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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14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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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四十三卷目錄

 勳爵部彙考十五

  周一

  齊一

官常典第一百四十三卷

勳爵部彙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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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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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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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王十三年,克商有天下,封太公望、呂尚於齊。 按《史記周本紀》:武王即位,太公望為師,周公旦為輔。 召公、畢公之徒左右王師,修文王緒業。九年,武王上 祭於畢東,觀兵至於盟津。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 武王自稱太子,發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專。乃告司 馬、司徒、司空諸節:「齊栗:信哉!予無知,以先祖有德臣 小子受先功,畢力賞罰,以定其功。」遂興師。《師尚父》號 曰:「總爾眾庶,與爾舟楫,後至者斬。」武王渡河,是時諸 侯不期而會盟津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矣。」 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還師歸。居二年,聞紂 昏亂,暴虐滋甚,於是武王遍告諸侯曰:「殷有重罪,不 可以不畢伐。」乃遵文王以東伐紂。十一年十二月戊 午,師畢渡盟津,諸侯咸會。武王乃作《太誓》,告於眾庶。 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於商郊牧野,乃誓。誓已,諸 侯兵會者車四千乘,陳師牧野。帝紂聞武王來,亦發 兵七十萬人距武王。武王使師尚父與百夫致師,以 大卒馳帝紂師,紂兵皆崩畔紂。紂走反入,登於鹿臺 之上,蒙衣其珠玉,自燔於「火而死。武王至商國,遂入 至紂死所。武王自射之,三發而後下車,以輕劍擊之, 以黃鉞斬紂頭,縣《太白》之旗,已乃出復軍。」其明日,除 道修社及商紂宮。及期,百夫荷罕旗以先驅。武王弟 叔振鐸,奉陳常車,周公旦把大鉞,畢公把小鉞,以夾 武王,散宜生、太顛、閎夭皆執劍以衛武王。既入,立於 社南大卒之左右,畢從。毛叔鄭奉明水,衛康叔封布 茲,召公奭贊采師,尚父牽牲,尹佚筴祝曰:「殷之末孫 季紂殄廢先王明德,侮蔑神祇,不祀,昏暴商邑百姓。 其章顯聞於天皇上帝。」於是武王再拜稽首曰:「膺更 大命,革殷,受天明命。」武王又再拜稽首,乃出。已而命 宗祝享祠於軍,乃罷兵西歸,行狩,記政事,作《武成》。於 是封功臣謀士,而師尚父為首。封尚父於營丘,曰「齊。」

《爾雅》曰:「水出其前而左曰營丘。」郭璞曰:「今齊之營丘,淄水過其南乃東。」

按《齊太公世家》,太公望呂尚者,東海上人。其先祖嘗 為四嶽,佐禹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際封於呂,或封 於申,姓姜氏。夏商之時,申呂或封枝庶子孫,或為庶 人,尚其後苗裔也。本姓姜氏,從其封姓,故曰呂尚。呂 尚葢嘗窮困,年老矣,以漁釣奸周西伯。西伯將出獵, 卜之曰:「所獲非龍非彲,非虎非羆,所獲乃霸王之輔。」 於是周西伯獵,果遇太公於渭之陽,與語大說,曰:「自 吾先君太公曰:『當有聖人適周,周以興』。子真是邪?吾 太公望子久矣。」故號之曰太公望。載與俱歸,立為師。 或曰:太公博聞,嘗事紂,紂無道,去之。游說諸侯,無所 遇,而卒西歸周西伯。或曰:呂尚處士,隱海濱。周西伯 拘羑里,散宜生、閎夭素知而招呂尚。呂尚亦曰:「吾聞 西伯賢,又善養老,盍往焉。」三人者為西伯求美女奇 物,獻之於紂,以贖西伯,西伯得以出,反國。言呂尚所 以事周雖異,然要之為文武師周。西伯昌之脫羑里 歸,與呂尚陰謀修德,以傾商政。其事多兵權與奇計。 故後世之言兵及周之陰權,皆宗太公為本謀周,西 伯政平,及斷虞芮之訟,而詩人稱西伯受命曰:文王 伐崇密、須、犬夷,大作豐邑,天下三分其二歸周者,太 公之謀計居多。文王崩,武王即位九年,欲修文王業, 東伐以觀諸侯集否。師行師尚父左杖黃鉞,右把白 旄,以誓曰:「蒼兕蒼兕,總爾眾庶,與爾舟楫,後至者斬!」 遂至盟津,諸侯不期而會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 可伐也。」武王曰:「未可。」還師與太公作此《太誓》。居二年, 紂殺王子比干,囚箕子。武王將伐紂卜龜兆不吉風 雨暴至群公盡懼。唯太公彊之勸武王武王於是遂 行十一年正月甲子誓於牧野伐商紂。紂師敗績。紂 反走登鹿臺遂追斬紂。明日武王立於社群公奉明 水。衛康叔封布采席師尚父牽牲史佚策祝以告神, 討紂之罪。散鹿臺之錢,發鉅橋之粟,以賑貧民。封比 干墓,釋箕子囚,遷九鼎,修周政,與天下更始,師尚父 謀居多,於是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師尚父於齊 營丘,東就國,道宿行遲,逆旅之人曰:「吾聞時難得而 易失,客寢甚安,殆非就國者也。」太公聞之,夜衣而行, 犁明至國。萊侯來伐,與之爭營丘。營丘邊萊,萊人夷 也。會紂之亂,周初定,未能集遠方,是以與太公爭國太公至國,修政,因其俗,簡其禮,通商工之業,便魚鹽 之利,而人民多歸齊,齊為大國。及周成王少時,管、蔡 作亂,淮夷畔周,乃使召康公命太公曰:「東至海,西至 河,南至穆陵,北至無棣,五侯九伯,寔得征之?」齊由此 得征伐,為大國,都營丘。蓋太公之卒百有餘年。 成王十三年,「王師會齊侯、魯侯伐戎。」

按:《竹書紀年》云云。

成王三十七年,齊侯奉召公命逆太子釗,居憂。 按《書經顧命》:「惟四月乙丑,太保命仲桓南宮毛,俾爰 齊侯呂伋,以二干戈虎賁百人,逆子釗於南門之外, 延入翼室,恤宅宗。」

孔傳冢宰攝政,故命二臣,臣子皆侍左右,將正太子之尊,故出於路寢門外。使桓、毛二臣各執干戈於齊侯,呂伋索虎賁百人,更新逆門外,所以殊之,延使居憂,為天下宗主。

康王六年,齊太公薨。

按:《竹書紀年》云云。

夷王三年,烹齊侯不辰。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太公之卒百有餘年,子丁公呂 伋立。丁公卒,子乙公得立。乙公卒,子癸公慈母立。癸 公卒,子哀公不辰立。哀公時,紀侯譖之周,周烹哀公 而立其弟靜,是為胡公。」

按:《竹書紀年》:「夷王三年,王烹齊哀公於鼎。」

厲王十九年,齊公子山弒其君靜而自立。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胡公徙都薄姑。而當周夷王之 時,哀公之同母少弟山怨胡公,與其黨率營丘之人 襲攻殺胡公而自立,是為獻公。」

