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王朝實錄/英祖實錄/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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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十一年清雍正十三年
十二年

春正月[编辑]

1月1日[编辑]

○朔壬申,上御仁政門受賀。

○下諭,勸農于八道兩都。

○憲府持平金錫一。申前啓,不允。又啓言:「元朝慶賀,禮之大者,而漢城判官李世聃被酒叫呼,擧措荒亂,宜汰去。」上從之。

○奉朝賀崔奎瑞卒。奎瑞少有時名,致位卿宰,托省墓還鄕,終肅宗之世,仍不仕。至景廟朝壬寅獄起,乃陳一疏,而有四十年醞釀之禍,始發於今日之語,時人謂之禍心。至戊申逆變,馳詣都城,告賊動靜,事平力辭勳名,上嘉之,手書一絲扶鼎四字以褒之。至是卒于京第,訃聞,上悼惜,下諭曰:「廉謹之操、先知之明,潔身處鄕。當辛壬奔競之日,不染不汚,氷玉其心。況眷眷宗國,先挫賊膽,樹不世之大功,力辭勳名,成恒日之雅操,其退其進,允叶處義。噫!黃耉逝矣,其將何倚?喪葬諸需,三年祿俸,令依例擧行,四時周急,依生時輸送。又令太常,不待諡狀,亟擧節惠之典。」仍遣史官,宣旨喪所。

1月2日[编辑]

○癸酉,憲府持平金錫一。申前啓,不允。

1月3日[编辑]

○甲戌,上引見回還陳奏三使臣。正使徐命均曰:「彼言:『使本國議律,乃待汝國之道也。曾令勿遣別使,今何來耶?』議律後,只送齎咨官爲宜矣。」副使朴文秀言:「淸皇爲人,自聖多苛刻之政,康熙舊臣,死者數百人。置五星御史,譏察朝臣,故人皆惴惴,殖貨無厭,怨聲載路。年近六十,不立太子,其勢不久。然則將爲我憂,而卽今西路,作一風流場,防守之道,蕩然無可恃,此誠慨然。」上曰:「卿則能不盤遊乎?」文秀曰:「臣畏權𥛚,故未敢耳。」上笑曰:「萬里行役,舊習不除,良可喜也。」文秀曰:「故兵使鄭鳳壽、義兵將李立,丁卯亂,入龍骨山城,斬張士俊,以數千殘兵,擊殺數萬胡,兩西賴以奠安。皇明亦嘉其功,特命除職,其銀牌票文猶存,故爲備睿覽,謹此齎來。」仍進之,上曰:「今觀銀牌、印文,乃皇朝督府之所印也。不圖今日復見漢官威儀。令本道致祭南以興忠愍祠亦一體賜祭。」命錄用其後。

○前參判趙正萬年八十,例當陞嘉義,右議政金興慶固請超陞資憲,上特許之。

1月4日[编辑]

○乙亥,上引見大臣、備堂。時,富商潛賣人蔘于倭人,故蔘價踴貴,蔘一兩直米二石十斗。貢人等上言,請增貢價。至是,大臣陳達,工曹參判趙顯命奏言:「自前萊府專掌蔘稅,故潛商之禁極嚴,近則自戶曹收稅,萊府失利,潛商之禁,置之度外。今若以蔘稅,依前給萊府,使之專管潛商,則可以禁矣。」從之,仍令備局量增貢價。

○命賜食物于奉朝賀李光佐、領府事鄭澔、贊成鄭齊斗、錦平尉朴弼成,蓋歲首優老之特恩也。行司直宋眞明奏言:「安興防水之役,臣在下邑時,往審報備局矣。方有停罷之論,宜一稟定矣。」上曰:「卿謂可成云,其形止何如?」眞明曰:「李衡佐、朴文秀皆以爲不可成,臣遍觀役處,多用人力,則無不可防之理。況係三南漕路通塞,功役垂半,無端遽寢,朝令不免顚倒矣。」上曰:「旣始之役,何可撓攘?李譔告功則賞之,債事則罪之而已,卿其句管焉。」

○憲府持平金錫一。申前啓,不允。又啓言:「副摠管朴璜聲望素乏,物議譁然。武臣之陳疏辭職,尤極猥越,宜罷職。前參判趙正萬之變品加資,事未前聞,且關後弊,宜寢成命。」上只命朴璜遞差,趙正萬事不從。

1月5日[编辑]

○丙子,上行召對。侍讀官任珽曰:「故奉朝賀崔奎瑞以耆德舊臣,且有宗社大功。頃年海恩府院君吳命恒之喪,自上有禁橋哭臨之擧,今此奉朝賀之喪,宜無異同矣。」上曰:「予奉東朝,當此新正。昨今吉凶判異,心有所不安,故寢禮官之稟矣。」檢討官兪健基曰:「臣嘗聞,崔奉朝賀退休後,貽書儕友曰:『時淸則爲蔡君謨,世亂則爲江萬里。』蓋已辦得兩事者也。完名全節,可爲當代一人,崇終隱卒之典,宜示優異矣。」

○判府事李宜顯上箚,陳老病居西樞,不宜參廟謨,批曰:「次對入侍,舊例也。昔日美制,卿須勿墜焉。」

1月6日[编辑]

○丁丑,以尹東衡爲大司諫,黃晸爲忠淸道觀察使,李玄輔爲江原道觀察使,徐命珩爲獻納,洪重一爲持平,南泰良爲修撰,金若魯爲副修撰,許繗爲咸鏡北道兵使,尹光莘爲全羅兵使,鄭益河爲義州府尹。

1月7日[编辑]

○戊寅,上展謁太廟及永寧殿。

○諫院申前啓,不允。朴乃貞事停。

○時,長陵水道防塞,役久未就,從尹淳議,命畿伯定差員,責令完役。是日,上引見奉審大臣,仍召各道差使員問邑事。旣而行召對,講《貞觀政要》,至百姓安樂,便是甲仗之文,上曰:「俄以不繕戎器,命推兩守令矣,民庶乂安。衆心成城,則雖無甲兵,其誰侮予?守令推考其寢之。」

1月10日[编辑]

○辛巳,上引見大臣備堂。吏曹參議李宗城言久任之宜曰:「孝廟朝大臣則鄭太和一人,吏判朴長遠、兵判金佐明久於其職,故得人致治之美,至今稱之。近來則吏兵判便作循環之窠矣。」上曰:「初不擇人,寔予之過,當猛省。」工曹參判趙顯命曰:「欲行久任,當先愼授。」宗城曰:「故相臣金壽恒名望無所不可,而終不擬戶判,先朝用人,於此可見。」吏曹判書宋寅明曰:「今之銓地,彌綸無策,久任豈不難哉?」上曰:「卿何無擔當意也?」寅明曰:「趙顯命力辭淸要,甚無義。聞其私責朴文秀曰:『君若行諫職,我亦不避。』顯命宜授言責之任。」顯命曰:「是以私室酬酢,脅持故舊也。」寅明曰:「言旣出口,今反自明非矣。」大臣以筵體不嚴,請竝推考,允之。宋眞明曰:「關西一路,官府私用,徵斂無節。故臣因其邑規,稍加釐正,定恒規於結戶,均苦歇於力役,諸庫區分公私,詳定節目,啓聞定式矣。臣旣竭慮,十朔就緖,行之數年,少無其害。不悅而造謗者多,敢有違越,請依大同事目論罪。」上可之。命添書御史封書中,又命撤去西土乙巳以後所立碑及生祠,因朴文秀言也。又命大臣抄啓御史,敎曰:「昔在孝廟朝,臺臣論守令則置之,可否間卽遣御史廉察,若爽實則反罪言者。故相臣李尙眞受暇往全州,亦賜封書,使察守令臧否、民間疾苦。人君治國,當如此矣。」仍諭銓官曰:「昨夕講唐宗送李靖按察畿甸事,貞觀之治,誠開眼。近來道臣予欲久任,李壽沆方瓜遞,周歲何能展其才乎?」命李壽沆仍任忠淸監司。寅明言:「三銓官今皆召還,李台徵亦當內移。」上可之。獻納徐命珩申前啓,不允。又啓言:「濟州牧使金重熙旣授諭書,而乃以讎地等說,肆然狀聞,宜勘律。近來邊倅厭避成習,尹光莘除拜江界,遲廻屢朔,終移閫任,宜加嚴懲。請罷職不敍。」大臣言:「光莘罷職,適中其意,宜仍任江界,俾速赴任。」上允之。

○以申兼濟爲掌令,韓翼謩爲持平,金尙魯爲應敎,沈星鎭爲副修撰,鄭彦燮爲承旨。

○禮曹啓言工曹判書李森卒,上悼惜下諭曰:「失吾良將。喪賻依例,錄用其後。」

1月11日[编辑]

○壬午,上行召對。講《貞觀政要》,至論理獄處,上曰:「魏徵言:『未訊之前,先爲之意,及其訊也,驅而致之。』此實按獄者當戒。刑獄實關人命,毫釐之差,死生立判。若先爲之意,何以盡平允,而無冤濫也?」仍命以此敎,頒示掌刑之臣。

1月12日[编辑]

○癸未,肅廟後宮寧嬪金氏卒。金氏都正昌國女也。選入後宮,肅廟禮待,異於他嬪御,上亦尊禮之,至是卒。上曰:「先朝後宮,只餘一人。曾與仁顯聖母,同値己巳,而甲戌復位時,亦復爵矣。予幼時常母稱之,今聞其喪,不勝感懷。禮葬依安嬪例。」旣而,更命用䄙嬪例。

1月13日[编辑]

○甲申,以尹淳爲工曹判書,趙顯命爲副提學。

○江原監司趙最壽啓言:「鬱陵島搜討,今年當行,而歉歲有弊,請停之。」金取魯等曰:「往在丁丑,倭人請得此島,朝家嚴斥,而遣張漢相,圖形以來,定以三年一往,不可停也。」上可之。

1月16日[编辑]

○丁亥,以金廷潤爲掌令,金錫一爲持平,李必耉爲全羅兵使。

1月17日[编辑]

○戊子,上引見大臣、備堂。右議政金興慶請以尹陽來差承文備局兩提調,應敎金若魯曰:「陽來地望,不宜竝差兩任。」上曰:「陽來才局,固合備堂,而槐院則當取文翰。」命只差備堂。若魯又言:「趙顯命不可竝帶將任、經幄。」命遞顯命副提學。掌令金廷潤申前啓,不允。趙正萬、朴璜事停啓。獻納徐命珩申前啓,不允。又啓言:「禁府都事鄭得天雜技發身,同列羞伍,宜汰去。三曹郞官,蔭路淸選,而工曹佐郞趙階由部官陞六,官方輕褻,宜汰去。釜山南徼重鎭,而僉使崔炯衰頹昏庸,不可久畀,宜罷職。珍島郡守崔晟殘劣不合字牧,宜改差。」上竝從之。

○上行召對。

1月18日[编辑]

○己丑,慶尙道星州人河甘發女兒首陽臺,夜與其母宿,虎囕其母,抱母大呼,村人逐虎,不失母屍。慶州軍官朴南耉虎囕其母,與虎相搏,虎乃捨之而去,母得不死。道臣啓聞,旌褒。

1月20日[编辑]

○辛卯,上引見大臣、備堂。刑曹判書張鵬翼奏言:「前冬因別軍職尹弼殷疏,獻戰船之制,臣承命與李森改造戰船與龜船,而戰船之二層上粧甚重,遇風難制,故上層防牌,別作制度,隨時偃竪。船頭加付曲木,狀如鴨頸而稍尖,雖隨風浪,穿過甚疾,或觸巖石,曲木先破,甚便利矣。」命其制樣內入後,下備局。掌令金廷潤申前啓,不允。韓世愈、張應奎等事停。又啓:「昨日內試射未中格者,特命賜第,何可謂忠臣之孫與姪,而濫施格外恩乎?請還收李漢範賜第之命。」上不允。漢範卽舜臣之後,鳳祥之姪也。獻納徐命珩申前啓,不允。

○以趙命臣、尹容爲承旨,趙遠命爲副提學。

1月21日[编辑]

○壬辰,暎嬪李氏誕生元子于集福軒時國家久無儲嗣,人皆憂懼,至是擧國懽忭,時原。任大臣及諸宰玉堂,咸詣請對,上引見諸臣,迭陳賀語,上曰:「三宗血脈將絶而始續,今幸有歸拜列祖之顔。喜悅之極,感懷亦深矣。」奉朝賀閔鎭遠言:「保養之節,固當極至,而惜福之道,尤宜加意。」判府事徐命均曰:「惜福之道,在於儉約矣。」鎭遠曰:「昔景廟始生,仁顯王后取以爲子,今亦宜然。」諸大臣請亟定號元子,告廟頒赦,上曰:「予已知卿等求對之意,故已稟于東朝矣。」仍下諭曰:「三宗血脈,今有所托,欣喜曷喩?內殿取子,元子定號,豈容小緩?卽爲擧行,上告廟社,下頒八道。」奉朝賀李光佐曰:「凡從事於元子者,毋論宮人與內官,必擇謹厚者,爲之左右則自然有習與性成之效矣。」靈城君朴文秀曰:「內殿取子,事體尤重,宜使和氣藹然於宮闈之間。臣屢以此仰勉,而尙無其效,不能無憾於天地之大也。」上笑曰:「有效無效,卿何以知?」對曰:「苟有和平之美、二南之化,必已覃及遠邇矣,廷臣豈不知之乎?」上曰:「予當加勉。」文秀又曰:「黨論實爲亡國之基,卽今國家,只有一歲元良。此時諸臣苟有黨心,是豈體國之道乎?殿下雖曰已致蕩平,而不能使閔鎭遠、李光佐聚首做事,不過是假蕩平也。」上曰:「三宗血脈,今幸復續,扶而安之,惟在卿等之寅協。」趙顯命曰:「元子保養之節,內殿皆宜照管。」上嘉納之。

○禮曹啓請:「元子宮供上,依己巳例,頒赦後卽爲進供。」允之。

○上御仁政門,行百官朝參。上又以祛黨寅協之意,勉飭諸大臣。奉朝賀閔鎭遠奏曰:「方當大慶,舊逋宜幷停捧,以慰民心。」上曰:「國有大慶,上下咸欣,與民同慶,寔在今日矣。諸道軍餉,卽令停捧。」鎭遠又曰:「戊申義兵效勞之人,錄於原從勳,而其子弟竝充於忠翊衛,乃應一疋之役。宜亟査正,勿爲收布。」上可之,命朴文秀掌其事。命年過百歲者,毋論士庶,每於歲首,就問以啓,吏曹覆奏加資。又命賜卿宰親年九十以上食物。又下諭于諸道,勉以孝悌之道,其中卓異者,聞于朝廷,其不能者,誨之戒之,而終不聽則亦聞于朝,繩以重律。又命弘文館及芸閣,《三綱行實續錄》以後,表異者精抄添刊。掌令金廷潤、獻納徐命珩申前啓,竝不允。

○以金取魯爲禮曹判書,金尙星爲副校理,南泰良爲修撰。

1月22日[编辑]

○癸巳,上引見大臣及吏禮曹判書,議定孝章世子嬪爵號。禮曹判書金取魯請先行元子誕生增廣慶科,而式年會試,待秋退行,上可之。

○副校理金尙星上疏,略曰:

今年乃寧考卽阼之初元,而殿下登極後一紀也。今日乃三陽回泰之令節,而萬方有慶之嘉會也。小往大來,此正一初之機,聖敎所謂:『大鵬不飛,無異凡鳥,及其高翔,其遠可知。』云者,似若有待於今日矣。臣恐殿下之力量,不得辦得大事業。何則,殿下之姿過於守文,而不足於振衰,群下之才優於救時,而不足於濟艱。殿下嘗讀陸贄章奏,則慨然有恨於德宗,而設有陸贄,固不能用,則豈不貽笑於德宗耶?殿下讀李綱奏議,則慨然有恨於高宗,而設有李綱,亦不能用,則豈不見羞於高宗乎?今之所謂大奮勵者,必先立大規模,然後可以能之。何則,君臣父子之彝倫,日漸晦溺,則先明敎化,大變風俗,士夫、搢紳之風習,日漸汚下,則先行勸懲,大明賞罰。建皇極則必爲大蕩平,而先齊其難齊者;用人才則必爲大收拾,而先致其難致者,講究民隱,則先變良役,大固邦本;風勵吏治,則先尙循良,大懲贓汚。此爲今日挽回之大綱領,其目如此,而其說甚長。雖然悠悠萬事,無急於先反聖躬,古人所謂:「一正君而天下不足爲。」者。殿下燕居九重,足於愉佚,則盍念四方之民,必有窮困無告者,而思所以保存之乎?殿下慈愛天屬,必欲安富,則盍念四方之民,必有嫁娶失時者,而思所以賙救之乎?殿下有內帑之私藏,蓄別宮之私財,則何不曰朝臣之田園玉帛,自我啓之,而先自革罷乎?殿下愛異國之奇玩,求太僕之神駿,則何不曰朝臣之輿馬服飾,自我導之,而先自斥遠乎?殿下旣不能嚴束掖隷,糾飭宮屬,或有怙勢作弊於閭巷者,則宗戚之縱其僮僕,亦殿下之失也。殿下旣不能痛禁嬪御,裁損侈靡,或有奇巧傳說於宮樣者,則士庶之踰越禁制,亦殿下之過也。殿下於宮庭之內,不能禁問安饋獻,則搢紳之廣受苞苴,未必非自內而及外也,殿下於臣僚之間,不能無情面厚薄,則朝廷之一循愛惡,未必非上行而下效也。伏願殿下,大定聖志,加意於力行,痛滌因循之習,先祛偏係之累,直以堯、舜爲法,言顧其行,行顧其言,毋使聰明睿知之姿,反與中主而同歸,毋使正大磊落之體,反與雜覇而竝用,丕變世道,貽我後人,則實國家宗社之幸也。

批曰:「志喜之中,觀此勉戒,深用嘉之。國有大慶,方寸快解,益加留意,宜自勉勵。」

1月23日[编辑]

○甲午,以元子誕生七日內,闕內砲聲爲未安,軍兵中日習砲,命姑停,因都摠府啓也。

○憲府申前啓,不允。

○禮曹啓言:「增廣科例有圓點及講經,設爲館試,今以糜費竝除,而只設兩所。請以館所試取之額,分屬兩所。」上允之。

○平壤府船人白貴得等六人,漂到山東成山地,淸國官給衣食及盤費銀五兩,移咨出送。

1月24日[编辑]

○乙未,命元子宮供上,依世子宮例擧行。

1月25日[编辑]

○丙申,上御仁政殿。以元子誕生,受百官賀,宣讀敎文,其文曰:

震維久虛,方切含生之望,离景重曜,載欣錫羡之休。旣先正名,詎緩敷告?念予寡德,履運多艱,以眇爾一身,獨奉宗祧之重,每怵焉四顧,深懷繼嗣之憂。家國孤危,澟群情之靡繫;春秋晼晩,懼先統之無傳。迨十年閉銅龍之餘,幸一日叶禖燕之吉。蓋存亡興衰之判,迫於斯須,賴天地、社稷之靈,錫此祚胤。三宗之血脈復續,予有拜廟之顔;八路之癃跛皆興,邦回綴旒之勢。玆循盈庭之歡籲,卽擧主器之嘉儀。告以太牢,戴經之彝章可稽;育于中壼,明德之故事式遵。遂名加於元良,寔奮若、屠維之嗣慶,又文告於太寢,繄祖功宗德之延庥。宜飾以貞之祥符,庸均作解之霈澤。自本月二十五日昧爽以前,雜犯死罪以下,咸宥除之,在官者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於戲!式至今而根基永固,尙撫往而感喜交幷。燕翼之謨冞深,思盡道於蒙養;鵬飛之喩非偶,庶改新於泰來。故玆敎示,想宜知悉。大提學尹淳製進。

○以宋成明爲左參贊。

1月26日[编辑]

○丁酉,先是,屢經赦典,而朴長潤、申處洙之竄配,李亮臣、李大源之削奪,輒靳解霈,至是竝宥之,遂下諭曰:「垂裕後昆,帝王大法,豈可以時象互爭者,留遺後昆?予旣不以此遺後,諸臣豈可留此心,待後日乎?咨爾群工,革舊勵新,因我國本,福我元嗣。」時,尹鳳朝獨靳還牒,尋宥之。上欲令臺臣,幷停前啓,又敎曰:「戊申逆獄,可放者猶在酌處,酌處者猶在囹圄,爲人臣而在忠逆之間,其心如何?咨爾耳目之官,體我曠蕩之意。」

○憲府持平金錫一。申前啓,不允。尹邃、權攝、燁、㙉、炯、烒、睦天顯等事停。又啓言:「永興府使李潚政委下吏,侵漁肥己,宜施罷職。道臣曲加庇護,黜陟之道不容如是,咸鏡監司李箕鎭亦宜重推。綾州牧使尹東卨專事貪饕,民受其害,宜罷職。義州府尹鄭益河忠原一事,尙有餘謗,廟薦陞擢,多咈公議。會寧府使李重新荐經南閫,販貿耽羅,載輸當路,且其年衰眊憒,不堪任事。竝宜改差。」上竝允之。錫一因赦典,幷停關係逆獄之諸啓,以中上意,議者深非之。

1月27日[编辑]

○戊戌,右議政金興慶以元子誕生第七日,率二品以上問安,非禮也。

○大司憲尹惠敎上疏言:

昨日,持平金錫一歷過臣,議停舊啓,臣不得不勉從,至於新啓,了不見於辭色。及其詣臺,汲汲停啓,晩後簡通,遂令故規虧壞。乞遞臣職。

上例批。

○應敎金若魯上疏,論臺臣停尹邃前啓之非,請加譴罰,上不從。

○持平韓翼謩上疏陳戒,又論憲臣停前啓之失,上不納。

○藥房入診。都提調金興慶曰:「曠蕩之典,宜無間於生死,而殿下於辛丑兩臣,尙今靳持。夫兩臣斷斷血忱,旣爲宗社則名在丹書,尙未伸白,半朝之人莫不冤傷。且今無前之慶,死者有知,亦必鼓舞於泉下,大霈之下,宜使咸被聖恩矣。」上曰:「明日當下敎矣。」

○命減辛亥、壬子軍米身布未收及癸丑七月以前騎步布未收者,從金興慶言也。

1月28日[编辑]

○己亥,引見大臣及禁府、刑曹堂上、吏、兵曹判書,疏決諸罪人。至方聖規事,上曰:「古有惠、蹠,不必深罪。」命給牒。至李鳳祥事,命量移。判府事李宜顯請全釋,刑曹參判金始炯曰:「當坐擬律,稱已死,代撿他屍。亡命三年,足爲斷案。」上曰:「鏡黨凶惡,鳳祥非亡命於國,乃亡命於朝象。」命考奏代撿狀。至李益命事,右議政金興慶奏以法外緣坐,命諸法外緣坐者竝考奏。至洪致祥事,興慶言:「其孫益三曾有上言。」又言:「甲戌復致祥官之出於特敎。」上曰:「當詳見先朝下敎而處之矣。」命徒流未及狀聞,而罪在赦前者竝放,徒年以上亡命者竝蕩滌。仍敎曰:「頃年尹、李、閔三族編配之請,乃是法外,竝放送。」尹、李、閔卽鑴、義徵、黯也。上又欲親決刑曹罪人,興慶請令刑官啓稟,上從之。吏曹判書宋寅明言:「金錫一以販貿耽羅,載輸當路,論李重新。故當路諸臣,皆懷不安,重新宜拿覈。」興慶亦以爲言,上從之。興慶又言以齎咨、齎奏議論不一,請稟定,上曰:「齎咨與齎奏異乎?」興慶曰:「奏重於咨,故例擇堂下武臣以送,名曰齎奏。」徐命均曰:「旣除別使,今番當送齎奏矣。」興慶曰:「犯越人所掠人蔘一斤,難於責徵。當令戶曹備送矣。」李瑜曰:「出自戶曹,殆同自備。令道臣分定江界、渭原等邑宜矣。」上從之。掌令金廷潤申前啓,不允。獻納徐命珩申前啓,不允。炯、烒、黃翼再、權重經等事停。又啓言:「再昨憲啓多有機關,欲論李潚之統帥薦望,而指東言西,欲斥尹東卨之戊申樹立,而語多粧撰,欲遏鄭益河進用之路,則按査白脫之事,謂有餘謗,其循私逞憾,已不可掩。不問長僚,暗地發啓,非出公議,持平金錫一宜罷職。」批曰:「金錫一雖有機關,今者譏斥,正責人則明,責己則暗也。」應敎吳瑗曰:「赦典雖主曠蕩,而干連惡逆,如權益寬,則宜收還敍用之命。」上曰:「當玆大慶,宜皆忘之。」瑗曰:「黨論則宜忘之,懲討之義,其可忘乎?」

