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第10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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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象彙編 第一百三卷
曆象彙編 庶徵典 第一百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一百三卷目錄

 寒暑異部彙考一

  書經周書洪範

  禮記月令 樂記

  易緯飛候 通卦驗

  春秋緯感精符

  管子四時篇

  淮南子墬形訓 時則訓

  春秋繁露治亂五行 五行變政

  博雅月𧘂

  漢書五行志

  魏書靈徵志

  宋書天文志

  觀象玩占霜總敘 占法

  管窺輯要霜占 雪總敘 占法

  遵生八牋四時調攝箋

  田家五行論霜 論雪

 寒暑異部彙考二

  有虞氏帝舜一則

  夏總一則

  周孝王二則 平王一則 桓王三則 惠王一則 襄王二則 定王一則 靈王一則

  敬王一則 考王一則

  秦始皇二則

  漢文帝一則 景帝一則 武帝元光一則 元狩二則 元留二則 元封二則 昭帝

  始元一則 元帝永光一則 建昭二則 成帝建始一則 陽朔二則

  後漢章帝建初一則 順帝陽嘉一則 桓帝延熹一則 靈帝光和一則 獻帝初平

  一則

  魏文帝黃初一則

  吳大帝嘉禾一則 赤烏一則 廢帝太平一則

  晉武帝泰始三則 咸寧一則 太康九則 惠帝元康五則 光熙一則 懷帝永嘉二

  則 愍帝建興一則 明帝太寧二則 成帝咸和一則 康帝建元一則 穆帝永和三則

   升平一則 孝武帝太元二則 安帝隆安一則 元興二則 義熙二則

  宋文帝元嘉四則 孝武帝大明一則 明帝泰始一則

  南齊高帝建元二則

  梁武帝天監三則 普通一則 大同二則

  陳高祖永定一則 宣帝太建一則

庶徵典第一百三卷

寒暑異部彙考一[编辑]

《書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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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洪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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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咎徵》,曰「《豫》,《恆燠岩》」,曰「急,恆寒若。」

蔡傳「豫、怠」,急迫也。大全陳氏大猷曰:哲之反,則猶豫不明,故為「豫。」豫則解緩,故常燠。謀之反,則不深密而急躁,急則縮栗,故常寒。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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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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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春行冬令,雪霜大摯,首種不入。

摯,傷折也。與摯獸鷙蟲之義同。

仲春行秋令,寒氣總至;行夏令,煖氣早來。

季春行冬令,則寒氣時發。

季夏行冬令,則風寒不時。

孟秋行夏令,則寒熱不節。

季秋行春令,則煖風來至。

孟冬行春令,則凍閉不密。行夏令,方冬不寒。行秋令, 雪霜不時。

季冬行夏令,則時雪不降,冰凍消釋。

《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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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道,寒暑不時則疾,風雨不節則饑。

《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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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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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雲「大如車蓋十餘,此陽火之氣,必暑,有暍」者。

《通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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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得坎之《蹇》,則當夏雨雪。

《春秋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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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精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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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殺伐之表》秋季霜始降,鷹隼擊,王者順天行誅,以 成肅殺之威。若政令苛,則夏下霜,誅伐不行,則冬霜 不殺草。

《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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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時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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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凋,秋榮,冬雷,夏有霜雪,此氣之賊也。刑德易節失 次則賊氣遫至,賊氣遫至則國多菑殃。故聖王務時而寄政焉,作教而寄武,作祀而寄德焉。此三者,聖王 所以合於天地之行也。

《淮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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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墬形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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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氣多夭,寒氣多壽。南方有不死之草,北方有不 釋之冰。

《時則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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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失政,九月不下霜。」四月失政,十月不凍。「七月失 政,正月大寒不解。」「《十一月失政》,五月下雹霜。」

《春秋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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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亂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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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干土》。夏寒雨霜。

金干水,則冬大寒。

夏失政,則冬不凍冰,大寒不解。

《五行變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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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有變,冬溫夏寒,此王者不明,善者不賞,惡者不絀, 不肖在位,賢者伏匿,則寒暑失序,而民疾疫。

