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政院日記/仁祖/十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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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十二月

12月1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下直,永建萬戶權恒。

○京畿監司金慶徵上疏,乞遞事。傳曰,下該曹回啓。仍傳曰,觀此上疏,則賊妻所爲,殊極凶慘,其指嗾之人,亦令禁府拿鞫,以懲其謀害功臣之罪。

○禁府啓曰,京畿監司金慶徵上疏,賊妻所爲,殊極凶慘,其指嗾之人,竝拿鞫憑閱,以懲其謀害功臣之罪事,傳敎矣。刑曹咀呪罪人春介、季眞、七香、盲人朴三男等,則自刑曹,已爲囚禁,而七香所引朴自興妻,及所謂故朴金提妻,發遣都事,竝爲拿來之意,敢啓。傳曰,依啓。謄錄

○傳曰,判尹金自點,引見。朝報

12月2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有政。

○以蔡裕後爲校理,李尙質爲副校理。

○謝恩,校理沈之源。

○昨日引見時,金自點啓曰,臣本無才智,當此重任,不能善處,致有民怨,況與戶曹,相爲表裏,必歸戶曹,公私幸甚。上曰,卿則決不可遞,使戶曹,例兼句管所堂上,一同爲之,可矣。

○禁府,朴承男[朴承黃]妻唜貞,拿囚。

○義禁府啓曰,七香、得只等,竝罪係綱常,拿來,刑曹公事憑閱推鞫事,傳敎矣。依前例,三省推鞫,何如?答曰,允。

○政院啓曰,七香、得只等三省推鞫事,命下矣。委官,何大臣進去乎?敢稟。答曰,右相進去。《禁府謄錄》

12月3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下直,明川府使吳珀。

○領府事李元翼,引見。

○夜一更,月入羽林軍。

○義禁府啓曰,都事,以朴自興妻拿來事,馳往所在中令浦地,則去月卄九日發狂自死云,而近地居人,皆爲逃避,情迹極爲殊常,本里行首高山及隣居人加八里、卜只等處,捧招而來,此人等,令該曹,囚禁推問,而自興妻,亦令漢城府檢屍,何如?傳曰,允。

○傳曰,全昌君柳廷亮,不有法例,擅取良妻云,事甚駭愕,先罷後推,以懲其無忌憚之罪。

○大王宗號,賓廳,以元宗。入啓。

○禁府郞廳以委官意啓曰,七香、得只等,三省推鞫事,命下矣。係于綱常罪人,所當卽爲推鞫,而但來初八日臘享大祭親行事,下敎,凡大祭,前期七日齋戒,不啓刑殺文書,例也,前頭臘享,只隔四日,自上,方在散齋之中,推案文書此納,似爲未安,推鞫,何以爲之?答曰,過齋戒後,爲之。

○義禁府郞廳以委官意啓曰,七香等所引玉女,以逃躱之故,當初刑曹,不得捉囚,今爲三省罪人,則事係重大,令捕盜廳跟捕,似當,敢稟。答曰,依啓。

○政院啓曰,七香等三省推鞫事,命下矣。委官,何大臣進去乎?敢稟。答曰,右相進去。《禁府謄錄》

12月4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謝恩,副校理蔡裕後、李尙質。

○夜一更,月入羽林軍。

○李貴箚子,料理西邊軍務十四條事。

○領府事李元翼,三殿問安。答曰,知道。下去時,人馬給送。仍傳曰,引見。朝報

12月5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夜一更,巽方有氣如火光。

○昨日領府事李元翼引見時,賜給貂裘一領,胡椒一斗,丹木三十斤。李元翼曰,惶恐感激。仍爲拜謝。上曰,勿謝。

○禮曹啓曰,大王宗號旣定,則宜有進冊改題主之擧,但念縟禮之行,未及半年,又上冊寶,事涉煩瀆,姑待皇朝賜諡出來後,一時擧行,而其前則先以定號之意,具由致告然後,祝文及國中稱謂,仍用此號,似爲便當,議者必以未改題前,先稱宗號,爲未安矣,但穆、翼、度、桓四祖,神主只一字諡,而祝辭則祖號與加諡,竝爲書之,則今亦依此施行,恐無不可,而事體重大,該曹,不敢擅便,敢稟睿裁。傳曰,依啓。朝報

12月6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巳時,日暈。申時,日暈兩珥。

○春信使申明淵,齎去禮物。內下日記

○兵曹啓曰,曾因本曹啓辭,衣薄軍士等,依前例擧行事,傳敎矣。發遣郞廳諸吏、守直軍士,看審,其中衣薄之人,別單書啓,令該曹依前例,造給襦衣,何如?傳曰,依啓。《兵曹謄錄》