按:《竹書紀年》:「夷王十九年,齊公子山弒其君胡公而 自立。」

按:《通鑑前編》:「厲王十有九年,齊公子山弒其君胡公 而自立。」

厲王二十年,齊徙臨菑。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獻公元年,盡逐胡公子,因徙薄 姑都,治臨菑。」

按:《竹書紀年》:「夷王二十年,齊侯徙治臨菑。」

按:《通鑑前編》:「厲王二十年,齊侯徙治臨菑。」

厲王二十八年,齊侯山薨,子壽立。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獻公九年卒,子武公壽立。」 按《通鑑前編》:「厲王二十八年,齊獻公薨,子壽立。 宣王五年,命樊侯城齊。」

按《詩經大雅》:「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 德。天監有周,昭假于下。保茲天子,生仲山甫。」仲山甫 之德,柔嘉維則。令儀令色,小心翼翼。古訓是式,威儀 是力。天子是若,明命使賦。王命仲山甫式是百辟,纘 戎祖考,王躬是保。出納王命,王之喉舌。賦政于外,四 方爰發。肅肅王命,仲山甫將之。邦國若否,仲山甫明 之。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夙夜匪解,以事一人。人亦有 言,「柔則茹之,剛則吐之。」維仲山甫,柔亦不茹,剛亦不 吐。不侮矜寡,不畏彊禦。人亦有言,「德輶如毛,民鮮克 舉之」,「我儀圖之」,維仲山甫舉之。愛莫助之,袞職有闕, 維仲山甫補之。仲山甫出祖,四牡業業。征夫捷捷,每 懷靡及。四牡彭彭,八鸞鏘鏘。王命仲山甫,城彼東方。 「四牡騤騤,八鸞喈喈,仲山甫徂齊,式遄其歸。吉甫作 誦,穆如清風。」仲山甫永懷,以慰其心。

朱注宣王命樊侯仲山甫築城於齊,而尹吉甫作《詩》以送之。

按:《通鑑前編》:宣王五年:「命樊侯仲山甫宣命於四方 城齊。」

宣王十二年,齊侯壽薨,子無忌立,為胡公子所弒,齊 人立其子赤。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武公九年,周厲王出奔,居彘。十 年,王室亂,大臣行政,號曰共和。二十四年,周宣王初 立。二十六年,武公卒,子厲公無忌立。厲公暴虐,故胡 公子復入齊,齊人欲立之,乃與攻殺厲公,胡公子亦 戰死。齊人乃立厲公子赤為君,是為文公,而誅殺厲 公者七十人。」

按:《通鑑前編》:「宣王十有二年,齊胡公子弒厲公,齊人 誅之,而立厲公之子赤,討誅君之黨七十人。」

宣王二十四年,齊侯赤薨,子說立。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文公十二年卒,子成公脫立。」

《系》本及譙周皆作「說」字。

按《通鑑前編》:「宣王二十有四年,齊文公薨,子說嗣。 宣王三十三年,齊侯說薨,子購立。」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成公九年卒,子莊公購立。」

索隱曰:購,劉氏。音神欲反。系家及系本並作「贖。」

按《通鑑前編》,「宣王三十有三年,齊成公薨,子購嗣。 平王四十年,齊侯購薨,子祿甫立。」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莊公二十四年,犬戎殺幽王,周 東徙雒。秦始列為諸侯。五十六年,晉弒其君昭侯。六 十四年,莊公卒,子釐公祿甫立。」

按《通鑑前編:平王四十年》:「齊莊公薨,子祿甫立《平王五十一年》:「冬十二月,齊侯、鄭伯盟于石門。」 按《春秋隱公三年》,按《左傳》,三年冬,齊、鄭盟于石門, 尋盧之盟也。「庚戌,鄭伯之車僨于齊。」

桓王三年「夏五月辛酉,齊侯、魯侯盟于艾。」

按《春秋隱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夏,盟于艾,始平于 齊也。」

《春秋》前魯與齊不平,今乃棄惡結好。

桓王四年夏,齊侯使其弟年聘于魯。

按《春秋》隱公七年。按《左傳》,七年「夏,齊侯使夷仲年 來聘,結艾之盟也。」

桓王五年秋七月庚午,宋公、齊侯、衛侯盟于瓦屋。 按《春秋》隱公八年。按《左傳》,八年春,齊侯將平宋衛, 有會期。宋公以幣請於衛,請先相見。衛侯許之,故遇 于犬丘。夏四月,齊人卒平宋衛于鄭。秋會于溫,盟于 瓦屋,以釋東門之役,禮也。

桓王六年冬,齊侯、魯侯會于防。

按《春秋》隱公九年。按《左傳》,「宋公不王,鄭伯為王左 卿士,以王命討之。」九年夏,伐宋。宋以入郛之役怨公, 不告命,公怒,絕宋使。秋,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冬,公 會齊侯于防,謀伐宋也。

桓王七年春二月,齊侯、魯侯、鄭伯會于中丘。夏六月, 「齊人、魯公子翬、鄭人伐宋。」冬十月壬午,齊人、鄭人入 郕。

按《春秋》隱公十年。按《左傳》十年「春王正月,公會齊 侯、鄭伯于中丘。癸丑盟于鄧,為師期。」「夏五月,羽父先 會齊侯、鄭伯伐宋。六月戊申,公會齊侯、鄭伯于老桃。 壬戌公敗宋師于菅。庚午鄭師入郜。辛未歸于我。庚 辰鄭師入防。辛巳歸于我。蔡人、衛人、郕人不會王命。」 「秋七月庚寅,鄭師入郊。」猶在郊。宋人、衛人入鄭。蔡人 從之,伐戴。八月壬戌,鄭伯圍戴。癸亥,克之,取三師焉。 宋、衛既入鄭,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敗。 「九月戊寅,鄭伯入宋。冬,齊人、鄭人入郕」,討違王命也。 桓王八年「秋七月壬午,齊侯、魯侯、鄭伯入許。」

按《春秋》隱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夏,公會鄭伯 于郲,謀伐許也。「鄭伯將伐許,五月甲辰,授兵於太宮。 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潁考叔挾輈以走,子都拔棘 以逐之,及大逵,弗及。子都怒。秋七月,公會齊侯、鄭伯 伐許,庚辰,傅於許。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登, 子都自下射之顛。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 『君登矣』!」鄭師畢登。壬午,遂入許。許莊公奔衛。齊侯以 許讓公。公曰:「君謂許不共,故從君討之。許既伏其罪 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乃與鄭人。鄭伯使許大 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曰:「天禍許國,鬼神實不 逞於許君,而假手於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 能共億,其敢以許自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協,而 使餬其口於四方,其況能久有許乎?吾子其奉許叔 以撫柔此民也,吾將使獲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沒於 地,天其以禮悔禍於許,無寧茲許公復奉其社稷,唯 我鄭國之有請謁焉,如舊昏媾,其能降以相從也。無 滋他族,實偪處此,以與我鄭國爭此土也。吾子孫其 覆亡之不暇,而況能禋祀許乎?寡人之使吾子處此, 不唯許國之為,亦聊以固吾圉也。」乃使公孫獲處許 西偏,曰:「凡而器用財賄,無寘於許。我死,乃亟去之。吾 先君新邑於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 夫許,太岳之裔也。天而既厭周德矣,吾其能與許爭 乎?」

