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第086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曆象彙編 第八十六卷 |
第八十六卷目錄
旱災部彙考一
書經〈周書洪範〉
禮記〈月令〉
大戴禮〈夏小正〉
黃帝占書〈大旱占〉
山海經〈南山經 西山經 北山經 東山經 中山經〉
神異經〈南荒經〉
春秋繁露〈求雨 止雨〉
漢書〈五行志〉
淮南子〈天文訓〉
孫氏瑞應圖〈旱〉
唐書〈五行志〉
旱災部彙考二
商〈成湯七則〉
周〈總一則 厲王一則 桓王一則 平王三則 襄王四則 頃王二則 定王二則
簡王一則 靈王五則 景王四則 敬王五則〉
秦〈始皇一則〉
漢〈總一則 惠帝一則 文帝三則 景帝二則 武帝建元一則 元光一則 元朔一
則 元狩一則 元封三則 天漢二則 太始一則 征和一則 昭帝始元一則 元鳳
一則 宣帝本始一則 神爵一則 元帝初元一則 成帝建始一則 鴻嘉一則 永始
二則 哀帝建平一則 平帝元始一則〉
後漢〈總一則 光武帝建武八則 明帝永平六則 章帝建初四則 元和二則 章
和一則 和帝永元七則 安帝永初七則 元初五則 建光一則 延光一則 順帝永
建三則 陽嘉四則 永和一則 沖帝永嘉一則 質帝本初一則 桓帝建和一則 元
嘉一則 延熹二則 靈帝熹平二則 光和二則 獻帝興平二則 建安一則〉
庶徵典第八十六卷
旱災部彙考一
[编辑]《書經》
[编辑]《洪範》
[编辑]曰《休徵》,曰「乂時」,《暘若》,曰《咎徵》,曰《僭恆》,《暘若》。
〈大全〉朱子曰:乂是整治,便自有開明底意思,所以便說「時暘順應之。」陳氏大猷曰:乂之反為僭,政不治則僭差也,僭則亢,故「常暘若。」
《禮記》
[编辑]《月令》
[编辑]仲春行夏令,則國乃大旱。
〈注〉午火之氣所洩也。
仲夏之月,命有司為民祈祀山川百源。大雩。
〈注〉山者,水之源,將欲禱雨,故先祭其本源。雩者,吁嗟其聲,以求雨之祭。
《孟秋》行春令,則其國乃旱。
〈注〉寅中箕星好風,能散雲雨,故致旱。
《孟秋》行夏令,則國多火災。
〈注〉巳火之氣所傷也。〈大全〉嚴陵方氏曰:「陽亢而陰莫能干,為旱。方陰中之時而行陽中之令,則陽亢矣,故旱也。」
仲秋行夏令,則其國乃旱。
〈注〉午火之氣所傷也。
仲冬行夏令,則其國乃旱。
〈注〉火氣乘之,應於來年。
《大戴禮》
[编辑]《夏小正》
[编辑]三月,越有小旱。越,于也。《記》「是時恆有小旱。」
《黃帝占書》
[编辑]《大旱占》
[编辑]「日中三足烏」,見者,大旱,赤地。
《山海經》
[编辑]《南山經》
[编辑]雞山,黑水出焉,而南流注於海。其中有鱄魚,其狀如 鮒而彘毛,其音如豚,見則天下大旱。
令丘之山有鳥焉,其狀如梟,人面四目而有耳,其名 曰「顒」,其鳴自號也,見則天下大旱。
《西山經》
[编辑]太華之山有蛇焉,名曰「肥𧔥」,六足四翼。見則天下大 旱。
鍾山,其子曰「鼓」,化為鵔鳥,其狀如鴟,赤足而直喙,黃 文而白首,其音如鵠,見則其邑大旱。
崦嵫之山有獸焉,其狀馬身而鳥翼,人面蛇尾,是好 舉人,名曰「孰湖。」有鳥焉,其狀如鴞而人面,蜼身犬尾, 其名自號也,見則其邑大旱。
《北山經》
[编辑]渾夕之山有蛇,一首兩身,名曰「肥遺。」見則其國大旱。 錞于《母逢》之山,北望《雞號》之山,其風如「西望幽都 之山」,浴水出焉。是有大蛇,赤首白身,其音如牛,見則 其邑大旱。
《東山經》
[编辑]《栒狀》之山有鳥焉,其狀如雞而鼠毛,其名曰䖪《鼠見》, 則其邑大旱。
獨山,《末塗》之水出焉,而東南流注於沔。其中多「䖺䗤其狀如黃蛇,魚翼,出入有光,見則其邑大旱。」
姑逢之山有獸焉,其狀如狐而有翼,其音如鴻鴈,其 名曰《獙獙》,見則天下大旱。
女烝之山,《石膏》水出焉,「而西注於鬲水,其中多薄魚, 其狀如鱣魚而一目,其音如歐,見則天下大旱。」 「子桐之山,《子桐》之水出焉,而西流注於餘如之澤,其 中多䱻魚,其狀如魚而鳥翼,出入有光,其音如鴛鴦, 見則天下大旱。」
《中山經》
[编辑]《鮮山》,鮮水出焉,而北流注於伊水。其中多鳴蛇,其狀 如蛇而四翼,其音如磬,見則其邑大旱。
《神異經》
[编辑]《南荒經》
[编辑]「南方有人長二三尺,袒身而目在頂上,走行如風」,名 曰所見之國大旱,一名格子,善行市朝,眾中遇之 者,投諸廁中乃死,旱災消。《詩》曰:「旱魃為虐。」或曰:「生捕 得殺之,禍去福來。」
《春秋繁露》
[编辑]《求雨》
[编辑]春旱求雨,令縣邑以水日令民禱社家祀戶,無伐名 木,無斬山林,暴巫聚蛇。八日,於邑東門外為四通之 壇,方八尺,植蒼繒八,其神共工祭之,以生魚八元酒, 具清酒膊脯,擇巫之清潔辨言利辭者以祝。祝齋三 日,服蒼衣,先再拜,乃跪陳。陳已,復再拜,乃起祝曰:「昊 天生五穀以養人,今五穀病,旱恐不成,敬進清酒膊 脯,再拜請雨。雨幸大澍,奉牲禱以甲乙日。為大蒼龍 一,長八丈,居中央。為小龍七,各長四丈,於東方,皆東 向,其間相去八尺。小童八人,皆齋三日,服青衣而舞 之。田嗇夫亦齋三日,服青衣而立之諸里社,通之於 閭外之溝,取五蝦蟆錯置池中,方八尺,深二尺,置水 蝦蟆焉。具清酒膊脯,祝齋三日,服蒼衣,拜跪陳祝如 初。取三歲雄雞、三歲豭豬,皆燔之於四通神宇。令闔 邑里南門置水其外;開北門其豭豬一置之。里北門 之外,市者亦置一豭豬。」聞鼓聲,皆燒豬尾,取死人骨 埋之。開山淵,積薪而燔之,決通道橋之壅塞不行者, 決潰之。幸而得雨,以豬一,酒、鹽、黍財足,以茅為席,毋 斷夏求雨。令邑以水日,家人祝竈,無舉土功。更大浚 井,暴金於壇,臼杵於術。七日,為四通之壇,於邑南門 外,方七尺,植赤繒七,其神蚩尤,祭之以赤雄雞七元 酒,具清酒膊脯。祝齋三日,服赤衣,拜跪陳祝,如春辭。 以丙丁日為大赤龍一,長七丈,居中央。又為小龍六, 各長三丈五尺,於南方皆南鄉,其間相去七尺。壯者 七人,「皆齋三日,服赤衣而舞之。司空、嗇夫亦齋三日, 服赤衣而立之,鑿而通之。閭外之溝,取五蝦蟆,錯置 里社之中,池方七尺,深一尺。酒膊祝齋,衣赤衣,拜跪 陳祝如初。取三歲雄雞豭豬燔之,四通神宇,開陰閉 陽如春,季夏禱山陵以助之。」令縣邑壹徙市於邑南 門之外,五日,禁男子無得行入市。家人祠中霤,無興 土功,聚巫市旁,為之結蓋,為四通之壇,於中央植黃 繒五,其神后稷,祭之以毋𩛆五元酒,具清酒膊脯,令 名為祝。齋三日,衣黃皆如春。祠以戊己日,為大黃龍 一,長五丈,居中央。又為小龍五,各長二丈五尺,於南 方,皆南鄉,其間相去五尺。丈夫五人,齋三日,服黃衣 而舞之。〈疑有脫字〉「五人亦齋三日,衣黃衣而立之」,亦通。〈闕〉 社中於閭外溝取蝦蟆池,方五尺,深一尺,他皆如前。 神農求雨,第十九日戊己不雨,命為黃龍,又為大龍。 社者舞之,季立之,又曰東方,小僮舞之,南方。牲者,西 方,沾人,北方。〈闕〉人舞之。秋暴巫,至九日,無舉火事,煎 金器。家人祠門為四通之壇,於邑西門之外九尺,植 白繒九,其神太昊,祭之相木魚,九元酒,具清酒膊脯, 衣白衣。他如春。以庚辛日為大白龍一,長九丈,居中 央。為小龍八,各長四丈五尺,於西方,皆西鄉,其間相 去九尺。鰥者九人,皆齋三日,服白衣而舞之。司馬亦 齋三日,衣白衣「而立之蝦蟆池,方九尺,深一尺,他皆 如前。冬儛龍六日,禱於名山以助之。家人祠,井無壅 水,為四通之壇,於邑北門之外,方六尺,植黑繒六,其 神元冥,祭之以黑狗子六元酒,具清酒膊脯。」祝齋三 日,衣黑衣,祝禮如春。以壬癸日為大黑龍一,長六丈, 居中央。為小龍五,各長三丈,於北方皆北鄉,其間相 去六尺,老者六人,皆齋三日,衣黑衣而舞之。尉亦齋 三日,服黑衣而立之。蝦蟆池如春,四時皆以水為龍, 必取潔土為之結蓋,龍成而發之。四時皆以庚子之 日,令吏民夫婦皆偶處。凡求雨之大體,丈夫欲藏匿, 女子欲和而樂。《神書》又曰:「開神山神淵,積薪夜擊鼓 譟而燔之,為其卑也。」
