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340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百四十卷 |
第三百四十卷目錄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二
晉
劉暾 侯史光
傅元 傅咸
庾峻 解結
劉隗 熊遠
張輔 江灌
江績
官常典第三百四十卷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二
[编辑]晉
[编辑]劉暾
[编辑]按《晉書劉毅傳》:「毅二子:暾、總。暾字長升,正直有父風。 太康初為博士,會議齊王攸之國,加崇典禮,暾與諸 博士坐議迕旨,武帝大怒,收暾等付廷尉,會赦得出, 免官。初,暾父毅疾馮紞姦佞,欲奏其罪,未果而卒。至 是紞位宦日隆,暾慨然曰:『使先人在,不令紞得無患』。」 後為酸棗令,轉侍御史。會司徒王渾、主簿劉輿獄辭 連暾,將收付廷尉。渾不欲使府有過,欲距劾自舉之, 與暾更相曲直。渾怒,便遜位就第。暾乃奏渾曰:「謹按 司徒王渾,蒙國厚恩,備位鼎司,不能上佐天子,調和 陰陽,下遂萬物之宜,使卿大夫各得其所,敢因劉輿 距扞詔使,私欲大府興長獄訟。昔陳平不答漢文之 問,邴吉不問死人之變,誠得宰相之體也。既興刑獄, 怨懟而退,舉動輕速,無大臣之節。請免渾官。右長史 楊丘亭侯劉肇便辟善柔,苟於阿順,請大鴻臚削爵 土。」諸聞暾此奏者,皆歎美之。其後武庫火,尚書郭彰 率百人自衛而不救火,暾正色詰之,彰怒曰:「我能截 君角也。」暾勃然謂彰曰:「君何敢恃寵作威作福?天子 法冠,而欲截角乎?」求紙筆奏之,彰伏不敢言,眾人解 釋,乃止。彰久貴豪侈,每出輒從百餘人,自此之後,務 從簡素。暾遷太原內史。趙王倫篡位,假征虜將軍,不 受,與三王共舉義。惠帝復祚暾為左丞,正色立朝,三 臺清肅。尋兼御史中丞,奏免尚書僕射、東海公繇及 王粹、董艾等十餘人,朝廷嘉之,遂即真。遷中庶子、左 衛將軍、司隸校尉,奏免武陵王澹及何綏、劉坦、溫畿、 李晅等。長沙王乂討齊王冏,暾豫謀,封朱虛縣公,千 八百戶,乂死,坐免,頃之,復為司隸。及惠帝之幸長安 也,留暾守洛陽。河間王顒遣使鴆羊皇后,暾乃與留 臺僕射荀藩、河南尹周馥等上表理后無罪,語在《后 傳》。顒見表大怒,遣陳顏、呂朗率騎五千收暾,暾東奔 高密王略。會劉根作逆,略以暾為大都督,加鎮軍將 軍討根。暾戰失利,還洛,至酸棗,值東海王越奉迎大 駕。及帝還洛,羊后反宮,后遣使謝暾曰:「賴劉司隸忠 誠之志,得有今日。」以舊勳,復封爵,加光祿大夫。暾妻 前卒,先陪陵葬。子更生,初婚。家法,婦當拜墓,攜賓客 親屬數十乘,載酒食而行。先是,洛陽令王稜為越所 信而輕暾,暾每欲繩之,稜以為怨。時劉聰、王彌屯河 北,京邑危懼。稜告越云:「暾與彌鄉親,而欲投之。」越嚴 騎將追暾,右長史傅宣明暾不然。暾聞之,未至墓而 反以正義責越,越甚慚。及劉曜寇京師,以暾為撫軍 將軍、假節、都督城守諸軍事。曜退,遷尚書僕射。越憚 暾久居監司,又為眾情所歸,乃以為右光祿大夫,領 太子少傅,加散騎常侍,外示崇進,實奪其權。懷帝又 詔暾領衛尉,加特進。後復以暾為司隸,加侍中,暾五 為司隸,允協物情故也。王彌入洛,百官殲焉。彌以暾 鄉里宿望,故免于難。暾因說彌曰:「今英雄競起,九州 幅裂,有不世之功者,宇內不容。將軍自興兵以來,何 攻不剋,何戰不勝,而復與劉曜不協,宜思文種之禍, 以范蠡為師。且將軍可無帝王之意,東王本州,以觀 事勢,上可以混一天下,下可以成鼎峙之事,豈失孫、 劉乎!蒯通有言,將軍宜圖之。」彌以為然,使暾于青州 與曹嶷謀,且徵之。暾至東阿,為石勒游騎所獲,見彌 與嶷書而大怒,乃殺之。暾有二子:佑、白。佑為太傅屬, 白太子舍人。白果烈有才用,東海王越忌之,竊遣上 軍何倫率百餘人入暾第,為劫取財物,殺白而去。總 字弘紀,好學直亮。後叔父彪位至北軍中候。
侯史光
[编辑]按《晉書》本傳:「史光,字孝明,東萊掖人也。幼有才悟,受 學於同縣劉夏。舉孝廉,州辟別駕。咸熙初,為洛陽典 農中郎將,封關中侯。泰始初,拜散騎常侍,尋兼侍中與皇甫陶、荀廙持節循省風俗。及還,奏事稱旨,轉城 門校尉,進爵臨海侯。其年詔曰:『光忠亮篤素,有居正 執義之心。歷職內外,恪勤在公。其以光為御史中丞』。」 雖屈其列校之位,亦所以伸其司直之才。光在職寬 而不縱。太保王祥久病廢朝,光奏請免之,詔優祥而 寢光奏。後遷少府,卒官,詔賜朝服一具,衣一襲,錢三 十萬,布百匹。及葬,又詔曰:「光厲志守約,有清忠之節。 家極貧儉,其賜錢五十萬。」光儒學博士,歷官著績,文 筆奏議,皆有條理。長子元嗣,官至元菟太守。卒,子施 嗣,東莞太守。
傅元