○先是,理山有禁山可耕處,有李姓人囑府使金垕,以柳監司家奴名,出立案起耕,監司朴師洙狀請金垕罪。蓋李姓人卽柳復明家庶戚,憑藉右族之計,而柳家則實不知也。至是,上命幷覈復明。時,復明以全羅監司將就拿,復明家捉納李姓人於秋曹覈之,果無實。右議政金興慶言于上仍任。

○以具樹勳爲統制使。

1月29日[编辑]

○庚子,諫院正言金䆃。申前啓,不允。又啓:「全羅監司柳復明所犯,旣係不法,則勿論虛實,不可置之黯黮之中,宜還收仍任之命,拿來明査。持平金錫一所陳數事,俱得臺體,而諫臣至請罷職,其所論列,無非爲貪吏武倅分疏之語,獻納徐命珩宜罷職。統制使具樹勳爲人儱侗,曾任北閫,又乏廉聲。不可畀之三道統制,宜改差。國有大慶,大霈方行,而各道殺獄久囚者,宜擇公明官,聚營下處決。」上只可末啓。

1月30日[编辑]

○辛丑,應敎金若魯上疏,略曰:

殿下治逆不嚴,隄防解弛。以此規模,循此塗轍,則一轉而當死者出獄,再轉而在配者全釋,幾何而不復進於朝著也?殿下惟以言者色目,先事而疑之,尋常規警,若及同類,則許之以公心;討復大義,若涉異己,則疑之以私意,不以義理裁是非,臣竊憫焉。

上例批。

○我國曆書,自《曆象考成》出來之後,纖悉不爽,至甲寅年,節氣多舛,故送觀象監官安重泰于燕,問之,則舊法以康熙甲子爲元,新法以雍正元年爲元,故購來《日躔表》、《月離表》、《七曜曆法》等書。命自來丙辰推步作曆,一用是法,監官等考例施賞。

二月[编辑]

2月2日[编辑]

○癸卯,上引見舊璿譜校正堂上。吏曹判書宋寅明曰:「元子誕生,適當譜略修正時,當以嗣元子,書于孝章世子之上。」上可之。寅明又言:「舊譜元宗大王下小註曰:『妣仁嬪。』今於景廟小註,亦當依此例,而妣是配考之稱,於禮恐不可矣。」上曰:「以妣字加於私親,大違禮經。」命改書。

○以徐宗玉爲承旨,曺命敬爲持平,兪最基爲副修撰,黃梓爲應敎,申晩爲校理。

○故事,正一品宗臣,與大臣相揖,從一品以下乃拜。是日,陽平君檣以從一品,不拜於閣外,右議政金興慶請推,上不許曰:「宗臣與外朝,自是別班也。」命自今正一品宗臣,與大臣相揖,閤外則否,宗臣之爲摠管及司饔提調者當拜,苟非職事,雖堂下勿拜。

○上行疏決。判府事李宜顯、右議政金興慶請伸金昌集、李頣命之冤,上曰:「其一人,予知其冤,可伸矣。若欲竝伸,予有弦韋矣。」宜顯等固請,應敎吳瑗繼請之,上曰:「俄者出陸之宮女,則儒臣以其有締結必雄之迹爭之。此二人中,如有締結宦寺者,則儒臣亦將請伸耶?」瑗曰:「昌集卽臣生母之伯父,故臣深知其心一死報國。位上相,當大事則爲人藉重,理所必至。雖有嘵嘵之說,未必其人知之,今不察其心而疑之,豈不冤乎?」上曰:「嘵嘵之言,予亦不信,而患得失之輩,不無助其禍者,至以掌中字成案則冤矣。」宜顯曰:「昌集爲人白直,豈可以幽隱之事疑之乎?當辛丑危疑之際,臣嘗目覩其涕泣爲國之狀,雖閭巷婦孺,皆知其冤,何惜一張虛銜乎?且尙儉變起之日,昌集身將死矣,猶以爲東宮保全,則可以瞑目云。蓋其常日有爲肅廟一死之心,保護肅廟血脈故耳。及此伸理,不亦宜乎?」上曰:「此非在下者所敢請也。己酉及十九日所諭,予心如石。此若撓奪,則君臣之義,將不明矣。」興慶曰:「伸理爲國冤死者,何害於君臣之義乎?」上曰:「卿等屢請不可從之事,豈不慨然?」瑗又欲申請,上以其煩複命推。一自邦慶以後,興慶等屢請大赦,蓋欲藉此而伸兩臣,故前後失出甚多,而皆不爭執,獨於兩臣,縷縷迭請,人莫不悲其意,而識者或病之以兩臣伸白,不必待赦也。

○持平金錫一上疏,自辨徐命珩請罷之啓,上例批,仍敎曰:「徐命珩攻斥錫一,金䆃反斥命珩,互相角勝,氣像不美。況錫一頃年對策也,已示飭勵,其令體予意。」

2月3日[编辑]

○甲辰,上行召對。

○以尹就咸爲掌令,兪健基爲校理,權爀爲副校理。

2月4日[编辑]

○乙巳,正言金䆃引避言:「金錫一所論,不過武倅貪吏,徐命珩看作機關,汲汲駁擊,此直牽情,面要市恩耳。天下事本無兩是兩非。命珩之論錫一是則臣啓爲非,臣之論命珩是則命珩爲非,何殿下不示是非之分,徑加裁抑,使不得開口論事也?殿下之意,雖出於調劑,而今世之人,惟以苟且方便爲良策者,未必非殿下啓之也。」上例批。

2月5日[编辑]

○丙午,以陽平君檣爲陳奏兼謝恩使,徐宗伋爲副使,申致謹爲書狀官,任珽爲副校理,金尙星爲司諫。

○上引見大臣、備堂。先是,陳奏使徐命均等還言:「犯越事,旣許免議,而使我完決罪人,然在我之道,當送齎咨官,辭以不敢當也。」至是,大提學尹淳曰:「雖送齎咨,當謝免議,不如送使。」上從其議。吏曹參議李宗城言:「元子誕生,萬民延頸,宜施大惠,使民歸心於元子。施惠之道,在於停軍餉,蠲舊逋矣。」上曰:「昔宋太宗有置我何地之語,予嘗慨然。今若民皆歸心於元子,則國本益固矣。」仍下諭曰:

今者之慶,前牒所罕,仰答休命之道,保民最先。內自廊廟,外至方伯守令,體予意,若有保民之政,其勿曰小而略之。軍政釐正,下敎已久,正軍之勿侵他役,乃是舊規,竝爲另飭。今觀徒流案,有過數十年者,今此霈澤,欲使咸與維新之意。有田土者,勸之恤之使歸,平民無可依者,到本鄕後,尤加撫恤,期於奠居,其仍留者,別加顧恤,使得其所。噫!人生於世,秉彝俱得,此等之類,或困於飢饉,或敎化未及,自不知憲章之在上,究其情,豈不矜惻?咨爾道臣,亦體此意。三陽回泰,邦慶維新,大小群僚,貞白一心,保我元元。導陽春之氣,回淳厚之風,仰副高穹列聖眷佑之德,下答億兆生民欣悅之心。

先是,有法外緣坐抄奏之命,至是,吏曹判書宋寅明曰:「法外緣坐,皆凶惡,非可議者,而喜之杖斃,而行孥籍,成衍物故,而施逆律,象極之子當絞不絞,而幷其兄姪同配矣。」右議政金興慶曰:「喜之叔李益命亦法外緣坐也。」上命放成衍、象極、喜之應坐人,益命亦放。寅明曰:「罪人夫妻各配,實爲干和。」上命從夫移配。興慶又請復洪致祥官,上以先朝所不許,置之。寅明考奏鳳祥檢尸官黃尙鼎被罪事,蓋以其奴貌似者死,而代撿云。又請伸金昌集等,上不許。上謂銓官曰:「申處洙、朴長潤、崔致重,雖已敍用,不可檢擬也。」興慶曰:「輕重雖殊,豈可幷枳?且旣敍之後,用捨當付之銓官矣。」

○時,宋成明退住江上,爲參賀入城,上特差備堂。

2月8日[编辑]

○己酉,應敎吳瑗上疏,略曰:

國有臺閣,將使之執法抗論,與君上爭可否,而頃日,兩司請鞫諸囚之啓,所關至重,殿下決不可迫令停論,而臺閣之臣,專務承奉,七八白簡,相繼幷停,累百年臺閣職守,實自數三臣壞之。噫!在鞫諸囚,今旣行遣矣。益寬旣復官矣,安鑮、韓聖欽旣出陸矣,尹㝚旣全釋矣,崔必蕃亦移近地矣。此輩之原初倖逭,已是失刑,而日弛月解,蕩無防限,尙可以戢凶醜,而嚴邦典乎?願聖明,將前後臺官,嚴加譴責焉。掌令尹就咸頃被嚴敎,實是臺閣罕有,而復除諫職,一不控免,揚揚冒出,宜刊遞。

疏入,上方行召對,瑗以侍講官入侍,上謂瑗曰:「今日所論,比頃日曲護者,則公乎否乎?」瑗曰:「兩臣忘身殉國,豈可與此輩比乎?」上曰:「予以臣擇君三字爲敎,以臣擇君,豈可謂忠?儒臣每以爲嘵嘵不可信,益寬輩亦安知非嘵嘵之言乎?」瑗曰:「此輩則逆節狼藉,兩臣則畢竟殉國,尙在罪籍,此臣所以請伸也。」上曰:「果能如范鎭鬚髮盡白之爲,則可謂云爾,彼乃以臣擇君,政如一生眞僞,有誰知者;十九日下敎,已載史冊,後之覽者,可知君君臣臣之義也。」

○六鎭儒生韓汝斗等疏陳,聖祖興王之跡,在於慶興之赤池島、慶源之龍堂,宜立石表揚。又請設置訓長久任,評事及文武交差等事,下備局,不報。

2月9日[编辑]

○庚戌,右議政金興慶上疏,以憲啓諫疏,引義辭職,仍言:

兩臣殉國之忱,斷斷無他,而名在丹書,幽冤久鬱。大霈之下,恩波獨阻。臣之苦口力爭,非爲兩臣,愚忠未格,義當斂退。

批曰:「昨已下敎,今又困我。率諸宰入侍聽諭。」

○知事申思喆等五十四人上疏,略曰:

邦慶曠前,霈澤旁流,大小國人皆曰:「伸理之典,必先於死社之諸臣。」及其赦令之大行,猶夫覆盆之遺照。嗚呼!當辛丑危疑之際,贊大定策國本,宗社轉危爲安,式至今日,休者皆其日大臣之力也。噫!當初構罪而戕殺者,建儲聯箚也。其後追削者,亦以聯箚爲案,而己酉處分時,旣以聯箚之光明正大爲敎,昭如日星。雖其時主張異論者,亦皆唯唯,公議之定,不待百年者,正謂此也。然而猶且區而別之,或伸或否,雖見伸之,兩臣不許復賜舊謚,未伸之兩臣,因子若孫之說而難之。今又分而二之,李頣命則旣示伸理之意,金昌集則乃加新罪目,爲其不可伸之端,臣等之惑滋甚矣。夫朝家伸理之道,惟視初被罪名之如何,可伸則伸之而已,不當更索於本事之外,掩其可伸之冤。殿下果以昌集之所遘禍、所追削,初不在於建儲聯箚乎?殿下所以罪昌集者,旣是乙巳初未聞之敎,又非丁未後追奪之案。一人之身,罪名隨變,將使窮天極地之冤,更無伸白之日,寧有是哉?噫!昌集之立朝本末,肅廟之所倚重,殿下之所鑑悉,髮白心丹之聖褒,炳然如昨則斯亦可以得其人矣。一向相持,迄未處分,不計其人之邪正,不問其罪之有無,惟以硬定牢拒爲主,噫!昌集之一腔丹衷,至死不泯,當其臨命之日,惟以國本之孤危,爲不瞑之恨。對人捫血,含痛入地,以當時眷顧之忠,有知乎今日之邦慶,則想必歡欣抃蹈於泉臺之下。若不及今昭雪,更俟何日乎?噫!滄桑屢變,恩法相反,罪關宗社者,哀榮備至,身殉國家者,幽冤莫白。大臣之苦口力爭,臣等之瀝血煩籲,蓋亦爲世敎也,爲國事也。願聖明,亟降處分,還復兩臣官秩,使義理煥然大明焉。

批曰:「已諭大臣之批矣。」

2月10日[编辑]

○辛亥,司諫金尙星以吳瑗疏,陳疏引嫌,且曰:「相箚朝出,搢疏夕至,一脈精神,都在於力伸私黨,而先朝干犯之罪,視如弁髦,聖上星日之敎,聽若褎耳,必欲壞一世已定之斷案,毁萬古不易之大防,臣之前疏所謂,君臣倫彝,日漸晦溺云者,正謂此耳。」上例批。

○判府事李宜顯上疏,略曰:

金昌集明白峻潔,無一毫私曲闇曶之態。是以,鏡、夢輩雖構殺其身,而建儲聯箚之外,曾不能旁摘他事,以爲罪案。今殿下之所未安者,未知何事,而末路人心,本自險側,況於危疑之際乎?舊冤之外,又添新案,寧不悲哉?噫!辛丑凶圖,古今所稀,聖躬之危,殆如一髮。昌集乃毅然正笏,置死生於度外,首建大策,使宗祧奠安,國本有托,其忠藎力量,無愧古人矣。及夫時勢一變,鏡、夢逞凶,旣戕其身,又滅其家,此猶未快,又請追刑,幸賴景廟仁聖,爭之三年,竟靳一兪。及至乙巳,幸得復官,而亦何足償當日所被之慘禍哉?曾未幾何,復削其官,國典死而追削者,與生被極刑齊律,朝家刑政,可謂刻深矣。今當擧國同慶之日,綱常大辟,多被赦宥,而獨於爲國效忠之人,持之不捨,猶惜一張虛誥,恐非聖朝寬大之典也。

批曰:「當下諭於入侍。」

○以李載厚爲持平,李德壽爲禮曹參判。

○上引見大臣、備堂。上曰:「諸臣欲濟其私,困迫予至此。」右議政金興慶曰:「四臣同心殉國,而獨此二人尙抱幽冤,故臣敢請伸矣。今承此敎,不勝惶恐。」上曰:「臣擇君三字,予已擧其綱,而卿等不悟,予當復諭其目。」禮曹判書金取魯曰:「臣等未聞十九日下敎,第請洞諭焉。」上謂吏曹判書宋寅明、豐原君趙顯命、吏曹參判申昉、吏曹參議李宗城曰:「吏判則曾聞之,而諸臣則未聞。今若洞諭,可能妥帖乎?」寅明等曰:「今若洞諭,則必不懷黨私之心矣。」上使諸臣,少退戶外,移時復召入。上曰:「德修卽予妻姪也。德修之事,豈不有礙於內殿乎?邦慶以後,兩宮之間,和氣庶可藹然,而今若復提德修事,則內殿豈得安乎?」語未畢,諸臣皆驚惶起奏曰:「何爲此不忍聞之敎?願速止之。」上曰:「當時有蜚語,恐動東朝者曰:『延礽薄待正宮,荒于酒色,今若策立,必復有己巳之事。』云云。」語未畢,諸臣曰:「何爲又發不忍聞之敎?」上曰:「此則誦傳他言,非予自言也。今則卿等皆已洞然,可以不復言乎?」興慶曰:「旣承不忍聞之敎,何敢更提?」判府事李宜顯曰:「日後雖未可知,旣承此敎,何敢更提?」上曰:「此猶未快也。」知事申思喆、禮曹判書金取魯、兵曹判書趙尙絅、吏曹參判申昉等皆曰:「不敢復言。」判敦寧沈宅賢獨如宜顯言,上曰:「此亦不快也。」錦原君朴師益曰:「臣病聾不能詳聞,而何敢復言?」判府事徐命均曰:「十九日之敎,聯箚代理則旣已剖析,而今疏似猶未詳而然矣。」戶曹判書李廷濟曰:「今日下敎,史官何忍書之?草冊宜焚之。」承旨李重協又請還收下敎,命勿書史冊。上曰:「人君操威福之柄,雖大官,何難責罰,而終夜不寐,爲此面諭者,蓋慮朝廷僅合,又將乖離也。今皆覺悟,還可幸也。」又謂興慶曰:「大臣宜自飭勵也。」對曰:「臣豈以此,敢懷不快,而第昨年所遭,義當必遞,屢請枚卜,久未蒙允。以此將引入矣。」上握興慶手曰:「予當從卿言而枚卜,卿亦須從予言而勿辭。」因謂諸臣曰:「其中一人,予欲區別。」宜顯曰:「今已夜深,復以一張備忘,處分何妨?」蓋上意獨指李頣命,而宜顯意在幷伸也。諸臣退出,夜已四皷。重恊立閤門外,使史官許逅、金尙迪、任述、金兌和,取草冊來拈,上敎焚之。纔歸政院,上復召承史,問史草事,重恊以實對,仍奏曰:「景廟及殿下授受光明,有辭百世。殿下承儲之日,臣與尹淳、朴師益,同爲宮官,目見殿下泣下如雨之狀,顧謂同僚曰:『吾東無疆之福,自此始矣。不當復爲偏論矣。』今日又承下敎,群情釋然,孰敢復以黨私萌心乎?」上悅。是後,每稱諸臣釋然,蓋由重恊之言也。諸臣以上敎及於內殿,退而私語,謂有深慮,傳說譁然,人皆疑懼。遂有鄭亨復之疏,伊日史草旣焚,而修史者,以所聞於入侍諸臣者,參考追錄云。

2月12日[编辑]

○癸丑,以金始炯爲大司憲,李台徵爲掌令,金尙魯爲正言,金若魯爲副應敎,尹敬龍爲修撰,尹彙貞爲副修撰,鄭彦燮爲承旨。

○賓廳卜相,以李宜顯爲領議政,徐命均爲左議政。宜顯自丁未,引義屛退,上亦無意復用,而台席不備,久不枚卜。及宜顯承洞諭,有不敢復提之對,始有復用之意。命均曾在相府,屢言宮房事,上頗不悅,竟以李壽海之言免去,然上亦惜之,至是幷拜。宜顯、命均雖無相才,俱以淸儉名,時人重之。

○右議政金興慶以金尙星之疏,上疏陳辨,批曰:「半夜下敎,卿等已釋然,此何足掛齒?安心勿辭。」

2月13日[编辑]

○甲寅,以李光溥爲司諫。

○前檢閱李德重、前待敎鄭履儉上疏,略曰:

臣等職名雖削,職責尙存,事係史法,不得不言。君上之言動、時政之得失、人物之善惡,皆得以書之,以傳於天下後世。雖以人主之威尊,不敢覽其所錄,禁其所書,蓋欲時君之畏此簡書也。臣等聞,日昨筵臣請焚史草,而殿下許之,左右史又復拱手立視其焚。臣等未知筵中酬酢爲何如,而殿下旣已下敎於諸臣,則其書不書,惟在史官,非殿下之所可命也。噫!古之爲史者,有頭可斷,筆不可斷之語,今之諸臣,旣無上命,因人言而焚之,將啓無窮之弊。願命兼春秋追錄,以付臣等。

批曰:「爾等之請,可謂擧職。旣無本草,豈可追錄?」是後上亦悔之,屢有焚草非予命之敎。

2月14日[编辑]

○乙卯,上行晝講。知經筵宋寅明等以向日筵敎之率易爲戒,上曰:「予忍而不言十餘年,大臣、搢紳相繼陳疏,君臣之間,不宜隱諱,故言之耳。」特進官朴文秀以宣傳官議薦不公,言於上曰:「兵判專以偏黨,用武弁之致也。」上曰:「擧朝皆黨,何獨兵判?卿之此言亦黨也。」文秀又爲庚戌杖斃之沈游義欲伸其冤,袖進其小紙,爲承旨所沮。寅明亦言:「臺啓之獨不停姜世胤,爲不均。時,筵奏多屑越,而至於文秀,或厲其聲色,或雜以詼諧,全欠敬謹。微末通塞,至達上前,意若幷中兵判,又敢爲罪人稱冤,欲以私錄上徹,聞者駭之。

○命致祭殉節臣晋州金時敏、東萊宋象賢之祠,錄用戊申殉節人居昌李述原、鎭川金天章、淸安張潭子孫,從朴文秀言也。

○持平李載厚上疏,略曰:

天下萬惡,率皆責之於已然,而惟君臣大倫,必從一念初起處,討之曰無將,人臣一有是將,則莫逃於聖筆之誅。況上焉君上照臨,下焉路人所知,其彰明較著,不啻一將字而已者乎?前後筵敎三字之目及君君臣臣之敎,炳如日星,爲殿下臣子者,不惟不能懲討,又從而營護之,其可謂有北面之心乎?大抵梟獍之徒,出於常理之外,雖其親戚,未必知其情狀,況可以色目驅之乎?逆自逆忠自忠,何累於己,而必欲掩諱周遮,護其黨之生逆,不知《春秋》誅黨與之義。蓋自己巳,黯、宗道以來,甲逆生乙逆,前變胎後變,至於戊申之亂而極矣。噫!秉彝之心,人所同得;沐浴之義,夫誰不知?以百年黨習,擺脫不得懲討之義,隄防之論,嚴於異而弛於同,明於彼而暗於此,護私黨之心重,向君父之義輕,則今日君綱之不嚴,豈不由於朋黨之不破乎?側聞,半夜前席,聖敎諄諄,入侍諸臣咸曰覺悟,而遠玉階一步,則安知無牽動之言四面而至乎?忘身殉國,伸理冤枉等語,復發於章奏,則殿下惻怛之敎,其效安在,而諸臣覺悟之言,豈不爲面謾之歸乎?伏願下臣此疏於朝堂,明示飭勵焉。且赦者,小人之幸也,恩典濫觴,隄防漸弛。李益命及象極之姪,惡逆緣坐,干係至重,不可疏釋。申正模所坐不輕,而遽然量移,宜收成命,以嚴邦憲。

疏入兩日,始賜批曰:「頃者搢紳疏,予豈曰是也,而半夜前席,群心釋然,何可以下敎前事,不擇辭語至此哉?今日臣子,決不敢强是强非,彼此奚異?乃欲使在上者,疑群心而飭勵,爾之導我,未知其宜。不先不後,欲亂妥帖之朝廷,良可駭然。」仍下諭曰:

幾載固滯之群心,亦已釋然,則爲今日臣子,於此於彼,豈可復萌舊習乎?其在正君臣,樹紀綱之道,豈可以未詳下敎,而不飭勵乎?持平李載厚特遞其職。

○搢紳疏下,諸臣以被斥於李載厚,紛然陳疏,上敎曰:「諸臣被斥,在釋然之前,則惶蹙可也,旣在釋然之後,何必過嫌?撕捱之疏,勿復捧。」

○右議政金興慶亦以李載厚疏,納命召出城,命史官還授敦諭,興慶辭不入。

○領議政李宜顯聞拜相之命,卽出楊州,命承旨敦諭。

2月15日[编辑]

○丙辰,上行常參。吏曹判書宋寅明進曰:「向日搢紳疏固非矣,昨日臺疏亦甚矣。雖不必重罰,必須明示處分,可鎭朝象。」上曰:「半夜洞諭,諸臣釋然,而載厚必欲使諸臣皆懷不安,甚不可。」應敎金若魯曰:「大臣之疏,不過追陳當初請伸之意,以辨金尙星之疏斥,而載厚語意叵測,必欲網打搢紳,宜嚴處矣。」上曰:「嚴與不嚴,惟在上矣。」副校理任珽曰:「載厚言雖過當,大臣疏語,則臣亦慨之。」靈城君朴文秀曰:「大臣旣以不復提起,對於前席,而又以忘身殉國等語,更煩章奏,寧不慨然?」上曰:「儒臣則陳其所見,容或可也,卿宰之直斥大臣不可矣。」命推考。大司憲金始烔申前啓,不允。

○上行晝講。

2月17日[编辑]

○戊午,左議政徐命均以曾被李壽海疏斥,上疏辭職,優批不許,遣承旨敦諭。

○右議政金興慶疏,略曰:

李載厚之疏,乘機闖發,旨意叵測。一則曰:「無北面之心。」一則曰:「向君之義輕。」直驅入於罔測之科。言之無倫,胡至此極?日前諫疏,臣旣對辨,遣辭自不得不爾,而今載厚抉摘句語,斷以面謾。且聞,一宰臣深斥臣於前席云,時議可見,願削臣職。

命承旨敦諭。

○時,上欲親行閱武,期日與皇壇大祭相値,進行於二十一日,事多未辨,政院、玉堂、藥房皆請退行,上不許。

○行夜對。

2月18日[编辑]

○己未,上御晝講。時,搢紳疏諸人,或胥命或引入。知經筵宋寅明、侍講官金若魯請加罪李載厚,以鎭朝象,上曰:「臺官遞職,亦非輕罰也。」屢請,終不許。

○司諫李光溥上疏,略曰:

戎事有肅殺之意,古聖王必行於秋冬。目今陽春載回,不先之以省耕補助之典,還有錬兵選徒之令,民若謂此擧出於豫大,則豈不損於聖德耶?

