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28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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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二百八十四卷目錄

 宮僚部彙考二

  遼總一則

  宋總一則 太宗至道一則

  金總一則

  元總一則 世祖至元三則

  明總一則 太祖洪武九則 成祖永樂一則

皇清總一則 順治三則 康熙一則

官常典第二百八十四卷

宮僚部彙考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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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制,初設北面官,皇太子置惕隱司、祗應司,後設南 面官,始立三師府及詹事春坊官屬。

按《遼史百官志》:「遼國官制分北南院,北面治宮帳部 族屬國之政,南面治漢人州縣租賦軍馬之事,因俗 而治,得其宜矣。初,太祖分迭剌夷離菫為北南二大 王,謂之北南院,宰相、樞密、宣徽、林牙下至郎君、護衛 皆分北南,其實所治皆北面之事。」

北面御帳官。

皇太子惕隱司。掌皇太子宮帳之事。

皇太子《惕隱》。

「北面著帳官。」 古者刑人不在君側,叛逆家屬沒為 著帳,執事禁衛。

皇太子祗應司。

著「帳戶司,本諸斡魯朵戶析出,及諸色人犯罪沒入。 凡御帳,皇太后、皇太妃、皇后、皇太子、近位親王、祗從 伶官,皆充其役。」

「南面朝官」, 遼有北面朝官矣,既得燕、代十有六州, 乃用唐制,復設南面三省、六部、臺、院、寺、監、諸衛、東宮 之官。

東宮三師府凡東宮官,多見《遼朝雜禮》。

太子太師。太宗大同元年見太子太師李崧。

太子太傅。世宗天祿五年見太子太傅趙瑩。

太子太保。大同元年見「太子太保趙瑩。」

太子少傅。聖宗太平十一年見太子少師蕭從順。 太子少傅。耶律合禮,重熙中為太子少傅。

太子少保。大同元年見「太子太保馮玉。」

太子賓客院:

太子賓客。

太子詹事院。

太子詹事。

少詹事。

詹事丞。

詹事、主簿。

太子司直司。

太子司直。

左春坊:

太子左庶子。

太子中允。聖宗太平五年見太子中允馮若谷 太子司議郎。

太子左諭德。

太子左贊善大夫。

文學館:

崇文館學士。

崇文館直學士。

太子校書郎。聖宗太平五年見太子校書郎韓灤。 司經局。

太子洗馬。劉輝,大安末,為太子洗馬。

太子文學。

太子校書郎。聖宗太平五年見太子校書郎張昱 太子正字。

典設局。

典設郎。

宮門局:

宮門郎:

右《春坊》。

太子右庶子。

太子中舍人。

太子舍人。

太子右諭德。

太子右贊善大夫。

太子通事舍人。

太子家令寺:

太子家令:

丞。

主簿。

太子率更寺:

太子率更令。

丞。

主簿太子僕寺

太子僕。

丞。

主簿。

太子率府《職名總目》:

某率:興宗重熙十四年見「率府率習羅。」

太子左右衛率府:

太子左右司禦率府:

太子左右清道率府:

太子左右監門率府:

太子左、右內率府:

聖宗太平五年命張昱等為太子校書郎。

按《遼史聖宗本紀》:「太平五年冬十一月庚子,幸內果 園宴,京民聚觀。求進士得七十二人,命賦詩,第其工 拙。以張昱等一十四人為太子校書郎,韓灤等五十 八人為崇文館校書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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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皇太子三師、三少不常設,賓客、詹事、庶子、諭德多 兼官,又有侍讀、侍講、翊善、說書舍人,教授左右衛。 按《宋史百官志》:「太子太師、 太傅、 太保, 太子少 師、 少傅、 少保。 國初,師傅不常設。仁宗升儲,置 三少各一人,參政李昉兼掌賓客。及升首相,遂進少 傅。」此宰相兼宮僚之始也。丁謂兼少師,馮拯兼少傅, 曹利用兼少保,是時實為東宮官,餘多以前宰執為 致仕官。若太子太師、太傅、太保,以待宰相官未至僕 射者。及樞密使致仕,亦隨本官高下除授。太子少師、 少傅、少保以待前執政。惟少師非經顧命不除,若因 遷轉則遞進一官,至太師即遷司空。天禧末,皇太子 同聽政,乃以首相兼少師。自後神宗、欽宗、孝宗、光宗 在東宮,皆不置。開禧三年,史彌遠自詹事入樞府,乃 進兼賓客。已而太子侍立,遂以丞相錢象祖兼太子 少傅。明年,景憲太子立,象祖兼少師,彌遠以右相兼 少傅。未幾,彌遠丁內艱,象祖亦去位。又明年,彌遠起 復,遂兼進少師。景定元年,度宗升儲,以賈似道為少 師。

