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村語錄/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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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二[编辑]

《通論》中,釋《屯彖傳》,以「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雷雨之動滿盈」,為皆卦所以名。分之,則「始交而」、「動」是釋「亨」;「難生」、「險中」是釋「貞」;「雷雨滿盈」是釋「建侯。」今思之,《屯象》稱「雲雷」,解《彖》稱「雷雨」,則《屯》之時猶未解也。《彖傳》變雲言雨者,欲以見《屯》之必解,則「雷雨之動」四字,是釋「亨」。然動者亨之機耳,其絪縕滿盈,又足以見「貞固」之義。故《程傳》以「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二句,為釋名,以「雷雨之動滿盈」句,為釋「大亨貞」。其說可從。清植。

問:「《本義》以「光亨」及「吉」為「孚」。「貞」之應,《觀彖》不從,何也?曰:「看六爻中,言敬、言慎、言中,皆孚之屬也;言恒、言衍、言順,皆亨之屬也;其言正,則貞之屬也。《需》之時,孚義最重,故上雖不正,而敬則終吉。《象》謂「雖不當位,未大失」者以此。亨義次之,故二雖不正,而衍亦終吉。《象》謂「雖小有言,以吉終」者以此。」清植。

「邑人三百戶無眚」,覺得《本義》說未安,故向來作無株連之患解,自以為妥矣。一日宴見,蒙渝云:「此乃邑人化之,而歸於無訟之意。」想來極當。若是不致株連,何消鑿言三百戶?三百戶,邑之小者,《本義》說原是。蓋二之自克,雖未足以成風教,而已可以化小邑。聖見高明,恂非儒生所及。清植。

「小人勿用」,謂既撥亂世反之正,則當建官惟賢,不可復用小人,以釀他日之亂階耳。用者,所謂、「是崇是長,是信是使」,是以為大夫卿士,非不用以「開園承家」也。《小象》「必亂邦」「邦」字,是謂大君之邦,非指所開之國。若以小人為即指「開國承家」者言,則當命將山師之初,所謂「長子帥師,弟子與屍」者,已致其叮嚀之意。是論功行賞之人,大率皆長子之類,安得小人哉?自古戰勝之後,多致驕盈,而小人因以得志。聖人之特為設戒者以此。故《既濟》於 「三年克之」下,亦日「小人勿用」。清植。

「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張魏公解云:「言陽未應也。」比句實諸家所不及。雲者陰氣,雲而密,是陰先唱也。若陽入而散之,則氣降而成雨矣。不兩者,以其氣猶尚往也。所以尚往者,由「自我西郊」,故「施未行也」。西為陰方,「自我西郊」,即陽未應之驗。《觀彖》中,比意猶未能暢。清植。

「血去」,《傳》、《義》說未安。君臣之際,所以致惕,為其間有壅隔而情不通也。若積誠感動,以致去其壅隔,則惕可出矣。《小象》「合志」二字,正釋「血去」之義。清植。

《易》有《大畜》,有《小奮》。《大畜》者,聖君在上,正名定分,布德發政,天下風靡。《小畜》則如以臣子而匡救其君父也。自上而變下者易,自下而變上者難。然始雖勢逆,積久自效,故曰「既雨既處」,言畜之極而陰陽亦合也。但《大畜》功成,則身名俱泰,故曰「何天之衢」。《小畜》功成,便宜引退,若以寵利居成功,必致凶咎,故又曰「婦貞厲,月幾望」

若以位不當為爻德之不善,則當以釋「跛」、「眇」,今比以釋「咥人」,蓋卦有「不咥人」之辭。而三適直兌口之缺,故有受咥之象。是所謂位者,爻位之泣也。自記。

《履彖傳》所謂「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者,即指五也。凡《彖傳》中所讚美,其爻無凶者,他卦皆然「猩《履》五之辭曰「履貞厲」。此「厲」字當與《乾》三之「厲」同,言常存危懼之心爾,非占詞也。惟剛,故曰;惟中正,故曰貞;惟常存危懼,所以不疚。《書》曰:「心之尤危,若蹈虎尾。」正比「厲」字之義。《觀彖》中猶是循用舊解。清植。

「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三內外是一樣。或疑順健都是好的,如何分內外,不知連陰陽、君子、小人,原都是好的。如人以心為主,難道耳目口體都是壞的不成,獨陽不生陰,乃所以成物。君子當權秉令,亦要小人宣力於外,趨事赴功,何嘗不好?祇是要得在內者,為陽,為君子耳。

