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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第08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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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八十七卷目錄

 旱災部彙考三

  魏明帝太和二則 齊王正始一則 高貴鄉公甘露一則

  吳大帝嘉禾一則 廢帝五鳳一則 太平一則 烏程侯寶鼎一則

  晉武帝泰始四則 咸寧一則 太康八則 太熙一則 惠帝元康二則 永寧一則

  懷帝永嘉二則 元帝建武一則 太興三則 永昌一則 明帝太寧一則 成帝咸和六

  則 咸康三則 康帝建元一則 穆帝永和五則 升平二則 哀帝隆和一則 海西公

  太和二則 簡文帝咸安一則 孝武帝寧康二則 太元八則 安帝隆安三則 元興三

  則 義熙五則

  宋文帝元嘉八則 孝武帝大明二則 後廢帝元徽一則

  南齊高帝建元一則 武帝永明二則 明帝建武一則

  梁總一則 武帝天監二則 簡文帝大寶一則

  陳武帝永定一則 宣帝太建一則

  北魏高宗太安一則 和平二則 顯祖天安一則 皇興一則 高祖延興一則 太

  和十二則 世宗景明二則 正始一則 永平三則 延昌一則 肅宗熙平一則 神龜

  二則 正光三則 前廢帝普泰一則 孝靜帝天平二則 武定四則

  北齊文宣帝天保一則 廢帝乾明一則 武成帝河清一則 後主天統三則 武平

  一則

  北周明帝一則 武帝保定三則 天和一則 建德三則 宣帝大象一則

  隋文帝開皇六則 煬帝大業三則

庶徵典第八十七卷

旱災部彙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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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帝太和二年大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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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國魏志明帝本紀》云云。

按《晉書五行志》:「明帝太和二年五月大旱,元年以來 崇廣宮府之應也。」又:是春宣帝南擒孟達,置二郡。張 郃西被諸葛亮,斃馬謖。亢陽自大,又其應也。

太和五年,旱。

按:《魏志明帝本紀》:太和五年三月,「自去冬十月至此 月不雨。辛巳,大雩。」

齊王正始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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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志三少帝本紀》:正始元年「春二月,自去冬十二 月至此月不雨,詔令獄官,亟平冤枉,理出輕微,群公 卿士,讜言嘉謀,各悉乃心。」

按《晉書五行志》:「齊王正始元年二月,自去冬十二月 至此月不雨。去歲正月,明帝崩,二月,曹爽白嗣主,轉 宣帝為太傅。外示尊崇,內實欲令事先由己。是時宣 帝功蓋魏朝,欲德不用之應也。」

高貴鄉公甘露三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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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志三少帝本紀》不載。 按《晉書五行志》,「高貴鄉 公甘露三年正月,自去秋至此月旱。是時文帝圍諸 葛誕,眾出過時之應也。」初,壽春秋夏常雨淹城,而此 旱踰年,城陷乃大雨。咸以誕為天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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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帝嘉禾五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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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吳志孫權傳》:嘉禾五年:「自十月不雨至于夏。」 按 《步騭傳》:「時中書呂壹典校文書,多所糾舉。騭上疏曰, 天子父天母地,故宮室百官,動法列宿。若施政令,欽 順時節,官得其人,則陰陽和平,七曜循度。至于今日, 官寮多闕,雖有大臣,復不信任。如此,天地焉得無變? 故頻年枯旱,亢陽之應也。」

廢帝五鳳二年大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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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吳志孫亮傳》:「五鳳二年,大旱。」

按:《晉書五行志》:「吳孫亮五鳳二年大旱,百姓饑。是歲 征役煩興,軍士怨叛。此亢陽自大,勞役失眾之罰也。 其役彌歲,故旱亦竟年。」

太平三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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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吳志孫亮傳》:太平三年:「自八月沈陰不雨,四十餘 日。」

烏程侯寶鼎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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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吳志孫皓傳》不載。 按《晉書五行志》,「寶鼎元年春 夏旱。」時孫皓遷都武昌,勞役動眾之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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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泰始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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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泰始七年五月 閏月旱。大雩。

按:《宋書五行志》:「是春,孫皓出華里,大司馬望帥眾次 于淮北。四月,北地胡寇金城西平,涼州刺史牽弘出 戰,敗沒。」

泰始八年,旱。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旱。是 時帝納荀勗邪說,留賈充,不復西鎮,而任愷漸疏,上

下皆蔽之應也。及李熹、魯芝、李引等並在散職,近厥
考證
德不用之謂也。」

泰始九年,旱。

按《晉書武帝本紀》:「九年五月旱」 按《五行志》,「九年正 月旱,至于六月。祈宗廟社稷山川,癸未雨。」

按:《宋書五行志》:「去年九月,吳西陵督步闡據城來降, 遣羊祜統楊肇等眾八萬救迎闡。十二月,陸抗大破 肇軍,攻闡滅之。」

泰始十年,旱。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年四月,旱。去 年秋冬,採擇卿校諸葛沖等女,是春五十餘人入殿 簡選,又取小將吏女數十人,母子號哭于宮中,聲聞 于外,行人悲酸。」是殆積陰生陽,上緣求妃之應,咸寧二年也。

咸寧二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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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武帝本紀》。咸寧二年「夏五月庚午,大雩。」「六月 甲戌,自春旱至于是月始雨。」 按《禮志》,春

分久旱。四月丁巳,詔曰「諸旱處廣加祈請。」五月庚午, 始祈雨于社稷山川。六月戊子,獲澍雨。此雩之舊典 也。

太康二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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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太康二年,自去 冬旱,至此春平吳,亢陽動眾自大之應也。」

太康三年,旱。

按《晉書武帝本紀》:「三年冬十二月景申。詔四方旱甚 者無出田租。」 按《五行志》:「四月旱。乙酉,詔司空齊王 攸與尚書、廷尉、河南尹錄訊繫囚,事從蠲宥。」

太康五年六月,旱。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五年六月,旱。此 年正月,天陰解而復合。劉毅上疏曰:「必有阿黨之臣, 姦以事君者,當誅而不赦也。」帝不答。是時荀勗、馮紞 僭作威福,亂朝尢甚。

太康六年,旱。

按《晉書武帝本紀》,「六年四月,郡國四旱。」 按《五行志》, 「六年三月,青、梁、幽、冀郡國旱。六月,濟陰、武陵旱,傷麥。 太康七年大旱。」

按:《晉書武帝本紀》:「七年夏五月,郡國十三旱。」

太康八年四月,冀州旱。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太康九年,旱。

按:《晉書武帝本紀》:「九年六月,郡國三十三大旱,傷麥。」

按:《五行志》:「郡國三十三旱,扶風、始平、京兆、安定旱。」

傷麥。

按:《宋書五行志》:「太康九年夏,郡國三十三旱。」

太康十年二月,旱。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太熙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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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太熙元年三月 旱。自太康以後,雖正人滿朝,不被親仗,而賈充、荀勗、 楊駿、馮紞等,迭居要重。所以無年不旱者,欲德不用, 上下皆蔽,庶位踰節之罰也。」