太子賓客: 至道元年建儲,初置賓客二人,以他官 兼。天禧四年,參政任中正、樞副錢惟演、參政王曾並 兼太子賓客,執政兼東宮官始此。中興後不置。開禧 三年,景憲太子立,始以執政兼賓客,後復省。景定元 年,度宗升儲,以朱熠、皮龍榮、沈炎並兼賓客。

太子詹事: 仁宗升儲,置詹事二人。神宗、欽宗升儲, 並置二人,皆以他官兼。登位後省。乾道元年,莊文太 子立,置詹事二人。踰月,詔太子詹事遇東宮講讀日, 並往陪侍。七年,光宗正儲位,以敷文閣直學士王十 朋、敷文閣待制陳良翰為太子詹事,不兼他官,非常 制也。景定元年,度宗升儲,以楊棟兼詹事。

太子左庶子 右庶子 左諭德 右諭德, 舊制 不常設。儲闈之建,隨宜制官,以備寮寀,多以他官兼 領。仁宗、神宗升儲,庶子、諭德各置二人。欽宗升儲,置 一人。紹興三十二年,孝宗以建王立為皇太子,置庶 子、諭德各一人,除右虛左。乾道元年及七年,各置一 人。開禧三年,景獻太子立,初除左虛右,明年,左右始 並置。

太子侍讀、 侍講, 神宗升儲,始置各一人。乾道、淳 熙、開禧,各依故事並置。乾道七年,禮部、太常寺言:「討 論東宮開講并節朔賀慶、辭謝禮儀,宮僚講讀,無已 行故事,當依倣講筵,少殺其禮。每遇講讀,詹事以下 至講讀官上堂,並用賓禮參見,依官職序坐。皇太子 正席,講讀官迭起如延英儀,講罷復位,節朔不受宮 僚參」賀。元日冬至,詹事以下牋賀、謝辭,初如常見之 禮,後離位致辭,復位就坐,茶湯罷。詹事初上參見皇 太子拜,皇太子答拜。庶子等初上參見皇太子,受拜 庶子、諭德及講讀官雖有坐受之禮,止是「《五禮新儀》 所載。兼逐日致拜之禮,近例皆已不行,或遇合致拜 日,更合參酌天禧、至道故事施行。」並從之。

按:天禧二年九月五日,左庶子張士遜等言:「臣等日詣資善堂參見皇太子,得令升階而拜,然後跪受。望令皇太子坐受參見。」詔不許。至道二年,皇太子每見太子賓客,必先拜迎送,常降階及門。