《止雨》
[编辑]雨太多,令縣邑以土日塞水瀆絕道,蓋井,禁婦人不 得行入市。令縣鄉里皆掃社下。縣邑若丞令吏嗇夫 三人以上祝一人,鄉嗇夫若吏三人以上祝一人,里 正父老三人以上祝一人,皆齋。〈此下闕九十八字〉
年年之積一年不熟乃請
《糴》,失君之職也。〈闕〉犯始者,省刑絕惡始也。大夫盟於 澶淵,刺大夫之專政也。諸侯會同,賢為主。賢,賢也。《春 秋》恐傷五穀,輒止雨。止雨之禮,廢陰起陽。《書》十七縣, 八十離鄉,及都官吏千石以下夫婦在官者,咸遣婦。 女子不得至市,市無詣井,蓋之,勿令泄鼓。用牲於社, 祝之曰:「雨以太多,五穀不和,敬進肥牲,以請社靈,社 靈幸為止雨,除民所苦,無使陰滅陽。陰滅陽不順於 天,天意幸在於利民,願止雨。敢告鼓,用牲於社,皆壹 以辛亥之日,書到即起。」縣社令長,若丞尉官長,各城 邑社嗇夫、里吏、正里人,皆出,至於社下,顧西罷三日 而止。未至三日,天星亦止。
《漢書》
[编辑]《五行志》
[编辑]傳曰:「言之不從,是謂不乂,厥咎僭,厥罰恆暘,厥極憂。 從,順也。是謂不乂。」乂,治也。孔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 言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況其邇者乎?《詩》云:『如蜩如 螗,如沸如羹』。」言上號令不順民心,虛譁憤亂,則不能 治海內。失在過差,故其咎僭。僭,差也。刑罰妄加,群陰 不附,則陽氣勝,故其罰常暘也。旱傷百穀,則有寇難, 上下俱憂,故其「極憂」也。
庶徵之恆暘,劉向以為,「春秋大旱也,其夏旱雩祀,謂 之大雩,不傷二穀,謂之不雨。」京房《易傳》曰:「欲德不用, 茲謂張,厥災荒。荒,旱也。其旱陰雲不雨,變而赤,因而 除。師出過時,茲謂廣,其旱不生。上下皆蔽,茲謂隔,其 旱天赤三月,時有雹,殺飛禽。上緣求妃,茲謂僭,其旱 三月大溫無雲。居高臺府,茲謂犯陰侵陽,其旱萬物」 根死,數有火災,庶位踰節,茲謂僭。其旱澤物枯,為火 所傷。
《淮南子》
[编辑]《天文訓》
[编辑]《丙子干》,戊子大旱,菰封熯。
《孫氏瑞應圖》
[编辑]《旱》
[编辑]遇旱,責躬引咎,理察枉,退,去貪殘,側修惠政,則降以 靈雨。
《唐書》
[编辑]《五行志》
[编辑]雨。少陰之氣,其氣毀則不雨。少陰者,金也,金為刑,為 兵,刑不辜,兵不戢,則金氣毀,故常為旱。火為盛陽,陽 氣強悍,故聖人制禮以節之,禮失則僭而驕,炕以導 盛陽,火盛則金衰,故亦旱。於五行土實制水,土功興 則水氣壅閼,又常為旱。《天官》有東井,主水事。天漢、天 江,亦水祥也。水與火讎,而受制於土,土火謫見,若日 「蝕過分而未至,與七曜循中道之南,皆旱祥也。」
旱災部彙考二
[编辑]商
成湯十有八祀大旱
[编辑]按《史記殷本紀》不載。 按《通鑑前編》:「十有八祀伐夏 桀放之於南巢。三月,商王踐天子位,是歲大旱。 十有九祀大旱。」
按《史記殷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云云。
二十祀,大旱。
按《史記殷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云云。
二十有一祀,大旱。
按《史記殷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二十一年,大旱, 禱金幣。」
按《管子》:「天以時為權,地以財為權,人以力為權,君以 令為權。」失天之權,則人地之權亡。湯七年旱,民之無 𥼷賣子者。湯以莊山之金鑄幣,而贖民之無𥼷賣子 者。
按:《漢書食貨志》:晁錯說上曰:「聖王在上而民不凍饑 者,非能耕而食之,織而衣之也,為開其資財之道也。 故堯禹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而國亡捐瘠者, 以畜積多而備先具也。」
〈注〉捐謂民有饑相棄捐者,或謂貧乞者為捐。
按《大紀》伊尹言於王,發莊山之金鑄幣,通有無於四 方以賑救之,民是以不困。
二十二祀,大旱。
按《史記殷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云云。
二十三祀,大旱。
按《史記殷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云云「二十有四祀,大旱。」
按《史記殷本紀》不載。 按《莊子》,「湯之時,八年七旱,而 崖不為之加損。」
按《荀子》:「湯旱而禱曰:『政不節與?使民疾與?何以不雨, 致斯極也?宮室崇與?女謁盛與?何以不雨,致斯極也? 苞苴行與?讒夫昌與?何以不雨,致斯極也』?」
按《呂氏春秋·順民篇》:「湯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 不收,湯乃以身禱於桑林,曰:『余一人有罪,無及萬夫; 萬夫有罪,在余一人。無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 傷民之命』。」於是剪其髮,劘其手,以身為犧牲,用祈福 於上帝。民乃大悅,雨乃大至。
按:《竹書紀年》:「二十四年,大旱,王禱於桑林,雨。」
按《說苑》:「湯時,大旱七年,煎沙爛石。於是使人以三足 鼎祝山川,教之祝曰:『政不節耶?使民疾耶?苞苴行耶? 讒夫昌耶?宮室崇耶?女謁盛耶?何不雨之極也』?」言未 既,天大雨。
按皇甫謐《帝王世紀》:「湯時大旱,殷史曰:『卜當以人禱』。 湯曰:『吾謂宜自當』。」遂齋戒剪髮斷爪,己為牲,禱於桑 林之野,告於上天,已而雨大至。
按《大紀》:「禱於桑林之社,天油然作雲,沛然下雨,歲則 大熟,天下讙洽。作桑林之樂,名曰《大濩》。」
按《通鑑前編》,按《說苑》《淮南子》所載,俱與《荀子》大同小異。《史記》及《東漢書》注乃有「剪髮斷爪,身為犧牲」 之說。夫以湯之聖,當極旱之時,反躬自責,禱於林野,此其為民籲天之誠,自能格天致雨,何以如《史》《漢》所云?且人禱之占,理所不通,聖王豈信其說?而剪髮斷爪,毀傷父母遺體,豈聖人所為?或出野史?