桓王十年春三月,齊侯、魯侯、陳侯、鄭伯會于稷,以成 宋亂。

按《春秋》桓公二年。按《左傳》,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殺 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懼,遂弒殤公,會于稷,以成宋 亂為賂,故立華氏也。宋殤公立十年,十一戰,民不堪 命。孔父嘉為司馬,督為太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 言曰司馬則然。巳殺孔父而弒殤公,召莊公於鄭而 立之,以親鄭,以郜大鼎賂公。齊、陳、鄭皆有賂,故遂相 宋公。

桓王十一年春正月,「齊侯、魯侯會于嬴。夏,齊侯、衛侯 胥命于蒲。」秋七月,魯公子翬如齊逆女。九月,齊侯送 姜氏于讙。魯侯會齊侯于讙。魯夫人姜氏自齊至于 魯。冬,齊侯使其弟年聘于魯。

按《春秋》桓公三年。按《左傳》,三年春,會於嬴,定昏於 齊也。夏,齊侯、衛侯胥命於蒲,不盟也。秋,公子翬如齊 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齊侯送姜氏,非禮也。凡 公女嫁於敵國,姊妹則上卿送之,以禮於先君。公子 則下卿送之。於大國,雖公子亦上卿送之。於天子則 諸卿皆行,公不自送;於小國則上大夫送之。」冬,齊仲 年來聘,致夫人也。

桓王十三年「夏齊侯、鄭伯如紀。」

按《春秋》桓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夏,齊侯、鄭伯朝于 紀。欲以襲之,紀人知之。」

桓王十四年夏,「北戎伐齊,鄭太子帥師救齊,大敗戎 師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六年夏,「北戎伐齊,齊使 乞師於鄭。鄭太子忽帥師救齊。六月,大敗戎師,獲其 二帥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獻於齊。於是諸侯之大 夫戍齊,齊人饋之餼,使魯為其班。後鄭、鄭忽以其有 功也怒,故有郎之師。公之未昏於齊也,齊侯欲以文」 姜妻鄭太子忽,太子忽辭,人問其故,太子曰:「人各有 耦。齊大,非吾耦也。《詩》云:『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國何 為?」君子曰:「善自為謀。」及其敗戎師也,齊侯又請妻之, 固辭。人問其故,太子曰:「無事於齊,吾猶不敢。今以君 命奔齊之急,而受室以歸,是以師昏也。民其謂我何?」 遂辭諸鄭伯。

桓王十八年「冬十二月丙午,齊侯、衛侯、鄭伯與魯戰 于郎。」

按《春秋》桓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冬,「齊、衛、鄭來戰于 郎,我有辭也。初,北戎病,齊諸侯救之,鄭公子忽有功 焉。齊人餼諸侯,使魯次之。魯以周班後鄭,鄭人怒,請 師於齊,齊人以衛師助之。」

桓王十九年春正月,「齊人、衛人、鄭人、宋人盟于惡曹」 按《春秋》桓公十一年,「宋人不書。」按《左傳》,十一年「春, 齊、衛、鄭、宋盟于惡曹。」

桓王二十一年「春二月己巳,魯侯、紀侯、鄭伯及齊侯、 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

按《春秋》桓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宋多責賂於 鄭,鄭不堪命,故以紀、魯及齊與宋、衛、燕戰,鄭人來請 修好。」

桓王二十二年「冬十二月丁巳,齊侯祿父卒,子諸兒 立。宋人以齊人、蔡人、衛人、陳人伐鄭。」

按《春秋》桓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冬,宋人以諸 侯伐鄭,報宋之戰也。「焚渠門,入及大逵,伐東郊,取牛 首。以太宮之椽歸,為盧門之椽。」

桓王二十三年「夏四月己巳,葬齊僖公。齊侯、魯侯會 于艾。」

按《春秋》桓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夏六月,許叔 入于許。公會齊侯于艾,謀定許也。」

莊王二年「春正月丙辰,齊侯、魯侯、紀侯盟于黃。夏五 月丙午,魯及齊師戰于奚。」

按《春秋》桓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春,盟于黃平, 齊紀且謀衛故也。夏,及齊師戰于奚,疆事也。於是齊 人侵魯疆,疆吏來告,公曰:「疆埸之事,慎守其一而備 其不虞,姑盡所備焉。事至而戰,又何謁焉?」

莊王三年「春正月,齊侯、魯侯會于濼。魯侯與夫人姜 氏如齊。夏四月丙子,齊侯戕魯侯,殺公子彭生。秋,齊 侯殺鄭公子亹。轘,高渠彌。」

按《春秋》桓公十八年,「殺彭生、子亹、高渠彌。」不書。按 《左傳》十八年春,「公將有行,遂與姜氏如齊。申繻曰:『女 有家,男有室,無相瀆也,謂之有禮。易此必敗』。」「公會齊 侯于濼,遂及文姜如齊。齊侯通焉。公謫之以告。夏,四 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於車。魯人告於 齊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寧居,來修舊好。禮成而不 反,無所歸咎,惡於諸侯。請以彭生除之』。」齊人殺彭生。 秋,齊侯師於首止,子亹會之。高渠彌相。七月戊戌,齊 人殺子亹而轘。高渠彌。祭仲逆鄭子於陳而立之。 莊王四年春三月,魯夫人姜氏奔齊。冬,王姬歸于齊。 齊師遷紀、郱、鄑、郚。

按《春秋》莊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不稱即位,文姜 出故也。三月夫人孫于齊。不稱姜氏,絕不為親也。 按《公羊傳》,三月夫人孫于齊。孫者何?孫猶孫也。內諱 奔,謂之孫。夫人固在齊矣,其言孫于齊何?念母也。正 月以存君,念母以首事。夫人何以不稱姜氏?貶。曷為 貶?與弒公也。其與弒公奈何?夫人譖公於齊侯。公曰: 「同。非吾子,齊侯之子也。」齊侯怒,與之飲酒。於其出焉, 使公子彭生送之。於其乘焉,搚幹而殺之。念母者所 善也,則曷為於其念母焉?貶?不與念母也。

《莊王》五年「秋七月,齊王姬卒。」「冬十二月,魯夫人姜氏 會齊侯于禚。」

按《春秋》莊公二年。按《左傳》,二年冬,「夫人姜氏會齊 侯于禚」,書,姦也。

莊王六年春正月,魯公子溺會齊師伐衛。秋,紀季以 酅入于齊。

按《春秋》莊公三年。按《左傳》,三年春,溺會齊師伐衛, 疾之也。秋,紀季以酅入於齊,紀於是乎始判。按《公 羊傳》,紀季者何?紀侯之弟也。何以不名?賢也。何賢乎? 紀季?服罪也。其服罪奈何?魯子曰:「請後五廟,以存姑 姊妺。」

