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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政院日記/仁祖/二十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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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五月 六月

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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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堉。左副承旨李俔。右副承旨洪憲。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達夜雨下。

○合啓。答曰,不允。

○府啓,申得淵、辛勝等事。答曰,已諭。

○義禁府粘連啓目。答曰,依允。干證乙良,倉穀偸出時,干證兺,爲先拿問具元悌等事。以上內下記草

○有政。吏批,以李廷顯爲慶興府使,黃敏德爲昆陽郡守,元斗杓付原平君,申景禋付東城君,韓得一爲北部主簿,丁彦璜爲司僕寺正,沈之漢爲善山府使,成振漢爲栗峯察訪,兼春秋館編修官單李禬,兼春秋館記注官二單韓必明、李太芳,兼春秋館記事官單李後山,奉常奉事單李克誠,副奉事單李惟碩,以韓仁及爲知敦寧。

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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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堉。左副承旨李俔。右副承旨洪憲。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朝陰。自辰時,乃晴。

○傳曰,大臣、備局堂上引見。

○漢城府粘連啓目。答曰,回啓中別定訟官,從公處決等語,似不當用於再三査覈之事是在果,本府不欲違例決折,則令本道決論爲乎矣,宋民者乙良,依法定治,使奸濫之徒,有所懲戒。以上內下記草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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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堉。左副承旨李俔。右副承旨洪憲。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雨下。

○合啓。答曰,不允。咀呪首惡事

○院啓。答曰,不允。韓亨吉事

○府院啓。答曰,旣施重罰,更勿煩論。

○義禁府粘連啓目。答曰,中軍則別無可問之事,勿爲拿問爲乎矣,全以直等乙良,姑爲仍囚。以上內下記草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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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堉。左副承旨李俔。右副承旨洪憲。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北兵使成夏宗引見。

○禮曹草記。答曰,旣有子孫則不可含默,自本曹據禮指揮,俾無相爭之弊。

○禮曹參議申敏一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深用嘉尙,疏辭不無所見,當留念而採施焉。

○合啓。答曰,不允。前啓

○府院啓。答曰,已諭。

○院啓。答曰,李時英事,風聞未必盡實,更加詳察,勿爲煩論。

○備邊司粘連啓目。答曰,又爲徵木,似未妥當,如難赴錦,則用明年農軍爲乎矣,身死乙良,依他例恤典擧行。

○兵曹粘連啓目。答曰,依此定配爲有如可,後運入送。

○戶曹粘連啓目。答曰,依允。各邑元穀,推移充數之擧,似無未妥之事,此一款,已卽依狀啓施行。以上內下記草

○義禁府啓曰,今日乃端午,宗廟、各陵祭享齋戒日,而全以直等鉤問命下三日,故只鉤問與元情捧招,而不得刑推之意,敢啓。傳曰,知道。以上《義禁府謄錄》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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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堉。左副承旨李俔。右副承旨洪憲。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自卯時至午時,日暈。

○左右相詣闕卜相,以金自點爲右相。

○傳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賑恤廳內摘奸。

○府啓。答曰,依啓。坡州牧使柳坡罷職事,及全羅兵使金述推考事

○合啓。答曰,勿爲强煩。

○府院啓。答曰,已諭毋煩。

○院啓。答曰,依啓。平安兵使李時英罷職不敍事及韓亨吉事不允。

○刑曹判書徐景雨箚子。入啓。答曰,省箚具悉。卿年齡雖多,筋力未衰,宜勿控辭,安心察職。以上內下記草

○有政。吏批,以金自點爲洛興府院君,李椲爲江華經歷,鄭廣敬爲吏曹參判,兪伯曾付杞平君,李澥付咸陵君,趙必達爲楊州牧使,李德泂爲右參贊,承文都提調單金自點,金藎國爲判義禁,李浣兼喬桐府使,元斗杓爲江華留守,楊花渡承單金賢龍,奇震興爲義禁府都事,閔晉亮爲石城縣監,申瀄爲義禁府都事,議政府右議政兼領經筵事監春秋館事金自點,兼世子傅沈器遠,議政府左議政兼領經筵事監春秋館事沈器遠,議政府領議政兼領經筵弘文館藝文館春秋館觀象監事世子師沈悅。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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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堉。左副承旨李俔。右副承旨洪憲。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戌時,下雨。