[编辑]按《晉書》本傳,「元字休奕,北地泥陽人也。祖燮,漢漢陽 太守。父韓,魏扶風太守。元少孤貧,博學,善屬文,解鍾 律,性剛勁亮直,不能容人之短。郡上計吏,再舉孝廉, 太尉辟,皆不就。州舉秀才,除郎中。與東海繆施俱以 時譽選入著作,撰集《魏書》。後參安東衛軍軍事,轉溫 令。再遷弘農太守,領典農校尉。所居稱職。數上書陳」 便宜,多所匡正。五等建,封鶉觚男。武帝為晉王,以元 為散騎常侍。及受禪,進爵為子,加駙馬都尉。帝初即 位,廣納直言,開不諱之路,元及散騎常侍皇甫陶共 掌諫職。元上疏曰:「臣聞先王之臨天下也,明其大教, 掌其義節,道化隆於上,清議行於下,上下相奉,人懷 義心。亡秦蕩滅先王之制,以法術相」御,而義心亡矣。 近者魏武好法術而天下貴刑名,魏文慕通達而天 下賤守節。其後綱維不攝,而虛無放誕之論盈於朝 野,使天下無復清議,而亡秦之病復發於今。陛下聖 德,龍興受禪,弘堯舜之化,開正直之路,體夏禹之至 儉,綜殷、周之典文,臣詠歎而已,將又奚言?惟未舉清 遠有禮之臣以敦風「節;未退虛鄙,以懲不恪,臣是以 猶敢有言。」詔報曰:「舉清遠有禮之臣者,此尤今之要 也。」乃使元草詔進之。元復上疏曰:「臣聞舜舉五臣,無 為而化,用人得其要也。天下群司猥多,不可不審得 其人也。不得其人,一日則損不貲,況積日乎!《典謨》曰: 『無曠庶官』。言職之不可久廢也。諸有疾病,滿百日不 差,宜令去職,優其禮秩而寵存之。既差而後更用,臣 不廢職於朝,國無曠官之累」,此王政之急也。臣聞先 王分士農工商以經國制事,各一其業而殊其務。自 士己上子弟為之立太學以教之,選明師以訓之,各 隨其才優劣而授用之。農以豐其食,工以足其器,商 賈以通其貨。故雖天下之大,兆庶之眾,無「有一人游 手。分數之法,周備如此,漢魏不定其分,百官子弟,不 修經藝而務交遊,未知蒞事而坐享天祿,農工之業 多廢,或逐淫利而離其事,徒繫名於太學,然不聞先 王之風。今聖明之政資始,而漢魏之失未改,散官眾 而學校未設,游手多而親農者少,工器不盡其宜。臣 以為亟定其制,通計而天下若干人為士,足以副在 官之吏;若干人為農,三年足有一年之儲;若干人為 工,足其器用;若干人為商賈,足以通貨而已。」尊儒尚 學,貴農賤商,此皆事業之要務也。前皇甫陶上事,欲 令賜拜散官,皆課使親耕,天下享足食之利。禹、稷躬 稼,祚流後世。是以《明堂月令》著帝籍之制。伊尹,古之 名臣,耕於有莘。晏嬰,齊之大夫,避莊公之難,亦耕於 海濱。昔者聖帝明王,賢佐俊士,皆當從事於農矣。王 人賜官,冗散無事者,不督使學,則當使耕,無緣放之, 使坐食百姓也。今文武之官既眾,而拜賜不在職者 又多,加以服役為兵,不得耕稼,當農者之半,南面食 祿者參倍於前。使冗散之官,農而收其租稅,家「得其 實,而天下之穀可以無乏矣。」「夫家足食,為子則孝,為 父則慈,為兄則友,為弟則悌。」天下足食,則仁義之教 可不令而行也。為政之要,計人而置官,分人而授事, 士農工商之分不可斯須廢也。若未能精其防制,計 天下文武之官足為副貳者使學,其餘皆歸之於農。 若百工商賈有長者亦皆歸之於農。務農若此,何有 不贍乎?《虞書》曰:「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是為九年 之後,乃有遷敘也。故居官久,則念立慎終之化,居不 見久,則競為一切之政。六年之限,日月淺近,不周黜 陟,陶之所上,義合古制。夫儒學者,王教之首也。尊其 道,貴其業,重其選,猶恐化之不崇,忽而不以為急,臣 懼日有陵遲而「不覺也。仲尼有言:『人能弘道,非道弘 人』。然則尊其道者,非惟尊其書而已,尊其人之謂也。 貴其業者,不妄教非其人也;重其選者,不妄用非其 人也:若此而學校之綱舉矣。」書奏,帝下詔曰:「二常侍 懇懇於所論,可謂乃心欲佐益時事者也。而主者率 以常制裁之,豈得不使發憤耶?二常侍所論,或舉其」 大較,而未備其條目,亦可便令作之。然後主者八坐, 廣共研精。凡關言于人主,人臣之所至難。而人主若 不能虛心聽納,自古忠臣直士之所慷慨,至使杜口 結舌,每念于此,未嘗不歎息也。故前詔「敢有直言,勿 有所距」,庶幾得以發蒙補過,獲保高位。苟言有偏善, 情在忠益,雖文辭有謬誤,言語有失「得,皆當曠然恕
之。古人猶不拒誹謗,況皆善意在可採錄乎?近者孔晁、綦母龢皆按以輕慢之罪,所以皆原,欲使四海知 區區之朝,無諱言之忌也。」俄遷侍中。初,元進皇甫陶, 及入而抵元以事,與陶爭言諠譁,為有司所奏,二人 竟坐免官。泰始四年,以為御史中丞。時頗有水旱之 災,元復上疏曰:「臣聞聖帝明王受命天時,未必無災。 是以堯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惟能濟之以人 事耳,故洪水滔天而免沈溺,野無生草而不困匱。伏 惟陛下聖德欽明,時小水旱,人未大饑,下祗畏之詔, 求極意之言,同禹、湯之罪己,侔周文之夕惕。臣伏懽 喜,上便宜五事。」其一曰耕夫務多種而耕暵不熟,徒 喪功「力而無收。又舊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 分;自持私牛者與官中分,施行來久,眾心安之。今一 朝減持官牛者,官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無牛 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人失其所,必不懽樂。臣愚以 為宜佃兵持官牛者與四分,持私牛與官中分,則天 下兵作,懽然悅樂,愛惜成穀,無有損棄之憂。」其二曰: 「以二千石雖奉務農之詔,猶不勤心以盡地利。昔漢 氏以墾田不實,徵殺二千石以十數。臣愚以為宜申 漢氏舊典,以警戒天下郡縣,皆以死刑督之。」其三曰: 「以魏初未留意于水事,先帝統百揆,分河堤為四部, 并本凡五謁者,以水功至大,與農事並興,非一人所 周故也。