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復大雲寺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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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復大雲寺記
作者:柳宗元 
817年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81

越人信祥而易殺,傲化而偭仁。病且憂,則聚巫師,用雞卜。始則殺小牲,不可,則殺中牲,又不可,則殺大牲,而又不可,則訣親戚,傷死事,曰:「神不置我,已矣!」因不食,蔽麵而死。以故戶易耗,田易荒,而畜字不孳。董之禮則頑,束之刑則逃,唯浮屠事神而語大,可因而入焉,有以佐教化。

柳州始以邦命置四寺,其三在水北,而大雲寺在水南。水北環治城六百室,水南三百室。俄而水南火。大雲寺焚而不復且百年。三百室之人失其所依歸,復立神而殺焉。元和十年,刺史柳宗元始至,逐神於隱遠而取其他。其傍有小僧舍,辟之廣大,逵達橫術,北屬之江。告於大府,取寺之故名,作大門,以字揭之。立東西序,崇佛廟,為學者居。會其徒而委之食,使擊磬鼓鍾,以嚴其道而傳其言。而人始復去鬼息殺,而務趣於仁愛。病且憂,其有告焉而順之,庶乎教夷之宜也。凡立屋大小若干楹,凡辟地南北東西若干畝,凡樹木若干本,竹三萬竿,圃百畦,田若干塍。治事僧曰退思、曰令寰、曰道堅。後二年十月某日,寺皆復就。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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