○下直,忠淸兵使趙後亮。

○傳曰,忠淸兵使趙後亮引見。

○合啓。答曰,不允。

○府啓。答曰,依啓。臺諫出仕事

○府院啓。答曰,毋煩。申得淵事

○院啓。答曰,削奪官爵。韓亨吉事以上內下記草

○義禁府啓曰,具元悌干證趙應立等元情公事,以姑停刑推議處事,判下矣。判府事臣金藎國,時未肅拜,同知事臣李必榮,身病呈辭,同知事臣金蓍國,與判府事相避當遞,位不齊不得開坐,待他堂上出仕後,議處之意,敢啓。傳曰,知道。以上《義禁府謄錄》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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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堉。左副承旨李俔。右副承旨洪憲。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終日下雨。

○藥房提調戶曹判書臣李溟、副提調都承旨臣李楘啓曰,霖雨未霽,日氣沈鬱,伏未審此時,聖候調攝,比前若何?臣等不勝區區仰慮之至,敢此問安。答曰,與前一樣。《內醫院日記》

○領議政沈悅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以先朝舊臣,才德素著,今日首揆之任,捨卿其誰哉?卿其勿爲控辭,安心論道。

○合啓。答曰,不允。咀呪事

○府院啓。答曰,不允。申得淵事

○院啓。答曰,旣施重罰,勿爲更煩。韓亨吉事

○司憲府箚子。答曰,省箚具悉。深嘉卿等憂愛之誠,箚陳之事,無非藥石之言,予當服膺而施行焉。以上內下記草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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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堉。左副承旨李俔。右副承旨洪憲。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國忌。

○自昧爽至卯時,有霧氣。以上內下日記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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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堉。左副承旨李俔。右副承旨洪憲。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漢江渡承呈內,本江常流塞,以布帛尺十餘尺漲溢云云事。

○合啓。答曰,不允。前啓

○府啓。答曰,毋庸堅執。前啓

○兵曹草記。答曰,依允。其中銅鐵措備最多之人及監鑄軍官,量宜施賞似當,參酌施行。

○判義禁金藎國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宜勿辭,調理察職。

○宗簿寺粘連啓目。答曰,照律爲乎矣,惟吉、義慶、潤慶、翼賢、翼哲等乙良,棄。以上內下記草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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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堉。左副承旨李俔。右副承旨洪憲。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未時,下雨。

○謝恩使方物封裹御覽。

○合啓。答曰,不允。

○府啓。答曰,已諭。申得淵事以上內下記草

○有政。吏批,以邊忠範爲明川府使,檢閱單沈世鼎,南兵使朴敬祉兼北靑府使,成㲄爲坡州牧使,李厚源爲典牲提調,慶興府使金汝水仍任事承傳,沈熙世爲獻納,尹履之爲刑曹參判,平安兵使朴省吾兼安州牧使。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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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堉。左副承旨李俔。右副承旨洪憲。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或晴或雨。卯時日暈。夜下雨。

○傳曰,大臣、備局堂上引見。內下日記

○藥房提調戶曹判書臣李溟,副提調行都承旨臣李楘啓曰,近來雨後,時熱漸盛。伏未審調攝中,聖候若何?臣等無任仰慮之至,敢此問安。答曰,與前一樣。

○備忘記,今番受鍼之後,雖無大功,似有微效。其時提調以下及醫官等,量宜施賞,以酬其功勞。以上《內醫院日記》

○兵曹粘連啓目。答曰,此輩罪犯非細,依啓本勿宥,以杜後弊。

○兵曹粘目。答曰,依允。半熟馬一匹賜給。京畿水使申景禋鳥銃別備等事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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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堉。左副承旨李俔。右副承旨洪憲。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下雨。

