。答曰,省疏俱悉爾誠。疏辭,當令該曹量處焉。

○戶曹草記。答曰,依啓。椳木等物,減米捧用,似或便當,參酌處置,且其中鐵物,用後,當爲還下云,勿以斤數浩多爲慮。內下記草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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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藥房啓曰,今日乃嬪宮解娩後七日,産室廳,依例撤罷,入直提調及醫官、下人,竝爲退去之意,敢啓。答曰,知道。

○兵曹判書金時讓箚,安州募兵,平山兵糧,校生考講,烽燧變通事。入啓。

○府啓,自今以後,一切停罷各衙門貿販、取息等事。專委戶部,句管財穀,凡干需用,使之責辦事,還收玉堂官員推考之命事。答曰,玉堂官員聽下輩之言,送差閭閻,捉人入來之際,掖庭別監中,適有其漢族屬,故相遇於闕中,隨往相詰,承傳色內官,聞其鬪聲,使之禁云云,此其大槪也。聽分付禁喧之人,別無罪犯,而其中隨往鬪詰之人,則情狀頑惡,故已令照律矣。當初之事,發於閭里間相鬪云,若然則閭閻鬪詰之事,非儒臣所可辨覈,使令輩出往閭閻,則必有弊端,故欲令懲戒特命推考,此意在保民,非爲別監地也。因此細事,政院與本府,相繼陳辨,歸咎君上,厥初若知如此,雖學士有過,閭民受弊,予不言也。近來時習,三司所爲,則不顧事理之當否,群起而營救之,此非淸朝之美事也。爲人上者,雖見群下不是之處,隱忍度日,不爲戒飭,使之潛滋暗長,則未知國事將何如也?微細之事,如是辨明,實涉鄙瑣,爾等未詳知,故言之爾。貿販事,不允。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兵曹草記。答曰,知道。先奪軍器,則自無難處之事,從速奪去。逃唐人堅守事

○傳曰,副元師鄭忠信,久留安州,則前患土疾,未免復發,使之退駐他邑,如何?令備局議啓。

○備邊司草記。答曰,知道。白給船隻,仍爲給送,買船與否,問于差官處置,似當。依啓。

○傳曰,高陽地本房墓所田畓免稅事,慈敎中,別無奴子勿侵之敎,而任意添入,似爲發輝之地,事極泛濫,當該官推考。

○兵曹草記。答曰,依啓。姑勿逼迫,從容開諭,俾無相殺之患。

○傳曰,頃日禁喧別監,令該曹更爲囚禁治罪,今後內外鬪詰之訟,竝令玉堂聽理。內下記草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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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司憲張維,執義崔惠吉,掌令權淰,持平閔光勳,避嫌。大槪,誠未上格,反下嚴批,至以歸咎君上群起營救等語爲敎,今日備忘,內外鬪詰之訟,竝令玉堂聽理,此無非臣等妄言之罪也。爲辭避嫌。

○諫院啓,頃日玉堂入直之官,推捉外人,誠不能無失,而此不過下輩自中鬪詰之事,因此至有推考之命,恐非殿下平日優待儒臣之意也。言官論事,意在救正,而非徒未蒙採納,反下嚴批,至以不顧事理群起營救等語爲敎,而今朝下備忘,辭氣之不平,擧措之未安,有倍於前儒臣,職專輔導,聽理鬪訟,斷無是理,聖批及此,求所以戒飭臣僚者,終未免爲忿懥之歸耳。事雖微細,所關極重,儒臣推考之命,玉堂聽理之敎,竝命還收。答曰,不允。

○李曙上疏大槪,頃者以山城事,荐有賜馬藏獲[臧獲]之命,曾於榻前,煩言複語,僭妄陳達,又以章箚瀆冒,未蒙允可,恕微臣力辭之意,還收成命事。

○答金時讓箚曰,箚陳之事,當議處焉。

○禁府都事金是樞,靈山等地緣坐罪人成玉道父、呂後望父、李侹子,處絞後,入來。

○院啓,鄭斗源加資改正事。答曰,不允。諫院出仕事,依啓。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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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産室廳提調以下,書啓。