《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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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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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不溫,七月不涼,二月不風,八月雷不藏,三月風 不衰,九月無降霜,四月雷不見,十月蟄蟲行,五月陽 暑不蒸,十一月不合凍,六月浮雲不布,十二月草不 喪,七月白露不降,正月有微霜,八月浮雲不歸,二月 雷不行,九月物不凋,三月草木傷,十月流火不定,四 月䖵蟲不育,十一月寒不降,五月雨雹,十二月萌類」 不見,六月五穀不實。

《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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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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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曰:「視之不明,是謂不悊,厥咎舒,厥罰恒奧。」

視之不明,是謂不悊。悊,知也。《詩》云:「爾德不明,以亡陪 亡卿。不明爾德,以亡背亡仄。」言上不明,暗昧蔽惑,則 不能知善惡,親近習,長同類,亡功者受賞,有罪者不 殺,百官廢亂,失在舒緩,故其咎舒也。盛夏日長,暑以 養物,政弛緩,故其罰常奧也。

庶徵之恆奧,劉向以為《春秋》亡冰也。小奧不書,無冰 然後書,舉其大者也。京房《易傳》曰:「祿不遂行茲謂欺, 厥咎奧,雨雪四至而溫臣。安祿樂逸茲謂亂,奧而生 蟲。知罪不誅茲謂舒,其奧,夏則暑殺人,冬則物華實。 重過不誅茲謂亡徵,其咎當寒而奧六日也。」

《傳》曰:「聽之不聰,是謂不謀,厥咎急,厥罰恒寒。」

「聽之不聰,是謂不謀。」言上偏聽不聰,下情隔塞,則不 能謀慮利害,失在嚴急,故其咎急也。盛冬日短,寒以 殺物,政促迫,故其罰常寒也。

劉歆以為,大雨雪及未當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隕 霜殺菽草,皆常寒之罰也。劉向以為常雨屬貌不恭。 京房《易傳》曰:「有德遭險,茲謂逆命,厥異寒誅。過深當 奧而寒,盡六日,亦為雹。害正不誅,茲謂養賊,寒七十 二日,殺蜚禽。道人始去,茲謂傷,其寒物無霜而死,涌 水出。戰不量敵,茲謂辱命,其寒雖雨,物不茂,聞善不 予」,厥咎聾。

《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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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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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房《易傳》曰:「興兵妄誅,茲謂亡法,厥災霜,夏殺五穀, 各殺麥。誅不原情,茲謂不仁,夏先大霜。」

《鴻範論》曰:「春秋之大雨雪,猶庶徵之恆雨也,然尤甚 焉。夫雨,陰也,雪又陰也,大雪者,陰之稸積,盛甚也。一 曰,興大水同冬,故為雪耳。」

《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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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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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甲星不明,則寒暑易節」;

《觀象玩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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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總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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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氣下降而為露,清風薄之而為霜。霜所以蕭,萬物 消祲。沴,當降而不降,當殺物而不殺物者,政弛而慢。 不當降而降與不當殺物而殺者,政急殘。故隕霜不 殺草,與隕霜殺菽,《春秋》皆書以記異。在國則戒在君 相,在外郡則戒在守土之官。京房曰:「人君誅非辜,則 非時隕霜。」

《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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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房曰:「霜所以威萬物,刑罰所以誅不仁,人君刑罰 不當妄行誅殺,則天應之以隕霜於春夏。臣依公結 私,誅殺無罪,則霜下在土;依公結私,以緩有罪,則霜 附木。殺罰不由其上,則霜見風而飛,此皆刑罰不法 所致也。霜見日而不消,人君執法堅不可犯也。未見 日而消,以喜怒行刑罰也。」

「天陰不見星而霜」,臣擅誅罰也。一曰:「晝夜不明而隕 霜」,君欲行刑,有疑於心,徑行之也。

「隕霜殺五穀」,刑罰慘酷也。

隕霜不殺草,君威不行也。《天鏡》曰:「霜不殺物,來年蟲 五穀傷,大飢。」

「霜止樹頭而不下」者,決罪而上不下也《霜有芒堅》,賢遭害也。「霜芒向下」,人君專以法繩下。「霜 芒」,旁指君,以旁言刑殺人也。「霜無芒」,人君刑罰行而 哀其人也。

