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實錄
外观
这份文献应使用传统汉字,而非简化字。校对时应以原文为准,特别注意简化字与繁体字之间的一对多的对应关系以及异体字的使用。如果无法直接校对原文,请勿进行机器或人工转换,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问题。 一般而言,文献应保留其底本所使用的汉字。汉字简化方案于1956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施行,1969年在新加坡施行。施行之前的文献(如1956年前的文献、未施行简化字的地区文献,以及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之前的联合国文件)通常应保留使用传统汉字。在汉字简化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只有部分汉字被简化的文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边界条约等)通常应以原文形式保存。 |
明實錄 明 |
《明實錄》是明代歷朝官修的編年體史書,是研究明代歷史的基本史籍。記錄明太祖朱元璋到明熹宗朱由校共十三朝的史事。其中建文朝實錄附於《太祖實錄》中,景泰朝實錄附於《英宗實錄》中。全書共十三部,二千九百零九卷。纂修此書,係以朝廷諸司部院所呈繳的章奏、批件等為本,又以遣往各省的官員收輯的先朝事蹟做補充,逐年記錄各個皇帝的詔赦、律令,以及政治、經濟、文化等大事而成。明實錄字數1600多萬。崇禎長編、弘光實錄鈔、永曆實錄,非官修,然足補其缺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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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编辑]- 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太宗文皇帝實錄
- 仁宗昭皇帝實錄
- 宣宗章皇帝實錄
- 英宗睿皇帝實錄
- 憲宗純皇帝實錄
- 孝宗敬皇帝實錄
- 武宗毅皇帝實錄
- 世宗肅皇帝實錄
- 穆宗莊皇帝實錄
- 神宗顯皇帝實錄
- 光宗貞皇帝實錄
- 熹宗悊皇帝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