○府啓,興販停罷等事。玉堂推考、聽理等事。答曰,不允。

○金自點箚子,江都句管堂上辭免事。答曰,卿之才局,實合此任,廟堂之薦,亦非偶然,卿其勿辭,盡心料理。

○院啓,鄭斗源改正事。還收儒臣推考之命,玉堂聽理之命事。答曰,不允。

○金自點再箚,句管江都辭免事。答曰,予意已諭,宜勿固辭。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答禮曹判書金尙容箚曰,省箚俱悉卿懇。卿宜勿辭,調理察職。

○兵曹草記。答曰,依啓。此米千五百石,送于江都,以補軍餉。

○答完豐府院君李曙疏曰,省疏具悉卿意。薄賞,不必固辭,卿須安心。

○答承旨推考啓辭曰,先罷後推。吏曹郞廳闕省記事

判尹金自點箚子。答曰,省箚俱悉。卿之才局,實合此任,廟堂之薦,亦非偶然。卿其勿辭,盡心料理。內下記草

○午時酉時,日暈。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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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院啓,喉舌之臣,出納惟允,乃其職也。昔宋臣杜衍,封還內旨,仁宗嘉納而優答。殿下之使臣以禮,遠邁於宋帝,而今日銀臺之官,獨不及於宋臣,誠可歎也。再昨下備忘,令玉堂聽理鬪訟,辭旨極重大,非和平底氣像,爲政院者,所當陳啓,卽爲封還,使一時失中之敎,不至傳播中外,而非但寂無一言,至令玉堂書吏,謄書而去,有若分付者然,事甚無謂,當該承旨,請命罷職,同參承旨,竝推考。答曰,承旨請罪,事極無謂,更勿瀆擾。

○罷職見告,吏曹佐郞蔡裕後。

○府啓,興販等事。玉堂推考,內外鬪訟令玉堂聽理事,竝[命]還收成命。答曰,不允。

○院啓,鄭斗源事。推考、聽理等事,還收成命事。答曰,不允。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戶曹草記。答曰,依江原道大同例,折價題給,便當,更議處置。

○答平壤進士楊漸亨等疏曰,省疏俱悉。疏辭,當令議處焉。內下記草

○未時申時,日暈。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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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吏批,以李景曾、兪省曾爲副校理,金南重爲舍人。

○傳曰,頃日啓下李貴箚子,何至今不爲回答乎?問啓。

○傳曰,南漢城兵糧措備時,有功勞人,書啓。

○院啓,鄭斗源事,還收玉堂聽理鬪訟之命事,當該承旨罷職,同參承旨推考事。答曰,不允。前啓,玉堂官推考還收事,停啓。

○領議政箚子,臣之宿患塊漲之症,漸至深重,近又眼痛添苦,眼精翳羃,不能開睫視物,決無供仕之勢,臣本職及兼帶內醫提調,爲先乞遞事。

○府啓,各衙門興販停罷事,玉堂推考、聽理事,還收成命事。答曰,爾等,身爲臺官,非法之事,所當論劾,而反爲營救,甚無謂也。弊及民間,則雖或勳舊,不可容貸,而況玉堂乎?爾等若欲勿推,則其所爲是之,可也。旣稱其非,而又請勿咎事,不成說話矣。此事祟於別監,予不爲嫌,況非推捉別監者乎?若此不已,則年少之輩,憑官作弊,恃黨縱恣,必如昏朝而後已,予恐不止於爲館人發差而已也。近來下凌上替,凡事小無可爲,時人之態,予竊痛焉。貿販事,不允。

