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閨媛典/第05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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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閨媛典 第四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五十卷
明倫彙編 閨媛典 第五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閨媛典

 第五十卷目錄

 閨烈部列傳六

  明一

  葛通甫妻月娥     唐方妻丁氏

  李廣妻盧佳娘倪氏附戚家婦

  余佈妻馬氏      幼溪貞女

  郭氏         胡尚絅妻程氏

  花雲妻郜氏      傅形嘉妻岳氏

  賈守智妻高氏     周傑妻崔氏

  李茂妻高氏      倫品著妻石氏

  孫忠妻張氏      高希鳳妻劉氏李氏郭氏金氏

  邢氏附       史嘉法妻王氏

  胡廷舉妻李氏     胡誼妻胡氏

  東欽妻盧氏      王佐妻萬氏

  吳氏女        張敏道妻趙氏

  賀谷榮妻康氏     李應元妻陶氏

  劉金住妻常氏     劉榮妻姚氏

  賀恩妻田氏      王氏

  王伸妻高氏      崔國安妻米氏

  李定女        杜高賓妻劉氏

  甘氏女        周正琚女翠嫦翠娥

  李宗頤妻夏氏     歐陽尚八妻李氏

  劉所安妻曾氏     常氏女

  孫氏女        孫氏女

  陳貴妻唐氏      王宗妻柴氏

  劉檜妻王氏      楊邦彥妻陳氏

  楊邯橋烈婦      濮陽氏女

  趙氏女        魯某妻雲氏

  嚴以作妻傅氏     潘之誠妻韋氏

  吳良珙妻陳氏     王命錫妻田氏

  沈支珗妻湯氏     張文煥妻邵氏

  華源長妻鄒氏     李昌妻周氏

  陸潤妻沈氏      邵某妻薛氏

  胡原妻錢氏      張概妻金氏

  鄒麟妻沈氏      史景忠妻鄒氏

  顧氏女        謝氏婦

  張禮妻趙氏      張師孟妻徐氏

  李發春妻石氏     年孔固妻胡氏

  鄭洪妻石氏      方瑄妻沈氏

  郎理妻沙氏      工氏二女

  程有德妻陳氏     余鑾妻龔氏

  趙叔民妻盧氏     張應華妻陳氏

  孫廷佐妻潘氏     童敦妻李氏

  孫廷茂妻邵氏     吳景文妻鄭氏

  方鸞妻黃氏      彭阿積妻張陂娘

  魏欽宗妻丘鳳娘    李汝梗妻朱無瑕

  朱振妻余氏      莊盡娘

  賈岳妻程氏      陳以安妻趙氏

  彭氏女        柳昇妻范氏

  石有才妻岳氏     王鐸妻蔣氏

  霍鍾英妻鮑氏     沈珠妻陳氏

  孫振鷺祖母楊氏    吳復妻楊氏

  燕帖木妻脫脫懷氏   黃觀妻翁氏

  王良妻        田文見妻陳氏

  傅士選妻朱氏     馬載圖妻劉氏

  喬少保三妾      鄭文奎妻酆氏周氏附

  唐靖王妃高氏     王蘭兒

  楊頀妻田氏      嚴傭妻袁氏

  李茂妻屈氏      蔣閶妻鄭氏

  郢藩妃郭氏      鄭某妻徐氏

  劉岳一妻楊氏     朱之琯妻劉氏

  金道周妻汪氏     畢宗永妻吳氏

  吳江繼妻葉氏     黃氏女

  金汝光妻程氏     朱良臣妻方氏

  汪大成妻陳氏     王大化妻孫氏

  王尚友妻蘇氏     朱良相妻曹氏

  吳繼芳妻汪氏     方可堯妻汪氏

  殷氏周氏       楊氏女

  戴和妻高氏      王暄妻朱氏

  趙雲鵬妻陸氏     陸彌亮妻鮑氏

  朱氏女        李政妻李氏

  楊彥章妻魯氏     姚璉妻周氏

  魯氏女

閨媛典第五十卷

閨烈部列傳六[编辑]

明一[编辑]

葛通甫妻月娥[编辑]

按《明外史列女傳》:月娥,西域人,元武昌尹職馬祿丁 女,蕪湖葛通甫妻。少聰慧,聽諸兄誦說經史,輒通其 義。及嫁,事上撫下,一秉禮法。長姒盧率諸婦,諸女悉 受其教。太祖渡江之六年,偽漢兵自上游而下。盧曰: 「太平有城郭,且嚴兵以守,可恃。」使月娥挾諸婦女往 避之。未幾,寇至,城陷,月娥嘆曰:「吾生詩禮家,可失節 於賊耶?」抱幼女赴水死。諸婦女驚曰:「姆既死,吾儕可 後之哉?」相率投水者九人。方盛暑,屍七日不浮,顏色 皆如生。鄉人於故居之南作巨穴同葬,題曰「十女墓。」 娥弟丁鶴年幼通經史,皆娥口授也。後通甫與長姒 皆死於寇。

唐方妻丁氏[编辑]

按《明外史列女傳》:「唐方妻,浙新昌丁氏女,名錦孥。洪 武中,方為山東僉事,坐法死,妻子當沒為官婢。有司 按籍取之。監護者見丁色美,借梳掠髮,丁以梳擲地, 其人取掠之,持還丁,丁罵不受,竊謂家人曰:『此輩無 禮,必途辱我,不若預死以全節』。」肩輿上山,徑至陰澤, 崖峭水深,躍出赴水,衣厚不能沈,從容以手斂裙,隨 流而沒,年二十八。時稱其處為「夫人潭。」

李廣妻盧佳娘倪氏附[编辑]

按《明外史?列女傳》:「福清李廣妻盧佳娘,成婚甫十月, 廣暴卒。盧慟絕復甦,見廣口鼻出惡血,悉吮食之。既 殮,哭輒僵仆,家人相與寬譬,但曰:『我從夫地下爾』。積 五六日,家人防懈,潛入寢室自經。後其縣有游政妻 倪氏殉夫亦然。」

戚家婦[编辑]

按《明外史列女傳》:「戚家婦者,寶應人。甫合巹而夫暴 歿。婦哭之哀,投門外汪中死。留詩一首云:『畫虎雖成 未點睛,百年夫婦一宵情。歡聲方舉哀聲動,賀者纔 臨弔者并。孔雀屏前燈隱隱,鴛鴦枕上淚盈盈。從來 不識兒郎面,獨抱冰心照水清』。」後人名其死所為「戚 家汪」云。

余佈妻馬氏[编辑]