太子中舍人、 舍人, 至道、天禧各置一人。神宗、欽 宗升儲,並如舊置。嘉定初,除二人。慶元以中舍人在 舍人上。

資善堂 翊善、 贊讀、 直講、 說書, 皇太子宮 小學教授, 資善堂小學教授, 翊善、贊讀、直講,皆 舊制說書而下。中興以後,增置資善堂。自仁宗為皇 子時,為肄業之所,每皇子出,就外傅選官兼領。元豐 八年,哲宗初開講筵,詔講讀官日赴資善堂,以雙日 講讀,仍輪一員宿直。又詔三省、樞密院講讀、修注官 賜宴於資善堂。政和元年,定王、嘉王出就資善堂聽 讀,詔宰執就見。靖康元年,詔皇太子出就外傅,就資 善堂置學舍,令國子監供監書。紹興五年,孝宗封建國公,出就資善堂聽講。先是,宰臣趙鼎得旨,於宮門 內造書院,至是始成,以為資善堂,命儒臣為直講、翊 善,悉如資善故事。尋用趙鼎言,以左史范沖充翊善, 右史朱震充贊讀,時稱極選。帝曰:「朕令國公見沖、震 必設拜,蓋尊重師傅,不得不如此。」紹興十二年,建國 公出就外第。及紹興三十年,由普安王、郡王為皇子, 進封建王,時皇孫皆就傅,以校書郎王十朋為小學 教授。紹興三十二年,孝宗即位,詔三皇子位各置說 書官一員,又置贊讀、直講一員。淳熙七年,皇孫英國 公始就傳,詔置皇太子宮小學教授一員。十六年,光 宗即位,皇子進封嘉王,置王府贊讀、翊善、直講各一 員。慶元六年,景獻太子為福州觀察使,詔令資善堂 授書,置小學教授二員。開禧元年,進封榮王,仍開資 善堂,置贊讀、直講、說書官各一員,又置翊善一員。度 宗升儲,並置翊善、贊讀等官。

「主管左、右春坊事二人,以內臣兼;同主管左、右春坊 事」二人,以武臣兼;承受官一人,以內侍充。仁宗、神宗 升儲,並置。中興後,置官並同。

太子左、右 衛率府率 副率 左、右司禦 率府 率 副率 左、右清道 率府率 副率 左、右監 門 率府率 副率 左、右內 率府率 副率 官存而無職司。至道元年,東宮置左清道率府率,副 率兼左春坊謁者,主贊引。三年,真宗即位而省。天禧 二年,又以左清道率郭承慶、左右監門副率夏元亨 兼左右春坊謁者,仁宗即位復省。中興後不置,惟以 監門率府副率為「環衛。」

太宗至道元年冬十月甲戌朔皇太子讓宮僚稱臣許之[编辑]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按《真宗本紀》。至道元年八 月立為皇太子。故事。宮僚稱臣。皆推讓弗受。見賓客 李至、李沅。必先拜。迎送降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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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制,東宮設三師、三少詹事,而三寺、十率府皆隸焉。 諭德以下皆為僚屬。

按《金史百官志》東宮官: 「宮師府,太子太師、太子太傅、 太子太保,正二品;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 三品。掌保護東宮,導以德義。海陵天德四年,始定制 宮師府三師、三少、詹事院詹事、三寺、十率府皆隸焉, 左右諭德,為東宮僚屬。」

詹事院。太子詹事,從三品。少詹事,從四品。掌總統東 宮內外庶務。左右衛率府,從五品。掌周衛導從儀仗。 左右監門,正六品。掌門衛禁鑰。僕正,正六品。副僕,正 七品。僕丞,正九品。掌車馬、廄牧、弓箭、鞍轡器物等事。 掌寶二人,從六品。掌奉寶,謹其出入。典儀,從六品。贊 儀,從七品。司贊、禮儀。侍正,正七品。侍丞,正八品。掌冠 帶衣服、左右給使之事。典食令,正八品。丞,正九品。承 奉膳羞。侍藥,正八品。奉藥,正九品。承奉醫藥。掌飲令, 正八品。丞,正九品。承奉賜茶及酒果之事。家令,正八 品。家丞,正九品。掌營繕栽植鋪設及燈燭之事。司經, 正八品。副,正九品。掌經史圖籍筆硯等事。司藏,從八 品。副,從九品。掌庫藏財貨出入之事。司倉,從八品。副, 從九品。掌倉廩出納薪炭等事。中侍局都監,正九品。 同監,從九品。「掌東閤內之禁令,省察宮人廩賜、給納 諸物、轄侍人等。」左諭德、右諭德,正五品。左贊善、右贊 善,正六品。掌贊諭道德、侍從文章。內直郎,正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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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置「儲政院」,備設僚屬,而掌謁及威衛諸司,並隸東 宮。