12月7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辰巳時,日暈兩珥。

○夜一更二更,月暈。四更,巽方有氣如火光。內下日記

12月8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自辰時至午時,日暈左珥,上有靑色,內赤外靑。申時,日暈。日記

○傳旨,賊人玉男,當爲昇平府院君金瑬家,咀呪同謀,因七香招辭,捕盜廳,已爲囚禁,事係三名,按律處置,下義禁府。

○義禁府啓曰,三省罪人得只,事干甘纖、春伊,時在忠原地云,發遣都事,拿來,何如?答曰,在京人,爲先推問,可也。《禁府謄錄》

12月9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傳旨,昇平府院君金瑬家婢玉禮,當爲咀呪同謀,事係綱常,捕盜廳,已爲捉囚,按律處置,下義禁府。朝報

12月10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江華留守書目,光海,患以痢,又有疝症之氣事。

○領府事李元翼箚子,壽窮病痼,久留於此,則恐致死亡,不得不發向丘壟事。答曰,省卿箚,心其缺然。

○延平府院君李貴箚子大槪,奴汗溪壑之慾,勢難盡從,若不盡從,則盟約,不期罷而自罷,請先示自强之形,沮彼侮我之謀事。

○禁府啓曰,咀呪逆獄,承服罪人得化夫文正立,因大臣議得,今將爲孥定屬,而大臣收議中,有萬無不爲知情之理等語,與例爲緣坐之人有異,如此凶惡之輩,不可仍置輦轂之下,遠邑爲奴定屬,何如?答曰,允。《禁府謄錄》

12月11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下直,全羅監司李景容。

○有政。

○以沈之源爲舍人。

12月12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辰時巳時,日暈兩珥。午時未時,日暈。申時,日暈兩珥。內下日記

○禁府郞廳,以委官意啓曰,唜貞以朴家切親,季眞、七香等,凶謀咀呪之事,雖或參聞,而爲朴家,必欲報讎,主謀指揮之狀,似不明白,設令與知,當更[受]謀故殺人之罪,本不係於綱常,竝鞫於三省,物議譁然,皆以爲不可,揆之獄體,果爲失當,臣更委按獄,不能辨別於當初,與綱常正犯,混同請刑,國家刑政,緣坐致誤,不勝惶恐之至,獄體如此,人言如此,仍爲省鞫,實涉未安,令該府,訊鞫得情,按法處置,何如?傳曰,知道。

○禁府啓曰,咀呪逆魁玉只,兄大玉,及弟唜玉等,以兄弟緣坐之律,言之,則所當依法爲奴,而第女人出嫁者,則法典內,緣坐一事,不爲擧論,今此逆魁玉只,則其兄弟,同是女人,旣無前例可據,大玉、唜玉等,緣坐事,何以爲之?敢稟。答曰,議大臣處置。

○禁府啓曰,逆魁玉只,兄大玉,弟唜玉等,緣坐事,議于大臣,則領議政尹昉,右議政金尙容議,律文內,逆賊女子,出嫁則不爲緣坐,況兄弟之出嫁者乎?律外之事,不可輕議,伏惟上裁。判中樞府事鄭昌衍,領敦寧府事吳允謙,昇平府院君金瑬,左議政李廷龜,病不收議。完平府院君李元翼,在外。大臣之意如此,伏惟上裁。答曰,依議。《禁府謄錄》

○兵曹啓曰,薄衣軍士等襦衣,令該曹,依前例,造給事,入啓蒙允矣。今日已爲畢分給之意,敢啓。傳曰,知道。《兵曹謄錄》

12月13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院啓辭,典籍羅茂松,爲人愚劣,物議之嗤點,久矣,家在湖南地,子有應擧者,本道都事朴敦復下去之時,請囑科場之事,敦復,不勝驚愕,至於傳播他人,如此之人,不可齒在衣冠之列,請削去仕版。答曰,依啓。朝報

12月14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辰時巳時未時申時,日暈兩珥。午時,日暈。

○執義閔應亨,持平成汝寬,避嫌,臣等,見委官啓辭,乃朴承黃妻唜貞事也。臣等,竝往參于唜貞刑訊之日,而莫重獄事,不能詳愼明辨,使非綱常罪人,混鞫於三省,大違法例,至有物議譁然,臣等,昏謬不察之罪,極矣,請命罷斥。答曰,勿辭退待。朝報

