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糾謬/卷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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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曰自相違舛[编辑]

王瓌恭憲太后弟乃以爲惠安太后弟[编辑]

宦者·楊復恭傳》云:「王瓌者,惠安太后之弟也」。

今案《后妃傳》懿宗凡二后,一曰惠安皇后王氏,一曰恭憲皇后王氏。《惠安傳》則不載有弟瓌事,至《恭憲傳》則載弟瓌事甚詳,且又述其被害事,與《復恭傳》正合,然則,瓌乃恭憲弟,非惠安弟也。

以三月二日爲中和日[编辑]

方技·桑道茂傳》云李泌病篤,以三月二日中和日强入見,不能歩,歸而卒。

今案李泌請以二月朔爲中和節,帝悅;又案《本紀》泌以三月甲辰薨,是歲正月甲辰朔,而《鄴侯家傳》以爲三月二日寒食,而泌力疾赴内宴,不能歩,歸而卒,然則泌以三月二日甲辰寒食日薨,而《道茂傳》以爲中和節日則誤也。

太宗紀享年差三歲[编辑]

  《太宗本紀》:「貞觀二十三年五月己巳,皇帝崩於含風殿,年五十三。」今案《虞世南傳》叙太宗語曰:「吾年十八舉義兵,二十四平天下,未三十即大位。」且太宗以隋煬帝大業十三年起義兵,是歲丁丑,而太宗自謂年十八,則是庚申歲生。又《太宗紀》云:「大業中,突厥圍煬帝鴈門,詔書募兵赴援,太宗時年十六往應募」。案隋書紀,突厥以大業十一年圍煬帝於鴈門,是歲乙亥,而太宗年十六,則亦是生於庚申歲,以二者推較,則太宗以庚申生無疑矣。貞觀二十三年,歲在己酉,自庚申至己酉止,是五十年,而本紀以爲年五十三則悮也。

杜佑所終之官與桑道茂傳不同[编辑]

  《桑道茂傳》云:「杜佑終於司徒」。今案佑傳,以太保致仕而終,非司徒也。

明皇帝公主數多一人[编辑]

  《公主傳》:「明皇帝二十九女」。今案其名數,乃有三十人,即不知其總凡之悮邪?名數之悮邪?然修書而至於如此,亦可謂疎謬矣。

穆宗紀始封與憲宗紀異[编辑]

  《穆宗紀》云:「始封建安郡王,進遂王」。今案《憲宗紀》,元和元年八月丁卯,進封子延安郡王宥爲遂王【即穆宗也】。《穆宗紀》以爲建安,《憲宗紀》以爲延安,二者必有一悞。

建王已改名而薨時猶書故名[编辑]

《穆宗紀》:「長慶元年五月丙辰,建王審薨。」今案《十一宗諸子傳》云憲宗二十子内《澧王惲傳》末云:「初,惲名寛、深王察、洋王寰、綘王寮、建王審,元和七年,並改今名。」則是寛以下,其名皆改從心,故審改名恪,而《本傳》書爲建王恪也。既於元和七年【壬辰】改爲恪,至長慶元年【辛丑】薨時,猶書爲審,其悞可見也。

謂八王史失其薨年而自有薨年可見者[编辑]

  《十一宗諸子傳》内憲宗二十子,宋云:「凡八王,史失其薨年。」今案所謂「八王」者,深王悰、瓊王恱、沔王恂、婺王懌、茂王愔、衡王憺、澶王㤝、榮王㥽也。然案《僖宗紀》廣明元年八月:「癸卯,榮王㥽爲司空。是月,㥽薨。」則是此一王薨年亦自可見,而本傳亦謂史失之者,悞也。

謂九王史逸其系胄而自有系胄可見者[编辑]

 《宣宗諸子·通王滋傳》末云:「濟、韶、彭、韓、沂、陳、延、覃、丹九王,史逸其系胄云」今案《昭宗紀》,乾寧四年韓建所害九王内,彭王名惕,即憲宗子,沂王名禋,即昭宗子。此二王舉其名而考其傳,則皆見系胄,安得一槩云史逸之也?

