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推进健康兰州行动实施方案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健康兰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发〔2021〕2号
2021年1月18日
兰政办发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中央驻兰有关单位,市属各重点企业:

《推进健康兰州行动实施方案》已经2021年1月6日市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推进健康兰州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甘肃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兰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知识,加强早期干预,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延长健康预期寿命,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兰州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2年,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和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健康生活基本普及,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建成相对完善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和制度体系,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基本健康服务均衡发展,健康环境明显优化,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借助全媒体平台和“互联网+”优势,积极开办健康栏目,打造健康科普品牌,大力普及健康知识。深入开展患者体验、健康讲座等活动,发挥医务人员在健康促进方面的专业特长和指导示范作用。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正确的健康观念,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牵头部门: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旅局、市科协、兰州广电台)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支持建设“健康食堂”、“健康餐厅”。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全民营养周、“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宣教活动,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引导企业在食盐、食用油生产销售中配套用量控制措施,加强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监督管理,帮助消费者快速选择健康食品。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大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牵头部门: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发挥体育运动在促进健康方面的独特优势,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打造群众性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加强健身长廊、健身广场、健身路径、健身步道、骑行道、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学校、企事业单位运动场馆向社会开放使用。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将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高校的考核评价。加强科学指导,促进妇女、老年人和职业群体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实行工间健身制度,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牵头部门:市体育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卫健委)

4.实施控烟行动。广泛开展控烟履约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引导个人和家庭抵制吸烟和二手烟暴露危害,加快形成公共场所全面控烟的良好风气。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强化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依法控烟力度。积极推进创建无烟场所,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单位,倡导党政机关举办的各类大型会议开展控烟活动,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牵头部门: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兰州广电台、市烟草专卖局)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及规范化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规范发展社会心理专业服务机构,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力度,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广泛宣传“精神疾病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爱不歧视,身心同健康”,创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工作学习环境。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治疗、干预等方式,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宣传引导和积极干预,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力度,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兰州广电台)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监测检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公众、家庭、单位(企业)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知晓率。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土壤、房屋装修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开展环境污染与疾病关系、健康风险预警以及防护干预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大力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交通隐患治理,提高交通安全保障能力,降低道路交通伤害。加大社会消费品质量监测检测和执法力度,预防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建立完善健康城乡监测与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健康城市、健康乡村和健康社区创建活动,巩固提升卫生健康创建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交通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科技局)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机构产科、儿科建设,健全完善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急救网络,推动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提供生命全周期医疗保健服务,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加强出生缺陷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完善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建设市级产前诊断中心,推进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县级能筛查、市级能诊断,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可及性。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内涵建设,提供科学、规范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积极打造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完善和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0~6岁儿童健康管理。促进生殖健康,逐步提高妇女病筛查率,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开展孕产妇精细化管理和分类指导。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培养以体育课教师为主的健康教育师资,将健康教育和应急救护纳入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搭建全市学生健康教育网络信息化平台,通过网络远程教育系统,开展内容全面丰富的健康教育。中小学校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生长发育特点开展健康知识、健康行为、应急救护知识教育,按规定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以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推动创建“健康校园”、“中医启蒙学校”。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体育局 )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采用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向企业一线劳动者普及粉尘、毒物、放射等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对加入工伤保险的尘肺病患者,加大保障力度;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未参加工伤保险,但相关用人单位仍存在的患者,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且相关用人单位已不存在等特殊情况,以及因缺少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仅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做好资助参保工作,实施综合医疗保障,梯次减轻患者负担;对基本生活有困难的,全面落实生活帮扶措施。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监测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全员职业健康培训、缴纳工伤保险等纳入职业健康监管日常执法重点内容,强化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拒不整改的,依法严厉处罚、公开曝光,将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建设,发挥健康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牵头部门: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坚持健康老龄化理念,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大力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根据国家和省上的指导要求,适时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养结合,指导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加强综合评估并提供健康指导和上门服务。加强老年病、慢性病综合防控,提倡老年人定期参加健康检查,完善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的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牵头部门: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体育局)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加强科普教育和健康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积极向居民提供心脑血管疾病风险评估、健康教育以及综合干预等服务,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动“三高”疾病(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群防共治、规范管理。建立“医防融合”脑卒中预防与救治体系,加强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完善医疗机构“绿色通道”,提高市、县两级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救治能力。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高血压等疾病的日常管理。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机构开展进社区、进学校应急救护培训,在公共场所逐步配备急救设施设备,引导居民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积极预防癌症,加强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肺癌、肝癌、宫颈癌、乳腺癌等重点癌症的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开展工作场所致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评价和个体防护管理工作。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开展癌症筛查、诊断、手术、化疗、放疗、介入等诊疗技术人员培训。推进诊疗新技术应用及管理。提高市级医疗机构对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市县级医疗机构癌症诊疗能力。重视对癌症晚期患者的管理,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做好患者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加强农村地区人口癌症筛查,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推进全市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工作,搭建癌症大数据平台,开展致癌高危影响因素流行病学调查研究。促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慈善救助等互补衔接,切实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牵头部门: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妇联、市总工会)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呼吸系统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提高基层慢阻肺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开展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的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发现疑似慢阻肺患者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加强社区和乡镇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强化专业技术培训,提升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加强呼吸系统疾病科技攻关,提高新型疫苗、诊断技术、治疗药物的可及性,降低患者经济负担。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医保局)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完善糖尿病防治服务体系,开展糖尿病防治健康教育和高危人群筛查干预,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强化基层医疗机构为辖区内35岁以上常住居民中Ⅱ型糖尿病患者提供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的职责。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鼓励医疗机构为糖尿病患者开展饮食控制、运动促进、自我血糖监测和健康管理指导服务,延迟和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及早干预治疗,降低致残率和致死率。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和服务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牵头部门: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体育局)