12月15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下直,春信使申得淵。

○判義禁金自點,同義禁李時昉,同義禁鄭廣敬,同義禁尹履之啓曰,凡省鞫之規,必訊問事干,而今此唜貞,屢出於各人捕盜廳刑曹承服之招,及當初發狀中,故完議之時,僉議同然,捧招請刑矣。委官,以物議陳啓,而兩司相繼引避,臣等,忝在推官之列,亦難免不察之失,惶恐待罪。答曰,知道。勿待罪。《禁府謄錄》

12月16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下直,穩城縣監李禎慶。內下日記

12月17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有政。

○以蔡裕後爲獻納,李景曾爲校理,鄭太和爲副校理,崔鳴吉爲吏曹判書。朝報

12月18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禁府啓曰,咀呪逆賊歸希、玉只等,獄事謄錄,今將修正矣,各處某某凶穢之物,埋置之狀,備盡載錄然後,方可爲後考文書,而當初未及啓稟書下,請令內司,詳盡移文,俾無謄錄疎漏之弊,何如?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巳時,日暈。夜五更,灑雪。內下日記

12月19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禁府啓曰,今見忠淸監司狀啓,則牙山所提,在逃逆賊李長風,的實云,發遣都事,拿來,何如?答曰,依啓。謄錄

○辰時巳時,日暈。午時,日有重暈兩珥,內暈有兩珥,色內赤外靑,白氣如虹,出自兩珥,逶迤指北,良久乃滅。三更四更,月。夜半灑雪。內下日記

○兵曹啓曰,前日衣薄軍士三十七名,襦衣分給外,未及受賜者,更爲摘奸事,傳敎矣。分遣郞廳,一一點名看審,則尤甚薄者五十一名,故別單以啓,令該曹,加造襦衣,分給,何如?傳曰,依啓。《兵曹謄錄》

12月20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延平府院君李貴箚子大槪,前箚所陳十四條中,分兵農,以悅士心,抄選鋒以禦敵,抄鄕兵以守城,乃其主意,而養兵之策,不分兵農,則無激勸之物,不惟不得士心,反致偏苦之怨,莫如不選之爲愈,令廟堂,速爲議定事。入啓。

○禁府郞廳以委官意啓曰,罪人玉男,刑問三次後,停刑,獄事究竟間,姑爲仍囚矣。今則三省罪人玉禮,已爲物故,他無更問之人,獄事已完,玉男,何以爲之?敢稟。答曰,放送似當,議處。《禁府謄錄》

12月21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12月22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謝恩,副校埋鄭太和。

○有政。

○以李景曾爲檢詳,以鄭太和爲吏曹佐郞,趙錫胤爲獻納,以李敏求爲副提學。

○禁府啓曰,玉男放送似當,議處,命下矣。七香招內,玉男傳給讀書云云,而別無知情之跡,各人之招,亦無現出之處,受刑三次,終始發明,依上敎,放送似當,而自下,不敢擅便,伏惟睿裁。答曰,依啓。

○禁府啓曰,逆賊李長風,入來,推鞫,何以爲之?敢稟。傳曰,過國忌後,爲之。《禁府謄錄》

12月23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謝恩,副提學李敏求。

○副元帥書目,別撥將草報,十九日申時,胡騎十餘名,越邊來到事。

○辰時,日有兩珥。申時,日暈。五更,日暈兩珥。內下日記

12月24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前日胡差所道里等所爲,極其叵測,還越江未久,胡人持汗書,傳給邊臣卽還。其書曰,禮單,不爲所約,則使臣勿入我邊云云。

○辰時巳時,日暈兩珥。朝報

12月25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推鞫罪人李長風元[原]情後,刑問二次,不服。

○巳時,日暈。申時酉時,日暈兩珥。朝報

12月26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有都政。

○副提學李敏求上疏。入啓。遞差。

○以鄭弘溟爲副提學,朴潢爲副應校,閔應亨爲副校理,崔葕爲副校理,趙贇爲副修撰。

○夜一更,流星五車星上,入婁車星下,狀如鉢,尾長三四尺,色赤。

○推鞫罪人李長風,加刑後,壓沙不服。朝報

12月27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兵曹啓曰,備局啓辭,聞武士中多有思奮願戰者,選擇之法,爲當今第一急務,勿論有職無職,各衙門軍官,從自願許募,作爲一隊,定將領率,聞變卽時出送戰所,何如?傳曰,依啓事,傳敎矣。以體府別將李一元,次知召募,何如?傳曰,依啓。傳曰,年老宰臣,令該曹,依頃年例,歲饌及衣資,題給。

○推鞫罪人李長風,加刑不服。

○自辰時至申時,日暈。朝報

12月28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德宮。

○謝恩,校理閔應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