韋雲起嘗爲麟州刺史而本傳不載且是時未有麟州[编辑]

  《裴寂傳》云:「麟州刺史韋雲起告寂反。」今案《雲起傳》,雲起未嘗爲麟州刺史,亦無告裴寂反之事。且又按《地理志》,麟州乃開元十二年始置,則方武德時,固未有麟州也。

虞世南傳及天文志叙星變災異事與紀志不同[编辑]

  《虞世南傳》云:「貞觀八年,進封永興縣公,會隴右山崩,大虵屢見,山東及江淮大水,後星孛虛危,歴氐餘百日。帝訪群臣,世南曰······」云云。又《天文志》云:「貞觀八年,八月甲子,有星孛於虛危,歴玄枵,乙亥不見。」   今案《帝紀》「貞觀八年七月,隴右山崩。八月甲子,有星孛於虛危」。《五行志》云:「貞觀八年。七月隴右山摧。」又云:「八年七月,山東江淮大水」又云:「隴右大虵屢見」凡此所云,即虞世南傳及天文志所書之事也。其大節如山摧虵見、大水星變,雖已僅同,至於間有違舛,則不能使人無疑。何者,如《世南傳》云:「星孛虛危,歴氐餘百日」。而《天文志》云:「甲子星孛於虛危......至乙亥不見」則止十二日爾,此一可疑也。自氐至虛危,凡歴大火、析木、星紀、玄枵四辰,即未知十二日之間,果能徧歴歟,此二可疑也。又云「星孛虛危,歴玄枵」,夫虛危即玄枵之次,今云「孛虛危」,又云「歴玄枵」,此三可疑也。以是觀之,則志傳必有誤者矣。

李源年七十四而傳以爲八十[编辑]

  《李源傳》略云:「源八歲家覆,俘爲奴,轉側民間。長慶初,年八十矣。御史中丞李德裕表薦源絶心禄仕五十餘年」。今案《明皇帝本紀》天寳十四載:「十二月丁酉,安禄山陷東京,留守李憕死之」。是歲乙未,而源年八歲,則是生於天寳七年戊子也。至長慶元年辛丑,止七十四歲爾。其長慶盡四年甲辰,又歴敬宗寳歴元年乙巳,二年丙午,文宗太和元年丁未,源始八十歲。然則既云「八歲家覆」,又云「長慶初年八十」,此二者必有一誤。况德裕爲中丞,正長慶時,時源實未八十矣。

王同皎李多祚傳討二張處所與桓彥範及皇后等傳不同[编辑]

  《王同皎傳》云:「兵趨長生殿太后所。」《李多祚傳》亦同。今案《桓彥範傳》云:「時武后處迎仙宫之集仙殿。」又《武后》及《張易之傳》皆云「迎仙院」,未知孰是。

獨孤懐恩獻后之弟而以爲姪[编辑]

  《獨孤懐恩傳》云:「元正皇后弟也。懐恩之幼,隋文帝獻皇后以姪養宫中。」今案元正皇后即髙祖之母,而《髙祖紀》云:「隋文帝獨孤皇后,髙祖之從母也。」由此言之,則元正后與隋文獻后乃姉妹,而懐恩則弟也,安得謂之姪哉?

張鷟貶官年世相逺[编辑]

 張薦傳略云:「鷟字文成。證聖中,天官侍郎劉奇以鷟及司馬鍾爲御史。開元初,御史李全劾鷟多口語,訕短時政,貶嶺南。武后時,中人馬仙童陷黙,啜問文成安否,答曰:『近自御史貶官。』曰:『國有此人不用,無能爲也』」。

今案武后證聖元年乙未,明皇帝開元元年癸丑,相去一十九年,而鷟仍爲御史,此已可疑。且又鷟既於開元初以御史貶官矣,何縁復云武后時?馬仙童曰:「近自御史貶官。」歟此一節前後乖舛。全不可考。

本紀書渾釋之死與傳不同[编辑]

  《渾瑊傳》云:「父釋之,有才武,從朔方軍積戰多,累遷開府儀同三司,試太常卿、寧朔郡王。廣德中,與吐蕃戰没」。今案《代宗紀》:「廣德二年二月辛未,僕固懐恩殺朔方軍節度留後渾釋之。」又《釋之本傳》云:「李光弼保河陽,釋之以朔方都知兵馬使爲禆將,進寧朔方節度留後。僕固懐恩之走,聲爲歸鎮,釋之曰:『是必衆潰。將拒之』。其甥張韶曰:『彼如悔禍還鎮,渠可不納』。釋之信之,乃納懐恩。懐恩已入,使韶殺釋之,收其軍......」紀傳所載如此,而與《渾瑊傳》不同,未知孰是。

杜求仁傳舛誤[编辑]

