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徐显明等3名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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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徐显明等3名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的公告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28日
检【201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徐显明、于天敏、贺恒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 曹建明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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