莊王七年春二月,魯夫人姜氏享齊侯于祝丘。夏,「齊 侯、陳侯、鄭伯遇于垂。」紀侯大去其國。六月乙丑,齊侯 葬紀伯姬。冬,魯侯及齊侯狩于禚。

按《春秋》莊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紀侯不能下齊 以與紀。季夏,紀侯大去其國,違齊難也。按《公羊傳》, 「紀侯大去其國。大去者何?滅也。孰滅之?齊滅之。」曷為 不言齊滅之?為襄公諱也。《春秋》為賢者諱。何賢乎襄公?復讎也。何讎爾?遠祖也。哀公享乎周,紀侯譖之。以 襄公之為。於此焉者,事祖禰之心盡矣。盡者何?襄公 將復讎乎?紀卜之,曰:「師喪分焉,寡人死之,不為不吉 也。遠祖者幾世乎?九世矣。九世猶可以復讎乎?雖百 世可也。家亦可乎?」曰:「不可。」「國何以可?國君一體也。先 君之恥,猶今君之恥也。今君之恥,猶先君之恥也。國 君何以為一體?國君以國為體。諸侯世,故國君為一 體也。今紀無罪,此非怒與?」曰:「非也。古者有明天子,則 紀侯必誅。必無紀者,紀侯之不誅,至今有紀者,猶無 明天子也。古者諸侯必有會聚之事,相朝聘之道,號 辭必稱先君以相接,然則齊、紀無說焉,不可以並立 乎天下。故將去紀侯者,不得不去紀也。有明天子,則 襄公得為若行乎?」曰:「不得也。不得,則襄公曷為為之? 上無天子,下無方伯,緣恩」疾者可也。六月乙丑,齊侯 葬紀伯姬。外夫人不書葬,此何以書?隱之也。何隱爾? 其國亡矣,徒葬於齊爾。此復讎也。曷為葬之?滅其可 滅,葬其可葬。此其為可葬奈何?復讎者,非將殺之逐 之也。以為雖遇紀侯之殯,亦將葬之也。冬,公及齊人 狩于禚。公曷為與微者?狩齊侯也。齊侯則其稱人何? 諱與讎狩也?前此者有事矣,後此者有事矣,則曷為 獨於此焉譏?於讎者?將壹譏而已,故擇其重者而譏 焉,莫重乎其與讎狩也。「於讎者,則曷為將壹譏而已? 讎者無時焉可與通,通則為大譏,不可勝譏,故將壹 譏而已。」其餘從《同同》。

莊王八年「夏,魯夫人姜氏如齊師。冬,魯侯、齊人、宋人、 陳人、蔡人伐衛。」

按《春秋莊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冬,「伐衛納惠公。」 莊王九年冬,「齊人歸衛俘于魯。」

按《春秋莊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冬,「齊人來歸衛寶, 文姜請之也。」

莊王十年「春,魯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防。冬會齊侯于 穀。」

按《春秋莊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文姜會齊侯于 防」,齊志也。

莊王十一年夏,齊師、魯師圍郕,郕降于齊師。冬十一 月癸未,齊無知弒其君諸兒。

按《春秋》莊公八年。按《左傳》,八年夏,師及齊師圍郕, 郕降于齊師。仲慶父請伐齊師。公曰:「不可。我實不德, 齊師何罪?罪我之由。《夏書》曰:『皋陶邁種德,德乃降。姑 務修德以待時乎』?」秋,師還。齊侯使連稱管至父戍葵 丘,瓜時而往,曰「及瓜而代。」期戍,公問不至,請代弗許, 故謀作亂。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生公孫無知,有寵 於僖公,衣服禮秩如適。襄公絀之。二人因之以作亂, 連稱有從妹在公宮,無寵。使間公曰:「捷,吾以女為夫 人。」冬十一月,齊侯游於姑棼,遂田於貝丘,見大豕,從 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見!」射之,豕人立而 啼。公懼,隊於車,傷足喪屨。反誅屨於徒人費,弗得,鞭 之見血,走出,遇賊於門,劫而束之。費曰:「我奚御哉?」袒 而示之背,信之。費請先入,伏公而出。鬥死於門中。石 之紛如死於階下。遂入。殺孟陽於床,曰:「非君也,不類」 見公之足於戶下。遂弒之,而立無知。初,襄公立無常, 鮑叔牙曰:「君使民慢,亂將作矣。」奉公子小白出奔莒。 亂作,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糾來奔。

莊王十二年春,齊人殺無知。魯侯及齊大夫盟于蔇。 夏,魯伐齊,納子糾。齊小白入于齊。秋七月,葬齊襄公。 八月,魯及齊師戰于乾時,魯師敗績。九月,齊人取子 糾殺之。

按《春秋》莊公九年。按《左傳》,初,公孫無知虐於雍廩。 九年春,雍廩殺無知。公及齊大夫盟于蔇,齊無君也。 夏,公伐齊,納子糾。桓公自莒先入。秋,師及齊師戰于 乾時,我師敗績,公喪戎路,傳乘而歸。秦子梁子以公 旗辟於下道,是以皆止。鮑叔帥師來言曰:「子糾,親也, 請君討之。管召,讎也,請受而甘心焉。」乃殺子糾於生 竇,召忽死之。管仲請囚,鮑叔受之,及堂阜而稅之。歸 而以告曰:「管夷吾治於高傒,使相可也。」公從之。 莊王十三年春正月,魯敗齊師于長勺。夏六月,齊師、 宋師次于郎。魯敗宋師于乘丘。冬十月,齊人滅譚。 按《春秋》莊公十年。按《左傳》,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 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 「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 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遍,民弗從也。」公 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神弗 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 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公與之乘,戰于長勺。公將鼓 之。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將馳 之,劌曰:「未可。」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齊 師。既克,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 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 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夏六月,齊師、宋師 次于郎。公子偃曰:「宋師不整,可敗也。宋敗,齊必還。請 擊之。」公弗許。自雩門竊出,蒙皋比而先犯之。公從之大敗宋師于乘丘,齊師乃還。齊侯之出也,過譚,譚不 禮焉。及其入也,諸侯皆賀,譚又不至。冬,齊師滅譚,譚 無禮也。譚子奔莒,同盟故也。