○東萊府使狀啓,通信使一行,四月二十七日戌時,對馬島無弊到泊事。

○政院啓辭。答曰,邊將邊倅,以老親數遞,今後依舊例勿遞事。

○合啓。答曰,已諭毋煩。

○府院啓。答曰,已諭毋煩。

○兵曹草記。答曰,知道。竝令堂上主管,俾無濫雜之弊。瀋陽入去草料事

○備邊司草記。答曰,令有司堂上成給,今後使之詳察,俾無數外加送之弊。瀋陽草料事以上內下記草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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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堉。左副承旨李俔。右副承旨洪憲。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謝恩拜表上使沈器遠,副使金南重,書狀官丁彦璜。

○申時,乃晴。

○合啓。答曰,不允。咀呪事

○府啓。答曰,不允。

○院啓。答曰,不允。前啓,申得淵事

○右議政金自點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功高德厚,允合輔弼之任,宜勿控辭,共濟時艱。

○海嵩尉尹新之箚子。入啓。答曰,省箚具悉。卿其勿爲待罪,安心調理。以上內下記草

○訓鍊都監啓曰,兵曹啓辭,五局別將望單子,傳曰,局將未箇滿前,勿爲數遞事,當初已爲,傳敎矣。近日何如是數遞耶事,傳敎矣。李元老,都監,旣以千摠啓下後,其代李克華差出事,移文本曹,故不能致察,矇然書入,極爲惶恐。李元老勿爲移差千摠事,令都監稟旨施行,何如?傳曰,依啓事,傳敎矣。局將李元老,年少有武才,曾以將官,入守南漢,頗有成效。且千摠爲任,率領軍兵亦多,比諸局將,則稍有輕重,故俱是都監所屬,不覺前規人,旣相當循例啓差矣。今承聖敎,極爲惶恐,依上敎仍差局將,何如?傳曰,依啓。以上《訓鍊都監謄錄》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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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堉。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京畿水使李浣引見後,傳曰,此人曾爲守令,多有善治,統禦爲任極重,特爲加資。

○夜五更,有霧氣。

○合啓。答曰,不允。咀呪事

○府院啓。答曰,勿煩。申得淵事以上內下記草

○有政。吏批,以鄭亨道爲南部主簿,學錄單洪南立,以洪鎬爲承旨,李東龍爲定平府使,孟世衡爲司藝,姜柏年爲掌令,金瀅爲寧邊府使,權以亮爲平丘察訪,金壽翼爲修撰,閔馨男爲判義禁,金始蕃爲副修撰,李行遇爲舍人,黃德耉爲松羅察訪,朴玏爲中部主簿,李必行爲司諫,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洪鎬。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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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堉。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自昧爽至卯時,沈霧。初昏月中有黑氣,狀如飛鳥,良久乃滅。二更,流星出心星下,入巽方天際,狀如拳,尾長三四尺許,色赤。

○合啓。答曰,不允。咀呪事

○府院啓。答曰,不允。申得淵事

○府啓。答曰,依啓。坡州牧使成殼削去仕版事省吾事,大臣之薦,必非偶然,姑爲試可,更勿煩論。

○院啓。答曰,依啓。定平府使遞差事及臺諫上來事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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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堉。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巳時申時,日暈。夜自三更至五更,月暈。

○合啓。答曰,不允。前啓

○府院啓。答曰,不允。申得淵事

○院啓。答曰,依啓。刑曹佐郞李尙儉,監察李時陟、李道傳、金應懋,童蒙敎官韓錫明,贊儀愼得義,英陵參奉盧尙興,四山監役朴有遠,尙瑞副直長南斗明,活人別提李光弼,竝汰去事,及武兼宣傳官中庶孽,令該曹一一澄汰,禮曹正郞尹世任,遞差等事以上內下記草