今謁者一人之力,行天下諸水,無時得遍。伏 見河堤謁者車誼,不知水勢,轉為他職,更選知水者 代之,可分為五部,使各精其方宜。」其四曰:「古以步百 為畝,今以二百四十步為一畝,所覺過倍。近魏初,課 田,不務多其頃畝,但務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餘 斛,水田收數十斛。自頃以來,日增田頃畝之課,而田 兵益甚,功不能修理,至畝數斛己還,或不足以償種, 非與曩時異天地,橫遇災害也。其病正在於務多頃 畝而功不修耳。竊見河堤謁者石恢,甚精練水事及 田事,知其利害,乞中書召恢,委曲問其得失,必有所 補益。」其五曰:「臣以為鮮卑獸心,不與華同本;鄧艾苟 欲取一時之利,不慮後患,使鮮卑數萬散居人間,此 必為害之勢也。秦州刺史胡烈,素有恩信於西方,今 烈往,鮮卑雖已無惡,必且消弭,然獸心難保,不必其 可久安也。若後有動釁,烈計能制之,惟恐鮮卑適困 於討擊,便能東入安定,西赴武威,外名為降,可動復 動。此二郡非烈所制,則鮮卑東西有窟穴浮游之地, 故復為患,無以禁之也。宜更置一郡於高平川,因安 定西州都尉募樂徙民,重其復除以充之,以通北道, 漸以實邊。詳議此二郡及新置郡,皆使并屬秦州,令 烈得專御邊之宜。」詔曰:「得所陳便宜,言農事得失,及 水官興廢,又安邊御外,政事寬猛之宜,申省周備,一 二具之。此誠為國大本,當今急務也。如所論皆善,深 知乃心,廣思諸宜動靜以聞也。」五年,遷太僕。時比年 不登,羌人擾邊,詔公卿會議。元應對所問,陳事切直, 雖不盡施行,而常見優容。轉司隸校尉。獻皇后崩,於 弘訓宮設喪位。舊制,司隸於端門外坐,在諸卿上,絕 席。其入殿,按本品秩在諸卿下,以次坐,不絕席。而謁 者以弘訓宮為殿內制,元位在卿下。元恚怒,厲聲色 而責謁者,謁者妄稱尚書所處,元對百僚而罵尚書 以下。御史中丞庾純奏元不敬元,又自表不以實,坐 免官。然元天性峻急,不能有所容,每有奏劾,或值日 暮,捧白簡,整簪帶,竦踊不寐,坐而待旦。於是貴游懾 伏,臺閣生風。尋卒於家,時年六十二,諡曰剛。元少時, 避難於河內,專心誦學。後雖顯貴,而著述不廢。撰論 經國九流及三史故事,評斷得失,各為區例,名為《傅 子》。為內外中篇,凡有四部六錄,合百四十首,數十萬 言,并文集百餘卷,行於世。元初,作《內篇》成,子咸以示 司空王沈。沈與元書曰:「省足下所著書,言富理濟,經 綸政體,存重儒教,足以塞楊、墨之流遁,齊孫、孟於往 代。每開卷,未嘗不歎」息也。「不見賈生,自以過之,乃今 不及,信矣。」其後追封清泉侯,子咸嗣。
傅咸
[编辑]按《晉書傅元傳》:「元子咸,字長虞,剛簡有大節,風格峻 整,識性明悟,疾惡如讎,推賢樂善,常慕季文子、仲山 甫之志。好屬文論,雖綺麗不足,而言成規鑑。潁川庾 純常歎曰:『長虞之文,近乎詩人之作矣』。咸寧初,襲父 爵,拜太子洗馬,累遷尚書右丞,出為冀州刺史。繼母 杜氏不肯隨咸之官,自表解職。三旬之間,遷司徒左」 長史。時帝留心政事,詔訪朝臣,政之損益。咸上言曰: 「陛下處至尊之位,而修布衣之事,親覽萬機,勞心日 昃。在昔帝王,躬自菲薄,以利天下,未有踰陛下也。然 泰始、開元以暨于今,十有五年矣,而軍國未豐,百姓 不贍,一歲不登,便有菜色者。誠由官眾事殷,復除猥 濫,蠶食者多而親農者少也。臣以頑」疏,謬忝近職,每 見聖詔,以百姓饑饉為慮,無能云補,伏用慚恧,敢不 自竭,以對天問。舊都督有四,今并監軍,乃盈於十。夏 禹敷土,分為九州。今之刺史,幾向一陪,戶口比漢十 分之一,而置郡縣,更多。空校牙門,無益宿衛,而虛立 軍府,動有百數。五等諸侯,復坐置官屬。諸所寵給,皆生於百姓;一夫不農,「有受其饑。今之不農,不可勝計, 縱使五稼普收,僅足相接,暫有災患,便不繼贍。以為 當今之急,先并官省事,靜事息役,上下用心,惟農是 務也。」咸在位,多所執正。豫州大中正夏侯俊上言:「魯 國小中正、司空司馬孔毓四移病所,不能接賓」,求以 尚書郎曹馥代毓。旬日復上毓為中正。司徒三卻俊, 故據正。咸以俊與奪惟意,乃奏免俊大中正。司徒魏 舒,俊之姻屬,屢卻不署,咸據正甚苦,舒終不從,咸遂 獨上。舒奏咸激訕不直,詔轉咸為車騎司馬。咸以世 俗奢侈,又上書曰:「臣以穀帛難生,而用之不節,無緣 不匱。故先王之化天下,食肉衣帛,皆有其制。竊謂奢 侈之費,甚於天災。古者堯有茅茨,今之百姓,競豐其 屋;古者臣無玉食,今之賈豎,皆厭梁肉;古者后妃,乃 有殊飾,今之婢妾,被服綾羅;古者大夫乃不徒行,今 之賤隸,乘輕驅肥。古者人稠地狹,而有儲畜,由於節 也;今者土廣人稀,而患不足,由於奢也。欲時之儉,當 詰其奢;奢不見詰,轉相高尚。昔毛玠為吏部尚書時 無敢好衣美食者。」魏武帝歎曰:「孤之法不如毛尚書 令,使諸部用心各如毛玠,風俗之移,在不難矣。」又議 移縣獄於郡,及二社應立。朝廷從之。遷書尚左丞。惠 帝即位,楊駿輔政,咸言於駿曰:「事與世變,禮隨時宜, 諒闇之不行,尚矣。由世道彌薄,權不可假,故雖斬焉 在疚,而躬覽萬機也。」逮至漢文,以天下體大,服重難 久,遂制既「葬而除。」世祖武皇帝雖大孝烝烝,亦從時 釋服,制心喪三年,至於萬機之事,則有不遑。今聖上 欲委政於公,諒闇自居,此雖謙讓之心,而天下未以 為善。天下未以為善者,以億兆顒顒,戴仰宸極,聽於 冢宰,懼天光有蔽。人心。