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14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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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四十四卷目錄

 勳爵部彙考十六

  周二

  齊二

官常典第一百四十四卷

勳爵部彙考十六[编辑]

周二[编辑]

齊二[编辑]

襄王元年夏,「宰周公、齊侯、宋子、魯侯、衛侯、鄭伯、許男、 曹伯會于葵丘。秋九月戊辰,諸侯盟于葵丘。齊侯以 諸侯之師伐晉。」

按《春秋》,僖公九年,伐晉不書。按《左傳》,九年夏,會于 葵丘,尋盟,且修好,禮也。「王使宰孔賜齊侯胙,曰:『天子 有事於文武』。使孔賜伯舅胙。齊侯將下拜,孔曰:『且有 後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勞,賜一級,無下拜』。 對曰:『天威不違顏咫尺。小曰:『余敢貪天子之命,無下 拜,恐隕越於下,以遺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秋, 齊侯盟諸侯於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 歸於好。」宰孔先歸,遇晉侯,曰:「可無會也。齊侯不務德 而勤遠略,故北伐山戎,南伐楚,西為此會也。東略之 不知,西則否矣,其在亂乎?君務靖亂,無勤於行。」晉侯 乃還。九月,晉獻公卒,里克、丕鄭欲納文公,故以三公 子之徒作亂。初,獻公使荀息傅奚齊。公疾,召之,曰:「以 是藐諸孤,辱在大夫,其若之何?」稽首而對曰:「臣竭其 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貞。其濟,君之靈也;不濟,則以死 繼之。」公曰:「何謂忠貞?」對曰:「公家之利,知無不為,忠也; 送往事居,耦俱無猜,貞也。」及里克將殺奚齊,先告荀 息曰:「三怨將作,秦、晉輔之,子將何如?」荀息曰:「將死之。」 里克曰:「無益也。」荀叔曰:「吾與先君言矣,不可以貳。能 欲復言而愛身乎?雖無益也,將焉辟之?且人之欲善, 誰不如我?我欲無貳,而能謂人己乎?」冬十月,里克殺 奚齊於次。荀息將死,之人曰:「不如立卓子而輔之。」荀 息立公子卓以葬。十一月,里克殺公子卓於朝,荀息 死之。齊侯以諸侯之師伐晉,及高梁而還,討晉亂也。 令不及魯,故不書。按《公羊傳》:「秋,九月戊辰,諸侯盟 於葵丘。桓之盟不日,此何以日?危之也。何危爾?貫澤 之會,桓公有憂中國之心。不召而至者,江人、黃人也。 葵丘之會,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國。震之者何?猶曰 振振然。矜之者何?猶曰莫若我也。」按《穀梁傳》:「桓盟 不日,此何以日?美之也。為見天子之禁,故備之也。」葵 丘之盟,陳牲而不殺,讀書加於牲上,壹明天子之禁, 曰:「毋雍泉,毋訖糴,毋易樹子,毋以妾為妻,毋使婦人 與國事。」

按《國語》:「桓公即位數年,東南多有淫亂者,萊、莒、徐夷、 吳越,一戰帥服,三十一國遂南征伐楚,濟汝,踰方城, 望汶山,使貢絲於周而反荊州諸侯莫不來服。遂北 伐山戎、刜令支,斬孤竹而南歸,海濱諸侯莫不來服。 與諸侯飾牲為載,以約誓於上下。庶神與諸侯戮力 同心。西征,攘白翟之地,至於西河。方舟設泭,乘桴濟」 河,至於石杭,縣車束馬,踰太行與辟耳之谿拘。夏,西 服㳅沙,西吳南城周,反胙於絳嶽濱,諸侯莫不來服, 而大朝諸侯於陽穀,兵車之屬六,乘車之會三。諸侯 甲不解纍,兵不解翳,弢無弓,服無矢,隱武事,行文道, 帥諸侯而朝天子。葵丘之會,天子使宰孔致胙於桓 公曰:「余一人之命,有事於文、武,使孔致胙,且有後命。 曰:『以爾自卑勞,實謂爾伯舅,無下拜』。」桓公召管子而 謀,管子對曰:「為君不君,為臣不臣,亂之本也。」桓公懼, 出見客,曰:「天威不違顏咫尺,小白余敢承天子之命。」 曰:「爾無下拜,恐隕越於下,以為天子羞。」遂下拜,升受 命賞服,大路,龍旂九旒,渠門赤旂,諸侯稱順焉。桓公 憂天下諸侯,魯有夫人、慶父之亂,二君殺死,國絕無 嗣。桓公聞之,使高子存之。翟人攻邢,桓公築夷儀以 封之,男女不淫,牛馬選具。翟人攻衛,衛人出廬於曹, 桓公城楚丘以封之,其畜散而無育,桓公與之繫馬 三百,天下諸侯稱仁焉。於是天下諸侯知桓公之為 己動也,是故諸侯歸之,譬若市人。桓公知諸侯之歸 己也,故使輕其幣而重其禮,故天下諸侯罷馬以為 幣,縷纂以為奉,鹿皮四個。諸侯之使垂櫜而入,稛載 而歸,故拘之以利,結之以信,示之以武,故天下小國 諸侯既許桓公,莫之敢背,就其利而信其仁,畏其武。 桓公知天下諸侯多與己也,故又大施忠焉,可為動 者為之動,可為謀者為之謀,軍譚遂而不「有也,諸侯 稱寬焉。通齊國之魚鹽於東萊,使關市幾而不徵,以 為諸侯利,諸侯稱廣焉。築葵茲、晏負、夏領、釜丘,以禦 戎狄之地,所以禁暴於諸侯也。築五鹿、中牟、葢與、牡 丘,以衛諸夏之地,所以示權於中國也。教大成,定三革,隱五刃,朝服以濟河,而無怵惕焉,文事勝矣。」是故 大國慚愧,小國附協。惟能用管夷吾、甯戚、隰朋、賓胥 無、鮑叔牙之屬,而伯功立。 葵丘之會,獻公將如會, 遇宰周公,曰:「君可無會也。夫齊侯好示,務施與力而 不務德,故輕致諸侯而重遣之,使至者勸而畔者慕, 懷之以典言,薄其要結而厚德之,以示之信。三屬諸 侯,存亡國三以示之施。是以北伐山戎,南伐楚,西為 此會也。辟之如室。既鎮其甍矣,又何加焉?吾聞之,惠 難遍也,施難報也。不遍不報,卒於怨讎。夫齊侯將施 惠,如出責是之不果奉而暇,晉是皇,雖後之會,將在 東矣。君無懼焉,其有勤也。」公乃還。宰孔謂其御曰:「晉 侯將死矣,景、霍以為城,而汾河、涑、澮以為淵,戎、翟之 民實環之,汪是土也。苟違其違,誰能懼之?今晉侯」不 量齊德之豐否,不度諸侯之勢,釋其閉修,而輕於行 道,失其心矣。「君子失心,鮮不夭昏。」是歲也,獻公卒八 年,為淮之會。桓公在殯,宋人伐之。

