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024卷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博物彙編 藝術典 第二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二十四卷
博物彙編 藝術典 第二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二十四卷目錄

 醫部彙考四

  黃帝素問四陰陽應象大論篇第五下

藝術典第二十四卷

醫部彙考四

[编辑]

《黃帝素問四》

[编辑]

《陰陽應象大論篇第五下》

[编辑]

帝曰:「法陰陽奈何?」岐伯曰:「陽勝則身熱,腠理閉,喘麤 為之俛仰,汗不出而熱,齒乾以煩冤腹滿死,能冬不 能夏。陰勝則身寒汗出,身常清,數慄而寒,寒則厥,厥 則腹滿死,能夏不能冬。」此陰陽更勝之變,病之形能 也。為去聲俛同俯乾音干冤烏員切能音耐數音朔

王冰曰:陽勝故能冬,熱盛故不能夏。厥謂厥逆。陰勝故能夏,寒甚故不能冬。

馬蒔曰:「夫人身之陰陽,有同於天地之陰陽,則人之善養者,當法天地之陰陽也。蓋營衛和平,斯無偏勝之病。若營氣不足,衛氣有餘,則陽勝,陽勝則身熱,熱則腠理閉,喘息麤氣不得平,故身俛仰,腠理閉故汗不出而熱,陽明熱盛,故齒乾,熱內蒸,故煩冤,至腹滿而死,蓋熱極成脹也。冬則寒盛,夏則熱盛,今陽勝而」 諸熱皆盛,所以耐冬不耐夏也。若營氣有餘,衛氣不足,則陰勝,陰勝則身冷而腠理開,開則冷汗出,身常清冷,數慄而寒,寒則厥而腹滿死。蓋寒極亦能成脹也。夏則熱盛,冬則寒盛,今陰勝而諸寒皆盛,所以耐夏不耐冬也。

張志聰曰:「此帝欲明天地陰陽之氣,而為調治之法也。陽勝乃火熱用事,故身熱。熱在表,則腠理閉,熱在裏,則喘麤。陰勝在腹,則為之俯,陽勝在背,則為之仰。陽勝於周身,則汗不出而熱也。腎主精液,齒乾精液竭矣。心主血液,煩冤血液枯矣。腹滿,中焦之生氣絕矣。此陽熱偏勝之死證。然能苟延於冬,而不能幸免」 於夏,蓋言人之陰陽,又配合天地四時之陰陽,而為生死也。陰勝則陽虛,故汗出。陰寒在表,則身常清,在裏則數慄而寒也。四支為諸陽之本,表裏俱寒,則四支厥冷,四支厥冷,則腹虛滿矣,乃陰寒偏勝之死證,得夏月之陽熱,尚可救其陰寒,此陰陽之變,能為形身作病也 。高士宗曰:按以下岐伯所答,如陽勝則身熱,陰勝則身寒,乃陰陽偏勝之為害也。如能知七損八益,是能調養吾身中之陰陽損益,而不能為邪所傷也。如人之右,耳目不如左明,左手足不如右強,乃法象天地四方之盛虛也。如賢人上配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傍人事以養五臟,乃取法天地以養人也。如天氣通於肺,「地氣通於嗌,風氣通於肝,雷氣通於心」 ,是天地之氣而應象於人。如暴氣象雷,逆氣象陽,是人之氣而應象於天地也。如善用鍼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是取法陰陽之道,而為用鍼之法。如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是取法陰陽之理,而為診視之法也。知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陽病治陰,陰病治陽。是審別陰陽而為救治之法也。此篇論天地陰陽,五方五行之氣。以應人之形身臟腑。至於診治調養。亦皆取法乎陰陽。故曰:《陰陽應象大論》。

帝曰:調此二者奈何?岐伯曰:能知七損八益,則二者 可調;不知用此,則早衰之節也。年四十而陰氣自半 也,起居衰矣;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明矣;年六十陰 痿,氣大衰,九竅不利,下虛上實,涕泣俱出矣。故曰:「知 之則強,不知則老」,故同出而名異耳。智者察同,愚者 察異,愚者不足,智者有餘。有餘則耳目聰明,身體輕 「強,老者復壯,壯者益治。」是以聖人為無為之事,樂恬 惔之能,從欲快志於虛無之守,故壽命無窮,與天地 終。此聖人之治身也。

