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實錄/武宗毅皇帝實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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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惟國必有史,以記載一代爲治之跡。若唐虞之典謨,孔子之春秋,其體裁雖不同,而其義主於明君道、敘臣事、昭治制、示勸懲,則未嘗或異也。後世紀傳擬典謨,編年擬春秋,而實錄兼之。自唐以來,相沿纂述,蓋有莫之能廢者矣。洪惟我聖祖宗列聖,前創後繼,具有成書,藏之金匱,副在有司,懋德駿功,垂憲萬世。

至我皇兄武宗承天達道英肅睿哲昭德顯功弘文思孝毅皇帝君臨天下者,十有七年,其左言右動,設施於朝廷,推行於海宇,日記日曆自有不容泯者。

朕嗣統之初,爰命儒臣開局分曹,取其有關於治體者,謹書而備錄之。起弘治十八年五月迄正德十六年三月,總一百九十七卷,惟皇兄承重熙累洽之運,文武弛張之道,循虞周時,巡四征之典,出入起居,號令賞罰,或不能盡協於舊章,然天性英明,剛而能斷,委任輔相,無所猜疑,託以腹心,動必咨訪,未嘗以自用爲賢。

權倖有怙寵亂政者,始雖暫爲所蔽,既覺即加誅戮,不稍假借。且寬仁之德孚於臣庶,不忍以淫刑暴歛毒之,故一時中外群臣欽若肅將,乃心王室。

平居則相率攄忠以盡其棐迪糾繩之職,臨事又往往捐軀赴難能爲國家樹悍禦戡定之勳。群盜四起,其勢益甚熾矣,而旋就京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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