襄王二年春正月,魯侯如齊。夏,齊侯、許男伐北戎。王 人、齊人立晉侯。

按《春秋》,僖公十年,立晉侯不書。按《左傳》,十年,「夏四 月,周公忌父、王子黨會齊隰朋立晉侯。」

襄王三年,「魯侯及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陽穀。」

按:《春秋》僖公十一年。

襄王四年「秋,王子帶奔齊。冬齊侯使管仲平戎于王, 隰朋平戎于晉。」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僖公十二年,王以戎難故,討 王子帶。秋,王子帶奔齊。冬,齊侯使管仲平戎于王,使 隰朋平戎于晉。王以上卿之禮饗管仲,管仲辭曰:「臣 賤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國高在若節《春秋》,來承王 命,何以禮焉?陪臣敢辭。」王曰:「舅氏余嘉乃勳,應乃懿 德,謂督不忘。往踐乃職,無逆朕命。」管仲受下卿之禮 而還。

襄王五年春,「齊侯使仲孫湫聘于周。夏,齊侯、宋公、陳 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鹹。冬,魯公子友如 齊。」

按《春秋》,僖公十三年,仲孫湫聘周不書。按《左傳》,十 三年春,齊侯使仲孫湫聘于周,且言王子帶,事畢不 與王言。「歸復命曰:『未可。王怒未怠,其十年乎?不十年, 王弗召也』。」夏,會于鹹,淮夷病杞故,且謀王室也。秋,為 戎難故,諸侯戍周,齊仲孫湫致之。

襄王七年春正月,魯侯如齊。「三月,魯侯會齊侯、宋公、 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諸侯 之大夫救徐。秋七月,齊師、曹師伐厲。

按《春秋》僖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楚人伐徐」, 徐即諸夏故也。「三月,盟于牡丘,尋葵丘之盟,且救徐 也。孟穆伯帥師及諸侯之師救徐,諸侯次于匡以待 之。」秋,伐厲,以救徐也。冬,楚敗徐于婁林,徐恃救也。 襄王八年夏,齊人救徐,徵諸侯以戍周。「冬十二月,齊 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邢侯、曹伯會于淮。」 按《春秋僖公十六年》,救徐戍周不書。按《左傳》十六 年夏,齊伐厲,不克,救徐而還。王以戎難告於齊。齊徵 諸侯而戍周。冬十二月,會于淮,謀鄫且東略也。城鄫, 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齊有亂。」不果城而還。 襄王九年春,齊人、徐人伐英氏。秋,魯夫人姜氏會齊 侯于卞。冬十二月,齊侯小白卒。

按《春秋》僖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春,齊人為徐 伐英氏,以報婁林之役也。夏,師滅項。淮之會,公有諸 侯之事,未歸而取項,齊人以為討而止公。「秋,聲姜以 公故,會齊于卞。九月,公至自會。齊侯之夫人三王姬、 徐嬴、蔡姬,皆無子。齊侯好內,多內寵,內嬖如夫人者 六人,長衛姬生武孟,少衛姬生惠公,鄭姬生孝公,葛 嬴」生昭公,密嬴生懿公,宋華子生公子雍。公與管仲 屬孝公於宋襄公,以為太子。雍巫有寵於衛共姬,因 寺人貂以薦羞於公,亦有寵,公許之,立武孟。管仲卒, 五公子皆求立。冬十月乙亥,齊桓公卒。易牙入與寺 人貂,因內寵以殺群吏,而立公子無虧。孝公奔宋。十 二月乙亥,赴。辛巳,夜殯。按《公羊傳》,「夏滅項,孰滅之? 齊滅之。」曷為不言齊滅之?為桓公諱也。《春秋》為賢者 諱,此滅人之國,何賢爾?君子之惡惡也疾始,善善也 樂終。桓公嘗有繼絕存亡之功,故君子為之諱也。 按《穀梁傳》「夏滅項,孰滅之?桓公也。」何不言桓公也?為 賢者諱也。項,國也,不可滅而滅之乎?桓公知項之可 滅也,而不知已之不可以滅也,既滅人之國矣,何賢 乎君子?惡惡疾其始,善善樂其終。桓公嘗有存亡繼 絕之功,故君子為之諱也。

按《管子小稱篇》:管仲有病,桓公往問之,曰:「『仲父之病 病矣。若不可諱而不起此病也,仲父亦將何以詔寡 人』?管仲對曰:『微君之命臣也,故臣且謁之。雖然,君猶 不能行也』。公曰:『仲父命寡人東,寡人東;令寡人西,寡 人西。仲父之命於寡人,敢不從乎』?」管仲攝衣冠起對 曰:臣願君之遠易牙、豎刁堂巫公子開方。夫易牙以 調和事公,公曰:「惟烝嬰兒之未嘗。」於是烝其首子而獻之公。人情非不愛其子也,於子之不愛,將何有於 公?公喜宮而妒,豎刁自刑而為公治內。人情非不愛 其身也,於身之不愛,將何有於公?公子開方事公十 五年,不歸視其親,齊、衛之間,不容數日之行。臣聞之, 務為不久,蓋虛不長其生;不長者,其「死必不終。」桓公 曰:「善。」管仲死,已葬,公憎四子者,廢之官。逐堂巫而苛 病,起兵,逐易牙而味不至,逐豎刁而宮中亂,逐公子 開方而朝不治。桓公曰:「嗟!聖人固有悖乎?」乃復四子 者處。期年,四子作難,圍公一室不得出。有一婦人,遂 從實入,得至公所。公曰:「吾饑而欲食,渴而欲飲,不可 得,其故何也?」婦人對曰:「易牙、豎刁、堂巫、公子開方四 人分齊國,塗十日不通矣。公子開方以書社七百下 衛矣,食將不得矣。」公曰:「嗟茲乎,聖人之言長乎哉?死 者無知則已,若有知,吾何面目以見仲父於地下?」乃 援素幭以裹首而絕死。十一日,蟲出於戶,乃知桓公 之死也。葬以楊門之扇,桓公之所以身死。十一日蟲 出戶而不收者,以不終用賢也。

襄王十年春正月,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夏,魯師 救齊。五月戊寅,宋師及齊師戰于甗,齊師敗績。狄救 齊。秋八月丁亥,「葬齊桓公。」