按《明外史?列女傳》:「馬氏,吳縣余佈妻,歸五年而夫死, 無子,家酷貧,姑欲奪其志,有田二畝半,得粟不以與 婦,馬不為動,姑潛納他人聘。一夕,鼓吹臨門,趣治妝, 馬氏入臥室自經死,几上食器糠籺尚存。」

幼溪貞女[编辑]

按《明外史?列女傳》:幼溪貞女,失其姓名。鄧茂七破沙 縣,匿草間,為二賊所獲,遇溪橋,貞女曰:「扶我過,當從 一人而終。」二賊爭趨,攙至橋半,女視溪流湍急,拽二 賊共投,俱溺死。

郭氏[编辑]

按《明外史列女傳》:「郭氏,大田人。鄧茂七之亂,鄉人結 寨東巖。已而寨破,婦襁幼兒且有身,為賊所驅。婦奮 罵投百尺巖下,與兒俱碎亂石間,胎及腸胃,迸出,狼 籍巖下。賊據高瞰之,皆歎曰:『真烈婦也』。瘞之而去。」

胡尚絅妻程氏[编辑]

按《明外史列女傳》:程氏,揚州胡尚絅妻。尚絅嬰危疾, 婦刲腕肉噉之,不能咽而卒,婦號慟不食二日,時懷 孕四月,或曰:「『得男可延夫嗣,徒死何為』?答曰:『吾亦知 之,倘生女,未免苟活數月耳』。因復食,彌月果生男,明 年殤,即前謝翁姑曰:『媳不能常侍奉,有娣姒在,無悲 也』。復絕食。越二日,其姑撫之曰:『爾父母家二百里中, 若不俟面訣乎』?」婦曰:「可急迎之。」日飲米瀋一匙以待。 迨。十二日,父母遣幼弟至,婦曰:「是即可白吾志。」自是 滴水不入口。姑向之泣,則曰:「兒若再嫁,則當哭,此好 事何哭為?」徐簡匳中簪珥,令辦後事,以其餘散家人 并鄰嫗嘗過問者,復自卜曰:「十八九日皆良,吾當逝。 向曾刲肉救夫,夫不可救,以灰和之」置床頭。附吾左 腕。以示全歸。遂卒。

花雲妻郜氏[编辑]

按《殉身錄》:「花雲,懷慶人,庚子守太平。陳友諒以舟師 入寇,城陷,不屈而死。妻郜氏,生一子煒,甫三歲,聞雲 遇害,義不受辱。以煒付侍兒孫氏,令善護之,遂投水 死。」

傅形嘉妻岳氏[编辑]

按《畿輔通志》:「傅形嘉妻岳氏,真定府人,岳興女。年十 八,適形嘉,無子。形嘉沒,氏號哭不食,經死。洪武十九 年表其門。」

賈守智妻高氏[编辑]

按《畿輔通志》:賈守智妻高氏,真定府人。年十八歸智。 智患痿三年,氏日負之出入。智亡,氏以其所蓄錢付 姑,曰:「此足為吾夫殯殮資。」復以衣帛付母,人咸不解 其意。一夕易衣以線縫其襟畢,自縊柩旁死,遂合葬。

周傑妻崔氏[编辑]

按《畿輔通志》:「周傑妻崔氏,真定府人。洪武間,傑任兵科給事中,以疾亡。氏年二十一,奉夫骸骨歸,告其家 人曰:『夫婦之道,義本同穴。吾又無子,安得獨生』。遂自 縊合葬。」

李茂妻高氏[编辑]

按《畿輔通志》:「李茂妻高氏,真定府人。茂充吉安衛役, 墮馬病傷死。高哀毀骨立,罄其家貲備喪,置二棺,至 夜沐浴更衣,自縊死。洪武十八年,事聞,旌表。」

倫品著妻石氏[编辑]

按《灤州志》:石氏,灤州諸生介之長女,十七歲歸。倫重 子,生員,品著,性貞淑,事翁及繼姑,竭忱敬勗其夫以 勤讀,三黨推為才婦。繼姑有媵婢劉氏者,翁據為妾, 令諸子媳呼姨子,媳譁云:「此吾家赤腳也。律例:庶母 三,有慈有養有乳,皆以禮聘助簉,故稱諸母。若娼尼 婢,則賤妾豈宜稱母耶?」劉大銜之,凡坑嫡陷子,計無 所不盡。密招巫以魘進。致翁視妻如讎,視子如路。人 氏夫品著,素健無病,忽四肢水腫,自足漸及胸膂。夜 夢有異狀,醫藥罔痊。適有巫婦能候神,則云此巫蠱 所厭也,在竈前及三叉路口處,命工盧喜,於竈下掘 烏𣓌箸一根,鐵火盆腳一隻,下粘頭髮,再掘路口物, 而翁大罵毀巫神,案逐之。蓋溺愛最深,恐以實訴為 瘲孽罪端也。品著遂沈頓不起。臨危,屬氏云:「吾向收 婢子喜春,原期孕子女,以全嗣續,今已矣!吾沒後,可 即嫁之。」氏啼應曰:「君亡,我必報讎同死。」品著力懇曰: 「吾櫬未歸土,藉汝襄事,勿匆匆也。」氏嚙指應之,扶柩 隕血。卒哭之後,即歸父家,營嫁婢女,以珠翠褂裓分 給姊妹云:「我早晚歸泉下,留此奚用?小祥後,決志報 夫而救姑也。」乘家中娣姒翁伯俱他出,手持槌杵廚 刀,直入劉室,拽髮痛擊,剚刀臂膂,血肉狼籍。劉百口 哀祈,氏聲其兇惡,云:「我若殺爾,然後死,恐人疑我,畏 抵自盡,姑貰爾命。」隨沐浴更衣,設几焚香,拜天地祖 祠。夫靈至姑李氏房中,哭別云:「新婦早願,從郎夜壑, 姑慎無戚,亦不必恨責吾翁,惟警彼罪人足矣。」遂入 室自縊。村塢遠近聞之,奔視顏色如生。

孫忠妻張氏[编辑]

按《永平府志》:「孫忠妻張氏,年二十歸忠。三月夫病,家 貧,晝夜勤湯藥不怠。夫死,潛縊以殉。巡撫旌其門。」

高希鳳妻劉氏李氏郭氏金氏邢氏附[编辑]

按《汝寧府志》:「劉氏,固始高希鳳妻。希鳳在遼東,為亂 軍所掠,斷其腕而死。劉罵不絕口,亦為所殺。仲弟藥 師奴妻李氏,早寡,攜子姪避亂高麗。洪武初,歸守夫 墓,誓不再適。季弟伯顏不花為納哈出所殺,其妻郭 氏自縊死。從子搭失丁為父讎誣陷死。其妻金氏與 姑邢氏俱自縊於室。事聞,詔賜旌表。尚書孫原貞作 『《高氏五烈詩》』。」