批曰:「春秋講武,禮典所載,豫大二字,心常自勉。」

2月19日[编辑]

○庚申,雨甚,命退行閱武。

○以徐命淵、韓師得爲承旨,沈䥃[1]爲正言,金尙魯爲持平,金尙翼爲修撰。

○正言鄭亨復上疏,略曰:

臣竊聽途說,向日夜對,聖敎非常,筵臣罔措,遂卽逬退,史草焚滅,傳說不過不忍聞三字。自是之後,人心靡定,旣非人臣所敢聞者,則其爲聖上之過擧,蓋可想矣。是日諸臣不能碎首天陛,至誠捄正,徒然喪心,顚倒退出,輔弼匡格之義,固如是乎?殿下一言,纔失於廈氈之上;凶徒禍心,已露於章牘之間。彼李載厚職在臺列,少無驚動之意,乃以半夜前席,聖敎諄諄等語,有若樂聞者然。彼是黯、宗道遺黨,乃以三字,隱然揷入,以爲掩遮之資,若其網打搢紳之計,特薄物細故耳。宜施投界之典。

批曰:「李載厚事,其曰傾軋,則可也,曰不爲匡救,則未曉也。此釋然之意乎?」

2月20日[编辑]

○辛酉,雨霽。上又命於明日閱武,三司箚疏請寢,皆不許。政院、藥院請對,上引見,迭請退行,又不許曰:「朝象如亂髮,國事不可做,故寧欲詰戎也。昨日雖以雨停,旋又思之,三軍已整待而還寢之,則非魏文雨獵之意也。」

○憲府申前啓,不允。

○吏曹判書宋寅明、靈城君朴文秀、豊原君趙顯命、吏曹參議李宗城等聯名上疏,略曰:

今月十日夜筵有予若洞諭,則世道可鎭,諸臣皆悟之敎,故臣等與判府事李宜顯、徐命均、右議政金興慶、禮曹判書金取魯,一體仰請洞諭,而及夫下敎,齊聲請止。事實不過如斯,而今以《日記》之因聖敎,不爲載錄,中間浮嘵之言,至以爲數三人等,强請下敎,其爲說至險,此專出於史草無憑而然。臣等謂聖敎之命以勿錄,固爲至當,而至於下詢時,諸臣所對說話,令堂后從實記載,一經睿覽,入錄《日記》宜矣。

批曰:「頃者所達,斷無他意,世道雖嘵嘵,十九日下敎之頒示,諸臣皆請。而今者指斥數三臣,抑何意也?」蓋是時,史草旣焚,而筵說傳播,人心疑懼,或以爲:「早晩必有難言之事。」又或以爲:「寅明等旣聞十九日下敎,而猶復請諭,其意不以下敎爲不敢聞而然也。」旣而鄭亨復之疏出,寅明等懼,遂疏以自明。

○右議政金興慶呈辭,命詞臣代撰不允批答,屬知製敎任珽。珽以嘗筵斥興慶疏辭,不許,乃製進有日前對辨之章,已諒卿偶失於照管,意外侵斥之論,仍致卿不安於朝廷。往事悉付於先天,今無可議,群心洞釋於半夜,胡復爲嫌之句。

2月21日[编辑]

○壬戌,左議政徐命均三疏辭,優批勉出,乃拜命。

○上具戎服乘馬,幸露梁敎場,終日閱武。上頻出暗令,戰士相襲擊,傷人馬甚多。命賜三軍門大將廐馬,將士賞賜有差。別軍職具世智驍勇善馳馬,命除守令。初更始還宮。

○憲府大司憲金始炯。申前啓,不允。又啓言:「閱武盛擧,訓錬大將張鵬翼以病稟,終不參操,宜重推。」允之。

○諫院申前啓,不允。徐命珩事停。

2月22日[编辑]

○癸亥,上行晝講。侍講官金若魯曰:「鄭亨復只聽塗說而陳疏,誠妄率矣。」上曰:「予只誦恐動之言也,有何失言乎?」同經筵趙顯命曰:「雖誦傳,亦失言也。傳說易訛,辭令必加審愼。」上曰:「鄭亨復必知諸臣之心,而猶斥以不匡救,何怪乎李載厚?」顯命曰:「載厚疏北面等語,便一急書矣。」

○憲府持平金尙魯。申前啓,不允。又啓言:「李載厚之乘機投疏,旨意叵測,憑藉事端,欲售禍之意,外假設辭,敢爲嘗試之計,恣意跳踉,壞亂朝廷,世道之憂,殆無不至。慮患之道,貴在防微,宜削職。日昨筵敎,元無匡格之可論,而正言鄭亨復只以塗聽之說,至煩章疏,殊涉妄卒,宜罷職。咸鏡都事洪尙寅曾在臺職,故拔寧海之啓,顯有巧避之迹,其心可惡,所坐不輕,而遽除北幕,肆然辭陛,宜罷職。銓曹職在激揚,而至擬佐幕,宜推考。邊地厭避,近來痼弊,李日躋之移拜江界,莅任未幾,終至狀罷,名官規避之習,道臣曲循之失,俱合警飭。日躋宜罷職,監司朴師洙亦宜重推。陪扈肅嚴之地,前兵使張泰紹橫馳班行,偃然徑歸。擧措顚妄,觀瞻俱駭,宜罷職。王言代撰,事體甚重,而校理任珽昨於大臣不允批答,謂以意見不合,不肯製進,陳章辭免,有關後弊。宜重推。」批以李載厚只命罷職,洪尙寅敎以太過,餘竝允之。

○領議政李宜顯上疏辭職,又辨李載厚之疏曰:

臣心有所冤,結轖未解,故以疏以奏,竊附無隱之義,而今乃直驅之於惡逆,苟依其言,臣之全腰領難矣。頃夜之對擧,皆悚懍噤默,不敢及他,但請聖敎之勿宣。彼乃視爲機會,游辭脅制,因以爲芟夷異己之計,尤切危怖也。

命承旨敦諭。

2月24日[编辑]

○乙丑,上行召對。

2月25日[编辑]

○丙寅,上行晝講。特進官李眞淳言:「良役釐正有命,殿下嘗有二疋不可減之諭,蓋慮經費之不足,而臣嘗究度,則京外納二疋之軍,爲四十九萬三千餘人,其布爲九十八萬六千餘疋。若人減半疋,當爲七十四萬餘疋,以此排計一年經費,則不足者爲一萬六千餘疋,朝家若損八千結之田稅,則足矣。」命作冊子以入。後眞淳進冊子,上亦不採。

○上召見下直守令,飭勵而遣之。

○司諫李光溥上疏,略曰:

今日廷論之攻斥李載厚,勢所必至,而前正言鄭亨復之論列,出於本情之外。頃日夜筵,筵席嚴秘,史草焚滅,父子兄弟不得相傳。只取其批旨而觀之,聖上洞諭諸臣覺悟云者,外間所料,不過如十九下敎而已。載厚疏所謂:「半夜前席,聖敎諄諄。」者,蓋亦只據其見於批旨者言,而若其不忍聞三字,亨復疏出後始見。臣之於君父下敎,例用諄諄等字,而今乃拈出此二字,謂之樂聞贊歎,抑何意也?

批曰:「鄭亨復疏固駭異,而李載厚疏,亦豈不駭異耶?」

○憲府申前啓,不允。

2月26日[编辑]

○丁卯,以朴文秀爲大司憲,李瑜爲大司成,尹陽來爲刑曹判書,金箕錫爲獻納,趙鎭世、金宗台爲正言,沈星鎭爲副修撰,黃梓爲義州府尹。

○憲府持平金尙魯。申前啓,不允。又啓言:「唐津縣監李廷楫只知爵仕之可貴,不知名敎之爲何物,處義無據,人皆唾鄙,宜削版。瀛館極選,處義自別,儒臣疏論,顯有指斥,而朴弼載之向來一出,尙招譏議,宜罷職。兵曹佐郞任述自陳世累,爲世傳笑,冒彈供職,全沒廉恥,宜罷職。春川府使閔昌基曾任嶺閫,濫施淫刑,防禦重任,不可復畀,宜罷職。刑曹正郞辛道東之衰劣,儀賓都事李燮之昏耄,歸厚別提趙潤璧之闒茸,俱不可置之仕列。宜幷汰職。」幷不允,任述、辛道東等事,依允。

○幼學金相泰等疏請故相崔奎瑞院享,上優批不許。

○領議政李宜顯上疏辭職,又曰:

臣連接朝紙,每有諸臣釋然之敎。蓋臣與諸臣,前固有陳請者,而及入筵席,輒下臣子不敢聞之敎,臣等之齊聲請寢,蓋到此則他姑不暇言故耳。旣曰不敢聞,爲人臣子,悚然則有之,豈敢有釋然之意?抑臣於伊日,略欲勉戒,而未及畢說,餘懷耿耿。古語曰:「王言如絲,其出如綸。」苟不能愼於出言,其害有不可勝言者。繼自今益加毖飭,勿使外間妄有窺測,亦勿使些子意,留着胸中。矧今邦慶無前,景運方新,寰區謳歌,和氣洋溢,痛滌査滓,廓開纖翳,以致天地交泰,內外訢合,豈不休哉?

疏入,上引見玉堂金若魯、持平金尙魯等,敎曰:「頃日下敎之後,若不釋然,將焉用諸臣,予亦豈可南面乎?頃日首揆亦云釋然,首揆於此,本不能灑脫,而其言猶如此,予意此正可爲之時,遂至重卜。今日此疏,不但不釋然,反以予言,歸之不實耶?」又顧謂尙魯曰:「憲臣以鄭亨復爲妄率矣。今大臣則僕僕摧謝於亨復,耳目之官,自大臣以下皆可規正矣。」仍以宜顯疏,示諸臣曰:「亨復疏出於誤聞,故溫批以鎭之。此疏則予欲明君君臣臣之義矣。」若魯曰:「雖罪之,必以禮進退焉。」翌日始賜批曰:「雖年少妄率之輩,半夜下敎之後,不敢若是,況白首股肱之臣乎?卿已負予,予何他諭?」仍命輟偕來史官,又敎曰:「夫子曰:『擧直措枉。』于今之世,直者幾人,枉者幾人,大官猶枉,他無足道。下敎之前,曰是曰非,互相務勝,猶或可也,洞諭之後,若不釋悟,依前護黨,非今臣子也。若以猶未釋然疑之,此驅諸臣於不忠也。爲諸臣可謂曲盡,而自當以未釋然者,抑何意也?尤可異者,其時下敎,不過誦不逞煽動之說,而首揆之言,有若予以他不敢聞之敎,箝制臣僚者然,無乃深夜登對,神氣昏錯之致乎?尤況勿使外間妄有窺測,勿使些子留着等說,是何言是何言?至於天地交泰,內外訢合等說,亦有無限異疑。李載厚之疏,未詳下敎,因此而辱朝廷,其心雖可惡,猶有可恕。鄭亨復之疏,亦不過誤聽訛傳,輕動妄陳,故處分俱已參量,而職在三事,旣聽下敎,猶且敢陳亂說,分義紊亂,王綱斁矣。人心誑惑,國不國矣。王者用法,宜自大官始,太阿在手,豈可每每泄泄?不得不先示予意。」

2月27日[编辑]

○戊辰,諫院申前啓,不允。只允柳復明、具樹勳事。

○上引見大臣備堂。左議政徐命均曰:「領相疏,似由於聽瑩,而交泰訢合之說,須宜體念。」上曰:「今者下敎之後,彼此宜皆捨棄矣。」吏曹判書宋寅明曰:「臣擇君三字,前後下敎,終不明諭,諸臣未能領會矣。」工曹判書尹淳曰:「宜擧名明敎矣。」上曰:「予欲言之,而因首揆一張備忘之言,而止之矣。」豐原君趙顯命曰:「首揆親承下敎,尙有此疏,事往之後,將未知生出何事,此臣所大懼也。今宜召問諸臣,更諭聖意之無他,使之曉然,以補史草之缺,以釋中外之疑。」上然其言。淳又曰:「領相之疏,雖有所執云者,蓋其心不能割斷,故如此矣。」吏曹參議李宗城曰:「當此時,政宜同心事國,而公然生事,使聖心憂惱,群下震驚。爲此謀者,其亦不仁矣。」上曰:「奚特不仁?乃無將之輩也。」

2月28日[编辑]

○己巳,以吳瑗爲應敎,尹彙貞爲副校理,金在魯爲判尹。

○命削領議政李宜顯官爵,至以職在大臣,甘心背公,自歸誣上爲敎。後因筵臣宋寅明言,自歸誣上四字,命刪去。

○上敎曰:「吁!辛丑之事,我慈聖之明敎,我皇兄之所授,正正堂堂。其時大臣雖有贊成者,此固職分,有何可功?然則范鎭豈無稱勳,韓琦亦豈無勘勳乎?欲藉定策希功者,金昌集也,欲翦李頣命,猜疑才能,亦金昌集也。反復其間,釀成叵測之言者,逆虎也,角立不軌,階梯虎龍,因釀戊申逆亂者,鏡、夢也。吁!三朝血脈,只有皇兄曁寡躬,若有爲國之心,惟當捨身效忠,有何貪功而覬覦?若有於戲不忘之心,豈有角立不軌乎?此正於時象則氷炭,其心則貫通也。吁!寡躬感慈聖惻怛之旨,受皇兄遺大之意,以至于今。皇兄以至公授之,予亦以公心受之,豈可以挾雜希望之心,售於予朝乎?鏡、夢誣上之說,於我何有,而但王綱不立,國不爲國,故嚴其隄防,懲亂臣患失之心,嚴其討逆,誅亂賊誣上之罪矣。戊申以後,鏡、夢之逆,人皆知之。半夜下敎之後,群心覺悟,則前日之曰是者自當悚然,而白首大臣,猶眷眷乎昌集,投進怪疏,其何心哉?況頃夜下敎,不過誦傳不逞之徒脅持之言,則其曰:『不忍聞'可也。而輒曰:『不忍聞之敎。』其亦誣上之甚矣。諸臣若有乃祖乃父世祿之心,咸聽此敎,滌心事予。」

○持平曺命敬上疏曰:

一二逆臣之伸復,乃一邊人十年家計也。臣擇君三字,微示聖意所在,而不知止,十九日筵敎,昭如日星,而不知止。及夫頃夜前席,皆以不敢復提仰對,而猶不知止。閭巷匹夫,一有然諾於敵,以下猶不敢二三其言,況爲人臣子,旣有成言於君父之前,而公然背之。寧歸於面謾至尊,而不忍斷棄私黨,君綱日頹,臣道日亢。少有意慾之不滿,輒敢恚恨之先肆,以至於鄭亨復之疏出矣。今以趙顯命、金若魯等筵奏見之,伊日聖敎,初無可以力爭之過擧,未知亨復從何有聞,而爲此言耶,傳訛媒疑,人心慌惑,則其所謂遑遑靡定者,渠實爲之倡也。臣謂亟施投畀之典,以彰其躛言誣上之罪。

批曰:「此豈是機關,互相攻擊者乎?於彼於此,不敢陳於君父之前。此等隄防,不可不嚴。」命遞命敬職。

○上復召十日入侍諸臣,金興慶、朴師益獨不入。左議政徐命均、副應敎金若魯等曰:「李宜顯疏,專由聽瑩,罰大過矣。」上曰:「是不能放下昌集,拂鬱而爲此疏,非由聽瑩也。」知事申思喆曰:「宜顯亦非聽瑩,而鄭亨復斥以不匡救,故引咎而仍附勉戒也。」上曰:「予只問卿聽瑩與否,不宜營護宜顯也。」上又謂諸臣曰:「今日傳敎已見之乎?丁酉獨對,在其時則或可非之,在其後則不可非之,以此請栫棘李頣命者,其心叵測也。其時有洪致祥書送人姓名中,有金昌集名云矣。此是洞諭兩人區別之意也。」上又曰:「三宗血脈,獨有皇兄與予,爲大臣者,直請建儲可也,何必假手他人乎?予上承慈聖明旨,皇兄付托,豈可爲彼藉口之資乎?」若魯曰:「鄭亨復疏雖妄率,而曺命敬至以誣上搆罪,此實世道之憂,宜加罪命敬。」不許。

2月29日[编辑]

○庚午,諫院申前啓,不允。

○正言趙鎭世上疏,略曰:

聖上以明國是,靖朝象爲第一義,而諸臣以護私黨,背聖敎爲能事。牽於舊情,不能割斷,殊不知朋黨之私爲重,君臣之義爲輕,何其惑也?噫!眩亂黑白,鉗制上下,欲掩四方之耳目,不畏萬世之公議。譬若驕子,無少憚懾,雖見責諭,猶復如前。殿下慈諒過嚴重,惻怛勝於剛毅,朝施譴罰,暮已收還,彼何所忌憚而斂戢哉?

仍救李載厚、曺命敬,上敎曰:「洞諭之前,務勝猶可也,爲人臣者,見此敎,猶欲下筆陳章,抑何意也?」命給其疏。慶尙道觀察使閔應洙辭陛,上召見。應洙頗陳鎭定嶺南,振拔人才之意,上曰:「豐原亦嘗言鎭定之道,卿其默會。南事一以付卿。」又敎曰:「金聖鐸乃學問之士,卿須爲予,傳不忘之意而勸起焉。」

三月[编辑]

3月1日[编辑]

○朔辛未,上引見大臣備堂。左議政徐命均以日寒請寢皇壇親祭,上曰:「予欲行臣禮於皇壇,使諸臣知君臣之義耳。」命均請推不進諸臣,上曰:「向日洞諭後,如以予爲君,今日豈可不參?予受臣下之侮弄至此,安用簿書爲哉?只稟陵寢事。」其後賓對,搢紳疏諸臣皆進,錦原君朴師益獨不入,下責諭,罷其職。

3月2日[编辑]

○壬申,以魚有龍、鄭必寧、宋秀衡爲承旨,李光運爲獻納,洪昌漢爲持平,李錫杓爲正言,韓顯謩爲副應敎,兪最基爲校理。

3月3日[编辑]

○癸酉,以尹惠敎爲副提學,任珽爲副校理。

3月4日[编辑]

○甲戌,別兼春秋宋敎明以李夏宗、徐命臣、金尙迪薦翰林。前翰林閔亨洙以爲:「夏宗,明彦之堂姪,且無名聲,尙迪其高祖善餘以翰林,當壬辰播遷,焚草逃去,其後孫不可議翰薦。」竝沮之。知事金始煥疏辨曰:

焚草與否,奇自獻辛丑之疏備載,遭喪傳草之狀,逃走虛實,柳根金石之文,可證同時扈駕之事。

上以洞知本末,有何誣衂爲批。

3月5日[编辑]

○乙亥,上引見大臣備堂。左議政徐命均以和協兩宮仰勉,又以私護掖庭陳戒,上只唯唯。

○以徐宗玉爲全羅道觀察使,金若魯爲校理,任珽爲副校理,徐命九爲承旨。

3月6日[编辑]

○丙子,以洪尙賓爲承旨。

3月7日[编辑]

○丁丑,上具冕服,乘步輦,詣大報壇行祭。

3月10日[编辑]

○庚辰,以金尙奎爲承旨,李著爲司諫,兪健基爲校理。

○上引見大臣、備堂。

○全羅道左道監試初試罷場。時,都事韓德良以特書子同生爲賦題,諸生以爲,元子誕生慶科,用魯莊公事不可。德良將改他題,諸生投瓦石,擊逐試官。事聞,上從趙顯命言,命削德良及參試官洪聖輔、徐命杰等職。後,本道儒生上疏聲罪,上以求過於無心,不從。

○副提學尹惠敎上疏,略曰:

向日夜對說話,載實之筆,不可全役。假令有焚去之聖敎,在承宣惟允之道,固當力爭,況無成命,而任意付火乎?其時承宣,雖施投畀之典,固無可惜,而兼春秋之任,記言記動,與左右史無異,豈可伈伈奉承,任其焚燬乎?伊日兼春秋,亦宜汰去。

上只命罷承旨職。

○副校理任珽上疏,略曰:

趙鎭世之論憲臣,抑勒求過,金箕錫則旣與儒臣登筵,喑縮無言,退而引避,鎭世、箕錫竝施譴罷。御史被抄人李錫杓不卽上京俟命,宜拿處。校理兪最基頃以親病,陳疏徑發,忽又隨人參疏,擧措駭怪,宜施責罰。

竝從之。

○以金聖應爲平安兵使,李命祥爲全羅兵使。

3月11日[编辑]

○辛巳,上幸崔淑嬪及孝章世子廟。是日雨甚,諸承旨欲請停求對,上乘輿出曰:「卿等擇陰晴而覲親乎?」命竝推。

3月12日[编辑]

○壬午,以鄭亨益爲判尹,李台重爲正言,李宗白爲校理。

○右議政金興慶屢疏辭職,批略曰:「卿初雖未詳,旣聞洞諭,卽入陳謝,則李載厚之斥,自歸傾軋,胡不諒此,徒循廉隅?萬般補劑,莫若心淸,而每見辭疏,若添疾恙。卿帶藥院,何忍爲此?」

○松禾縣監李元坤等十人上疏,以其師前副率李世瑍,淵源端的,學識精深,窮居講授,多登科通籍者,請依故例加資,命令該曹稟處。世瑍少從先正臣朴世采學,爲上潛邸時師傅。至是以門生之及第四人,生進十九人,陞通政。

3月13日[编辑]

○癸未,訓錬大將張鵬翼卒。鵬翼麤豪多氣,早年業武,頗以驕蹇名。及拜訓將,號令嚴明,得士卒心。至是卒,將士追思不已。

○以魚有龜爲訓錬大將,趙顯命爲御營大將。有龜徒以國戚,遍歷兩局,顯命明賞罰嚴紀律,營中錢穀,一無私用。

3月14日[编辑]

○甲申,以金聖應爲摠戎使。

○上行召對。時,玉堂皆引入,上於副提學尹惠敎疏批切責之,惠敎遂就職,始開講。

3月15日[编辑]

○乙酉,初昏,月食。

3月16日[编辑]

○丙戌,上引見大臣、備堂。時,上令戶曹,輸木綿于和順翁主房,判書李廷濟言其非例,上曰:「於古有之。」卽令輸送。左議政徐命均曰:「近來用度視古寢廣,可憂也。」上不悅曰:「今玆邦慶,寧可以浮費博取乎?」

○以鄭亨益爲右參贊,李重震爲獻納,柳純章爲黃海水使。

○封孝章世子嬪趙氏爲賢嬪。先是,上以元子誕生,則孝章嬪不宜稱嬪宮,命考《實錄》,皆無可徵。宋寅明言:「順懷世子嬪以德嬪稱,而恭懷其謚也,昭惠王后亦封粹嬪。世子嬪生,有一字號,死以二字謚者,似是國典,今嬪宮宜加一字爵號。」命禮官博考璿譜,恭懷嬪之封德嬪,昭惠王后之封粹嬪,皆在嘉禮初,定安王后初封德嬪,元敬王后初封敬嬪,文宗大王廢嬪金氏、奉氏亦皆有爵號,而自睿宗、仁宗之在東宮,嬪宮始無爵號。問議時原任大臣及知禮儒臣,左議政徐命均議曰:「日後冊世子時,嬪宮當別爲錫號。令政府館閣會議,以重事體。昭惠王后粹嬪銀印,尙在太室,而敎命只稱世子嬪。今雖當有玉印,而敎命竹冊恐難追行。」奉朝賀閔鎭遠議曰:「嬪宮爵號,國初例定於冊封時,中古則廢。今此嬪宮只稱孝章嬪,恐不害。」判府事沈壽賢議曰:「仁祖朝以後,皆不用一字號,恐闕略之致,似有其時稟定者。至若敎命竹冊玉印,到今勢難追行。」右贊成鄭齊斗議曰:「一字稱號,與今內命婦嬪號無別,中古之廢,蓋以此也。今玆嬪宮初冊,旣用儲宮之尊,則今何可復用內命婦之例乎?但待春宮正位之日,嬪宮邸所,別作宮號似宜。」上復詢筵臣,皆言當有一字號。是日命召時原任大臣及兩館、政府、六曹參判以上,會議于賓廳,以孝、哲、昭備三望以進,命加望。又以莊、端、思加擬,上以諸字音義皆不佳,手書賢字而下,命設都監,以禮工曹判書及郞廳各一人差堂郞,造進玉印,自內宣賜,無敎命竹冊文。