王冰曰:調,謂順天癸性,而治身之血氣精氣也。用謂房色。女子以七七為天癸之終,丈夫以八八為天癸之極。然知八可益,知七可損,則各隨氣分,修養天真,終其天年,以度百歲。內耗故陰減,中乾故氣力始衰。《靈樞經》曰:「人年四十,腠理始疎,榮華稍落,髮斑白。」 由此節言之,亦起居衰於欲也。五十衰之漸,六十則衰之甚矣。知謂知七損八益,全形保性之道。同謂同於好欲,異謂異其老壯之名。智者察同欲之間而能性道,愚者察形容別異,方乃效之。自性則道益有餘,方效則治生不足。何也?先行故有餘,後學故不足也。夫保性全形,蓋由知道之所致,故曰「道者不可斯須離,可離非道。」 此之謂也。聖人不為無益以害有益,不為害性而順性,故壽。

「命長遠,與天地終。」 《庚桑楚》曰:聖人之於聲色滋味也,利於性則取之,害於性則損之,此全性之道。馬蒔曰:「帝問陰陽偏勝者,病何以調之?伯言營衛者,即人身之陰陽,營衛不足,當以人身同類之陰陽益之。故能知七損八益,則陰陽偏勝者可以調和。蓋女子以二七為天癸之始,男子以二八為天癸之始,惟於七者」 損之,八者益之,即《生氣通天論》所謂「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 是也。則吾之衛氣不至於衰,而彼之陰氣有以助吾之營氣,二者可調矣。苟不知用此,則是早衰之節耳。何也?人年四十以至六十,年以漸而高,則體以漸而病。故曰:「能早知七損八益之法,則身體自強。」 不知此者,年已徒老。故陰陽之要,人「所同然,而或強或老,其名則異。正以智者察同,方其未老而圖之,故智者則有餘而耳目聰明,身體輕強,老者復壯,壯者益治矣。彼愚者察異,必待已老而圖之,故愚者不足,而不及智者遠矣。然此乃調陰陽偏勝之術耳。惟聖人則不然,無為之事則為之,恬惔之能則樂之,守其虛無而從欲快志於」 其中。故壽命無窮。與天地終。此乃聖人之治身也。固不至於陰陽偏勝。而亦無假於七損八益之知者矣。

張志聰曰:「女子以七為紀,男子以八為紀。七損八益者,言陽常有餘,而陰常不足也。然陽氣生於陰精,知陰精之不足,而無使其虧損,則二者可調。不知陰陽相生之道,而用此調養之法,則年未半百而早衰矣。男子以八為期,故四十而居半。陰氣,腎氣、精氣也。陰氣漸虛,則起居倦矣。《經》曰:腎虛肝虛脾虛,皆令人體」 重煩冤。又曰:液脫者,骨肉屈伸不利。年五十而精液血液皆虛,是以體重而不輕便也。精氣虛而不能并於上,則耳目不聰明矣。人年六十,已逾七八之期,天癸竭,腎氣大衰,而陰事痿矣。九竅為水注之氣,精水竭而精氣衰,則九竅為之不利也。精竭於下,水泛於上,而涕泣俱出矣。《解精微論》曰:「精神去,目涕泣出。」 苟知七損八益而能固守其精,則陰陽俱盛而筋骨壯強。不知陰陽所生之原,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至半百而衰老矣。同出而名異者,謂神氣生於陰精,故同出於天乙之真,而有精、氣、神三者之異名耳。智者省察其陰陽,同出於天真,不妄作勞,則陽完而陰亦內固矣。精神內守,則「陰盛而氣亦外強。知陰陽之交相生固,則精氣常為有餘。愚者止知名之有異,如煩勞則陽氣外張,而不知精亦內絕;如逆之傷腎,則春陽之氣亦無所資生,不知陽為陰之固,陰為陽之根,而精氣恒不足矣。若有餘則陽氣充而耳目聰明,精血足而身體強健」 ,精神完固,能卻老而全形。壯者益充滿而平治也。雖然治世之聖人,與逸世之真人至人不同,壽僅可以百數,然亦有修身之道,壽命無窮,與天地終始,行所無事,則外不勞形,內無思想,恬惔虛無,則精神內守,真氣從之,其知道者,亦歸於真人 。王子芳曰:「調此二者,重在七損,故曰陰氣自半,曰體重,曰陰痿。夫起居動作為陽,耳目九竅為」 陽。曰「起居衰矣。」 曰「耳目不聰明。」 九竅不利。自陰虛而衰及於陽也。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陰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 也。地不滿東南,故東南方陽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 強也。」帝曰:何以然?岐伯曰:「東方陽也,陽者其精并於 上,并於上則上明而下虛,故使耳目聰明而手足不 便也。西方陰也,陰者其精并於下,并於下則下盛而 上虛,故其耳目不聰明而手足便也。故俱感於邪,其」 在上則右甚,在下則左甚,此天地陰陽所不能全也, 故「邪居之。」