史嘉法妻王氏[编辑]

按《汝寧府志》:「王氏,光州史嘉法妻。家貧,事姑孝。年二 十,夫病亡,王親殮之,即閉戶自縊死。里人哀之,為治 棺合葬,送者數百人,咸為泣下。知州陳王道臨其喪, 弔祭以禮,表其門。」

胡廷舉妻李氏[编辑]

按《汝寧府志》:「李氏,光州人,胡廷舉妻。歸二載,夫患痼 疾,氏侍湯藥無懈。夫亡,即誓與俱。姑令家人守之,乃 佯為不死狀,防稍弛,遂就夫柩旁雉經死。」

胡誼妻胡氏[编辑]

按《汝寧府志》:「胡氏,光州諸生胡誼妻。夫病,氏焚香祈 代,奉湯藥六年。誼死,胡觸棺長號,期以身殉,為家人 所防,遂不食七日,端臥而瞑。事聞,詔表其門。」

東欽妻盧氏[编辑]

按《汝寧府志》:「盧氏,光山人,適邑諸生東欽。欽父旭,以 御史謫戍,通海歿於途。欽征和泥,死於兵。有張姓者, 謀娶盧,盧縊於室,以救免。張復強致聘,盧揮諸門外, 號哭三日,赴海死。時洪武辛未秋七月也。嘉靖丙戌, 魯憲副聞而嘉之,立祠通海,表其門。」

王佐妻萬氏[编辑]

按《開封府志》:萬氏,王佐妻,密縣人。佐疾亟,顧萬曰:「我 死,汝善事後人。」萬泣以死誓。須臾,佐沒。是夜,萬果自 縊。洪武中,詔旌異之。

吳氏女[编辑]

按《濟南府志》:「吳氏女,長山人。洪武初,兵亂,有悍卒擁 之上馬,女堅不受辱,被殺,時年十七。」

張敏道妻趙氏[编辑]

按《陝西通志》:「趙氏,張敏道妻,延安洛川人,名金定。年 二十夫亡。氏遂自縊同葬。洪武中旌表。」

賀谷榮妻康氏[编辑]

按《陝西通志》:「康氏,延安鄜州人,賀谷榮妻。年二十,夫 亡苦節,父逼改適,氏投崖死。洪武中旌表。」

李應元妻陶氏[编辑]

按《陜西通志》:「延安陶氏,米脂人,李應元妻。夫官經歷, 早沒即自縊死。」

劉金住妻常氏[编辑]

按《陝西通志》:「常氏,慶陽寧州人。洪武初,父伯良戍夏州,氏隨母郭偕行。年三十三,適同戍鄉人劉金住。住 尋歿於戰。氏事繼姑及夫幼妹有恩禮。姑歿,或欲強 贅,氏應曰:『待終喪無恨』。」翌日,赴水而死。三日,漁者出 屍,面色如生。

劉榮妻姚氏[编辑]

按《陝西通志》:「姚氏,慶陽安化人。年及笄,歸劉榮。榮應 軍役,病亡,氏哭數日不食,亦死。」

賀恩妻田氏[编辑]

按《陝西通志》:「田氏,賀恩妻,延安宜君人。夫病,氏毀容 侍湯藥。及死,自縊以殉。有司以聞,詔旌表。」

王氏[编辑]

按《陝西通志》:「王氏,延安宜君人。夫某死於火,王遂自 刎。詔旌之。」

王伸妻高氏[编辑]

按《延安府志》:「高氏,榆林衛人,百戶王伸妻。伸死,孀居 十三年,訓其子永安為諸生。城破,整衣笄手,攜長婦 某氏曰:『吾寡居,不面姻親,中一男子,今面賊乎』?遂同 投井中死。數日,賊去,出之,顏色如生。後三閱月,合殯 夫壙,開棺視之,香聞數里,臨葬者無不歎異。」

崔國安妻米氏[编辑]

按《延安府志》:「米氏,崔國安妻,榆林人。聞賊入城,率婢 同群婦匿僻巷茅舍中。賊至,見氏美,甘言誘之。氏正 色危坐。賊逼之,氏起大罵,被髮爪面,碎首出血。賊怒 殺之。」

李定女[编辑]

按《四川總志》:「富順李定第三女,始許聘同姓,後有他 姓,執同姓應離律,欲奪之,女遂自縊死。」

杜高賓妻劉氏[编辑]

按《四川總志》:劉氏,宜賓人,杜高賓妻。賓溺死,誓欲從, 會救免,乃密以夫故巾襪繫肘間,以毒和餅食之。姑 驚視,猶持半餅手中,厲聲曰:「今日得為杜氏鬼矣!」言 訖而絕,年二十有五。

甘氏女[编辑]

按《岳州府志》:「甘氏女,名元秀,華容人。父邦佐,以許嫁 里人魏文昌。洪武間,文昌父獲罪應誅,文昌詣闕上 疏,願以身代,遂伏法。元秀時年十五,邦佐聞文昌繫 獄,即欲改嫁其女,元秀赴井求死,以救獲免。遂齋戒 不為容飾。比文昌死四日訃至,元秀沐浴具衣服,自 縊以殉。士類高其行,上之有司,卒未旌表。」

周正琚女翠嫦翠娥[编辑]

按《永明縣志》:翠嫦、翠娥,甘棠村民周正琚之二女。洪 武戊申為土賊鄧四所獲。女紿之曰:「吾已從爾,吾父 藏金於昂山上,盍往取之,以為妝奩。」及至絕頂,姊妹 共投崖以死。崖深萬丈,不可尋究,父乏嗣,聞二女死, 亦自縊。

李宗頤妻夏氏[编辑]

按《靖安縣志》:「夏氏,幼為父母所愛,贅李宗頤為婿。陳 友諒陷南昌,部卒獲氏,欲污之,氏紿近井旁,投井死。」

歐陽尚八妻李氏[编辑]

按《彭澤縣志》:李氏,歐陽尚八妻,尚誠弟婦也。洪、懸作 亂,尚誠密奏太祖。平洪後,賊黨復訌。李謂其妾曰:「洪 黨不殄,我家必被其害。」遂閉戶自焚死。

劉所安妻曾氏[编辑]

按《永豐縣志》:曾氏,劉所安妻。洪武乙巳春,師克虔,游 兵肆掠,所安攜妻避於里之富田王氏。居二日,兵驟 至,勢不可逃。曾抱嬰兒曰:「君亟去,無以妻子為累,脫 不免有死而已。」泣而別。兵至,曾以不辱被殺。兵退,所 安收其遺骸,幼子猶牽衣在傍。