以內外取義,則為「消長」;以上下取義,則為「交泰」。「帝乙歸妹」,祇是以上下取義耳。自記。

《否彖傳》之言內外、陰陽、君子、小人,字俱與《泰》同,只改「健順」為「剛柔」。蓋順雖要放在外,卻全是好的,若陰柔,便可生出不好來。清植。

問:「「不可榮以祿」,對「榮」字宜曰「爵」,而反日「祿」,蓋當《否》時;稍有識者,便知不貪爵位,然或迫於貧,不得已而為祿仕者有之矣。惟「儉德辟難」之君子,人君不可以祿釣之,而致其身於榮。此非有衡門樂饑之節者不能也。」曰:「看得好。」清植。

凡卦必有主爻,「同人於野,亨」。卦之義也。而爻德無以配之者,蓋六二雖成卦之主,然以爻德論之,以陰求陽,以下應上,非所謂大同也。九五雖剛健中正,然居尊位以下交,以言「同人」則可,於在野之義則有間矣。惟上九處卦之外,有野之象,《坤》之上曰「龍戰於野」是也。然既非卦之主,而又未極中正之善,故其義次於野,而曰「郊」。國外百里為郊,郊外為野。郊比之於宗、於門則公矣,比之野猶未也。故《象傳》曰「志未得」。於野則「亨」,於郊僅「無悔」 而已。「志未得」,釋「無悔」之義也。自記。

《大有》有賢之卦也。《大象》兼「遏惡」言者,惡不遏則善不可得而揚。《堯典》先辨三凶而後舉舜,《舜典》先誅四凶而後谘二十二人,皆是此意。清植。

同「嗚謙」也,一曰「中心得」,一曰「志未得」者,一則對「鳴」字為義,言謙雖遠聞,而實自得於心,非徇外也,徇外則非謙矣;一則對「征邑國」為義,言謙雖遠聞,而實不敢自以為得,故雖可用行師,而惟自治其私邑,非務外也,務外則又非謙矣。「中心得」、「志未得」,皆所以為謙之至。自記。

「響晦入宴息」,與《隨》名義不甚關合。此等處是夫子示人以觀《象》之例。羲《易》無文,然觀玩之下,隨人識取,意理更是無窮。所以文、周末係之先,原可用以占筮。夫子於《大象傳》指切人事處,雖說得與名義關合者為多,時漏一二處,使人知文王當日,假令別命一名,亦未嘗不可。以此意看《易》,益覺得變動不居,意理活潑。清植。

《蠱》當以《革》、《巽》二卦比看。《巽》者,陰伏於內,弊之端也。《蠱》者,蠹蝕於中,弊之成也。《巽》如果子受濕,有二一軟腐之處;《蠱》則內生蟲盅矣。故《巽》不過要搜索那一點伏陰,制而去之。若《蠱》,則須從頭整頓,所謂甚者必舉而更張是也。《巽》曰「先庚」、「後庚」,而《蠱》曰「先甲」、「後甲」,「甲」者,從頭做起之意。至《革》,則通體全壞,須用變換一番,又甚於《蠱》矣。吉凶生大業,無吉凶則無業,故《巽》止「小亨」,而《蠱》、《革》皆「元亨」。清植。

二陽在下,如何為《臨》?以二陽正向盛也,三陽則恐盈而昃矣。既以二陽為《臨》,未有四陰在上,反為下聽臨者。且臨人必當有道,至為人所臨者,本無可說,故六爻通作臨人說。《觀卦》二陽在上,自是為人研觀之象。六爻既說為人所觀,又說觀人者,觀人以自處,亦必有道,故不可以無言。

因承修《周易折中》,請得內府宋版《本義》,《觀卦》辭下注云:「觀者,有以示人,而為人所仰也。」曰:「坊版子「示人」上,皆增入「中正」二字,如何可通!向嘗以為疑,今看此,可見坊版之誤人不淺。」清植。

《彖傳》「神道設教」是總說,《象》言「觀民設教」是就省方一事說,非上設教以德,而下設教以政也。猶之「天有四時,風雨霜露,無非教也」。而風之動物,尤為深入而遠被。豈《彖》之設教以神道,而《象》之設教非神道乎?王者既設教以為民觀,復因省方而觀民以設教,象意總包舉於《彖傳》小耳。自記。