○司諫李著上疏,以屢煩引對,過費辭令爲戒。又言:

摠戎使金聖應出身未滿二朞,用之太驟。姑以前授西閫,使熟諳邊事,養其威望,漸次陞擢。

又請黜焚史草之承史,遠配全羅道亂場之首倡者,皆嚴批不從。

3月18日[编辑]

○戊子,以李萬選爲判尹,朴弼均爲校理,鄭羽良爲大司成。

○上行召對。參贊官尹惠敎言:「守令之號綜核者,皆要譽衒能之類,今宜務實,以祛此弊。」上然之。

3月20日[编辑]

○庚寅,諸承旨入侍,工曹判書尹淳、備堂李宗城同入。淳言:「第宅踰制,一經守令,便起大宅,請加嚴飭。」上可之,命臺臣隨聞論啓。宗城曰:「安興之役,勞民費財,尙未訖工,臣請往見而決之。」是後,左議政徐命均以不議大臣,而擅請往見,請推考,上可之。

○憲府申前啓,不允。春川府使閔昌基罷職事,依允。

3月21日[编辑]

○辛卯,上引見輪對官。

○右議政金興慶屢疏辭職,上下別諭,使都承旨傳宣,仍與偕來。

3月22日[编辑]

○壬辰,上以諸臣之在鄕不來,下諭申飭曰:「爲國之道,莫若聚會群彦於朝廷,而近因朝象,各自顧瞻,以鄕居爲便身之所。初若有是心,其何許身?自備局飭勵。」

○憲府申前啓,不允。

3月23日[编辑]

○癸巳,行夜對。

3月24日[编辑]

○甲午,行召對。

3月25日[编辑]

○乙未,以趙最壽爲大司憲,趙明履爲持平,南泰良、申宅夏爲修撰,趙正萬爲工曹判書。正萬少有詩名,而爲人善諛,識者鄙之。年老子貴,濫躋崇班,卒爲六官之長。

○是日設三日製,大提學尹淳三違召,特罷職,召弘文提學宋寅明試士。進士李成中居首,命赴殿試。

○憲府掌令李台徵。申前啓,不允。又啓:「珍山縣監李漢謙兩目昏瞀,全未辨物,吏緣爲奸,民不堪命,宜罷職。端川府使趙台相,與譯官鄭道源,行賂密謀,偸出馬牌,乘馹到官,聞有物議,致疑邸人,囚其弟濫刑致斃。台相宜拿査,依律處斷,道源及該吏宜加重究,成給草料之堂郞,亦宜罷職。」幷允之。

○諫院獻納李重震。申前啓,不允。又啓言:「大司諫尹東衡春川遞任之後,以親病陳疏,令幕裨替納密符,宜罷職。判決事朴弼正居任太久,事多顚錯,宜遞差。」幷允之。又啓,兵曹參知金馨發,名論素輕,履歷且淺,宜遞,不允。

○永禧殿世祖御容,年久漫漶。左議政徐命均、禮曹判書金取魯率畫師奉審,請上待秋親審,可之。

3月26日[编辑]

○丙申,府院申前啓,幷不允。

3月27日[编辑]

○丁酉,上引見大臣、備堂。掌令李台徵申前啓,不允,只允李載厚、李廷楫事。校理任珽曰:「殿下於載厚靳其罷,今從請削,後若加律,又將從之乎?」上曰:「非惡載厚,欲收殺耳。」

○以李匡輔爲大司諫,任𪼛爲正言,李喆輔爲副修撰,元弼揆爲平安兵使。

○命贈故處士許格三品職。格尙節義能文章,當丙子虜難,欲起義旅,聞南漢下城,慟哭賦詩曰:「君臣忍屈崇禎膝,父老爭含萬曆恩。」遂遯入丹陽,自號滄海,時年三十。自是常讀《春秋》,目不見淸國曆,以詩自娛。嘗贈使燕者詩曰:「天下有山吾已遯,域中無帝子誰朝?」又求得神宗皇帝御筆萬折必東四字,模刻於加平朝宗巖,每年三月十九日,焚香哭毅宗皇帝。年八十餘沒,文純公朴世采使書銘旌曰大明處士。至是,門人權萬亨等疏請,有是命,敎旨勿書淸國年號。

3月29日[编辑]

○己亥,以李度遠、趙明澤、閔亨洙、鄭益河、李宗白禾爲別兼春秋。

夏四月[编辑]

4月1日[编辑]

○朔辛丑,上行常參。獻納李重震申前啓,不允。又啓言:「忠勳都事李勛佐曾任忠州,有不廉之誚,及居本職,多駭悖之擧,宜汰。吉州牧使成胤爀曾任西郡,略造軍器,瞞報營門,濫叨恩資,遽授防禦,宜罷。」不允。胤爀則命拿問。

○以許集爲掌令,金若魯爲應敎,申晩爲副應敎,金尙翼爲副校理,吳彦冑爲副修撰,沈宅賢爲京畿觀察使,柳儼爲忠淸道觀察使,金後衍爲刑曹參議。後衍無他才能,徒以戚里用也。

4月2日[编辑]

○壬寅,召見奉朝賀李光佐、光佐引故相李景奭故事,請俟日暖,進見于元子,上許之。又以廟堂設施當否,諸臣筵奏得失詢之,頗示眷注之意。

○右議政金興慶上疏,請與李宜顯同罰,批以太過。興慶始與宜顯同事,及其被罪,不以一疏白之,至是强嫌,人皆薄之。

○諫院申前啓,不允。停成胤爀事。

4月4日[编辑]

○甲辰,上引見大臣、備堂。時,上爲和平翁主,令內需司修治梨峴宮,宮卽綾原大君舊第,而屬之內司者也。大興土木,久未訖功。左議政徐命均進戒,上不悅曰:「此予私親舊第,而近爲砲手輩所住,毋寧作王女之第乎?」命均曰:「此宮大於於義宮矣。」後竟寢其事。命均又言:「前侍直李廷燮、前洗馬閔遇洙有才識,宜授六品職。」吏曹判書宋寅明亦言:「趙龜命有文學,前縣監朴弼傅有經學,士人申暻、尹得運以綺紈子,有向學意,亦宜調用。」上從之。廷燮、龜命素有文名,遇洙卽鎭厚子,有學識。弼傅卽世采子,暻,昉弟,得運,游子,俱昧經術,而混請調用,人多竊笑。

○上問知敦寧金在魯以嶺南人才,蓋在魯新經嶺伯也。在魯以經學薦金聖鐸、成爾鴻,文翰薦權萬。

○鏡城人李載亨少篤學力行,朝臣之往來北路者,交口稱譽。上聞其名,特命銓曹檢用。

○諫院申前啓,不允,只允李勛佐事。

4月6日[编辑]

○丙午,藥房入診。都提調金興慶始登筵,言李宜顯削職之過重,上曰:「以其不準所請,故心懷拂鬱,退有後言也。」興慶曰:「臣等只以不敢復提仰對,未嘗曰釋然矣。」上不答。提調金在魯曰:「宜顯自附於勉戒,其說不過趙顯命、朴文秀等所嘗言者,而獨於宜顯過加疑怒,豈不冤乎?」上曰:「予欲明君臣之義,丁寧面諭,而不忍捨置,是豈臣節乎?」

○元子有水痘之候。藥房復請對,上引見命移直北所,爲其近元子宮也。是時,上將行夏享,命遣大臣攝行。又命不急公事留院,禁府、刑曹勿開坐,停內外中日試射。

4月7日[编辑]

○丁未,雨雹。

4月8日[编辑]

○戊申,以沈星鎭爲持平,金光世、李性孝爲正言,吳瑗爲應敎,任珽爲副校理,特擢金尙星爲水原府使。

○藥房入診。冬至使尹游等還,上召見。

4月12日[编辑]

○壬子,藥房入診于集福軒,元子痘症甚順,幾臻平復。上置元子于前,而碩大異常,諸臣莫不歡忭。

4月13日[编辑]

○癸丑,藥房自今日,輪直于本院。禮曹以元子水痘平復,啓請告廟陳賀,上可之。命賜藥房都提調金興慶鞍具馬,子壻中一人除職,賜提調金在魯、副提調李春躋各熟馬,醫官以下賞賜有差。興慶以賞典視前有加屢辭之,改賜內廐馬,寢子壻除職之命。水痘本非重症,醫官輩實無用藥之勞,而加資多至五人,員役及掖屬受賞者比前倍蓰,識者憂之。

4月14日[编辑]

○甲寅,行夜對。

4月15日[编辑]

○乙卯,上引見大臣、備堂。左議政徐命均言藥房賞格之太濫,請抑損,上曰:「醫官不除守令,只命加資。且元子與世子無間,何云抑損乎?」有未安之敎。應敎吳瑗進曰:「大臣辭不達意,聖敎過中矣。」右議政金興慶亦爲之開陳,上皆不答。時,萊府啓稟漂人領來倭差事。蓋壬戌約條,我國漂民到日本,則倭差領來,而我國接待之,若漂到對馬島,而不破船殞命,則勿送倭差矣。島倭利其接待,以破船殞命分兩條,只破船者差倭亦來,我國不得已接待。回答書契言後勿爲例,則倭人請改其書,抵死不去。知敦寧金在魯奏之,上曰:「彼之强送,固出規利,而我之不聽,亦是惜費。彼稱厚意而來,則當盡交隣之道,令萊府諭之,如前接待。」

4月16日[编辑]

○丙辰,以尹淳爲判尹。

○憲府申前啓,不允。

4月18日[编辑]

○戊午,上御明政殿,受賀頒敎。頒赦以元子水痘平復也。

○以洪啓裕爲正言,朴弼載爲校理。

○禮曹稟慶科,命設庭試。

4月19日[编辑]

○己未,上行常參。獻納李重震申前啓,又啓言:「參禮察訪金彦輔冒法乘轎,宜罷職。吉州牧使成胤爀雖因赦蒙放,不可仍置,亦宜罷。」竝不允,只允金彦輔事。

○上行朝講。大司憲趙最壽申前啓,不允,停趙道源事。

○行晝講、夕講。

4月20日[编辑]

○庚申,上引見大臣、備堂。時,大司諫李匡輔上疏言:

平安兵使元弼揆向在嶺閫,假托戎裝,銀造甲鱗,以潤歸橐,廣占田土,大起第宅。不可畀西閫鎖鑰,宜遞弼揆,別擇新代。李重稷、愼後三、姜栢三人負犯難貰,向者蒙釋,今又收敍,亟寢成命,以嚴公法。

竝不從。

○慶尙道儒生金成胤等上疏,請賜故知事李賢輔、贈都承旨金坽院額,令該曹稟處。

○增廣監試覆試,取生員朴萬源、進士任璞等各百人。

4月21日[编辑]

○辛酉,上行晝講,引見輪對官。侍講官金若魯言:「今玆慶赦,收敍猥多。」上曰:「是慶異他慶故耳。」知經筵宋寅明曰:「有負犯者皆蒙敍,銓曹之用捨難矣。」上曰:「惟在銓曹之權衡,雖不可作顯官,而改心者何可不用耶?」

4月22日[编辑]

○壬戌,校正廳進《璿源譜略》及《列聖八高祖圖》、《國朝御牒》。先是,以度祖王后父安邊府院君,《璿譜》稱朴光,而道臣謄上本譜稱朴閑甫,桓祖王后父永興伯,《璿譜》稱崔閑奇,而謄本書以漢奇。左議政徐命均奏以本譜非刊本,《璿譜》猝難改,宜懸註而傳疑,上從之。

○以李宜顯爲判府事,李台重爲持平,南泰良爲修撰,閔亨洙爲副修撰,任珽爲校理。宜顯因赦始敍。

4月24日[编辑]

○甲子,上召見全羅監司徐宗玉。宗玉言:「湖南田結,舊爲十九萬結,而李匡德爲監司時,得三萬結,南渭老敬差時,爲二十三萬結。搜括無餘,守令無所着手,結稅輒致加徵,此爲湖南大弊。」上曰:「李匡德豈欲害民,而但爬剔太過,此反爲弊,弛張在卿矣。」又敎曰:「湖南風俗,左術者多,予甚憫之。移易之道,非必矯之以威,如古人買牛買犢之治,則庶得矣。」

○持平李台重上疏,略曰:

君道不嚴,義理晦塞,宮掖近戚,未脫暗昧之案。忠冤莫白,讒說肆行,先朝元老,尙在丹書之籍。懲討緩弛,漏網滔滔,陰陽混淆,趨利營營。此今日國勢所以岌嶪,世道所以頹敗也。

疏入,上命來待。

4月25日[编辑]

○乙丑,上召見李台重問曰:「汝所謂近戚、元老誰耶?」台重曰:「近戚卽徐德修,元老卽四臣也。」上厲聲曰:「乙巳以後,廷臣無敢言德修冤者,汝何敢伸雪?」台重曰:「母事坤宮,置德修於逆案,豈臣子之所敢安乎?」上曰:「汝敢傷父母之間耶?獨不見《勘亂錄序》乎?」台重欲言壬寅獄之誣,上叱止曰:「辛壬事,皆汝輩所爲,予何知之?兩臣旣復官,汝何稱以四臣乎?」台重曰:「四臣初旣同案,而金昌集、李㶊命尙在罪籍,已復官者,亦未復謚,故竝稱之耳。」上曰:「予以臣擇君爲敎,則若有北面事予之心,何敢乃爾?如汝者可謂無君之人,而父視昌集、德修者也,當懸汝首於藁街矣。」台重曰:「昌集以首相當大事,安知無交構疑亂之言乎?」上曰:「汝何敢復言?且汝欲效汝叔李秉常之不仕乎?」台重曰:「臣素無宦情。苟有之,當干當路、迎上意,以做好官,何必爲非親戚旣骨之人,自觸天威耶?臣衷悃未暴,而殿下遽疑以黨論,死將不瞑目矣。」上曰:「爾目不瞑,干我何事?」仍下敎曰:「頃者處分,快示中外,則北面事君者,焉敢萠舊習?李台重視君父若無,爲逆臣右袒。渠說是也,下敎自歸誣人;下敎是也,渠疏自歸蔑君。雖施大不敬之律,亦云輕矣。《勘亂錄》序文之後,廷臣莫敢捄解,向日下敎,無片辭及德修,則渠何心腸,敢以暗昧等說,肆然揷入?渠雖視亂賊如君父,瞻望懿陵之象設,嚴畏時君之鈇鉞,焉敢若此哉?此疏卽渠結案,當正邦刑,使甘心護黨者,知太阿在上,而渠雖無狀,官則臺閣,況當大赦,宜施減等。先遞其職,黑山島圍籬安置,倍道發配。今者處分,可謂太寬,北面于廷者,誰敢求解乎?當繩以護逆之律。又敢以此事,若機關起爭端,則予豈以助君抑彼而恕之哉?咸須知悉。」又以趙明履嘗薦台重翰林,命削其職。

○以徐命淵爲承旨,金始炯爲大司憲,趙遠命爲副提學,尹惠敎爲兵曹參判,南泰溫爲持平,兪最基爲副修撰,尹光莘擬承旨。光莘,東衡之子,有膂力勸武,而爲人鷙酷貪侈,濫通承宣,人皆駭之。

○正言洪啓裕上疏,略曰:

李台重以草野新進,自附於有懷無隱,雖觸邦禁,初非有私利害於其間,而夜席纔前,嚴命遽下。況彼黑島海險,瘴惡最於棘路,使台重往不復還,則後史書之,必以殿下爲逐殺言者,其爲聖世之累大矣。且主薦之人削職,殆近於移乙。惟聖明平心徐究,亟降反汗。

疏入,命還給。先遞啓裕職,又下敎曰:「頃者洞諭之後,台重右袒德修、昌集,栫棘之命,可謂末減,則爲今北面者,焉敢容護?洪啓裕珍島郡安置,倍道發送。」

4月27日[编辑]

○丁卯,忠淸道儒生金陽來等,疏陳故壬辰義士李𪰆與倡義將趙憲,挺身赴敵,同時殉節,請贈爵旌閭,以樹風聲。令該曹稟處。

4月28日[编辑]

○戊辰,遣安胎使宋寅明及從事官尹興茂,藏元子胎于豐基。

4月29日[编辑]

○己巳,上引見大臣、備堂。左議政徐命均以李台重處分時,父視昌集之敎,爲非王言之體,縷縷陳戒,且言趙明履削職之不可,皆不納。大司憲金始炯申前啓,不允。

○以徐命珩爲獻納,李台徵爲掌令,沈䥃[1]爲持平,朴弼琦爲司諫,金尙耉、金相紳爲正言,李日躋爲承旨。

閏四月[编辑]

閏4月1日[编辑]

○朔庚午,以李眞淳爲大司諫,南泰慶爲執義,李箕獻、許集爲掌令,李顯望爲持平,金宗台爲正言。

閏4月3日[编辑]

○壬申,以趙泰彦爲掌令,李性孝爲持平,李廣道爲獻納,洪昌漢爲正言,李宗白爲應敎,趙明澤爲副應敎,尹彙貞爲副校理,金尙翼、尹敬龍爲副修撰,趙明翼爲刑曹參判。

閏4月4日[编辑]

○癸酉,憲府申前啓,不允。

閏4月5日[编辑]

○甲戌,以申思喆爲判義禁,吳瑗爲校理,權爀爲副校理,任珽、兪最基爲修撰,特擢金若魯爲廣州府尹。

○上引見大臣、備堂。執義南泰慶、司諫朴弼琦申前啓,不允。

閏4月6日[编辑]

○乙亥,全羅道錦城儒生李奎光疏陳先正臣文純公朴世采道學之醇深,淵源之正的,請配腏於本貫鄕先正之先祖直提學尙衷、文康公紹之院宇,令該曹稟處。

閏4月7日[编辑]

○丙子,特擢執義南泰慶爲承旨。

○上召見京畿監司沈宅賢、各道差使員、守令、邊將,勉諭以遣之。

○平安道久旱。

閏4月8日[编辑]

○丁丑,憲府掌令許集。申前啓,不允。又啓言:「南原府使尹得莘年衰政弛,吏緣爲奸,怨謗朋興。定州牧使尹就履素乏履歷,濫授雄府,賂門大開,怨聲載路,竝宜罷職。」不允。

閏4月9日[编辑]

○戊寅,憲府申前啓,不允。

閏4月10日[编辑]

○己卯,以金龍慶、魚有鳳爲承旨。

○諫院申前啓,不允。

閏4月12日[编辑]

○辛巳,以柳萬重爲承旨,李縡爲大司憲,閔亨洙爲修撰,南泰良爲副修撰。

○憲府申前啓,不允。停成胤爀事。諫院申前啓,不允。

閏4月13日[编辑]

○壬午,設增廣殿試,文取朴弼理等四十二人,金聖鐸與焉,武取李尙日等一百五十一人。聖鐸命付六品職,使侍經筵。

閏4月15日[编辑]

○甲申,上行常參。時,前冬都政尙不行,上問其故,吏判宋寅明以僚議有岐爲對,蓋以郞通不能歸一也。上曰:「此必銓曹有意,是亦黨論,黨乃逆本也。」命速行之。靈城君朴文秀曰:「肅廟朝以功臣嫡長,差順懷、昭顯兩墓守直官事,定制矣。歲月浸久,舊制不可行,守衛之窠,作士夫遷轉之階,自本府拔其尤者差除。」上可之。

○持平李性孝上疏言,馬契徵錢,實爲江民偏苦之役,宜令廟堂,更究便宜。又言昌原府使田日祥愚悖暴戾,淳昌郡守宋文相處事乖戾,請削請拿。批以馬契事稟處,餘不從。先是,有公家輸納,沿江富民,聚馬成稧而應之,江民戶出錢三兩以償勞。奸民皆投軍門,避坊役而錢不出。至是,漢城府啓請無論役有無,計戶出錢,以給契人,坊民遂聚黨作亂於契人家,而隷於軍門者多與焉。漢城府以聞,命捕廳捕治,推考軍門大將,令刑曹査治首倡者,故臺臣論之。

○諫院司諫朴弼埼。申前啓,不允。又啓言:「前草溪郡守鄭暘賓逗遛觀望之罪,與李時蕃無異,而時蕃八年絶島,臺議尙嚴,暘賓則末減充軍,旋卽放赦,已極失刑。且聞賊起初,道臣促暘賓進軍陜川,暘賓不應,把摠金汝鳴力諫,暘賓怒曰:『汝往則往矣。』汝鳴遂單身赴陣,與千摠金垍合謀擒賊,報捷于右防將,暘賓聞之,卽送令旗招汝鳴,誣以附賊而斬之。此不但嫉其功也,將欲掩其迹,而爲滅口計也。嶺南憐之,至今,請暘賓拿問依律焉。」答以汝鳴事,令本道査覈。上以問于金在魯,在魯言:「暘賓始雖遲留,終能討賊。」監司黃璿狀言功過相準,上然之,而姑從臺啓。

○憲府申前啓,不允,只允尹得莘事。

○以尹容爲大司諫,兪健基爲修撰。

閏4月16日[编辑]

○乙酉,行召對。

閏4月17日[编辑]

○丙戌,放文武榜。上特召金聖鐸奬諭,且令榮覲後卽來,又親製而賜之曰:

昨日嶺南貢擧人,今辰頭上桂花新。豈但於爾爲親喜?爲予金門學士臣。

聖鐸賡進曰:

自是遐方賤末人,不堪今日聖恩新。許歸榮寵尤殊絶,萬殞難酬愧小臣。

聖鐸爲朴文秀輩所薦,上亦寵異之。以感化嶺南,遂登瀛選,卒使聖鐸恃恩妄言,至於謫死,人以爲萬殞難酬之句,竟成詩讖。

○行召對。

閏4月18日[编辑]

○丁亥,行晝講。講《詩傳》《白駒章》,特進官趙明翼以召見金聖鐸比之,左右竊笑之。

○命贈金山士人曺逾職。逾卽故名臣偉之後,先正臣成渾之外裔也。金在魯請褒其博學實踐之工,有是命。

閏4月19日[编辑]

○戊子,行晝講。時,京畿儒生等屢疏,請爲故相崔奎瑞建院,上不許。至是,知經筵宋寅明申請之,命待喪畢,建祠所居之地。掌令許集申前啓,不允。

○驪川君增請禁四王孫充軍役,令廟堂覆奏。增又言:「宗姓屬族親衛者,屬之宗簿寺,而免兵曹收布。」上可之。

○以金在魯爲刑曹判書,李宗白爲司諫,李台徵爲掌令,金鎭商爲副提學,李宗城爲吏曹參議,韓顯謩爲應敎,權爀、金尙翼爲吏曹佐郞,權䌖、權一衡爲正言,金尙魯、金聖鐸爲持平。聖鐸唱第三日,遽除臺職,物議駭之。鎭商恬退已久,而不樂家居,遍游八路,以山水自娛。時在北道,本館例請下諭,上聞之曰:「鎭商今作方外人矣。」宗城曾爲參議,枳尹汲郞望,以汲前爲銓郞,沮尼異己也。及宗城罷,申昉爲參判,欲復擬汲郞望,判書宋寅明於是日政,旣擬汲銓郞,旋陞應敎,後乃擬宗城參議。三銓堂遂以此投疏互爭,竟皆解職。

○獻納李廣道上疏,陳良役變通便宜八絛,事下廟堂,六年不覆奏。

閏4月20日[编辑]

○己丑,上行晝講。命賜丙子三節士洪翼漢、吳達濟、尹集祭需,令該曹歲以春秋顧助。又命賜故承旨徐命淵祭需,調用其子,又贈閔齊岳職。命淵曾入侍,氣窒於榻前,出闕門卽死,齊岳被選別製,許直赴殿試,未及唱第而死。是日知經筵宋寅明稱命淵廉操,齊岳宜依例贈職,故有是命。掌令許集申前啓,又啓言:「祥原郡守崔定信任猾吏,濫杖貽怨,祥雲察訪車以載不恤馬政,專事貪饕,竝宜罷職。」不允,餘命拿處。

閏4月21日[编辑]

○庚寅,行晝講。

閏4月22日[编辑]

○辛卯,上引見大臣、備堂。

○上行晝講。持平金聖鐸申前啓,不允。

閏4月23日[编辑]