常氏女[编辑]

按《袁州府志》:「常氏女,名秀蘭,萬載人。九歲,父體乾沒, 隨母再適李姓。鄉賊攻李舍時,女年十七,賊欲污之, 女拒罵不絕口。賊勢益迫,女愈忿詈,賊怒,支解之。」

孫氏女[编辑]

按《袁州府志》:「孫氏女,宜春人。初受里人陽遵哲聘。遵 哲當戍遼東,父議別擇所歸,女聞哲行,自縊死。」

孫氏女[编辑]

按《袁州府志》:「孫氏女,分宜人。初許聘里人歐陽翯。洪 武間,翯以仲兄翨沒于遼陽戍所,當往補戍,女父議 更擇婿,女聞,投繯死後園竹間。且曰:『及翯未去,使知 吾無異志也』。」

陳貴妻唐氏[编辑]

按《江寧縣志》:「唐氏,陳貴妻。貴領海運,將行,唐斷指,授 貴為別。及貴死於水,求娶者不已,念不能敵,乃中夜 自焚死。鄉人哀之。」

王宗妻柴氏[编辑]

按《江寧縣志》:「『柴氏,王宗妻。宗為郡學生,力學成疾,柴 視湯藥,晝夜不離。宗病篤,謂柴當及時改嫁,不必待 終喪也』。柴俛首哽咽而已。數日,其兄來視,泣告兄曰: 『宗必不生,我無以安其心,惟一死耳,幸歸告父母』。」及 宗瀕危,殮具皆手製。迺以所用銀挑牙二事,以一付 家人,云恐臨時忘之,可以備含。即入別室,家人訝其久不出,視之,縊死矣。口中含所分銀。《挑牙》一事,宗亦 隨沒。事聞旌表。

劉檜妻王氏[编辑]

按《高淳縣志》:王氏,劉檜妻。洪武丙申,歲歉大疫,夫與 翁姑及父母兄弟俱亡。王年二十二,無依,里中惡少 謀娶之,不從。一日,或強逼舁去,王曰:「命可絕,身不可 污。」遂自刎而死。

楊邦彥妻陳氏[编辑]

按《高淳縣志》:陳氏,縣令陳九齡女,適諸生楊邦彥。年 二十,彥溺水死,無子。陳不欲生父,亟攜歸,強延十載。 一旦告父母曰:「吾將往視故居。」乃至夫溺處,投水死。

楊邯橋烈婦[编辑]

按《廣德州志》:原豐都楊邯橋烈婦某氏,父必傳失其 姓氏。年二十,夫亡。家貧守節,奉姑恭謹。為姑求虀於 越溪行橋上,無賴少年戲之泣曰:「天何窮我如此!不 能備一虀,至受外侮。」投溪而死。鄉人哀之,以葬於溪 上,因名其塚曰「烈婦墩。」

濮陽氏女[编辑]

按《廣德州志》:「濮陽氏女,名妙貞。父濮陽琦,受施姓聘, 未嫁,施沒,女為服衰,設神主祀焉。父轉納他聘,妙貞 操木槌,毀聘具,父閔其志,聽死於家。」

趙氏女[编辑]

按《廣德州志》:「趙氏女,本州趙鶴六女。年十三,許字步 溉。溉年十八,入鄉校,客死錢塘。女聞溉死,食不下咽, 白其母請歸。步母曰:『步氏子已死,汝尚安歸』?女泣涕 不已。他日,或告其父,欲為其弟娶女,不可。父曰:『女子 守身不二為已成,夫婦之倫也。今汝尚女,而欲為步 氏婦,其誰汝憐』?母憎女不從,加之杖。越宿,女自經而」 死,步氏取以合葬焉。

魯某妻雲氏[编辑]

按《廣德州志》:「雲氏,生員士樟女。適魯某,為兵所拉,欲 污之。掖之上馬,三掖三墮手,拔木擊兵。兵怒,碎磔之。 一時女婦遭兵以激烈死者,或赴水,或自經,或被兵 刃,不可勝舉。」

嚴以作妻傅氏[编辑]

按《廣德州志》:「傅氏,生員嚴以作妻。夫疾,刲股進之,不 救,迺託老姑於娣姒,託孤女於夫妺,焚遺券,散奩貲, 閉戶自縊以救甦。旋嚼碗傷喉,越三日死。邑侯為之 請旌。」

潘之誠妻韋氏[编辑]

按《廣德州志》:「韋氏,潘之誠妻。年二十一,夫病,氏刲股 和藥以進。夫死,無子,立夫弟之觀次子為嗣。不兩月, 子殤,氏夜閉門投繯於夫柩側。」

吳良珙妻陳氏[编辑]

按《廣德州志》:「陳氏,邑民吳良珙妻。鼎革初,兵亂,氏攜 幼子為兵所獲,紿兵取簪珥投井死。七日後出之,顏 色如生。」

王命錫妻田氏[编辑]

按《廣德州志》:「田氏,邑民王命錫妻。姑岑氏,兩目俱瞽。 兵至,鄰婦迫之出,氏曰:『吾何忍舍姑以往』?遂為兵獲, 逼上馬不從,以刃揮之,五臟皆出而死,年二十有一。」

沈支珗妻湯氏[编辑]

按《廣德州志》:湯氏,沈支珗妻,宣城庠生湯白女。值國 變,父嘆曰:「設遇兵,如爾輩何?」女曰:「此正兒見節時也。」 已而土賊陳君才營於靜覺寺,逼氏居,執氏欲污之, 不從,以矢穿氏腹,備極慘毒而死。聞者莫不流涕。

張文煥妻邵氏[编辑]

按《無錫縣志》:「邵氏,張文煥妻。文煥通《春秋》,洪武中,授 白洋鎮巡檢,遇寇,力戰死之。子元保十歲。文煥有故 人姚樞,為司理,邵屬子於樞,抽刃自殺。」

華源長妻鄒氏[编辑]

按《無錫縣志》:鄒氏,字淑惠,華源長妻。夫疾革,以孤託 其母而不及妻。鄒嘆曰:「妾之心夫尚有所不知。」遂自 經死,年二十有一。又二日,夫乃亡。

李昌妻周氏[编辑]

按《無錫縣志》:「周氏,蘇州農家女,鄒佑之納為其僕李 昌妻。昌死,周年二十二,大慟,將從之。主母使人守之, 伺間,仍自經。後昌死二十一日。」

陸潤妻沈氏[编辑]

按《蘇州府志》:「沈氏,名桂英,太倉人,陸潤妻。年二十,夫 亡。既葬,閉室自經者再,為守者所救。桂英曰:『無相苦』。 守者稍懈,遂死。」

邵某妻薛氏[编辑]