觀民,與《彖傳》「觀天下」之義同,言九五大觀之主,為民所觀也。苟其德之未至,則不足以為民所觀,故必觀我之平生皆合於君子,而後無咎。自記。

柔文剛,文之而已;剛文柔,何故言分?此理驗之樹木,最為易見。樹之本根,為剛,為質,其枝葉,為柔、為文。枝葉之庇本根,是文剛也。然其所以枝枝相對,葉葉相當,津潤悅澤而不枯者,非本根之氣,為之流布灌注,何以能然?但枝葉之津潤、悅憚,即日有加,而本根初無所損。則介而文之之驗也。清植。

以象言之,一陽居上,布「得輿」之象,眾陰在下剝之,有「剝廬」之象。以理言之,君子當道之窮,而離人心益歸之,「得輿」之義也;小人之剝君子,自失其所依芘,「剝廬」,—之義也。然碩果既不可食,則廬亦終不可剝,故《象傳》補爻意曰「終不可害。自記。

徐善長問:「陽無盡時,當《剝》方盡,一動便是《復》。如何《復卦本義》云:「《剝》盡則為純《坤》,十月之卦,而陽已生於下矣。積之逾月。然後一陽之體始成。而來復,是逾月後一陽成體,而始為《復》也?」」曰:「朱子此語自未圓,然卻有此理會得,便不須疑。此卻是無中生有道理,喜怒哀樂未發時,一切皆有。人呼時必有息,方其息時,正是蓄呼之力。此之謂大本。人舉足要行,卻要先站一站?那站便是大本也。陽生於子,卻胚胎於亥,《乾》所以位於西北也。亥添草頭,便是根荄之荄;添木旁,便是核實之核;添子旁,便是孩提之孩。可見陽生於亥,亥月謂之陽月,非無故也。

問「見天地之心」。曰:「使天地無心,人物之心卻從何來?」自記。

朱子謂「也不耕,也不獲」,恐未是。本意蓋祇管耕菑,不訃畬獲也。試將此意代聖人作兩句,其立文自不得不如此,無可疑者。自記。

「行人得牛,邑人災也」。語氣蓋謂若邑人得牛,則其被罪也,乃自作之孽矣。惟得小者為行人,故在邑人雖不幸被罪,特可謂之災而已。清植。

「良馬逐」是象,「利艱貞」是占,「日閑與衛」又是占中之象。承「良馬逐」之意而取此,「日閑與衛,利有攸往」,即是「利艱貞」注腳。自記。

「顛頤,拂經於丘頤,征凶」。《本義》云:「求養於初,則拂於常理;求養於上,剛往而得凶。」是「拂經」與「征凶」為對,皆占辭也。至《小象》六二「征凶,行失類也」,單言「征凶」,《本義》卻云:「初上皆非其類。」是又以「征凶」二字,兼承「顛頤」、「於丘頤」兩義矣。考六爻,四亦曰「顛」,以求初也;三五皆曰「拂」,以求上也。既求初為「顛」,求五為「拂」,則此「拂經於丘頤」五字,當作一句讀,而以「征凶」二字,總為占辭。黃勉齋之說如是,於義為長。清植。

《大過》四陽在中,取象於棟。二五變棟象楊者,以其近陰,則雖為材之類,猶未離乎水澤之感也。《小過》四陰在外,取象於鳥。而五又象雲者,以其居尊,則雖為飛之類,獨有取乎飄揚之質也。棟在中,故四陽皆棟,而三四獨言棟;翼在末,故四陰皆翼,而初上獨言飛。同一棟,而四「隆」三「橈」者,以位而定也;同一飛,而初「以凶」,上則「罹之凶」者,亦以位而定也。清植。

《大過》、《小過》須常斟酌得妥。如事斷不可徇俗,則須壁立萬仞,雄「獨立而不懼」,雖「逐世而無悶」。如猶或可從,則雖稍徇之亦不妨。如「麻冕,禮也;今也純,儉。吾從眾」。用純原自無妨,況又得儉,所以聖人亦只得從他。若拜堂上,則斷不可從。此是權衡處。天下事豈可教過?過便不是了。然聖人覺得這邊分數較鄉,便站穩在這邊。如獨立、避世,聖人豈願如此?此便是過處。但時當如此,聖人便不懼、無悶;行過、喪過、用過,便不得謂全是了。但時當如此,亦只得依他。然使行過肆,喪過易,用過侈,聖人亦便不從。因為過恭、過哀、過仿,尚行好處,所以從他。這便是權而不失經處。孟子答任人處,便是《小過》;「舍生取義」章,便是《大過》。清植。