周
[编辑]《周制》,「舞師掌教皇舞,小祝掌寧風旱。師巫、女巫皆職 雩祭。」
按《周禮地官》:舞師「教皇舞,帥而舞旱暵之事。」
〈注〉皇,析五采羽為之,亦如帗,旱暵之事,謂雩也。暵,熱氣也。〈訂義〉鄭鍔曰:「旱暵出於非常,故不言祭祀而言事,偶有是事,則染羽為鳳皇之形以舞焉。不象鳳者,鳳雄而皇雌,所以召陰而卻陽也。」
《稻人》「旱暵,共其雩斂。」
〈訂義〉項氏曰:「旱暵則共雩祭之,所斂以稻,所急者水也。」
《春官》小祝:「掌小祭祀,逆時雨,寧風旱。」
〈注〉逆,迎也。〈訂義〉鄭鍔曰:「農民之望甘雨,欲以時而至,故逆之而來。風之偃禾,旱之為災,皆人所懼,故寧之使不作。」 劉氏曰:「寧風旱謂恆風,恆、暘皆反。休而為咎,故祭以寧之。」
司巫:「掌群巫之政令。若國大旱,則帥巫而舞《雩》。」
〈注〉雩,旱祭也。〈疏〉《春秋緯》云:「雩者,呼嗟求雨之祭。」〈訂義〉王昭禹曰:「陽亢在上,阻陰而旱。師巫而舞雩,所以助達陰中之陽。」
女巫:「掌歲時祓除、釁浴,旱暵則舞雩。」
〈疏〉此謂「五月以後修雩」,故有「旱暵」之事。〈訂義〉劉執中曰:「常暘則大旱矣,帥女巫而舞,助陰氣也。」
厲王二十二年至二十六年皆大旱
[编辑]按《史記周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厲王十二年,王 亡奔彘,國人圍王宮,執召穆公之子殺之。十三年,王 在彘,共伯和攝行天子事。二十二年,大旱。二十三年, 大旱。二十四年,大旱。二十五年,大旱。二十六年,大旱, 王陟於彘。周定公、召穆公立太子靖為王。共伯和歸 其國,遂大雨。」
〈注〉大旱既久,廬舍俱焚。會汾王崩,卜於太陽。兆曰:「厲王為祟」,周公、召公乃立太子靖。共和遂歸國。和有至德,尊之不喜,廢之不怒,逍遙得志於《共山》之首。
桓王十三年魯大雩
[编辑]按《春秋》魯桓公五年「秋,魯大雩。」 按《左傳》書,不時也。 按《公羊傳》:「大雩者何?旱祭也。」然則何以不言旱?言雩 則旱見,言旱則雩不見。何以書?記災也。
〈注〉雩,旱,請雨,祭名。君親之南郊,以六事謝過自責曰:「政不一與?民失職與?宮室崇與?女謁盛與?苞苴行與?讒夫昌與?」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故謂之「雩。」旱者,政教不施之應。先是桓公無王行,比為天子所聘,得志益驕,去國遠狩,大城祝丘,故致此旱。
惠王十四年魯旱
[编辑]按《春秋》,魯莊公三十一年「冬,不雨。」 按《公羊傳》何以 書?記異也。
按《漢書五行志》:莊公三十一年「冬,不雨,是歲一年而 三築臺,奢侈不恤民。」
十九年冬,魯旱。
按《春秋》魯僖公二年冬十月,不雨。 按《公羊傳》,何以 書?記異也。 按《穀梁傳》,「不雨者,勤雨也。」
二十二年春夏,魯不雨。
按《春秋》,魯僖公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六月雨。」 按《公羊傳》,何以書?記異也。 按《穀梁傳》,「不雨者,勤雨也。一時言不雨者,閔雨也。閔雨者,有志於民 者也。」
〈大全〉高氏曰:「不雨八越月而不書旱,何也?凡書旱者,雖有時而雨,猶以不足為旱,若真不雨,則旱在其中矣。」
按《漢書五行志》:釐公二年「冬十月不雨」,三年「春正月 不雨,夏四月不雨,六月雨。先是者,嚴公夫人與公子 慶父淫而殺二君,國人攻之,夫人遜於邾,慶父奔莒。 釐公即位,南敗邾,東敗莒,獲其大夫。」有炕陽之應。
襄王三年魯大雩
[编辑]按《春秋魯僖公十一年》「秋八月,大雩。」 按《公羊傳》注, 公與夫人出會,不恤民之應。 按《穀梁傳》:「雩,月正也。 雩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
五年,魯大雩。
按《春秋》,魯僖公十三年「秋九月,大雩。」 按《公羊傳》注: 由陽穀之會,不恤民,復會於鹹城,緣陵煩擾之應。 十三年,魯大旱。
按《春秋》,魯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 按《左傳》,公欲焚 巫尫。臧文仲曰:「非旱備也。修城郭,貶食省用,務穡勸 分,此其務也。巫尫何為?天欲殺之,則如勿生。若能為 旱,焚之滋甚。」公從之。是歲也,饑而不害。 按《公羊傳》, 何以書?記災也。
〈注〉新作「《南門》之所生。」
按:《穀梁傳》:「旱時,正也。」
〈疏〉釋曰:旱必歷時,非一月之事,故書「時」為正也。
按《漢書五行志》,釐公二十一年夏,大旱。董仲舒、劉向 以為齊桓既死,諸侯從楚,釐尤得楚心,楚來獻捷,釋 宋之執,外倚彊楚,亢陽失眾,又作南門,勞民興役,諸 雩旱不雨,略皆同說。
二十七年,魯旱。
按《春秋》魯文公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於秋七月。」
〈大全〉汪氏曰:「自十二月不雨至七月,則陰陽之氣不和,而恆陽為災者八越月矣。蓋旱為災而不久,則書旱;旱為災而久,則書某月不雨至某月。」
按:《公羊傳》何以書?記異也。大旱以災書,此亦旱也,曷 為以異書?大旱之日短而云災,故以災書。此不雨之 日長而無災,故以異書也。
〈注〉此「祿去公室,政在公子」,遂之所致也。
按:《穀梁傳》歷時而言不雨,文不憂雨也。不憂雨者,無 志乎民也。
按:《漢書五行志文公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於秋 七月。文公即位,天子使叔服會葬,毛伯賜命,又會晉 侯於戚。公子遂如齊納幣,又與諸侯盟。上得天子,外 得諸侯,沛然自大。躋釐公主,大夫始顓事。」
頃王二年魯旱
[编辑]按《春秋魯文公十年》:「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 按 《公羊傳注》,「公子遂之所招。」 按《穀梁傳》歷事而言不 雨文,不閔雨也。不閔雨者,無志乎民也。
按:《漢書五行志》十年:「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先是, 公子遂會四國而救鄭,楚使越椒來聘,秦人歸襚。有 炕陽之應。
五年,魯旱。
按《春秋》魯文公十三年,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 按《漢書五行志》,文公十三年,「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 月。先是,曹伯、杞伯、滕子來朝,郕伯來奔,秦伯使遂來 聘,季孫行父城諸及鄆,二年之間,五國趨之,內城二 邑,炕陽失眾,一曰不雨,而五穀皆孰異也。文公時,大 夫始顓盟會,公孫敖會晉侯,又會諸侯,盟於垂隴。故 不」雨而生者,陰不出氣而私自行,以象施不由上出, 臣下作福而私自成。一曰:「不雨」,近常陰之罰,君弱也。
定王五年魯旱
[编辑]按《春秋》,魯宣公七年:「秋,公至自伐萊,大旱。」
〈大全〉公與齊侯俱不務德,合黨連兵,恃彊凌弱,是以為此舉也。軍旅之後,必有凶年。言民以征役怨咨之氣,感動天變,而旱乾作矣。其以「大旱」書者,或不雩,或雖雩而不雨也。不雩,則無恤民憂國之心;雩而不雨,格天之精意闕矣。
按:《漢書。五行志》:宣公七年:「秋,大旱。是夏,宣與齊侯伐 萊。」
十九年,魯旱。
按《春秋》,魯成公三年:「秋,大雩。」
簡王二年魯旱
[编辑]按《春秋魯成公七年》「冬,大雩。」 按《穀梁傳》:「雩不月而 時,非之也。冬無為雩也。」
〈大全〉劉氏曰:「《穀梁》云『冬無雩也』」,非也。周之十月,今之八月,若久不雨,可不雩乎?
