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周頌清廟詩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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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周頌清廟詩後
作者:方苞 
本作品收錄於《方苞集/01

舊說:此周公既成洛邑而朝諸侯,率之以祀文王之樂歌。蓋以四時祫祭皆於太廟,無獨祀文王之禮。然武王革殷之後,洛邑未作之前,不宜竟無祀文王之樂歌。《尚書武成》:「王來自商,至於豐。」則「邦甸侯衛,駿奔走,執豆籩」,尚在五廟中之稷廟。及武王遷鎬,乃立天子之七廟,而周公於是時特起大義,立廟於豐,獨祀文王(成王作洛,至於豐而發命,則豐廟作於遷鎬之初可知。)。凡爵命公、侯、卿、大夫,皆於豐廟。康王命畢公保釐東郊,則步自周至於豐;《江漢》之詩,召虎錫命,「告於文人」是也。

蓋祫祭先公、先王於後稷之廟,率諸侯以致孝享宜也;爵命當世之公、侯、卿、大夫,而臨以上古之侯伯,則義有未安。鎬京雖有文王之廟,然後稷及先公、先王皆式臨焉,而獨受命於文王之廟,非文王之心之所安也。郊祀後稷,而別立明堂以宗祀文王,亦此義也。

然則「載見辟王」,何以有獨祀武王之詩?曰:此其事與文王異,是乃成王免喪,初遇吉祭,奉武王之主以入王季之廟而特祀焉,《儀禮》所稱吉祭猶未配,謂此也。蓋事應祧之、祖之,終不可缺一時祭,故必祫於太廟,奉祧主以藏夾室,然後特祀新主於所入之廟。文王,侯伯也,吉祭於廟,不宜有樂歌。成、康以降,後王皆有吉祭,而不為樂歌。古人事君親,要於誠信,不敢溢言虛美,以滋天下後世之口實也。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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