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复大云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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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复大云寺记
作者:柳宗元 
817年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581

越人信祥而易杀,傲化而偭仁。病且忧,则聚巫师,用鸡卜。始则杀小牲,不可,则杀中牲,又不可,则杀大牲,而又不可,则诀亲戚,伤死事,曰:“神不置我,已矣!”因不食,蔽面而死。以故户易耗,田易荒,而畜字不孳。董之礼则顽,束之刑则逃,唯浮屠事神而语大,可因而入焉,有以佐教化。

柳州始以邦命置四寺,其三在水北,而大云寺在水南。水北环治城六百室,水南三百室。俄而水南火。大云寺焚而不复且百年。三百室之人失其所依归,复立神而杀焉。元和十年,刺史柳宗元始至,逐神于隐远而取其他。其傍有小僧舍,辟之广大,逵达横术,北属之江。告于大府,取寺之故名,作大门,以字揭之。立东西序,崇佛庙,为学者居。会其徒而委之食,使击磬鼓锺,以严其道而传其言。而人始复去鬼息杀,而务趣于仁爱。病且忧,其有告焉而顺之,庶乎教夷之宜也。凡立屋大小若干楹,凡辟地南北东西若干亩,凡树木若干本,竹三万竿,圃百畦,田若干塍。治事僧曰退思、曰令寰、曰道坚。后二年十月某日,寺皆复就。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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