○義禁府啓曰,本府皂隷二十五名內,各差備派定外,出使四名,餘在無一名。此後如有出使事,則更無推移之路,極爲可慮。移文該曹,則只給四名,此亦不足於使喚,而僅至十餘日而還罷,事體尤極未安。仍給四名,以存衙門模樣,何如?事勢切迫,惶恐敢啓。傳曰,依啓。以上《義禁府謄錄》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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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堉。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達夜電光,大雨如注。

○右議政金自點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至懇。予意已諭,卿其勿爲固辭,以副上下之望。

○判義禁閔馨男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宜勿辭,從速察職。

○合啓。答曰,不允。咀呪事

○府院啓。答曰,絶島圍籬安置。申得淵事

○院啓。答曰,依啓。禁府都事李俔罷職不敍事

○府啓。答曰,依啓。平安兵使朴省吾遞差事以上內下記草

○義禁府啓曰,尹濬慶分揀事,判下矣。放送之意,敢啓。傳曰,依啓。

○傳曰,義禁府審理單子入之。

○傳曰,廬愼行等審理時蒙放耶?承旨察啓。以上《義禁府謄錄》

○備忘記,都提調金瑬,鞍具馬一匹,提調李溟,熟馬一匹。都承旨鄭太和,御醫崔得龍,各豹皮一令。鍼醫李馨益、朴泰元,竝加資,終始入參史官及御醫朴頵,掌務官金藎誠、鄭僑,煎茶官安志淵,各上弦弓一張。煎茶下人,亦令該曹,給賞。以上《內醫院日記》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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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堉。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藥房提調戶曹判書臣李溟,副提調行都承旨臣李楘啓曰,天陰雨濕,暑氣蒸鬱,伏未審,聖候調攝,若何?伏承有微效之敎,不勝喜幸,而尙未收平復之功,臣等益切祈祝之至,敢此問安。答曰,時無加證。以上《內醫院日記》

○合啓。答曰,速爲停論,俾無延滯。

○府院啓。答曰,已用重律,亟停勿煩。以上內下記草

○有政。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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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趙廷虎。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夜四更,月暈。五更,有霧氣。

○下直,黃海監司朴遾引見。

○刑曹判書徐景雨箚子。入啓。答曰,省箚具悉卿懇。此時刑部重任,不可輕遞,宜勿固辭,從速察職。

○合啓。答曰,已諭毋煩。前啓咀呪事

○府院啓。答曰,已諭毋煩。申得淵事

○義禁府啓曰,罪人鄭鐵命,今姑分揀事,判下矣。放送之意,敢啓。傳曰,依啓。以上《義禁府謄錄》

○有政。吏批,以李元鎭爲副修撰,崔蘊爲漢城判官,李惟宗爲定平府使,鄭援爲引儀兼漢城參軍,田皡民爲刑曹佐郞,學正二單李頤賢、李陽復,成夏昌爲橫城縣監,右尹金堉除授事承傳,李廷顯爲坡州牧使,龍仁縣令李馨益,通訓今加通政,果川縣監朴泰元,通訓今加通bb政b,以上鍼醫竝加資事承傳李晳爲持平,李以存爲校理,直講單李䅘,李汝澤爲監察,平安兵使邊士紀兼安州牧使,朴嶔爲監察,李汝恒爲監察,趙廷虎爲承旨,洪處亮爲禮曹正郞,崔後定爲尙瑞副直長,徐弘履爲監察,沈棇爲義禁府都事,安獻奇爲活人別提,右承旨趙廷虎。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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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趙廷虎。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自昧爽至辰時,沈霧。巳時申時,日暈。夜四更,月暈。