惠帝元康元年大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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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五行志》。「元康元年 七月,雝州大旱,隕霜,疾疫,關中饑,米斛萬錢。」

元康七年,旱。

按《晉書惠帝本紀》,「元康七年秋七月,雍、梁州大旱。」 按《五行志》,元康七年七月,秦、雍二州大旱、疾疫,關中 饑,米斛萬錢。因此氐羌反叛,雍州刺史解系敗績,而 饑疫薦臻,戎晉並困,朝廷不能振,詔聽相賣鬻。其九 月,郡國五旱。

永寧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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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惠帝本紀》,「永寧元年,郡國十二旱。」 按《五行 志》,永寧元年,「自夏及秋,青、徐、幽、并四州旱。十二月,又 郡國十二旱。是年春,三王討趙王倫,六旬之中數十 戰,死者十餘萬人。」

懷帝永嘉三年大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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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懷帝本紀》,「永嘉三年三月,大旱,江漢河洛皆 竭,可涉。」 按《五行志》,「永嘉三年五月,大旱,襄平縣梁 水淡池竭,河洛江漢皆可涉。是年三月,司馬越歸京 都,遣兵入京,收中書令繆播等九人殺之。」皆僭踰之 罰也。又四方諸侯多懷無君之心,劉元海、石勒、王彌、 李雄之徒賊害百姓,流血成泥,又其應也。五年自去 冬旱至此春。去歲十一月。司馬越以行臺自隨。斥黜 宮衛。無君臣之節。

永嘉五年,旱。

按《晉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五行志》,永嘉五年, 「自去冬旱至此春。去歲十二月,司馬越棄京都,以大 眾南出,多將王公朝士及以行臺自隨,斥黜禁衛,代 以國人,宮省蕭然,無復君臣之節矣。」

元帝建武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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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元帝本紀》,建武元年,揚州大旱。 按《五行志》, 建武元年六月,揚州旱。去年十二月,淳于伯冤死,其 年即旱。而太興元年又旱。干寶曰:「殺淳于伯之後,旱三年」是也。刑罰妄加,群陰不附,則陽氣勝之罰也。 按《宋書五行志》,按前漢殺孝婦則旱,後漢有囚亦旱。 見謝見理,並獲雨澍,此其類也。班固曰:「刑罰妄加,群 陰不附,則陽氣勝,故其罰恆暘。」是年四月,麴允等悉 眾禦寇。五月,祖逖攻譙。其冬,周訪討杜曾,又眾出之 應也。

按:《晉陽秋》,愍帝在西京,旱傷薦臻。無注記年月也。

太興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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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元帝本紀》:「太興元年六月旱,帝親雩。」

太興二年,大旱詔求讜言。

按《晉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虞預傳》,預除佐著作郎。 太興二年,大旱,詔求讜言直諫之士。預上書諫曰:「大 晉受命,于今五十餘載。自元康以來,王德始闕,戎翟 及于中國,宗廟焚為灰燼,千里無煙爨之氣,華夏無 冠帶之人。自天地開闢,書籍所載,大亂之極,未有若 茲者也。陛下以聖德先覺,超然遠鑒,作鎮東南,聲教 遐」被,上天眷顧,人神贊謀,雖云中興,其實受命。少康、 宣王,誠未足喻。然《南風》之歌可著,而陵遲之俗未改 者,何也?臣愚謂為國之要,在于得才;得才之術,在于 抽引。苟其可用,讎賤必舉。高宗、文王思佐,發夢,拔巖 徒以為相,載釣老而師之。下至列國,亦有斯事。故燕 重郭隗而三士競至;魏式干木,而秦兵退舍。今天下 雖弊,人士雖寡,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世不乏驥,求則 可致,而束帛未賁于丘園,蒲輪頓轂而不駕,所以大 化不洽,而雍熙有闕者也。

太興四年,旱。

按《晉書元帝本紀》。「四年五月旱。」 按《五行志》,「是時王 敦陵僭已著。」

按:《宋書五行志》:「去歲蔡豹、祖逖等並有征役。」

永昌元年大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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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元帝本紀》,「永昌元年六月旱。」 按《五行志》,「是 年三月,王敦有石頭之變,二宮陵辱,大臣誅死,僭踰 無上,故旱尢甚。其閏十一月,京都大旱,川谷并竭。」

明帝太寧三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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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明帝本紀》:「太寧三年六月,大旱,自正月不雨, 至于是月。」

按:《宋書五行志》,「去年秋,滅王敦。」亢陽動眾,自太之應 也。

成帝咸和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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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成帝本紀》,咸和元年九月旱,十一月大旱。自 六月不雨,至于是月。 按《五行志》,是時庾太后臨朝 稱制,言不從而僭踰之罰也。 按《虞預傳》,預遷祕書 丞,著作郎。咸和初夏旱,詔眾官各陳致雨之意。預議 曰:「臣聞天道貴信,地道貴誠。誠信者,蓋二儀所以生 植萬物,人君所以保乂黎蒸。是以殺伐擬于震電,推 恩象于雲雨,刑罰在于必信,慶賞貴于平均。臣聞間 者以來,刑獄轉繁。多力者則廣牽連逮,以稽年月;無 援者則嚴其檟楚,期于入重。是以百姓嗷然,感傷和 氣。」臣愚以為輕刑耐罪,宜速決遣,殊死重囚,重加以 請。寬徭息役,務遵節儉,砥礪朝臣,使各知禁。蓋老牛 不犧,禮有常制,而自頃眾官拜授祖贈,轉相夸尚,屠 殺牛犢,動有十數,醉酒沉湎,無復限度,傷財敗俗,所 虧不少。「昔殷宗修德,以消桑穀之異,宋景善言,以退 熒惑之變,楚國無災,莊王是懼。盛德之君,未嘗無眚, 應以信順,天祐乃隆。」臣學見淺闇,言不足採。

咸和二年,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咸和二年夏四月,旱。」

咸和五年,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咸和五年夏五月,旱且饑疫。」 按《宋書五行志》,「去年殄蘇峻之黨,此春又討郭默滅 之。」亢陽動眾之應也。

咸和六年,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六年四月,旱。」

按:《宋書五行志》,「去年八月,石勒遣郭敬寇襄陽,南中 郎將周撫奔武昌。十月,李雄使李壽寇建平,建平太 守楊謙奔宜都。」此正月劉徵略婁縣,於是起眾警備。 咸和八年秋七月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咸和九年,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九年六月,大旱,詔太官徹膳,省刑, 恤孤寡,貶費節用。秋八月,大雩。自五月不雨至於是 月。」 按《五行志》,自四月不雨至於八月。