「《霜下翩翩》,其狀如雪」者,人君知其所信任為邪,而不 以為意也。

霜不下而物自寒,死邪?《臣握法》,陰中人而人不知也。 春霜人病。京房曰:「春霜殺草木,是謂陰隆,君弱臣強, 下不事上。」又曰:「春下霜七日,七年聖人滅。」

《夏,霜》,君死國亡。

正月,霜下著物,見日不消,小人在位,君子在野,五穀 百物不實,牛馬多疫死,著樹,凍損木枝,君聽讒,傷賢 人臣災疫。京房曰:「欲候霜下早晚者,正月一日有雷, 則七月有霜;二月一日有雷,則八月有霜。」

《地鏡》曰:「視古屋無人居,其屋上獨無霜,則其下有寶 藏。」

軍中霜芒角遍於旂鎗之上,師不可動。

《天霜晝下》,刑罰妄行。

霜下有聲,外兵來伐。

《管窺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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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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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者,季秋始降,陽氣育物,陰氣殺伐。霜者,天地之刑 殺也。

「霜在草根土隙」,而不著木葉高處者,刑罰專施於下 賤,而無所伸也。

冬三月,無霜,蟲不蟄,來年蝗蟲蝖蟘,傷害五穀,萬物 不成,人災疫。

「冬,霜不殺草木,夏而降。」主政令苛,誅伐不行。

霜附草木不下,誅伐不原。

「《霜》反在草木」,下不教而誅。

《霜傷穀》,誅伐不由君。出在臣下。夏殺五穀必興兵,妄 誅亡法身災。

冬霜殺麥,茲謂不仁,誅伐不原。

「霜附草木」至地,佞人依刑為私賊。

「霜在草根」,上下間隙,不教而誅虐也。

霜傷桑,不祥。

霜非時,殺草木,人大飢,三月大傷草木,其夏有兵,歲 多水,人飢。

年中桃再花,夏有霜。李再花,春有大霜。

凡春霜傷葉花,夏霜傷苗,秋霜傷實,冬霜傷根。傷花 葉則傷小兒,傷苗則傷壯者,傷實則傷老人,傷根則 婦人多死。

冬無霜雪,不出一年,人民相食。

「《霜未罷》而重已霜」,人君緩德而嚴於刑。

《日中霜未釋》,見日而反為霜,此臣行刑不避君, 霜不殺物,臣假君威,或不星而有霜,此臣擅行誅伐。

《雪總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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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本雨也,寒甚而空,中風結之以成雪。或過多,或非 時,則皆為害。

《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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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雪盈尺,來歲有年。《八節占》曰:「冬有積雪,歲美人和。」 京房曰:「雪附木,不著地,人君聽讒言,殺忠臣也。雪未 至地而復上,久而復下,人君欲寬死罪也;雪而溫者, 人君脫有罪也。」

春雪不消,妻黨專政,擅權執主威,天下饑,民流亡。 正月雪三日內消,或至地即化者,歲成人安。七日不 消,大臣下獄。秋穀不成,亦臣有不奉主命者。

二月,雪,七日不消,百果不實,臣專政,大臣死,牛馬傷。 夏秋,民不安。

三月,雪,經日不消;秋禾不成,米貴民饑,大臣憂; 夏雨雪,大喪,大兵起,違天紀,絕人倫,君死國亡。京房 曰:「司馬為亂。」

秋,雨雪,大喪,民多死,兵起,大饑。《乙巳占》曰:「八月雪,宮 中不安,多疾病,亦為有奸賊。」

「冬三月無雪,來年無麥」,五穀不成,蟲傷人,疾疫。 凡非時雨雪,皆為刑罰慘酷,奸邪得志,兵革將興,國 敗亡。

《天鏡》曰:「雪者,陰氣盛也。小人依公結私,以協主而專 政。故三月雪不止,九月而即下,厚則為旱,薄則為水, 皆期半年。」

「雪深三尺,鳥獸大半死」者,權臣奸佞,凍死人馬,不祥 之兆。

《雪地屋》上,先有消者,下有金寶。

《遵生八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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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時調攝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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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秋分後,忌多霜,主病。

《婁元禮田五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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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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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初下只一朝,謂之「孤霜」,主來年歉。連得兩朝以 上主熟,上有鎗芒者吉,平者凶。春多主旱。

《論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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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雪而不消名曰「等伴」,主再有雪,久經日照而不消亦是來年多水之兆也。

寒暑異部彙考二[编辑]