按《蘇州府志》:「薛氏,崑山銀工女,嫁縣小吏邵某。洪武 初,邵坐法當死,送京師。氏年二十,垢面莫能掩其麗。 將行,押卒見而悅之,謂邵曰:『若欲生致都下盍使事 我,否則促死』。邵懼曰:『如命』。乃密呼氏語故,氏佯應曰: 『諾』。乃盛備酒饌飼邵。至暮,遂自縊於粉閣中。鄰里葬 之,塚在西湓瀆村彭氏菜園中,即其粉閣也。鄭文康」 作傳,今入《祀典》。

===胡原妻錢氏===按《蘇州府志》:「錢氏,太倉人,胡原妻。洪武間,原戍雲南, 竄還,事覺,坐棄市。錢謂之曰:『君萬里歸,為妾耳。今君 死,妾生何為』!至夜分,抱乳子泣曰:『吾不能保汝矣』。遂 自縊,年二十有八。袁華為作傳。」

張概妻金氏[编辑]

按《蘇州府志》:「金氏,名淑寧,德儒女。年二十三,嫁張員 外概。洪武十九年,概得罪,吏具辭,將置於法。淑寧聞 之曰:『吾雖歸張,未及期月,義不使夫獨死。死後於夫 志不得明,孰若先焉』?遂經死。後三日,概得宥免。」

鄒麟妻沈氏[编辑]

按《蘇州府志》:「沈氏,崑山人,鄒麟妻。洪武中,夫陣亡,氏 誓死不二。鄰嫗憐其盛年無子,勸更為身計,輒泫然 曰:『移天而覬非望,獨何心耶』?」指所居室曰:「必死於此。」 竟以哀毀而沒。

史景忠妻鄒氏[编辑]

按《蘇州府志》:「鄒氏,郡人史景忠妻。年十八,景忠謫戍 大寧。洪武丙子,寇發大寧,欲犯鄒,鄒不從,脅以刃,鄒 齕齒大罵,延頸受刃,竟被殺。時年二十一。」

顧氏女[编辑]

按《蘇州府志》:「顧氏女,太倉人。早喪父母,鞠於叔父。初 許嫁王氏,未嫁而夫亡。叔父復許嫁徐氏。擇日畢禮, 強之行,不得已,乃以帛纏束其體,牢不可解。至則謂 徐曰:『吾非汝家婦,乃故王郎妻也』。堅拒不成禮。徐亦 義之,不忍強,至夕遂縊死。」

謝氏婦[编辑]

按《松江府志》:「謝氏,泖上右族。國初籍沒其家,以婦給 象奴。婦告奴曰:『待祭亡夫,乃從爾』。奴許之。婦攜酒飯 至武定橋哭奠,賦詩曰:『不忍將身配象奴,自攜麥飯 祭亡夫。今朝武定橋頭死,一劍清風滿帝都』。」遂自刎。

張禮妻趙氏[编辑]

按《沐陽縣志》:「趙氏,張禮妻。洪武初,禮任廣東廣州府 同知,踰旬沒於官,未殮,趙亦自縊。有司上其事,賜銀 三十兩,米二十石,祭於龍灣,送歸葬。洪武五年旌表。」

張師孟妻徐氏[编辑]

按《鳳陽府志》:「徐氏,子魁次女。年十七,母病,割右脅肝, 救愈,歸張師孟。未幾夫死。三日後亦自縊,時年十九。」

李發春妻石氏[编辑]

按《鳳陽府志》:「石氏,李發春妻。年十六歸李,事親以孝 聞。姑病,刲左股愈之。夫死,雉經者再,皆救免。遂爛嚼 其舌,觸死柩前,時年十八。」

年孔固妻胡氏[编辑]

按《鳳陽府志》:「胡氏,年孔固妻。年三十夫亡,誓與同死, 晝夜痛哭,不食七日而絕。邑令旌表。」

鄭洪妻石氏[编辑]

按《浙江通志》:「石氏,金華人,名勝,性敏慧勤恪,嫁為浦 江義門鄭洪妻。李文忠分鎮嚴陵,辟洪參謀軍事,後 以薦為內藏庫提點。未幾,同官有坐法者,以辭累洪, 竟死於獄。石氏時從宦邸,吏議當配,石氏仰天嘆曰: 『生為鄭氏婦,死則為其鬼耳。吾夫已亡,吾豈辱身以 玷其家乎』?遂絕粒不食,鄰媼強以糜粥,不顧。如是者」 八日,弗得死,乃引繩自絕。宋濂為之傳。

方瑄妻沈氏[编辑]

按《海鹽縣志》:「沈氏,名淑寧,本縣人。年十九歸崇德。方 瑄。十八日而瑄死,婦依於母,母潛以許人。淑寧覺,紿 其母往告外。氏遂閉戶沐浴更衣,自縊死。」

郎理妻沙氏[编辑]

按《湖州府志》:「沙氏,主事郎理妻,安吉人。洪武中,理以 直諫死,沙聞之,哭曰:『夫為忠臣,妾不得為烈婦乎』!遂 自經。事聞,上嘉嘆,為大棺合殮,仍賜諭祭,馳驛合葬。」

工氏二女[编辑]

按《台州府志》:「工氏二女,修撰叔英女也。叔英既卒,有 詔籍姦黨,二女相繼赴井,其妻某氏亦不屈而死。」

程有德妻陳氏[编辑]

按《台州府志》:「陳氏,黃巖人,名貞,程有德妻。洪武間,以 軍事坐累執,見羽林左衛鎮撫陸林。陸見其美,逼私 之,不從,遂被毆死。其夫訴於朝,林抵罪,鄉里稱焉。」

余鑾妻龔氏[编辑]

按《台州府志》:「龔氏,庠生余鑾妻。鑾年二十二,自學歸, 遭風雨溺死。龔適在母家,聞之仆地,絕復甦。至溺所, 殮夫屍,即欲自溺。家人援之歸,仍欲自盡,復送之母 家。母慮之,仍送還。越七日,自經死。鄉人莫不哀之。」

趙叔民妻盧氏[编辑]

按《台州府志》:「盧氏,黃巖人,名津奴,趙叔民妻。有容色, 涉獵書史。洪武十九年,叔民被誣沒於京師,明年籍 沒其家。盧聞官軍至,即欲與子同飲藥死。既而曰:『汝 年方七歲,萬一得生未可知,我寧就死,義不受辱』。遂 題詩壁上,飲藥仆地而絕。官軍入門,見壁上詩,嘆曰: 『好婦人,好婦人!我回朝說去。人咸稱趙烈婦云』。」

張應華妻陳氏[编辑]