王冰曰:「在上故法天,在下故法地。」 夫陰陽之應天地,猶水之在器也,器圓則水圓,器曲則水曲。人之血氣亦如是,故隨不足則邪氣留居之。

馬蒔曰:「此言人身之形體無非象乎天地,故如上文所謂法陰陽者,有由也。人以耳目為上體也,凡右耳目不如左耳目之聰明者,何也?亦以頭象乎天而已。蓋天位乎上,其形體東南雖滿,而西北不足,故西北方陰也。左耳目屬東南為陽,右耳目屬西北為陰。今天不足西北,宜乎人之右耳目不如左耳目之聰明」 也。人以手足為下體也。凡左手足不如右手足之強者,何也?亦以身象乎地而已。蓋地位乎下,西北雖滿,而東南不滿,故東南方陽也,右手足屬西北為陰,左手足屬東南為陽。今地不滿東南,宜乎人之左手足不如右手足之強也,然此乃天地陰陽之氣使然耳。東方者陽也,陽者其精氣上升而并於上,并於上,則人稟天地之氣者,上明而下虛,故天足東南,左耳目宜聰明也。地不滿東南,左手足宜不便也。西方者,陰也,陰者,其精氣下降而并於下,并於下,則人稟天地之氣者,下盛而上虛,故天不足,西北,右耳目宜不聰明也。地

「滿西北」 ,右手足宜便也。故使在上之頭,在下之手足者,俱感於邪。其在上者,則右耳目之病甚,以天不足西北也;其在下者,則左手足之病甚,以地不滿東南也。凡曰甚者,以天地之陰陽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者為尤甚耳。由此觀之,則人之形體,無非與天地相參也,其所以法陰陽者如此。

張志聰曰:「此言天地陰陽之所不能全,惟其陰陽精氣運行,故能生長收藏,化生萬物。其在人亦當配天地以養頭足,勿使邪氣居之。天不足西北者,陽中之陰不足也,故西北方陰也,而人之右耳目不如左明也。左為陽而右為陰,陰不足於上也。地不滿東南者,陰中之陽不足也,故東南方陽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強也。」 右為陰而左為陽,陽不足於下也。天有精,地有形。東方陽也,其精氣上升而并於上,并於上則上盛而下虛,故使人之耳目聰明而手足不便也。西方陰也,其精氣下降而并於下,并於下則下盛而上虛,故其人之耳目不聰明而手足便也。此以天地之左右而言也。以人之形身論之,其在上則右虛,在下則左虛,是天地陰陽之所不能全,而人身亦有左右之不足也。上文言天地左右之上下,此言人身上下之左右 。王子芳曰:「上篇論陽氣生於陰精,此復言天有精,而精氣上下交并,是陰精又生於天也。」

「故天有精,地有形,天有八紀,地有五里,故能為萬物 之父母。清陽上天,濁陰歸地,是故天地之動靜神明 為之綱紀,故能以生長收藏,終而復始。惟賢人上配 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傍人事,以養五臟。天氣 通於肺,地氣通於嗌,風氣通於肝,雷氣通於心,谷氣 通於脾,雨氣通於腎,六經為川,腸胃為海,九竅為水」 注之氣,以天地為之陰陽。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 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暴氣象雷,逆氣象陽。故 治不法天之紀,不用地之理,則災害至矣。里當作理嗌音益

王冰曰:「陽為天,降精氣以施化。陰為地,布和氣以成形。五行為生育之井里,八風為變化之綱紀。八紀謂八節之紀,五里謂五行化育之里。陽天化氣,陰地成形,五里運行,八風鼓坼收藏,生長無替時宜。夫如是故能為萬物變化之父母也。所以能為萬物之父母者,何以有是清濁之升降也?清陽上天,濁陰歸地,然」 其動靜,誰所主司?蓋由神明之綱紀爾。《上文》曰「神明之府」 ,此之謂也。生長收藏,終而復始,神明之運,乃能如是。頭員故配天,足方故象地。人事更易,五臟遞遷,故從而養也。肺居高,故天氣通;嗌次下,故地氣通;風生木,故通肝;雷象火之有聲,故通心。谷空虛,脾受納,故通谷;腎主水,故通雨氣;六經流注不息,故通川。腸胃受納,故通海也。《靈樞經》曰:胃為水穀之海是也。清明者,象水之內明。流注者,象水之流注。以人事配象,則近指天地以為陰陽。汗泄於皮腠者,是陽氣之發泄爾。然其取類於天地之間,則雲騰雨降而相似也,故曰「陽之汗」 ,以天地之雨名之。陽氣發散,疾風飛揚,故以應之。暴氣鼓擊,雷霆震驚,故以象之。逆氣陵上,陽氣亦然,故象陽。背天之紀,違地之理,則大紀反作,五氣更傷,真氣既傷,則災害之至可知矣。