棟者,剛在上也,剛在上,則有橈之患。惟柔在下,以籍薦之,則可以防其橈矣。君子之臨事,「獨立不懼」,蕩蕩然無顧慮之意也。當其未事,周防不懈,夔夔然存恭畏之心也。自記。

八撲皆人心之德,《乾》健,是不息的,人氣血不周流便病,脈歇至便病。《坤》順,所謂百體從令也。健主神上說,順主體質上說。《震》主動,《巽》主入而散,《兌》主說,《艮》主止,皆人心之德不可無者。惟水主險,豈可說人心有險德?故聖人於《坎》上加一「習」字。王輔嗣云「更習」也,最妙。程朱不用,而以「重《坎》」為「習《坎》」。那一卦不是重?何獨《坎卦》?孔子所云「重險」,乃是解「習」字之意,一重險過,又一重險,非,「更習」而何?不是以「重」字訓「習」字也。不獨上聖大賢,將降大任,必先窮餓困苦,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即平常人,亦困心衡慮而後作,徵色發聲而後喻。所謂險,不獨貧賤患禍也,那極如意之中,一切飲食男女、聲色嗜好,那一處不是陷阱?都要在此等處鏈過方好。加一「習」字,便是人心之德最不可少者。

天下至實者無如水。以黍稷入斗斛,已滿了,再築實搖晃便陷下,土沙皆然。惟水一滿不可增添。他物可堆高,水至平而止,所謂「水流而不盈」也。古人文字,有兩句似相對,而上句斷,下句聯下文者甚多。《史記》尚如此。「水流而不盈」,似與「行險而不失其信」相對。其實。「水流而不盈」,是斷句,「行險而不失其信,維心亨,乃以剛中也」,是一連讀。

「德行」,如三物中六德、六行之類;「教事」,如三物中六藝之類,皆自己身上事。「程傳」以「習教事」作「三令五申,使民習熟」說,稍離。清植。

宛平王相公熙嘗語余云:「吾閱事多矣,凡人設機心,假一事以作穽陷人者,其人必即因此事自取禍敗。」余因是語而悟「習《坎》入《坎》」之義。其所習之《坎》,即其所入之《坎》,不待他處有《坎》,而後致凶也。清植。

水德所以為至實者,以其未平則未驟滿,方平復無增高,既平之後,又難以人力使之縮少也。然則其後之無損耗者,由於其初之不盈大也。二在下體,是未至於平也,末平則不驟滿,故《爻》曰「求小得」,而《象》曰「未出中」。五在上體,是既至於平也,既平則不增高,故《爻》曰「不盈」而《象》曰「中未大」。人之心德;有本而無助長之功,有實而無過情之譽者,亦如之。自記。

「習《坎》」之得其道者,二五也。四承五,故亦「無咎」。其餘二陰,皆失道者也。獨初上言之者,初雖涉險未深,而居下有坎底之象,是小人動作機詐,自謂能習險,而自納於陷阱者也。故《爻》特加「習《坎》」二字,而《象》曰「失道凶」。上雖處陰之極,而居上有出坎之象,是人之惡積罪大,罹於刑辟,聖人至仁之心,則猶望其智於險而改悔者也。故《象》曰「凶三歲」,所以終「習《坎》」之義,充類以至於盡也。三雖亦失道,然處重險之間,則時之窮也。時之窮者,不可以習險責之柔材,故《爻》但曰「勿用」,《象》但曰「無功」而已。自記。

《爻》言三歲而猶不能改悔以得於道,則凶矣。明其失道於今,將復凶於後也。《象》言由其失道,故「凶三歲」。明失道於前,是以凶於今也。言外之意,乃謂因幽尤困苦,而能改悔從道,則三年之外,可以免凶矣。此《爻象》交發意也。自記。

「繼明」者,所謂緝熙於光明也。《傳》說太泥,不必從。清植。

遇尤患危疑事,如《艮卦》大高,明道所謂「萬變皆在人,其實無一事」者,即是比地位。想明道已能到此。平常人倒是《咸卦》用得著,事變來,以理為主,若不能萬全,只得順理有把柄。