按《金華府志》:「陳氏名卯,張應華妻。嫁甫一年,應華從 軍戰亡。氏屢闔門自經,小姑同處屢解之。服除,父母私與舅姑議更嫁,小姑以告,氏曰:『吾嫁自有處,應在 後門耳』。」小姑不喻其意。及娶者舁輿至,氏潛往後門, 投池中死。池素濁,後水為之清。

孫廷佐妻潘氏[编辑]

按《浦江縣志》:潘氏,孫廷佐妻。嫁逾年,佐病劇,謂曰:「吾 死奈爾何?」氏泣誓從死,削竹牌數寸,刻「死節」二字。夫 亡,水漿不入口。家人云:「夫無孑遺,爾死誰為祭奠?」強 執喪三年。父欲奪其志,氏即入房自經。人趨解之,已 死,竹牌猶握在手。

童敦妻李氏[编辑]

按《嚴州府志》:「李氏,童敦妻,名榮,壽昌人。年二十四,夫 亡。榮為夫營葬所,附己壙於傍。父彥真欲奪其志,私 許同里蔣武逼嫁之。李知勢不可遏,囑舅姑以後事, 且曰:『妾死於此,父必搆訟,歸死於家,則無害矣』。泣拜 而別。復至夫塋,哀痛慟哭而歸。詭謂其母曰:『兒失釵, 母可往卜,有一妹,又遣之。遂入室自縊。母歸,已死,父』」 大怒,欲燔其屍。適舅姑送衣衾及棺,至就斂,則釵縛 於左股間,遂收葬焉。時送葬者百人,莫不流涕。

孫廷茂妻邵氏[编辑]

按《嚴州府志》:「邵氏,孫廷茂妻,淳安人。年十八而寡,誓 不他適。宗人強再嫁,度不免,遂投塘而死。」

吳景文妻鄭氏[编辑]

按《閩通志》:「鄭氏,政和人,適同邑吳景文。洪武時,木溪 寨寇至,舉邑驚走,鄭氏及女伴十餘人避難山谷中。 寇進逼之,鄭遂投崖而下。將半,有棘刺鉤其衣,久乃 復墜,故得不死,而折其右足,餘女俱為賊所掠。鄭氏 子瑾甫週歲,棄草莽間。寇退亦無恙,人以為天相其 節云。」

方鸞妻黃氏[编辑]

按《福州府志》:「黃氏,方鸞妻,閩縣人。年十六適鸞,甫四 載,鸞亡,黃遂自殺,時洪武九年。」

彭阿積妻張陂娘[编辑]

按《尤溪縣志》:「張陂娘,彭阿積妻。事舅姑以孝聞。洪武 十八年,阿積溺死,張氏年十九,哭其夫,水漿不入口, 氣絕者再。既葬,矢志守節。人素慕其賢,求者甚眾。姑 憐其少,欲允求,陂娘不從,投水死。士大夫爭以詩歌 挽之。」

魏宗欽妻丘鳳娘[编辑]

按《建安縣志》:「丘鳳娘,魏宗欽妻。洪武初,宗欽父康為 倉吏,坐法當刑。宗欽詣官請代,丘曰:『行矣,勉旃,君能 為子,妾不能為婦耶』?」宗欽就獄,歲餘,度當決,遺書與 父,父不忍觀,火之,丘痛哭自縊。其後宗欽得赦歸,悲 不自勝,曰:「吾不意生,而婦不意死哉!」

李汝梗妻朱無瑕[编辑]

按《建陽縣志》:朱無瑕,文公十二世孫女,適李汝梗三 載,李病瘵,謂朱曰:「我必不起,娠男則守,娠女則去。」朱 嗚咽不能對。亡何,生一女,李病轉劇,亟呼朱至,已不 能言,瞪視低回,若不忍釋。朱大慟曰:「而恐我復事他 人耶?願少留,遲妾。」遂出自盡,李亦氣絕。

朱振妻余氏[编辑]

按《建陽縣志》:余氏,朱晦翁十二世孫振妻。余早喪父, 無兄弟,振贅焉。後氏母不耐貧困,去幃,振夫婦獨居。 母又嫌振貧,令女求絕。氏曰:「已與之齊,奈何以貧棄 母?」言愈厲,遂自縊死。

莊盡娘[编辑]

按《泉州府志》:「莊盡娘,晉江人。歸里人李氏子。洪武時, 夫以事詣京師,偕行至崑山。夫病死,莊具衣衾殮,葬 畢,寓書歸遺其親,自溺死。會稽胡溫為賦以哀之曰: 『眾同舟兮孰無良,妾身煢煢兮寧獨亡。良人葬兮海 之旁,妾為精衛兮與子翱翔』。」

賈岳妻程氏[编辑]

按《廣東通志》:「程氏,海南衛前所鎮撫凱之女,有德容, 頗涉書史。洪武癸酉,年十九,歸同官子賈岳。四年而 岳病劇,屬程曰:『若少且美,善事後人,無念吾也』。程曰: 『翁姑尚壯,嬰兒有託,即不幸亦與君偕』。哭。」嚙指血洒 地。逾兩月,岳亡。程視殮畢,夜靜,潛沐浴整衣自縊死。 事聞,旌表。

陳以安妻趙氏[编辑]

按《新寧縣志》:「趙氏,陳以安妻。元末,夫婦避亂於銅鼓, 其夫為海寇麥秀實所殺,趙氏匿於山林,寇黨搜獲 之,將逼歸,趙以箭自刺而死。」

彭氏女[编辑]

按《新寧縣志》:「彭氏女,父景祥,年十八,未適人。倭入寇, 擄彭欲污之,彭大罵,觸刃而死,僵尸三日,面色如生。」

柳昇妻范氏    石有才妻岳氏[编辑]

王鐸妻蔣氏[编辑]

按《貴州通志》:「已上三婦,俱普安人。米魯之變,同陷於 賊,不辱死。」

霍鍾英妻鮑氏[编辑]

按《貴州通志》:「鮑氏,郡人霍鍾英妻。年十八,為安賊所 執,不辱,觸石死。奉旨旌表

沈珠妻陳氏[编辑]

按《貴州通志》:「陳氏,沈珠妻,普安人。米魯之變,與其姑 汪氏同被賊掠,偕死於難。」

孫振鷺祖母楊氏[编辑]

按《貴州通志》:「楊氏,貴陽人,孫振鷺祖母。年九十九,流 賊破城,赴火死。」

吳復妻楊氏[编辑]

按《貴州通志》:「楊氏,吳復妻,鎮寧人。祖仕元,為普定府 通判。洪武間,復以安陸侯留鎮,聞楊聰慧有志操,以 禮聘之。未幾薨。楊哀毀幾絕,翌日,沐浴更衣,於靈几 後自縊。事聞,贈貞烈淑人。」

