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顏屠之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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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顏屠之婦
作者:林紓

顏屠之婦,佚其姓,其始倡也。笨醜不能勝歌舞,乃謬爲恭儉以自振。年四十而始從屠。屠食指十數。先娶婦死,已有子女,不母而自相暱。亂髮垢頤,就竈而食,據閾而寢。屠病之,迎婦而畀以政。

婦至,且不視屠之子女。履堂見穅屑,咤曰:「穅也。」箕拘之。狗牢積陳飯,被水腐矣,曰:「粒也。」漉之。壁三篝燈,命去其二。夜則使其子女捫索牀寢。淅米於釜,多其瀋而啜之,勿令稠且厚。屠親戚慶弔之事,至不敢聞諸其門,卽聞亦不答。歲集其羨示屠曰:「此吾力所羨者也。」屠大嬖之,一惟其言之聽。而屠之兄弟子女親屬益困,相引於暗陬而泣。婦不之聞,屠亦不之顧。

婦食已輒寢。狗不得食而狂,喫屠之子,仆其一。其一救之,又仆。家人大集,狗乃去。婦聞噪,聲於房曰:「逐狗,勿覆吾盌而敗吾漿!」則亦竟不出視。非不視其子女,懼將見創而藥,藥重則錢耗也。屠之家有病者、呻者、欷者、詛者、寒而慄飢而啼者。婦目若瞑,耳若褎。而粟甖醬瓿,深夜畧動,輒能覺之。

婦私計衆叛已固,折之則自屈於詞。乃僞盲且聾,握鑰而坐,錢終不出。然時通其外家。實珍饌於槖,閉戶噉之,體日以碩。對屠仍糠覈也。一夜火發,婦旣癡肥,又擁錢簏,不卽出,遂焚以死。屠與子女皆走免。

此曹子于南爲余言者。余曰:「嗟乎!受人之聘,治其子女,而惟財是靳,至狗喫其子,吝藥而猶不與,則謂其無恩也必矣!家之有子女,猶國之有百姓。用人者率皆以吝財爲賢,吾恐其相引而泣於陬者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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