既已若此,而明公處之,固未 為易也。竊謂山陵之事既畢,明公當思隆替之「宜。周 公聖人,猶不免謗。以此推之,周公之任,既未易而處, 況聖上《春秋》非成王之年乎?得意忘言,言未易盡。苟 明公有以察其悾款,言豈在多!」時司隸荀愷從兄喪, 自表赴哀,詔聽之而未下。愷乃造駿、咸,因奏曰:「死喪 之戚,兄弟孔懷,同堂亡隕,方在信宿。聖恩矜憫,聽使 臨喪。詔未下而便以行造,急謟媚之敬,無友于之情。 宜加顯貶,以隆風教。」帝以駿管朝政,有詔不問,駿甚 憚之。咸復與駿箋諷切之,駿意稍折,漸以不平,由是 欲出為京兆、弘農太守。駿甥李斌說駿不宜斥出正 人,乃止。駿弟濟,素與咸善,與咸《書》曰:「江海之流混混, 故能成其深廣也。天下大器,非可稍了,而相觀每事 欲了,生子癡了」官事,官事未易了也。了事正作癡,復 為快耳。左丞總司天臺,維正八坐,此未易居,以君盡 性而處未易居之任,益不易也。想慮破頭,故具有白。 咸答曰:「衛公云:『酒色之殺人,此甚於作直坐酒色死, 人不為悔逆,畏以直致禍,此由心不直,正欲以苟且 為明哲耳。自古以直致禍者,當自矯枉過直,或不忠 允,欲以亢厲為聲,故致忿耳。安有悾悾為忠益而當 見疾乎』!」居無何,駿誅咸轉為太子中庶子,遷御史中 丞。時太宰、汝南王亮輔政,咸致書曰:「咸以為太甲、成 王年在蒙幼,故有伊、周之事。聖人且猶不免疑,況臣 既不聖,王非孺子,而可以行伊、周之事乎?」上在諒闇, 聽於冢宰,而楊駿無狀,便作伊周,自為居天下之安, 所以至死。其罪既不可勝,亦是殿下所見。駿之見討, 發自天聰,孟觀、李肇與知密旨耳。至於論功,當歸美 於上,觀等已數千戶縣侯。聖上以駿死,莫不欣悅,故 論功寧厚,以敘其歡心。此群下所宜以實裁量。而遂 扇動東安封王,孟李郡公,餘侯伯子男,既妄有加,復 又三等超遷,此之熏赫,震動天地,自古以來,封賞未 有若此者也。無功而厚賞,莫不樂國有禍,禍起當復 有大功也。人而樂禍,其可極乎!作此者,皆由東安公。 謂殿下至止,當有以正之,正之以道,眾亦何所怒乎! 眾之所怒,在於不平耳。而今皆更倍論,莫不失望。咸 之愚冗,不惟失望而已,竊以為憂。又討駿之時,殿下 在外,「實所不綜,今欲委重,故令殿下論功。論功之事, 實未易可處,莫若坐觀得失,有居正之事宜也。」咸復 以亮輔政專權,又諫曰:「楊駿有震主之威,委任親戚, 此天下所以諠譁。今之處重,宜反此失,謂宜靜默頤 神,有大得失,乃維持之,自非大事,一皆抑遣。比四造 詣及經過尊門,冠蓋車馬,填塞街衢,此之」翕習,既宜 弭息。又夏侯長容奉使為先帝請命,祈禱無感,先帝 崩背,宜自咎責,而自求請命之勞,而公以為少府私 竊之論,云長容則公之姻,故至於此,一犬吠形,群犬 吠聲,懼於群吠,遂至叵聽也。咸之為人,不能面從,而 有後言。嘗觸楊駿,幾為身禍,況於殿下,而當有惜。往 從駕,殿下見語,「卿不識韓非逆鱗之言耶?而欻摩天 子逆鱗,自知所陳,誠額𤪻觸猛獸之鬚耳。所以敢言, 庶殿下當識其不勝區區。前摩天子逆鱗,欲以盡忠, 今觸猛獸之鬚,非欲為惡,必將以此見怒。」亮不納。長 容者,夏侯駿也。會景寅,詔群僚舉郡縣之職以補內 官,咸上書曰:「臣咸以為,夫興化之要,在於官人,才非 一流,職有不同。譬諸林木,洪纖枉直,各有攸施。故《明揚》逮于仄陋,疇咨無拘,內外之任,出處隨宜。中間選 用,惟內是隆。外舉既頹,復多節目,競內薄外,遂成風 俗。此弊誠宜亟革之,當內外通塞,無所偏耳。」既使通 塞無偏,若選用不平,有以深責,責之苟深,無憂不平 也。且膠柱不可以調瑟,況乎官人而可以限乎?伏思 所限者,以防選用不能出人。不能出人,當隨事而制, 無須限法。法之有限,其於致遠,無乃泥乎?或謂不制 其法,以何為責?臣聞刑懲小人,義責君子,君子之責, 在心不在限也。正始中,任何晏以選舉,內外之眾職 各得其才,粲然之美,於斯可觀。如此,非徒御之以限, 法之所致,乃委任之由也。委任「之懼,甚於限法,是法 之失,非己之尤,尤不在己,責之無懼,所謂齊之以刑, 人免而無恥」者也。苟委任之,一則慮罪之及,二則懼 致怨謗,己快則朝野稱詠,不善則眾惡見歸,此之戰 戰,孰與倚限法以苟免乎!咸再為本郡中正,遭繼母 憂去官。頃之,起以議郎,長兼司隸校尉。咸前後固辭 不聽。敕使者就拜,咸復送還印綬,公車不通,催使攝 職。咸以身無兄弟,喪祭無主,重自陳乞,乃使於官舍 設靈坐。咸又上表曰:「臣既駑弱,不勝重任,加在哀疚, 假息日闋。陛下過意,授非所堪,披露丹款,歸窮上聞, 謬詔既往,終然無改。臣雖不能滅身以全禮教,義無 靦然,虛忝隆寵。前受嚴詔,視事之日,私心自誓,隕越 為報,以貨賂流行,所宜深絕。切敕都官,以此為先,而 經彌日月,未有所得。斯由陛下有以獎勵,慮於愚戇, 將必死繫,故自掩檢,以避其鋒耳。在職有日,既無赫 然之舉,又不應弦垂翅,人誰復憚!故光祿大夫劉毅 為司隸,聲震內外,遠近清肅。非徒毅有王臣匪躬之 節,亦由所奏見從,威風得伸也。」詔曰:「但當思必,應繩 中理,威風自伸,何獨劉毅!」時朝廷寬弛,豪右放恣,交 私請託,朝野溷淆,咸奏免河南尹澹、左將軍倩、廷尉 高光、兼河南尹何攀等,京都肅然,貴戚懾伏。咸以聖 人久於其道,天下化成。是以唐虞三載考績,九年黜 陟。其在《周禮》,「三年大比」,孔子亦云「三年有成。」而中間 以來,長吏到官,未幾便遷,百姓困於無定,吏卒疲於 送迎。