按《春秋》僖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春,宋襄公以 諸侯伐齊。三月,齊人殺無虧。「齊人將立孝公,不勝,四 公子之徒,遂與宋人戰。夏五月,宋敗齊師于甗,立孝 公而還。秋八月,葬齊桓公。」

襄王十一年「冬,陳人、魯人、蔡人、楚人、鄭人盟于齊。」 按《春秋》僖公十九年。按《左傳》十九年「秋,陳穆公請 修好於諸侯,以無忘齊桓之德,冬盟于齊,修桓公之 好也。」

襄王十二年「秋齊人狄人盟于邢。」

按《春秋》僖公二十年。按《左傳》二十年秋,「齊狄盟于 邢,為邢謀衛難也,於是衛方病邢。」

襄王十三年「春宋人齊人楚人盟于鹿上。」

按《春秋》僖公二十一年。按《左傳》二十一年春,「宋人 為鹿上之盟,以求諸侯於楚,楚人許之。」

襄王十四年秋王子帶自齊歸于京師。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僖公二十二年:「富辰言於王 曰:『請召太叔。《詩》曰:『協比其鄰,昏姻孔云』。吾兄弟之不 協,焉能怨諸侯之不睦』?」王說。王子帶自齊復歸于京 師,王召之也。

襄王十五年春齊侯伐宋,圍緡。

按《春秋》僖公二十三年。按《左傳》,二十三年春,「齊侯 伐宋,圍緡,以討其不與盟于齊也。」

襄王十八年春,齊人侵魯西鄙。魯侯追齊師至酅,弗 及。夏,齊人伐魯北鄙。衛伐齊。冬,魯侯以楚師伐齊,取 穀。

按《春秋》僖公二十六年。按《左傳》,二十六年春,齊師 侵我西鄙,討。是二盟也。夏,齊孝公伐我北鄙,衛人伐 齊,洮之盟故也。公使展喜犒師,使受命於展禽。齊侯 未入境,展喜從之,曰:「寡君聞君親舉玉趾,將辱於敝 邑,使下臣犒執事。」齊侯曰:「魯人恐乎?」對曰:「小人恐矣, 君子則否。」齊侯曰:「室如懸磬,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 對曰:「『恃先王之命。昔周公、太公股肱周室,夾輔成王。 成王勞之而賜之盟,曰:『世世子孫,無相害也』。載在盟 府,太師職之。桓公是以糾合諸侯而謀其不協,彌縫 其闕,而匡救其災,昭舊職也』。及君即位,諸侯之望曰: 『其率桓之功,我敝邑用不敢保聚。曰:『豈其嗣世九年 而棄命廢職,其若先君何』?君必不然,恃此以不恐齊 侯』。」乃還東門。襄仲、臧文仲如楚乞師。臧孫見子玉而 道之,伐齊、宋,以其不臣也。秋,宋以其善於晉侯也,叛 楚即晉。冬,楚令尹子玉、司馬子西帥師伐宋,圍緡。公 以楚師伐齊,取穀。寘桓公子雍於穀,易牙奉之,以為 魯援。楚申公、叔侯戍之。桓公之子七人為七大夫於 楚。

按《國語》:齊孝公來伐,臧文仲欲以辭告病焉。問於展 禽,對曰:「獲聞之,處大教小,處小事大,所以禦亂也。不 聞以辭。若為小而崇,以怒大,國使加已亂,亂在前矣, 辭其何益?」文仲曰:「國急矣,百物唯其可者,將無不趨 也。願以子之辭行賂焉,其可乎?」展禽使乙喜以膏沐 犒師,曰:「寡君不佞,不能事疆埸之司。使君盛怒以暴 露於敝邑之野,敢犒輿師。」齊侯見使者曰:「魯國恐乎?」 對曰:「小人恐矣,君子則不。」公曰:「室如縣磬,野無青草, 何恃而不恐?」對曰:「恃二先君之所職業。昔者成王命 我先君周文公及齊先君太公曰:『女股肱周室,以夾 輔先王。賜女土地,質之以犧牲,世世子孫,無相害也』。 今君來討敝邑之罪,其亦使聽,從而釋之,必不泯其 社稷。豈其貪壤地而棄先王之命,其何以鎮撫諸侯 恃此以不恐?」齊侯乃許為平而還。

襄王十九年「夏六月庚寅,齊侯昭卒,弟潘殺公子而 自立。秋八月乙未,葬齊孝公。」

按《春秋》,僖公二十七年,「弟潘自立」,不書。按《左傳》,二 十七年夏,齊孝公卒,有齊怨,不廢喪紀,禮也襄王二十年春三月,晉侯、齊侯盟于斂盂。夏四月,晉 侯、齊師、宋師、秦師及楚人戰于城濮,楚師敗績。五月 癸丑,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于 踐土。冬,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侯、鄭伯、陳子、莒子、邾 人、秦人會于溫,遂圍許。

按《春秋》僖公二十八年,「晉、齊盟于斂盂。」不書。按《左 傳》,二十七年:冬,楚子及諸侯圍宋。宋公孫固如晉告 急。先軫曰:「報施救患,取威定霸,於是乎在矣。」狐偃曰: 「楚始得曹而新昏於衛。若伐曹、衛,楚必救之,則齊、宋 免矣。」二十八年春,晉侯將伐曹,假道於衛,衛人弗許, 還自南河濟,侵曹伐衛。正月戊申,取五鹿。二月,晉侯、 齊侯盟于斂盂。衛侯請盟,晉人弗許。衛侯欲與楚,國 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說於晉。衛侯出居於襄牛。公子 買戍衛。楚人救衛,不克。公懼於晉,殺子叢以說焉。謂 楚人曰:「不卒戍也。」晉侯圍曹,攻之。三月丙午,入曹。宋 人使門尹般如晉師告急。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則絕, 告楚不許。我欲戰矣,齊、秦未可,若之何?」先軫曰:「使宋 舍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我執曹君而分曹、衛之田, 以賜宋人。楚愛曹、衛,必不許也。喜、賂怒頑,能無戰乎?」 公說,執曹伯,分曹、衛之田以𢌿宋人。楚子入居於申, 使申叔去榖,使子玉去宋,曰:「無從晉師。」子玉使伯棼 請戰。王怒,少與之師。子玉使宛春告於晉師曰:「請復 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公拘宛春於衛,且私許 復曹、衛。曹、衛告絕於楚,子玉怒,從晉師。晉師退三舍, 辟之。楚眾欲止,子玉不可。夏四月戊辰,晉侯、宋公、齊 國歸父、崔夭、秦小子憖次于城濮。楚師背酅而舍。子 玉使鬥勃請戰。己巳,晉師陳於莘北,楚師敗績。晉師 三日館穀,及癸酉而還。甲午,至于衡雍。作王宮于踐 土。丁未,獻楚俘于王。癸亥,王子虎盟諸侯于王庭,《要 言》曰:「皆獎王室,無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 其師,無克祚國。及其元孫,無有老幼。」秋七月丙申,振 《旅愷》以入于晉。冬,會于溫。丁丑,諸侯圍許。