按《國語》:「桓公自莒反於齊,使鮑叔為宰。辭曰:『臣,君之 庸臣也。君加惠於臣,使不凍餒,則是君之賜也。若必 治國家者,則非臣之所能也;若必治國家者,則管夷 吾乎。臣之所不若夷吾者五:寬惠柔民,弗若也;治國 家不失其柄,弗若也;忠信可結於百姓,弗若也;制禮 義可法於四方,弗若也;執枹鼓立於軍門,使百姓加 勇焉,弗若也』。」桓公曰:「夫管夷吾射寡人中鉤,是以濱 於死。」鮑叔對曰:「夫為其君動也,君若宥而反之,夫猶 是也。」桓公曰:「若何?」鮑子對曰:「請諸魯。」桓公曰:「施伯,魯 君之謀臣也,夫知吾將用之,必不予我矣,若之何?」鮑 子對曰:「使人請諸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在君之國, 欲以戮於群臣,故請之,則予我矣』。」桓公使請諸魯,如 鮑叔之言。嚴公以問施伯,施伯對曰:「此非欲戮之也, 欲用其政也。夫管子,天下之才也。所在之國,則必得 志於天下,令彼在齊,則必長為魯國憂矣。」嚴公曰:「若 何?」施伯對曰:「殺而以其屍授之。」嚴公將殺管仲,齊使 者請曰:「寡君欲親以為戮,若不生得,以戮於群臣,猶 未得請也,請生之。」於是嚴公使束縛以予齊使,齊使 受而以退。比至,三釁三浴之。桓公親逆之於郊,而與 之坐,問焉,曰:「昔吾先君襄公,築臺以為高位,田狩畢 弋,不聽國政。卑聖侮士,而唯女是崇。九妃六嬪,陳妾 數百,食必梁肉,衣必文繡。戎士凍餒,戎車待游車之 裂,戎士待陳妾之餘。優笑在前,賢材在後,是以國家 不日引,不月長,恐宗廟之不埽除,社稷之不血食,敢 問為此若何?」管子對曰:「昔吾先王昭王穆王,世法文 武,遠績以成名。合群叟,比校民之有道者,設象以為 民紀式,權以相應,比綴以度。」請幫助識別此字。「本肇末,勸之以賞賜, 糾之以刑罰,班序顛毛,以為民紀統。」桓公曰:「為之若 何?」管子對曰:「昔者聖王之治天下也,參其國而伍其 鄙,定民之居,成民之事,陵為之終,而慎用其六柄焉。」 桓公曰:「成民之事若何?」管子對曰:「四民者勿使雜處, 雜處則其言哤,其事易。」公曰:「處士農工商若何?」管子 對曰:「昔聖王之處士也,使就閒燕,處工,就官府,處商, 就市井,處農,就田野。」令夫士群萃而州處閒燕,則父 與父言義,子與子言孝,其事君者言敬,其幼者言悌。 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 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士之 子恆為士令。夫工群萃而州處,審其四時,辨其功苦, 權節其用,論比協材,旦莫從事,施於四方,以飭其子 弟。相語以事,相示以巧,相陳以功,少而習焉,其心安 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 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工之子恆為工令。夫商 群萃而州處,察其四時,而監其鄉之資,以知其市之 賈,負任儋何,服牛軺馬,以周四方。以其所有,易其所 無,市賤鬻貴,旦莫從事於此,以飭其子弟。相語以利, 相示以賴,相陳以知賈,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 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 不勞而能。夫是故商之子恆為商令。夫農群萃而州 處,察其四時,權節其用,耒耜枷芟及寒擊請幫助識別此字。除田,以 待時耕。及耕深耕,而疾耰之,以待時雨。時雨既至,挾 其搶刈耨鎛,以旦莫從事於田野。「脫衣就功,首戴茅 蒲,身衣襏襫,霑體塗足,暴其髮膚,盡其四支之敏,以 從事於田野。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 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 夫是故農之子恆為農野處,而不䁥其秀。民之能為 士者必足賴也。有司見而不以告其罪五。」有司已於 事而竣。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管子對曰:「制國以為 二十一鄉。」桓公曰:「善。」管子於是制國以為二十一鄉, 工商之鄉六,士鄉十五,公帥五鄉焉,國子帥五鄉焉, 高子帥五鄉焉,參國起案,以為三官:臣立三宰,工立 三族,市立三鄉,澤立三虞,山「立三衡。」桓公曰:「吾欲從 事於諸侯,其可乎?」管子對曰:「未可。國未安。」桓公曰:「安 國若何?」管子對曰:「修舊法,擇其善者而業用之,遂滋 民與無財而敬百姓,則國安矣。」桓公曰:「諾。」遂修舊法, 擇其善者而業用之,遂滋民與無財而敬百姓,國既 安矣。桓公曰:「國安矣,其可乎?」管子對曰:「未可。君若正 卒伍,修甲兵,則大國亦將正卒伍,修甲兵,則難以速 得志矣。君有攻伐之器,小國諸侯有守禦之備,則難 以速得志矣。君若欲速得志於天下諸侯,則事可以 隱,令可以寄政。」桓公曰:「為之若何?」管子對曰:「作內政 而寄軍令焉。」桓公曰:「善。」管子於是制國,五家為軌,軌 為之長;十軌為里,里有司;四里為連,連為之長;十連 為鄉,鄉有良人焉,以為軍令。「五家為軌,故五人為伍, 軌長帥之;十軌為里,故五十人為小戎,里有司帥之。 四里為連,故二百人為卒,連長帥之。」十連為鄉,故二 千人為旅,鄉良人帥之。五鄉一帥,故萬人為一軍。五 鄉之帥帥之。三軍,故有中軍之鼓,有國子之鼓,有高

子之鼓,春以獀振旅,秋以獮治兵,是故卒伍整於里
考證
軍旅整於郊。內教既成,令勿使遷徙。伍之人祭祀同

福,死喪同恤,禍災共之。人與人相疇,家與家相疇,世 同居,少同游。故夜戰聲相聞,足以不乖;晝戰目相視, 足以相識,其歡欣足以相死,居同樂,行同和,死同哀。 是故守則同固,戰則同強。君有此士也三萬人,以方 行於天下,以誅無道,以屏周室,天下大國之君莫之 能禦也。 正月之朝,鄉長復事,君親問焉,曰:「於子之 鄉,有居處好學,慈孝於父母,聰慧質仁,發聞於鄉里 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明,其罪五。」有司巳 於事而竣。桓公又問焉,曰:「於子之鄉,有拳勇股肱之 力,秀出於眾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賢,其 罪五。」有司已於事而竣。桓公又問焉,曰:「於子之鄉,有 不慈孝於父母、不長弟於鄉里、驕躁淫暴,不用上令 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下比,其罪五。」有司已 於事而竣。是故鄉長退而修德進賢。桓公親見之,遂 使役官。桓公令官長期而書伐,以告,且選,選其官之 賢者而復用之,曰:「有人居我官,有功休德」,惟慎,端慤 以待時,使民以勸綏謗言足以補官之不善政。桓公 召而與之語,訾相其質,足以比成事,誠可立而授之, 設之以國家之患而不疚,退問其鄉,以觀其所能而 無大厲,升以為上卿之贊,謂之三選。《國子高》。子退而 修鄉,鄉退而修連,連退而修里,里退而修軌,軌退而 修伍,伍退而修家。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舉也;匹夫 有不善,可得而誅也。政既成,鄉不越長,朝不越爵,罷 士無伍,罷女無家。夫是故民皆勉為善。與其為善於 鄉也,不如為善於里;與其為善於里也,不如為善於 家。是故士莫敢言一朝之便,皆有終歲之計;莫敢以 終歲之議,皆有終身之功。」桓公曰:「伍鄙若何?」管子對 曰:「相地而衰徵,則民不移;征不旅舊,則民不偷;山澤 各致其時,則民不苟;陸阜陵墐,井田疇均,則民不憾; 無奪民時,則百姓富;犧牲不略,則牛羊遂。」桓公曰:「定 民之居若何?」管子對曰:「制鄙三十家為邑,邑有司;十 邑為卒,卒有卒帥;十卒為鄉,鄉有鄉帥;三鄉為縣,縣 有縣帥;十縣為屬,屬有大夫。五屬故立五大夫」,各使 治一屬焉;立五正,各使聽一屬焉。是故正之政聽屬 牧正聽縣,下政聽鄉。桓公曰:「各保治爾所,無或淫怠 而不聽治者。」 正月之朝,五屬大夫復事桓公,擇是 寡功者而謫之,曰:「制地分民如一,何故獨寡功?教不 善則政不治,一再則宥,三則不赦。」桓公又親問焉,曰: 「於子之屬,有居處為義,好學慈孝,於父母,聰慧質仁, 發聞於鄉里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明,其 罪五。」有司巳於事而竣。桓公又問焉,曰:「於子之屬,有 拳勇股肱之力,秀出於眾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 謂之蔽賢,其罪五。」有司巳於事而竣。桓公又問焉,曰: 「於子之屬,有不慈孝於父母、不長弟於鄉里、驕躁淫 暴、不用上令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下比,其 罪五。有司已於事而竣五屬。大夫於是退而修屬,屬 退而修縣,縣退而修鄉,鄉退而修卒,卒退而修邑,邑 退而修家。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舉也;匹夫有不善, 可得而誅也。政既成,以守則固,以征則彊。 《長勺》之 役,曹劌問所以戰於嚴公,公曰:「余不愛衣食於民,不 愛牲玉於神。」對曰:「夫惠本而後民歸之志,民和而後 神降之福。若布德於民,而平均其政事,君子務治而 小人務力,動不違時,器不過用,財用不匱,莫不共祀。 是以用民無不聽,求福無不豐。今將惠以小賜,祀以 獨恭,小賜不咸,獨恭不優。不咸,民弗歸也;不優,神弗 福也。將何以戰?夫民求不匱於財,而神求」優裕於享 者也,故不可以不本。公曰:「余聽獄,雖不能察,必以情 斷之。」對曰:「是則可矣。」