時僕射王戎兼吏部,咸奏:「戎備位台輔,兼掌選 舉,不能謐靜風俗,以凝庶績,至令人心傾動,開張浮 競。中郎李重、李義不相匡正,請免戎等官。」詔曰:「政道 之本,誠宜久於其職,咸奏是也。戎職在論道,吾所崇 委,其解禁止。」御史中丞解結以咸劾戎為違典制,越 𡱈侵官,干非其分。奏免咸官。詔亦不許。咸上事以為: 「按令,御史中丞督司百僚,皇太子以下,其在行馬內 有違法憲者,皆彈糾之。雖在行馬外而監司不糾,亦 得奏之。如今之文。行馬之內有違法憲,謂禁防之事 耳。宮內禁防,外司不得而行,故專施中丞。今道路橋 梁不修,鬥訟屠沽不絕,如此之比,中丞推」責州坐,即 今所謂「行馬內語」,施於禁防。既云中丞督司百僚矣, 何復說行馬之內乎?既云百僚,而不得復說行馬之 內者,內外眾官謂之百僚,則通內外矣。司隸所以不 復說行馬內外者,禁防之事,已於中丞說之故也。中 丞、司隸俱糾皇太子以下,則共對司內外矣。不為中 丞專司內百僚,司隸專司外百僚自有中丞,司隸以 來,更互奏內外眾官惟所糾得無內外之限也。而結 一旦橫挫臣,臣前所以不羅縷者,冀因結奏得從私 願也。今既所願不從,而敕云「但為過耳,非所不及也。」 以此見原,臣忝司直之任,宜當正己率人,若其有過, 不敢受原,是以申陳其愚,司隸與中丞俱共糾皇太 子以下則「從皇太子以下,無所不糾也。」得糾皇太子, 而不得糾《尚書》,臣之闇塞,既所未譬。皇太子為在行 馬之內耶?皇太子在行馬之內而得糾之,尚書在行 馬之內而不得糾,無有此理。此理灼然而結,以此挫 臣,臣可無恨耳。其於觀聽,無乃有怪耶?臣識石公,前 在殿上脫衣為司隸荀愷所奏,先帝不以為非,「於時, 莫謂侵官。今臣裁糾《尚書》,而當有罪乎?」咸累自上稱 引故事,條理灼然,朝廷無以易之。吳郡顧榮常與親 故書曰:「傅長虞為司隸,勁直忠果,劾按驚人,雖非周 才,偏亮可貴也。」元康四年卒官,時年五十六。詔贈司 隸校尉,朝服一具、衣一襲,錢二十萬,諡曰貞。有三子: 敷、晞、纂。長子敷嗣。
庾峻
[编辑]按《晉書》本傳,「峻字山甫,潁川鄢陵人也。祖乘,才學洽 聞,漢司徒辟有道,徵,皆不就。伯父嶷,中正簡素,仕魏 為太僕。父道,廉退貞固,養志不仕。牛馬有踢齧者,恐 傷人,不貨於市。及諸子貴,賜拜太中大夫。峻少好學, 有才思,嘗游京師,聞魏散騎常侍蘇林老疾在家,往 候之。林嘗就乘學,見峻,流涕良久,曰:『曾祖高才而性 退讓,慈和汎愛,清靜寡欲,不營當世,惟修德行而已。 鄢陵舊五六萬戶,聞今裁有數百。君二父孩抱經亂, 獨至今日。尊伯為當世令器,君兄弟復俊茂,此尊祖 積德之所由也』。」歷郡功曹,舉計掾,州辟從事。太常鄭 袤見峻,大奇之,舉為博士。時重《莊》《老》而輕經史,峻懼 雅道陵遲,乃潛心儒典,屬高貴鄉公幸太學,問《尚書義於峻。峻援引師說,發明經旨,申暢疑滯,對答詳悉。 遷祕書丞。長安有大獄久不決,拜峻侍御史,往斷之, 朝野稱允。武帝踐祚,賜爵關中侯。遷司空長史,轉祕 書監、御史中丞。拜侍中,加諫議大夫,常侍帝講《詩》。中 庶子何劭論《風》《雅》正變之義,峻起難往反,四坐莫能 屈之。是時風俗趣競,禮讓陵遲。峻上疏曰:「臣聞黎庶 之性,人眾而賢寡。設官分職,則官寡而賢眾;為賢眾 而多官,則妨化;以無官而棄賢,則廢道。是故聖王之 御世也,因人之性,或出或處,故有朝廷之士,又有山 林之士。朝廷之士,佐主成化,猶人之有股肱心膂,共 為一體也。山林之士,被褐懷玉,太上棲於丘園,高節 出於眾庶。其次輕爵服,遠恥辱以全名;最下就列位, 惟無功而能知止。彼其清劭足以抑貪汙,退讓足以 息鄙事。故在朝之士,聞其風而悅之,將受爵者皆恥 躬之不逮。斯山林之士,避寵之臣所以為美也。」先王 嘉之節雖離世而德合於主,行雖詭朝而功同於政, 故大者有玉帛之命,其次有几杖之禮,以厚德載物, 出處有地,既廊廟多賢才,而野人亦不失為君子,此 先王之弘也。秦塞斯路,利出一官,唯有處士之名,而 無爵列於朝者,商君謂之「六蝎」,韓非謂之「五蠹。」時不 知德,惟爵是聞,故閭閻以公乘侮其鄉人,郎中以上 爵傲其父兄。漢祖反之,大暢斯否。任蕭、曹以天下,重, 四皜於南山,以張良之勳而班在叔孫之後;蓋公之 賤,而曹相諮之以政。帝王貴德於上,俗亦反本於下。 故田叔等十人,漢廷臣無能出其右者,而未嘗干祿 於時。以釋之之貴,結王生之襪於朝,而其名愈重。自 非主臣尚德兼愛,孰能通天下之志,如此其大者乎? 夫不革百王之弊,徒務救世之政,文士競智而務入, 武夫恃力「『而爭先,官高矣而意未滿,功報矣其求不 已。又國無隨才任官之制,俗無難進易退之恥,位一 高,雖無功而不見下,已負敗而後見用,故因前而升, 則處士之路塞矣。又仕者黜陟無章,是以普天之下, 先競而後讓,舉世之士,有進而無退。大人溺於動俗, 執政撓於群言,衡石為之失平,清濁安可復分』?昔者 先王患向之所以取天下者,今之為弊,是故功成必 改其物,業定必易其教。雖以爵祿,使下臣無貪陵之 行;雖以甲兵,定功主無窮武之悔也。」臣愚以為古者 大夫七十懸車,今自非元功國老、三司上才,可聽七 十致仕,則士無懷祿之嫌矣。其父母八十,可聽終養, 則孝莫大於事親矣。吏歷試無績,依古終身不仕,則 官無秕政矣;能小而不能大,可降還蒞小,則使人以 器矣。人主進人以禮,退人以禮,人臣亦量能受爵矣。 其有孝如王陽,臨九折而去官;潔如貢禹,冠一免而 不著;及;知止如王孫,知足如疏廣,雖去列位而居東 野。與人父言依於慈,與人子言依於孝。此其出言合 於國,檢危行彰「于本朝。去勢如脫屣,路人為之隕涕; 辭寵如金石,庸夫為之興行。是故先王許之,而聖人 貴之。夫人之性陵上,猶水之趣下也,益而不已必決, 升而不已必困。始於匹夫,行義不敦,終於皇輿,為之 敗績,固不可不慎也。下人并心進趣,上宜以退讓去; 其甚者,退讓不可以刑罰使。」莫若聽朝士時時從志 山林,往往間出,無使入者不能復出,往者不能復反, 然後出處交泰,提衡而立,時靡有爭,天下可得而化 矣。又疾世浮華,不修名實,著論以非之,《文繁》不載。九 年,卒。詔賜朝服一具,衣一襲,錢三十萬。臨終,敕子珉 「朝卒夕殯,幅巾布衣,葬勿擇日。」珉奉遵遺命,斂以時 服。二子:珉、敳。