15.实施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行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地方病防病知识,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传染病、科学有序地做好传染病预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优化预防接种服务,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以学校为主的重点场所传染病防治。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各项防治措施,促进采供血机构艾滋病、乙肝和丙肝病毒核酸检测全覆盖。加大重点人群结核病筛查力度,实施规范化治疗。加强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强化包虫病、氟中毒、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疟疾等重点地方病。做好传染病、地方病医疗保障。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牵头部门: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兰州广电台)

16.实施中医药促进健康行动。推动国家和省上中医药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加大对中医事业发展的财政投入,积极支持我市生产的中药产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和采购使用。健全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充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整体提高中医药人才素质。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强化重点专科防治网络建设。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提高县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优势病种诊治和综合服务能力,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注重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施中医医院信息化提升工程,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探索推进“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积极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快中医药产业园区建设进程,加大骨干企业和大品种培育力度,积极研究发展以甘肃省大宗药材资源为主的现代创新中药。加快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的建设,不断扩大中医药国际贸易。深入挖掘兰州中医药文化元素,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产业成为全市绿色生态支柱产业之一。(牵头部门:市卫健委、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医保局)

17.实施健康乡村行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和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为三大主攻方向,进一步“做强县区、搞活乡社、做实村组”,努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激发基层人员活力,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到2022年,乡村两级医疗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乡村一体化“六统一”管理基本实现,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及合格医生建设配备稳定达到分类标准要求,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国家规定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管理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得到及时诊治。到2030年,县级公立医院薄弱学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急危重症救治中心、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建设等取得阶段性成效,县级医疗服务能力得到稳步提升,实现常见病不出县。(牵头部门: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兰州行动推进委员会,研究疾病综合防治策略,统筹指导各区县、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指导做好监测考核,将健康兰州行动主要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内容。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医学科学、技术进步实际,适时组织修订完善《健康兰州行动(2020-2030)》内容。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健全领导推进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逐项抓好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重点任务。

(二)动员各方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兰州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各学校、各社区(乡村)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企业创新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增加健康产品供给。鼓励社会组织开展捐资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采取以多元化筹资方式支持推进健康兰州行动。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参与和支持健康促进与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科研攻关,开展一批影响健康因素和疑难重症诊疗攻关重大课题研究,对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给予必要支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开展健康政策审查,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推动部门、区域和机构之间健康信息共享。

(四)强化人才保障。发挥人才队伍建设在推进健康兰州行动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围绕健康科普、医疗服务、疾病防控、医养结合、体育健身、环境卫生、职业健康等需求,调动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群团组织及社会化培训机构的积极性,着力培养、引进、选拔高素质专业人才,完善人才工作机制,为健康兰州行动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五)注重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在相关媒体设立健康兰州行动专题栏目,大力宣传实施健康兰州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鼓励创编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健康兰州行动组织实施及考核方案.docx

      2.健康兰州行动考核指标框架.doc

     3.健康兰州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及组成人员.docx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