咸康元年六月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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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成帝本紀》,「是歲大旱,會稽、餘姚尢甚,米斗五 百,價人相賣。」 按《五行志》,「是時成帝沖弱,未親萬機, 內外之政,決之將相。」此僭踰之罰,連歲旱也。至四年, 王導固讓太傅,復子明辟,是後不旱,殆其應也。時天 下普旱,會稽、餘姚特甚,米斗直五百,人有相鬻者。 咸康二年,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二年三月旱,詔太官減膳,免所旱

郡縣繇役。戊寅,大雩
考證
咸康三年六月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時王導以天下 新定。務在遵養。不任刑罰。遂盜賊公行。頻五年亢旱。 亦舒緩之應也。」

康帝建元元年五月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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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康帝本紀》云云。 按《宋書五行志》。是時宰相 專政。方伯擅重兵。又與咸康初同事也。

穆帝永和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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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穆帝本紀》,永和元年五月戊寅,大雩。 按《五 行志》,是時帝在襁褓,褚太后臨朝,如明穆太后故事。 按《文獻通考》,穆帝永和時,議制雩壇於國南郊之傍, 依郊壇近遠,祈上帝百辟。旱則祈雨,大雩社稷山林 川澤。舞僮八佾,凡六十四人,皆元服,持羽翳而歌《雲 漢》之詩。戴邈議云:「周冬春夏旱,禮有禱舞雩。夫旱日 淺則災微,日久則災甚。微則祈小神社稷之屬,甚乃 大雩帝耳。按《春秋左傳》之義,春夏無雨,未成災雩而 得雨則書雩,不得雨則書旱,明災成也。然則始雩未 得,便告饑饉之甚,為歌哭之請。」博士議「雲漢之詩,宣 王承厲王撥亂,遇災而懼,故作是歌。今晉中興,奕葉 重光,豈比周人耗斁之辭乎?漢魏之代」,別造新詩,晉 室太平,不必因故。司徒蔡謨議曰:「聖人迭興,禮樂之 制,或因或革。《雲漢》之詩,興於宣王,今歌之者,取其修 德禳災,以和陰陽之義,故因而用之。」

永和五年,旱。

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不雨, 至於十月。」

按《宋書五行志》:「是年二月,征北將軍褚裒遣軍伐沛, 納其民以歸。六月,又遣西中郎陳達進據壽陽,自以 舟師二萬至於下邳,喪其前驅而還,達亦退。」

永和六年夏,旱。

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按:《宋書五行志》:「是春,桓溫以大眾出夏口,上疏欲以 舟軍北伐,朝廷駭之。蕭敬盜涪西蠻校采壽,敗績。 永和八年,旱。」

按《晉書穆帝本紀》,「八年秋七月,大雩。」 按《五行志》,「八 年夏旱。」 按《冉閔載記》,「冉閔敗,為慕容恪所擒,送之 于薊。儁鞭之三百,送於龍城,告廆皝廟。既至,斬於遏 陘山。山左右七里,草木悉枯,蝗蟲大起,自五月不雨, 至於十二月,儁遣使者祀之,諡曰武悼天王。其日大 雪,是歲永和八年也。」

永和九年春,旱。

按:《晉書穆帝本紀》:「九年三月,旱。」

升平三年冬大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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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按《宋書五行志》,「此冬十月,北中郎將郄曇帥萬餘人 出高平,經略河、兗。又遣將軍諸葛悠以舟軍入河,敗 績。西中郎將謝萬次下蔡,眾潰而歸。」

升平四年冬,大旱。

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哀帝隆和元年夏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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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哀帝本紀》。「隆和元年夏四月旱。詔出輕繫,振 困乏。」 按《五行志》:「是時桓溫強恣,權制朝廷,僭踰之 罰也。」

按:《宋書五行志》:「去年慕容恪圍冀州,刺史呂護、桓溫 次宛陵,范汪、袁真並北伐,眾出過時也。」

海西公太和元年夏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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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海西本紀》:「太和元年夏四月,旱。」

太和四年,旱。

按《晉書。海西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冬旱。涼州 春旱至夏。

簡文帝咸安二年大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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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簡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咸安二年十 月,大旱饑。自永和至是,嗣主幼沖,桓溫陵僭,用兵征 伐,百姓怨苦。」

孝武帝寧康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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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孝武帝本紀》,「寧康元年夏五月旱。」 按《五行 志》,「寧康元年三月旱,是時桓溫入覲高平陵,闔朝致 拜。踰僭之應也。」

寧康三年冬,旱。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三年十二月癸未,皇太后詔曰: 『頃日蝕告變,水旱不適,雖克己思救,未盡其方。其賜 百姓窮者米,人五斛』。」

按《宋書五行志》:「三年冬,旱。先是,氐賊破梁益州刺史 楊亮,周仲孫奔退。明年,威遠將軍桓石虔擊姚萇墊 江,破之,退至五城,益州刺史竺瑤帥眾戍巴東。」

太元四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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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孝武帝本紀》:「太元四年六月,大旱。」

按《宋書五行志》:「去歲氐賊圍中郎將朱序於襄陽,又 圍揚威將軍戴遁於彭城。桓嗣以江州之眾次鄀,援 序,北府發三州民,配何謙救遁。是春,襄陽順陽魏興 城皆沒。賊遂略淮南,向廣陵,征虜將軍謝石率水軍次涂中,兗州刺史謝元督諸將破之。」

太元五年夏四月,大旱。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太元八年,旱。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五行志》,「八年六 月旱。夏初桓沖征襄陽。遣冠軍將軍桓石虔進據樊 城。朝廷又遣宣城內使胡彬次峽石,為沖聲勢也。」 太元十年七月旱,饑。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初八年破苻 堅。九年諸將略地,有事徐豫。楊亮趙統攻討巴沔。是 年正月,謝安又出鎮廣陵,使子琰進次彭城,頻有軍 役。」

太元十三年夏六月,旱。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去歲北府遣 戍胡陸荊州。經略河南。是年夏。郭銓置戍野王。又遣 軍破黃淮。

太元十五年七月,旱。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按:《宋書五行志》:「是春,丁零略兗、豫,鮮卑寇河上,朱序、 桓不才等北至太行,東至滑臺,踰時攻討,又戍石門。」 太元十七年,旱。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十七年:「自秋不雨至于冬。」 按 《五行志》:是時烈宗仁恕,信任會稽王道子,政事舒緩。 又茹千秋為驃騎諮議,竊弄主相威福。又丘尼乳母 親黨及婢僕之子,階緣近習,臨部領眾。又所在多上, 春竟囚,不以其辜。建康獄吏,枉暴既甚。此又僭踰不 從,冤濫之罰。