按《元史百官志》:「儲政院,秩正二品。至元十九年,立詹 事院,備左右輔翼皇太子之任。置左右詹事各一員, 副詹事、詹事丞、院判各二員,吏屬六十有二人。別置 宮臣賓客二員,左右諭德、左右贊善各一員,校書郎 二員,中庶子、中允各一員。三十一年,太子裕宗既薨, 乃以院之錢糧、選法、工役悉歸太后位下,改為徽政 院」以掌之。大德九年,復立詹事院,尋罷。十一年,更置 詹事院,秩從一品,設官十二員。至大四年罷。延祐四 年,復立,七年罷。泰定元年,罷徽政院,改立詹事如前。 天曆元年,改詹事院為儲慶使司,二年罷,復立詹事 院。未幾,改儲政院。院使六員,正二品;同知二員,正三 品;僉院二員,從三品;同僉二員,正四品;院判二員,正 五品;司議二員,從五品;長史二員,正六品;照磨二員, 管勾二員,俱正八品;掾史一十二人,譯史四人,《回回》 掾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其 屬附見:

家令司,秩三品。家令、家丞各二員,典簿二員,照磨一 員,掌太子飲膳供帳倉庫。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 改內宰司,隸徽政。大德十一年復立,秩升從二。至大 四年罷。延祐四年復立,秩正三品。七年罷。泰定元年, 復以內宰司為家令司。天曆元年罷,未幾復立。二年, 又罷。

典幄署,掌太子供帳,令、丞各二員,書史、書吏各二人府正司,秩從三品,掌鞍轡弓矢等物。至元二十年置。 府正、府丞各二員,典簿二員,照磨一員。三十一年,改 官正司。大德十一年,復為府正司。至大四年罷。延祐 四年復立。七年罷。泰定元年復立。天曆二年,增府正、 府丞各二員,尋罷。

資武庫,掌軍器,提點一員,大使一員。

冀用庫,掌鞍轡,提點一員,大使一員。

延慶司,秩正三品,掌修建佛事。使一員,同知一員,副 使、典簿各二員,照磨一員。至元二十一年始立,隸詹 事院。三十一年,隸徽政院。大德十一年,立詹事院,別 立延慶司,秩仍正三品,置卿、丞等員。泰定元年,改隸 詹事院。天曆元年罷。二年復立,增丞二員。

典用監。卿四員,太監二員,少監二員,丞二員,經歷、知 事各一員,照磨一員。掌供須文成、「藏珍三庫」,內府供 給段匹寶貨等物。至大元年立。天曆二年,設官如故。 以三庫隸內宰司。

典醫監,秩正三品。領東宮太醫修合,供進藥餌。至元 十九年,置典醫署,秩從五品。三十一年,改掌醫署,尋 罷。大德十一年,復立典醫監。至大四年罷。泰定四年, 復立署。天曆二年,改典醫監。秩正三品。置達魯花赤 二員,卿三員,太監二員,少監二員,丞二員,經歷、知事 各一員,吏屬凡十八人。其屬:司一,局二。

廣濟提舉司。達魯花赤一員,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 一員。掌修合藥餌,以施貧民。

「《行典》藥局。」達魯花赤一員,大使、副使各二員,掌供奉 東宮藥餌。

典藥局。達魯花赤一員,大使、副使、直長各二員。掌修 製東宮藥餌。

典牧監,秩正三品。卿二員,太監二員,少監二員,丞二 員,經歷、知事各一員,照磨一員,吏屬凡十六人,掌孳 畜之事。天曆二年始置。

儲膳司,秩正三品。卿四員,少卿二員,丞二員,主事二 員,照磨一員,令史六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 六人,典吏四人。掌皇太子飲膳之事。天曆二年,立 典寶監,秩正三品,卿、太監、少監、丞各二員,經歷、知事 各一員,吏屬八人。至元十九年,立典寶署,從五品。二 十年,升正五品。三十一年罷。大德十一年,立監,秩正 三品。至大四年罷。延祐四年復立,七年罷。泰定元年 復置,天曆元年罷,二年復置。

以上俱係「詹事院司屬。」

掌謁司,秩正三品,司卿四員,少卿四員,丞二員,典簿 二員,典書九人,奏差二人,知印、譯史、通事各一人。至 元三十一年,改典寶署為「掌謁司」,秩從五品,設官如 之。元貞元年,升四品,設官四員。大德十一年,升正三 品。至治三年罷。