襄王二十一年「夏六月,王子虎、魯侯、晉狐偃、宋公孫 固、齊國歸父、陳轅濤塗、秦小子憖、蔡人盟于翟泉」 按《春秋》僖公二十九年。按《左傳》二十九年夏,「公會 王子虎、晉狐偃、宋公孫固、齊國歸父、陳轅濤塗、秦小 子憖,盟于翟泉,尋踐土之盟,且謀伐鄭也。」

襄王二十二年夏狄侵齊。

按《春秋》僖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春,晉人侵鄭, 以觀其可攻與否。」狄間晉之有鄭虞也。夏,狄侵齊。 襄王二十五年春,齊侯使國歸父來聘。夏,狄侵齊。「冬 十月,魯侯如齊。」

按《春秋》,僖公三十三年。按《左傳》,三十三年春,齊國 莊子來聘,自郊勞至于贈賄,禮成而加之以敏。臧文 仲言於公曰:「國子為政,齊猶有禮,君其朝焉。臣聞之, 服於有禮,社稷之衛也。」夏,狄侵齊,因晉喪也。冬,如齊 朝,且弔,有狄師也。

襄王二十六年冬魯公孫敖如齊。

按《春秋文公元年》。按《左傳》元年冬,「穆伯如齊,始聘 焉,禮也。」

襄王二十七年冬,魯公子遂如齊納幣。

按《春秋文公二年》。按《左傳》,二年冬,「襄仲如齊納幣, 禮也。」

襄王三十二年「秋八月,齊侯、宋公、衛侯、陳侯、鄭伯、許 男、曹伯會晉趙盾盟于扈。魯侯後至。」

按《春秋》文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八月,齊侯、宋公、 衛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會晉趙盾盟于扈。晉侯立 故也。」

頃王元年夏,狄侵齊。

按:《春秋》文公九年。

頃王三年秋狄侵齊。

按:《春秋》文公十一年。

頃王六年「夏五月乙亥,齊侯潘薨,子舍立。秋九月甲 申,魯公孫敖卒于齊。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而自立。 冬,單伯如齊。齊人執單伯及子叔姬。」

按《春秋》文公十四年。按《左傳》:子叔姬妃齊昭公,生 舍。叔姬無寵,舍無威。公子商人驟施於國,而多聚士, 盡其家貸於公有司以繼之。十四年夏五月,昭公卒, 舍即位。秋七月乙卯夜,齊商人弒舍而讓元。元曰:「爾 求之久矣,我能事爾,爾不可使多蓄憾。將免我乎?爾 為之。」齊人定懿公,使來告難,故書以九月。齊公子元 不順懿公之為政也,終不曰公,曰「夫己氏。」襄仲使告 於王,請以王寵求昭姬於齊,曰:「殺其子,焉用其母?請 受而罪之。」冬,單伯如齊請子叔姬。齊人執之,又執子 叔姬。 按《公羊傳》,單伯之罪何?道淫也。惡乎淫?淫於 子叔姬。按《穀梁傳》:齊人執單伯,私罪也。單伯淫於 齊,齊人執之。齊人執子叔姬,叔姬同罪也。

匡王元年「夏,齊人歸魯公孫敖之喪。」秋,齊人侵魯西 鄙。「冬十二月,齊人歸魯子叔姬。」齊侯侵魯西鄙,遂伐 曹,入其郛。

按《春秋》文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晉,為單伯與子叔姬故也。夏,齊人或為孟氏謀曰:「魯 爾親也。飾棺寘諸堂阜,魯必取之。」從之。卞人以告,惠 叔,猶毀,以為請立於朝以待命,許之。取而殯之。齊人 送之。書曰:「齊人歸公孫敖之喪」,為孟氏,且國故也。葬 視共仲聲。己不視帷堂而哭。襄仲欲勿哭,惠伯曰:「喪, 親之終也。雖不能始,善終可也。史佚有言曰:『兄弟致 美、救乏、賀善、弔災、祭敬、喪哀,情雖不同,毋絕其愛,親 之道也』。子無失道,何怨於人?」襄仲說,帥兄弟以哭之。 他年,其二子來,孟獻子愛之,聞於國。或譖之曰:「將殺 子。」獻子以告季文子。二子曰:「夫子以愛我聞,我以將 殺子聞,不亦遠於禮乎?遠禮不如死。一」人門於《句鼆》, 一人門於戾丘,皆死。齊人許單伯請而赦之,使來致 命。秋,齊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於晉。冬十一月,晉 侯、宋公、衛侯、蔡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盟於扈,尋新 城之盟,且謀伐齊也。齊人賂晉侯,故不克而還。於是 有齊難,是以公不會。齊人來歸子叔姬,王故也。齊人 侵我西鄙,謂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討其來朝 也。季文子曰:「齊侯其不免乎?已則無禮,而討於有禮 者?曰:『女何故行禮?禮以順天,天之道也。己則反天,而 又以討人,難以免矣。《詩》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 之不虐幼賤,畏于天也。在《周頌》曰:『畏天之威,于時保 之』。不畏于天,將何能保?以亂取國,奉禮以守,猶懼不 終,多行』』」無禮,弗能在矣。 按《公羊傳》齊人歸公孫敖 之喪。何以不言來?內辭也。脅我而歸之,筍將而來也。

筍者,竹箯,一名「編輿」,齊魯以此名之曰「筍」,將送也。為叔姬淫惡魯類,故取其尸置編輿中,傳送而來,脅魯令受之。

匡王二年春,「魯季孫行父會齊侯于陽穀,齊侯弗及 盟。夏六月戊辰,魯公子遂及齊侯盟于郪丘。」

按《春秋》文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春王正月,及 齊平。公有疾,使季文子會齊侯于陽穀,請盟。齊侯不 肯,曰:『請俟君間』。」夏五月,公使襄仲納賂于齊侯,故盟 于郪丘。

匡王三年夏四月,齊侯伐魯北鄙。「六月癸未,齊侯、魯 侯盟于穀。冬,魯公子遂如齊。」

按《春秋》文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夏四月,齊侯 伐我北鄙,襄仲請盟。六月,盟于穀。冬,襄仲如齊拜穀 之盟。復曰:「臣聞齊人將食魯之麥,以臣觀之,將不能 齊君之語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