太元十八年,旱。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十八年秋七月,旱。」

安帝隆安三年冬旱寒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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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隆安四年六月,旱。

按《晉書安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旱。 按《宋書五行志》。「去冬桓元迫殺殷仲堪。而朝廷即授 以荊州之任。司馬元顯又諷百寮悉使敬己。此皆陵 僭之罰也。」

隆安五年,旱。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五年夏秋大旱, 十二月不雨。時孫恩作亂,兵革煩興。」此皆陵僭憂愁 之應也。

按:《宋書五行志》,「去年夏,孫恩入會稽,殺內史謝琰。此 年夏略吳,又殺內史袁山松。軍旅東討,眾出過時。」

元興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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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興元年九月、 十月,不雨,泉水涸。」

按:《宋書五行志》:「是年正月,司馬元顯以大眾將討桓 元,既而元至,殺元顯。五月,又遣東征孫恩餘黨,十月, 北討劉軌。」

元興二年,旱。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不雨。 冬又旱。時桓元奢僭,十二月遂篡位。」

元興三年八月,不雨。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按:《宋書五行志》:「是時王旅四伐,西夏未平。」

義熙四年冬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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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義熙六年九月,不雨。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按:《宋書五行志》:「是時王師北討廣固疆理三州, 義熙八年十月不雨。」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按:《宋書五行志》:「是秋,王師西討劉毅,分遣伐蜀。」 義熙九年,秋冬不雨。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義熙十年,旱。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年九月旱。十 二月又旱。井瀆多竭。是時軍役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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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元嘉二年夏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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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按《范泰 傳》,泰景平初加位特進致仕。元嘉二年,表賀元正,并 陳旱災,曰:「元正改律,品物惟新。陛下藉日新以畜德, 仰乾元以履祚,吉祥集室,百福來庭。頃旱魃為虐,亢 陽愆度,通川燥流,異井同竭。老弱不堪遠汲,貧寡單 于負水。租輸既重,賦稅無降,百姓怨咨。臣年過七十, 未見此旱。陰陽并隔,則和氣不交,豈惟凶荒,必生疾 疫,其為憂虞,不可備序。雩禜之典,以誠會事;巫祝常 祈,罕能有感,上天之譴,不可不察。」漢東海枉殺孝婦, 亢旱三年,及祭其墓,澍雨立降,歲以有年。是以衛人 伐邢,師興而雨。伏願陛下式遵遠猷,思隆高構,推忠 恕之愛,矜冤枉之獄,遊心下民之瘼,厝思「幽冥之紀令謗木豎闕,諫鼓鳴朝,察芻牧之言,總統御之要,如 此則苞桑可繫,危機無兆,斯而災害不消,未之有也。」 故夏禹引百姓之罪,殷湯甘萬方之過,太戊資桑穀 以進德,宋景藉熒惑以修善,斯皆因敗以轉成,往事 之昭晰也。循末俗者難為風,就正路者易為雅。臣疾 患日篤,夕不謀朝,會及歲慶,得一聞達,微誠少亮,無 恨泉壤。承違聖顏,拜表悲咽。

元嘉三年秋,旱。

按:《南史文帝本紀》云云。

元嘉四年秋,京都旱。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元嘉八年,旱。

按:《宋書文帝本紀》:「八年六月閏月,揚州旱。乙巳,遣侍 御史省獄訟,申調役。」

按:《南史文帝本紀》,八年「三月,大雩。夏六月乙丑,大赦。 旱,故又大雩。」

元嘉十九年,旱。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九年,南兗、豫 州旱。」

元嘉二十年,旱。

按《宋書文帝本紀》。「元嘉二十年,諸州郡旱傷稼,民大 饑。遣使開倉賑卹,給賜糧種。」 按《五行志》:「二十年,南 兗、豫州旱。」

元嘉二十七年,旱。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八月 不雨。至二十八年三月時索虜南寇。

元嘉二十八年,旱。

按《南史文帝本紀》:「元嘉二十八年三月,大旱。」

孝武帝大明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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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七年八月詔曰:「昔匹婦含怨,山 燋北鄙;孀妻哀慟,臺傾東國。良以誠之所動,在微必 著;感之所震,雖厚必崩。朕臨察九野,志深待旦,弗能 使爛然成章,各如其節。遂令炎精損河,陽偏不施。歲 云不稔,咎實朕由。太官供膳,宜從貶撤。近道刑獄,當 親料省。其王畿內及神州所統,可遣尚書與所在共 訊,畿外諸州,委之刺史,并訊省律令,思存利民。其考 謫貿襲,在大明七年以前,一切勿治。尤弊之家,開倉 賑給。」九月乙卯,詔曰:「近炎精亢序,苗稼多傷,今二麥 未晚,甘澤頻降,可下東境郡,勤課墾植,尤弊之家,量 貸麥種。」八年二月壬寅,詔曰:「去歲東境偏旱,田畝失 收,使命來者,多至乏絕。或下窮流穴,頓伏街巷,朕甚 閔之。可出倉米付建康、秣陵二縣,隨宜贍恤。若溫拯 不時,以至捐棄者,嚴加糾劾。」按《前廢帝本紀》,「是歲 東諸郡大旱,甚者米一升數百,京邑亦至百餘,饑死 者十有六七。」 按《五行志》,「孝武帝大明七年,東諸郡 大旱,民饑死者十六七。先是,江左以來,制度多闕。孝 武帝立明堂,造五輅。是時」大發徒眾,南巡校獵,盛自 矜大,故致旱災。

大明八年,大旱。

按《南史宋前廢帝本紀》,「大明八年閏五月,即皇帝位。 去歲及是歲,東諸郡大旱,甚者米一斗數百,都下亦 至百餘,饑死者十六七。」

後廢帝元徽元年八月京都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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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後廢帝本紀》,「元徽元年八月,京師旱。甲寅,詔 曰:『比亢序騫度,留熏燿晷,有傷秋稼,方貽民瘼。朕以 眇疚,未弘政道,囹圄尚繁,枉滯猶積,夕厲晨矜,每惻 于懷。尚書令可與執法以下,就訊眾獄,使冤訟洗遂, 困弊昭蘇。頒下州郡,咸令無壅』。」

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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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帝建元三年大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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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齊書高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建元三年。大 旱。時有虜寇。」

武帝永明三年大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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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齊書武帝本紀》,「永明三年,琅邪郡旱。」 按《五行 志》,「永明三年大旱」,明年,唐㝢之,起 永明十一年旱。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十一年五月戊辰,詔水旱成災, 京師二縣朱方、姑熟權斷酒。」