「恥女」主陽感陰言,「女歸」主陰從陽言。陽感陰,貴乎情之專;陰從陽,重乎禮之別。「女壯」則勿取者,以失乎順從之道,則不可感者也。《歸妹》則「征凶「者,以不待交感之節,則不宜歸者也。清植。

「憧憧往來」,不是說憧憧然往來,蓋謂把往來放在心上盤算,憧憧然不寧也。「往來」即當「感應」二字看,感應是孩有的,不合憧幢於其問耳。自記。

浚者,求深之義也,求深非不善,而始而求深,則不以其序,而終至於無恒矣。「浚恒」者,求深於其常也,而終至於無常。事不只乎其序,則不可繼,而不可久也。自記。

諸爻皆言「遯」,而二爻無之。則是義不可遯者也。故《傳》言「固志」以明之。自記。

卦皆貴剛,惟升進則尚柔,蓋取難進之義。故《晉》曰「柔進而上行」,《升》曰「柔以時升」,《漸》曰「浙之進也,女歸吉也」。定九先生曰:「守得住柔,便是剛。」

說《明夷》,因曰:「「自我西郊」、「亨於西山」,以為指文王,皆恐未確。惟此卦卻有些像。」「明夷於飛」,不知指著誰人說,想是當時隱者,如他夷,太公之類,「夷於左股,用拯馬壯」,卻像是指文王。文王率商之畔國以事討,又陰行善,上不失者臣之分,下又救了許多百姓,所謂「馬壯」也。「明夷於南狩,是指武王。「入於左腹,獲明夷之心,於出門庭」,卻像微子。腹者,腹心之臣,故係二止曰「股」,不曰「腹。」「箕了之明夷」,明明是指箕子。「不明晦」,正指獨夫。「初登於天」,所謂「殷之未喪師,克配上帝」。「後入於地」,所謂「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都有些像。所以《彖傳》中分明言「文王以之」、「箕子以之」。將來所著《易解》中,凡引古事為證者,皆當盡行刪去。惟此卦卻不得不如此說。清植。

「明夷」原是好字,今人皆說作昏主。「明夷」是自家明,卻被別人傷了。故自初至五,皆曰「明夷,惟上是傷人之明者,故不曰「明夷」,而曰「不明晦」。清植。

風火為《家人》。風本從火生也,因熱而生,故萬物亦被之而生。一家和,便有暖氣,暖氣薰蒸,至於黨族親戚,而化及鄉國矣。此《家》人之義也。

君子以言有物,誠也,不誠則無物。「城」字、「信」字,皆從言,蓋誠信於言驗之。自記。

《睽》時須從小處去行,如人子得罪於父母,大處動輒生疑。且莫動,只揀小小事體無可生疑處,勤慎自效,穡久亦漸消釋,是感通之道也。

「有孚於小人」,作「驗之於小人之退」說,於義雖通,但細玩此爻義,當是言解之時。本以解去小人為急,五又居尊,惟有能解則吉耳。然多欲之君,雖或一時迫於公論,不得已去其近習,心中終有不忍舍棄者存。如宋孝宗之念曾觀之類。則小人雖或見斥,而有以窺其隱微,猶未信其實能斥己也。未信其實能斥己,則安肯改惡以歸於正哉?故君子之解,必使小人共信其為誠心去惡,然後可以得吉。《象》言「小人退」,非正釋「有孚於小人」,言既孚於小人,則小人必改惡以歸於正,如《論語》「不仁者遠」之意。此說尤長,既與「孚」之字義相合,又於句下不用添出「之退」字面。《觀彖》中尚未及改正。清植。

「損下益上」為《損》,「損上益下」為《益》,最為確鑿,不是徒以虛理立論。天地施生,何處不然,然必假人力以為輔相。如今墾一畝田,必須工本;播一區穀,必須糞水。「損上益下」之世,民有餘饒,自然野加辟而穀加豐。是聚於上者,雖若見為損,合世間所生殖者論之,所贏不知凡幾矣。其實,民間之財,何莫非君上之財,豈非益乎?若「損下益上」,斂利而藏之府庫,所藏者既無生息之源,而民間工本乏資,糞水無藉,勢必棄壤不辟,而所收亦歉。是在上者,雖若盈溢,合世間而通算之,所失不已多乎!此理陸忠宣看得透,故有小儲、大儲之說。其奏疏中,有一篇論損益者,極佳。清植。

