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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咨請省政府轉呈國民政府禁用簡體及怪異文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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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咨請省政府轉呈國民政府禁用簡體及怪異文字案
作者:呂一夔
1939年7月2日
取自《雲南敎育通訊》第二卷第八九期合刊。廣西省參議會1939年7月2曰第一次大會呂一夔等參議員提案。

擬咨請省政府轉呈國民政府禁用簡體及怪異文字案

(第十三號)

    呂參議員一夔等提

  我國文字創始于黄帝之史蒼頡,至周宣王太史籀而大備,閱今已四千六百有餘載矣,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寖多,其體有四,曰象形,日指事,曰會意,曰諧聲,其用有二,曰轉注,曰假借,世所謂六書是也,說文所載,都爲九千三百五十三字,胥無出六書外者。秦之世,李斯整一六國之文字,以同於秦作小篆,雖頗異于蒼頡史籀之製,然厥後中國之文字始歸于一,學者宗之,秦末官獄職務繁多,乃初有隸書以趨約易,及漢興,草書行書眞書(卽楷書)幷起,文字之體,至此凡數變,蓋時移事易,有不得不然者。文字之變,至楷書而極,二千餘年以還,國家之法令章程,人民之言事達意,咸以楷書爲準則,罔有越其範疇者。近數年來,好奇之士,竟倡爲簡體之文字,如壓迫之壓字書作庒,團體之團字書作团之類,不勝枚舉,流風所扇,復有公然倡寫別字者,如漢奸之漢書作流汗之汗,鬥爭之門書作升斗之斗之類,又不可以數計。青年學子,喜新厭故,畏難樂易,競相仿效,怪文奇字,日增不已,刺目怵心,深引爲憂,敢陳其不可者,以供與會諸君子之研討焉。我國歷史文化悠久,文字之記載浩如淵海,其中不乏至可珍寶之蘊藏,爲中外學者所共認,凡稍習國學之人,胥可從典籍中探頤揅微,以獲其所獲者,沾與後學,至遠且大,若倡爲簡體怪異之字,不出數十年,則中國固有之典籍,卽無人聽讀,非將四千餘年之文化毀棄淨盡不止,文化亡,國必從之矣。蓋無文化之國家,而欲幸存于世界,古今中外,尚無其例。方今暴日侵我至亟,意不僅欲亡我國而已,直欲毀我文化,滅我種族也,故淪陷之區,初卽以其自編之敎本與竄改之三民主義,愚我同胞。繼而强我同胞習其國之文字,而禁讀我中國文字。敵人之摧殘我文化,我猶知起而救之,乃竟自滅文字,毀文化而趨於亡國之途者,反不以爲怪,抑亦惑已!尤可慮者,漢奸詭謀百出,煽惑之技無所不施,倘亦造爲簡體怪異之字以相蒙混,辨不易辨,防不勝防,抗戰前途,危險孰甚,此不可者一也。我國地大人庶,語言龐雜,方音之紛歧至不可究詰,一出鄉閭,卽無殊置身異邦,然立國數千年,政府之法令及于荒徼,人民之交涉遍于遐陬,情感之融洽,團結之堅韌,初不以語言之各異而隔閡者,賴文字之統一故耳。今若幷此統一之文字而摧毀之,各出己意,以造爲簡體怪異之文字,攘臂狂呼,人人欲奪倉頡之一席,甲所造者乙不能讀,丁所造者甲不能辨,智識低下者,固無從而辨認,卽績學之士,亦瞠目撟舌不能舉其音義,官府之文書,通于甲地者不能通于乙地,國際之條約,民間之書契,瞭于已往者不能瞭于將來,其流弊必至國家分崩離析,外交扞格窒礙,人民洶湧紛擾而後已。戰國之世,諸侯皆去其典籍,分爲七國,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禍亂相踵,寖假而滅于秦。方今大敵當前,凡所以謀統一團結者,罔不盡力,乃獨任文字將隨方言而紛歧,則此幅員廣大之國家,復恃何物以維繫之乎,此不可者二也。今世倡爲簡體字之人,其持論曰,楷書既繁且難,非削而簡之,不適時代之所需,執此說者,于中國字學之書,蓋一無所解,夫我國文字繫乎六書,每一字之構造,其理皆得而說,雖由篆隷遞變以至楷書,其義寖失,然六書之中,會意諧聲之字,十居其八九,此會意諧聲之字,往往望形卽能辨其音義之何若,如偏旁爲水者,則其字義必多爲水,或與水有關之物,爲木者,則其字又必多爲木,或以木有關之物,他多稱是。又如人言爲信,止戈爲武,皿蟲爲蠱之類,莫不有意之可會,至水旁加相之湘讀作相,木旁加皆之楷讀如皆,又莫不有聲之可諧,初學者一明此理,觸類旁通,其有補于認識字之音義至爲簡易,脫一反文字之體,使之無義可會,無聲可諧,偏旁點畫,混淆無別,詞盡且不能以類相統,不論初學習讀或專門研究,其繁難必百十倍于今日,厥理至明,何簡易之足尙乎,此不可者三也。要之我國文字,雖非一成不變之物,惟茲事體大,何去何從,有待于舉國研字書有素之學者,集而議之,卽僉以爲應有所革易,亦必假之時日,俾細究其理,製爲範式,請于政府,頒之國中,無異詞焉。然後定爲準則,示全國以共遵,庶無害于事理,若任驚奇尚新之士,爲之主張,其間各是其是,漫無所統,適足以震世駭俗,惑衆擾民,近則破壞國家之統一與抗戰之團結,遠且自毀數千年光輝燦爛之文化,而儕于亡國之倫,非細故也。爰提議咨請省府轉呈國府通飭全國嚴禁濫用簡體及怪異文字,則狂瀾之挽,猶可及也。是否有當?敬候 公決。

本作品的作者1947年逝世,在兩岸四地、馬來西亞以及新加坡屬於公有領域。但1939年發表時,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使得本作品在美國仍然足以認爲有版權到發表95年以後,年底截止,也就是2035年1月1日美國進入公有領域。原因通常是1996年1月1日,作品版權在原作地尚未過期進入公有領域。依據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有限例外,本站作消極容忍處理,不鼓勵但也不反對增加與刪改有關内容,除非基金會行動必須回應版權所有者撤下作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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