甄用監,秩正三品。卿三員,太監、少監、丞各二員,經歷、 知事、照磨各一員。掌供須、文成、「藏珍三庫出納之事。」 至大元年設,至治三年罷。

延福司,秩正三品。令、丞各四員,典簿二員,照磨一員。 掌供帳及扈從蓋造之人。大德十一年置。後并入群 牧監。

章慶使司,秩正三品。司使四員,同知、副使、司丞各二 員,經歷、都事各二員,照磨、管勾各一員。至大三年立, 至治三年罷。

奉徽庫,秩從五品。提點、大使各二員,副使四員,庫子 六人,掌內府供給。至治三年罷,并入文字等庫。 壽和署,秩正五品,署令四員,署丞六員。舊隸儀鳳司。 皇慶元年,改隸徽政院,遂為章慶使司之屬。至治二 年罷。

上都掌設署,秩正五品。署令五員,署丞二員。至大四 年立,至治三年罷。

掌醫監,秩正五品,領監官一員,達魯花赤一員,卿四 員,太卿五員,太監五員,少監六員,丞二員。至元三十 一年,改典醫為「掌醫署」,秩五品。至大元年,陞監設已 上官員。至治三年罷。

修合司藥正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副使、直長 各二員,掌藥六人,掌修合御用藥餌。至治三年,罷 廣濟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 舉各一員,掌修合藥餌,以濟貧民。

群牧監,秩正二品,掌中宮位下孳畜,卿三員,太卿、少 卿、監丞各二員。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罷。

掌儀署,秩正五品。令、丞各二員。掌戶口房舍等。至元 二十年立,隸詹事院。三十一年,改隸徽政院。泰定元 年,改典設署。

上都掌儀署,秩五品。令、丞各一員。掌戶口房舍等。大 德十一年立,至治三年罷。

江西財賦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同 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掌事產戶口、錢糧造作等事。至 元二十七年立,至治二年罷。

織染局,局使、副使、局副各一員,相副官一員。

「桑落、《蛾眉》洲管民提領所,提領、副提」領各一員「《封郭》等洲管民提領所,提領、同提領、副提」領各一員。 「龍興打捕提領所,提領、副提領各一員。」

鄂州等處民戶水陸事產提舉司。達魯花赤一員,提 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掌太子位下江南園囿地 土、莊宅人戶。至元二十一年立,隸詹事。後改隸徽政。 至治三年罷。

瑞州上高縣戶計長官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 長官、副長官各一員,領本處戶八千。後隸徽政院。至 治三年罷。

以上俱係「徽政院司屬。」

左都威衛使司,秩正三品,使三員,副使二員,僉事二 員,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至元十六年,以侍衛親軍 一萬戶撥屬東宮,立侍衛都指揮使司。三十一年,改 隆福宮「左都威衛使司」,隸中宮。至大三年,選造作軍 士八百人,立千戶所一、百戶翼八以領之,而分局造 作。延祐二年,置教授二。至治三年,罷軍匠千戶所 鎮撫所,鎮撫二員,都目一員。

行軍千戶所。千戶二員,副千戶二員,知事、彈壓各一 員,百戶二十員。

屯田左右千戶二所,千戶二員,都目一員,彈壓一員, 百戶每所二十員。

弩軍千戶所,千戶二員,都目一員,彈壓一員。

資食倉,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右都威衛使司,秩正三品。衛使三員,副使二員,僉事 二員,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中統三年,以世祖「五投 下探馬赤」立總管府,秩四品,設總管一員。二十一年, 撥屬東宮。二十二年,改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 秩正三品。三十一年,改隆福宮「右都威衛使司」,秩仍 舊。延祐二年,置儒學教授一員。四年,增蒙古字教授 一員。其屬附見:

鎮撫司,鎮撫二員,都目一員。

行軍千戶凡五所,秩正四品。千戶五員,副千戶五員, 知事五員,百戶五十員,彈壓五員。

屯田千戶所,秩正五品。千戶二員,彈壓一員,百戶七 員,都目一人。

廣貯倉,秩從九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攢典一人。 衛候直都指揮使司,秩正四品。至元二十年,以控鶴 一百三十五人,隸府正司。三十年,隸家令司。三十一 年,增控鶴六十五人,立衛候司以領之,兼掌東宮儀 從金銀器物,置衛候一員、副衛候二員及儀從庫百 戶。大德十一年,復增懷孟從行控鶴二百人,陞都指 揮使司,秩正四品。延祐元年,陞正三品。七年,降正四 品。至治三年罷。四年,以控鶴六百三十人歸中宮位 下。泰定四年,復立司,秩仍正四品。達魯花赤二員,佩 三珠虎符;都指揮使二員,佩三珠虎符;副指揮使二 員,佩雙珠虎符;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令史四人, 譯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其屬附見:

百戶所凡六,秩從七品,每所置百戶二員。

儀從庫,秩從七品。大使二員,副使一員。

內宰司,秩三品。至元三十一年,既立徽政院,改「家令」 為內宰司。泰定元年,復為「家令司。」天曆元年罷,未幾 復立。二年罷,復改內宰司。內宰六員,司丞四員,典簿 二員,照磨一員,令史十有二人,譯令史、知印、通事各 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其屬附見:

典膳署,秩五品。令二員,丞二員,書史一員,倉赤三十 五人,掌內府飲膳之事。至元十九年始立,隸家令司。 三十一年,改掌膳,隸內宰。泰定元年,復改為「典膳 柴炭局」,秩從七品。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 元二十年,以東宮位下民一百戶燒炭二月,軍一百 人採薪二月,供內府歲用,立局以主其出納。設官三 員,俱受詹事院劄。大德十一年,隸徽政院,藏珍、文成、 供須三庫,秩俱從五品,各設提點二員、大使二員、副 使二員,分掌金銀珠玉寶貨段匹絲綿、皮氈鞍轡等 物。國初,詹事出納之事,未有官署印信。至元二十七 年,分為三庫,各設官六員,及庫子有差。

提舉備用庫,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大 使一員,提控案牘一員,掌「出納田賦財賦差發課程, 一切錢糧規運等事。」至元二十年置。二十二年,設達 魯花赤及首領官。

嘉醞局,秩五品。至元十七年,立掌飲局。大德十一年, 改掌飲司,秩陞正四品。延祐六年,降掌飲司為局。至 治三年罷。泰定四年復立。天曆二年,改嘉醞局。提點 二員,大使二員,副使二員,書史一員,書吏四人。 「西山煤窯場,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二員,俱受徽 政院劄。」至元二十四年置,領馬安山大峪寺石灰煤 窯辦課。奉皇太后位下:

保定等路打捕提領所,秩從七品,提領四員,典史一 員。至元十一年,收集人戶為「打捕戶計,及招到管絲 銀差發稅糧等戶,立提領所。」

廣平彰德課麥提領所,秩從七品。至元三十年,以二 路渡江時駐蹕之地,召民種佃,遂立所,置官統之廣惠庫,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三十年,以鈔本五 千錠立庫放典,收息納于備用庫。

豐裕倉,秩從七品,掌收貯中官位下糯米。至治二年, 設提領等官。三年罷。天曆二年,立儲政院,復給印,置 監支納一員,倉史一員,攢典二人。

備物庫,秩從七品,掌東宮造作顏料及雜貨等物。至 元二十五年置,隸詹事院。大德元年,給印。十一年,置 官四員。至治三年罷。泰定三年復立。大使二員,副使 二員,庫子二人,攢典二人。

世祖至元十年秋九月丙戌劉秉忠姚樞王磐竇默徒單公履等奏置東宮宮師府詹事以次官屬三十八人[编辑]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六年秋七月乙卯,置「東宮侍衛軍。」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九年冬十月丙申,初立詹事院,以完澤為右 詹事,賽陽為左詹事。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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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設詹事府,置正詹、少詹、府丞,統主簿、錄事之屬,而 「左右春坊、司經局」亦兼隸焉。皆為東宮官屬,不全設, 亦無定員。