《杜求仁傳》云:「求仁與徐敬業舉兵,爲興復府左長史,死於難。」今案《徐敬業傳》,求仁爲匡復府右長史,與《求仁傳》不同,未知孰是。

賢妃徐惠爲齊聃姉又爲姑[编辑]

  《徐齊聃傳》云:「高宗時,姑爲帝婕妤」。子堅傳末又云:「齊聃姑爲太宗充容,仲爲高宗婕妤。」今案《后妃傳》云:「太宗賢妃徐惠,太宗召爲才人,再遷充容,卒贈賢妃。」、「惠之弟齊聃、子堅,皆以學聞,女弟爲高宗婕妤。」然則徐齊聃在本傳則爲賢妃、婕妤之姪,而堅爲姪孫。在賢妃傳則齊聃乃賢妃、婕妤之弟,而堅乃姪也。未知何者爲是。

蕭至忠傳叙蕭德言世次未明[编辑]

  《蕭至忠傳》云:「祖德言,祕書少監」。今案《宰相世系表》,德言乃至忠之曾祖,其世次甚明。又德言傳,亦謂至忠爲曾孫,此必可信。今至忠傳止以德言爲祖,則誤也。

徐州戍兵龎勛等擅還[编辑]

  《康承訓傳》云:「咸通中,南詔復盗邉武寧兵七百戍桂州,六歲不得代。列校許佶、趙可立因衆怒,殺都將,詣監軍,使丐糧鎧北還」今案《崔彦曾傳》云:「初,蠻冦五管陷交趾,詔節度使孟球募兵三千往屯,以八百人戍桂林。舊制,三年一更,至期請代。而彦曾親吏尹戡、徐行儉貪不恤士,乃議廩賜乏,請無發兵,復留屯一年。戍者怒,殺都將王仲甫,脅糧料判官龎勛爲將,取庫兵剽湘、衡,虜丁壯,合衆千餘北還」然則《康承訓傳》以爲「武寧兵七百戍桂林,六歲不得代而作亂」《崔彦曾傳》則以爲「八百人戍三年請代,以復留一年,故怒而作亂」。此二者所載不同,未知孰是。

誅張昕三傳各異[编辑]

   《高固傳》云:「李懐光反,使邠寧留後張昕將兵萬人先趣河中。固在行,乃伺間入帳下,斬昕首以徇。拜檢校右散騎常侍、前軍兵馬使」。 今案《楊朝晟傳》云:「李懐光反,韓游瓌退保邠寧,賊黨張昕守邠州,大索軍實,多募士,欲潜歸之。朝晟父懐賓爲游瓌將,夜以數十騎斬昕及同謀者,游瓌遣懐賓告行在。德宗勞問,授兼御史中丞。」又案《韓游瓌傳》云:「懐光檄假游瓌邠州刺史,欲因張昕殺之。游瓌既失兵,不知所圖,有客劉南金説之,游瓌馳入,邠説昕,昕不聽。游瓌移疾不出,隂結其將髙固等。游瓌伏甲先起,高固等應之,斬昕首以聞。」且張昕之死,不過止在一人之手,又其先必有主其謀者。今此則不然。在《高固傳》則以爲固伺間斬昕;在《楊朝晟傳》,則以爲楊懐賓以夜斬昕;在《韓游瓌傳》,則以爲游瓌伏甲先起,而高固應之,乃斬昕。其主謀及致殺者果在何人?爲史如此,使後人何?

劉禹錫得志時三事與别傳皆差[编辑]