莊王十四年冬,王姬歸于齊。

按《春秋莊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冬,「齊侯來逆 共姬。」

共姬即王姬,齊桓公之夫人,三共姬其一也。

僖王元年「春,齊侯、宋人、陳人、蔡人、邾人會于北杏。夏 六月,齊人滅遂。冬,齊侯、魯侯盟于柯。」

按《春秋》莊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春,會于北杏, 以平宋亂,遂人不至。夏,齊人滅遂而戍之。冬,盟于柯, 始及齊平也。按《公羊傳》,冬,公會齊侯盟于柯。何以 不日?易也。其易奈何?桓之盟不日,其會不致,信之也。 其不日何以始乎?此莊公將會乎桓。曹子進曰:「君之 意何如?」莊公曰:「寡人之生,則不若死矣。」曹子曰:「然則 君請當其君,臣請當其臣。」莊公曰:「諾。」於是會乎桓,莊 公升壇,曹子手劍而從之。管子進曰:「君何求乎?」曹子 曰:「城壞壓竟,君不圖與。」管子曰:「然則君將何求?」曹子 曰:「願請汶陽之田。」管子顧曰:「君許諾。」桓公曰:「諾。」曹子 請盟,桓公下與之盟。已盟,曹子摽劍而去之。要盟可 犯,而桓公不欺;曹子可讎,而桓公不怨。桓公之信,著 乎天下,自《柯》之盟始焉。

按《國語》,桓公曰:「吾欲從事於諸侯,其可乎?」管子對曰: 「未可。鄰國未吾親也。君若欲從事於天下諸侯,則親 鄰國。」桓公曰:「若何?」管子對曰:「審吾疆埸,而反其侵地正其封疆,無受其資,而重為之皮幣,以驟聘覜於諸 侯,以安四鄰,則四鄰之國親我矣。為游士八十人,奉 之以車馬衣裘,多其資幣,使周游于四方,以號召天」 下之賢士。皮幣玩好,使人鬻之四方,以監其上下之 所好,擇其淫亂者而先征之。桓公問曰:「夫軍令則寄 諸內政矣。齊國寡甲兵,為之若何?」管子對曰:「輕過而 移諸甲兵。」桓公曰:「為之若何?」管子對曰:「制,重罪贖以 犀甲一戟,輕罪贖以」請幫助識別此字。「盾一戟,小罪讁以金,分宥間 罪索訟者,三禁而不可上下坐。成以束矢。美金以鑄 劍戟,試諸狗馬;惡金以鑄鉏夷斤欘,試諸壤土,甲兵 大足。」桓公曰:「吾欲南伐,何主?」管子對曰:「以魯為主。反 其侵地堂潛,使海於有蔽,渠弭於有渚,環山於有牢。」 桓公曰:「吾欲西伐,何主?」管子對曰:「以衛為主。反其侵 地臺、原、姑與漆里,使海」於有蔽,渠弭於有渚,環山於 有牢。桓公曰:「吾欲北伐,何主?」管子對曰:「以燕為主」,反 其侵地,柴夫、吠狗使海於有蔽,渠弭於有渚,環山於 有牢。四鄰大親。既反侵地,正封疆,地南至於。請幫助識別此字。陰,西 至於濟,北至於河,東至於《紀酅》。有革車八百乘,擇天 下之甚淫亂者而先征之。

僖王二年春,「齊人、陳人、曹人伐宋。夏,單伯會伐宋。冬, 單伯會齊侯、宋公、衛侯、鄭伯于鄄。」

按《春秋》莊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春,「諸侯伐宋。 齊請師于周。夏,單伯會之,取成于宋而還。冬,會于鄄, 宋服故也。」

僖王三年「春,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會于鄄。夏,魯 夫人姜氏如齊。秋,宋人、齊人、邾人伐郳。」

按《春秋莊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復會焉,齊 始霸也。」

按:《史記周本紀》:「釐王三年,齊桓公始霸。」

僖王四年夏,宋人、齊人、衛人伐鄭。冬十二月,齊侯、宋 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按《春秋》莊公十六年。按《左傳》十五年秋,「諸侯為宋 伐郳,鄭人間之而侵宋。」十六年夏,諸侯伐鄭,宋故也。 「冬,同盟于幽」,鄭成也。

僖王五年「春,齊人執鄭詹。夏,齊人殲于遂。秋,鄭詹自 齊逃于魯。」

按《春秋》莊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春,「齊人執鄭 詹,鄭不朝也。夏,遂因氏、頜氏、工婁氏、須遂氏饗齊戍, 醉而殺之,齊人殲焉。」

四族遂之彊宗。齊滅,遂戍之,在十三年。四族以酒食饗齊戍,乘齊戍之醉而殺之,齊人盡為所殺,無免者。

按《穀梁傳》:「春,齊人執鄭詹人者,眾辭也,以人執與之 辭也。鄭詹,鄭之卑者。卑者不志,此其志何也?以其逃 來志之也。逃來則何志焉?將有其末,不得不錄其本 也。鄭詹,鄭之佞人也。夏,齊人殲于遂。殲者盡也。然則 何為不言遂人?盡齊人也。無遂之辭也。無遂則何為 言遂?其猶存遂也。存遂奈何?曰齊人滅遂,使人戍之。」 遂之因氏,飲戍者酒而殺之,齊人殲焉。此謂「狎敵」也。 惠王二年秋,魯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遂,及齊侯、 宋公盟。冬,齊人、宋人、陳人伐魯西鄙。