有虞氏

帝舜四十七年冬隕霜不殺草木[编辑]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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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履癸時,夏霜而冬露。

按《史記夏本紀》不載。 按《路史》云云。《命曆敘外紀》 云:「六月降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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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王七年冬江漢冰[编辑]

按:《竹書紀年》云云。

十三年牛馬凍死江漢冰。

按:《通鑑前編》云云。

平王四十一年春大雨雪[编辑]

按《史記周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云云。

桓王六年大雨雪[编辑]

按《春秋》魯隱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 雪。 按《左傳》,「三月癸酉,大雨霖。」以震書始也。庚辰大 雨雪亦如之,書時失也。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平地 尺為大雪。 按《公羊傳》,何以書?記異也。何異爾?俶甚 也。 按《穀梁傳》,志,疏數也。八日之間再有大變,陰陽 錯行,故謹而日之也。雨月,志正也。

按:《漢書五行志》,隱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 大雨雪。」大雨,雨水也;震,雷也。劉歆以為:三月癸酉,於 歷數春分後一日始震電之時也。當雨而不當大雨, 大雨,常雨之罰也。於始震電八日之間而大雨雪,常 寒之罰也。劉向以為周三月,今正月也,當雨水,雪雜 雨,雷電未可以發也。既已發也,則雪不當復降。皆失 節,故謂之異。於《易》。「雷以二月出,其卦曰豫,言萬物隨 雷出地,皆逸豫也。以八月入,其卦曰《歸妹》,言雷復歸, 入地則孕毓根荄,保藏蟄蟲,避盛陰之害;出地則養 長華實,發揚隱伏,宣盛陽之德。入能除害,出能興利, 人君之象也。」是時隱以弟桓幼,入而攝立公子翬,見 隱居位已久,勸之遂立。隱既不許,翬懼而易其辭,遂 與桓共殺隱。天見其將然,故正月「大雨水而雷電,是 陽不閉陰出涉危難而害萬物。天戒若曰,為君失時, 賊弟佞臣將作亂矣。」後八日大雨雪,陰見間隙而勝 陽,篡殺之禍將成也。公不寤,後二年而殺。

十六年「冬十月,《魯》雨雪。」

按《春秋》,魯桓公八年「冬十月,雨雪。」 按《公羊傳》,何以 書?記異也。何異爾?不時也。

大全建酉之月,未霜而雪,書異也。王氏曰:「陰陽方中,而寒氣先至,此積陰侵陽之象。」

按《漢書五行志》,桓公八年十月雨雪。周十月,今八月 也,未可以雪。劉向以為時夫人有淫齊之行,而桓有 妒娼之心,夫人將殺,其象見也。桓不覺寤,後與夫人 俱如齊而殺死。凡雨,陰也,雪又雨之陰也,出非其時, 迫近象也。董仲舒以為象夫人專恣,陰氣盛也。 二十二年春,無冰。

按《春秋魯桓公十四年》「春,無冰。」 按《公羊傳》。「何以書? 記異也。」 按《穀梁傳》,「時燠也。」

按:《漢書五行志》,「桓公十五年春,亡冰。」劉向以為周春, 今冬也。先是連兵鄰國,三戰而再敗也,內失百姓,外 失諸侯,不敢行誅罰。鄭伯突篡兄而立,公與相親,長 養同類,不明善惡之罰也。董仲舒以為象,夫人不正, 陰失節也。按春秋桓公十四年漢書誤作十五年

惠王十九年十月魯隕霜不殺草[编辑]

按《春秋》不書。 按《漢書五行志》,釐公二年十月,隕霜, 不殺草,為嗣君微失秉事之象也。其後卒在臣下,則 災為之生矣。異故言草,災故言菽,重殺穀。一曰,菽,草 之難殺者也,言殺菽,知草皆死也;言不殺草,知菽亦 不死也。董仲舒以為菽,草之強者,天戒若曰,加誅于 強臣,言菽以微見季氏之罰也。

襄王二年冬魯大雨雪[编辑]