「損剛益柔有時」,即緊頂「二簋應有時」如損神明之享,以濟時艱,亦所謂「損剛益柔」也。故總之曰:「損益盈虛,與時偕行。」自記。

動者,志之奮也;巽者,心之入也,即程朱《學的》中「立志」、「虛心」之云。《說命》曰:「惟學遜志,務時敏。」「遜志」,巽也;「時故」,動也。清植。

君子小人,不但善惡之稱,凡上位下位皆是也。九四與初六應,未嘗遠之也。然應而不能制之,則非我有矣。聖人推原其本,謂不能制之者,由於親愛之失其道也。我失親愛之道,然後彼之心離,離然後不可制也。自記。

《易》中「號」、「笑」二字每相應。「若號一握為笑」,言《萃》之所以亂者,以孚之不終也。「若號」,則仍有孚矣,故可一轉而「為笑」。「一握」,猶言一反覆手間。清植。

《爻》言「萃有位無咎」矣,又言「匪孚,元永貞,悔亡」。則是無「元永貞」之德,而但以位萃天下,雖無咎,而猶有悔也。故《象傳》推其意釋之,謂以位萃天下,則「志未光」。「末光」,謂有悔也自記。

「升虛邑」,東坡之說為長。五之「升階」,其進有漸也,「升階」而吉,則「升虛邑」之無吉義可知。《升》、《晉》之卦,皆利於柔者,以抑躁競也。九三過剛,難免於躁競,故其詞如此。清植。

「冥豫在上」,則不可以久長矣。「冥升在上」,而曰「利於不息之貞」者,蓋悅豫非久長之道,故必速變之而後無咎。升則有時難於退者,但利於守正,不息而已。自記。

《困》與《蹇》異。《困》者,身之閑也;《蹇》者,時之難也。說者以「致命」與、「匪躬」同解,覺得太過。言舉其所遇一委之命,而惟倦倦以遂志為心而已。《彖傳》「困而不失其所亨」,志,即「其所亨」者也。文中於東歸,餓於逆旅,講學不輟,而曰:「因而不憂,窮而不懾,通能之。」即「致命遂志」之謂。清植。

君子雖處貧賤,無入而不自得,非所以為困也,惟樂行尤違君子之志也。若言不必聽,計不必從,從以爵祿縻其身,而不得引去,不幾於進退失據者乎?所謂「困於酒食,朱紱方來」;「困於金車」;「困於赤紱」者,意正如此。清植。

《困》四「志在下」,與《臨》上「志在內」同,皆非指應爻而言也。《臨》上在卦外,於人為事外矣,而曰「敦臨」,則是臨民之道,敦厚不忘,志存平天下之內者也。非志在內,則居事之外,何以見其敦厚於臨乎?《困》四居上位者也,而曰「來徐徐」,則是無心於進而勢不得退,其志常存乎居下者也。非志在下,則居位至高,何以見共來之徐徐乎?自記。

「動悔有悔吉」為句,「行也」為句。「跛能履吉,相承也」;「遇其夷主吉,行也」義同。自記。

就爻觀之,疑於所謂「我」者,井自我也。若井自我,則亦井自心惻,而井自求福矣,非爻意也。故夫子釋之曰,此謂行路之人過此井者,睹其清而不食,憫然尤傷。故為之思遇王明,庶幾食此井者,皆受其福耳。蓋必如此解釋,然後「我」字、「並」字可通也。自記。

獸皮曰革,獸之變必先易其皮,故「革」字又有改革之義。六爻中,言牛、言虎、言豹者,以此。清植。

「已日」者,《革》之時,「乃孚」者,《革》之應。惟「已日」故為「順天」,惟「乃孚」故為「應人」。然而惟有慚德,故必元亨利貞而後悔亡也。爻於二言「已日」,三四五言「孚」,四又言「悔亡」,皆析卦義以立文。初未至於「已日」,故不可以有為。五者,創業之成,而上則守戍之緒也,故變「大人」為 「君子」。清植。

爻言「得妾以其子」,是即以初為妾,比於《鼎》之「顛趾」,而以其從夫得子,比之「出否」也。然文意未明,疑於初之「得妾」者然,故《象傳》曰:「利出否,以從貴也。」則知初是為妾而從貴者矣。自記。