馬蒔曰:「此承上文而極言之,見人之一身無非象乎天地,而人之治身者,當法天地也。故在上為天,其氣至精,在下為地,其體成形。天有八節之紀,地有五行之理,故天以精,地以形,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所以為萬物之父母。其清陽則上於天,其濁陰則歸於地,陰陽升降,即天地之動靜也。是故天地之動靜,有神」 明存焉以為之綱紀,即《首章》所謂「神明之府」 者是也。故能以生長收藏乎萬物,終而復始,循環無端也。惟賢人者,以頭象乎天也,乃上配天以養其頭;以足象乎地也,乃下象地以養其足;以五臟在人身之中也,乃中傍人事而修之,以養五臟,通三才,以善養其身,非賢人不能也。然人所同於天地者,不寧。惟是人之五臟上通於喉嚨,其氣至清,吾人之聲音從此而發。《靈樞·憂恚無言篇》少師曰:喉嚨者,氣之所以上下者也,俗云氣喉是也。此喉在前,通於五臟,凡聲音之出入,有會厭以為之開闔。若飲食入於咽喉者,經此而過,亦賴會厭以為之遮閉。唯肺為五臟之華蓋,而上天之氣至清者也,乃於吾肺而相通焉。人之六腑,上通於咽喉,咽喉者,即嗌也,吾人之飲食,從此而入。《靈樞·憂恚無言篇》:少師曰:咽喉者,水穀之道路也。俗云食喉是也,名曰嗌。此喉在後通於六腑,唯咽喉為水穀之道路,而地氣至濁者也,乃於此嗌而相通焉。足厥陰肝經屬木。上文曰: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又曰: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臟為肝,此天之風氣,所以通於肝也。雷為火,心亦屬火,雷主有聲,而心之聲為笑,亦主有聲,此天之雷氣,所以通於心也。谷至空虛,脾能運化其所納,此地之谷氣所

以能通于脾也。雨為水,腎亦主水,此天之雨氣,所以通於腎也。手有三陽三陰經,足有三陽三陰經,各有六經也。手之陽經自手走頭,陰經自腹走手。足之陽經自頭走足,陰經自足走腹,如川之流,脈絡貫通,此六經之所以為川也。胃為倉廩之官,凡物從此而藏,猶海之藏垢納汙。小腸為受盛之官,大腸為傳道之官,此腸胃之所以為海也。頭有七陽竅,下有二陰竅,人身止有此九竅耳,有此九竅,則氣從此洩,猶水之流注而不閉也。又以天地之陰陽,為吾身之陰陽而論之,人之有汗,乃陽氣之發泄,是即陽之汗也。陽氣者,衛氣也,其可名以天地之雨乎?人有陽氣,發散通達,其可名以天地之疾風乎?張子《正蒙》云:「陽在外者,不得入,則周旋不舍而為風。人有暴戾之氣,鼓擊有聲,其可以象天之雷乎?」 《正蒙》曰:「陽在內者,不得出,則奮擊而為雷霆。人有逆氣,其氣必上。天之陽氣上積而升,其可以象天之陽乎?」 夫人之一身,通於天地者如此。故凡治身者,當法天之紀,用地之理可也,否則災害至矣。

張志聰曰:「天有所生之精,地有所成之形,天有八方之綱紀,地有五行之道理,其精氣交通於九州八方之外,故能為萬物生長之父母,又非止於上下之交并而已。然天地之體位,雖有東西南北之不足,而神明為之綱紀,故能以生長收藏,終而復始,化生萬物。神明者,生五氣化五行者也。惟賢人上配天以養耳」 目之聰明;下象地,以養腰以下之不足。節五味,適五志,以養五臟之太和,雖有賊邪,而勿能居之矣。此篇曰「聖人」 ,曰「賢人」 ,謂惟聖賢能法則天地,逆從陰陽,恬惔虛無,精神內守,可使益壽,無有終極之時,而皆歸於真人也。夫肺臟屬乎乾金,位居至高,而主周身之氣,故與天氣相通。此復言非唯頭之上竅通乎天,從腰以下以象地,而五臟六腑、九竅六經,皆與天地之氣相通,惟賢人能法天之紀,用地之理以治身,故災害不能及也。嗌乃胃腑之門,主受濕濁之氣以入胃,故與地氣相通。《太陰陽明篇》曰:「喉主天氣,嗌主地氣,風生木,木生肝,外內之氣相通也。」 雷,火之發聲也。心為火臟,氣相感召,故與心相通。脾為土臟,而主司轉運,谷氣,山谷之通氣也,故與脾氣相通。腎為水臟,雨氣寒水之氣也,故通腎。六經,手足三陰三陽之經脈也。外內環轉,如川流之不息,故為川。腸胃受盛水穀,如海之無所不容,又胃為水穀之海,而外合海水,腸為受盛之官,故皆為海。精氣通上竅,濁水出下竅,故曰「九竅為水注之氣。陰陽者,天地之道也,以天地之道,通吾身之陰陽,汗出於陰,液由陽氣之宣發,故曰陽加於陰,謂之汗雨。乃地之陰濕,亦由天氣之所化施,故可方人之汗。風出於地之隧谷,陽氣發於裏陰,以疾風名之者,言陽氣之行身有道,無少逆滯者也。氣暴如雷火之發,氣逆如陽熱之勝,此復言陽氣之如風。行於上下四旁。無暴無逆也。是故人之陰陽。通乎天地者也。夫天有八紀。地有五理。苟為治而不取法天地之陰陽。則災害至矣。