○壬辰,行夕講。

○判府事李宜顯在楊州,稱負罪臣,上疏辭職,賜例批。

閏4月24日[编辑]

○癸巳,行晝夕講。

閏4月25日[编辑]

○甲午,上行晝講。仍引見大臣、備堂,忠淸監司柳儼亦同入。知經筵金在魯言:「忠淸監司旣兼牧公山,宜陞爲公州,儼以旣許挈眷,用度不足,請魚鹽稅,許之。是日,大臣以下早食請對,上不卽見,至午始命開講,仍行次對。持平金尙魯申前啓,不允。又啓言:」次對太晩,有欠禮敬大臣。「上曰:」誠心補闕,極爲嘉尙。「賜豹皮。

閏4月26日[编辑]

○乙未,憲府申前啓,不允。尹就履事停。諫院申前啓,不允。

閏4月27日[编辑]

○丙申,上行晝講。特進官李德壽言上讀書貪多之失,且曰:「心是出治之本,學是治心之要。竊觀,辭令之間,可驗無體行之效。向接李台重,辭令多失當,臣竊惜之。」上瞿然曰:「此予病痛,事過輒悔矣。」

閏4月28日[编辑]

○丁酉,上行晝講。講《詩經》,謂特進官趙顯命曰:「無忘在莒,不但人君爲然,卿亦毋忘戊申。」顯命曰:「危亂則善心生,宴安則怠心萠。此章所謂旣生旣育,比予于毒者,言夫婦之不能保,而君臣之際,何獨不然?」

○先是,戊申漆原人周宰成見金海軍器中炊釜之無蓋,自備四百以獻,兵使不受。及金在魯爲監司,啓請受之,廟堂不許。是日,在魯又筵白而受之,議者深惜之。

○行夕講。日氣稍熱,夕講退以酉初。

閏4月29日[编辑]

○戊戌,命罷吏曹三堂上職,以其互相疏斥,屢違召命也。問大臣,以李德壽爲吏曹參判,李匡德爲吏曹參議。

○行晝講。持平金尙魯申前啓,不允。

閏4月30日[编辑]

○己亥,上引見奉朝賀閔鎭遠、李光佐、判府事沈壽賢、李台佐、左議政徐命均、領敦寧魚有龜于敬極堂。中官扶坐元子於御座之側,戴漆絲冠,冠後有雙垂,服靑紗袍紅帶,具袴襪,已能扶案立,諸臣進前瞻仰,交口讃歎曰:「眞天人也。」鎭遠曰:「肅廟在襁褓時,臣外祖文正公宋浚吉請于顯廟,躬自抱持,臣今亦願一抱。」上笑曰:「雖微卿言,固將爾耳。」沈壽賢以多男子,李台佐以年壽亦請抱,於是,諸臣以次抱之。鎭遠曰:「保養之道,惜福爲先。」光佐曰:「肅廟在沖年,故名相書獻誠敬二字矣。」上命承宣,書誠敬字,揭示元子。

五月[编辑]

5月1日[编辑]

○朔庚子,太白晝見。

○行常參。掌令許集申前啓,不允。獻納李廣道申前啓,不允。

○以金在魯爲吏曹判書,李匡世爲大司諫,尹心衡爲司諫,吳瑗爲應敎,趙迪命爲副應敎,沈星鎭爲副修撰,李喆輔、兪最基爲校理,鄭亨復爲副校理,朴樞爲執義,吳遂采、金䆃爲正言,擢趙顯命爲刑曹判書,徐命九、尹彙貞爲承旨。彙貞特擢也。

○以忠淸道爲公洪道,全羅道爲全光道,江原道爲江春道。忠、淸、羅、原四州,皆以逆變降號,竝改道名。

5月2日[编辑]

○辛丑,太白晝見。

○憲府申前啓,不允。

5月3日[编辑]

○壬寅,行召對。

○平安道永柔縣牛生犢,一體兩頭。

5月5日[编辑]

○甲辰,修撰任珽上疏言:

鄭亨復向來一疏,負犯殊重,久枳宿趼,可見公議。日昨銓堂首先撿擬,宜施譴罰,副校理鄭亨復亦宜遞。

批曰:「過聞誤傳,何必過疑?今世扶抑皆過,予嘗非之。」

○憲府申前啓,不允。

5月8日[编辑]

○丁未,行召對。

5月9日[编辑]

○戊申,三南久旱。

5月10日[编辑]

○己酉,太白晝見。

5月11日[编辑]

○庚戌,引見輪對官。氷庫別檢崔運興卽故相奎瑞之孫也。上論以感舊之意,命賜祭需。

○時,義州府尹黃梓屢日不膺命,備局請罪,命除廟薦爲黜補,梓遂赴任焉。吏曹參議李匡德一日三違召,而命不罷。持平金尙魯疏言,朝體煩屑,宜竝收還,上許以得體,竝從之。

5月12日[编辑]

○辛亥,上引見大臣、備堂。持平金尙魯申前啓,不允。

○掌令許集上疏言:

尹汲事,或枳或通,長銓務欲調劑,聖敎謂之得體,而初則兩皆勉出,終則兩皆譴罷,是何事有差殊,而罰無異同也?黃梓雖還特補之命,宜勘以邊倅厭避之律。尹心雄爲差員,因一鄙褻之事,酷杖殺人,而止於徒配。禁堂宜推,而心雄宜竄配。

上嘉納之。後,黃梓以臺言,留坡州不赴命,充軍于義州。

○平安道海溢。

5月14日[编辑]

○癸丑,太白晝見。

5月15日[编辑]

○甲寅,上引見大臣、備堂。先是,北道有犯越採蔘者事覺,辭連邊倅李晩白、鄭淵等。禁府訊問晩白等久不服,而犯越當死者四十餘人,囚於本道。是日詢大臣諸宰,皆言:「多人不可盡誅,且經大赦,宜遣御史分等決放。」上從之。以李宗白爲審理御史,遞吏曹參判李德壽,以洪鉉輔代之,廟薦也。

5月16日[编辑]

○乙卯,熊川有牛生五角。黃海道海溢。

5月17日[编辑]

○丙辰,太白晝見。

5月18日[编辑]

○丁巳,以李宗白爲副應敎,金箕錫爲掌令,李光運爲獻納,李碩臣爲正言,兪最基爲副修撰,閔亨洙爲校理,兪健基爲修撰,金在魯爲弘文提學,李相晟爲黃海兵使,鄭錫五、吳瑗爲承旨,吳瑗特擢也。

5月19日[编辑]

○戊午,以趙迪命爲應敎,朴弼均爲校理,沈星鎭爲副校理,南泰良爲修撰,申宅夏爲副修撰。

5月20日[编辑]

○己未,上引見大臣、備堂。自經戊申亂,閉都城發巡徼,皆以黃昏爲候,兵曹判書趙尙絅請復限以夜鍾時。吏曹判書金在魯聞命卽出郊,久不入謝,命遞之。趙顯命以在魯引嫌太過,請罷職。以尹游爲吏曹判書。

5月21日[编辑]

○庚申,引見審理御史李宗白,下諭曰:

邊民犯禁,殆至半百。此因否德,政未及於邊土,威未樹於壃域。況今犯禁由於守宰之無狀,亦予不能飭勵,銓曹差遣匪人之致。咨爾御史體予意,其入大辟者四十餘人,審察情理,分輕重啓聞。宣諭六鎭,鎭安民心。

又命以搜訪人才曰:「須見李載亨,爲傳予欲見之意。」宗白曰:「今當遠離,竊有所懷。前大提學尹淳三違召罷職,而弘文提學宋寅明三違召不罷。金重熙不赴濟州,則配其地,而黃梓不赴義州,則特補而遣,朝家用罰不均矣。」上然之。宗白又曰:「李倚天樂禍無厭,網打朝紳,至於章牘之間,語犯先朝,人至今憤之,政曹乃擬承宣。倚天宜拔望,政官亦宜譴責矣。」上從之。

5月22日[编辑]

○辛酉,以李日躋爲承旨,金龍慶爲吏曹參議,申昉爲弘文提學,李喆輔爲副校理,尹就咸爲掌令,趙榮國爲正言。

5月23日[编辑]

○壬戌,兩西海溢,全光道雨雹。

5月24日[编辑]

○癸亥,太白晝見。

5月25日[编辑]

○甲子,上引見大臣、備堂。時有唐人船,來泊豐川,下陸恣行,至敺追捕將椒島僉使。道臣以聞,諸臣皆請移咨彼國。上以爲:「康熙時,已許干戈從事,而我國不能禁禦。若復有辱國之事,將若之何?」特命重推道臣,罷水使職,拿問地方官及椒島僉使,椒島將校之不救僉使者刑配。

○時,上爲和平翁主,治梨峴第,伐取景福舊宮松,掌事者依藉爲利,至市柩材。左議政徐命均問於上曰:「是果殿下命耶?祖宗舊基,不可斧其樹也。」上曰:「松之枯者,雖時御所,例或斫用矣。」命均曰:「然則殿下只許枯松乎?」上曰:「竝許風落者,風落固似生木矣。」命均曰:「此必主事者濫也。」上曰:「有衛將在,焉敢濫斫?不過取爇火者耳。」

○吏曹參判洪鉉輔以被斥於李宗白,疏辭,不許。

5月26日[编辑]

○乙丑,上行召對。語及邊事,承旨李日躋曰:「臣奉使時,略探邊情。蓋女眞巢窟,在於白頭山北肅愼故地,距我界隔一衣帶而已。東人每憂,彼若有事,將借路於我,歸寧古塔。臣意不然,寧塔乃金人之舊窟,建州卽淸國之開基,故彼以建州稱興京,瀋陽稱盛京。又聞移寧塔鎭於烏喇鎭船廠云,其地處於盛京、寧塔之間,相距各七百里。假令淸人困而歸巢,何必捨烏喇易知之道,而涉他境素昧之地乎?豆、鴨沿江,徑路絶險,若穿我內地,踰薛罕則尤爲迂回。向年穆克登之來定兩界,意者將爲輿圖,而不在他日借路耳。臣之所憂者,我國之近無邊警,實由於淸人之入中國,東北雜種,隨而南徙故也。今聞彼關外亂民,聚黨採獵,我之關防踈虞,無不備諳。渠土生理,非薥則黍,望見我人之大椀喫飯,流涎不已。萬一中原有事,則麗末紅巾,可爲前車。雖以平安一路言之,遵狄嶺下鷄盤九階之險,曾無一垜之築,江界府城,僅如富屋之垣耳。我東好築山城,而不思當路遮賊,故道臣朴師洙每曰:『要害聚石爲壘,揷木設柵,猶可禦遊騎之剽掠耳。』」上然之。

○以宋寅明爲藝文提學,尹志遠爲掌令,李度遠、韓顯謩爲校理,任珽爲副校理。

5月27日[编辑]

○丙寅,行夜對。仍賜法醞,上謂假注書李成中曰:「爾父嘗於夜對,多所討論。今爾又入夜對,予懷愴然。」仍加賜一盃。蓋成中父顯謨受知於桂坊,後以玉堂,黜補邊邑而死,上心悼惜,屢示恩眷於成中,至稱故人之子。

5月28日[编辑]

○丁卯,行召對。

○持平金尙魯疏言舊宮斫松事,又言:

三嘉縣令許鋿、三登縣令元慶運、樂安郡守林時華、公州判官尹浩之不治,請竝罷職。宗廟令金相冕、司饔直長宋啓冑、平市奉事梁夏吉、孝陵參奉羅景道、氷庫別檢李希益之疲軟,請竝汰職。

批曰:「枯松命斫,自古有之。不煩度支,遵昔日賜簾之意,而大臣先之,爾又齗齗,金枝未蕃,亦云幸矣。至於三邑守令,風聞難信,餘竝依施。」

○以宋寅明爲判尹,李宗城爲副提學,朴㻐爲獻納,洪聖輔爲承旨。

○全光道大水,渰死者七十三人,人家漂壓者,四百八十四戶。

5月29日[编辑]

○戊辰,上引見大臣、備堂。修撰兪健基曰:「金尙魯疏批句語,有非人臣所敢聞者,此殿下涵養未盡之致也。」上曰:「國家旣有子孫,何可無家?予不煩地部,可謂節約。向予賜尙魯以豹皮者,豈欲其爲如此疏乎?」

○是時,八道皆有虎患,而嶺東最甚,囕殺者至四十餘人。

六月[编辑]

6月1日[编辑]

○朔己巳,上行常參。右議政金興慶以金尙魯疏批及筵敎之失中,略陳勉戒,上曰:「右相過矣,尙魯癡矣。欲得將來名耶?」掌令權賢申前啓,不允。

○行召對。

○副提學李宗城上疏,略曰:

金尙魯疏語,雖似大重,不過欲罪內官、宮隷之憑聖敎,斫生松者。殿下只當命攸司査虛實,懲之而已。顧乃大臣言之而不聽,臺閣言之而又不聽。納諫恢聽,遷改迅速,則主德增光,後世稱善;不納諫不恢聽,吝於遷改,則主德日退,八方失望,此二者,於聖躬孰利?今玆梨峴宮修治,不煩攸司,辦自內府,節約之聖意,孰不欽歎?然貴主婚禮尙遠,當此民窮財竭之日,累月興工,皆曰不急,未嘗有一人聞於殿下,甚矣言路之杜塞也。況於宮木一事,有金枝未蕃等敎,萬萬失當。殿下歷攷史牒,皇王子女邸第之直請貶損者何限,而曷嘗謂不顧其本而責之乎?惟我孝廟、顯廟、肅廟時,以主第爲言者,不可勝計,或請旣造而還撤,或請比舊而大減,列聖何不斥嘖,而曲賜恢納,間亦有立毁五十間新造者。今殿下事涉宮房,一切牢拒,或加以不忍聞之敎,誠以止慈之情,必欲成就其家事,則聖慮誠失矣。鍾情之愛,貴賤等耳,今以閭巷匹士言之,愛其子女者,惜福愈甚。天王家生貴已甚,所不足者,非第宅産業也。殿下之於貴主,惟當尙儉質崇謹愼,可以積善積福,昌大其後,曷不以百年間諸主第監之耶?聖心或謂群臣矯激要名,則無亦過乎?使其言有裨於聖躬,有補於國事則善矣,矯激要名於殿下,何患哉?嗚呼!殿下十年典學,十年圖治,而春秋漸晩,志尙漸弛,發於心宣於言,而害於政者,歲加日深,而群臣方且苟容爲心,含默爲計,孰肯爲殿下昌言哉?

批曰:「憲臣之批,只諭予意。爾之匡輔,一何費力?張皇護名,良可駭也。」

6月2日[编辑]

○庚午,上行召對。檢討官兪健基請改李宗城疏批,上曰:「予嘗與宗城論好名之弊,今其疏大費心力,予將爲拒諫之君,宗城爲直言之臣矣。」參贊官李日躋曰:「殿下本意,在於省費,而群下每曰節損,其言出於憂愛,而殿下輒疑好名,此上下俱不相諒也。殿下初不聽大臣言,故有金尙魯之疏,不聽金尙魯言,故有李宗城之疏。今兩臣疏批,若不改下,則入三司者,皆將繼進之,其可盡以好名罪之乎?」知經筵李眞望亦請改之,上頗然之曰:「予方寸已傷,故見群臣好勝,則有慨然之心,此亦涵養不足之致。然王子女之營第,不是異事,枯松斫用,亦何不可,而必欲得言及宮房之名。彼不耐氣之金尙魯,不勝文之李宗城,予何以勝?今若不改,所失在予。」遂命還入兩批,刪改句語。是日,正言吳遂采、任𪼛皆陳疏請改,故上雖改之,而意實未解。持平韓翼謩始則違召不言,及改批之後,始上疏請改後批中一句,而疏中有曰:

木朽而竇,爲螻蟻所宅,取而爲宮室之用爲宜云。

觀者無不傳笑。

6月3日[编辑]

○辛未,藥房入診,請寢太廟親享,不許。

6月4日[编辑]

○壬申,京畿海溢。

6月5日[编辑]

○癸酉,上引見大臣、備堂。掌令權賢申前啓,不允。又啓言:「宮墻踰越人斗乙男自有當律,該曹之引例太寬,宜依律。」又不允。斗乙男卽闕內雇軍也。暮入門已閉,從缺墻踰入見覺,律當死。肅廟朝有踰宮墻者,命輕勘矣。刑曹引本律與先朝事,上特命杖放,故臺臣論之。

○行召對。

○左議政徐命均以前後嚴敎,不安於位,上疏辭免,不許。

○以魚有龍爲承旨,尹惠敎爲副提學,金光世、李德載爲正言,朴師順爲持平。師順錮廢多年,而宋寅明、尹游極力甄復,擬之憲職,物議駭憤。

6月9日[编辑]

○丁丑,憲府申前啓,不允。

6月11日[编辑]

○己卯,行召對。

○以朴師正爲吏曹參議,以金始炯、李聖龍爲承旨。

6月12日[编辑]

○庚辰,吏曹參判、參議俱荐違召命,罷之,以宋眞明爲參判,曺命敎爲參議。

○親行去冬都政。以趙明翼、金澔爲承旨,成殷錫爲全光右水使,李漢弼爲黃海水使,李玗爲公洪水使,柳經章爲慶尙左水使。命陞入侍注書、尙瑞院官六品職,故事也。

6月13日[编辑]

○辛巳,以權𢢜爲冬至正使,金相奭爲檢詳,李命坤爲正言,申晩爲校理。

○時,吏曹佐郞權爀欲通李亮臣銓郞,請出兼校書校理,三堂皆惡亮臣嘗論李光佐,執不許,爀乃投筆出,諸堂啓請拿處。上引見兩銓堂郞及吏、兵房承旨,仍宣醞,上曰:「此是盛事,恨不令權爀見之。」仍問相爭事,吏曹判書尹游曰:「爀欲擬李亮臣于兼校理,以償陳疏之功,而臣等不許,則投筆而起矣。」兵判趙尙絅曰:「亮臣地望,於何不可,而乃謂償功乎?」趙明翼曰:「旣往之事,殿下亦嘗言已忘,勉以寅協,而游乃齗齗不已,宜推考。」上許之,旣而還寢。上親製詩一句,命諸臣聯句。假注書李衡萬有君心如一十年中之句,上極加奬歎曰:「予之苦心,前後如一,今見爾詩,於心有感。」命賜織毛馬鞍。趙明翼又別賦二絶以進,皆獻諛徼寵之意,見者代羞。上命兵曹參判李德壽及衡萬各賦一絶,上方懋蕩平,詩中亦勉以寅協。

6月14日[编辑]

○壬午,時,左議政徐命均連上辭單,上謂右議政金興慶曰:「元子定號時,左相謂待內殿取子後可。雖不取子,豈不可定號乎?且抑損之說極未安。芝蘭、野草不以生處而變,金枝玉葉之稱,蓋有以也。」興慶曰:「抑損之云,不過惜福之意,左相言語鈍訥,不能達意也。」上曰:「豐陵嘗稱左相爲藎臣,故予不欲棄,卿須往傳予意,勸出仕。如是而不出,是左相棄予也。」

○憲府申前啓,不允。

6月15日[编辑]

○癸未,太白晝見。

6月16日[编辑]

○甲申,太白晝見。

○以李以濟爲掌令,吳彦冑爲校理。

6月17日[编辑]

○乙酉,左議政徐命均又上箚辭職,上手書,遣承旨敦諭,命與偕來。

○行召對。遣承旨,釋輕囚,以日熱也。

○兩西大水。

6月18日[编辑]

○丙戌,憲府掌令申兼濟。申前啓,又啓言:「前北兵使洪好人使營吏軍官,往茂山等邑,取諸囚供,低仰在手,諸囚多以細布、鹿皮、首髢行賂漏脫。且擅用留布百餘同,減疋分軍民,至秋準捧,軍官番布,例納四升,而乃徵八升,邊民愁怨。宜拿問定罪。軍資監正李喜春無名稱淺資歷,宜汰。」竝不允。

6月19日[编辑]

○丁亥,太白晝見。

○時,元子宮別監乞藥於內局,怒其不與,詬醫官。都提調送言中官禁戢,中官轉聞。上招醫官立閤外,責敎甚嚴。興慶引咎自陳,上曰:「元子宮異他宮,醫官之訐訴,誠無狀。然大臣旣言之。」命刑曹推治別監。

○上夢拜肅考,預定秋幸于明陵。

6月20日[编辑]

○戊子,憲府申前啓,幷不允,洪好人事依允,命改差李喜春。

○北靑府使鄭來周上疏言:

本府擺撥五站,請於各營穀,捐出千二百斛,每年糶糴取耗,給料募立,以除民結徵價之弊。

令備局稟處。

6月21日[编辑]

○己丑,太白晝見。

○以李潝爲承旨,朴師益爲大司憲,李壽沆爲大司諫,呂光憲爲掌令,金相紳爲持平,李宗白爲司諫,金尙翼爲獻納,洪重一、南渭老爲正言,宋徵啓爲副修撰。

○行召對。

6月22日[编辑]

○庚寅,左議政徐命均屢疏不出,上謂有面諭,連遣承旨,命均承命,上引見。命均曰:「聖嗣誕降之初,卽元子定號之日,而自古帝王家,多取法明德馬皇后故事。臣於其日,從諸人仰請而已,無他意也。」上曰:「封元子則自爲正宮之子,第取子然後,始可定號,其言有弊矣。」命均曰:「抑損與惜福,其義一也。」上意終不釋然曰:「正月以後,君臣上下,當以歡欣爲主,不當計較於節目。」命均曰:「枯松事,臣以宮府一體之義,敢有所言矣。」上曰:「此事予不復言,然大臣不宜與細事也。」臨退,上謂承旨曰:「今日說話,不必盡載《日記》。」蓋多不平之敎也。時,判尹宋寅明久出城外,上問所住,都承旨趙明翼曰:「寅明屢經腴職,而尙無第宅。乍任戶部,府庫充溢,久在銓地,恢公祛私,實不易得之人矣。」寅明不甚治産,惟以功名爲心,所居雖不奢華,亦未嘗無第,而明翼附麗阿私,聞者唾罵。

○憲府申前啓,不允。

○獻納金尙翼上疏,略曰:

人君之愼擧措,所以畏後世也;大臣之重體貌,所以尊朝廷也。鄧通天子之弄臣,而申屠嘉坐府,而檄責之。昔故相臣李浚慶牌召承傳色而責之,宣廟聞而喜焉,況彼紫衣之屬乎?大臣私自送言於內官,已失廊廟之體,然亦出於糾撿掖隷之意。一大臣以宮房事忤旨,一大臣以掖隷事被責,訐訴之敎,下及於衛將醫官輩,惜乎!殿下之不自尊,乃至於此耶?