靈王四年魯旱
[编辑]按《春秋》魯襄公五年:「秋,大雩。」 按《左傳》,「旱也。」
〈大全〉高氏曰:「因旱祭,志僭也。」
按《漢書五行志》:襄公五年「秋,大雩。先是,宋魚石奔楚楚伐宋,取彭城以封魚石。鄭畔於中國而附楚,襄與 諸侯共圖彭城,城鄭虎牢以禦楚。是歲鄭伯使公子 發來聘,使大夫會吳於善道,外結二國,內得鄭聘,有 炕陽動眾之應。」
七年,魯旱。
按《春秋》魯襄公八年「秋九月,大雩。」 按《左傳》「旱也。」 按《漢書。五行志》,襄公八年「九月大雩。」時作三軍,季氏 盛。
十五年,魯旱。
按《春秋魯襄公十六年》:「秋,大雩。」 按《公羊傳》。〈注〉先是, 「伐許」,「齊侯圍城」,動民之應。
十六年,魯旱。
按《春秋魯襄公十七年》:「秋九月,大雩。」 按《公羊傳》。〈注〉 「比年仍見圍」,不暇恤民之應。
二十七年,魯旱。
按《春秋》魯襄公二十八年:「秋,大雩。」 按《左傳》「旱也。」
〈大全〉高氏曰:「春無冰,秋旱,此皆人事所召,而僭用大禮以祈之,不亦悖乎?」
按《公羊傳》。〈注〉公方久如楚,先是豫賦於民之所致。 按《漢書?五行志》:襄公二十八年八月,大雩。先是,比年 晉使荀吳、齊使慶封來聘。是夏邾子來朝。襄有炕陽 自大之應。
景王六年魯旱
[编辑]按《春秋魯昭公三年》「八月,大雩。」 按《左傳》「旱也。」 按 《公羊傳》。〈注〉先是,公季孫《宿比》如晉。
按:《漢書五行志》,昭公三年「八月,大雩。」劉歆以為,昭公 即位,年十九矣,猶有童心,居喪不哀,炕陽失眾。 九年,魯旱。
按《春秋魯昭公六年》:「秋九月,大雩。」 按《左傳》「旱也。」 按《公羊傳》。〈注〉先是季孫宿如晉,是後叔弓與公比如 楚,有《豫賦》之煩也。
按:《漢書·五行志》:昭公六年「九月,大雩。先是,莒牟夷以 二邑來奔,莒怒伐魯,叔弓帥師拒而敗之,昭得入晉, 外和大國,內獲二邑,取勝鄰國,有炕陽動眾之應。」 十一年,魯旱。
按《春秋》,「魯昭公八年秋,大旱。」
〈大全〉杜氏曰:「秋雩過也。」
按《公羊傳》。〈注〉先是,公如楚,半年乃歸,費多賦重所致。 十九年,魯旱。
按《春秋魯昭公十六年》「九月,大雩。」 按《左傳》「旱也。」 按《公羊傳》。〈注〉先是,公數如晉。
按:《漢書五行志》:昭公十六年九月,大雩。先是,昭公母 夫人歸氏薨,昭不慼乂,大蒐於比蒲。晉叔向曰:「魯有 大喪而不廢蒐,國不恤喪,不忌君也;君亡慼容,不顧 親也。」殆其失國與?三年同占。
敬王二年魯旱
[编辑]按《春秋魯昭公二十四年》:「秋八月,大雩。」 按《左傳》「旱 也。」 按《公羊傳》。〈注〉先是,公如晉,仲孫貜卒,民被其役, 是年叔倪出會,故秋,七月復大雩。
按:《漢書五行志,昭公二十四年》「八月,大雩。」劉歆以為, 《左氏傳》二十三年,「邾師城翼」,還經魯地,魯襲取邾師, 獲其三大夫。邾人愬於晉,晉人執我行人叔孫婼,是 春迺歸之。
三年,魯大旱。
按《春秋》魯昭公二十五年,「秋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 雩。」 按《左傳》,秋書「再雩,旱甚也。」 按《公羊傳》,又雩者 何,又雩者非雩也,聚眾以逐季氏也。
按:《穀梁傳》:「季者,有中之辭也,又有繼之辭也。」
〈注〉不言中辛,中辛無事,緣有上辛大雩,故言「又」也。
按《漢書五行志》,昭公二十五年「七月,上辛,大雩。季辛, 又雩,旱甚也。」劉歆以為時后氏與季氏有隙,又季氏 之族有淫妻為讒,使季平子與族人相惡,皆共譖平 子。子家駒諫曰:「讒人以君儌倖,不可。」昭公遂伐季氏, 為所敗,出奔齊。
十一年,魯旱。
按《春秋》魯定公元年:「九月,大雩。」 按《公羊傳》。〈注〉定公 得立尢,喜而「不恤民」之應。
十七年,魯旱。
按《春秋》,魯定公七年:「秋,大雩。九月,大雩。」
〈大全〉汪氏曰:《左氏》以「再雩」為旱甚。經書雩祭二十有一,惟昭二十五年及此年書「再雩」,災之甚而變之大者也。昭公不克自省,而有陽州之孫;定公又不知儆,而有二玉之竊;世卿之逆,陪臣之橫,其致一也。故比事書之,以為後鑑。
二十二年,《魯》旱。
按《春秋魯定公十二年》:「秋,大雩。」 按《公羊傳》。〈注〉承前 費重不恤民,又重之以齊師伐我,我自救之役。 按《漢書五行志》,定公十年九月,大雩。先是定公自將 侵鄭,歸而城中城二大夫帥師圍鄆。〈按左公穀三傳俱作定公十二
年。《漢書》十字下疑脫二字。
〉===秦===
始皇十二年大旱
[编辑]按:《史記秦始皇本紀》:「十二年,天下大旱,六月至八月 乃雨。」
漢
[编辑]按《漢書》舊儀,「舊制求雨,太常禱天地、宗廟、社稷、山川 以賽,各如其常祭牢禮。四月立夏後旱,乃求雨禱之, 七月畢,塞之,秋冬春三時不求雨。」
按杜佑《通典》:「漢承秦滅學,雩禮廢。旱,太常禱天地宗 廟。」
〈注〉劉歆《致雨具》作土龍。
惠帝五年大旱
[编辑]按《漢書惠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惠帝五年夏。大 旱。江河水少。谿谷絕。先是發民男女十四萬六千人 城長安。是歲城乃成。」
文帝三年大旱
[编辑]按《漢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文帝三年「秋,天 下旱。是歲夏,匈奴右賢王寇侵上郡。詔丞相灌嬰發 車騎士八萬五千人詣高奴,擊右賢王,走出塞。其秋, 濟北王興居反,使大將軍討之,皆伏誅。」
九年,大旱。
按:《漢書文帝本紀》:「九年春,大旱。」
後六年,大旱。
按《漢書文帝本紀》:「後六年夏四月,大旱蝗。令諸侯無 入貢,弛山澤,減諸服御,損郎吏員,發倉庾以賑民,民 得買爵。」 按《五行志》:「春天下大旱。先是發車騎材官 屯廣昌,是歲二月,復發材官屯隴西,後匈奴大入上 郡、雲中,烽火通長安,三將軍屯邊,又三將軍屯京師。」
景帝中三年秋大旱
[编辑]按《漢書景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後二年秋,大旱。
按:《漢書景帝本紀》云云。
武帝建元四年六月旱
[编辑]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元光六年大旱
[编辑]按《漢書武帝本紀》:「元光六年夏,大旱蝗。」 按《五行志》, 「是歲四將軍征匈奴。」
元朔五年大旱
[编辑]按《漢書武帝本紀》:「元朔五年春,大旱。」 按《五行志》,「是 歲六將軍眾十餘萬征匈奴。」
元狩三年大旱
[编辑]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狩三年夏,大 旱。是歲發天下故吏,伐棘上林,穿昆明池。」
元封二年旱
[编辑]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史記封禪書》。「夏旱。公孫 卿曰:『黃帝時封,則天旱,乾封三年。上乃下詔曰:『天旱 意乾封乎』』?」
元封四年,大旱。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封四年夏,大旱,民多暍死。」 「元封六年秋,大旱,蝗。」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天漢元年夏大旱
[编辑]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天漢三年夏,大旱。