故邪風之至,疾如風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 膚,其次治筋脈,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臟。」治五臟者, 半死半生也。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水穀之寒 熱,感則害於六腑;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

王冰曰:「至,謂至於身形;治皮毛,止於萌也。治肌膚,救其已生;治筋脈,攻其已病;治六腑,治其已甚;治五臟,治其已成。」 神農曰:「病勢已成,可得半愈,然初成者獲愈,固久者伐形,故治五臟者,半死半生也。」 其四時之氣,八正之風,皆天邪也。《金匱真言論》曰:「八風發邪以為經,風觸五臟,邪氣發病。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 臟。熱傷胃及膀胱。寒傷腸及膽氣。故感則害於六腑。濕氣勝則榮衛之氣不行。故感則害於皮肉筋脈。

馬蒔曰:此承上文而言,善治邪者,圖之貴早,正以天地之邪,各有所害,而不得不治之也。故邪風之至於人身也,猶之風雨之速,即「上古《天真論》之虛邪賊風。《風論》云:『風者,善行而數變也。其至由皮毛而入肌膚,入筋脈,入六腑,入五臟,其行甚速也。善治者,方其入皮毛時,即從皮毛而治之。其次者,則從肌膚而治之』」 ;又其次者,則從筋脈而治之;又其次者,則從六腑而治之;又其次者,則從五臟而治之。但治五臟者,邪已入深,猝難為力,誠半死而半生也。上文言天氣通於肺,肺為五臟之華蓋,言肺則五臟皆通矣。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凡風寒暑濕燥火皆是也。上文言地氣通於嗌,由嗌而入,乃六腑也。故水穀之寒熱。感則害人六腑。蓋水穀雖所以養生。而凡寒熱之非時失宜。皆足以傷人也。太陰陽明論。岐伯曰。濕者下先受之。《靈樞》邪

《氣臟腑病形篇》岐伯曰:身半以下者,濕中之也。又《小鍼解》云:清氣在下者,言清濕地氣之中人也,必從足始。故地之濕氣,感則害人皮肉筋脈。夫邪之傷人也不同,其行為至速者無異,人可以治之,不早也哉。

張志聰曰:「天之邪氣,始傷皮毛,由皮毛而至肌肉筋脈,由筋脈而入於臟腑,故如風雨之驟至,而易入於內也。獨言風者,風為百病之長,而能開發皮腠。夫陽氣者,衛外而為固也。天之陽邪,始傷皮毛氣分,故善治者,助陽氣以宣散其邪,不使內入於陰也。邪在皮毛,留而不去,則入於肌膚矣。肌膚尚屬外之氣分,亦」 可使邪從外解。故其治之次也,邪在肌膚,留而不去,則入於經絡矣。經脈內連臟腑,外絡形身,善治者,知邪入於經,即從經而外解,不使內干臟腑,此為治之法。又其次也。治六腑者,《金匱要略》曰:「經絡受邪入臟腑,為內所因。邪入於經,留而勿治,則入於裏矣。」 故止可從腑而解。治五臟者,五臟之脈,屬臟絡腑;六腑之脈,屬腑絡臟。臟腑經氣,連絡相通。邪入於內,而又不從腑解,則干及於臟矣。邪在五臟經氣之間,尚可救治而生,如干臟則死矣。故曰:「半死半生」 也。夫皮膚氣分為陽,經絡血分為陰;外為陽,內為陰;腑為陽,臟為陰。邪在陽分為易治,邪在陰分為難治。此論為治之道,當取法乎陰陽也。天之邪氣,由形表而入於裏陰,故感則害人。五臟水穀入胃,寒溫不適,飲食不節,而病生於腸胃,故感則害人。六腑清濕,地氣之中人也,必從足始,故感則害人。皮肉筋脈。夫臟為陰,腑為陽,筋脈血分為陰,皮肉氣分為陽。天地之邪,有陰有陽,水穀之氣,有熱有寒,而病人之形身臟腑,亦有陰陽之別也。