  《劉禹錫傳》云:「王叔文引禹錫及柳宗元與議禁中,所言必從。擢屯田員外郎,判度支鹽鐵案。頗慿藉其勢,多中傷士。若武元衡不爲宗元所喜,下除太子右庶子······」今案《武元衡傳》云:「爲御史中丞,順宗立,王叔文使人誘以爲黨,拒不納。俄爲山陵儀仗使。監察御史劉禹錫求爲判官,元衡不與,叔文滋不悦。數日,改太子右庶子。」然則元衡下遷庶子,乃以忤叔文、禹錫之故,非爲柳宗元不喜。此其事與《禹錫傳》不同者一也。又云:「御史竇羣劾禹錫挾邪亂政,群即日罷」。今案《竇群傳》云,德宗時遷侍御史。至順宗時,群不附王叔文,欲逐之,韋執誼不可而止。憲宗立,轉膳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然則當王叔文、禹錫等黨方盛時,群亦未嘗罷御史。此其事與《禹錫傳》不同者二也。又云:「韓臯素貴,不肯親叔文等,斥爲湖南觀察使。」今案《韓臯傳》云:「入拜尚書右丞。王叔文用事,臯嫉之,謂人曰:『吾不能事新貴從弟曅以告叔文,叔文怒,出爲鄂岳蘄沔觀察使。』」觀此,則臯所忤者叔文及其一黨之人,不獨止禹錫而已。此事當載之《叔文傳》中乃可,非《禹錫傳》之所當書也。且臯之出,自爲鄂岳蘄沔觀察,又非湖南,此其事與《禹錫傳》不同者三也。噫如禹錫者,因非良士,而又朋附小人,竊弄威柄。方其得志之秋,朋黨構扇,變故易常,妄相進擢,既不卟天下之望,宜爲正人之所疾惡。意其當日施爲恣横者,不止此數事而已。然當時史臣不能摭其信實之事,筆之簡策,止掇拾微末一二,且又差舛不同,不惟無以見其過惡之迹,而又使後世疑其事之不然,此最爲可惜也

張廵用兵人數誤[编辑]

 《忠義·張廵傳》贊云:「以疲卒數萬。」今案廵所用戰兵止數千,不滿萬人,贊之所云誤矣。

王燾等世次不明[编辑]

  《王珪傳》及《酷吏·王旭傳》皆云燾及旭乃珪之孫。今案《宰相世系表》,則二人皆珪之曾孫,未知孰是。

裴寂字不同[编辑]

   《裴寂傳》云:「寂字玄真。」今案《宰相世系表》,則字真玄,未知孰是。

劉審禮傳與表不同[编辑]

  《劉審禮傳》云:「子殆庶。」又云:「易從爲彭城長史。」今案《宰相世系表》:「殆庶、易從爲漢州長史。」未知孰是。

虢王子次序不同[编辑]

  《虢王鳯傳》云:「七子,次子茂融。」今案《宗室世系表》,鳯止六子,而茂融第四,未知孰是。

館陶公主所尚不同[编辑]

   《酷吏·崔器傳》云:「曾祖恭禮尚館陶公主。」今案《公主傳》,高祖女真定公主嫁崔恭禮,又館陶公主下嫁崔宣慶。今器傳乃云「恭禮尚館陶」,未知孰是。

崔良佐傳誤[编辑]

  《藝文志》崔良佐《三國春秋》注云:「良佐,深州安平人,日用從子。」今案《崔日用傳》,乃滑州靈昌人,而又《崔元翰傳》述良佐云:「與日用從昆弟也。」此二傳鄉里宗族與《藝文志》不同,未知孰是。然以《宰相世系表》考之,則良佐乃日用之再從姪。以是言之,則從子者是,而從昆弟者誤歟?

武攸暨傳年號誤[编辑]

  《武攸暨傳》云:「中宗時拜司徒,復王定。延秀之誅,降楚國公,景龍中卒」。今案《武延秀傳》,延秀以韋后敗時,與安樂公主同斬,則是景龍四年六月中事也。是歲六月壬午,韋后弑中宗。甲申,改元唐隆。庚子,臨淄王以兵誅韋氏及安樂公主、武延秀等。甲辰,睿宗即位。七月己巳,改元景雲。由是言之,延秀既誅之後,何縁復有景龍年號乎?

兩傳載周贄安太清不同[编辑]

   《李光弼傳》云「河陽北城之戰,賊衆奔敗,禽周摯。」今案《史思明傳》云:「時周贄以後軍屯福昌,駱悦惡其貳,乃殺贄。」【贄、摯雖不同,其實一人也。】且周贄已爲光弼所禽,何縁復從思明領軍屯福昌,而爲駱悦所殺歟?又《光弼傳》云:「安太清襲懐州,守之······光弼令郝廷玉由地道入懐州,得其軍號,登陴大呼,王師乘城,禽太清、楊希仲,送之京師,獻俘太廟。」《侯仲莊傳》亦云「禽安太清。」今案《史思明傳》云:「使安太清取懐州以守,光弼攻之,太清降。」又案《哥舒曜傳》亦云降安太清、光弼、《仲莊傳》言禽,而《思明曜傳》言降,未知孰是。

郝玭馬璘傳不同[编辑]