燕帖木妻脫脫懷氏[编辑]

按《雲南通志》:副樞燕帖木妻脫脫懷氏,蒙古人。洪武 中,征雲南,燕帖木敗績於曲靖,馳歸,妻閉門不納,曰: 「爾受梁王厚恩,兵敗不死,何以見王?」乃鴆其二男一 女,命使者曰:「我死,爾舉火焚屋,毋令辱我。」遂飲鴆死。

黃觀妻翁氏[编辑]

按《備遺錄》:「禮部右侍郎黃公,諱觀,字瀾伯,洪武間官 翰林,尋陞禮部右侍郎。革除年,改官制為侍中。靖難 師既渡淮,公徵兵上游,率諸郡入援,且行且募,兵至 安慶,聞京城已定,痛哭謂人曰:『吾妻素有志節,必不 受辱』。遂招魂葬之江上。明日,家僮自京逃來,果言夫 人翁氏暨二女俱被執,有象奴得之,叱取釵釧出市」 酒殽,夫人遂攜二女率家屬十人赴淮清橋下死焉。 按:《明外史黃觀傳》:初觀妻投水時,嘔血石上成小影, 陰雨則見,有愁慘狀,名「翁夫人血影。」石在觀祠。

王良妻[编辑]

按《備遺錄》:「浙江按察使王良,壬午六月聞難,慟哭,誓 必死。會召良,良集本司及各道印於私第,嗟歎者久 之。妻問其故,良曰:『我分應死,顧思所以處汝耳』。妻曰: 『我則不難處。君為男子,乃為婦人謀乎』?」遂投池水而 死。

按《開封府志》:「王良妻,失其姓。建文帝時,良為浙江按 察使。文皇靖難,良自焚,氏投池中死。」

田文見妻陳氏[编辑]

按《開封府志》:「陳氏,田文見妻。夫亡,氏年十九,不食九 日死。」

傅士選妻朱氏[编辑]

按《開封府志》:「朱氏,諸生傅士選妻。士選沒後五日,朱 以身殉。」

馬載圖妻劉氏[编辑]

按《開州志》:「劉氏名雲羅,開州潘村里人,處士鉞之女。 及笄,適同里太學生馬偉子載圖。性婉慧,不苟言,事 翁姑以孝聞。載圖年十八,將試,徙就學宮肄業。劉偕 侍膏火,贊誦勤服女紅,午夜不怠。時淮陰潘伯和以 諫官出貳開州,取唐烈女高愍元貞婦姜氏祠之學 宮旁,春秋祭享,從以鼓吹。劉扃戶隙窺之,輒嚮慕。居」 一年,夫病,劉侍湯藥,累月不去簪珥。及夫亡乏嗣,氏 哭之,哀絕者數四。左右白翁姑防之,得弗死。己卯十 二月,以夫櫬還潘村,卜葬,其兄往候之,問曰:「母來乎?」 曰:「病。」曰:「嗟!弗見已。」兄不解。及夕,遂縊死,合葬焉。

喬少保三妾[编辑]

按《山西通志》:「喬少保三妾:高氏、劉氏、許氏,樂平人,皆 以喬卒,同縊死柩前。」

李文奎妻酆氏周氏附[编辑]

按《吉水縣志》:酆氏,李文奎妻。建文時,紅巾賊作亂,酆 與其子處泰妻周氏俱被執。賊欲污之,周紿之曰:「吾 姑在,願得一訣而別。」賊信之,遂姑媳相抱痛哭,赴烈 火而死。

唐靖王妃高氏[编辑]

按《藩獻記》:「唐靖王諱瓊烴,定王世子也。資性明達,善 綜核名實,動中法程。永樂十九年嗣爵,時年十九,以 才器卓犖,甚為文皇帝所禮。永樂二十一年,入朝京 師,五日之間,凡三接見焉。選妃,郟人高盤女,未婚,宣 德元年十月朔,王薨。高氏聞之,遂自經以卒。守臣上 其事,詔嘉高氏志節,特命追封唐靖王妃,賜祭治喪」 如制。合葬紫山

王蘭兒[编辑]

按《陝西通志》:「王蘭兒,西安蒲城人。永樂間,早喪父,隨 母育於井姓者年及二八,井欲以配己子,蘭兒執禮 投泉死,泉為之涸。」

楊頀妻田氏[编辑]

按《四川總志》:「田氏,郡人楊頀妻。永樂間,頀沒於京,田 氏聞之,哭泣不食,柩至經死。事聞,旌其閭。」

嚴傭妻袁氏[编辑]

按《四川總志》:「袁氏,古城鄉人袁成保女。年十八,適庠 生嚴傭。永樂五年,傭溺死,氏聞訃,奔至溺所,投水死。 家人購屍,兩月不得,潦盡水清,漁人李大用於沙回 頭河見袁氏與傭屍相抱於崖側。有司上其事,表其 門閭。」

===李茂妻屈氏===按《夔州府志》:「屈氏,新寧人。年十六,適邑人李茂。善事 翁姑,克相夫子,人多賢之。鄢藍賊猝至,茂遇害,欲脅 氏去。氏曰:『吾夫死於汝,恨不嚙汝肉,肯就汝求生乎』? 賊怒殺之。明年旌表。」

蔣閶妻鄭氏[编辑]

按《衡州府志》:「鄭氏,耒陽舉人蔣閶妻。永樂間,閶為訓 導,沒嶺南。鄭扶櫬歸葬,經理家務畢,屬其子曰:『汝自 今宜務長進,繼父志』。言訖,入室自縊死。」

郢藩妃郭氏[编辑]

按《安陸府志》:郭氏,明高祖第二十三子郢藩妃也。父 曰威襄公郭英,永樂乙酉冊封為妃。王薨,妃痛哭曰: 「『賢王自幼待我如賓,今我寡無子,吾又安能獨生』?乃 整妝對鏡,自寫其容,付宮人藏之,云:俟諸女長成付 之,令渠識母容也。」遂自盡。

鄭某妻徐氏[编辑]

按《廣信府志》:「徐氏,名鳳英,上饒人,文學徐天麟姊也, 適同里鄭某。歲丙戌,兵亂,肆掠於鄉,值氏歸寧,舉家 被執,為兵擁持馬上。氏泣謂其弟曰:『吾父積德累仁, 而遇此害,天也。我寧死不受辱』。遂以一歲之子邦祚 託弟,遽從馬上躍入龍潭崖下,頭顱虀粉而死。兵眾 駭愕卻走,麟與邦祚遂得不死。後祚年十六,即補弟」 子員。至今邑人士猶哀之。