故善用鍼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 右,以我知彼,以表知裏,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得 過,用之不殆。

王冰曰:「凡此皆深明用鍼之法也。」

馬蒔曰:「此言善鍼者之有法也。上文言由皮毛而漸入臟腑,則在外為表,在內為裏,在表為陽,在裏為陰。善用鍼者,知陽病必行於陰也,故從陰以引之而出於陽;知陰病必行於陽也,故從陽以引之而入於陰。《難經》六十七難曰:『五臟募皆在陰,而俞在陽者,何謂也?然:陰病行陽,陽病行陰,故令募在陰,俞在陽』。」 此乃指背腹為陰陽,特一端耳。然鍼法之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不止於此。《靈樞》終始禁服四時氣篇:「人迎脈盛,為陽經病,則瀉陽補陰;氣口脈盛,為陰經病,則瀉陰補陽,補瀉施而陰陽和。」 亦從陰引陽,從陽引陰法也。凡人身經絡,左與右同,我與彼同,表與裏同,故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裏,如《繆刺》論,以邪之入於經者為巨刺,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者為繆刺。繆刺者,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其所謂大絡者,十五絡也。巨刺者,正刺也。繆刺者,與經脈異處也。凡病之邪氣盛,則實者失之太過;正氣奪,則虛者失之不及。當觀過與不及之理,所見精微,而知其病在何經,則施以用鍼之法,庶不至於危殆矣。

張志聰曰:「此言用鍼者,當取法乎陰陽也。夫陰陽氣血,外內左右,交相貫通,故善用鍼者,從陰而引陽分之邪,從陽而引陰分之氣。病在左者取之右,病在右者取之左。以我之神,得彼之情,以表之證,知裏之病,觀邪正虛實之理而補瀉之,見病之微萌,而得其過之所在,以此法用之,而不至於危殆矣。」

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審清濁,而知部分;視喘 息,聽音聲,而知所苦;觀權衡規矩,而知病所主;按尺 寸,觀浮沈滑濇,而知病所生。以治無過,以診則不失 矣。

王冰曰:「別於陽者,則知病處;別於陰者,則知死生之期。清濁,謂察色之青赤黃白黑;部分,謂臟腑之位,可占候處;聽音聲,謂聽聲之宮商角徵羽;視喘息,謂候呼吸之長短也。權也者,所以察中外;衡也者,所以定高卑;規也者,所以表柔虛;矩也者,所以明強盛。故善診之用,必備見焉。所主者,謂應四時之氣,所主生病之在高下中外也。浮脈者,浮於手下也;沈脈者,按之乃得也;滑脈者,往來易;濇脈者,往來難。故審尺寸,觀浮沈,而知病之所生以治之也。有過無過,皆以診之,則所主治無誤失也。馬蒔曰:『此言善診者之有法也。診,視驗也。必察其色,以色者,神之所形也。按其脈,以脈者,血之府也。先別其病之或在陰』」 經,或在陽經,復審其面之氣色清濁,而知其病之在部分者何經。如《靈樞·五色篇》「黃帝曰:庭者,首面也;闕上者,咽喉也;闕中者,肺也。下極者,心也;直下者,肝也。肝左者,膽也。下者,脾也;方上者,胃也。中央者,大腸也;挾大腸」 者,腎也。當

腎者,臍也。面王以上者,小腸也。面王以下者,膀胱子處也。顴者,肩也。顴後者,臂也。臂下者,手也。目內眥上者,膺乳也。挾繩而上者,背也。循牙車以下者,股也。中央者,膝也。膝以下者,脛也。當脛以下者,足也。巨分者,股裏也。巨屈者,膝臏也。此五臟六腑肢節之部也。沈濁為內,浮澤為外。黃赤為風,青黑為痛,白為寒,黃而「膏潤為膿,赤甚者為血,痛甚為攣,寒甚為皮不仁。」 視其喘息,聽其音聲,而知其病候之所苦者何經。如肝聲呼,音應角調而直,音聲相應則無病,角亂則病在肝;心聲笑,音應徵和而長,音聲相應則無病,徵亂則病在心;脾聲歌音應宮大而和,音聲相應則無病,宮亂則病在脾;肺聲哭,音應商輕而勁,音聲相應則無病,商亂則病在肺腎;聲呻,音應羽,沈而深,音聲相應則無病,羽亂則病在腎也。觀權衡規矩,而知病時之所主者何經。如《脈要精微論》云:「春應中規,言陽氣柔軟,如規之圓也。夏應中矩,言陽氣強盛,如矩之方也。秋應中衡,言陰升陽降,高下必平。冬應中權,言陽氣居下,如權之重也。」 按其尺寸,觀脈之浮沈滑濇,而知病脈之所生,以治者何經。如《平人氣象論》言:「欲知寸口太過與不及,以診諸病」 ,《靈樞》·論疾診尺篇「可以診尺知病」 之類。然此乃有病之人也,及無病者而皆診以知之,則不至於有所失矣。