按《春秋》,魯僖公十年「冬,大雨雪。」 按《公羊傳》,何以書? 記異也。

大全高氏曰:「《春秋》書大雨雪者三,隱以日書,桓以月書,此以時書,申酉、戌月皆非大雨雪之時也,故此尤為異。」

按:《漢書五行志》,釐公十年「冬,大雨雪。」劉向以為,先是 釐公立妾為夫人,陰居陽位,陰氣盛也。《公羊經》曰:「大 雨雹。」董仲舒以為,公脅於齊桓公,立妾為夫人,不敢進群妾,故專壹之象。見諸雹皆為有所漸脅也,行專 壹之政云。

二十五年「冬十二月,魯隕霜,不殺草。李梅實。」

按《春秋》,魯僖公三十三年「冬十二月,隕霜,不殺草,李 梅實。」

胡傳哀公問於仲尼曰:「《春秋》記隕霜不殺草,何為記之也?」曰:「此言可殺也。夫宜殺而不殺,則李梅冬實。天失其道,草木猶干犯之,而況君乎?」

按:《公羊傳》「何以書?記異也。何異爾?不時也。」

按《穀梁傳》:「未可殺而殺,舉重也;可殺而不殺,舉輕也。 實之為言,猶實也。」

按《漢書五行志》,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隕霜,不殺草。」 劉歆以為草妖也。劉向以為,今十月,周十二月。於《易》, 五為天位,為君位。九月陰氣至,五通於天位,其卦為 剝,剝落萬物,始大殺矣。明陰從陽命,臣受君令而後 殺也。今十月隕霜而不能殺草,此君誅不行,舒緩之 應也。是時公子遂顓權,三桓始世官。天戒若曰,自此 「之後,將皆為亂矣。」文公不寤,其後遂殺子赤,三家逐 昭公。董仲舒指略同。京房《易傳》曰:「臣有緩,茲謂不順, 厥異霜不殺也。」

定王十七年春二月魯無冰[编辑]

按《春秋》魯成公元年春二月,無冰。 按《穀梁傳》,「終時 無冰則志」,此未終時而言無冰,何也?終無冰矣,加之 寒之辭也。

大全杜氏曰:「周二月,今之十二月而無冰,書冬溫。」

按《漢書五行志》,成公元年二月,無冰。董仲舒以為方 有宣公之喪,君臣無悲哀之心,而炕陽作丘甲。劉向 以為時公幼弱,政舒緩也。

靈王二十七年春魯無冰[编辑]

按《春秋》,魯襄公二十八年春,無冰。 按《左傳》,梓慎曰: 「今茲宋、鄭其饑乎?歲在星紀而淫於元枵,以有時菑, 陰不堪,陽蛇乘龍。龍,宋、鄭之星也。宋、鄭必饑。」元枵,虛 中也;枵,耗名也。土虛而民耗,不饑何為?

按:《漢書五行志》,襄公二十八年「春,無冰。」劉向以為先 是公作三軍,有侵陵用武之意,於是鄰國不和,伐其 三鄙,被兵十有餘年,因之以饑饉,百姓怨望,臣下心 離,公懼而弛緩,不敢行誅罰,楚有夷狄行,公有從楚 心,不明善惡之應。董仲舒《指略》同。一曰,水旱之災,寒 暑之變,天下皆同,故曰「無冰」,天下異也。桓公殺兄弒 君,外成宋亂,與鄭易邑,背畔周室。成公時,楚橫行中 國,王札子殺召伯、毛伯,晉敗天子之師於貿戎,天子 皆不能討。襄公時,天下諸侯之大夫皆執國權,君不 能制,漸將日甚,善惡不明,誅罰不行,周失之舒,秦失 之急,故周衰亡寒歲,秦滅亡「奧年。」

敬王十一年冬十月魯隕霜殺菽[编辑]

按《春秋》,魯定公元年冬十月,隕霜殺菽。 按《公羊傳》 何以書?記異也。此災菽也。曷以為異?書異大乎災也。

按:《穀梁傳》:「未可以殺而殺,舉重;可殺而不殺,舉輕。」

其曰《菽》,舉重也;

按:《漢書五行志》,定公元年「十月,隕霜殺菽。」劉向以為 周十月,今八月也,於卦為觀,陰氣未至君位而殺,誅 罰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也。是時季氏逐昭公,公死 於外,定公得立,故天見災以視公也。

考王六年六月秦雨雪[编辑]

按:《史記六國表》:「秦躁公八年六月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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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皇九年夏四月寒凍有死者[编辑]

