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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志/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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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志卷第四

        海鹽李聿求五峯甫籑

桑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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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利用,器各攸殊求,桑不僅以懿筐,躬桑必嚴其車服,類而敘之,昭慎重也,志桑之具第四。

  《詩.豳風》女執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

  《詩.豳風》取彼斧斨,以伐遠揚。傳:斨,方銎也。

  《周禮.天官》內司服鞠衣。注:鞠衣,黃桑服也,色如鞠塵,象桑葉始生。

  《周禮.春官.巾車》翟車,貝面總,有握。注:翟車,不重不厭,以羽飾車之側,后乘以出桑者。貝面,謂以貝飾之當面。其總以繒而以縧其上,則有握而無蓋焉。

  《禮記.月令》季春之月,天子乃薦鞠衣于先帝。鄭元注:鞠衣,黃桑之服。

  《禮記.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鳴鳩拂其羽,戴勝降于桑,具曲植籧筐。

  《呂氏春秋》月令高誘注:曲,三輔謂之㮳,關東謂之棏,青、徐謂之曲。圓底曰蒙,方底曰筐,皆受桑器。

  阮諶《禮圖》乘輅,后法駕,乘之以親桑。

  《晉書.天文志》扶筐,盛桑之器,主勸蠶也。

  《晉書.禮志》皇后著十二笄步搖,衣青衣,乘油葢雲母車,駕六騩馬。女尚書著貂蟬佩璽陪乘,載筐鉤。

案《輿服志》云:雲母車,以雲母飾犢車,犢車駕牛。

  《北齊書》后因親桑,服鞠衣,乘重翟。

  《隋書》皇后采桑,衣鳪衣,乘翟輅。命婦采桑齋及還,衣黃衣。

  《孔帖》后翟車采桑。

  《大唐開元禮》尚功執鉤,司制執筐。

  《唐書》上元二年,楚州獻寶玉,曰「皇后桑鉤」,如箸屈其末。

  《明史》洪武十三年,令天下人民每村置一鼓,凡遇農桑時月,晨起擊鼓。

  《齊民要術》春採桑,必須長梯高杌。

案《王禎農書》「杌」作「几」。

  《士農必用》擔負高几,遶樹上下。

  《王禎農書.桑梯》《說文》曰:梯,木階也。夫桑之穉者,用几採摘。其桑之高者,須梯劙斫,梯若不長,未免攀附,勞條不還,則鳩腳多亂,樛枝折垂,則乳液旁出,必欲趁高下,隨意去留,須梯長可也。

  《王禎農書.桑几》狀如高杌,平穿二桄,就作登級。凡柔枝,未免攀附,須登几上,乃易得葉。今蠶家采彼女桑,茲為便器。

  《王禎農書.斫斧》桑斧也。其斧銎扁而刃闊,與樵斧不同。凡斧所劙斫,不煩再刃者為上。至遇枯枝勁節,不能拒遏,又為上。如剛而不闕,利而不乏,尤為上也。然用斧有法,必須轉腕回刃向上斫之,枝查既盛,則津脈不出。

案:北俗桑堅宜用斧,南俗桑柔宜用翦。桑翦,頭須寸半,股六寸而直,隨意翦去,則桑條自落。余有句云:「翦刀聲裏落桑條」,言其易也。

  《王禎農書.桑鉤》采桑具也。凡桑者,欲得遠揚枝葉引近就摘,故用鉤木以代臂指扳援之。昔者親蠶,皆筐鉤采桑。唐上元初,獲定國寶十三,內有采桑鉤一。以此知古之采桑,皆用鉤也。然北俗伐桑而少采,南人采桑而少伐。歲歲伐之,則樹脈易衰;久久采之,則枝條多結。欲南北隨宜,采斫互用,則桑斧、桑鉤各有所施,故兩及之。

  《王禎農書.桑籠》大篝也。即今謂有係筐也,桑者便于攜挈。古樂府云:青絲為籠繩,桂枝為籠鉤。今南方桑籠頗大,以擔負之,尤便於用。

案:浙西有桑筥與筐,圓而又小。宋梅堯臣桑筥詩云:「采采向桑郊,盈盈自持筥。」言輕便也。又有桑篰,其制與籠稍異,高三四尺,徑三尺,以粗竹筠為之。

  《類篇》朷治桑刀。

  《蠶經》切葉之刀,宜闊而利。

  《王禎農書.切刀》斷桑刃也。蠶蟻時用小刀,蠶漸大時用大刀,或用漫鐁。蠶多者,又用兩端有柄長刃切之,名曰「懶刀」。懶刀如皮匠刮刀,長三尺許,兩端有短木柄,以手按刀,半裁半切,斷葉雲積,可供十筐。先于長凳上鋪葉勻厚,人于其上,俯案此刀,左右切之。一刃之利,可桑百箔。

  《王禎農書.桑網》盛葉繩兜也。先作圈木,緣圈繩結網眼,圓垂三尺有餘,下用一繩紀為網底。桑者挈之,納葉于內,網腹既滿,歸則解繩傾之。或人挑負,或用畜力䭾送,比之筐盤,甚為輕便。北方蠶家多置之。

  《王禎農書.桑碪》《爾雅》曰:碪謂之榩。郭璞曰:碪,木礩也。碪從石,榩從木,即木碪也。碪,截木為碢,圓形,豎理,切物乃不拒刃。此北方蠶小時,用刀切葉碪上,或用几,或用夾。南方蠶無大小,切桑俱用碪也。

案:吾鹽桑碪皆用稻柴為之,狀如打紙碪,用木恐傷葉,其制頗佳。

  《王禎農書.𠠤刀》劙桑刃也。刀長尺餘,闊約二尺,木柄一握。南人斫桑劙桑,俱用此刃。北人斫桑用斧,𠠤桑用鐮。鐮刃雖利,終非本器,不若𠠤刀之輕且順也。若南人斫桑用斧,北人𠠤桑用刀,去短就長,兩為便也。

  《王禎農書.桑夾》挾桑具也。用木礩,上仰置叉股,高可二三尺。于上順置鐁刃。左手茹葉,右手按葉刃切之。此夾之小者。若蠶多之家,乃用長椽二莖,駢豎壁前,中寬尺許。乃實納桑葉,高可及丈,人則躡梯上之,兩足後踏屋壁,以胸前向壓住,兩手緊按長刃,向下裁切。此桑夾之大者。南方切桑,惟用刀碪,不識此等桑具,故特歴說,庶倣用以廣其利。


桑志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