○合啓。答曰,勿煩。前啓

○院啓。答曰,勿煩。前啓

○備邊司粘連啓目。答曰,依允。雲、博兩邑,亦爲仍屬,勿遞,似當,更議處之。以上內下記草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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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趙廷虎。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夜一二更,天星盡搖。五更,月有小暈,色內赤外靑。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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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趙廷虎。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國忌。

○備邊司粘連啓目。答曰,今此抑賣,與前日之事,似爲不同。以竭力捉送之人,如是勒定重價,此後渠之隣族,恐其徵銀,抵死隱匿,則尤難尋覓之意,措辭開諭,以杜後弊,似當更議酌處。

○傳曰,淸譯崔仁傑,累年在瀋,功勞頗多。今又喜報齎來,令該曹特陞堂上。

○禮曹啓目。答曰,依啓目施行爲乎矣,觀象監提調乙良,勿爲進去。以上內下記草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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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趙廷虎。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合啓。答曰,勿爲堅執。

○府院啓。答曰,勿爲堅執。申得淵事

○備邊司草記。答曰,依啓。且本司凡干命令,一番行會而已。其擧行與否,不爲問知,故每事如此,有司堂上所爲,殊極非矣。

○大君師傅鄭克復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深嘉爾憂愛之誠,所陳之辭,無非嘉言至論,予當體念而施行焉。以上內下記草

○義禁府啓曰,本府使喚、羅將不足,不成模樣,衙門雇立,四名加定事,曾已入啓,請蒙允矣。該曹慮其他司爭效之弊,旋卽防啓,該曹節制經費,固所當然,而第本府形勢,異於他司,罪人之拿來押去,連綿不絶,故亂前則雖以七十名使喚,猶且不足,羅將元數,只是二十五名,各差備派定於外,府中使喚,恒不滿數三人。其間若有出使之事,則更無餘存,莫重王府,非徒體面苟簡,前頭出使之事,按獄之際,生事可慮,事勢如此,不得不更爲申稟。特令該曹,從便變通,使王獄重地,得免生事之患,惶恐敢啓。傳曰,依啓。以上《義禁府謄錄》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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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趙廷虎。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戶曹粘連啓目。答曰,前後官吏所爲,俱極不當,竝爲推考爲乎矣,奴婢身貢乙良,特減三年所納。

○合啓。答曰,不允。

○府院啓。答曰,勿煩。前啓

○院啓。答曰,依啓。兵曹當該堂郞推考事李廷顯遞差,朴省吾今又遞職,有同兒戲,姑爲置之,勿復煩論。

○禮曹粘連啓目。答曰,待李植差病,一時發送。以上內下記草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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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霱。左副承旨趙廷虎。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自辰時至申時,日暈。夜五更,有霧氣。

○藥房都提調領議政臣沈悅,提調戶曹判書臣李溟,副提調行都承旨臣李楘啓曰,霖雨支離,暑氣蒸鬱,伏未審,此時聖候,何如?臣等不勝仰慮之至,敢來問安。答曰,與前無異。

○藥房都提調領議政臣沈悅,提調戶曹判書臣李溟、同副承旨臣尹絳,再啓曰,養病之道,莫重於居處飮食,此貴賤之所同然也。自上遇災避穀[殿],出於恐懼修省,不遑寧息之至,然而玉候違豫,尙未復常,當此暑月,久御狹隘之所,恐有妨於調攝也。醫家曰,盛熱則雖處涼堂大廈,亦中暑暍云,況此淺狹偪側之處,寧無堙鬱煩惱之患乎?目今雨澤周足,仍作霖潦,不必膠守舊規,待秋復寢,伏願聖上,亟還正殿,且復常膳,以便調養幸甚。臣等待罪藥房,不勝區區憂慮之至,惶恐敢啓。答曰,遭此極無極傷之災,方深恐懼悶迫之憂,此時居處飮食,不當顧念也。