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夏,大旱。先 是貳師將軍征大宛還,元年發謫民,二年夏,三將軍 征匈奴,李陵沒,不還。」
太始二年秋旱
[编辑]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征和元年大旱
[编辑]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征和元年夏,大 旱。是歲發三輔騎士,閉長安城門,大搜,始治巫蠱。明 年,衛皇后、太子敗。」
昭帝始元六年大旱
[编辑]按《漢書昭帝本紀》:「始元六年夏旱,大雩,不得舉火。」 按《五行志》,「始元六年,大旱。先是大鴻臚田廣明征益 州,暴師連年。」
元鳳五年夏大旱
[编辑]按:《漢書昭帝本紀》云云。
宣帝本始三年大旱
[编辑]按《漢書宣帝本紀》:「本始三年五月,大旱,郡國傷旱甚 者,民毋出租賦。」 按《五行志》,「本始三年夏,大旱,東西 數千里。先是五將軍眾二十萬征匈奴。」
神爵元年秋大旱
[编辑]按《漢書。宣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神爵元年「秋,大 旱。是歲後將軍趙充國征西羌。」
元帝初元三年夏旱
[编辑]按:《漢書元帝本紀》云云。
成帝建始二年夏大旱
[编辑]按:《漢書成帝本紀》云云。
鴻嘉三年夏旱
[编辑]按《漢書成帝本紀》:「鴻嘉三年夏四月,大旱
永始三年夏大旱
[编辑]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永始四年夏,大旱。
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哀帝建平四年旱
[编辑]按《漢書哀帝本紀》:「建平四年春,大旱。」
平帝元始二年旱
[编辑]按《漢書平帝本紀》:「元始二年四月,郡國大旱蝗,青州 尤甚,民流亡。」
後漢
[编辑]後漢行雩禮求雨之制。
按《後漢書禮儀志》:「自立春至立夏,盡立秋,郡國上雨 澤,若少府郡縣各掃除社稷。其旱也,公卿官長以次 行雩禮求雨,閉諸陽,衣皂,興土龍,立土人,舞僮二佾, 七日一變,如故事。反拘朱索社,伐朱鼓,禱賽以少牢 如禮。」
光武帝建武三年大旱
[编辑]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 「建武三年七月,雒陽大旱,帝至南郊求雨,即日雨。 建武五年夏四月,旱,蝗。」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五年夏四月旱蝗。五月丙子 詔曰:久旱傷麥。秋種未下。朕甚憂之。將殘吏未勝。獄 多冤結。元元愁恨。感動天地乎。其令中都官三輔郡 國出繫囚。罪非犯殊死。一切勿案。見徒免為庶人。務 進柔良。退貪酷。各正厥事焉。」按《五行志》。〈注〉方儲《對 策》曰:「百姓苦士卒煩碎,責租稅失中,暴師外營,經歷 三時,內有怨女,外有曠夫。王者熟推其祥,揆合於天, 圖之事情,旱災可除。夫旱者過日,天王無意於百姓, 恩德不行,萬民煩擾,故天應以無澤。」
建武六年,旱。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六年春正月辛酉。詔曰。往歲 水旱蝗蟲為災。穀價騰躍。人用困乏。朕惟百姓無以 自贍。惻然憫之。其命郡國有穀者給稟」按《五行志》。 〈注〉《古今注》:「建武六年六月,旱。」
建武九年春,旱。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 云云。
建武十二年五月,旱。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 云云。
建武十八年,旱。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十八年五月,旱。」
建武二十一年六月,旱。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 云云。
明帝永平元年五月旱
[编辑]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 云。
永平三年夏,旱。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三年夏旱,秋八月詔曰:朕奉承 祖業,無有善政。日月薄蝕,彗孛見天,水旱不節,稼穡 不成,人無宿儲,下生愁墊。雖夙夜勤思,而智能不逮。 昔楚莊無災,以致戒懼;魯哀禍大,天不降譴。今之動 變,倘尚可救。有司勉思厥職,以匡無德。古者卿士獻 詩,百工箴諫,其言事者,靡有所諱。」 按《鍾離意傳》:「永 平」三年夏,旱而大起北宮。意詣闕免冠上疏曰:「伏見 陛下以天時小旱,憂念元元,降避正殿,躬自克責,而 比日密雲,遂無大潤,豈政有未得應天心者邪?昔成 湯遭旱,以六事自責曰:政不節邪?使人疾邪?宮室崇 邪?女謁盛邪?苞苴行邪?讒夫昌邪?竊見北宮大作,人 失農時,此所謂宮室崇也。自古非苦宮室小狹,但患 人不安寧,宜且罷止,以應天心。臣意以匹夫之才,無 有行能,久食重祿,擢備近臣,比受厚賜,喜懼相半,不 勝愚戇征營,罪當萬死。」帝策詔報曰:「湯引六事,咎在 一人,其冠履勿謝。比上天降旱,密雲數會,朕慼然慚 懼,思獲嘉應,故分布禱請,闚候風雲,北祈明堂,南設 雩場。今又敕大匠止作諸宮減省不急,庶消災譴。」詔 因謝公卿百寮,遂應時澍雨焉。
永平八年冬,旱。
永平十一年八月,旱。
永平十五年八月,旱。
按以上《後漢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注〉《古今 注》云云。
永平十八年三月,旱。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十八年夏四月已未。詔曰:自春 已來。時雨不降。宿麥傷旱。秋種未下。政失厥中。憂懼 而已。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及流民無名數欲占 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而不能自存者粟。人三 斛。理冤獄。錄輕繫。二千石分禱五嶽四瀆。郡界有名 山大川能興雲致雨者。長吏各潔齋禱請。冀蒙嘉澍。」
按《章帝本紀》。十八年八月即位。是歲京師及三州大旱。詔勿收兗豫徐州田租芻槁。其以見穀賑給貧人。按《五行志》。〈注:〉《古今注》:「永平十八年三月,旱。」
章帝建初元年旱