解結
[编辑]按《晉書解系傳》:「系弟結,字叔連,少與系齊名,辟公府 掾,累遷黃門侍郎,歷散騎常侍、豫州刺史、魏郡太守、 御史中丞。時孫秀亂關中,結在都坐議,秀罪應誅,秀 由是致憾,系被害,結亦同戮。女適裴氏,明日當嫁而 禍起,裴氏欲認活之。女曰:『家既若此,我何活為』?亦坐 死。朝廷遂議革舊制,女不從坐,由結女始也。」後贈結 光祿大夫,改葬,加弔祭。
劉隗
[编辑]按《晉書》本傳,「隗字大連,彭城人,楚元王交之後也。父 砥,東光令。隗少有文翰,起家祕書郎,稍遷冠軍將軍、 彭城內史。避亂渡江,元帝以為從事中郎。隗雅習文 史,善求人主意,帝深器遇之,遷丞相司直,委以刑憲。 時建康尉收護軍士,而為府將篡取之,隗奏免護軍 將軍戴若思官。世子文學。王籍之居叔母喪而婚,隗」 奏之,帝下令曰:「《詩》稱『殺禮多婚以會。男女之無夫家, 正今日之謂也。可一解禁止,自今以後,宜為其防』。」東 閣祭酒顏含在叔父喪嫁女,隗又奏之。廬江太守梁 龕,明日當除父服,今日請客奏伎,丞相長史周顗等 三十餘人同會,隗奏曰:「夫嫡妻長子,皆杖居廬,故周 景王有三年之喪,既除而宴,《春秋》猶譏,況龕匹夫,暮 宴朝祥,慢服之愆,宜肅喪紀之禮,請免龕官,削侯爵。」 顗等知龕有喪,吉會非禮,宜各奪俸一月,以肅其違。
從之。丞相行參軍宋挺,本揚州刺史劉陶門人,陶亡後,挺娶陶愛妾以為小妻。建興中,挺又割盜官布六百餘匹,正刑棄市,遇赦免。既而奮武將軍阮抗請為 長史,隗劾奏曰:「挺蔑其死主,而專其室,悖在三之義, 傷人倫之序,當投之四裔,以禦魑魅。請除挺名,禁錮 終身。而奮武將軍、太山太守阮抗請為長史。抗緯文 經武,剖符東藩,當庸勳忠良,昵近仁賢,而褒求贓污, 舉頑用嚚。請免抗官,下獄理罪。」奏可。而挺病死。隗又 奏:「符旨,挺已喪亡,不復追貶,愚惷意闇,未達斯義。昔 鄭人斲子家之棺,漢明追討史遷,經傳褒貶,皆追書 先世數百年間,非徒區區欲釐當時,亦將作法垂於 來世。當朝亡夕沒,便無善惡也。請曹如前追除挺名 為民,錄妾還本,顯證惡人,班下遠近。」從之。南中郎將 王含以族彊顯貴,驕傲自恣,一請參佐及守長二十 許人,多取非其才。隗劾奏文致甚苦,事雖被寢,王氏 深忌疾之。而隗之彈奏,不畏強禦,皆此類也。建興中, 丞相府斬督運令史淳于伯而血逆流。隗又奏曰:「古 之為獄,必察五聽,三槐九棘,以求民情。雖明庶政,不 敢折獄。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續。是以明王哀 矜用刑,曹參去齊,以市獄為寄。自頃蒸荒,殺戮無度, 罪同斷異,刑罰失宜。謹按」行督運令史淳于伯刑血 著柱,遂逆上,終極柱末二丈三尺,旋復下流,四尺五 寸。百姓諠譁,士女縱觀,咸曰其冤。伯息忠訴辭稱枉, 云「伯督運訖去二月,事畢代還,無有稽乏,受賕使役, 罪不及死。」軍是戍軍,非為征軍,以乏軍興論,於理為 枉。四年之中,供給運漕,凡諸徵發租調百役,皆有稽 停,而不以「軍興論。」至於伯也,何獨明之?捶楚之下,無 求不得,囚人畏痛,飾辭應之。理曹,國之典刑,而使忠 等稱冤明時。謹按從事中郎周筵、法曹參軍劉引屬 李匡,幸荷殊寵,並登列曹。當思敦奉政道,詳法慎殺, 使兆庶無枉,人不稱訴。而令伯枉同周青,冤魂哭於 幽都,訴靈恨於黃泉,嗟歎甚於杞梁,血妖過於「崩城, 故有隕霜之人,夜哭之鬼。伯有晝見,彭生為豕。刑殺 失中,妖眚並見。以古況今,其揆一也。皆由筵等不勝 其任,請皆免官。」於是右將軍王導等上疏引咎,請解 職。帝曰:「政刑失中,皆吾闇塞所由,尋示愧懼。思聞忠 告,以補其闕,而引過求退,豈所望也!」由是導等一無 所問。晉國既建,拜御史中丞周嵩嫁女,門生斷道解 廬,斫傷二人。建康左尉赴變,又被斫。隗劾嵩兄顗曰: 「顗幸荷殊寵,列位上寮,當崇明憲典,協和上下,刑于 左右以御于家邦。而乃縱肆小人,群為兇害。公於廣 都之中,白日刃尉,遠近訩赫,百姓諠譁,虧損風望,漸 不可長。既無大臣檢御之節,不可對揚休命,宜加貶 黜,以肅其違。」顗坐免官。太興初,長兼侍中,賜爵都鄉 侯,尋代薛兼為丹楊尹,與尚書令刁協並為元帝所 寵,欲排抑豪強,諸刻碎之政,皆云隗、協所建。隗雖在 外,萬機祕密,皆豫聞之。拜鎮北將軍、都督青徐幽平 四州軍事、假節,加散騎常侍,率萬人鎮泗口。初,隗以 王敦威權太盛,終不可制,勸帝出腹心以鎮方隅,故 以譙王承為湘州,續用隗及戴若思為都督。敦甚惡 之,與隗書曰:「頃承聖上顧眄足下,今大賊未滅,中原 鼎沸,欲與足下周生之徒戮力王室,共靜海內。若其 泰也,則帝祚於是乎隆;若其否也,則天下永無望矣。」 隗答曰:「魚相忘於江湖,人相忘於道術。竭股肱之力, 效之以忠貞,吾之志也。」敦得書甚怒。及敦作亂,以討 隗為名,詔徵隗還京師,百官迎之於道,隗岸幘大言, 意氣自若。及入見,與刁協奏請誅王氏,不從,有懼色, 率眾屯金城。及敦剋石頭,隗攻之不拔,入宮告辭,帝 雪涕與之別。隗至淮陰,為劉遐所襲,攜妻子及親信 二百餘人奔於石勒。勒以為從事中郎、太子太傅。卒, 年六十一。子綏,初舉秀才,除駙馬都尉、奉朝請,隨隗 奔勒。卒,孫波嗣。