明帝建武二年大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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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齊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建武二年。大 旱。時虜寇方盛。皆動眾之應也。」 按《禮志》。「二年旱。有 司議雩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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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遇旱雩祭之制:

按《隋書禮儀志》:「《春秋》龍見而雩。梁制不為恆祀。四月 後旱則祈雨。行七事:一、理冤獄及失職者,二、賑鰥寡 孤獨者,三、省繇輕賦,四、舉進賢良,五、黜退貪邪;六、命 會男女,恤怨曠;七、撤膳羞,弛樂懸而不作。天子又降 法服,七日乃祈社稷,七日乃祈山林川澤常興雲雨 者;七日乃祈群廟之主于太廟,七日乃祈古來百辟 卿士有益於人者。」七日乃大雩,祈上帝,遍祈所有事者。大雩禮,「立圓壇於南郊之左,祈五天帝及五人帝 於其方,以太祖配位於青帝之南,五官配食于下。」七 日乃去樂,又遍祈社稷山林川澤,就故地處大雩國 南,除地為墠,舞童六十四人。祈百辟卿士於雩壇之 左,除地為墠,舞童六十四人。皆袨服,為八列,各執羽 翳,每列歌《雲漢詩》一章而畢。旱而祈,澍,則報以太牢, 皆有司行事。唯雩則不報。若郡國縣旱請雨,則五事 同時並行:一理冤獄失職,二賑鰥寡孤獨,三省繇役, 四進賢良,五退貪邪。守令皆潔齋三日,乃祈社稷。七 日不雨,更齋祈如初;三變仍不雨,復齋祈。其界內山 林川澤常興雲雨者,祈,而澍亦各有報。

武帝天監元年大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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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梁書武帝本紀》:「天監元年,大旱,米斗五千,人多餓 死。」

按《隋書五行志》:梁天監元年大旱,米斗五千,人多餓 死。《洪範五行傳》曰:「若持亢陽之節,興師動眾,勞人過 度,以起城邑,不顧百姓,臣下悲怨,然而心不能從。故 陽氣盛而失度,陰氣沉而不附。陽氣盛,旱災應也。」初, 帝起兵襄陽,破張沖,敗陳伯之,及平建康,前後連戰, 百姓勞敝。及即位後,復與魏交兵不止之應也。 天監十一年,旱。

按,《南史梁武帝本紀》,「天監十一年三月丁巳,為旱,故 曲赦揚、徐二州。」

簡文帝大寶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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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史梁簡文帝本紀》:大寶元年:「自春迄夏,大旱,人 相食,都下尤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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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永定三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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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史陳武帝本紀》:「永定三年閏四月,時久不雨,丙 午,幸鍾山,祭蔣帝廟。是日降雨,迄于月晦。」

宣帝太建十二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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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陳書宣帝本紀》:「太建十二年夏四月己卯,大雩。壬 午雨。十一月己丑,詔曰:『朕君臨四海,日旰劬勞,思弘 至治,未臻斯道。而兵車驟出,軍費尢煩,芻漕控引,不 能徵賦。夏中亢旱傷農,畿內為甚,民失所資,歲取無 託。此則政刑未理,陰陽舛度,黎元阻饑,君孰與足?靖 言興念,余責在躬,宜布惠澤,溥沾氓庶。其丹陽、吳興』」、 晉陵、建興、義興、東海、信義、陳留、江陵等十郡,并謝署 即年田稅祿秩,並各原半。其丁租半申至來歲秋登。 按《隋書五行志》,「陳太建十二年春,不雨至四月。先是 周師掠淮北,始興王叔陵等諸軍敗績,淮北之地皆 沒於周。」蓋其應也。

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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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太安五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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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高宗本紀》:太安五年:「冬十有二月戊申,詔曰: 朕承洪業,統御群有,思恢政化,以濟兆民。故薄賦斂 以實其財,輕徭役以紓其力,欲令百姓修業,人不匱 乏。而六鎮、雲中、高平、二雍、秦州遍遇災旱,年穀不收, 其遣開倉廩以賑之,有流徙者,諭還桑梓,欲市糴他 界,為關旁郡,通其交易之路。若典司之官,分職不均」, 使上恩不達於下,下民不贍於時,加以重罪,

和平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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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和平元年四 月旱。詔州郡於其界內。神無大小。悉洒掃。薦以酒脯。 年登之後。各隨本秩。祭以牲牢。」

和平五年,旱。

按《魏書高宗本紀》:和平五年「閏四月戊子,帝以旱故, 減膳責躬,是夜澍雨大降。」

顯祖天安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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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顯祖本紀》:「天安元年,州鎮十一旱,民饑,開倉 賑恤。」

皇興二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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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顯祖本紀》:「皇興二年十一月,以州鎮二十七 水旱,開倉賑恤。」

高祖延興三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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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高祖本紀》:「延興三年,州鎮十一水旱,丐民田 租,開倉賑恤,相州民餓死者二千八百四十五人。」

太和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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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元年十二月丁未,詔以州郡 八水旱蝗,民饑,開倉賑恤。」

太和二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二年,州鎮二十餘旱,民饑,開 倉賑恤。」 按《禮志》,「太和二年旱,帝親祈皇天日月五 星于苑中祭之。夕大雨,遂赦京師。」

按:《北史魏孝文帝本紀》:「太和二年三月,京師旱。甲辰, 祈天災于北苑,親自禮焉,減膳,避正殿。景午,澍雨大 洽。」

太和三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三年「五月丁巳,帝祈雨于北 苑,閉陽門,是日澍雨大洽。」

太和四年旱按《魏書高祖本紀》。四年二月癸巳。詔曰:「朕承乾緒。君 臨海內。夙興昧旦。如履薄冰。今東作方興。庶類萌動。 品物資生。膏雨不降。歲一不登。百姓饑乏。朕甚懼焉。 其敕天下。祀山川群神。及能興雲雨者。修飾祠堂。薦 以牲璧。民有疾苦。所在存問。」

太和五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五年「夏四月甲寅,詔曰:『時雨不霑, 春苗萎悴,諸有骸骨之處,皆敕埋藏,勿令露見。有神 祇之所,悉可禱祈』。」

太和八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八年十二月,詔以州鎮十五水旱, 民饑,遣使者循行,問所疾苦,開倉賑恤。」

太和九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九年,京師及州鎮十三水旱傷稼。 太和十一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十一年「六月辛巳,秦州民饑,開倉 賑恤。癸未,詔曰:『春旱至今,野無青草,上天致譴,實由 匪德。百姓無辜,將罹饑饉,寤寐思求,罔知所益。公卿 內外股肱之臣,謀猷所寄,其極言無隱,以救民瘼』。秋 七月己丑,詔曰:『今年穀不登,聽民出關就食,遣使者 造籍分遣去留,所在開倉賑恤。九月庚戌,詔曰:『去夏 以歲旱民饑,須遣就食,舊籍雜亂,難可分簡,故依局 割民,閱戶造籍,欲令去留得實,賑貸平均。然迺者以 來,猶有餓死衢路,無人收識,良由本部不明,籍貫未 實,廩恤不周,以至于此。朕猥居民上,聞用慨然。可重 遣精檢,勿令遺漏』』。」