匡王四年「夏五月戊戌,齊人弒其君商人,子元立。秋, 魯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冬,魯夫人姜氏歸于齊。季 孫行父如齊。」

按《春秋》文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春,齊侯戒師, 期而有疾。醫曰:「不及秋,將死。」公聞之,卜曰:「『尚無及期』。 惠伯令龜卜楚丘占之曰:『齊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 不聞』。」二月丁丑,公薨。齊懿公之為公子也,與邴歜之 父爭田,弗勝。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歜僕納閻職 之妻,而使職驂乘。夏五月,公游於申池,二人浴於池 歜,以扑抶職。職怒。歜曰:「人奪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 何傷?」職曰:「與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謀弒懿公, 納諸竹中。歸,舍爵而行。齊人立公子元秋。襄仲、莊叔 如齊。惠公立故,且拜葬也。文公二妃敬嬴生宣公,敬 嬴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長而屬諸襄仲,襄仲欲立之, 叔仲不可。仲見於齊侯而請之。齊侯新立而欲親魯, 許之。冬十月,仲殺惡及視而立宣公。夫人姜氏歸于 齊,大歸也。

匡王五年春正月,「魯公子遂如齊逆女。夏,魯季孫行 父如齊。齊侯、魯侯會于平州。魯公子遂如齊。」六月,齊 人取魯濟西田。

按《春秋》宣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正月,公子遂如 齊逆女,尊君命也。「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尊夫 人也。夏,季文子如齊納賂以請會,會于平州,以定公 位。東門襄仲如齊拜成。六月,齊人取濟西之田,為立 公故以賂齊也。」

定王元年秋,赤狄侵齊。

按:《春秋》宣公三年。

定王二年春正月,齊侯、魯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魯 侯伐莒,取向。夏六月,赤狄侵齊。秋,魯侯如齊。

按《春秋》宣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公及齊侯平莒 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

定王三年春,魯侯如齊。「秋九月,齊高固逆叔姬于魯。 冬,齊高固及子叔姬至魯。」

按《春秋》宣公五年。按《左傳》,五年「春,公如齊,高固使 齊侯止公,請叔姬焉。夏,公至自齊。」「秋,九月,齊高固來 逆女」,自為也。「冬來,反馬也。」

定王四年,王求后于齊。冬,召公逆后于齊。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宣公六年:「夏,定王使子服求 后于齊。冬,召桓公逆王后于齊。」

定王五年夏,齊侯、魯侯伐萊。

按《春秋》宣公七年。按《左傳》,七年「夏,公會齊侯伐萊。」 不與謀也定王七年春正月,魯侯如齊。夏,齊侯伐萊。

按:《春秋》宣公九年。

定王八年春,魯侯如齊。「齊人歸魯濟西田。夏四月己 巳,齊侯元薨,子無野立。齊崔氏出奔衛。魯侯如齊。六 月,魯公孫歸父如齊。葬齊惠公。」秋,魯季孫行父如齊。 冬,魯公孫歸父如齊。齊侯使國佐聘于魯。

按《春秋》宣公十年。按《左傳》,「十年春,公如齊。齊侯以 我服故,歸濟西之田。」夏,齊惠公卒,崔杼有寵於惠公。 高國畏其偪也,公卒而逐之,奔衛。公如齊奔喪。秋,季 文子初聘于齊。冬,子家如齊伐邾故也。國武子來報 聘。

定王九年「夏魯公孫歸父會齊人伐莒。」

按:《春秋》宣公十一年。

定王十一年春,齊師伐莒。

按《春秋》宣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春,齊師伐莒, 莒恃晉而不事齊故也。

定王十二年「冬魯公孫歸父會齊侯于穀。」

按《春秋》宣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冬,公孫歸父 會齊侯於榖,見晏桓子,與之言。魯樂桓子告高宣子 曰:「子家其亡乎?懷於魯矣。懷必貪,貪必謀人。謀人,人 亦謀己。一國謀之,何以不亡?」

定王十三年秋「魯仲孫蔑會齊高固于無婁。」

按:《春秋》宣公十五年。

定王十五年春,晉侯使郤克徵會于齊。「夏六月,晉侯、 魯侯、衛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斷道,晉人執齊使。」 按《春秋》宣公十七年,徵會執齊使不書。按《左傳》十 七年春,晉侯使郤克徵會於齊。「齊頃公帷,婦人使觀 之。郤子登,婦人笑於房。獻子怒,出而誓曰:『所不此報, 無能涉河』。獻子先歸,使欒京廬待命於齊,曰:『不得齊 事,無復命矣』。」郤子至請伐齊。晉侯弗許。請以其私屬, 又弗許。齊侯使高固、晏弱、蔡朝、南郭偃會及斂盂,高 固逃歸。夏,會於斷道,討貳也。盟於卷。楚辭齊人。晉人 執晏弱於野王,執蔡朝於原,執南郭偃於溫,苗賁皇。 使見晏桓子。歸言於晉侯曰:「夫晏子何罪?昔者諸侯 事吾先君,皆如不逮,舉言群臣不信,諸侯皆」有貳志。 齊君恐不得禮,故不出而使四子來。左右或沮之曰: 「君不出,必執吾使。」故高子及斂盂而逃。夫三子者曰: 「『若絕君好,寧歸死焉』。為是犯難而來。吾若善逆彼以 懷來者,吾又執之以信。齊沮吾,不既過矣乎?過而不 改,而又久之,以成其悔,何利之有焉?使反者得辭,而 害來者以懼諸侯,將焉用之?」晉人緩之逸。秋八月,晉 師還。按《穀梁傳》:季孫行父禿,晉郤克眇,衛孫良夫 跛,曹公子手僂,同時而聘于齊。齊使禿者御禿者,使 眇者御眇者,使跛者御跛者,使僂者御僂者。蕭同姪 子處臺上而笑之,聞於客,客不悅而去,相與立胥閭 而語,移日不解。齊人有知之者,曰:「齊之患必自此始 矣。」

按《國語》:郤獻子聘於齊,齊頃公使婦人觀而笑之。郤 獻子怒,歸請伐齊。范武子退自朝,曰:「燮乎吾聞之,千 人之怒必獲毒焉。夫郤子之怒甚矣,不逞於齊,必發 諸晉國。不得政,何以逞怒?余將致政焉,以成其怒,無 以內易外也。爾勉從二三子,以成君命。唯敬乃老。」 定王十六年春,晉侯、衛世子臧伐齊。

按《春秋》宣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春,晉侯、衛太 子臧伐齊,至于陽穀。齊侯會晉侯盟于繒,以公子彊 為質於晉。」晉師還,蔡朝,南郭偃逃歸。夏,公使如楚乞 師,欲以伐齊。秋,楚莊王卒,楚師不出。既而用晉師,楚 於是乎有蜀之役。