熊遠
[编辑]按《晉書》本傳,「遠字孝文,豫章南昌人也。祖翹,嘗為石 崇蒼頭,而性廉直有士風。黃門郎潘岳見而稱異,勸 崇免之,乃還鄉里。遠有志尚,縣召為功曹,不起,強與 衣幘,扶之使謁。十餘日,薦於郡,由是辟為文學掾。遠 曰:『辭大不辭小也』。固請留縣。太守察遠孝廉。屬太守 討氐、羌,遠遂不行,送至隴右而還。後太守會稽夏靜」 辟為功曹。及靜去職,遠送至會稽以歸,州辟主簿別 駕,舉秀才,除監軍華軼司馬,領武昌太守、寧遠護軍。 元帝作相,列為主簿。時傳北陵被發,帝將舉哀,遠上 疏曰:「園陵既不親行,承傳言之者,未可為定。且園陵 非一,而直言侵犯遠近,弔問答之,宜當有主。謂應更 遣使攝河南尹按行,得審問,然後可發哀,即宜命將 至洛,修復園陵,討除逆類。」昔宋殺無畏,莊王奮袂而 起,衣冠相追於道,軍成宋城之下。況此酷辱之大恥, 臣子奔馳之日。夫修園陵至孝也,討逆叛至順也,救 社稷至義也,卹遺黎至仁也。若修此四道,則天下響 應,無思不服矣。昔項羽殺義帝以為罪,漢祖哭之以 為義。劉項存亡,在此「一舉。群賊豺狼,弱於往日;惡逆 之甚,重於丘山。大晉受命,未改於上;兆庶謳吟,思德於下。今順天下之心,命貔貅之士,鳴檄前驅,大軍後 至,威風赫然,聲振朔野,則上副西土義士之情,下允 海內延頸之望矣。」屬有杜弢之難,不能從。時江東草 創,農桑弛廢,遠建議曰:「立春之日,天子祈穀於上帝, 乃擇元辰,載耒耜,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躬耕帝籍, 以勸農功。《詩》云:『弗躬弗親,庶人不信』。自喪亂以來,農 桑不修,遊食者多,皆由去本逐末故也。」時議美之。建 興初,正旦將作,樂遠諫曰:「謹按《尚書》,堯崩,四海遏密 八音。《禮》云:『凶年天子徹樂減膳』。孝懷皇帝梓宮未反, 豺狼當塗,人神同忿。公明德茂親,社稷是」賴。今杜弢 蟻聚湘川,比歲征行,百姓疲弊,故使義眾奉迎,未舉。 履端元日,正始之初,貢士鱗萃,南北雲集,有識之士, 於是觀禮公與國同體,憂容未歇。昔齊桓貫澤之會, 有憂中國之心,不召而至者數國,及葵丘自矜,叛者 九國。人心所歸,惟道與義,將紹皇綱於既往,恢霸業 於來今,表道德之軌,闡忠「孝之儀,明仁義之統,弘禮 樂之本,使四方之士,退懷嘉則。今榮耳目之觀,崇戲 弄之好,懼違《雲》《韶》《雅》《頌》之美,非納軌物,有塵大教。謂 宜設饌以賜群下而已。」元帝納之,轉丞相參軍。是時, 瑯琊國侍郎王鑒勸帝親征杜弢遠,又上疏曰:「皇綱 失統,中夏多故,聖主肇祚,遠奉西都。梓宮外次,未反 園陵,逆寇」遊魂,國賊未夷。明公憂勞,乃心王室,伏讀 聖教,人懷慷慨。杜弢小豎,寇抄湘川,比年征討,經載 不夷。昔高宗伐鬼方,三年乃剋,用兵之難,非獨在今。 伏以古今之霸王,遭時艱難,亦有親征以隆大勳,亦 有遣將以平小寇。今公親征,文武將吏,度支籌量,舟 輿器械,所出若足用者,然後可征。愚謂宜如前「遣五 千人,徑與水軍進征,既可得速,必不後時。昔齊用穰 苴,燕、晉退軍;秦用王翦,剋平南荊,必使督護得才,即 賊不足慮也。」會弢已平,轉從事中郎,累遷太子中庶 子、尚書左丞、散騎常侍。帝每歎其忠,公謂曰:「卿在朝 正色,不茹柔吐剛,忠亮至到,可謂王臣也。吾所欣賴, 卿其勉之。」及中興建,帝欲賜諸「吏投刺勸進者,加位 一等,百姓投刺者賜司徒吏,凡二十餘萬。遠以為秦、 漢因赦賜爵,非長制也。今按投刺者,不獨近者情重, 遠者情輕,可依漢法例,賜天下爵,於恩為普,無偏頗 之失,可以息檢覈之煩,塞巧偽之端。」帝不從。轉御史 中丞。時尚書刁協用事,眾皆憚之。尚書郎盧綝將入 直,遇協於大司馬門外。協醉,使綝避之,綝不迴。協令 威儀牽捽,綝墮馬至協車前而後釋。遠奏免協官。時 冬雷電且大雨,帝下書責躬引過。遠復上疏曰:「被庚 午詔書,以雷電震暴雨非時,深自剋責,雖禹湯罪己, 未足以喻。臣闇於天道,竊以人事論之,陛下節儉敦 樸,愷悌流惠,而王化未興者,皆群公卿士不能夙夜」 在公,以益大化,素餐負乘,秕穢明時之責也。今逆賊 猾夏,暴虐滋甚。二帝幽殯,梓宮未反,四海延頸,莫不 東望,而未能遣軍北討,讎賊未報,此一失也。昔齊侯 既敗,七年不飲酒食肉,況此恥尤大,臣子之責,宜在 枕戈,為王前驅。若此志未果者,當上下克儉,恤人養 士,徹樂減膳,惟修戎事。陛下憂勞於「上,而群官未同, 戚容於下,每有會同,務在調戲,酒食而已,此二失也。 選官用人,不料實德,惟在白望,不求才幹。鄉舉道廢, 請托交行。有德而無力者退,修望而有助者進,稱職 以違俗見譏,虛資以從容見貴。是故公正道虧,私塗 日開,強弱相陵,冤枉不理。」今當官者以理事為俗吏, 奉法為苛刻,盡禮為「諂諛,從容為高妙,放蕩為達士, 驕蹇為簡雅,此三失也。」世所謂三失者,公法加其身, 私議貶其非,轉見排退,陸沉泥滓。時所謂三善者,王 法所不加,清論美其賢,漸相登進,仕不輟官,攀龍附 鳳,翱翔雲霄。