太和十四年。以旱。下詔求言。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高閭傳》:「十四年秋,閭上 表曰:『奉癸未詔書,以春夏少雨,憂饑饉之方臻,愍黎 元之傷瘁。同禹湯罪己之誠,齊堯舜引咎之德。虞災 致懼,詢及卿士,令各上書,極陳損益。深恩被于蒼生, 厚惠流于后土。伏惟陛下天啟聖姿,利見纂極,欽若 昊天,光格宇宙。太皇太后以叡哲贊世,稽合三才,高 明柔克,道被無外。七政昭宣于上,九功咸序于下。君 人之量逾高,謙光之旨彌篤。修復祭儀,宗廟所以致 敬;飾正器服,禮樂所以宣和。增儒官以重文德,簡勇 士以昭武功。慮獄訟之未息,定刑書以理之;懼蒸民 之姦宄,置鄰黨以穆之;究庶官之勤劇,班俸祿以優 之;知勞逸之難均,分民土以齊之。甄忠明孝,矜貧恤 獨,開納讜言,抑絕讒佞,明訓以體,率土移風。雖未勝 殘去殺,成無為之化,足以仰答三靈者矣』。」臣聞皇天 無私,降鑒在下,休咎之徵,咸由人召。故帝道昌則九 疇敘,君德衰而彝倫斁。休瑞並應,享以五福,則康於 其邦;咎徵屢臻,罰以六極,則害于其國。斯乃《洪範》之 實徵,神祇之明驗。及其厄運所纏,世鍾陽九,數乖于 天理,事違于人謀,時則有之矣。故堯、湯逢歷年之災, 周、漢遭水旱之患,然立功修行,終能弭息。今考治則 有如此之風,計運未有如彼之害。而陛下殷勤引過, 事邁前王,從星澍雨之徵,指辰可必;消災滅禍之符, 灼然自見。雖王畿之內,頗為少雨,關外諸方,禾稼仍 茂。苟動之以禮,綏之以和,一歲不收,未為大損。但豫 備不虞,古之善政,安不忘危,有國常典。竊以北鎮新 徙,家業未就,思親戀本,人有愁心,一朝有事,難以禦 敵。可寬其往來,頗使欣慰。開雲中馬城之食以賑恤 之,足以感德,致力邊境矣。明察畿甸之民饑甚者,出 靈丘下館之粟,以救其乏,可以安慰孤貧,樂「業保土, 使幽、定、安、并四州之租,隨運以溢其處;開關弛禁,薄 賦賤糴,以消其費;清道路,恣其東西,隨豐逐食,貧富 相贍,可以免度凶年,不為患苦。又聞常士困則濫竊 生,匹婦餒則慈心薄。凶儉之年,民輕違犯。可緩其使 役,急其禁令,宜于未然之前,申敕外牧。」又「一夫幽枉, 王道為虧,京師之獄,或恐未盡,可集見囚于都曹,使 明折庶獄者重加究察,輕者即可決遣,重者定狀以 聞。罷非急之作,放無用之獸,此乃救凶之常法,且以 見憂於百姓。《論語》曰:『不患貧而患不安,苟安而樂生, 雖遭凶年,何傷於民庶也?愚臣所見,如此而已』。」詔曰: 「省表聞之,當敕有司依此施行。」

太和十五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十五年,「自正月不雨,至于夏四月 癸酉,有司奏祈百神。詔曰:昔成湯遇旱,齊景逢災,並 不由祈山川而致雨,皆至誠發中,澍潤千里,萬方有 罪,在予一人。今普天喪恃,幽顯同哀,神若有靈,猶應 未忍安享,何宜四氣未周,便欲祀事?唯當考躬責己, 以待天譴。」

太和十七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十有七年,五月丁丑,以旱撤 膳。」

太和二十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二十年「秋七月,帝以久旱,咸秩群 神,自癸未不食,至于乙酉,是夜澍雨大洽。丁亥,詔曰: 『炎陽爽節,秋零卷澍,在予之責,實深悚慄。故輟膳三晨,以命上訴。靈鑒誠款,曲流雲液,雖休勿休,寧敢愆 怠?將有賢人湛德,高士凝棲,雖加銓採,未能招致。其 精訪幽谷,舉茲賢彥,直言極諫,匡予不及。又邪佞毀 朝,固唯治蠹,貪夫竊位,大政以虧。主者彈劾不肖,明 黜盜祿。又法為治要,民命尤重,在京之囚,悉命條奏, 朕將親案,以時議決。又疾苦六極,人神所矜,宜時訪 恤,以拯窮廢。鰥寡困乏,不能自存者,明加矜恤,令得 存濟。又輕徭薄賦,君人常理,歲中恆役,具以狀聞』。」又 「夫婦之道,生民所先,仲春奔會,禮有」達式,男女失時 者,以禮會之。又京民始業,農桑為本,田稼多少,課督 不具,以狀言。十有二月甲子,以西北州郡旱儉,遣侍 臣循察,開倉賑卹。 按《王肅傳》:二十年七月,高祖以 久旱不雨,輟膳三旦。百寮詣闕,引在中書省。高祖在 崇虛樓,遣舍人問曰:「『朕知卿等至,不獲相見,卿何為 而來』?肅對曰:『伏承陛下輟膳,已經三旦,群臣焦怖,不 敢自寧。臣聞堯水湯旱,自然之數,須聖人以濟世,不 由聖以致災。是以國儲九年,以禦九年之變。臣又聞 至於八月不雨,然後君不舉膳。昨四郊之外,已蒙滂 澍,唯京城之內,微為少澤,蒸民未闕一餐。陛下輟膳 三日,臣庶惶惶,無復情地』。」高祖遣舍人答曰:「昔堯水 湯旱,賴聖人以濟民。朕雖居群黎之上,道謝前王,今 日之旱,無以救恤,應待立秋,克躬自咎。但此月十日 已來,炎熱焦酷,人物同悴,而連雲數日,高風蕭條,雖 不食數朝,猶自無感,朕誠心未至之所致也。」肅曰:「臣 聞聖人與凡,同者五常,異者神明。昔姑射之神,不食 五穀,臣常謂矯;今見陛下,始知其驗。且陛下自輟膳 以來,若天全無應,臣亦謂上天無知,陛下無感。一昨 之前,外有滂澤,此有密雲,臣即謂天有知,陛下有感 矣。」高祖遣舍人答曰:「昨內外貴賤,咸云四郊有雨,朕 恐此輩皆勉勸之辭,三覆之慎,必欲使信而有徵。比 當遣人往行,若果雨也,便命太官欣然進膳,豈可以 近郊之內,而慷慨要天乎?若其無也,朕之無感,安用 朕身以擾民庶?朕志確然,死而後已。」是夜澍雨大降。