定王十八年春,齊侯伐魯北鄙。夏四月丙戌,「衛孫良 夫帥師及齊師戰于新築,衛師敗績。六月,晉郤克、魯 季孫行父、臧孫許、叔孫僑如、公孫嬰齊、衛孫良夫、曹 公子首及齊侯戰于鞌,齊師敗績。秋七月,齊侯使國 佐如師。己酉,及國佐盟于袁婁。冬十一月,魯侯及楚 人、秦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齊人、曹人、邾人、薛人、鄫 人盟于蜀。」

按《春秋》成公二年。按《左傳》,元年春,為齊難,故作《丘 甲》。聞齊將出楚師。夏,臧孫許及晉侯盟于赤棘。二年 春,齊侯伐我北鄙,圍龍。頃公之嬖人盧蒲就魁門焉, 龍人囚之。齊侯曰:「勿殺,吾與而盟,無入而封。」弗聽,殺 而膊諸城上。齊侯親鼓士陵城,三日取龍。遂南侵及 巢丘。衛侯使孫良夫、石稷、甯相、向禽將侵齊,與齊師 遇。石子欲還。孫子曰:「不可。以師伐人,遇其師而還,將 謂君何?若知不能,則如無出。今既遇矣,不如戰也。」《夏 有》。闕文失新築戰事石成子曰:「師敗矣,子不少須,眾懼盡,子 喪師徒,何以復命?」皆不對。又曰:「子,國卿也,隕子辱矣。 子以眾退我此。」乃止。且告車來甚眾。齊師乃止。次于 鞫居。新築人仲叔于奚救孫桓子,桓子是以免。既衛 人賞之以邑,辭請曲縣繁纓以朝,許之。仲尼聞之曰: 「惜也,不如多與之邑。唯器與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 司也。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禮,禮以行義,義以

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節也。若以假人,與人政也。政
考證
亡則國家從之,弗可止也已。」孫桓子還於新築,不入。

遂如晉乞師,臧宣叔亦如晉乞師,皆主郤獻子。晉侯 許之七百乘。郤子曰:「此《城濮》之賦也,有先君之明,與 先大夫之肅,故捷克於先大夫,無能為役,請八百乘。」 許之。郤克將中軍,士燮將上軍,欒書將下軍,韓厥為 司馬,以救魯。衛臧宣叔逆晉師,且道之。季文子帥師 會之。及衛地,韓獻子將斬人,郤獻子馳將救之,至則 既斬之矣。郤子使速以徇告其僕曰:「吾以分謗也。」師 從齊師于莘。六月壬申,師至于靡笄之下。齊侯使請 戰,曰:「子以君師,辱於敝邑,不腆敝賦,詰朝請見。」對曰: 「晉與魯、衛,兄弟也。來告曰:『大國朝夕釋憾於敝邑之 地。寡君不忍使群臣請於大國,無令輿師淹於君地。 能進不能退,君無所辱命』。」齊侯曰:「大夫之許,寡人之 願也。若其不許,亦將見也。」齊高固入晉師,桀石以投 人,禽之而乘其車,繫桑本焉,以徇齊壘,曰:「欲勇者,賈 余餘勇!」癸酉,師陳于鞌邴。夏,御齊侯,逢丑父為右。晉 解張御郤克,鄭丘緩為右。齊侯曰:「余姑翦滅此而朝 食,不介馬而馳之。」郤克傷於矢,流血及屨,未絕鼓音, 曰:「余病矣!」張侯曰:「自始合,而矢貫余手及肘,余折以 御,左輪朱殷,豈敢言病?吾子忍之。」緩曰:「自始合,苟有 險,余必下推車,子豈識之?然子病矣。」張侯曰:「師之耳 目在吾旗鼓,進退從之。此車一人殿之,可以集事。若 之何其以病敗君之大事也?擐甲執兵,固即死也。病 未及死,吾子勉之。」左并轡,右援枹而鼓,馬逸不能止。 師從之。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韓厥夢子輿謂 己曰:「且辟左右。」故中御而從齊侯。《邴夏》曰:「射其御者, 君子也。」公曰:「謂之君子而射之,非禮也。」射其左,越于 車下;射其右,斃于車中。綦母張喪車從。韓厥曰:「請寓 乘從。」左右皆肘之,使立於後。韓厥俛定其右,逄丑父 與公易位。將及華泉,驂絓於木而止。丑父寢於轏中, 蛇出於其下,以肱擊之,傷而匿之,故不能推車而及。 韓厥執縶馬前,再拜稽首,奉觴加璧以進曰:「寡君使 群臣為魯、衛請,曰:『無令輿師陷入君地!下臣不幸,屬 當戎行,無所逃隱,且懼奔辟,而忝兩君臣,辱戎士。敢 告不敏,攝官承乏』。」丑父使公下如華泉取飲,鄭周父 御佐車,宛茷為右,載齊侯以免韓厥。丑父、郤獻子將 戮之,呼曰:「自今無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於此,將為 戮乎?」郤子曰:「人不難以死,免其君而戮之不祥。赦之 以勸事」君者。乃免之。齊侯免。求丑父,三入三出。每出, 齊師以帥退入于狄卒,狄卒皆抽戈楯冒之,以入于 衛師,衛師免之。遂自徐關入。齊侯見保者,曰:「勉之。齊 師敗矣。」辟女子,女子曰:「君免乎?」曰:「免矣。」曰:「銳司徒免 乎?」曰:「免矣。」曰:「苟君與吾父免矣,可若何?」乃奔。齊侯以 為有禮,既而問之,辟司徒之妻也,予之石窌。晉師從 齊師入自丘輿,擊馬陘。齊侯使賓媚人賂以紀甗、玉 磬與地,不可,則聽客之所為。賓媚人致賂,晉人不可, 曰:「必以蕭同叔子為質,而使齊之封內盡東其畝。」對 曰:「蕭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敵,則亦晉君 之母也。吾子布大命於諸侯,而曰『必質其母以為信』, 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詩》曰:「孝子不匱,永錫 爾類。」若以不孝令於諸侯,其無乃非德類也乎!先王 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詩》曰:「我疆我理,南 東其畝。」今吾子疆理諸侯,而曰:「盡東其畝而已。」唯吾 子戎車是利,無顧土宜,其無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 先王則不義。何以為盟主?其晉實有闕,四王之王也, 樹德而濟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撫之,以役王命。 今吾子求合諸侯,以逞無疆之欲。《詩》曰:『布政優優,百 祿是遒』。子實不優,而棄百祿,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 之命,使臣則有辭矣。」曰:「子以君師,辱於敝邑,不腆敝 賦,以犒從者,畏君之震,師徒橈敗。吾子惠徼齊國之 福,不泯其社稷,使繼舊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 敢愛子又不許,請收合餘燼,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 云從也。況其不幸,敢不唯命是聽!」魯、衛諫曰:「齊疾我 矣,其死亡者皆親暱也,子若不許,讎我必甚。唯子則 又何求?子得其國寶,我亦得地而紓於難,其榮多矣。 齊、晉亦唯天所授,豈必晉?」晉人許之。對曰:「群臣帥賦 輿以為魯、衛請。若苟有以藉口而復於寡君,君之惠 也。敢不唯命是聽?」禽鄭自師逆公。秋七月,晉師及齊 國佐盟于袁婁,使齊人歸我汶陽之田。公會晉師于 上鄍,賜三帥先路三命之服,司馬、司空、輿師、候正、亞 旅,皆受一命之服。宣公使求好於楚。莊王卒,宣公薨, 不克作好。公即位,受盟於晉。會晉伐齊。衛人不行使 於楚,而亦受盟於晉,從於伐齊。故楚令尹子重為陽 橋之役以救齊,將起師,子重曰:「君弱群臣,不如先大 夫師眾而後可。《詩》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夫文王猶 用眾,況吾儕乎?且先君莊王屬之曰:『無德以及遠方』, 莫如惠恤其民而善用之。」乃大戶已責,逮鰥救乏赦 罪,悉師,王卒盡行。彭名御戎,蔡景公為左,許靈公為 右。二君弱,皆強冠之。冬,楚師侵衛,遂侵我師于蜀。使 臧孫往辭曰:「楚遠而久,固,將退矣。無功而受名,臣不 敢」楚侵。及陽橋,孟孫請往,賂之以執斲、執鍼、織紝,皆百人,公衡為質以請盟。楚人許平。十一月,公及楚公 子嬰齊、蔡侯、許男、秦右大夫說、宋華元、陳公孫寧、衛 孫良夫、鄭公子去疾及齊國之大夫盟于蜀,於是乎 畏晉而竊與楚盟。蔡侯、許男不書,乘楚車也。