遂使世人削方為圓,撓直為曲,豈待顧 道德之清塗,踐仁義之區域乎?是以萬機未整,風俗 偽薄,「皆此之由。不明其黜陟,以審能否,此則俗未可 得而變也。今朝廷群司,以從順為善,相違見貶,不復 論才之曲直,言之得失也。」時有言者,或不見用,是以 朝少辯爭之臣,士有祿仕之志焉。郭翼上書,武帝擢 為屯留令,又置諫官,所以容受直言,誘進將來,故人 得自盡,言無隱諱。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敷 奏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舜猶歷試諸難,而今先 祿不試,甚違古意,亂之所由也。求才急於疏賤,用刑 先於親貴,然後令行禁止,野無遺滯。堯取舜於仄陋, 舜拔賢於巖穴,姬公不曲繩於天倫,叔向不虧法於 孔懷。今朝廷法吏,多出於寒賤,是以章書日奏而不 足以懲物,官人選才而不「足以濟事,宜招賢良於屠 釣,聘耿介於丘園。若此道不改,雖并官省職,無救弊 亂也。能哲而惠,何憂乎驩兜,何遷乎有苗?何畏乎巧 言令色孔壬,此官得其人之益也。」累遷侍中,出補會 稽內史。時王敦作逆,沈充舉兵應之,加寧遠將軍,距 而不受,不輸軍資於充,保境安眾為務。敦至石頭,諷 朝廷徵還,乃拜太常卿,加散騎常侍。敦深憚其正而 有謀,引為長史,數月病卒。遠弟縉,名亞於遠,為王敦
主簿,終於鄱陽太守張輔
[编辑]按《晉書》本傳,「輔字世偉,南陽西鄂人,漢河間相衡之 後也。少有幹局,與從母兄劉喬齊名。初補藍田令,不 為豪彊所屈。時彊弩將軍龐宗,西州大姓,護軍趙浚, 宗婦族也,故僮僕放縱,為百姓所患。輔繩之,殺其二 奴,又奪宗田二百餘頃以給貧戶,一縣稱之。轉山陽 令。太尉陳準家僮亦暴橫,輔復擊殺之。累遷尚書郎」, 封宜昌亭侯,轉御史中丞。時積弩將軍孟觀與明威 將軍郝彥不協,而觀因軍事害彥,又賈謐、潘岳、石崇 等共相引重。及義陽王威有詐冒事,輔並糾劾之。梁 州刺史楊欣有姊,喪,未經旬,車騎長史韓預彊聘其 女為妻。輔為中正,貶預以清風俗,論者稱之。及孫秀 執權威,構輔於秀。秀惑之,將繩輔以法。輔與秀牋曰: 「輔徒知希慕古人,當官而行,不復自知小為身計。今 義陽王誠弘恕,不以介意,然輔母年七十六,常見憂 慮,恐輔將以怨疾獲罪。願明公留神省察輔前後行 事,是國之愚臣而已。」秀雖凶狡,知輔雅正,為威所誣, 乃止。後遷馮翊太守。是時長沙王乂以河間王顒專 制關中,有不臣之跡,言於惠帝,密詔雍州刺史劉沈、 秦州刺史皇甫重使討顒。於是沈等與顒戰於長安, 輔遂將兵救顒,沈等敗績。顒德之,乃以輔代重為秦 州刺史。當赴顒之難,金城太守游楷亦皆有功,轉梁 州刺史,不之官。楷聞輔之還,不時迎輔,陰圖之。又殺 天水太守封尚,欲揚威西土。召隴西太守韓稚會議, 未決。稚子朴有武幹,斬異議者,即收兵伐輔。輔與稚 戰於遮多谷口,輔軍敗績,為天水故帳下督富整所 殺。初,輔嘗著論云:「管仲不若鮑叔,知所奉,知所投。管 仲奉主而不能濟,所奔又非濟事之國,三歸反坫,皆 鮑不為。」又論班固、司馬遷云:「遷之著述,辭約而事舉。 敘三千年事唯五十萬言,班固敘三百年」事乃八十 萬言,煩省不同,不如遷一也。良史述事,善足以獎勸, 惡足以鑒誡,人道之常。中流小事,亦無取焉,而班皆 書之,不如二也;毀貶晁錯,傷忠臣之道,不如三也。遷 既造創,固又因循,難易益不同矣。又遷為蘇秦、張儀、 范雎、蔡澤作傳,逞辭流離,亦足以明其大才。故述辯 士則辭藻華靡,敘實錄則隱核名檢,此所以遷稱良 史也。又論魏武帝不及劉備,樂毅減於諸葛亮,詞多 不載。
江灌
[编辑]按《晉書江逌傳》:「逌從弟灌,字道群。父瞢,尚書郎。灌少 知名,才識亞於逌。州辟主簿,舉秀才,為治中,轉別駕, 歷司徒屬、北中郎長史,領晉陵太守。簡文帝引為撫 軍從事中郎,後遷吏部郎。時謝奕為尚書,銓敘不允, 灌每執正不從,奕託以他事免之,受黜無怨色。頃之, 簡文帝又以為無軍司馬,甚相賓禮,遷御史中丞,轉」 吳興太守。灌性方正,視權貴蔑如也。為大司馬桓溫 所惡。溫欲中傷之,徵拜侍中,以在郡時公事有失,追 免之。後為祕書監,尋復解職。時溫方執權,朝廷希旨, 故灌積年不調。溫末年,以為諮議參軍,會溫薨,遷尚 書中護軍,復出為吳郡太守,加秩中二千石,未拜,卒。 子績。
江績
[编辑]按《晉書江逌傳》:「灌子績,字仲元,有志氣,除祕書郎。以 父與謝氏不穆,故謝安之世,辟召無所從,論者多之。 安薨,始為會稽王道子驃騎主簿,多所規諫,歷諮議 參軍,出為南郡相。會荊州刺史殷仲堪舉兵以應王 恭,仲堪要績與南蠻校尉殷顗同行,並不從。仲堪等 屢以為言,績終不為之屈。顗慮績及禍,乃於仲堪坐」 和解之。績曰:「大丈夫何至以死相脅!江仲元行年六 十,但未知獲死所耳。」一坐皆為之懼。仲堪憚其堅正, 以楊佺期代之。朝廷聞而徵績為御史中丞,奏劾無 所屈撓。會稽世子元顯專政,夜開六門,績密啟會稽 王道子,欲以奏聞,道子不許。車引亦曰:「元顯驕縱,宜 禁制之。」道子默然。元顯聞而謂眾曰:「江績車引間我 父子。」遣人密讓之。俄而績卒,朝野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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