○三啓曰,臣等伏承聖批,欽仰聖上敬天恤災之至意,臣等固當將順之不暇,但臣等職是保護聖躬,苟有利於調攝,則宜無所不用其極,何敢以煩瀆爲嫌,悶默而已乎?當此三伏炎蒸之節,久處壅鬱湫隘之地,則鮮有不病,凡人尙然,況至尊乎?事有經權,禮宜變通,玉候違豫,調攝最重,入秋復寢之規,不須太拘,聖心若以御正殿復常膳,爲未安,則因存減膳之制,以寓警懼之意,而亟還淸燕之所,以盡頤養之方,不勝大幸?再瀆天聽,無任惶恐之至。答曰,災害未已,舊規有限,徑還廣室,殊極不可矣。以上《內醫院日記》

○有政。

○合啓。答曰,不允。

○府院啓。答曰,勿爲强煩。

○院啓。答曰,已諭,李廷顯旣已遞差,勿復煩論。以上內下記草

○兵曹啓曰,來六月當入番軍士元數一千三百九十八名內,因病闕點者五十二名,各官所報染病大熾,人不相通。當身軍士,不得越送,以各其族隣,收布上送者,多至九十餘名,而各處應派,其數不足,勢不得已不緊各處,則以收布雇立,而闕點軍,則待差退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以上《兵曹謄錄》

○吏批,以金霱爲承旨,韓必明爲正言,承文副提調二單韓興一、金光煜,學正單洪南立,學錄單申得洪,張遇漢爲高城郡守,許謙爲坡州牧使,右承旨金霱,左副承旨趙廷虎,以李奎老爲注書,沈東龜爲執義,忠淸道審藥金繼榮,義州譯學訓導張應仁,養賢庫直長單李弘載,閔仁佺爲長淵府使,韓梲爲司議,大司憲洪茂績,嘉善除授事承傳,孫處愼爲繕工副奉事,李行遠爲兵曹參判,邊復一爲戶曹正郞,金益熙爲應敎,洪憲爲兵曹參議,兼漢學敎授單申冕,淸譯崔仁傑,今超通政,累年在瀋,功勞頗多,今又喜報齎來,特陞堂上事承傳。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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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霱。左副承旨趙廷虎。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自昧爽至辰時,有霧氣。

○備邊司粘連啓目。答曰,依允。且此人有才有誠,允合試可,令該曹特除邊將,以觀其才器大小。

○刑曹粘連啓目。答曰,李英罪惡,旣已彰著,別無可問之事,兺不喩,若以尋常刑訊,緩緩治之,則擧措歇後,無以懲戢奸民。其中首唱者乙良,梟示警衆,之次罪人乙良,嚴刑定配爲乎矣。其時公兄,亦令本道,移他官囚禁刑推,以懲其不爲禁抑之罪。永春叛吏事

○合啓。答曰,不允。

○府院啓。答曰,已諭。

○院啓。答曰,依啓。正言韓必明上來事朴省吾等事,不允。以上內下記草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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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霱。左副承旨趙廷虎。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自昧爽至辰時,沈霧。申時酉時,日暈。

○合啓。答曰,不允。前啓

○府院啓。答曰,毋煩。前啓

○院啓。答曰,不允。李廷顯事

○慶尙監司林墰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宜勿辭,調理察職。

○備邊司粘連啓目。答曰,事涉不當爲在果,廟堂之意如此,姑依回啓施行。刑曹判書徐景雨質子以孽子以送事

○香室忠義趙紳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深用嘉尙,疏辭當令該曹採施焉。以上內下記草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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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楘。左承旨金尙。右承旨金霱。左副承旨趙廷虎。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尹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卯時,有霧氣。未時申時,日暈。

○下直,江華留守元斗杓。

○合啓。答曰,不允。

○府院啓。答曰,勿爲瀆擾。

○院啓。答曰,依啓。李廷顯罷職事

○大司憲洪茂績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剛直有才,實合此任,宜勿控辭,速出行公,以振頹綱。以上內下記草郞廳李重彬校正。日記郞廳金弘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