[编辑]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建初元年三月己巳,詔曰:『朕以 無德,奉承大業,夙夜慄慄,不敢荒寧。而災異仍見,與 政相應。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選舉乖實,俗吏傷人, 官職耗亂,刑罰不中,可不憂與!昔仲弓,季氏之家臣, 子游,武城之小宰,孔子猶誨以賢才,問以得人。明政 無大小,以得人為本』。」夫鄉舉里選,必累功勞。今刺史、 「守相不明真偽,茂才、孝廉歲以百數,既非能顯,而當 授之政事,甚無謂也。每尋前世舉人貢士,或起甽畝, 不繫閥閱,敷奏以言,則文章可採;明試以功,則政有 異迹。文質彬彬,朕甚嘉之。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 二千石、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 一人。」按《五行志》。〈注〉建初元年,大旱,天子憂之。侍御 史孔豐乃上疏曰:「臣聞為不善而災報,得其應也;為 善而災至,遭時運也。陛下即位日淺,視民如傷,而不 幸耗旱,時運之會耳,非政教所致也。昔成湯遭旱,因 自責,省畋散積,減御損食,而大有年。意者陛下未為 成湯之事與?」天子納其言而從之。三日雨即降。轉拜 黃門郎,典東觀事。 按《楊終傳》,終拜校書郎。建初元 年,大旱穀貴,終以為廣陵、楚、淮陽、濟南之獄,徙者萬 數,又遠屯絕域,吏民怨曠,乃上疏曰:「臣聞善善及子 孫,惡惡止其身,百王常典,不易之道也。秦政酷烈,違 牾天心,一人有罪,延及三族。高祖平亂,約法三章;太 宗至仁,除去收孥,萬姓廓然,蒙被更生,澤及昆蟲,功 垂萬世。」陛下聖明,德被四表。今以比年久旱,災疫未 息,躬自菲薄,廣訪失得,三代之隆,無以加焉。臣竊按 《春秋》水旱之變,皆應暴急,惠不下流。自永平以來,仍 連大獄,有司窮考,轉相牽引,掠拷冤濫,家屬徙邊。加 以北征匈奴,西開三十六國,頻年服役,轉輸煩費。又 遠屯伊吾、樓蘭、車師、戊己,民懷土思,怨結邊「域。《傳》曰: 『安土重居,謂之眾庶』。昔殷人近遷洛邑,且猶怨望,何 況去中土之肥饒,寄不毛之荒極乎!且南方暑濕,瘴 毒互生,愁困之民,足以感動天地,移變陰陽矣。陛下 留念省察,以濟元元。」書奏,肅宗下其章,司空第五倫 亦同終議。太尉牟融、司徒鮑昱、校書郎班固等難倫 以「施行既久,孝子無改父之道。先帝所建,不宜回異。」 終復上書曰:「『秦築長城,功役繁興,胡亥不革,卒亡四 海。故孝元棄珠崖之郡,光武絕西域之國,不以介鱗 易我衣裳』。魯文公毀泉臺,《春秋》譏之曰:『先祖為之而 已,毀之不如勿居而已』。以其無妨害於民也。襄公作 三軍,昭公舍之,君子大其復古,以為不舍則有害於 民也。今伊吾之役,樓蘭之屯,久而未還,非天意也。」帝 從之,聽還徙者悉罷邊屯。 按《鮑昱傳》,昱代王敏為 司徒,建初元年,大旱穀貴。肅宗召昱問曰:「『甚旱既太, 將何以消復災眚』?對曰:『臣聞聖人理國,三年有成。今 陛下始踐天位,刑政未著,如有失得,何能致異?但臣 前在汝南,典理楚事,繫者千餘人,恐未能盡當旱既』。」 先帝詔言,「大獄一起,冤者過半。又諸徙者骨肉離分, 孤魂不祀,一人呼嗟,王政為虧。宜一切還諸徙家屬, 蠲除禁錮,興滅繼絕,死生獲所。如此,和氣可致。」帝納 其言。
建初二年,旱。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二 年夏,雒陽旱。」 按《馬后紀》,「建初元年,欲封爵諸舅,太 后不聽。明年夏,大旱,言事者以為不封外戚之故,有 司因此上奏,宜依舊典。太后詔曰:『凡言事者,皆欲媚 朕以要福耳。昔王氏五侯,同日俱封,其時黃霧四塞, 不聞澎雨之應。又田蚡、竇嬰寵貴橫恣,傾覆之禍,為 世所傳。故先帝防慎舅氏,不令在樞機之位』。」諸子之 封,裁令半。楚、淮、揚諸國常謂「我子不當與先帝子等, 今有司奈何欲以馬氏比陰氏乎?」固不許。
建初四年夏,旱。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 云。
建初五年,旱。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五年春二月甲申,詔曰:「《春秋》書 『無麥苗,重之也。去秋雨澤不通,今時復旱,如炎如焚, 凶年無時,而為備未至。朕之不德,上累三光,震慄忉 忉,痛心疾首。前代聖君,博思咨諏,雖降災咎,輒有開 匱反風之應。今予小子,徒慘慘而已。其令二千石理 冤獄,錄輕繫,禱五嶽、四瀆及名山能興雲致雨者,冀』」 蒙不崇朝遍雨天下之報,務加肅敬焉。
元和元年春旱
[编辑]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 云。
元和二年,旱。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 按《陳寵傳》,肅宗時,寵為 尚書。漢舊事,斷獄報重,常盡三冬之月。是時帝始改 用冬初,十月而已。元和二年旱,長水校尉賈宗等上言,以為斷獄不盡三冬,故陰氣微弱,陽氣發泄,招致 災旱,事在於此。帝以其言下公卿議,寵奏曰:「夫冬至 之節,陽氣始生,故十一月有蘭射於芸荔之應。《時令》 曰:『諸生蕩,安形體,天以為正,周以為春;十二月陽氣 上通,雉雊雞乳,地以為正,殷以為春;十三月陽氣已 至,天地已交,萬物皆出,蟄蟲始振,人以為正,夏以為 春。三微成著,以通三統』。」周以天元,殷以地元,夏以人 元。若以此時行刑,則殷周歲首,皆當流血,不合人心, 不稽天意。《月令》曰:「孟冬之月,趣獄刑,無留罪,明大刑 畢在立冬也。又仲冬之月,身欲寧,事欲靜,若以降威 怒,不可謂寧;若以行大刑,不可謂靜。」議者咸曰:「旱之 所由,咎在改律。」臣以為殷周斷獄,不以三微,而化致 康平,無有災害。自元和以前,皆用三冬,而水旱之異, 往往為患。由此言之,災害目為他應,不以改律。秦為 虐政,四時行刑。聖漢初「興,政從簡易。蕭何草律,季秋 論囚,俱避立春之月,而不計天地之正。二王之春,實 頗有違。陛下探幽析微,允執其中,革百載之失,建永 年之功,上有迎承之歡,下有奉微之惠。稽《春秋》之文, 當《月令》之意,聖功美業,不宜中疑。」書奏,帝納之,遂不 復改。
章和二年和帝即位夏旱
[编辑]按《後漢書。和帝本紀》。「章和二年二月壬辰即位。五月 京師旱。」 按《五行志》,「時章帝崩後,竇太后兄弟用事, 奢僭。」
和帝永元二年郡國十四旱
[编辑]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 云。
永元四年夏,旱。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四年夏,旱蝗。十二月壬辰,詔:今 年郡國秋稼為旱蝗所傷,其十四以上,勿收田租芻 槁,有不滿者,以實除之。」
永元六年秋七月,京師旱。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六年七月,京師旱。詔中都官徒 各除半刑,謫其未竟,五月以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陽 寺,錄囚徒,舉冤獄。收洛陽令下獄抵罪。司隸校尉、河 南尹皆左降。未及還宮而澍雨。」 按《張奮傳》:「奮代劉 方為司空時,歲災旱,祈雨不應,乃上表曰:比年不登, 人用饑匱。今復久旱,秋稼未立,陽氣垂盡,歲月迫促。 夫國以民為本,民以穀為命,政之急務,憂之重者也。 臣蒙恩尤深,受職過任,夙夜憂懼,章奏不能敘心。願 對中常侍疏奏,即時引見」,復口陳時政之宜。明日,和 帝召太尉、司徒幸洛陽獄,錄囚徒,收洛陽令陳歆,即 大雨三日。
永元九年六月,蝗、旱。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