張志聰曰:夫色為陽,血為陰,然色有陰陽,而脈有陰陽,故善診者,察色按脈,當先審別其陰陽也。夫色有清明,有濁暗,五色之見於面也,各有部分,審清濁則知病之從來,知部分則知病之所在。《金匱要略》曰:「息搖肩者心中堅,息引心中上氣者欬息,張口短氣者,肺痿唾沬。」 又曰:「吸而微數,其病在中焦,實也,當下之則愈。虛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遠,此皆難治。呼吸動搖振振者,不治。」 又曰:「病人語聲寂然,喜驚呼者,骨節間病;語聲喑喑然不徹者,心膈間病;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頭中病。」 《平脈篇》曰:「病人欠者,無病也;脈之而呻者,病也。言遲者,風也。搖頭者,裏痛也。裏實護腹如懷卵物者,心痛也。」 此以望聞而知其病之所苦也。觀權衡規矩而知病所主者,觀四時所應之脈,而知病之所主為何臟也。按尺寸而知病所生以治者,寸主在上為陽,尺主在下為陰,浮為在表為陽,沈為在裏為陰,滑主氣為陽,濇主血為陰。審脈之上下表裏氣血,而知病之生於陰,生於陽,而以法治之也。夫診有五過。診無差誤。則治之不失矣。

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其盛可待衰而已,故因 其輕而揚之,因其重而減之,因其衰而彰之。

王冰曰:「可刺以輕微也。若病盛取之,毀傷真氣,故其盛者,必可待衰。夫輕者發揚則邪去,重者節減而去之。或因病氣衰,攻令邪去,則真氣堅固,血色彰明。」

馬蒔曰:「此言善治者之有序也。方知病之始起也,其邪未盛,可即刺之,而病自已;其邪盛者,可待其勢之既衰以刺之,而病亦已。夫病之始起,而刺之即已,所謂因其病勢之輕而發揚之耳。如下文『其在皮者,汗而發之,及其盛而必待其衰,所謂因其病勢之重而漸減之也。至於末後,則病勢既衰,當因其邪氣之衰』」 ,而使正氣之彰。斯則初中末三治之法。所謂「初則發攻。中則調和。末則收補」 者是也。治病者可不知哉。然本節雖言用鍼。而用藥之理亦不外是也。

張志聰曰:此以下言治病者,亦當取法乎陰陽也。夫鍼石,所以治外者也,病之始起,尚在於外,故可刺而已。其病盛者,勿去其鍼,待其衰而後已。言始起在外在陽,盛則在裏在陰也。病之始起,則輕而淺,久則重而深,故因其輕而發揚之,因其重而少減之,因其病勢少衰而彰逐之。蓋病之盛者,不可急逆。《經》曰:「微者逆之,盛者從之,避其來銳,擊其惰歸」 ,此之謂也。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王冰曰:氣謂衛氣,味謂五臟之味也。《靈樞經》曰:「衛氣者,所以溫分肉而充皮膚,肥腠理而司開闔。」 故衛氣溫則形分足矣。《上古天真論》曰:「腎者主水,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故五臟盛乃能瀉。」 由此則精不足者,補五臟之味也。

馬蒔曰:「此言用藥者之不偏也。上文曰『味歸形,形食味,則形不足者,當溫之以味也,而茲曰溫之以氣。上文曰『氣歸精,精食氣,則精不足者,當補之以氣也,而茲曰補之以味。正以上文又曰味傷於形』,則傷於味者,亦能傷形也,而味不可以無氣,故戒之曰,形不足者,當溫之以氣,毋專用味焉可也,所謂獨陰不生者』」 是也。如用陰味之藥。必兼以陽氣之藥。上文又曰:「氣傷精。」 則偏於氣者。亦能傷精也。而氣不可以無味。故戒之曰。精不足者。當補之以。

味,毋專用氣焉可也,所謂孤陽不成者是也。如用陽氣之藥,必兼以陰味之藥。《王註》以氣為衛氣者,非。蓋溫之以氣,以衛氣為解,則補之以味,豈人身亦有味乎?然氣為陽,故曰溫;味為陰,故曰補。神聖之立身有法也如是。