按:《春秋》莊公十九年。

惠王三年夏,齊大災。冬,齊人伐戎。

按:《春秋》莊公二十年。

惠王五年,陳公子完奔齊。秋七月丙申,魯及齊高傒 盟于防。冬,魯侯如齊納幣。

按《春秋》,莊公二十二年,陳完奔齊。不書。按《左傳》:二 十二年春,陳人殺其太子御寇。陳公子完與顓孫奔 齊。顓孫自齊來奔。齊侯使敬仲為卿,辭曰:「羈旅之臣, 幸若獲宥,及於寬政,赦其不閑於教訓而免於罪戾, 弛於負擔,君之惠也。所獲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謗, 請以死告。《詩》云:『翹翹車乘,招我以弓。豈不欲往,畏我 友朋』。」使為工正,飲桓公酒,樂。公曰:「以火繼之。」辭曰:「『臣 卜其晝,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禮,不繼以淫, 義也;以君成禮,弗納於淫,仁也』。」初,懿氏卜妻敬仲,其 妻占之曰:「吉』。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 育于姜。五世其昌,並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陳 厲公,蔡出也,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 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 「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 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 者也。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為天,於土上,山也。有 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於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 光,利用賓于王。」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 焉,故曰:「利用賓于王。」猶有觀焉,故曰「其在後乎!」風行 而著於土,故曰「其在異國乎?」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 太嶽之後也。山嶽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 乎!及陳之初亡也,陳桓子始大於齊,其後亡也,成子 得政。

惠王六年夏,魯侯如齊觀社。夏,齊侯、魯侯遇于穀。冬 十二月甲寅,齊侯、魯侯盟于扈按《春秋》莊公二十三年。按《左傳》二十三年夏,公如 齊觀社,非禮也。曹劌諫曰:「不可。夫禮所以整民也。故 會以訓上下之則,制財用之節,朝以正班爵之義,帥 長幼之序,征伐以討其不然。諸侯有王,王有巡狩,以 大習之,非是君不舉矣。」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 觀?

按《國語》莊公如齊觀社,曹劌諫曰:「不可。夫禮,所以正 民也。是故先王制諸侯,使五年四王一相朝也。終則 講於會,以正班爵之義,帥長幼之序,訓上下之則,制 財用之節,其間無繇荒怠。夫齊棄太公之法而觀民 於社,君為是舉而往觀之,非故業也,何以訓民?土發 而社助時也,收攟而烝納要也。今齊社而往觀旅,非 先王之訓也。天子祀上帝,諸侯會之,受命焉。諸侯祀 先王,先公卿大夫佐之,受事焉。臣不聞諸侯之相會 祀也,祀又不法,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公不 聽,遂如齊。

惠王七年夏魯侯如齊逆女。

按:《春秋》莊公二十四年。

惠王九年「秋魯侯、宋人、齊人伐徐。」

按:《春秋》莊公二十六年。

惠王十年「夏六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鄭伯同盟于 幽。」「冬,齊侯、魯侯會于城濮。王使召伯廖賜齊侯命」 按《春秋》莊公二十七年。按《左傳》二十七年冬「王使 召伯廖賜齊侯命,且請伐衛,以其立子頹也。」

惠王十一年春三月甲寅,齊人伐衛。衛人及齊人戰, 衛人敗績。秋,荊伐鄭。齊人、魯人、宋人救鄭。冬,魯告糴 于齊。

按《春秋》莊公二十八年。按《左傳》二十八年春,「齊侯 伐衛,戰,敗衛師,數之以王命,取賂而還。」

惠王十三年「秋七月,齊人降鄣。冬齊侯、魯侯遇于魯 濟。齊人伐山戎。」

按《春秋莊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冬,遇于魯濟, 謀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

按賈誼《新書》:齊桓公之始伯也,翟人伐燕。桓公為燕 北伐翟,乃至于孤竹,反而使燕君復召公之職。桓公 歸,燕君送桓公入齊地百六十里。桓公問于管仲曰: 「禮,諸侯相送,固出境乎?」管仲曰:「非天子不出境。」桓公 曰:「然則燕君畏而失禮也。寡人恐後世之以寡人為 存燕而欺之也。」乃下車而令燕君還車,乃割燕君所 至而與之,遂溝而為境而後去。諸侯聞桓公之義,口 不言而心皆服矣。故九合諸侯莫不樂德扶翼,天子 莫不勸從誠退讓,人孰弗戴也。

惠王十四年夏六月,齊侯獻戎捷于魯。

按《春秋》莊公三十一年。按《左傳》三十一年:「夏六月, 齊侯來獻戎捷,非禮也。凡諸侯有四夷之功則獻于 王,王以警于夷,中國則否,諸侯不相遺俘。」

惠王十五年春,魯城小穀。「夏,宋公、齊侯遇于梁丘。冬, 魯公子慶父奔齊。」

按《春秋》莊公三十二年。按《左傳》三十二年春,「城小 穀」,為管仲也。齊侯為楚伐鄭之故,請會于諸侯。宋公 請先見于齊侯。夏,遇于梁丘。

惠王十六年春,齊人救邢。「秋八月,齊侯、魯侯盟于落 姑。冬,齊仲孫使于魯。」

按《春秋》閔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狄人伐邢。管敬 仲言于齊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厭也。諸夏親䁥,不可 棄也。宴安酖毒,不可懷也。《詩》云:『豈不懷歸,畏此簡書』。」 簡書,同惡相恤之謂也。請救邢以從簡書。齊人救邢。 秋八月,公及齊侯盟于落姑,請復季友也。齊侯許之, 使召諸陳。公次于郎以待之。季子來歸。冬,齊仲孫湫 來省難。歸,曰:「不去慶父,魯難未已。」公曰:「若之何而去 之?」對曰:「難不已將自斃,君其待之。」公曰:「魯可取乎?」對 曰:「不可,猶秉《周禮》。《周禮》,所以本也。臣聞之,國將亡,本 必先顛,而後枝葉從之。魯不棄《周禮》,未可動也。君其 務寧魯難而親之。親有禮,因重固;間攜貳,覆昏亂,霸 王之器也。」

惠王十七年「春正月,齊人遷陽。冬,齊高子盟于魯。」十 二月,狄入衛。齊侯使公子無虧帥師戍之。

按《春秋》閔公二年。按《左傳》,二年冬十二月,狄人伐 衛。衛懿公好鶴,鶴有乘軒者。將戰,國人受甲者皆曰: 「使鶴,鶴實有祿位,余焉能戰?」公與石祁子玦,與甯莊 子矢,使守曰:「以此贊國,擇利而為之。」與夫人繡衣,曰: 「聽於二子。」渠孔御戎,子伯為右,黃夷前驅,孔嬰齊殿。 及狄人戰于滎澤,衛師敗績,遂滅衛。衛侯不去其旗, 是「以甚敗。」狄人囚史華龍滑與禮孔,以逐衛人。二人 曰:「我太史也,實掌其祭,不先國,不可得也。」乃先之。至 則告守曰:「不可待也。」夜,與國人出狄入衛,遂從之,又 敗諸河。初,惠公之即位也少,齊人使昭伯烝於宣姜, 不可,強之。生齊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許穆夫人。文 公為衛之多患也,先適齊。及敗,宋桓公逆諸河,宵濟。 衛之遺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為 五千人。立戴公,以廬于曹。許穆夫人賦《載馳》。齊侯使公子無虧帥車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歸公乘 馬,祭服五稱,牛羊豕雞狗皆三百,與門材。歸夫人魚 軒,重錦三十兩。僖之元年,齊桓公遷邢于夷儀;二年, 封衛于楚丘。邢遷如歸,「衛國忘亡。」

惠王十八年春正月,齊師、宋師、曹伯次于聶北,救邢。 夏六月,邢遷于夷儀。齊師、宋師、曹師城邢。秋七月戊 辰,「魯夫人姜氏薨于夷,齊人以歸。八月,齊侯、宋公、魯 侯、鄭伯、曹伯、邾人會于檉。」

