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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7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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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6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于发布第17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法〔2017〕33号
2017年11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8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张道文、陶仁等诉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侵犯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案等五个案例(指导案例88-92号),作为第17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5日


指导案例88号

指导案例89号

指导案例90号

指导案例91号

指导案例92号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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