按《國語》,靡笄之役也,郤獻子伐齊。齊侯來,獻之以得 隕命之禮,曰:「寡君使克也,不腆敝邑之禮,為君之辱, 敢歸諸下執政,以憖御人。」苗棼皇曰:「郤子勇而不知 禮,矜其伐而恥國君,其與幾何?」

定王十九年「冬十二月,齊侯朝于晉。」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成公三年:「冬十二月,齊侯朝 於晉,將授玉,郤克趨進曰:『此行也,君為婦人之笑辱 也,寡君未之敢任』。晉侯享齊侯,齊侯視韓厥,韓厥曰: 『君知厥也乎』?齊侯曰:『服改矣』。韓厥登舉爵曰:『臣之不 敢愛死,為兩君之在此堂也』。」

定王二十一年夏,「晉荀首如齊逆女。」「冬十二月己丑, 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邾子、杞伯同盟 于蟲牢。」

按《春秋》,成公五年,荀首逆女不書。按《左傳》,五年「夏, 晉荀首如齊逆女,故宣伯餫諸穀。冬,同盟于蟲牢。」鄭 服也。「諸侯謀復會宋公,使向為人,辭以子靈之難。」 簡王二年秋,楚伐鄭。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 莒子、邾子、杞伯救鄭。「八月戊辰,同盟于馬陵。」

按《春秋》成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楚子重伐鄭,師 于氾。諸侯救鄭,鄭共仲、侯羽軍楚師,囚鄖公鍾儀,獻 諸晉。八月,同盟于馬陵,尋蟲牢之盟,且莒服故也。」

莒本屬齊,齊服故莒從之。

簡王三年:冬,「晉士燮、魯叔孫僑如、齊人、邾人伐郯。」 按《春秋》成公八年。按《左傳》,八年冬,晉士燮來聘,言 伐郯。「季孫使宣伯帥師會伐郯。」

簡王四年「春,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 子、杞伯同盟于蒲。秋七月丙子,齊侯無野薨,子環立。 冬十一月,葬齊頃公。」

按《春秋》成公九年。按《左傳》,八年春,晉侯使韓穿來, 言汶陽之田,歸之於齊。季文子餞之,私焉,曰:「大國制 義,以為盟主,是以諸侯懷德畏討,無有二心。謂汶陽 之田,敝邑之舊也,而用師於齊,使歸諸敝邑。今有二 命,曰歸諸齊。信以行義,義以成命,小國所望而懷也。 信不可知,義無所立,四方諸侯,其誰不解體?《詩》曰:『女 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二三其德』。」七年之中,一 與一奪,二三孰甚焉?士之二三,猶喪妃耦,而況霸主。 霸主將德是以而二三之,其何以長有諸侯乎?《詩》曰: 「猶之未遠,是用太簡。」行父懼晉之不遠猶而失諸侯 也,是以敢私言之,為歸汶陽之田,故諸侯貳於晉,晉 人懼。九年春,會于蒲,以尋馬陵之盟。

簡王五年「夏五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伐 鄭。齊人媵于魯。」

按《春秋》成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夏五月,晉侯有疾, 晉立太子州蒲以為君,而會諸侯伐鄭。」

簡王八年「夏五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 伯、邾人、滕人伐秦。」

按《春秋成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春三月,公如 京師,及諸侯朝王,遂從劉康公、成肅公會晉侯伐秦。 夏四月戊午,晉侯使呂相絕秦。五月,晉師以諸侯之 師及秦師戰于麻隧,秦師敗績。」

簡王九年秋魯叔孫僑如如齊逆女。

按《春秋》成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秋,宣伯如齊 逆女。九月,僑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

簡王十年「春三月癸丑,晉侯、魯侯、衛侯、鄭伯、曹伯、宋 世子成、齊國佐、邾人同盟于戚。冬十一月,晉士燮、齊 高無咎、宋華元、魯叔孫僑如、衛孫林父、鄭公子鰌、邾 人會吳于鍾離。」

按《春秋》成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會于戚,討 曹成公也。執而歸諸京師。冬十一月,會吳于鍾離,始 通吳也。」

