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周颂清庙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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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周颂清庙诗后
作者:方苞 
本作品收录于《方苞集/01

旧说:此周公既成洛邑而朝诸侯,率之以祀文王之乐歌。盖以四时祫祭皆于太庙,无独祀文王之礼。然武王革殷之后,洛邑未作之前,不宜竟无祀文王之乐歌。《尚书武成》:“王来自商,至于丰。”则“邦甸侯卫,骏奔走,执豆笾”,尚在五庙中之稷庙。及武王迁镐,乃立天子之七庙,而周公于是时特起大义,立庙于丰,独祀文王(成王作洛,至于丰而发命,则丰庙作于迁镐之初可知。)。凡爵命公、侯、卿、大夫,皆于丰庙。康王命毕公保釐东郊,则步自周至于丰;《江汉》之诗,召虎锡命,“告于文人”是也。

盖祫祭先公、先王于后稷之庙,率诸侯以致孝享宜也;爵命当世之公、侯、卿、大夫,而临以上古之侯伯,则义有未安。镐京虽有文王之庙,然后稷及先公、先王皆式临焉,而独受命于文王之庙,非文王之心之所安也。郊祀后稷,而别立明堂以宗祀文王,亦此义也。

然则“载见辟王”,何以有独祀武王之诗?曰:此其事与文王异,是乃成王免丧,初遇吉祭,奉武王之主以入王季之庙而特祀焉,《仪礼》所称吉祭犹未配,谓此也。盖事应祧之、祖之,终不可缺一时祭,故必祫于太庙,奉祧主以藏夹室,然后特祀新主于所入之庙。文王,侯伯也,吉祭于庙,不宜有乐歌。成、康以降,后王皆有吉祭,而不为乐歌。古人事君亲,要于诚信,不敢溢言虚美,以滋天下后世之口实也。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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