永元十二年春,旱。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十二年二月,詔貸被災諸郡民 種糧。三月丙申,詔曰:『比年不登,百姓虛匱。京師去冬 無宿雪,今春無澍雨,黎民流離,困於道路。朕痛心疾 首,靡知所濟,瞻仰昊天,何辜!今人三公,朕之腹心,而 未獲承天安民之策,數詔有司,務擇良吏,今猶不改, 競為苛暴,侵愁小民,以求虛名,委任下吏,假勢行邪。 是以令下而奸生,禁至而詐起。巧法析律,飾文增辭, 貨行於官,罪成乎手,朕甚病焉。公卿不思助明好惡, 將何以救其咎罰?咎罰既至,復令災及小民。若上下 同心,庶或有瘳。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 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 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壬子,賜博士員弟 子在太學者布,人三疋。
永元十五年,《丹陽郡國》二十二,旱。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 云。
永元十六年,旱。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十六年「秋七月,旱。戊午,詔曰:『今 秋稼方穗而旱,雲雨不霑,疑吏行慘刻,不宣恩澤,妄 拘無罪幽閉,良善所致。其一切囚徒,於法疑者勿決, 以奉秋令。方察煩苛之吏,顯明其罰』。」辛巳,詔令天下 皆半入今年田租芻槁,其被災害者以實除之。貧民 受貸種糧及田租芻槁,皆勿收責。
安帝永初元年旱
[编辑]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永 初元年,郡國八旱,分遣議郎請雨。」
永初二年夏,旱。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二年五月,旱。丙寅,皇太后幸洛 陽寺及若盧獄,錄囚徒,賜河南尹、廷尉卿及官屬以 下各有差,即日降雨。」 按《鄧皇后紀》:「永初二年夏,京 師旱,太后親幸洛陽寺錄冤獄。有囚實不殺人而被 考自誣,羸困輿見,畏吏不敢言,將去,舉頭若欲自訴。 太后察視覺之,即呼還問狀,具得枉實,即時收洛陽 令」,下獄抵罪。行未還宮,澍雨大降。
《永初三年,郡國八》「旱永初四年夏,旱。永初五年夏,旱。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俱不載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 云云。
永初六年,旱。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六年五月,旱,詔令中二千石下 至黃綬,一切復秩還贖賜爵,各有差。皇太后幸雒陽 寺,錄囚徒,理冤獄。」
永初七年夏,旱。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七年「五月庚子。京師大雩。八月 詔賜民爵。郡國被蝗傷稼。十五以上勿收今年田租。 不滿者以實除之」 按《五行志》。七年夏旱。
元初元年夏旱
[编辑]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元初元年,京師及郡國五旱、蝗。 元初二年夏,旱。」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二年五月,京師旱。」
元初三年夏,旱。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三年夏四月。京師旱。」 按《五行 志》。〈注〉時西羌寇亂,軍屯相繼,連十餘年。
元初五年,旱。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五年,京師及郡國五旱,詔稟遭 旱貧人。」
元初六年夏,旱。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六年五月,京師旱。」
建光元年郡國四旱
[编辑]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 云。
延光元年旱
[编辑]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延 光元年,郡國五旱,傷稼。」
順帝永建二年旱
[编辑]按:《後漢書順帝本紀》:「永建二年三月,旱,遣使者錄囚 徒。」
永建三年,旱。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三年六月,旱,遣使者錄囚徒,理 輕繫。」 按《黃瓊傳》:「永建三年,大旱。瓊上疏曰:昔魯僖 遇旱,以六事自讓,躬節儉,閉女謁,放讒佞者十三人, 誅稅民受貨者九人。退舍南郊,天立大雨。今亦宜顧 省政事,有所損闕,務存質儉,以易民聽。尚方御府,息 除煩費,敕近臣使遵法度,如有不移,示以好惡。數見 公卿,引納儒士,訪以政化,使陳得失。又囚徒尚積,多 致死亡,亦足以感傷和氣,招降災旱。若改敝從善,擇 用嘉謀,則災消福至矣。」書奏,引見,德陽殿使中常侍 以瓊奏書屬主者施行。
永建五年,旱。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五年四月,京師旱,詔郡國貧人 被災者勿收責。」
陽嘉元年旱
[编辑]按《後漢書順帝本紀》,「陽嘉元年春二月,京師旱。庚申, 敕郡國二千石各禱名山嶽瀆,遣大夫謁者詣嵩高、 首陽山,并祀河、洛請雨。戊辰,雩以冀部比年水潦,民 食不贍,詔案行稟貸,勸農功,賑乏絕。甲戌,詔曰:『政失 厥和,陰陽隔并,冬鮮霜雪,春無澍雨,分禱祈請,靡神 不禜。深恐在所慢違,如在之義。今遣侍中王輔等持』」 節分詣岱山、東海、滎陽、河、洛,盡心祈焉。
陽嘉二年,旱。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二年六月旱。」 按《五行志》,夏旱 時李固對策,以為奢僭所致也。 按《郎顗傳》,顗條便 宜之事,又條四事,曰:「《易傳》曰:『陽無德則旱,陰僭陽亦 旱。陽無德者,人君恩澤不施於人也;陰僭陽者,祿去 公室,臣下專權也。自冬涉春,迄無嘉澤,數有西風,反 逆時節。朝廷勞心,廣為祈禱,薦祭山川,暴龍移市。臣 聞皇天感物,不為偽動,災變應人,要在責己。若令雨 可請降,水可禳止,則歲無隔并,太平可待。然而災害 不息者,患不在此也。立春以來,未見朝廷賞錄有功, 表顯有德,存問孤寡,賑卹貧弱,而但見洛陽都官,奔 車東西,收繫纖介,牢獄充盈。臣聞恭陵火處,比有光 耀,明此天災,非人之咎』。」丁丑,大風掩蔽天地。風者號 令,天之威怒,皆所以感悟人君忠厚之戒。又連月無 雨,將害麥粟。若一穀不登,則饑者十三四矣。陛下誠 宜廣被恩澤,貸贍元元。昔堯遭九年之水,人有十年 之蓄者,簡稅防災,為其方也。願陛下早宣德澤,以應 天功。若臣言不用,朝政不改者,立夏之後,乃有澍雨, 於今之際,未可望也。若政「變於朝而天不雨,則臣為 誣上。愚不知量,分當鼎鑊。」書奏,特詔拜郎中。其夏大 旱,如顗言。