至尊讀書,都在最上一層著意,信是天亶睿智。一日諭地云:「《易經》逐爻說吉凶,不知道他的根,甚疑惑。如《鼎卦》四爻,為甚麽斷他「鼎折足,覆公鏈,其形渥」。還是他自己有應得之罪?還是天地間有此事,硬派在這一爻上?」地奏云:「據臣愚見,《大易》三百八十四爻,都是聖人逐爻比校過,才下斷語。《鼎》四之辭,是他自取,不是硬派的。」曰:「如何是他自取?」奏曰:「《鼎卦》初六是鼎趾,二三四是鼎腹,四居鼎腹之上,實既滿盈,便有傾覆之理。又《易》有義例,五位君也,四近君之位,故曰「多懼」。四宜柔不宜剛,五宜剛不宜柔。四爻以剛承柔,率多兇懼。他已犯此例,又下應初爻。初在下,宜剛不宜柔,如特立獨行,賢人在下之象。四宜柔,如大臣虛己下賢之象。今大臣剛,而在下者柔,如所信任者,乃陰邪之小人,他又犯比例。初乃鼎趾也,故曰「折足」。鼎有實而折足,鼎中之所有必覆矣,故曰「覆公鏈,其形澄」。」奏訖,大蒙嘉悅。因曰:「由此看來,《易經》通有義例。」《折中》內有《義例》一冊,從此起也。

《易》爻以陽為實,《鼎》五陰也,然有中德,故可以之為實。猶《未濟》九二,非正也,然有中德,故可以之行正。兩處文義,正可參觀。

八純卦大象,與六十四卦大象,微有不同。蓋八卦之象,皆造化之本,各一其極而無假借,君子體之,皆是以其德反之於心。非如他卦之或取於時遇,如《泰》、《否》、《蹇》、《解》之類也。故天法其健,地法其順,火法其明,水法其習,山法其止,澤法其滋,風法其令。推是以潭,雷亦是法其震動。此震動乃吾心所固有,戒慎恐懼乎其所不睹不聞者。不可以洊雷之象,目為外至之震驚,而君子因之以恐懼修省也。自記。

「艮」、「背」二字之義,即是主靜,故周子曰:「背非見也」;程子曰:「止於所不見。」惟《語類》有「止至善」之說,而《蒙引》、《存疑》因之。文意雖殊,義理則一。自記。

朱子解「艮其背」為「止於至善」,道理極是,祇是以「至善」詮「背」字,覺得不協。程子說「背」為「不見之地」,是矣;又說「行其庭,不見其人」為「絕物」,未免太遇。聖人說「篤實」,便說「輝光」;說「闇然」,便說「日章」。祇是以靜為主。

問「止其所」。曰:「「所」字是甚麽?近講以仁、敬、孝、慈、信之類詮釋,頗於字義不肖。若直以為寂靜之境,又恐宗指有差。諸燮文云:「適得吾明覺之體,不失吾順應之常。」於「止」字本意得之矣。」自記。

佛家將心地一點靈明,謂之「三昧真火」,其他一知半解有知覺處,都是「無名火」。所以破除一切,以養他那一點靈明。《艮卦》三爻,正是說著此病。 「厲薰心」,「薰」字最妙,火條達便光芒照耀。若佛氏硬提此心,是抑塞壓制,使他鬱鬱不能出。如火之薰,適足以為障蔽而已,故程子謂「觀一《艮卦》,勝讀《楞嚴》一部」。

外邊事處置妥,心裏便安,本是一個,聖人學問如此。異端離此而求靜,乃悍然不顧,其中不自在者多矣。聖人知之,曰「厲薰心」,蓋發其隱也。

六四在心之上,口之下,以《咸》例之,正當背位,合卦義矣。然《艮》為剛德,而四柔也,且德非中正,故未能純乎卦義。卦義曰:「艮其背,不獲其身。」夫子釋之曰:「艮其止,止其所也。」蓋止於其所,則自不獲其身矣,無制身之勞也。未至於是,則必止於其身。止於其身者,未能不獲其身也,故夫子釋之曰「止諸躬也。」易「其」為「諸」,義自明矣。「非禮,勿視聽言動」皆是也。自記。

《漸》以「女歸」為義,《歸妹》以「妹,為名,故六爻皆取女象。《漸》三曰「婦孕不育」,「婦」指三也,其曰「夫征不復」者,引起之詞。《歸妹》上曰「女承筐無實」,「女」指上也,其曰「士刲羊無血」者,波及之詞。清植。

