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148號解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最高法院解字第147號解釋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解字第148號解釋》
最高法院解字第149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7年8月16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515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前大理院判決及前山東高等審判廳判決各案但查其判決日期如該地方尚未隸屬國民政府統治之下仍應認為有效補行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