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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齋先生遺稿/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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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遺 明齋先生遺稿

作者:尹東洙
1732年
卷一

嗚呼。先生之棄後學。今已十有九年矣。安仰之痛。久而愈深。唯收拾遺文。垂示來裔。實我子孫門人之責。而編摩之不易。修删之難精。因循遷就。以至於今矣。堂叔父副率公。再從弟東源甫。卽余而謀曰。遺文之尙未付梓。實欲精抄要删。罔有欠悔。而吾輩見識不逮。假令更遲十年。安保其精粹無欠。拖延歲月。底成無期。而前面事故。亦有不可料者。遂就原本。略加節删。依朱子大全凡例。爲之序次。以活字印若干件。役始于辛亥五月。訖功于翌年三月。凡爲冊五十卷。而別集四卷。則往復懷川書也。此是先生所遭之變節。不可不備載。以俟百世之公論。不敢有所徑删焉。先生平日。罕有編述有言。其將無以惠後人者。先生曰。古人所作。如耒耟陶冶之不可無。然後爲之。今則經傳以來。以至程朱諸書。無不畢備。就其中。熟讀精思。知其必然。而力行之。乃眞爲學也。乃眞自得也。苟不務此而徒事著述。以求多於前修。非務實之學也。此又先生之雅意。後之人不可不知者也。昔我退陶先生之集。成於數十年之後。如月川,寒岡諸公。實任其役。而猶且鄭重如此。今以小子輩之蒙識謏見。乃成之於造次。必多差謬。而不可悔者。不待七十子喪。而大義已晦者。誠可懍惕。不但一時得失之議。歸責於執役者。是懼而已。然賴玆之役。使遺書不泯。則後之尊先生之道。慕先生之德者。就此而更加勘訂。如朱夫子之於二程書。以致其精。以壽其傳。則斯役之得成於今日。猶可爲斯文後學之一大幸事也。東源使東洙。題數行語於卷末。噫。先生造詣之淺深。道德之高下。善觀者。自可得之於集中。又非後生末學之所可形容。故不敢槩及。而只記義例之大略。編成之始末。如右云。

崇禎紀元後再壬子四月上澣。從孫東洙。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