《歸妹》上六,專取妹象。由女之承筐也無實,故士之到羊也無血,其咎在女也。故《象傳》偏釋「承筐」自記。

《豐》初之「配主」謂四,配如夫婦之配合;四之「夷主」謂初,夷如朋友之等夷。以下交上,雖合德,猶必謹其分;上之交下,既同道,則必略其尊。清植。

往時解風,陽也,主散陰氣。西方陰凝時,須風以散之,至春方發生,無陰可散,乃是散去年陰氣之尚凝者耳。今思之非也。天地間有陽便有陰,如心才動而身體便隨之。方春陽氣一到,便有陰氣,便須風散。不是散去他,是散開要他流行。如化開飲食,以滋益於人,不可結凝為患也。

入而後能斷,故《巽》有制義,又有齊義,六爻又有武人齊斧之義。不能斷者,不能人者也。自記。

巽,訓卑巽,始於輔嗣,殊為附會。巽者,入也,非謂一陰能入,謂二陽能人一陰以散之包。如腹中無故腸嗚,不為佳事。若中有痞塊,元氣盤旋而解散之,則周旋作聲,人方通泰。國家有藏奸伏慝,必搜索整治而後消散,亦是此理。常見五六月間,空際雲起,旋即風來吹散之,雲散則風亦止矣。再有雲起,則風又至。故巽有伏義,主陰而言也;又有八義、有齊義,皆主陽而言也。何以謂之「小亨」?破散陰氣,到底不過去滯,非元氣本然流行者可比。「利有攸往」者,搜攏不可不急也。「利見大人」者,必得陽剛而後能化也。史巫以搜其奸邪,資斧者,齊斧也,謂以斷物斬齊也。上九不斷故凶。問:「上不斷,不有疑於卑暗乎,」 曰:「彼亦刻刻欲搜奸發伏,非安於暗弱者,但不能斷,終「正乎凶」耳。」

今俗占雨陽以甲、庚日,蓋十干氣候,到此二日便須少變,如歲之有春秋也。《蠱》是從頭變來,故有取於甲;《巽》是從中間變,故有取於庚。自記。

「渙汗其大號」為句,「渙」一字自為句。「王居無咎」為句。言能「渙汗其大號」,則雖當「渙」時,而「王居無咎」也。《本義》以「渙王居」三字連讀,但「王居」既「渙」,如何說得「無咎」?故以居為「居積」之居,微費周折。惟依《小象》斷句,則「王居」二字,即是後世所謂「皇居」者,故《小象》以 「正位」釋之。清植。

此「逖出」,與「惕出」自不同,故夫子以「渙其血」為句,而專釋之,則明下當以「去逖出」為句。如「樽酒簋貳」之類,皆是夫子分別句讀處也。當渙之時,在事中者,則以渙其所利為義;在事外者,則以渙其所害為義。自記。

卦取澤水為義,水甘而澤苦,水通而澤塞。卦爻言「甘」、「苦」故《傳》復言「通塞」以發明之。塞則窮矣,故《傳》曰「中正以通」,又曰「其道窮也」。

《中孚》二爻,講家說來語氣全舛。和之者「其子」而已,靡之者「吾與爾」而已,皆明其非諭謏聞動眾之為也。不然聲聞過情,如登天之「翰音」,則凶矣。此二爻對看,其義自明。清植。

《小過》之時,以過為中者也。然有當過者,則雖過而未離乎中;有不當遇者,則不及而後不失乎中。過與不及之義,如反覆手。然過於恭者,乃其不及於亢者也;過於儉者,乃其不及於豐者也。「麻冕」之義,「過乎儉」矣,是所謂「過其祖,遇其妣」也;「拜下」之義,「過乎恭」矣,是所謂「不及其君,遇其臣」也。「不及其君」,則是君不可過也,而曰「臣不可遇」者,蓋宮是為臣之中,則不可過,非為君不可過也。自記。

爻意謂能「曳其輪」而不進,則雖「濡其尾」而「無咎」也。曳者,我曳之也;濡者,非我濡之也。故二義不可一例。觀《未濟》「濡其尾,吝」;「曳其輪,吉」則可見矣。《象傳》專釋「曳輸「,其義自明。自記。以上下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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