   《郝玭傳》云:「貞元中,爲臨涇鎮將。嘗從數百騎出野,還,説節度使馬璘曰:『臨涇扼洛口,其川饒衍,利畜牧。其西走戎道曠數百里皆流沙,無水草,願城之,爲休養便地』玭出,或謂璘曰:『玭言信然。雖然,公所以蒙恩大幸,以邊防未固也。上心日夜念此,故厚於公。若用玭言,則邊已安,尚何事爲』璘遂不聽。」今案《馬璘傳》云:「徙涇原節度使,大厯八年,吐蕃内冦,璘與渾瑊擊破之,十二年卒於軍,是歲丁巳」。今玭傳云,貞元中説馬璘,而貞元元年歲在乙丑,則是時璘卒已九年矣,玭安得與璘有言哉?此可疑者一也。案璘傳云,在涇八年,繕屯壁爲戰守具,令肅不殘,人樂爲用,敵不敢犯。今《郝玭傳》所言乃如此,則正與《璘傳》相反。此可疑者二也。案舊書玭傳則云:「臨涇地居險要,當敵要衝,白其帥,帥不從」則是舊史未嘗以爲馬璘,未審新書何由指以爲馬璘?此可疑者三也。

蘇定方傳誤[编辑]

《蘇定方傳》云:「至恒篤城,欲殺降人取貲。定方一不取,太宗知之。」今案本紀,此乃高宗顯慶元年九月事,今云太宗,則誤也。

江夏王道宗李靖等傳不同[编辑]

《江夏王道宗傳》云:「助李靖破敵,親執頡利可汗。」今案李靖及突厥傳,禽頡利者,張寳相也。而《道宗傳》以爲道宗親執,未知孰是。

劉澭入朝紀傳不同[编辑]

   《德宗本紀》貞元八年:「十一月,幽州盧龍軍節度使劉濟及其弟瀛州刺史澭戰於瀛州,澭敗奔於京師。」今案《澭傳》云:「澭,怦次子,濟母弟。怦得幽州,病且死,澭輙以父命召濟於莫州,濟嗣總軍事,故德澭之讓,以爲瀛州刺史,有如不諱,許代已。久之,濟自用其子爲副大使,澭不能無恨,因請以所部爲天子戍隴,悉發其兵千五百馳歸京師,無一卒敢違令者。」其事與《紀》全異,未知何者爲是。

孔戢傳誤[编辑]

《孔戢傳》云:「初,父死難,詔與一子官,補修武尉,不受,以讓其兄戡。」今案死難者,《巢父傳》則以戣、戡、戢爲從子。又案《宰相世系表》,戣、戡、戢實巢父兄岑父之子,是則非巢父之子審矣。今戢傳,乃指巢父爲父,則甚誤矣。

劉弘基殷開山傳誤[编辑]

《劉弘基傳》云:「討薛舉,戰淺水原,八緫管軍皆没,唯弘基軍戰力矢盡,爲賊拘,仁杲平,乃克歸。」《殷開山傳》云:「從秦王討薛舉,會王疾甚,卧營,委軍於劉文靜,誡曰:『賊方熾,邀速戰利,公等毋與爭,糧盡衆枵乃可圖』開山鋭立事,説文靜曰:『王屬疾,憂公弗克濟,故不欲戰。今宜逗機制敵,無專以賊遺王也。請勒兵以怖之』遂戰析墌,爲舉所乘,遂大敗,下吏當死,除名爲民。」今案析墌,城名也。《殷開山傳》及《地理志》以爲析墌,而薛舉及《仁杲傳》則以爲高墌,未知孰是。今以紀傳考之,薛舉自唐得長安之後,至於仁杲降太宗之時,與唐兵前後凡五戰,雖紀傳多不載其地名,然徐參考,亦可參見。自高祖初入關,義寧元年,舉入冦扶風,爲秦王所破,此第一戰也。【此不書於《高祖紀》,而見於《高宗紀》,并舉本傳。】武德元年六月,舉又冦涇州。秦王西討,屯於高墌。王卧疾,而長史劉文靜、殷開山等觀兵於高墌,爲舉所大敗,死者十六,大將慕容羅睺、李安逺、劉弘基皆没。王還京師,舉拔高墌,將趨長安而病死。此第二戰也。【此見於《高祖太宗紀》及《薛舉傳》。】是年八月辛巳,舉卒。己丑,秦王復西討,屯於高墌,相持六十餘日。九月,甲寅,秦州揔管竇軌及仁杲戰,敗績。此第三戰也。【此見於高祖《太宗紀》。】又與長平王叔良戰於百里細川而執劉感,此第四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