○備忘記,嬪宮産室廳都提調領議政、提調洪瑞鳳、副提調李聖求,各熟馬一匹,捲草官朴東善,醫官申得一,半熟馬一匹,孫夢象,兒馬一匹,奏時官二,各弓子一丁賜給。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答領議政箚曰,省箚俱悉卿懇。予甚慮念,卿須勿辭,調理行公。內下記草

○刑曹判書朴鼎賢啓,臣曾忝知義禁府,刑部,詞訟煩劇之任,不得兼王府重地,已成規例,兼帶知義禁,遵照舊例遞差之意,惶恐敢啓。傳曰,依啓。

○啓曰,本府都事宋夢錫,居在公淸道扶餘地,除授後病重,不得上來云,請改差,以在京無故人,速爲差出。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申時,日暈,白雲一道如氣,起自乾方,直指坤方,長十丈餘,廣一二尺許,漸移東方,良久乃滅。夜五更,月暈。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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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領議政處,遣內醫看病。

○副元帥書目,臣旣被誣於一守令,勢難靦顔行號令於軍中,請罷臣職事。

○判敦寧金尙容箚子,臣分外蒙恩,浹旬調治,庶冀少蘇,擬卽出謝,而自昨日眩暈重發,不能擧頭,痢疾暴下,度數難計,出仕無期,兼帶禮曹判書、判義禁府事,特命遞改事。

○兩司,以昨日批答未安,避嫌。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備邊司粘目。答曰,依允。且勇兵[募兵],設或可爲辦出其直,誠極重難,何以言之?我國之人,本來貧窮,又各有身役,今若無論貴賤,竝令出布,則擧國駭怨,根本失潰,計口徵布,決不可輕議也。烽燧一事,次邑則罷格報變,容或可矣,至於無論遠近,徑先擧火,似爲不可。此一款亦勿施行。內下記草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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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政院啓大槪,兩司竝遞爲敎,臣等相顧驚愕,不料聖明之朝,乃有此等擧措乎?因一微細之事,輾轉爲未安之敎,一節加於一節,以致兩司俱空,竊恐臺閣之氣,自此而索然矣。請還收遞差之命。傳曰,勿煩。

○平安監司書目,定州報,接伴使權泰一,本月二十三日卒逝事。傳曰,令本道棺一部題給,又令所經各官護送。

○府前啓。竝不允。新啓大槪,執議崔惠吉,掌令權淰,持平閔光勳,正言尹鳴殷,大司諫洪霶,獻納李景仁,正言池德海,司諫金槃,竝引避而退。隨事捄正,乃是臺官之責,有何營救之心?前後批旨,極其嚴峻,誠爲未安。其於論事,斷無可避之嫌,請竝出仕。答曰,不允。兩司官員,竝遞差。

○吏曹,黃都督接伴使李如璜。啓。

○答判敦寧金尙容箚曰,省箚俱悉卿懇。卿辭至此,禮判,當勉副焉。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備邊司粘目。答曰,依允。兩差所付之物、管餉,譯官授送。

○刑曹粘目。答曰,功減一等,除贖決杖爲乎矣。順翼乙良,除刑推照律。

○答玉堂箚曰,依啓事,臺諫出仕。內下記草

○自巳時至未時,日暈。夜五更,沈霧。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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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吏批,以鄭百昌爲大司諫,張維爲左參贊,鄭光績爲禮曹判書,韓必遠爲執義,金世濂爲司諫,李坰爲掌令,李景曾爲獻納,趙公淑爲持平,趙贇、李元鎭爲正言,李時楳爲奉敎,李敬輿爲副提學,宋象仁爲禮曹參議,權淰爲弼善,尹鳴殷爲司書,趙絅爲副校理,趙珩爲說書,姜大遂爲修撰,金槃爲應敎,崔惠吉爲副應敎,李彦英爲淸州牧使,洪霶爲同知。

○領議政初度呈辭。傳曰,不允批答。

○禁府,安埈拿囚。啓。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禮曹草記。答曰,依乙巳年規矩施行。別試規矩。內下記草郞廳金朝潤校正。日記廳郞廳金龜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