世宗景明三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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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世宗本紀》:景明三年「春二月戊寅,詔曰:『自比 陽旱積時,農民廢殖,寤言增愧,在予良多。申下州郡, 有骸骨暴露者,悉可埋瘞』。」

景明四年,大旱。

按:《魏書世宗本紀》:四年夏四月戊戌,詔曰:「酷吏為禍, 綿古同患;孝婦淫刑,東海燋壤。今不雨十旬,意者其 有冤獄乎?尚書鞫京師見囚,務盡聽察之理。己亥,帝 以旱,減膳徹懸。辛丑,澍雨大洽。」

正始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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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世宗本紀》:「正始元年六月,以旱,徹樂減膳。癸 巳,詔曰:『朕以匪德,政刑多舛,陽旱歷旬,京甸枯瘁。在 予之責,夙宵疚懷。有司可循案舊典,祗行六事,囹圄 冤滯,平處決之;庶尹廢職,重加修舉,鰥寡困窮,在所 存恤,役賦殷煩,咸加蠲省,賢良讜直,以禮進之。貪殘 佞諛,時加屏黜,男女怨曠,務令媾會,稱朕意焉』。」甲午, 帝以旱,親薦享於太廟。戊戌,詔立周旦夷齊廟於首 陽山。庚子,以旱,見公卿巳下,引咎責躬。又錄京師見 囚,殊死已下,皆減一等,鞭杖之坐,悉皆原之。

永平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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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世宗本紀》:「永平元年三月丙午,以去年旱儉, 遣使者所在賙恤。夏五月辛卯,帝以旱故,減膳撤懸。」 永平二年,旱。

按《魏書世宗本紀》:二年「五月辛丑,帝以旱故,減膳徹 懸,禁斷屠殺。甲辰,幸華林都亭,親錄囚徒,犯死罪以 下降一等。」

永平三年夏五月,旱。

按《魏書世宗本紀》:「三年五月丁亥,詔以冀、定二州旱 儉,開倉賑恤。」

延昌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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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世宗本紀》:「延昌元年春正月乙巳,以頻旱,百 姓饑敝,分遣使者開倉賑恤。夏四月,詔以旱故,食粟 之畜皆斷之。戊辰,以旱,詔尚書與群司鞫理獄訟。丁 丑,帝以旱故,減膳徹懸。六月己卯,詔曰:去歲水災,今 春炎旱,百姓饑餒,救命靡寄,雖經蠶月,不能養績。今 秋輸將及郡縣,期於責辦。尚書可嚴敕諸州,量民資 產,明加檢校,以救艱敝。」

肅宗熙平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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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肅宗本紀》:熙平元年五月丁卯朔,詔曰:「炎旱 積辰,苗稼萎悴,比雖微澍,猶未沾洽。晚種不納,企望 憂勞。在予之責,思自兢厲。尚書可釐恤獄犴,察其淹 枉,簡量輕重,隨事以聞,無使一人怨嗟,增傷和氣。土 木作役,權皆休罷,勸農省務,肆力田疇。庶嘉澤近降, 豐年可必。」

神龜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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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肅宗本紀》:神龜元年:「自正月不雨,至於六月 辛卯,澍雨乃降。」

神龜二年旱
考證
按《魏書肅宗本紀》:「二年二月丁丑,詔求直言,諸有上

書者,聽密封通奏。壬寅,詔曰:農要之月,時澤弗應,嘉 穀未納,二麥枯悴,德之無感,歎懼兼懷。可敕內外,依 舊雩祈,率從祀典,察獄理冤,掩胔埋骼。冀、瀛之境,往 經寇暴,死者既多,白骨橫道,可遣專令收葬,賑窮恤 寡,救疾存老,準訪前式,務令周備。」三月甲辰,澍雨大 洽。

正光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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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肅宗本紀》:正光元年夏五月辛巳,詔曰:「朕以 寡薄,運膺寶圖。雖未明求衣,惕懼終日,而闇昧多闕, 炎旱為炎,在予之愧,無忘寢食。今刑獄繁多,囹圄尚 積,宜敷仁惠,以濟斯民。八座可推鞫見囚,務申枉濫。 癸未,詔曰:『攘災招應,修政為本,民乃神主,實宜率先。 刺史守令,與朕共治天下,宜哀矜勿喜,視民如傷。況』」 今炎旱歷時,萬姓彫敝,而不撫恤窮冤,理決庶獄。可 嚴敕州郡,善加綏隱,務盡聰明,加之祗肅,必使事允 人神,時致靈應。其賦役不便於民者,具以狀聞,便當 蠲罷。

正光二年,旱。

按《魏書肅宗本紀》:二年「秋七月癸丑,詔曰:『時澤弗降, 禾稼形損,在予之責,夙宵震懼,雖克躬撤降,仍無招 感。有司可修案舊典,祗行六事,圄犴淹枉,隨速鞫決, 庶尹廢職,量加修厲。鰥獨困窮,在所存恤,役賦煩民, 咸加蠲省,賢良讜直,以時升進。貪殘邪佞,即就屏黜, 男女怨曠,務令會偶。庶革止懲違,有弭災沴』。」

正光三年,旱。

按《魏書肅宗本紀》:「三年六月己巳,詔曰:『朕以沖昧,夙 纂寶曆,不能祗奉上靈,感延和氣,致令炎旱頻歲,嘉 雨弗洽,百稼燋萎,晚種未下,將成災年,秋稔莫覬。在 予之責,憂懼震懷。今可依舊分遣有司,馳祈岳瀆及 諸山川百神能興雲雨者,盡其虔肅,必令感降,玉帛 牲牢,隨應薦享。上下群官,側躬自厲,理冤獄,止土功, 減膳徹懸,禁止屠殺』。」

前廢帝普泰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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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史前廢帝本紀》:普泰元年:「秋七月景戌,司徒尒 朱彥伯以旱遜位。」

孝靜帝天平二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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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靜帝本紀》:「天平二年五月,大旱,勒城門殿 門及省、府、寺、署、坊門澆人,不簡王公,無限日得雨乃 止。」

按:《北史東魏孝靜帝本紀》:「天平二年三月辛未,以旱 故,詔京邑及諸州郡縣收瘞骸骨。」

天平四年,旱。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北齊書神武本紀》,「魏 天平四年四月乙酉,神武以并、肆、汾、建、晉、東雍、南汾、 秦、陝九州霜旱,人饑流散,請所在開倉賑給。」