張志聰曰:形謂形體肌肉,精謂五臟之陰精。夫形歸氣,氣生形,溫熱氣勝者,主補陽氣,故形不足者,當溫之以氣。五臟主藏精者也。五味入口,各歸所喜,津液各走其道,故五味以補五臟之精。《靈樞經》曰:諸部脈小者,血氣皆少,其陰陽形氣俱不足,勿以鍼,而當調以甘和之藥可也。是不足者,不可妄用其鍼,當溫補其氣味。

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滿者,瀉之於 內;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其在皮者,汗而發之;其慓 悍者,按而收之;其實者,散而瀉之。審其陰陽,以別柔 剛。陽病治陰,陰病治陽,定其血氣,各守其鄉。血實宜 決之,氣虛宜請幫助識別此字。引之。漬資賜切慓必遙切悍音汗

王冰曰:越謂越揚也,引謂泄引也。內謂腹內,邪謂風邪之氣。風中於表,則汗而發之,皮在外,故汗發泄。其氣候疾利者,則按而收斂之。「實則散瀉者,陽實則發散,陰實則宣瀉也。陰曰柔,陽曰剛,所謂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者也。鄉謂本經之氣位,決謂決破其血。」請幫助識別此字。讀為「導。」導引則氣行條暢也。

《馬蒔》曰:「此舉治病之法也。」請幫助識別此字。當作「掣。」病之在高者,因而越之,謂吐之使上越也。病之在下者引而竭之,謂疏之使下竭也,如濕在下,宜利小便之義。中滿者瀉之於內,謂蓄積有餘,腹中脹滿,當從而瀉之也。如《靈樞》脹論論五臟六腑皆有脹而言,無問虛實,工在疾瀉。但今之醫工,不敢言瀉,而病人恐瀉,致使中滿之疾,綿延日久,經絡閉塞而死噫!與其瀉遲而死,孰若瀉早而愈?故《靈樞》疾瀉之旨深哉!其有邪者,當從而汗之,而其汗頗多,其形似漬也。蓋以邪之在皮者,當汗而發之耳,即上文所謂善治者,治皮毛是也。其慓悍者,謂邪氣慓悍疾利,既按摩以散之,而復有以收之,使正氣不散也。其有實者,謂有形如積塊之類,當散而瀉之。蓋上文之中滿,未必有形也,而此為痞滿之類,審其病之在陰在陽,以別其邪之為柔為剛。《難經十難》以五臟之邪相干為剛,以六腑之邪相干為柔。蓋陽經為腑,邪始感故為柔;陰經為臟,邪入深故為剛。然陽病必行於陰,故陽病治陰,則從陰以引於陽,而陽病可去;陰病必行於陽,故陰病治陽,則從陽以引於陰,而陰病可去。凡六經血氣,或血多氣少,或氣少血多,或氣血皆少,或氣血皆多,各守其鄉。其血實者,宜疏決之,謂破去其血,如決水之義。其氣虛者,宜掣引之,謂導引其氣,使至於條暢。如此則治病之法盡矣。

張志聰曰:「人有三部,在上為陽,在下為陰。病在胸膈之上者,因其上而發越之;其在胸腹之下者,因其下而引去之;其在中者,宜從內而瀉洩之。此言病之有上下陰陽,而治之有法也。漬,浸也。古者用湯液浸漬取汗,以去其邪,此言有邪之在表也。邪在皮毛,取汗而發散之。氣之悍利者,宜按摩而收引。陽實者,宜散之,陰實者宜瀉之。」 此言病之有表裏陰陽,而治之亦有法也。陰陽者,天之道也;剛柔者,地之道也;參合天地之氣者,人之道也。如感天之陽邪,則當治人之陰氣,陰氣盛而陽熱之邪自解矣。如感天之陰邪,則當治人之陽氣,陽氣盛而陰寒之邪自散矣。此邪正陰陽之各有對待,而善治者之有法也。如邪在氣分,則當守其陰血,而勿使邪入於陰;如邪在血分,則當守其陽氣,而勿使陰邪傷陽,定其血分氣分之邪,而各守其部署。蓋陽邪傷氣,陰邪傷血,氣血內守,則邪不敢妄侵,此即上文對待之意也。《經》曰:「邪之所腠,其正必虛。」 實者邪氣實,而虛者正氣虛也。血實者決之使行,氣虛者掣之使升,「蓋陽氣發原於下也。上節言各守其陰陽氣血,使邪之不敢妄傳,此復言邪在血分而血實者,宜行血以驅邪,邪在氣分而氣虛者,宜提掣陽氣以助正,此又邪正對待之一法也。」 按此篇論天地人之陰陽相應,而鍼石診治,亦皆法乎陰陽,故曰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蓋陰陽之在人。為男為女。在身為氣為血。故末結其氣血焉。。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