上雖以有改無勉爲批,而盛論醫官之罪,至命嚴鞫。

6月23日[编辑]

○辛卯,正言洪重一上疏,請寢醫官嚴鞫之命,上嚴批不納。

○憲府申前啓,不允。

○行召對。

6月24日[编辑]

○壬辰,行召對。

6月25日[编辑]

○癸巳,太白晝見。

○藥房入診。都承旨趙明翼曰:「向日掖隷旣命推治,臺疏誠可怪也。」明翼諛侫成性,至以繩糾之言,謂之可怪,聞者皆忿。

○行召對。

○右議政金興慶以金尙翼疏斥,上箚辭謝,上優批開釋。

6月26日[编辑]

○甲午,行召對。

6月28日[编辑]

○丙申,禁堂請對引見。時,鞫囚久滯,守者益懈,罪人朴海正與金重器穿壁往來,見覺。命嚴問海正,竝拿都事,罪邏卒。

秋七月[编辑]

7月1日[编辑]

○朔戊戌,太白晝見。

○持平金相紳疏論大同稅純布之弊,仍論:

海正、重器脫枷往來,情節可疑,宜竝鞫。南渭老負犯甚重,積年見枳,擧擬臺地,宜飭銓曹。申兼濟當戊申道昌之獄,論罷京兆堂上,情迹叵測,宜削其職。

幷不從。

7月4日[编辑]

○辛丑,太白晝見。

○判府事李台佐、藥房都提調金興慶、修撰兪健基請寢太廟親享,不從。

○掌令申兼濟上疏自辨,上敎曰:「申兼濟劾奏北兵使不過數日,金相紳以往者白脫之事,隱然欲逐,其心豈敢欺也?命遞相紳職。」

○以韓翼謩爲副應敎,權爀爲獻納,沈䥃[1]、朴弼榦爲正言。

7月5日[编辑]

○壬寅,太白晝見。

○以南泰齊爲持平,趙明澤爲校理,李喆輔爲副校理,尹敬龍爲副修撰。

7月6日[编辑]

○癸卯,太白晝見。

7月9日[编辑]

○丙午,上親行太廟秋享。

7月11日[编辑]

○戊申,太白晝見。

○上引見陳奏兼謝恩使陽平君檣、副使徐宗伋、書狀官申致謹,宣醞送之。其奏文略曰:

臣會同議政府、六卿、義禁府、刑曹、都承旨、兩司長官,拿將各犯申責供招,犯越搶殺,一如前供,臣遂商確。金世丁、金永昌、徐富成三人,罔畏國法,闌越封界,首謀搶殺,戕害多人,掠來人蔘,論其情犯,的是渠魁,俱擬立斬孥籍。金貴同等十六人,跟入內地,幇助殺掠,雖異首犯,亦擬立斬。徐云必等九人,厮炒之際,雖不跟參,旣同冒越,實難容貸,亦擬立斬。高山里僉使李泰祥、江界府使金浚糾束不嚴,難免重勘,應革職,流二千里。觀察使權以鎭、節度使李遂良取供之後,幷已身故,無所施律。仍伏念,臣敎導無素,奸闌罔戢,從前恪遵糾束之意,恐無以自白。伏蒙皇上如天大度,俯賜寬免,山恩海德,報答無階,至於兇犯,俾臣完結,尤見恤小邦,從寬簡之至意,而兇犯致法,專稟朝廷,未經擬奏,不敢輒行完結,謹照康熙四十四年例,玆先定擬論奏,伏俟明命。欽遵旨意,擬勘各犯,兼陳特蒙寬典。恭謝皇恩,謹具奏聞。

○行召對。

○京畿海溢。

7月12日[编辑]

○己酉,行晝講,又行召對。

7月14日[编辑]

○辛亥,上引見大臣及禁府刑曹堂上。時,北道御史李宗白審問諸囚分等,故下諸臣議,罪首八人命梟示,其餘二十四人刑配有差。全光道務安縣人奉元醉酒拔劍,與人相鬪,其兄欲止之,誤觸而死,獄成,據誤殺律,奉元當死。刑曹參判朴文秀以爲:「親兄弟本無相殺之意,不可施誤殺之律。」特命減死島配。黃海道海州有張賛周,其姊爲金世奇妻,而有淫夫殺世奇。賛周之母,痛其女醜行,自縊而死,賛周以母死由其姊,告其父而絞殺其姊。刑曹判書趙顯命以律無可據稟旨,命議大臣,竟減死。

○右議政金興慶言:「久未進宴於東朝,且有邦慶,請上陳請。」上默然良久曰:「予於此,一則歉然,一則慨然。昨年宗臣疏請上號,蓋周甲上號,卽先朝故事,而廷臣寥寥無聞。今之好名者,視爲諂諛,設有請東朝,必不許也。」

○行召對。

7月15日[编辑]

○壬子,藥房入診。奉朝賀閔鎭遠、李光佐爲承候詣闕,光佐不欲與鎭遠同入,托有脚疾徑歸,上亦知其然也。鎭遠請將母下鄕,上勉留之,且令諭意府夫人。

○正言朴弼榦上疏,略曰:

聖上圖興至治,恥爲凡主,而聽諫之道,猶欠恢弘之量,婉順之言,或蒙褒嘉。切直之辭,多被摧折,以致搢紳之間噤默成風,臺閣之上謇諤爲戒,未有一人爲殿下昌言者。至謂兩司之官寧宜革罷,言之慨惋,何啻流涕也?間者一二措大,一言不合,遂陷於好名尙氣之科,逮至筵臣陳白,强加寬貸,宸衷之介滯,實未消釋,雖降甄敍之命,而顯示厭薄之意。原其所言,固多婉曲,擬諸古直臣,尙不能無愧,而重拂天意,若是其甚。倘使汲黯、魏徵輩復生,多慾之譏、獻陵之對,殿下其能容之否乎?願先收兩臣,復置舊班,明諭銓部,抄選言官,恢張直氣焉。

上優批。

7月16日[编辑]

○癸丑,正言朴弼榦申前啓,不允。又啓:「頃年方萬規之投進凶疏也,武兼宣傳官趙克亮往來使令,顯有贊助之迹,宜亟汰,擬望政官宜推。近日純布之令,蓋爲便民,而升數尺量,元無定頒,京司胥吏,多有操縱,宜令廟堂酌量升尺,頒布中外。承旨洪聖輔素多疵謗,屢被抨彈,而頃於湖南考試,出揭謬題,大拂群情。臺章儒疏,請罪狼藉,而承宣之職,晏然行公,聖輔宜遞。幷不允。

7月17日[编辑]

○甲寅,太白晝見。

7月19日[编辑]

○丙辰,上引見辭陛閫帥、守令、邊將,勉諭以送。上謂安東府使黃晸曰:「爾見金聖鐸,諭令速來,又令勸奬人才。」承旨李潝言:「安東不可無旌別之道。」上曰:「戊申事,予已忘之,爲守宰者,亦不當區別也。」

7月22日[编辑]

○己未,行晝講。

○以趙命臣爲義州府尹。

○持平金聖鐸從縣道上疏,陳諭元子,擇守令,拔賢才,崇廉恥,振綱維,節財用,明賞罰,改軍法,申明禮法,旌別淑慝十條,上優批嘉納。

7月23日[编辑]

○庚申,行晝講,又行夕講。

7月24日[编辑]

○辛酉,太白晝見。

○行晝講,又行夕講。

○監試覆試,取生員李匡會、進士李存中等各百人。

7月25日[编辑]

○壬戌,以申昉爲吏曹參判,鄭錫五爲大司憲,洪景輔、吳瑗爲承旨,趙漢緯爲副應敎,閔亨洙爲副修撰,李光運爲獻納,朱炯离爲掌令,徐命臣爲持平,權䌖爲正言,鄭齊斗、李眞望、李縡爲元子輔養官,李眞淳爲京畿觀察使。先是,右議政金興慶言:「元子當有輔養官,而肅廟則誕生五歲,始差輔養官四員,仍設講學廳,景廟則封元子七月,始設輔養廳,差三員矣。」命依己巳例,差三員,至是,大臣薦差。

○掌令呂光憲疏請依中廟朝故事,命嶺南刊《小學》書,勸課儒生,從之。

○行晝講。

7月26日[编辑]

○癸亥,太白晝見。

○下別諭于輔養官,上謂諸臣曰:「李縡雖不仕,此任必承命也。」縡竟不來。

○行晝講、夕講。

7月27日[编辑]

○甲子,金山郡牛生犢,三目兩鼻兩口。

7月28日[编辑]

○乙丑,上詣永禧殿,行酌獻禮時,世祖眞像年久漫漶。上親自奉審,欲模一本,命議大臣、儒臣,尋設模寫都監,以金興慶爲都提調。命卜日告由,行動駕祭。

○肅宗後宮貴人金氏卒,命以二等禮葬之。

7月29日[编辑]

○丙寅,掌令朱炯离上疏,略曰:

殿下辭令之間,不能無偏。雖官師相規之言,不究是非,惟視色目之同異。武臣與文臣相較,則必伸武而屈文,豈武臣必是,文臣必非耶?人君大中至正之體,恐不如是。

上嘉納焉。時,上凡於臣僚之言,輒疑其相傾軋相報復,金相紳論申兼濟,則疑爲洪好人報復;朴弼榦以趙克亮事論西銓,則疑欲對相紳之論東銓;平安監司朴師洙狀論兵使之啓罷守令非例,則疑爲文倅斥武帥,故臺疏及之。

八月[编辑]

8月1日[编辑]

○朔丁卯,太白晝見。

8月2日[编辑]

○戊辰,憲府掌令朱炯离。申前啓,不允,停車以載事。

○行召對。

8月3日[编辑]

○己巳,行晝、夕講。

○以李以濟爲掌令。

8月4日[编辑]

○庚午,憲府申前啓,不允。

8月5日[编辑]

○辛未,元子輔養官鄭齊斗上疏,請竢病間上來,上以手書答之。

8月6日[编辑]

○壬申,憲府掌令朱炯离申前啓,不允。又啓言:「驪州牧使李義豐曾爲帥臣,乃爲一女兒所脅持,幾死僅生,虛怯無用如此。其女爲夫之節,固可以扶植三綱,而傳首列邑,殆同治逆,用律太過。請減律,得使身首同處,義豐宜削版。革邑之五年復設,明有令甲,安陰縣之革,已至八年,民弊甚夥,請令廟堂稟處。」竝不允。仍敎曰:「希亮之逆,古今所無,臺臣何可輕請復邑乎?」

○上行召對。檢討官兪健基曰:「掌令朱炯离啓辭多謬戾,論李義豐事,至有爲夫之節,可以扶植三綱等語,至於復設革邑之請,大損臺體,宜罷職。」可之。

○左參贊李眞望、副司直李縡上疏辭輔養官,上竝優批,催召。

8月7日[编辑]

○癸酉,以李匡輔爲承旨,吳瑗爲大司諫,李周鎭爲校理,李喆輔、申宅夏爲副校理,吳彦冑爲修撰,朴弼琦爲執義,南泰溫、趙泰彦爲掌令,許集爲司諫。

○時,鳳凰城稅官以後市及雇車事,馳通義州,而語多悖慢。府尹尹得和謄聞于朝,而使之改來,蓋彼國稅官之直通,創自昨年,而義州不能却,故副提學尹惠敎請自今斥絶,罪昨今年道臣及灣尹,命罷道臣職,拿問義州府尹。

8月8日[编辑]

○甲戌,太白晝見。

○上親試館學講儒,進士李弘稷等三人命赴殿試。

○以權賢爲掌令,金尙迪爲持平,韓翼謩、金宗台爲正言。

○命復監試、覆試內打印之規及覆試攔入者,充水軍停擧之法。蓋以今年覆試攔入者,多至十人故也。

8月9日[编辑]

○乙亥,行晝講。上曰:「『殷士膚敏,祼將于京。』三代之待前朝,如此其厚。太宗朝命收用王氏,而近來,仕籍絶無王姓。松都人通淸,曾有申飭,況勝國後裔乎?令兩銓訪問收用。」

8月10日[编辑]

○丙子,鏡城有牛生犢,一體二首。

8月11日[编辑]

○丁丑,上詣明陵,行酌獻禮,嗚咽流涕,哀動左右。轉詣翼陵、敬陵展謁,還到晝停所,令禁軍陣,旗皷迎接。又出令變陣,不能如法,拿入禁軍別將具樹勳責諭之,遂還宮。

8月12日[编辑]

○戊寅,命御前令旗及燭籠,皆用紅色,世子宮用靑色。舊制,御前及軍門皆用靑色,李森嘗言:「宜用紅色以別之。」至是有是命。議者以爲:「若當臨陣之時,敵必知上所在,別其旗色非智也。」

○審理御史李宗白還自北道,上問以洪好人貪贓事,宗白曰:「臺言不爽矣。」且言:「前鏡城判官李壽海蠱惑逆賊思晟所私之妓,且多不法,宜拿問定罪。」可之。

8月14日[编辑]

○庚辰,以朴師正爲大司諫,李周鎭爲持平,李普昱爲鍾城府使。

8月15日[编辑]

○辛巳,上行常參。故事,常參罷退,自下先出,命自今以自上先出爲式。掌令權賢申前啓,不允。停李義豐及安陰復設事。

8月16日[编辑]

○壬午,行召對。

○以李聖龍爲大司諫,徐命珩爲獻納,宋徵啓爲校理,趙漢緯爲執義,洪昌漢爲持平,尹淳爲平安道觀察使,特除宋成明爲咸鏡道觀察使。成明退在江郊,上每欲召致而不來,適北伯缺,命外補。

8月18日[编辑]

○甲申,以洪鉉輔爲刑曹參判,韓翼謩爲正言,尹汲爲副應敎,沈星鎭爲副修撰。

○成均館進士洪鳳漢等上疏,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享文廟,上優批,不許。

8月19日[编辑]

○乙酉,上行晝講。

○獻納徐命珩疏,略曰:

都承旨趙明翼濫騎請罪之狀,逞憾於翰薦見枳之餘,玉署長官之擬,遍乞於三堂赴政之際。至於年前祔廟迫近之時,職在承宣,揣摩投疏,揷入別語,盛論儀節,而誘嗾老昏之李鳳翼,使之無端違牌,巧占他人見帶之禮房,而復嗾鳳翼,陳請副學之儲望,此豈恒人之所可爲耶?畿營風聲在木末之狀,政筵霜雪鬢邊堆之句,自露其干寵欲速之情態。且以政注公平,置銓宜久之說,推奬時宰,至煩天聽,若不斥遠,則忘廉無恥之徒,將無所懲畏矣。

上以太甚爲批。明翼對疏引命珩抵鄭亨復書以辨之。命珩又疏言,臣書中動於公議,彼乃改以爲人所動,而知罪等說,隨意添入,僞作私書,至登章奏云云。臺臣金箕錫等請緘問兩人,不從。後,宋寅明以右相,請兩罷之,因盛稱明翼廉謹持公道,見忤於人,聞者笑之。

8月20日[编辑]

○丙戌,命洪翼漢等三學士子孫,無論支嫡,令銓曹調用,從玉堂兪健基言也。

8月21日[编辑]

○丁亥,館學儒生金漢說等上疏,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享文廟,不許。

○行召對。

8月22日[编辑]

○戊子,召見影幀都監堂上。先是,命取故勳臣李貴、李厚源畫像,試摸之,是日取入覽之。

8月23日[编辑]

○己丑,月入東井。

○以金始炯爲承旨,宋眞明爲吏曹參判,權𥛚爲大司諫,李道謙爲獻納,任𪼛爲正言,李性孝爲持平,權爀爲應敎。首擬李巨源於保寧縣監,而不受點,吏判尹游政也。巨源負犯深重,肆然擧擬,見者駭憤。

○館學儒生洪宗海等上疏,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文廟,不許。

○司直李縡上疏,辭輔養官,略曰:

沖眇之年,良心眞切,無他外誘,培植於有知之初,感通於無言之中,自非誠心積內,德華發外者,未可以與此。臣之奉身屛退,二十有餘載,今於遲暮之境,喪失素守,貪戀新榮,進而無所爲,退而無所據矣。輔儲之法,只是親近有德,不使見不正而已。今臣廉義虧缺,則其爲不正大矣。惟當斥去之不暇,何可使親近於左右哉?

上優批申諭。

8月25日[编辑]

○辛卯,以柳萬重爲承旨。

8月27日[编辑]

○癸巳,上詣永禧殿,行酌獻禮,奉世祖影幀,移安于慶德宮之光明殿,使畫師李、張得萬模寫。上仍留慶德宮。奉朝賀李光佐、判府事沈壽賢、李台佐等聯名上箚,請還宮,不許。翌日模本成,上奉審,乃還昌德宮。以影幀移奉時,朝班稀踈,不參三品諸臣,先罷後拿,二品以上重推,宗簿請罷不參諸宗臣。

8月29日[编辑]

○乙未,式年殿試,文取尹澤休等三十七人,武取鄭興道等五十五人。監試覆試,取生員李匡會、進士李存中等二百人。

8月30日[编辑]

○丙申,以李周鎭爲獻納,兪健基爲校理,閔亨洙爲副校理,李度遠爲修撰。

九月[编辑]

9月1日[编辑]

○朔丁酉,辰時日食。上御淺淡服,出臨仁政殿,去帷幕,向日而坐以救食,至午復圓,乃還內。

9月2日[编辑]

○戊戌,行召對。

9月3日[编辑]

○己亥,諫院申前啓,不允。

9月4日[编辑]

○庚子,諫院獻納李周鎭。申前啓,不允。又啓言:「近日純布之令,蓋出便民之意,而升數尺量,猾吏幻弄,反貽民弊。請令酌量升尺,頒布中外。」允之。

○行召對。

○掌令權賢上疏,略曰:

影幀移奉,實是盛儀,陪班稀踈,誠爲可駭。無論蹤跡之內外、職名之有無,一竝拿處,駢首圓扉者,至於五十餘人,數十年恬退之人,千里外禮遇之臣,亦入其中。噫!君道日亢,輕視臣僚,牛縶馬維,亦及林下,殿下使臣,可謂以禮乎?

批曰:「予未及察,承旨推考。」

9月5日[编辑]

○辛丑,諫院申前啓,不允。

9月6日[编辑]

○壬寅,以趙顯命爲平安道觀察使,金聖應爲御營大將。

9月7日[编辑]

○癸卯,以申昉爲大司諫,沈錥爲執義,趙侹爲掌令,李光躋爲持平,任珽爲校理,南泰良爲副校理。

9月8日[编辑]

○甲辰,夜,月犯立星。

9月9日[编辑]

○乙巳,以金在魯爲刑曹判書,朴㻐爲掌令,李顯良爲獻納,金尙翼爲副應敎,鄭亨復爲副修撰,李周鎭爲吏曹佐郞,李廣道爲冬至書狀官,金潝爲摠戎使。

○憲府持平李光躋。申前啓,不允。又啓:「西藩鎖鑰,固宜愼簡,而兩局大將,事體自別,以此出藩,未之前聞,平安監司趙顯命宜還收。御營大將金聖應登科未及二周年,遽擢是任。成材儲望之道,不可太驟,新除之命,亦宜還收。」竝不允。

○藥房入診。時,承旨金始炯請修補萬曆壬辰以後《政院日記》,上可之。

○行召對。

9月10日[编辑]

○丙午,上詣慶德宮,奉審影幀。前夕雨甚,玉堂箚請退期,不許。是日引見時原任大臣,二更還宮。

9月11日[编辑]

○丁未,上坐元子於前,召見輔養官鄭齊斗、李眞望。時,元子已能起立,群臣莫不忭悅。齊斗請以堯、舜之精一、湯之一德、文王之緝熙爲躬率貽燕之本,眞望亦以身敎之道爲勉,上竝嘉納之。齊斗以老病告退,上亦知其不可久留,握手悽然曰:「卿已老矣。從此不可復見,須好在也。」命中官扶送。時,李縡獨不來,屢疏辭之,上甚不悅。

9月12日[编辑]

○戊申,以南泰良、金漢喆爲正言,申思冏爲公洪道水使。

○行召對。

○憲府申前啓,不允。

9月13日[编辑]

○己酉,憲府掌令趙侹申前啓,不允,停趙顯命、金聖應事。

○淸主殂於八月二十四日,是日禮部咨到。故例,淸國有喪,訃勑牌文必先到,而今則禮部先啓,且印色不用朱而用靑,非例也。上召問大臣及禮堂,皆慮彼中有亂。諸臣言擧哀之禮,當待勑牌,上可之。

○以尹陽來爲遠接使,閔亨洙爲問禮官。

9月14日[编辑]

○庚戌,藥房入診。提調宋寅明進曰:「一自李宗城、金尙魯等被嚴敎,士氣消沮。自上宜示釋然之意,以開言路。」上不悅曰:「今日好名之弊,至以進宴東朝,謂之豫大。予雖不惡其人,而好名之稱,誠惡之矣。」

9月15日[编辑]

○辛亥,上行常參。掌令趙侹申前啓,不允。

○以吳命瑞爲承旨,尹就咸爲掌令。

○行召對。

9月16日[编辑]

壬午,勑牌始到。時,影幀還安,期在明日。上召右議政金興慶及禮曹判書金取魯等,問擧哀先後,皆言明日還安,再明日宜擧哀。遣史官問諸大臣、奉朝賀,議皆如筵臣言,獨李光佐難之,竟從筵臣言。承旨吳命瑞,達濟之孫也。奏曰:「臣有世讎於彼國,不忍手執其文書。」上命他承旨代之。

9月17日[编辑]

○癸丑,上幸慶德宮,行酌獻禮,遂奉新舊影幀,還于永禧殿。神輦前皷吹如儀,大駕則否,以有淸主喪也。還安舊影幀,而新影幀盛于樻。奉安舊影幀之後,又行酌獻禮,還宮,都監堂郞及執事人賞賜有差。

9月18日[编辑]

○甲寅,夜,月入畢星。

○以權停禮,擧哀淸主喪。

9月19日[编辑]

○乙卯,以申致雲爲大司諫,李瑜爲大司成,洛昌君樘爲陳慰兼進香正使,金相玉爲副使,尹興茂爲書狀官。後,興茂遞,以李裕身代之。

○時,左議政徐命均引入不出,上亦無意勉出。及淸國有喪,廟堂多事。右議政金興慶屢請之,上乃下諭敦勉,命均終不出。

○以淸主喪成服前,設庭試當否,下諸大臣議。李光佐言:「擧哀縞素,未及成服,在國體不當設科。」李台佐言:「曾在壬寅北報之來,命招提學,故臣進言以成服前試士爲未安,遂寢之。況今庭試,非比節製乎?」沈壽賢言:「禮部咨云:『遺詔到日擧哀,服縞素四日,照常辦事。』觀乎此,遺詔到後,始廢事矣,設科恐無不可。」閔鎭遠言:「我之於彼,用君臣之禮者,蓋出不得已也,非由誠禮當然。多士咸集,不可退期。」命依台佐議。

9月20日[编辑]

○丙辰,月入東井。

9月22日[编辑]

○戊午,以李箕鎭爲大司憲,申昉爲副提學。

9月24日[编辑]

○庚申,副校理沈星鎭上疏,略曰:

疆域事情,貴在審察。矧今彼有大故,聲息莫詳。守邊之臣一啓之後,了無動靜,灣尹宜罷職。儐相爲任,古稱峻選,遠接使踐歷,素淺物情,未允節使、書狀非但衰謝,亦有踈闊之病,幷宜遞改。

批只遞灣尹及書狀官。

○行都政。以李壽沆爲陳慰副使,具宅奎爲冬至書狀官,沈宅賢爲江華留守,宋寅明爲弘文提學,李彦祥爲忠淸水使,申昉爲藝文提學。

○全光道生員蘇大晋等上疏,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文廟,不許。

9月27日[编辑]

○癸亥,擢尹敬龍爲義州府尹。

○左議政徐命均上疏辭職,優批不許。

冬十月[编辑]

10月1日[编辑]

○朔丙寅,上具翼善冠、白袍、烏犀帶、白皮靴,幸迎恩門迎淸國訃勑。先還仁政殿,宣勑哭拜如儀。上與勑使行茶禮,淸使還館所,上還內。上見田得雨在陪從列,敎曰:「今日不可令此人與焉。」特命勿參。得雨卽皇明兵部尙書應揚五代孫也。

○掌令尹就咸疏,略曰:

李宗城、金尙魯俱以一言忤旨,筵席多未安之敎,政注示厭薄之意。彼皆貴近臣,其言亦平平耳,殿下猶如此,假令言出踈逖,直批龍鱗,所以待之者將何如?好名沽直之士,亦不可多得,誠使遇事敢言,何損於國家,何害於聖德?日前堂箚之批,乃以中官、朝臣雙對互責,今日群下以爵祿銜勒。世鮮自重之士,其取侮於君父,固不異也,而殿下之待臣,亦可謂太薄也。

上下嚴批。就咸引避言:「噫嘻!殿下傲然自聖,無復畏憚。主第之不宜急者,督而營之;宮木之不可伐者,斫而與之。又幷與濫雜之宦隷而庇護之,匡救之數臣而踈厭之,又輒以人臣不忍聞之敎,摧抑拒塞,使不敢開口,何殿下爲此漢、唐中主之所不爲也?」下例批。

○憲府掌令李時熙。申前啓,不允。又啓言:「海美縣監南益燁田庄臧獲,俱在境內,宜罷職。洪原縣監黃萬甲地分素卑,踐歷亦淺,宜改差。義州府尹尹敬龍器局文華,何地不可,而第臺銜館職,一例却步,未嘗數行論列,片言啓沃,朝家任使之道,宜懲厭避之習,請改差。」幷不允。

10月2日[编辑]

○丁卯,上幸館所,與淸使行茶禮。

10月3日[编辑]

○戊辰,憲府申前啓,不允,只允南益燁、黃萬甲事。

○修撰李度遠疏,略曰:

殿下於彼此黨人扶抑太偏,非有愛僧,特明鑑有所蔽而然也。時輩之入對上前,無不贊揚蕩平,攻斥黨論,退省其私,則綢繆營爲,無非濟其黨,而殿下不能覺察耳。一邊之人勢益踈跡益畸,事涉時輩者,則初不敢提論於殿下之前,言路由此而錮塞,時論由此而增氣,政注之駭物情者漸多。申致雲之通擬諫長,事關斯文,臣如不言,臣卽有罪矣。

上還給其疏曰:「李度遠不仕於予,常懷此心而然也。」

○左議政徐命均七十一度呈辭,答曰:「若是强迫,非禮使之道。今姑勉副,以安卿心。」

○時當太廟冬享,而淸使在館。禮曹判書金取魯言不宜擧樂,上曰:「祀先王重禮,豈以雍正故,而廢之乎?」命如例行之。

10月4日[编辑]