按《隋書五行志》:「東魏天平四年,并、肆、汾、建、晉、絳、秦、陝 等諸州大旱,人多流散。是歲齊神武與西魏戰于沙 苑,敗績,死者數萬。」

武定元年冬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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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北齊書神武本紀》,「魏 武定二年三月癸巳,神武巡行冀、定二州,因朝京師。 以冬春亢旱。請蠲懸責,賑窮乏,宥死罪以下。又請授 老人板職。各有差。」

武定二年,旱。

按:《北史東魏孝靜帝本紀》:「二年三月,以旱故,宥死罪 已下囚。」

按:《隋書五行志》:「東魏二年冬春旱。先是西魏師人洛 陽,神武親帥軍大戰于邙山,死者數萬。」

武定五年冬,旱。

武定六年春,旱。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六年三月辛亥,以冬春亢旱,赦 罪人各有差。」

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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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宣帝天保九年夏大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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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天保九年夏四月,大旱,帝以 祈雨不應,毀西門豹祠,掘其冢。」七月詔:「趙、燕、瀛、定、南 營五州及司州廣平、清河二郡,去年螽澇損田,兼春 夏少雨,苗稼薄者,免今年租賦。」

按《隋書五行志》:「天保九年夏,大旱。先是,大發卒築長 城四百餘里,勞役之應也。」 按《禮儀志》:「後齊祈禱者 有九,一曰雩,二曰南郊,三曰堯廟,四曰孔顏廟,五曰 社稷,六曰五岳,七曰四瀆,八曰滏口,九曰豹祠。水旱 癘疫,皆有事焉。無牲,皆以酒脯棗栗之饌。若建午、建 未、建申之月不雨,則使三公祈五帝于雩壇。禮用玉 幣」,有燎,不設金石之樂。選伎工端潔善謳詠者,使歌 《雲漢》詩于壇南。南郊,則使三公祈五天帝于郊壇,有 潦,坐位如雩,五人帝各在天帝之左,其儀如郊禮。堯 廟,則遣使祈于平陽;孔顏廟,則遣使祈于國學,如堯 廟。社稷如正祭。五岳,遣使祈于岳所。四瀆如祈五岳, 滏口如祈堯廟,豹祠如祈滏口

廢帝乾明元年春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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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廢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五行志》,「乾明元 年春旱。先是發卒數十萬,築金鳳、聖應、崇光三臺,窮 極侈麗,不恤百姓。亢陽之應也。」

武成帝河清二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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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武成帝本紀》:「河清二年夏四月,并、汾、京東、 雍、南汾五州蟲旱傷稼,遣使賑恤。」

按《隋書五行志》:「河清二年四月,并晉以西五州旱,是 歲發卒築軹關,突厥二十萬眾毀長城,寇恆州。」

後主天統二年春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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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後主本紀》。「天統二年三月。以旱故。降禁囚。」 按《隋書五行志》。「天統二年春旱。是時大發卒。起大明 宮。」

天統四年,旱。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四年,「自正月不雨,至于五月。六 月甲子朔,大雨。」

天統五年,旱。

按,《北史齊後主本紀》:天統五年:「秋七月戊申,詔使巡 省河北諸州無雨處,境內偏旱者,優免租調。」

武平五年大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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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後主本紀》,「武平五年五月,大旱,晉陽得死 魃,長二尺,面頂各二目。帝聞之,使刻木為其形以獻。」

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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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帝二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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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書明帝本紀》:「二年二月,自冬不雨,至于是月方 大雪。」

武帝保定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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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書武帝本紀》,保定元年「秋七月戊申,詔曰:『亢旱 歷時,嘉苗殄悴,豈獄犴失理,刑罰乖衷歟其所在見 囚死以下,一歲刑以上,各降本罪一等,百鞭以下,悉 原免之』。」

保定二年,旱。

按《周書武帝本紀》:「二年二月,以久不雨,降宥罪人,京 城三十里內禁酒。夏四月,禁屠宰,旱故也。」

保定三年,旱。

按《周書武帝本紀》,「三年夏四月壬戌,詔百官及民庶 上封事,極言得失。五月甲子朔,避正寢,不受朝,旱故 也。甲戌,雨。」

天和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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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書武帝本紀》:「天和元年四月辛亥,雩。」

建德元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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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書武帝本紀》:建德元年五月壬戌,帝以大旱,集 百官于庭,詔之曰:「盛農之節,亢陽不雨,氣序愆度,蓋 不徒然。豈朕德薄,刑賞乖中歟?將公卿大臣或非其 人歟?宜盡直言,無得有隱。公卿各引咎自責。」其夜,澍 雨。

建德二年,旱。

按《周書武帝本紀》:「二年秋七月,自春末不雨,至于是 月壬申,集百僚于大德殿,帝責躬罪己,問以治政得 失。戊子雨。」

建德五年秋七月,京師旱。

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宣帝大象二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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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史周宣帝本紀》:大象二年「夏四月己卯,以旱故, 降見囚死罪已下。壬午,幸中山祈雨,至咸陽宮,雨降。 甲申,還宮,令京城士女,于衢巷作音樂以迎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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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開皇二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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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文帝本紀》:「開皇二年五月旱,上親省囚徒,其 日大雨。」

開皇三年,旱。

按《隋書文帝本紀》:「三年四月甲申,旱,上親祈雨於國 城之西南。」

按:《北史隋文帝本紀》:「三年四月甲申,以旱故,上親祀 雨師。」

開皇四年,旱。

按《北史隋文帝本紀》,「開皇四年六月,以雍、同、華、岐、宜 五州旱,命無出今年租調。」

按:《隋書五行志》:「開皇四年已後,京師頻旱。時遷都龍 首,建立宮室,百姓勞敝,亢陽之應也。」

開皇六年,旱。

按:《隋書文帝本紀》:「六年八月,關內七州旱,免其賦稅。 開皇十四年,大旱。」

按《隋書文帝本紀》:「十四年五月,關內諸州旱。八月,關 中大旱,人饑,上率戶口就食于洛陽。」

開皇十五年,旱。

按:《隋書高祖本紀》:開皇十五年「正月庚午,上以歲旱 祠泰山,以謝愆咎,大赦天下。」

煬帝大業四年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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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大業四年,燕、代 緣邊諸郡旱。時發卒百餘萬築長城,帝親巡塞表,百姓失業,道殣相望。」

大業八年,旱。

按:《北史隋煬帝本紀》:「八年,大旱,疫,人多死,山東尤甚。」

按《五行志》:「八年,天下旱,百姓流亡,時發四海兵」 ,帝

親征高麗,六軍凍餒死者十八九。

大業十三年,旱。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三年天下大 旱。時郡縣鄉邑悉遣築城。發男女,無少長皆就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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