陽嘉三年久旱。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三年「春二月己丑,詔以久旱,京 師諸獄無輕車,皆且勿考竟,須得澍雨。夏五月戊戌, 制詔曰:『昔我太宗丕顯之德,假於上下,儉以恤民,政 致康乂。朕秉事不明,政失厥道,天地譴怒,大變仍見春夏連旱,寇賊彌繁,元元被害,朕甚愍之。嘉與海內 洗心更始。其大赦天下,自殊死以下,謀反大逆諸犯』」 不當得赦者,皆赦除之。賜民年八十以上米,人一斛, 肉二十斤,酒五斗;九十以上,加賜帛,人二匹,絮三斤。
按《周舉傳》,陽嘉三年,司理校尉左雄薦舉,徵拜尚
書。舉與僕射黃瓊同心輔政,名重朝廷,左右憚之。是 歲,河南、三輔大旱,五穀災傷,天子親自露坐德陽殿 東廂請雨,又下司隸、河南禱祀河神、名山大澤。詔書, 以舉才學優深,特下策問曰:「朕以不德,仰承三統,夙 興夜寐,思協大中。頃年以來,旱災屢應,稼穡焦枯,民 食困乏。五品不訓,王澤未流,群司素餐,據非其位,審 所貶黜,變復之徵,厥效何由?分別具對,勿有所諱。」舉 對曰:「臣聞《易》稱:『天尊地卑』,乾坤定矣。二儀交搆,乃生 萬物。萬物之中,以人為貴。故聖人養之以君,成之以 化,順四時之宜,適陰陽之和,使男女婚娶,不過其時, 包之以仁恩,導之以德教,示之以災異,訓之以嘉祥, 此先聖承乾養物之始也。夫陰陽閉隔則二氣否塞; 二氣否塞則人物不昌;人物不昌則風雨不時,風雨 不時則水旱成災。」陛下處唐、虞之位,未行堯、舜之政, 近廢文帝、光武之法,而循亡秦奢侈之欲,內積怨女, 外有曠夫。今皇嗣不興,東宮未立,傷和逆理,斷絕人 倫之所致也。非但陛下行此而已,豎宦之人亦復虛 以形勢威侮良家,取女閉之,至有白首,歿無配偶,逆 於天心。昔武王入殷,出傾宮之女;成湯遭災,以六事 剋己;魯僖遇旱,而自責祈雨。皆以精誠,轉禍為福。自 枯旱以來,彌歷年歲,未聞陛下改過之效,徒勞至尊 暴露風塵,誠無益也。又下州郡祈神致請。昔齊有大 旱,景公欲祀河伯,晏子諫曰:「不可。夫河伯以水為城 國,魚」鱉為民庶,水盡魚枯,豈不欲雨?自是不能致也。 陛下所行,但務其華,不尋其實,猶緣木求魚,卻行求 前。誠宜推信革政,崇道變惑,出後宮不御之女,理天 下冤枉之獄,除大官重膳之費。夫五品不訓,責在司 徒,有非其位,宜急黜斥。臣自藩外,擢典納言,學薄智 淺,不足以對。《易。傳》曰:「陽感天,不旋日。」惟陛「下留神裁 察。」因召見舉及尚書令成翊世、僕射黃瓊,問以得失。 舉等並對以為宜慎官人,去斥貪汙,離遠佞邪,循文 帝之儉,遵孝明之教,則時雨必應。帝曰:「百官貪汙佞 邪者為誰乎?」舉獨對曰:「臣從下州,超備機密,不足以 別群臣。然公卿大臣數有直言者,忠貞也;阿諛苟容 者,佞邪也。司徒視事六年,未聞有忠言異謀,愚心在 此。」其後以事免。司徒劉崎遷舉司隸校尉。
陽嘉四年春,旱。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四年二月,自去冬旱,至於是月。」
永和四年旱
[编辑]按:《後漢書順帝本紀》:永和四年「八月,太原郡旱,民庶 流冗。癸丑,遣光祿大夫,案行稟貸,除更賦。」
中帝永嘉元年質帝即位夏旱
[编辑]按《後漢書質帝本紀》:永嘉元年正月丁丑,即位,夏四 月壬申雩。五月甲午,太后詔曰:「朕以不德,託母天下, 布政不明,每失厥中。自春涉夏,大旱炎赫,憂心京京, 故得禱祈明祀,冀蒙潤澤。前雖得雨,而宿麥頗傷,比 日陰雲,還復開霽,寤寐永歎,重懷慘結。將二千石令 長不崇寬和暴刻之為乎?其令中都官繫囚,罪非殊 死,考未竟者,一切任出,以須立秋。郡國有名山大澤 能興雲雨者,二千石長吏各潔齋請禱,竭誠盡禮。又 兵役連年,死亡流離,或支骸不斂,或停棺莫收,朕甚 愍焉。昔文王葬枯骨,人賴其德。今遣使者案行,若無 家屬及貧無資者,隨宜賜恤,以慰孤魂。」按《五行志》, 「時沖帝初崩,太尉李固勸太后及兄梁」冀立嗣帝,擇 年長有德者,天下賴之,則功名不朽。「年幼未可知,如 後不善,悔無所及。」時太后及冀貪立年幼,欲久自專, 遂立質帝,八歲。此《不用德》。
質帝本初元年旱
[编辑]按《後漢書。質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本》 「初元年二月,京師旱。」
桓帝建和元年旱
[编辑]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建和元年「夏四月丙午,詔曰:比 起陵塋,彌歷時歲,力役既廣,徒隸尢勤。頃雨澤不沾, 密雲復散,倘或在茲,其令徒作陵者減刑各六月。」
元嘉元年夏旱
[编辑]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元嘉元年夏四月,京師旱,任城、 梁國饑,民相食。」 按《五行志》:「是時梁冀秉政,妻子並 受寵封踰節。」
延熹元年旱
[编辑]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延熹元年六月。大雩。」 按《五行 志》。〈注〉陳蕃《上疏》:「宮女多聚,不御憂悲之感,以致水旱 之困也。」
延熹四年秋,旱。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四年秋七月,京師雩減公卿以 下奉貸王侯半租,占賣關內侯、虎賁、羽林、緹騎、營士、
五大夫錢,各有差靈帝熹平五年夏旱
[编辑]按《後漢書靈帝本紀》。「熹平五年。夏四月。大雩。使侍御 史行詔獄。亭部。理冤枉。原輕繫。休囚徒。」 按《五行志》。 〈注〉蔡邕作《伯夷叔齊碑》曰:熹平五年,天下大旱,禱請 名山,求獲答應。時處士平陽蘇騰,字元成,夢陟首陽, 有神馬之使在道。明覺而思之,以其夢陟狀上聞天 子,開三府請雨,使者與郡縣戶曹掾吏,登山升祠,手 書要曰:「君況我聖主,以洪澤之福,天尋興雲,即降甘 雨也。」
熹平六年夏四月,大旱。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光和五年夏旱
[编辑]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光和六年夏,大旱。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是時常侍黃 門。僭作威福。
獻帝興平元年大旱
[编辑]按《後漢書獻帝本紀》,「興平元年秋七月,三輔大旱,自 四月至於是月。帝避正殿請雨,遣使者洗囚徒,原輕 繫。是歲穀一斛五十萬,豆麥一斛二十萬,人相食啖, 白骨委積。帝使侍御史侯汶出太倉米豆為饑人作 糜粥,經日而死者無筭。帝疑賦恤有虛,乃親於御座 前量試作糜,乃知非實。使侍中劉艾出讓有司。於是」 尚書令以下皆詣省閣謝。奏收侯汶考實。詔曰:「未忍 致汶於理。可杖五十。」自是之後。多得全濟。 按《五行 志》。是時李傕郭汜專權縱肆。
興平二年夏四月,大旱。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云云。
建安十九年夏四月旱
[编辑]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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