○己巳,上爲淸主成服。具生布翼善冠、生布團領、生麻帶、白皮靴,百官四品以上服生布帽、生布不緝邊團領、生麻帶,五品以下服白袍、烏帽、烏角帶,以權停禮行焉。

○迎接都監請罪守門軍卒及郞官。時,淸使通官求索無厭,禮單雜物皆請作銀,都監不許。家丁三人潛出攫去分戶曹文書,譯輩雖推還,而潛出之路蓋有本國人敎之耳。

10月5日[编辑]

○庚午,淸使還,請上勿郊送。百官以成服之服送之,以朴師益爲伴送使。

10月7日[编辑]

○壬申,以權停禮,除淸主服。

○以徐命均爲判府事。

10月8日[编辑]

○癸酉,憲府申前啓,不允,停尹敬龍事。

○校理趙明澤上疏,首陳李度遠疏還給之失,且曰:

今日隄防不嚴,銓注不公。如朴師順、柳壽垣、李普煜、任珖之見枳公議者,假托疏通,臺省、郡邑次第塡擬,有識吁歎,而儒臣之疏,曾未及此,然且重被摧折,臣恐銓官益無忌憚矣。

上不納。

10月9日[编辑]

○甲戌,諫院正言李碩臣。申前啓,不允。又啓言:「明彦父子之名,俱出諸賊之招,胡服擧事之說、衣縫納書之事,極其凶慘。況與亡命賊震紀爲族戚,而震紀逃入彼中之說,不啻狼藉,不可置明彦於鴨綠一帶之地,宜拿鞫正法。公洪監司柳儼曾任洪陽,當戊申變亂,夜驚偸身,竄伏城外,骨肉相棄,忠孝俱損。況今所按之道,卽渠滅義忘恩之地,有何顔面,莅士民而宣風化?宜削版。」答以過中刻論。碩臣引避,而於柳儼事曰:「棄母妻逃走者,臣言忠孝俱損,自附於忠厚,而反承刻論之敎。況背負其妻之田姓人,擢爲親裨,藉勢受賂,爲弊無窮。」答曰:「勿辭。」

10月10日[编辑]

○乙亥,設庭試,取申燧等七人。

10月12日[编辑]

○丁丑,以伴送使朴師益仍差登極勑遠接使,宋敎明爲問禮官。

10月15日[编辑]

○庚辰,上行常參。持平李東煥申前啓,不允。又啓言:「李碩臣論啓,亦自有執,請出仕。」上命遞碩臣。

10月16日[编辑]

○辛巳,夜,金火星相犯。

○以尹惠敎爲副提學,柳萬重、申思永爲承旨,任珽爲司諫,安晟、李箕獻爲掌令,李周鎭爲獻納,李光躋爲正言,鄭亨復爲校理,吳彦冑爲副校理,兪健基爲修撰,金在魯爲左參贊,宋寅明爲右參贊,金尙翼爲副應敎。

○設柑製,生員安𠍱居首,命赴殿試。

10月18日[编辑]

○癸未,以金時粲爲檢閱。

○諫院獻納李周鎭。申前啓,不允。停柳儼事,蓋周鎭之子,將爲儼女壻也。

○下諭飭群臣曰:「紀綱猶血脈也,號令猶呼吸也。因予德不能服人,威不能馭下,臣僚徒事廉隅,不思不俟駕之義,竟日酬應,不過違牌。昔晋之王述受職不虛讓,所辭必不受。惜哉!今之諸臣,備局之門久閉,賓對亦不備員,不可使聞於隣國也。」

10月19日[编辑]

○甲申,上引見大臣備堂。時,淸主旣殂,冬至使行,當除生日方物,而副使李德壽言:「第當齎去,彼若如康熙喪例,而受之則獻焉,縱不然者,新主生日或在歲首,則改表文塡日月,以移納可矣。」上曰:「新皇生日,設或在近,我未及知而不進,庸何傷乎?中路書塡,極不誠。」後因使臣等疏,請竟許齎去。

○觀象監奏言:「頒曆不遠,聞曆字犯新皇名。」命改以時憲書。

○定關西收米三分之法。戶曹判書李廷濟以經費不繼,請取江邊儲米貿銀,宋眞明曰:「取米之法,始於毛文龍住椵島時,戶收三斗矣。今減五分一,邊儲無多,不宜取來。」宋寅明請三分其穀,一備支放,一爲儲峙,一給戶部事定式。

○以李匡輔、沈錥爲承旨,尹陽來爲刑曹判書,鄭亨益爲判尹,閔亨洙爲修撰,李周鎭爲校理,許采爲持平。

10月20日[编辑]

○乙酉,陳慰兼進香正使洛昌君樘、副使李壽沆、書狀官李潤身辭陛,上引見送之。拜表軒懸,命陳而不作。

○大司諫申致雲上疏對李度遠之疏,略曰:

彼所以張皇叫怒,含血噴人,如報父祖之讎者,自以爲其師也。夫師者,道之所存也。道也者,天下之公器,非一人一家之私相假借誇詡,以爲怯持號令之資也。

又曰:

誠使其人,果是眞程、朱也,還他眞程、朱,果非眞程、朱也,亦還他非眞程、朱,固非他人之所當與也。故於向來君子、小人是非得喪之爭,一皆還其本分,而放下者久矣。彼黨人者,猶且盛氣於已放下之物,過費口業,欲與臣爲難,眞所謂戟手於虛空,夢囈於芻狗者,此則非臣之所敢知也。

上例批。蓋致雲曾祖冕諂附自點,爲先正宋浚吉所劾,失志怨望,陰與自點子鉽,潛通虜中,密告孝廟復雪之計。虜使來喝,幾致大禍,事發,親鞫杖斃。後,冕子宗華附許積,復其父官。及庚申,久繫獄得免。宗華子輶,又謀奪其宗,誣告兄子致遠不孝。致雲以輶之子,世累狼藉,見棄於世。當辛壬鏡、夢用事之時,爲其狎客,以弼夢薦入翰苑。及爲臺官,請故相權尙夏削逸,而誣及先正宋時烈,以快累世宿憾。逮乙巳改紀,諸臣請正其罪,上以東陽尉之後不許。丁未,又復檢擧,至是爲大諫,遂有此疏,物情駭憤。

○以尹就咸爲執義,朴㻐爲獻納。

10月22日[编辑]

○丁亥,上御晝講,講《詩經》《思齊章》。知經筵金在魯曰:「古聖王不諫亦入,而後世人辟,雖諫不入,殿下宜於此反省焉。近年以來,言及乘輿者,輒加摧折。以尹就咸之疏言之,指論君德,語甚切至。殿下反斥之後,凡注擬一切靳點,群下疑以訑訑之色,昨除諫職,輿情釋然。夫群下有言,一不摡於聖心,則輒抉摘句語而非斥之,聽聞或以殿下爲疏諫矣。」上曰:「疏語太過,故然矣。今聞卿言,予亦知其失矣。」

○持平許采申前啓,不允。又啓言:「李明彦、柳儼之啓,從己見連停,有何不可,而司諫金箕錫以親病陳疏,顯有規避之跡,宜罷職。」允之。

○命慶尙道辛、壬年流亡人田稅,依湖南例除減,其陳田募民入耕,洛東江一帶水沈陳田,十年以上亦減稅。

10月23日[编辑]

○戊子,藥房入診。都提調金興慶言公洪監司柳儼遭劾廢衙狀,上許遞。提調宋寅明曰:「頃年權扶以儼之率母出避爲罪,今言者以棄母爲罪。入侍知申乃其時御史,下詢則可得其實矣。」金始炯曰:「臣槪聞,城中夜驚,儼將其母避置城外,歸治兵事云矣。」上笑曰:「戊申事,豈可追提?」蓋儼當戊申,守洪州聲言:「京城已陷,賊兵大至。」儼便衣出城,匿於海邊民家,家屬四散,竄山谷間經日始會,乃還官,人言藉甚。掌令李箕獻、持平許采啓言:「前正言李碩臣之論柳儼,追提已經置對之事,誣衊搆捏。聞其至親爲管下守令,貪黷不法,故儼刑訊吏屬,査事未了,乃爲至親而狙擊之,肆口報復,碩臣宜罷職。」答曰:「果若此,宜嚴懲,刊名朝籍。」後,上問公洪守令之上京者,乃稷山縣監李渭輔,而卽碩臣之從姪也。後因李珪輔疏出,而上知渭輔爲其族,特令該府嚴査,竟無其實釋之。

○上行晝講。同經筵宋眞明曰:「近來刑恩失當,向日館胡闌出時,斬一小通事,則安有定州驛卒事乎?」上曰:「予覽西伯狀,謂勝於館伴矣。」時,勑使回到定州,驛卒以私貨,藏勑使橐中,事覺,監司趙顯命徇而斬之,故有是敎。

○副修撰南泰良疏,略曰:

殿下十年之間,有聖意所欲行者,因群臣進諫而止者乎?殿下未必皆是,群臣未必皆非,而文飾爲說而拒之,上自輔相,下及臺諫,惟以苟且容悅爲事。任事之臣雖有誠心憂國者,深知聖意所惡,或慮激成過擧,常存彌綸調娛之意,不爲激切匡救之行,習尙一成,遂不可復正。殿下學力漸衰,志氣漸弛,循情慈愛,不能自克。宮房、主第所以損傷聖德者,歲歲增加,一有言者,終身厭薄。家私之念進一分,則民國之憂退一分,此志士所深憂也。夫士類必好名必直諫,此祖宗以來,培養種子也。殿下必不喜好名之士,則是朝廷無一士類而後可也。使群臣苟避形跡,一意承順,皆頑鈍嗜利,則國家何賴焉?嗚呼!諂諛之興成俗,私昵之進有兆,過失數布,人情憂鬱。剛心正氣,日有所屈於內,而令聞仁聲,日有所損於外。言念及此,直欲痛哭而無生也。

批曰:「雖未諒予意,大體切實,予用嘉之。」命留中。

10月25日[编辑]

○庚寅,行夜對。

10月27日[编辑]

○壬辰,判府事徐命均謝恩,上引見。命均曰:「殿下每事愼重,而大同純布,何變通之遽也?夫禁用錢貨然後,純布之法可行,不然則都民必至流散。政令雖似顚倒,弊生則不可仍行矣。」上曰:「後日次對,可更商量。」蓋大同之稅,捧以錢布參半,各從民願,而李宗城建議,捧以純布,京師錢荒,都民失業,故命均言之。後詢大臣,仍參半之法。

○以兪命凝爲大司諫,朴弼周爲執義,許沃爲司諫,洪昌漢爲正言,趙明澤爲應敎,李箕鎭爲藝文提學,宋秀衡爲公洪道觀察使,尹敬周爲注書,趙虎臣爲公洪道水使。

○行晝講。持平許采申前啓,不允。

10月28日[编辑]

○癸巳,持平許采上疏言擇相之不審,任用之不專,蕩平之利盡弊生,江留之病不堪任,上嘉納。

○行晝講。

10月29日[编辑]

○甲午,旌善郡守成震齡上疏,陳本郡田政之弊,令該曹稟處。

十一月[编辑]

11月1日[编辑]

○朔丙申,上行常參。

○館學儒生李珪輔等上疏,略曰:

申致雲對辨投章,其所謂師字,卽指先正臣權尙夏也。尙夏之道,出自其師先正臣宋時烈,則其所以斥尙夏,乃所以竝斥時烈也。蓋其意以先正之道,非天下之所公,誦以爲道者,而特是一人一家之私相假借誇詡,雖謂之道而以怯持號令於一世云,甚矣,其言之誣悖也!致雲於癸卯冬,濫竊臺銜,誣捏尙夏之不足,惡名至加於師承之大賢,醜詆混被於同德之諸臣,今所謂君子小人之爭,卽指此也。渠所謂君子者誰,小人者誰耶?其所謂還其本分者,是君子之分耶,小人之分耶?渠以凶種逆孽,不思蓋愆之道,乃反濟其先惡黨於凶逆,吠噬儒賢,略無畏憚,宜施投畀之典。

批曰:「儒林非乎是乎?自在儒林,推上朝廷,朝廷右袒,互相務勝,初曰君子小人,末以忠逆,邦域之內,便作貪功之場,九五之位,敢欲賣弄于手。以世祿之臣,不耐務勝之心,辱人祖先,無風起浪,卽李度遠也。乘其對擧,惹鬧至此者,卽此等擧也,致雲非辱先正也,度遠其實召之。頃年三條勉飭,爾等不遵,予自歉然。」

11月2日[编辑]

○丁酉,冬至正使驪善君壆、副使李德壽、書狀官具命奎辭陛,上召見,宣醞送之。

○正言洪昌漢上疏,請奬李珪輔,以警銓曹,引私黨之習,追加致雲誣儒賢之罪,上嚴批,命罷昌漢職。

11月3日[编辑]

○戊戌,以太學儒生食點稀少,下諭責之。半點者停擧一年,無點者停擧二年,而李珪輔、洪鳳漢名在半點,特停五年。

○太學生以李珪輔疏批捲堂,上敎曰:「將以此脅君乎?」命勸入。

11月4日[编辑]

○己亥,同知成均館事金取魯等詣太學,宣聖諭,諸生以上敎及李珪輔被停,引嫌不入。上敎曰:「下敎旣悟過中,而若是張皇停擧,乃因他事,而以此尾陳,師儒之長何不敎飭?」仍命成均館同知、大司成竝重推。

○憲府申前啓,不允。

11月5日[编辑]

○庚子,同知成均館事金取魯、大司成李瑜等上疏請譴,上不下批。於是,太學儒生洪宗海等拜辭神門而去。上聞之,召見同知館事以下,金取魯曰:「殿下若以謬妄責致雲,而假借諸生,則可以無事,而今摧折之,故輾轉至此耳。」李瑜曰:「臣聞,孝廟時多士若今日事,孝廟始則震怒,末乃遣宗伯而勸入之,至今傳爲美事。今諸生雖承改批之命,旣無開釋之敎,必不當入,臣等亦何可勸之乎?」上曰:「予當先言本事。夫大小北後,只有南西,又分於其中者,非由斯文乎?若無《家禮源流》,則跋文何由登徹乎?聖考覽而火之,火焰幾及玉手,予亟受而燒之矣。」因嗚咽曰:「聖候之加,實由於此。追思痛心,斯文豈非忠逆之本乎?」取魯曰:「斯文亦豈皆賢?亦有無狀之人。」上擊節曰:「卿言是矣。人皆如是,豈爲辛丑,豈爲乙丙乎?不顧害國,互相報復,故世道至此。若無老少,豈有逆賊也?今日諸生極非矣,予豈曲從乎?館堂幷遞職,首倡齋任停擧三年。」四學生任邁等又陳疏,命還給停擧。

○以李匡德爲吏曹參議,以在外,移授李宗城。

○行召對。

11月6日[编辑]

○辛丑,公洪道儒生鄭允相等疏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享,又論致雲誣賢之罪,不納。

○義禁府罪人金重器死。重器於戊申之亂,爲摠戎使,出鎭水原,托無馬逗留。賊魁有翼卽其子之妻弟,亡命匿重器墓舍,就囚經年,終未正法,輿情憤之。

11月8日[编辑]

○癸卯,以鄭羽良爲大司成,勸入他儒生。羽良以生進三人、寄齋生五人勸入。

○以尹彙貞爲大司諫,沈星鎭爲獻納,金聖鐸爲正言,韓億增爲持平,李周鎭爲校理,任珽爲副校理,尹敬龍爲修撰,曺命敎爲承旨,金東弼爲判義禁,李成中爲檢閱。

11月9日[编辑]

○甲辰,憲府持平韓億增。申前啓,不允。又啓言:「致雲以梟獍遺種,毒正戕賢,稱以對辨,復肆醜詆,宜亟遠竄。背公滅法,遽擬諫長之銓堂,宜罷職。」批曰:「此己丑扶抑之手段,乙巳務勝之餘法。初入此地,不思奉公之心,視下敎尋常,極可駭也。」

11月10日[编辑]

○乙巳,以問禮官宋敎明捽曳三品譯官,冬至使狀聞,命罷敎明職。

11月12日[编辑]

○丁未,淸使兵部侍郞鎭國將軍宗室德沛、散秩大臣覺羅海格來頒乾隆新主登極詔,上袞服出迎于慕華館,先還仁政殿,宣詔行禮。

11月13日[编辑]

○戊申,上幸館所見淸使。至鍾街,命止皷吹。是日頒赦如例。

11月14日[编辑]

○己酉,月入畢星。

11月15日[编辑]

○庚戌,初,都監言:「淸主新卽位,勅使以宗室來,宜加優異。請依癸卯故事,贈揭帖示款。」上令槐院考稟。至是,淸使書其詩六七篇與謝幅三四行,求轉達,都監據例不受,或慮揭帖之後,彼若稱謝儀,附達文字,事有難處,都提調金興慶白請停之。

11月16日[编辑]

○辛亥,學儒七人入太學,列書齋任、齋生及朝官二人名,付罰於神門,守齋生捲堂。大司成以聞,上敎曰:「慍憾處分,乃作此擧,豈可濁賢關?學儒七人,幷刊儒籍,首倡者停擧六年,隨從者停擧四年。」命大司成鄭羽良勸入他儒。於是,四學儒晨會揭罰神門,又墨削祭酒鄭齊斗、大司成鄭羽良名。上命罷李度遠,削申致雲,解圓點,兩儒生停擧,揭罰神門墨削朝紳者四學生具宅遠等幷停擧。以金尙奎爲大司成。尙奎入泮,宣諭勸入,諸生始承命。魚有瀛等七人疏言,旣與同參,乞被同罰。命分配江邊七邑。

○大司諫尹彙貞上疏言:

竊聞,備局啓請勑使回時,聚都城父老,使頌功德。夫交接異國,擧措不可不審,以爲都民自相聚會,則覘我無紀綱也;以爲朝廷所敎,則徒示人不誠也。二者臣知其無益,而反爲羞矣。

上從之。

○大司憲李箕鎭上疏言臣少嘗出入於先正臣權尙夏之門,而斯文被誣,乃引尹和靖故事,辭職,例批。

○以鄭必寧爲義州府尹。

11月17日[编辑]

○壬子,上送勑使于慕華館。

11月18日[编辑]

○癸丑,以宋寅明爲吏曹判書,金在魯爲判義禁,尹游爲工曹判書,沈星鎭爲校理,兪健基爲副校理,宋徵啓爲修撰,吳彦冑爲副修撰。

○行召對。

11月20日[编辑]

○乙卯,校理沈星鎭上箚,以祭酒鄭齊斗被墨抹之辱,請重勘學儒,別諭儒賢以慰安之。批曰:「悖儒駭擧,何累儒賢?慰諭非所以尊儒賢也。」

○行召對。

○以金在魯爲左議政,宋寅明爲右議政,金興慶序陞領議政。始卜相命下,興慶請對,知上意所在,退而卜入。寅明挾蕩平之論,巧中上旨,登第纔十七年,驟躐相位。在魯以斗筲之才,苛瑣諂黠,而上以其持論不激,與寅明幷陞,蓋將責成蕩平也。是日以趙顯命爲吏曹判書,顯命亦主蕩平者也。以申思喆爲判義禁。

11月22日[编辑]

○丁巳,輔養官李眞望請對,上引見,眞望言:「曾有格言抄輯之命,而春坊本有《孝經》、《小學》合抄者矣。」命進之。

○進士黃挺河等上疏,請察邪正之源,辨是非之本,勿以忠逆歸之斯文,批曰:「頃者下敎非斥斯文,廼謂末流之弊也。爾等欲尊斯文,痛惡此弊,亟歸於正。」

11月23日[编辑]

○戊午,持平李錫杓上疏言事,賜優批,補咸悅縣監,使騎馹赴任。錫杓,判書寅燁之孫,父夏坤以布衣能文,有盛名。錫杓亦早負聲稱,連魁大小科,而屢入臺,無一言,人或疑其循默。至是,上萬言疏,極言袞闕時弊,切直不諱。

其目一曰:和梱內以篤聖化。殿下於後宮寵遇偏隆,賞賜頻數。賞賜頻數,則心志侈,寵遇偏隆,則權勢重。以侈心恃重權,則其能謹守抱裯之訓,不犯當夕之譏乎?其二曰:敎元子以養德性。元子新降之初,卽令製入錦靴、紋冠,非以尙儉質,以爲貽燕之謨。向日大臣,請以節損者,非過言也。其三曰:抑近隷以肅內治。掖隷驕橫,每被容護,馴至於藥院事矣。今之所求者,止於靑竹耳,靑竹不已,至於牛黃,牛黃不已,至於人蔘矣。所辱者止於掌務耳,掌務不已,至於提調,提調不已,至於大臣矣。其四曰:辨群下以精選任。殿下病痛,惡聞直言,故尹淳言折受事而忤旨,李匡德言乾止山事而忤旨,李宗城以主第事而忤旨。所忤於殿下者如此,則殿下之所好,其人可知。李瑜以密疏而怙恩寵,尹惠敎以不言而保館職。彼姻貴大臣,四年廊廟,施措者何策,三晝廈氈建白者何事?上殿則一意承順,殆同王三旨,被論則乍入旋出,亦近劉綿花。猾譯招權,騃子受賄,甚至宮房材木,手自題狀;該倉朔廩,親檢斗量,事極纖瑣,將何以使百僚具瞻耶?殿下內牽貴主之情,外拘都尉之顔,姑且羈縻之耳,宜以禮退之焉。其五曰:恢言路以礪士氣。臺閣含默之弊,由於君上之不能用諫。李台重之呵叱,全失體貌;金尙魯之批語,尤是失言。至若李宗城之極言竭論者,或譏或嘲,似譽似毁,已萌其殺田舍翁之意矣。其六曰:勵廉恥以崇名節。今之文士,一何多愛錢而愛爵者?瀛館死避而卽就銓郞,該曹力辭而獨出吏議,提調非圖囑之窠,而宰相親自折簡,天郞非覬覦之物,而名官弊盡銓席。夏扇冬曆,較量多寡,朔俸歲餽,比挈豐薄。或位至宰列,而發簡諸閫,親索婚宴之需;或身處銓地,而差送武倅,厚鬻價廉之馬。苟殿下用人之際,退其愛爵祿者,而進其不愛爵祿者;升其好義者,而黜其好利者,則世道豈至於此?李縡之十年山林,金鎭商之早歲恬退,尤宜褒尙,以愧乍進乍退者焉。其七曰:革奢侈以昭儉德。殿下於所服御,不嫌薄陋,而後宮之間,綺羅紛靡。於其供奉,不恥寒儉,而貴主之家,珍羞絡繹,特不過外示儉朴之意,要遮群下之目而已。所可痛者,纔通朝籍,則擧騎㺚馬,已至宰列,則輒起江亭。搢紳之流,旣自僭上,閭巷之間,遽相效尤。其八曰:振紀綱以正頹俗。王獄徑出之學士,罪不過爲告身;科場用奸之儒生,刑僅止於一次。該曹佐貳,爲蔭堂輪差之窠;掌憲淸選,作時宰生色之地。湖藩重任,闒茸之子濫躋;郞署顯秩,鄕庶之流苟充。宋文相之貪贓,亦歸淸脫;李夏宅之逆節,尙不明覈。武臣驕蹇之習,漸至難制,初經摠管,輒陳辭疏,一入試望,每違牌召,慢上傲下之態,有浮文官。若此不已,幾何不至於復蹈仲夫之轍耶?