按《春秋》僖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諸侯救邢。邢人 潰,出奔師。師遂逐狄人,具邢器用而遷之,師無私焉。 夏,邢遷于夷儀,諸侯城之。秋,楚人伐鄭,鄭即齊故也。 盟于犖,謀救鄭也。閔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故齊 人立之。共仲通於哀姜,哀姜欲立之。閔公之死也,哀 姜與知之。故孫于邾,齊人取而殺之。于夷,以其尸歸 僖」公,請葬之。

按《韓子》:「晉人伐邢,齊桓公將救之。鮑叔曰:『太蚤,邢不 亡,晉不敝;晉不敝,齊不重。且夫持危之功,不如存亡 之德,大君不如晚救之,以敝晉。齊實利,待邢亡而復 存之,其名實美』。」桓公乃弗救。

惠王十九年秋九月,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于貫。 按《春秋》僖公二年。按《左傳》,二年秋盟于貫,服江、黃 也。齊寺人貂始漏師于多魚。按《穀梁傳》,貫之盟,管 仲曰:「江、黃遠齊而近楚,楚為利之國也。若伐而不能 救,則無以宗諸侯矣。」桓公不聽,遂與之盟。管仲死,楚 伐江滅黃,桓公不能救,故君子閔之也。

惠王二十年「秋,齊侯、宋公、江人、黃人會于陽穀。」冬,魯 公子友如齊涖盟。 按《春秋》僖公三年,按《左傳》,「三年秋,會于陽穀,謀伐 楚也。齊侯為陽穀之會,來尋盟。」冬,公子友如齊涖盟。 惠王二十一年,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 曹伯侵蔡,蔡潰,遂伐楚。屈完來盟于召陵。齊人執陳 轅濤塗。冬十二月,齊人、宋人、魯人、衛人、鄭人、許人、曹 人侵陳。

按《春秋》僖公四年。按《左傳》三年,齊侯與蔡姬乘舟 於囿蕩公,公懼變色,禁之不可。公怒,歸之,未絕之也。 蔡人嫁之。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 楚。楚子使與師言曰:「『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 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對曰: 『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 夾輔周室。賜我先君履,東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 穆陵,北至于無棣。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 酒,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對曰:「貢之 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給?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 水濱。」師進次於陘。夏,楚子使屈完如師,師退次於召 陵。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之。齊侯曰:「豈不 穀是為?先君之好是繼,與不穀同好,如何?」對曰:「君惠 徼福於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願也。」齊侯曰: 「以此眾戰,誰能禦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對曰:「君若 以德綏諸侯,誰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為城, 漢水以為池,雖眾無所用之。」屈完及諸侯盟陳。轅濤 塗謂鄭申侯曰:「師出於陳、鄭之間,國必甚病。若出於 東方,觀兵於東夷,循海而歸,其可也。」申侯曰:「善。」濤塗 以告齊侯,許之。申侯見曰:「師老矣。若出于東方而遇 敵,懼不可用也。若出于陳、鄭之間,共其資糧屝屨,其 可也。」齊侯說,與之虎牢,執轅濤塗。秋伐陳,討不忠也。 許穆公卒于師,葬之以侯,禮也。凡諸侯薨于朝會,加 一等;死「王事,加二等。」於是有「以袞斂。」冬,叔孫戴伯帥 師,會諸侯之師侵陳。陳成,《歸轅》濤塗。

惠王二十二年「夏,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 男、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止。秋八月,諸侯盟于首止。鄭 伯逃歸不盟。」

按《春秋》僖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夏,會于首止,會王 太子鄭,謀寧周也。陳轅宣仲怨鄭申侯之反己於召 陵,故勸之城其賜邑,曰:「美城之,大名也,子孫不忘。吾 助子請。」乃為之請於諸侯而城之美。遂譖諸鄭伯曰: 「羙城其賜邑,將以叛也。」申侯由是得罪。秋,諸侯盟。王 使周公召鄭伯曰:「吾撫女以從楚,輔之以晉,可以少 安。」鄭伯喜於王命,而懼其不朝於齊也,故逃歸不盟。 孔叔止之曰:「國君不可以輕,輕則失親,失親患必至, 病而乞盟,所喪多矣。君必悔之。」弗聽,逃其師而歸。 惠王二十三年夏,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曹伯伐 鄭,圍新城。秋,楚人圍許,諸侯遂救許。

按《春秋》僖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夏,諸侯伐鄭,以其 逃首止之盟故也。「圍新密」,鄭所以不時城也。秋,楚子 圍許以救鄭。諸侯救許乃還。

惠王二十四年春,齊人伐鄭。秋七月,齊侯、宋公、魯侯、 陳世子款、鄭世子華盟于甯母。魯公子友如齊。 按《春秋》僖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齊人伐鄭。孔叔 言於鄭伯曰:「諺有之曰:『心則不競,何憚於病?既不能 彊,又不能弱,所以斃也。國危矣,請下齊以救國』。」公曰:

「吾知其所由來矣,姑少待我。」對曰:「朝不及夕,何以待
考證
君?」夏,鄭殺申侯以說于齊,且用陳轅濤塗之譖也。初,

申侯,申出也,有寵於楚文王。文王將死,與之璧,使行, 曰:「唯我知女。女專利而不厭,予取予求,不女疵瑕也。 後之人將求多於女,女必不免。我死,女必速行。無適 小國,將不女容焉。」既葬,出奔鄭,又有寵於厲公。子文 聞其死也,曰:「古人有言曰:『知臣莫若君』。弗可改也已。」 秋,盟于甯母,謀鄭故也。管仲言於齊侯曰:「臣聞之:招 攜以禮,懷遠以德。德禮不易,無人不懷。」齊侯修禮於 諸侯,諸侯官受方物。鄭伯使太子華聽命於會,言於 齊侯曰:「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實違君命。若君去之 以為成,我以鄭為內臣,君亦無所不利焉。」齊侯將許 之,管仲曰:「君以禮與信屬諸侯,而以姦終之,無乃不 可乎?子父不奸之謂禮,守命共時之謂信,違此二者, 姦莫大焉。」公曰:「諸侯有討於鄭,未捷,今苟有釁,從之 不亦可乎?」對曰:「君若綏之以德,加之以訓辭,而帥諸 侯以討鄭,鄭將覆亡之不暇,豈敢不懼?若總其罪人 以臨之,鄭有辭矣,何懼?且夫合諸侯,以崇德也,會而 列姦,何以示後嗣?夫諸侯之會,其德刑禮義,無國不 記。記姦之位,君盟替矣。作而不記,非盛德也。君其勿 許!鄭必受盟。夫子華既為太子,而求介於大國以弱 其國,亦必不免。鄭有叔詹、堵叔、師叔三良為政,未可 間也。」薺侯辭焉。子華由是得罪於鄭。冬,鄭伯使請盟 于齊。

惠王二十五年「春正月,王人齊侯、宋公、魯侯、衛侯、許 男、曹伯、陳世子款盟于洮。鄭伯乞盟。」

按《春秋》僖公八年。按《左傳》,七年「秋閏月,惠王崩。襄 王惡太叔帶之難,懼不立,不發喪而告難于齊。八年 春,盟于洮,謀王室也。鄭伯乞盟,請服也。襄王定位而 後發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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