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海集
櫻海集 作者:老舍 193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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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序
[编辑]開開屋門,正看鄰家院裏的一樹櫻桃。再一探頭,由兩所房中間的隙空看見一小塊兒綠海。這是五月的青島,紅櫻綠海都在新從南方來的小風裏。
友人來信,要我的短篇小說,印集子。
找了找:已有十五六篇,其中有一兩篇因搬家扯亂,有頭無尾,乾脆剔出;還有三四篇十分沒勁的,也挑出來,順手兒扔掉。整整剩下十篇,倒也不多不少。大概在這十五六篇之外,還至少應有兩三篇,因向來不留副稿,而印出之後又不見得能篇篇看到,過了十天半月也就把牠們忘死;好在這並不是多大的損失,丟了就丟了吧。
年方十九個月的小女生於濟南,所以名「濟」;這十篇東西,既然要成集子,自然也得有個名兒;照方吃烤肉,生於濟南者名「濟」,則生於青島者——這十篇差不多都是在青島寫的——應當名「青」或「島」。但「青集」與「島集」都不好聽,於是向屋外一望,繼以探頭,「櫻海」豈不美哉!
《櫻海集》有了說明。下面該談談這十篇作品。
雖然這十篇是經過了一番剔選,可是我還得說實話,我看不起牠們。不用問我哪篇較比的好,我看牠們都不好。說起來,話可就長了:我在去年七月中辭去齊大的敎職,八月跑到上海。我不是去逛,而是想看看,能不能不再敎書而專以寫作掙飯吃。我早就想不再敎書。在上海住了十幾天,我心中涼下去,雖然天氣是那麼熱。爲什麼心涼?兜底兒一句話:專仗着寫東西吃不上飯。
第二步棋很好決定,還得去敎書。於是來到青島。
到了青島不久,至友白滌洲死去;我跑囘北平哭了一場。
這兩件事——不能去專心寫作,與好友的死——使我好久好久打不起精神來;願意幹的事不准幹,應當活着的人反倒死。是呀,我知道活一天便須歡蹦亂跳一天,我照常的作事寫文章,但是心中堵着一塊什麼,牠老在那兒!寫得不好?因爲心裏堵得慌!我是個愛笑的人,笑不出了!我一向寫東西寫得很快,快與好雖非一囘事,但刷刷的寫一陣到底是件痛快事;哼,自去年秋天起,刷刷不上來了。我不信什麼「江郎才盡」那一套,更不信將近四十歲便得算老人;我願老努力的寫,幾時入棺材,幾時不再買稿紙。可是,環境也得允許我去寫,我才能寫,才能寫得好。整天的瞎忙,在應休息的時間而拿起筆來寫東西,想要好,眞不大容易!我並不願把一切的罪過都推出去,只說自己高明。不,我永遠沒說過自己高明;不過外面的壓迫也眞的使我「更」不高明。這是非說出不可的,我自己的不高明,與那些使我更不高明的東西,至少要各擔一半責任。
這可也不是專爲向讀者道歉。在風格上有一些變動,從這十篇裏可以顯明的看到;這個變動與心情是一致的。這裏的幽默成分,與以前的作品相較,少得多了。笑是不能勉强的。文字上呢,也顯着老實了一些,細膩了一些。這些變動是好是壞,我不知道,不過確是有了變動。這些變動是這半年多的生活給予作品的一些顏色,是好是壞,還是那句——我不知道。有人愛黑,有人愛白;不過我的顏色是由我與我的環境而決定的。
有幾篇的材料滿夠寫成中篇或長篇的,因爲忙,所以寫得很短,好像麵沒醱好,所以饅頭又小又硬。我要不把「忙」殺死,「忙」便會把我的作品全下了毒藥!什麼時候才能不忙呢?!
說了這麼一大套,大概最大的好處也不過足以表明我沒吹牛;那麼,公道買賣,逛書店的先生們,請先嘗後買,以免上當呀!
老舍序於青島。
一九三五,五月。
本作品的作者1966年逝世,在兩岸四地以及馬來西亞屬於公有領域。但1935年發表時,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使得本作品在美國仍然足以認爲有版權到發表95年以後,年底截止,也就是2031年1月1日美國進入公有領域。原因通常是1996年1月1日,作品版權在原作地尚未過期進入公有領域。依據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有限例外,本站作消極容忍處理,不鼓勵但也不反對增加與刪改有關内容,除非基金會行動必須回應版權所有者撤下作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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