按《明會典》:「詹事府正官,詹事一員,少詹事二員; 首領官,主簿一員,錄事二員。」

內一員、後添設。萬曆九年革。十一年復設。

《屬官》通事舍人二員

左、右春坊,大學士,左、右庶子,左右諭德,各一員。左、右 中允,左右贊善,左右司直郎,各二員。左右清紀郎,各 一員。左、右司諫,各二員。

司經局洗馬、校書、正字各二員。

以上詹事府及坊局官,後不全設,亦無定員。

凡東宮講讀,洪武初置大本堂,令皇太子親王講學, 設官授經。後皇太子居文華殿,各官分班入直,并選 秀才入充伴讀。

凡講讀、纂修、考試等事。坊局官皆預

凡坊局官吏俸糧。舊於禮部帶支。後俱從詹事府支 給

凡紙劄印色等項。俱於詹事府分給

南京詹事府。後不設官。止設主簿一員

南京左春坊、右春坊、司經局。後俱不設官

太祖洪武 年東宮官屬以勳舊兼充[编辑]

按「《明會典》,國初設東宮官屬,有同知詹事院事、副詹 事、左右詹事、詹事丞、左右率府使、副使、同知左右率 府事、諭德、贊善、文學、中舍、正字、侍正、洗馬、庶子等官。 皆以勳舊大臣兼之,不別設。已又改贊善為贊善大 夫,設贊讀。」

洪武十年、置通事令、丞。

按《明會典》:「洪武十年,詹事院置通事司,設司令、司丞, 尋革。」

洪武十四年,設左右司直郎

按《明會典》云云。

洪武十五年,置左、右春坊,設大學士。又置司經局,設 洗馬、校書、正字。

按《明會典》云云。

洪武二十二年。以各衙門無所統屬。始置詹事院 按《明會典》云云。

洪武二十三年,詹事院設校書。

按《明會典》云云。

洪武二十五年,改詹事院為府,備置府僚。

按《明會典》,「二十五年,改詹事院為府,左右春坊、司經 局皆列署府中。府設詹事一員、少詹事二員、府丞一 員、主簿一員、錄事二員。左右春坊設大學士各一員, 左右庶子各一員,左右諭德各一員,左右中允各二 員,左右贊善各二員,左右司直郎各二員。司經局設 洗馬二員、校書二員、正字二員。」

洪武二十六年、令給牌。詹事府官、驗其出入午門 按明《會典》、凡本府官於午門內出入。洪武二十六年、 令給牌為驗、後不給

洪武二十九年,添設「春坊」官屬。

按《明會典》二十九年,添設春坊左右清紀郎各一員, 左右司諫各一員,通事舍人二員,皆以侍從輔導東 宮為職。左、右春坊,則專典東宮上奏請下啟箋講讀 之事。司直郎掌彈劾糾舉,清紀郎佐之。司諫掌箴誨 鑒戒之事,以拾遺補過。洗馬掌收貯經史子集,刊緝 圖書,立正本、副本貯本,以備進覽。校書正字掌繕寫 裝潢,並詮其訛謬,調其音切,以助洗馬、主簿管勾會 文移,檢稽脫失。錄事佐之。通事舍人典東宮朝、參謁、 辭見之禮,與承令勞問之事,而皆統之於本府。

成祖永樂二年定宮僚講讀啟請諸事例[编辑]

按《明會典》,「永樂二年,令春坊司經局官與翰林院官, 日分二員講書,以《尚書》《春秋通鑑》《大學衍義》《貞觀政要》等書直述大義,輯成篇章,進呈御覽,然後赴文華 殿講說。三師、三少及詹事府官、鴻臚寺并每科給事 中一員侍立,進講畢,眾官齊出。若有召問,亦須前項 官員一同進出。如有獨進并獨自留後者,許給事中」、 鴻臚寺官并司直、清紀郎糾劾之。其遇上位發落過 五府軍政、六部緊要事務,及撫諭四夷恩意,其大經、 大法,詹事府官、同春坊司經局官,將緣由於文華殿 讀書之後,眾官未退之時一一敷陳。天順以後,講讀 止用東宮官與翰林院

凡遇正旦、冬至節、行慶賀禮、并進曆進春等事。本府 例該啟皇太子知、必先奏聞、俟得旨、方具啟本進。 凡遇皇太子千秋節、行慶賀禮、奏啟本同進

凡正旦、冬至、千秋節、禮部官進箋、并進曆進春。通事 舍人二員舉案

凡正旦、冬至、皇太子千秋節、兩坊局官二員、與翰林 院官、於文華殿侍班

凡東宮官屬、與翰林院官互兼職事。遇有講讀纂修 考試等事。本府官皆豫與翰林院同

皇清[编辑]