簡王十一年「夏,晉侯伐鄭,使郤犫乞師于齊。秋晉侯、 齊侯、魯侯、衛侯、宋華元邾人會于沙。《隨尹子》晉侯、魯 侯、齊國佐、邾人伐鄭。」

按《春秋》,成公十六年,乞師不書。按《左傳》,十六年:「夏 四月,晉侯伐鄭,郤犫如衛,遂如齊」,皆乞師焉。「戊寅,晉 師起。鄭人告于楚,楚子救鄭。」「五月,晉師濟河。六月,晉 楚遇于鄢陵。甲午晦,楚晨壓晉軍而陳。齊國佐、高無 咎至于師。」秋七月,公會尹武公及諸侯伐鄭。諸侯之 師次于鄭,西遷於制田。知武子佐下軍,以諸侯之師 侵陳,至于鳴鹿,遂侵蔡,未反,諸侯遷于潁上。戊午,鄭 子罕宵軍之。宋、齊、衛皆失軍。

按《國語》,晉厲公六年,伐鄭,且使苦成叔及欒黶興齊、 魯之師。楚恭王帥東夷救鄭。楚半陳,公令擊之。欒書 曰:「君使黶也興齊、魯之師,請俟之。」郤至曰:「不可。楚師 將退,我擊之,必以勝歸。夫陳不違忌,一間也;夫南夷 與楚,來而弗與陳,二間也;夫楚與鄭,陳而不與整,三 間也;且其士卒在陳而譁,四間也;夫眾聞譁則必懼五間也。鄭將顧楚,楚將顧夷,莫有鬥心,不可失也。」公 說,于是敗楚師於鄢陵。欒書是以怨郤至。

簡王十二年「夏,尹子、單子、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 曹伯、邾人伐鄭。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秋,齊高無咎 出奔莒。冬,單子、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齊人、邾人 伐鄭。」

按《春秋》成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夏五月,公會 尹武公、單襄公及諸侯伐鄭,自戲童至于曲洧。六月 乙酉,同盟于柯陵,尋、戚之盟也。齊慶克通於聲,孟子 與婦人蒙衣乘輦而入于閎,鮑牽見之,以告國武子。 武子召慶克而謂之。慶克久不出,而告夫人曰:「國子 謫我。」夫人怒國子相靈公以會。高、鮑處守。及還,將至, 閉門而索客。《孟子》訴之曰:「高、鮑將不納君而立公子 角。」國子知之。秋七月壬寅,刖鮑牽而逐高無咎,無咎 奔莒。高弱以盧叛,齊人來召鮑國而立之。初,鮑國去 鮑氏而來,為施孝叔臣施氏卜宰匡句須,吉。施氏之 宰有百室之邑,與匡句須邑使為宰,以讓鮑國而致 邑焉。施孝叔曰:「子實吉。」對曰:「能與忠良,吉孰大焉?鮑 國相施氏忠,故齊人取以為鮑氏後。」仲尼曰:「鮑莊子 之知不如葵,葵猶能衛其足。」冬,諸侯伐鄭。十月庚午, 圍鄭。楚公子申救鄭,師于汝上。十一月,諸侯還。齊侯 使崔杼為大夫,使慶克佐之,帥師圍盧。國佐從諸侯 圍鄭,以難請而歸,遂如盧師,殺慶克,以穀叛。齊侯與 之盟于徐關而復之。十二月,盧降,使國勝告難于晉, 待命于清。

簡王十三年「春,齊殺其大夫國佐。冬十二月,晉侯、宋 公、衛侯邾子、齊崔杼、魯仲孫蔑同盟于虛朾。」

按《春秋》成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春王正月,齊 為慶氏之難故。甲申晦,齊候使士華免以戈殺國佐 于內宮之朝,師逃于夫人之宮。書曰:「齊殺其大夫。」國 佐棄命。耑殺,以穀叛故也。使清人殺國勝。國弱來奔, 王湫奔萊。慶封為大夫,慶佐為司寇。既齊侯反國弱 使嗣國氏。秋七月,宋老佐、華喜圍彭城。冬十一月,楚 子重救彭城,圍宋。宋華元如晉告急。晉侯師于台谷 以救宋。遇楚師于靡角之谷,楚師還。晉士魴來乞師。 十二月,孟獻子會于虛朾,謀救宋也。宋人辭諸侯而 請師以圍彭城。

按《國語》,柯陵之會,單襄公見晉厲公,視遠步高;晉郤 錡見單子,其語犯;郤犫見,其語迃;郤至見,其語伐;齊; 國佐見,其語盡。魯成公見,言及晉難,及郤犫之譖。單 子曰:「君何患焉?晉將有亂,其君與三郤其當之乎?」魯 侯曰:「『寡人懼不免於晉,今君曰將有亂,敢問天道乎? 抑人故也』?對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吾見晉君之容, 而聽三郤之語矣,殆必禍者也』。」夫君子目以定體,足 以從之,是以觀其容而知其心矣。目以處義,足以步 目。今晉侯視遠而足高,目不在體,而足不步目,其心 必異矣。目體不相從,何以能久?夫合諸侯,國之大事 也,於是乎觀存亡,故國將無咎。其君在會,步、言、視、聽, 必皆無謫,則可以知德矣。視遠日絕「其義,足高日棄 其德,言爽日反其信,聽淫日離其名。」夫目以處義,足 以踐德,口以庇信,耳以聽名者也。故不可不慎也。偏 喪有咎,既喪則國從之。晉侯爽二,吾是以云。夫郤氏, 晉之寵人也。三卿而五大夫,可以戒懼矣。高位實疾 僨,厚味實腊毒。今郤伯之語,犯叔迃、季伐,犯則陵人, 迃則誣人,伐則揜人。「有是寵也,而益之以三怨,其誰 能忍之?雖齊國子,亦將與焉。立於淫亂之國,而好盡 言以招人過,怨之本也。唯善人能受盡言,齊其有乎? 吾聞之,國德而鄰於不修,必受其福。今君偪於晉而 鄰於齊。齊晉有禍,可以取伯。無德之患,何憂於晉?且 夫長翟之人,利而不義,其利淫矣,流之若何?」魯侯歸, 乃逐叔孫僑如。簡王十一年,諸侯會於柯陵。十二年, 晉殺三郤。十三年,晉侯殺於翼東門,葬,以車一乘。齊 人殺國武子。

簡王十四年春二月,「齊太子光為質于晉。夏,齊崔杼、 魯仲孫蔑、曹人、邾人、杞人次于鄫。」

按《春秋》,襄公元年,齊太子光質晉,不書。按《左傳》,元 年,春「正月己亥,圍宋彭城。為宋討魚石,彭城降晉,齊 人不會彭城,晉人以為討。二月,齊太子光為質于晉。 夏五月,晉韓厥、荀偃帥諸侯之師伐鄭,入其郛,敗其 徒兵于洧上。於是東諸侯之師次于鄫,以待晉師。晉 師自鄭以鄫之師侵楚焦夷及陳。晉侯、衛侯次于戚, 以為之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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