始言君德之漸不如初,有曰:

一人之身,判若兩截;一人之言,如出二口。

終以正心爲救病之本,結之以董子正君心以正朝廷,朱子萬事本於人主一心之語。末又曰:

武臣前已進諛於殿下,宗臣向又進諛於東朝,安知日後出於武臣者,不出於文官,諛於東朝者,不諛於殿下也?或不能堅持此心,一爲撓奪,則大本大原之正,無其日矣。

批曰:「年少新進,有懷無隱,有過實者,深嘉愛君之誠。原章留中。無當加勉,有當猛省。至於首揆事,湊合微細之事,訐揚大臣之過,是果出於公心乎?」時,上方開召對,疏入卽賜批,仍遣史官,敦諭領相。又下諭曰:

文彦博賢相,唐介直臣,而特補英州別駕,以黃門護送。蓋特補者,敬大臣也;護送者,眷直臣也。今李錫杓之所陳,俱切直,豈可以斥大臣一事訑訑也?惟其不先不後,傾軋於陞拜之時者,殊不美,然不過未諳朝體之致,豈可有飭而無奬?李錫杓除授咸悅縣監,特令乘馹,以示予重國體,奬直臣之意。

始,錫杓之封章也,蓄積素久,多所箚錄。及將繕疏,拔破黨習一條,而旣疏入,自意不免重譴,乃以書告別于其叔父明坤,且送其原草而使秘之。明坤時在寧越官,不知疏本留中,輕示道伯,遂致傳播,乃有宋徵啓、趙最壽等引嫌之事,上以疏中所無禁之。其破黨習,以圖實效一條,雖未徹睿覽,旣流行於世,史官追錄,其略曰:

臣以爲殿下之蕩平猶未也。何者?於用人則必欲雙擧而互對,於聽言則不曾分是而別非,刑賞不能自任,用捨不得自主,一段意思,專在於彌縫,雖欲破黨,而實不能破也。先朝亡命之人,謂之有罪則當殺,謂之無罪則當釋,而始爲島置,末乃量移。平生倚仗之臣,寵及於握手,褒至於貫日,而不待年至,徑許致仕,殿下之刑賞,果能自任乎?柳壽垣之學識,何遽不若宋徵啓,而獨漏瀛館之選;吳光運之詞翰,亦豈不及趙最壽,而未通國子之擬;洪景輔之才望,詎下於柳復明,而反阻藩臬之除,洪廷命之冑閥,豈比於朴致文,而尙阻臺省之通,殿下之用捨,果能自主乎?

又言老少黨長短曰:

洪聖輔、尹光天嗜利無恥之輩,固不足道,乃其平日高談大言,自謂稍別涇渭者,亦且隨時變化,其與聖輔輩,不過五十步百步。夫一鏡之爲逆,何玷乎吾潔,何鮮於彼濁,而必欲換吾之頭面,承彼之頷頤,卒瀾漫於膠漆之盆,而不自覺,是豈非今日士大夫之羞乎?

又言:

焦熱之趙明翼、承順之李春躋,不宜長置近密云。

11月24日[编辑]

○己未,都承旨金始炯等啓請還收李錫杓斥補之命曰:「錫杓以名家讀書子,自處峻潔,又非平日喜黨論者。爲殿下臺官,論殿下國事,而內自宮府,外至朝廷,痛言無諱,敢言之風,不愧爲淸朝諫臣,此聖上所以奬之,謂有古直臣風也。善地恩補,非比英州之別駕,馹路行色,殆踰中使之護遣,而第其論列,皆人所難言,論大臣事,特憂慨中一事,目以傾軋,則非所以嘉奬;名曰斥補,則非所以優容,中外必以爲殿下外雖假借,內實踈棄矣。」上不納。

11月25日[编辑]

○庚申,諫院司諫許沃。申前啓,不允。又啓言:「李錫杓風采直聲,一洗近日媕婀之習,有足以皷士氣,而扶國脈,斥補之命,宜亟收還。」副修撰尹敬龍亦上疏言之,幷不從。

○領議政金興慶被李錫杓疏斥,卽日出城尋鄕,上連遣承史,慰諭偕來。興慶疏啓,自暴多狠忿語,人皆傳笑。

11月26日[编辑]

○辛酉,月犯木星。

○以南泰溫爲掌令,趙明履爲持平,趙顯命、金取魯爲知經筵,朴弼載爲副修撰,李箕鎭爲弘文館提學。

11月27日[编辑]

○壬戌,太白晝見。虎入北部三川洞窟處,群行噉犬豖無遺,又入前縣監朴弼傅家,噬廐馬。

11月29日[编辑]

○甲子,以徐命彬爲副提學,李潝爲大司諫,任珽爲應敎,李喆輔爲校理,尹游爲刑曹判書,金東弼爲禮曹判書,沈錥、魚有鳳爲諭善官,尹東源、朴弼周爲輔養廳僚屬。先是,李眞望言,輔養廳有講學官及僚屬,令儒臣考奏。判府事李台佐獻議,引太宗朝故事,有左右諭善,至是,命以徵士選差,仍諭沈錥爲人淳實,特命授是任。

○行召對。

11月30日[编辑]

○乙丑,大司諫李潝疏斥李錫杓,略曰:

錫杓以新進臺官,進言則當明言直陳,而今乃排布疑似之目,粧成黯昧之案,計在網打,事近蜚語。雖以首揆事言之,其不先不後,誠如聖敎,而敢以內牽外拘等語,隱然游辭,要爲操切上下之妙策,如簧之舌,亦及乘輿。雖以日月之明,爲奸計所中,視若眞讜論,不賜嚴斥,乃反褒之。收還之請,出於物情之外,臣何可苟同乎?

批曰:「李錫杓傾軋大臣雖可駭,今爾竝他事,而混斥之,不亦過乎?」

○憲府申前啓,不允。諫院申前啓,不允。

○行召對。

十二月[编辑]

12月1日[编辑]

○朔丙寅,夜,流星出參星下,狀如拳,尾長三四尺,色赤。

○漢城府啓言:「江民之因有馬,應役於公輸者,蓋由坊民漸縮,避役者多。變作聚契,名以貰馬,坊民則一年戶出錢三百,戶曹則一駄米各給六升,以償貰價矣。後因駄價之不以時給,役戶之漸至日縮。貰馬人誘引城中有馬之民,以分其役,立馬之數,倍於江民。今春自本府稟議,加定戶錢,一從家次責立矣,遽因豪民作挐,旋卽罷輟,貰馬人近益呼籲,而善處無策。自明年依渠輩所訴,一年運駄,定以萬疋,分春秋等給米,一如兩西貢物之例,在戶曹給價之數,初無所損,在貢人立馬之道,可得支保。」允之。

○左議政金在魯陳辭疏,略曰:

臣每念王室,中夜無寐,憂端澒洞,難以枚擧,而最是君心失公平之體,而每多意必固我之病,民生有困急之形,而實係離合向背之機。體統陵夷而無振起之策,位著渙散而無萃聚之望,虛僞遮飾,名實相幻,利慾奔汨,風習漸汚。臣當輔相之責,得無立取顚沛,以累聖簡乎?

批曰:「目今廊廟,豈卿例讓之時乎?安心勿辭。」

○上引見輪對官。承旨李匡輔曰:「臣等職在禁密,尙未獲瞻元子,不勝抑鬱。伏見輔養廳前例,則昔在中廟朝,先正臣趙光祖陳請承旨、史官及年少儒臣,輪回入見元子宮矣。」上曰:「此乃先正所建白耶?果是美制,當遵行矣。」

12月2日[编辑]

○丁卯,太白晝見。

○行召對。

○司諫許沃以李潝疏,引避,指潝爲非讒則諛。潝又上對疏曰:

錫杓之疏,雖以夏宅一事言之,泛請究覈,陰肆伸救,奚特傾軋大臣而已?今亞諫慍臣而求說,不得拈出一句語,要作鉗臣之木覇柄,以略及上躬,可以匡輔之故,竝與他不公不直者,而一味奬許,不敢論其非耶?讒諛二字,大無倫矣。

例批。

12月3日[编辑]

○戊辰,以尹心衡爲司諫,金始渙爲工曹判書,金取魯爲判尹。

○右議政宋寅明出謝入侍,陳務實政嗇精神,持大體振紀綱之道,上嘉納。

12月4日[编辑]

○己巳,以李春躋爲大司諫,尹就咸爲司諫,李周鎭爲獻納,金尙魯、趙榮國爲正言。

○左議政金在魯謝恩,上引見。在魯曰:「居輔相之位者,責任甚重。凡所施措,豈能盡滿於人望?臺疏論斥,雖是年少氣銳之致,實爲太過。且首揆結姻王室之前,已入枚卜,今其語意,有若藉姻戚者,然又擧貴主都尉爲言者,事體未安。首揆諸子守拙不事交遊,豈忍以受賂等說,輕加之也?近來居高位者,謗毁易萃,書之者甚易,而當之者豈不冤乎?」上曰:「予之枚卜于卿者,非以資品地望也,以卿之公心也,卿宜以公心體焉。卽今朝著雖似湊合,而泮渙則甚於前日。予之處錫杓,自謂得中,而李潝則以爲鉗制朝臣,此非錫杓本心也。」在魯曰:「雖未見原疏,其言李夏宅處,果如潝所陳則非矣。大抵言及朝紳者,多爲隱語,諸臣擧將不安,君上亦易遍疑,然全疏亦多可尙云。潝專以讒邪目之,彼此言議,將乖激矣。」因言:「物各付物,則是役物,爲物所役,則是役於物也。殿下未免役心之患,故政令疵纇,自不得掩。夫子所訓,不逆詐不億不信,最切於殿下治心之工矣。」上曰:「予之病痛,不無小明之病,予知而不能改也。時象乖激,由於同朝之間,不能相知。雖以靈城言之,人皆謂之狂悖,卿獨知之。大官鎭定,則朝廷豈至疑阻乎?」在魯曰:「臣之昨疏云:『民生有困急之形。』者,一自純布令行之後,都民亦皆嗷嗷矣。」因陳李宗城奏行純布之失,又言:「魚有瀛等七儒年未弱冠,不足深罪,請還收定配。」從之。時,都民有以純布之弊,擊皷登聞者,上命罷純布,以猥濫罪其人。

12月5日[编辑]

○庚午,以許集爲司諫,李性孝、權賢爲正言,曺命敎爲大司成,擢李廷濟爲判義禁。廷濟略有幹才,而輕佻無人望,遽擢崇品,物情駭之。

○上引見大臣、惠堂。右議政宋寅明請李秉鼎、宋文相不法之罪,依律改勘,上從之。上曰:「頃年尹淳以爲燕京有錢,不用於公家,只用於閭巷買賣,予聽之有味。每言錢可罷也,但無代錢者耳。國初楮貨,決難復行,綿布亦然矣。爲今之計,莫如賤錢,欲於大買賣則令用銀米,而禁用錢,奈我國少銀何哉?」惠堂尹游曰:「我國雖産銀,而近來燕譯,持禁物出柵門,多費情銀,一行所給,不下三四千兩。以我銀貨,不過貿來錦綵之屬,而東俗奢靡日甚,深山窮峽,田家婦女,無不有一錦衣矣。」寅明曰:「曩昔土田第宅皆用銀爲價矣,一自銀路通燕,錢隨而貴。臣意則象譯赴燕之數,稍爲減省宜矣。」上曰:「欲賤錢則無銀,欲賤銀則無錢,爲象譯者誠難講究。靈城所見,能兼數人之量,嘗欲一問而未果,卿須問此便否。」寅明曰:「敬奉敎。」

○初,御史李宗白薦進會寧人吳碩宗,銓曹除海南縣監。左議政金在魯因其歷辭,令留待勿赴,奏曰:「以極北之人,送極南之邑,渠雖謂到官之後,當不送人於關北,而其可行乎?大爲邑弊,臣欲請改,而絶塞之人,無端遞去,亦違特差之意,請換差他邑以送。」上從之。至是,右議政宋寅明以爲:「雖出於慰悅北人之聖意,而白徒之冒濫恩,已極爲幸。因路遠而換差,事體苟艱,請令選曹,姑遞其職,待授他窠。」許之。

○持平金䆃上疏言:

李錫杓慷慨陳章,不計禍福,輿儓誦名,搢紳動色,眞可謂朝陽之一鳳,風雨之獨鷄。淸朝諫諍之長,獨何心腸,公肆踢拳,抉摘外牽內拘之說,憑藉不先不後之敎,熒惑聖心,阿附黨路?請罷其職。

上以不可互爭爲批。

○上行初覆。掌令南泰溫申前啓,不允。又啓言:「進賀書狀官金遇喆人地素輕,宜遞。」允之。司諫許集申前啓,不允。

12月7日[编辑]

○壬申,以金聖鐸爲正言,任珽爲登極陳賀書狀官,洪景輔爲承旨,李宗白爲公洪道觀察使,申思喆爲平安道觀察使。

○諭善沈錥上疏辭職,批曰:「特授有意,卽爲上來。」

○上引見大臣備堂。咸鏡南道兵使申德夏啓請簡騶率除廚傳,往審端川罷置鎭堡,移革烽臺之處。廷議以爲非急務,不許。戶曹判書李廷濟曰:「往年李森爲南兵使,山谿險隘,則不騎馬着芒鞋,步行遍覽,後之往者,鮮能如此。申德夏必欲審形便察要害,許之何傷?」上曰:「曾聞其言,此事聞之咸恩云,可見慕古將之意。」命待明春往審。黃海監司兪拓基啓言:「金始㷜曾爲海伯,以所屬別武士,每年都試,居首者賜第付職,居二者除邊將事,狀聞定制矣,近以不見收用,莫不解體。請以臣營所管各屯別將五六窠,塡差入格人,而許以佩印,慰悅武士。」上從之。左議政金在魯言:「晋州矗石乃嶺湖要衝,而距京師遠,赴擧者鮮,故將士不閑弓矢。若如西北例,置親騎衛三百,設都試激勸,則可恃緩急。兵使尹宅鼎以此爲請,宜許施矣。」右議政宋寅明以科路濫雜難之,戶曹參判宋眞明曰:「不可以一二科額持難,而親騎衛例皆自備戰馬,南土多牛少馬,三百之數,似難募充。若使傍郡有馬者,應募竝試,則法可行矣。」廷濟曰:「兵法以我所長,敵彼所短。砲手可以禦西北,弓馬可以禦倭,而今反西北置弓馬,而東南則不許何也?」上曰:「予豈惜一年一科,不以慰三百武士哉?然今若創設於晋州,則湖南湖西以至京畿,必將相繼而請矣。今者晋人始則望紅牌,後必望蜀,不得則必怨上矣,毋寧使初無生怨之階可也。」司諫許集申前啓,不允。

12月9日[编辑]

○甲戌,以尹淳、兪拓基爲元子輔養官,大臣薦也。

12月10日[编辑]

○乙亥,上引見大臣、備堂。先是,右議政宋寅明請行大錢,議未決。戶曹參判宋眞明上疏,盛言必可行,廷臣多言可行。以李日躋習知錢法,特命入侍,與李宗城等,覆難竟晷,獨趙遠命以爲不可行,上亦難之,令更加商確而罷。李宗城進戒曰:「殿下若飭礪群下,熟講祖宗舊法,豈無救時之策,而今以大小錢一事,作爲大變通,未可謂治道之要也。」上嘉之。寅明請還穀傾庫給民,取用耗穀者,直用贓汚之律,上曰:「此與盡入私用者有異,不可斷以贓汚。」從戶曹判書李廷濟奏,命拿問後定罪。廷濟又奏曰:「守令之傾庫者,豈皆利其耗穀?災傷之邑,不可拘此,宜有商量區別矣。」上曰:「畿邑還穀甚少,犯禁者必多矣。」寅明曰:「頃日臺諫之永刊仕版,恐非罪言官之律也。」上曰:「刊版與削職同律,卿屢言之,予當勉從,改以削職。」宗城曰:「臣於庚戌年,自外邑遞歸,以玉堂登對於進修堂,敢陳西邊可虞之事,仍奏擇人久任之意,聖意亦以爲然,今於用人,實有慨然。元弼揆事,臺啓以不謹論之,而重臣反攻,臺言褒陳,弼揆促令下送。今聞,道臣以北報之來,弼揆於此時,不可得力,始令遞改,苟不得力於緩急,則只使逍遙於重鎭耶?義州府尹趙命臣狀聞,謂以不詳彼國事情,有遞差之論。國家旣禁犯越,則彼中消息,何能聞知乎?邊上待變之地,旣已委任,而遽然徑遞。夫陰雨之備,不在於城池、器械,惟在得人,今日用人如此,恐與進修堂下敎有異矣。」上曰:「元弼揆則首揆以爲:『事涉驚動,從容處之爲宜。』故依其言矣,非始則强送,終乃徑遞也。趙命臣則任使旣久,慈詳太過,故予以矯革氣質面飭矣,狀啓中不知新皇帝誰立云者,誠泄泄故耳。」兵曹參判趙遠命曰:「淸人在瀋陽時事情,可以給價探知,而今燕京距我三千里,何以的聞乎?」司諫許集、掌令南泰溫申前啓,不允。

12月11日[编辑]

○丙子,慶尙道儒生曺世溥等上疏,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享,不許。

○行召對。

12月12日[编辑]

○丁丑,上行三覆死囚十人,斷死者五人。上飭諸臣曰:「今聞人之殞命,不在杖數之多。爲官長者,不思人命之重,乃謂邂逅致斃,何傷於我則死者之孤兒寡妻,豈不矜慘?以此敎頒布中外。」司諫許集申前啓,不允。又啓請還收金禮晩減死,又言:「彦陽縣監柳文龍受賂招謗,宜罷職。」竝不允。掌令南泰溫申前啓,不允。又啓言:「寶城郡守田萬秋惑私婢廢公務,宜罷職。」不允。文化縣令洪禹諧老病不能言,宜改差。「允之。

12月13日[编辑]

○戊寅,以金龍慶爲大司諫,申晩爲校理,閔亨洙爲副校理,兪健基爲修撰,金始炯爲黃海道觀察使,朴弼傅爲持平,擢宋眞明爲工曹判書,李聖龍爲右尹,廟薦也。聖龍地望素輕,遽擢宰列,人以爲濫。弼傅卽文純公世采孫也,以學行薦用之。

○行召對。

12月14日[编辑]

○己卯,以李聖龍、吳瑗爲承旨,金尙迪爲正言,朴弼載爲副校理,趙顯命爲守禦使,李匡德爲江華留守。

12月15日[编辑]

○庚辰,司諫許集、獻納李周鎭申前啓,不允。只允柳文龍事。

○公洪道幼學尹得亨上疏,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享,不從。

○上行召對。史官李成中請下李錫杓留中疏,載《時政記》,不從。

12月18日[编辑]

○癸未,以李重庚爲掌令,申昉爲藝文提學,宋眞明爲刑曹判書。

○慶尙道幼學蔡景沉等上疏,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享,不從。

12月19日[编辑]

○甲申,副校理閔亨洙上疏辭職曰:

今日朝象,忍能爲兩面手段,告君曰:「朋黨必可破也。」對人曰:「朋黨何可爲也?」及至注擬官職之際,不畏公議,惟以植黨鬻權爲第一急務,而或慮三司之間,有能爲殿下言之者,苟非其頣指氣使者,則必取如臣等不敢言事者,外假蕩平之目,內濟鉗制之私。

批曰:「反斥擬望之銓曹,此何事體?」亨洙之疏,蓋指吏曹參議李宗城也。宗城上疏自辨曰:

黨之植不植,權鬻之不鬻,世有公議,自可勘破。今之有大權於黨論,皷一世而從之者,孰如儒臣,而全不自反,反以此目加之人矣。

上例批。閔亨洙又疏言:

李宗城入銓以來,無一公心,方伯、守令非其姻婭則門客也。京兆之貳、隷院之長,汲引私人,四學敎授,或以兩司通擬,未聞擬之於儒臣之上,而向者沈䥃[1]濫置首擬,承旨通塞,必待長官,而日昨擬望,多無端枳塞,李重述、李巨源、金弘錫等次第撿擬,無所顧忌。

下敎責之曰:「滿紙所陳,無非舊習,苟有嚴畏之心,焉敢若此?」命付籤侍從案,翌日命罷職,還給其疏。李宗城又疏辨曰:

金、張奕葉之家,爲世所宗,門生故吏,殆遍半國,嚬笑呼吸,莫不奔走,此何等黨援,此何等權力?國言之喧藉,有識之憂憤,臣恐自有歸處耳。

其論學敎授事曰:

沈䥃[1],判府事之子,錥之弟也。內行純備,操履端潔,高文博識,絶出等夷。妙年魁科,斂藏遜退,律身如處子,其視徒藉父兄之蔭,徵逐朋游,上下言議者,不可同年語也。

其論承旨事曰:

趙明翼初以徐命珩私書,騰諸章奏,而命珩疏語之醜悖,非淸朝禮讓之風,故前後注擬,兩皆闕焉。古之臺諫言及乘輿,則天子爲之改容。李潝乃以如簧之說,至及乘輿,論斥盡言之臺臣,是汲黯爲讒夫,而朱雲爲可斬也。乍停前望,薄示公議。

其論李重述等事曰:

夫隄防者,卽國家之隄防,而非黨人之隄防也。天下之惡,一也。重述、巨源以不能嚴斥逆鏡,見棄於公議。臣未知救護徵夏者,將何以處之。隄防之蕩然,亨洙其亦憂之乎?

批曰:「此習業已洞知,其何撕捱?」

12月20日[编辑]

○乙酉,司諫許采上疏言:

李秉鼎曾任西原,多行不法,近畿徒年,失之太輕,宜竄配。戶曹正郞鄭潤先貪鄙昏憒,禮曹正郞金岱跡本卑徵,宜竝刊汰。

又請罷安興役,嚴處李譔希功誤事之罪,竝從之。

○公洪道幼學李英德等,黃海道生員申煜等疏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享,竝不納。

○諭善沈錥承命,上引見,勉以輔導之責。

12月23日[编辑]

○戊子,上行召對。參贊官吳瑗曰:「閔亨洙處分過中。細察李宗城自明之疏,則其不公正,可俯燭也。」上責瑗之偏蔽,且曰:「植黨鬻權之目,何可加之於宗城?」瑗曰:「宗城入告于上,出語於外,輒曰偏論必可祛,而察其所爲,實相反矣。且金、張奕葉,欲侵亨洙之家世;隄防蕩然,欲侵亨洙之父兄,風習不美,關係甚大。」上授宗城疏,使之歷陳,瑗又申前說,上嚴責曰:「不去此心,則決不更用。予非忘爾父,爾自忘之也。」於是,瑗嗚咽欲有言,上揮之使出,仍敎曰:「欲聞自勉之語,專事右袒,宜示懲勵。」仍命罷瑗職。

12月24日[编辑]

○己丑,上行召對。

12月25日[编辑]

○庚寅,上引見大臣、備堂。左議政金在魯言:「近日閔亨洙、李宗城迭相投疏,風習不好,非細憂也。宗城需世之才,勝於流輩,而論議本自不緩,政注不能無偏,臣嘗勉戒,然宗城豈志於行私哉?蓋自參用之後,銓注尤難故也。但三司論己事,而不待批,先對卞侵人家世,推及父兄者,大失事體,宜罪宗城。」右議政宋寅明頗救之,上命罷宗城職,蓋以鎭之也。寅明又請罷金尙迪、閔亨洙職,以礪互辱祖先之習,上可之。蓋尙迪之被史薦也,亨洙以翰苑先生案小注,金善餘事沮之。後尙迪爲臺官,疏卞其誣,亨洙又疏曰:

尙迪對案,能不泚顙乎?

尙迪又言:「蘭臺之帖懸註者,不獨臣家,然其後孫未聞顙之有泚。」蓋亨洙先祖粹以塗改史草,被鞫爲奴事,亦載於題名帖,故云。至是,寅明因李宗城事,請兩罪之。

○以趙遠命爲吏曹判書,徐命彬爲吏曹參議。

12月27日[编辑]

○壬辰,上命刑官,抄死囚可原貸者稟裁。刑曹判書宋眞明、參議金濰持文案奏,上親決之,減死者爲十六人。

12月28日[编辑]

○癸巳,以尹淳爲工曹判書,韓顯謩爲江春道觀察使,鄭壽松爲平安兵使,趙儼爲慶尙右兵使。

12月29日[编辑]

○甲午,以尹淳爲遠接使,將發,副修撰李周鎭等上疏言,淳自鄕膺輔養官屬耳,不宜遠出。上從之,以宋眞明代之。

12月30日[编辑]

○乙未,正言李顯望上疏言,大臣以李宗城疏中金、張二字,謂之語涉聖母,本家至請譴責,流弊不輕。左議政金在魯箚卞曰:

金、張之稱,本出於鄭昌訟蓋寬饒書,後以金、張、許、史竝稱於豪勢之家。國舅家世,素以儒素禮法著稱,中間變故何限,而未嘗以此等節目加之,今忽怒其後孫,而譏逼之。罷職薄罰,尙欲伸解,而反咎臣耶?

竝下例批。

○是歲,京中五部元戶,三萬三千八百三十六,人口男女竝十八萬七千七百五十六口,男九萬一千二百十九口,女九萬六千五百三十七口。八道元戶,一百五十八萬四千三百三十六戶,人口男女竝六百七十九萬二千四十二口。男三百三十八萬一百二十三口,女三百四十一萬一千九百十九口。

英宗至行純德英謨毅烈章義弘倫光仁敦禧體天建極聖功神化大成廣運開泰基永堯明舜哲乾健坤寧翼文宣武熙敬顯孝大王實錄卷之四十

註釋[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原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