《大清會典》。詹事府官員為:

東宮僚屬、職在侍從。并司講讀牋奏之事。與翰林

院互兼職掌

正官

滿、漢詹事各一員,漢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銜。

滿、漢少詹事各二員。漢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講學士銜。

首領官

滿漢主簿各一員

滿漢錄事各二員

舊有屬官漢通事舍人二員。順治十五年裁「左春坊。」

滿、漢左庶子各一員。漢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讀銜。

滿、漢左諭德各一員。漢諭德兼翰林院修撰銜,右同。

滿、漢左中允各二員。漢中允兼翰林院編修銜,右同。

滿、漢左贊善各二員。漢贊善兼翰林院檢討銜,右同。

右春坊

滿、漢右庶子各一員,漢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講銜。

滿漢右諭德各一員

滿漢右中允各二員

滿漢右贊善各二員

司經局

滿、漢洗馬各一員,漢洗馬兼翰林院修撰銜。滿、漢正字各二員。漢官以應授內閣中書舍人改管。

府坊局,滿筆帖式共十員。內滿文五員,滿、漢文五員。

世祖章皇帝順治元年[编辑]

《大清會典》:「順治元年,置詹事府,設漢少詹事一員。」

署府事。本年裁併內三院

順治九年

《大清會典》。「順治九年,復置詹事府,設詹事一員掌理」

府事,少詹事二員,協理府事,主簿一員,掌勾會文移,錄事二員佐之,通事舍人二員。置左右春坊及司經局,各給印信,列署詹事府中。「左、右春坊設左右庶子各一員,左右諭德各一員,左右中允各二員,左右贊善各二員。司經局設洗馬一員,正字二員,詹事兼內院侍讀學士,少詹事兼內院侍講學士,左庶子兼內」 院侍讀,右庶子兼內院侍講,諭德洗馬兼內院修撰,中允兼內院編修,贊善兼內院檢討,正字以內院中書舍人兼管。時止設漢官,本年添設滿詹事一員,掌管印信,兼銜與漢官同。

順治十五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五年,裁詹事府。」

康熙十四年[编辑]

《大清會典》:康熙十四年,冊立。

皇太子復置詹事府。設滿漢詹事各一員。滿漢少

詹事各二員,滿、漢主簿各一員,滿、漢錄事各二員,滿文筆帖式五員,滿、漢文筆帖式五員。「左、右春坊設滿、漢左、右庶子各一員,滿、漢左、右諭德各一員,滿、漢左、右中允各二員,滿、漢左、右贊善各二員。」 司經局設滿、漢洗馬各一員,滿、漢正字各二員。其漢詹事、少詹事、庶子、諭德、洗馬、中允

贊善仍照例兼翰林院官銜。

凡元旦冬至

皇太子千秋節、行慶賀禮。在外督撫及文武官員

表箋文式。俱由詹事府坊局等官、撰文頒發。凡

皇太子出閣講學後。每日早、滿講官一員、漢講官

二員進至「左門外坐。」

賜茶候內使出引至

毓慶宮

惇本殿、行「一跪三叩頭禮」 、進至講案前

皇太子先講本日書畢後、講官進講。如遇

上駐蹕瀛臺。

皇太子講幄設於

勤政殿後之西俟

上御殿聽政畢。講官進講

皇太子日講之期。新歲開印後、請

「旨開講。遇寒暑齋戒日期、俱不停講。惟遇忌辰、及 皇上親祭、與慶賀日、停講。」封印後、亦照常進講。至歲

暮祫祭。齋戒日始停講。

皇太子日講講章即用

皇上《日講講章》正本先期送進。副本由正字繕寫。每

日講官恭捧進講

皇太子講官、用滿講官二員、漢講官四員、以詹事

府坊局官、及翰林院官充補

凡司經局洗馬,掌收貯書籍,正字繕寫講章,并司裝潢。

凡官吏俸糧、及紙張心紅、由戶部關給。筆墨印色、由工部關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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