劉岳一妻楊氏[编辑]

按《崇仁縣志》:「楊氏,劉岳一妻。歸劉甫三載,岳一因公 務死於途,氏痛不能解,遂自縊於室,時年二十九。」

朱之琯妻劉氏[编辑]

按《安福縣志》:劉氏,朱之琯妻。年十五,適琯。二年,琯暴 病沒,劉撫姪為子,事翁姑以孝聞。或強欲委禽,氏厲 色拒之。會兵亂被執,迫脅以刃,乃嚼舌噴血,誓死不 從。兵怒,斷其頸,喉相屬僅寸,僵臥荒坵。兵退,鄉人於 積屍中舁歸醫治得生焉。年六十一卒。

金道周妻汪氏[编辑]

按《休寧縣志》:「汪氏,中市金道周妻。周客姑蘇,病歸,氏 侍湯藥,衣不解帶。周亡,遺九歲子復殤,哀痛不勝,潛 自經死,年三十三。有司旌其門。」

畢宗永妻吳氏[编辑]

按《休寧縣志》:「吳氏,畢宗永妻。年十九,夫亡,從死。縣令 旌之。」

吳江繼妻葉氏[编辑]

按《休寧縣志》:「葉氏玉堂,吳江繼妻。江亡,欲自盡,解救 者再。踰月,扄戶更衣,雉經死。」

黃氏女[编辑]

按《休寧縣志》:「黃氏女,父道翔,黃村人。許聘梅田文學 江聖麟子士驗驗,患痘死,女剪髮絕粒,誓以身殉。祖 母密防之,踰月,盡焚其鍼黹刺繡,潛吞金而沒。邑令 旌其門。」

金汝光妻程氏[编辑]

按《休寧縣志》:「程氏,棠源金汝光妻。年二十三,夫貧困 死,殮畢自經。縣令旌表。」

朱良臣妻方氏[编辑]

按《休寧縣志》:「方氏,剡溪朱良臣妻。年二十二夫亡。俟 夫兄客歸,絕食死。有司旌之。」

汪大成妻陳氏[编辑]

按《休寧縣志》:「陳氏,方塘汪大成妻。年十七,夫亡,絕食 死。」

王大化妻孫氏[编辑]

按《休寧縣志》:「孫氏,率口王大化妻。年二十二,化亡後 數日,閉戶自經死。郡守、縣令先後旌之。」

王尚友妻蘇氏[编辑]

按《休寧縣志》:「蘇氏,美俗門王尚友妻。年二十二,夫客 死,氏絕粒五日不死,復自經。」

朱良相妻曹氏[编辑]

按《休寧縣志》:「曹氏,朱良相妻。相為中都倉使,曹與俱。 相以過瘁得疾甚,曹告天,刲股和藥以進,竟不起。曹 服酖,七日不食死。郡邑監司先後旌之。」

吳繼芳妻汪氏[编辑]

按《休寧縣志》:「汪氏,商山序班吳繼芳妻。芳與修《永樂 大典》,勞瘁死。汪絕粒從之。有司題表其墓。」

方可堯妻汪氏[编辑]

按《休寧縣志》:「汪氏,方可堯妻,幼通《列女傳》,歸方半載, 夫亡。治喪哀毀旬日,以死殉。」

殷氏周氏[编辑]

按《揚州府志》:殷氏年十八,周氏年十七,俱瓜州人,失 其夫名。建文末,燕兵從瓜州渡江,掠得,欲污之,不辱, 並赴水死。永樂間,進士黃養正作詩弔之,有「駢首雙 沉玉,同心百鍊金」之句。嘉靖間,副使趙鶴言於府,并 趙淮妾立三烈廟祀之。

楊氏女[编辑]

按《揚州府志》:「楊氏女,泰興黃橋鎮人,許字程氏子。未 嫁而程子亡。喪過其門,女號慟不食數日。父母勸之 曰:『尚未嫁,奚悲焉?豈他日無佳婿耶』?女悲益甚,慮為父母所奪,自縊死,與程合葬。」

戴和妻高氏[编辑]

按《揚州府志》:「高氏,江都人,府學生戴和妻。應永樂甲 午鄉試,被放還,慚憤至城南投水死。高誓欲從親戚 與其姑勸止之。一日佯歸寧,詣夫死處,號慟自沉。聞 者莫不傷之。有司具奏,表其門。」

王暄妻朱氏[编辑]

按《興化縣志》:「朱氏,州守王暄妻。暄沒於官,朱聞訃,痛 哭七晝夜而死。」

趙雲鵬妻陸氏[编辑]

按《興化縣志》:「陸氏,生員趙雲鵬妻。鵬負大志,苦讀嘔 血,死後三日,陸氏以身殉之。縣令王二餘旌其門。」

陸彌亮妻鮑氏[编辑]

按《興化縣志》:鮑氏,陸彌亮妻。嫁一年,亮亡。鮑年二十, 貧甚,撫遺腹孤期歐,甫能言,即付其姪期范,曰:「以累 爾。」仰天慟哭而死。

朱氏女[编辑]

按《鳳陽府志》:「朱氏女,名善真,永樂間,其父以校尉客 居京師。善真年及笄,許聘丁文聰。未幾聰亡,父議他 聘,善真曰:『吾雖未事丁,既許,不可更也』。遂自縊死。事 聞,詔旌表。」

李政妻李氏[编辑]

按《嘉興府志》:「李氏,名三女,海鹽人,海寧衛戍卒李政 妻。年十六歸政,政亡,不寢食六日,強起襄事。既葬,即 以子託夫妹,閉戶自經死。」

楊彥章妻魯氏[编辑]

按《嘉興府志》:「魯氏,海鹽楊彥章妻,名淑清。父彥中徙 餘杭而嫁其女於楊。永樂中,倭寇海鹽,大掠婦女,淑 清亦在掠中,一子未晬,泣而委之曰:『幸天活我兒』。」潮 至,遂躍入水死,時年二十一,所棄兒卒無恙。

姚璉妻周氏[编辑]

按《嘉興府志》:「周氏,姚璉妻,名福蓮,海鹽人。年二十二 夫亡,一女甫八月,父憐其貧,攜歸,潛以許人。福蓮覺 之,度不可止,含悲顧女曰:『兒安歸乎』?少頃,抱其女赴 水死。張寧為立傳。」

魯氏女[编辑]

按《衢州府志》:「魯氏女,赤石人。幼育於叔父母,許為彤 弓山徐洛妻。未嫁,聞洛死,請於叔父母,欲往視殮,阻 之,遂去膏沐,尸居一室。稍長,別議婚嫁有期矣。夜沐 浴出,其時服盡著於身而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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