按:《史記始皇本紀》云云。

按《漢書·五行志》,「庶徵之恆寒」,劉向以為《春秋》無其應。 周之末世,舒緩微弱,政在臣下,奧煖而已,故籍秦以 為驗。秦始皇帝即位尚幼,委政太后,太后淫於呂不 韋及嫪,毐封毐為長信侯,以太原郡為毐國,宮室苑 囿自恣,政事斷焉。故天冬雷以見陽,不禁閉以陟危 害。舒、奧,迫近之變也。始皇既冠,毐,懼誅作亂,始皇誅 之,斬首數百級,大臣二十人皆車裂以徇,夷滅其宗, 遷四千餘家于房陵。是歲四月寒,民有凍死者。數年 之間,緩急如此,寒奧輒應,此其效也。

二十一年,大雨雪,深二尺五寸。

按:《史記始皇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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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四年夏六月大雨雪[编辑]

按《漢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文帝四年六月, 大雨雪。後三歲,淮南王長謀反,發覺,遷道死。京房《易 傳》曰:「夏雨雪,戒臣為亂。」

景帝中六年春三月雨雪[编辑]

按《漢書?景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中六年雨雪。其 六月,「匈奴入上郡取苑馬,吏卒戰死者二千餘人。明 年,條侯周亞夫下獄死。」

武帝元光四年夏隕霜[编辑]

按《漢書武帝本紀》,四年夏四月,隕霜殺草。 按《五行

志》,武帝元光四年四月,隕霜殺草木。先是二年,遣五
考證
將軍三十萬眾伏馬邑下,欲襲單于,單于覺之而去。

自是始征伐四夷,師出三十餘年,天下戶口減半。京 房《易傳》曰:「興兵妄誅,茲謂亡法。厥災霜下殺五穀,冬 殺麥。誅不原情,茲謂不仁。其霜夏先大雷風,冬先雨, 迺」隕霜有芒角。賢聖遭害,其霜附木不下地。佞人依 刑,茲謂私賊,其霜在草根土隙間。不教而誅,茲謂虐, 其霜反在草下。

元狩元年冬十二月大雨雪民多凍死[编辑]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狩元年冬十二月,大雨雪,民凍 死。」 按《五行志》,「元狩元年十二月,大雨雪,民多凍死。 是歲,淮南衡山王謀反,發覺,皆自殺。使者行郡國,治 黨與,坐死者數萬人。」

元狩六年「冬十月,雨水,亡冰。」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六年冬,亡冰。先 是,比年遣大將軍衛青、霍去病攻祁連,絕大幕,窮追 單于,斬首十餘萬級,還,大行慶賞,乃閔海內勤勞,是 歲遣博士褚大等六人持節巡行天下,存賜鰥寡,假 與乏困,舉遺逸獨行君子詣行在所。郡國有以為便 宜者,上丞相御史以聞,天下咸喜。

元鼎二年三月大雨雪[编辑]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元鼎二年三月。 雪平地厚五尺。是歲御史大夫張湯有罪自殺。丞相 嚴青翟坐與三長史謀陷湯。青翟自殺。三長史皆棄 市。

元鼎三年春三月,水冰。夏四月,雨雹。

按《漢書武帝本紀》,「夏四月,雨雹,關東郡國十餘饑,人 相食。」 按《五行志》,「元鼎三年三月,水冰,四月雨雪,關 東十餘郡人相食。是歲民不占緡錢,有告者以半畀 之。」

元封二年大寒雪民凍死[编辑]

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西京雜記》,「元封二年大 寒,雪深五尺,野鳥獸皆死,牛馬皆踡蹜如蝟,三輔人 民凍死者十有二三。」

元封四年,夏民多暍死。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昭帝始元元年冬無冰[编辑]

按:《漢書昭帝本紀》云云。

元帝永光元年三月雨雪隕霜傷麥稼秋罷[编辑]

按《漢書元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永光元年三月 隕霜殺桑,九月二日隕霜殺稼,天下大饑。」是時中書 令石顯用事專權,與春秋定公時隕霜同應。成帝即 位,顯坐作威福誅。

建昭二年十一月大雨雪[编辑]

按《漢書元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建昭二年十一 月,齊楚地大雪,深五尺。是歲魏郡太守京房為石顯 所告,坐與妻父淮陽王舅張博、博弟光勸視淮陽王, 上以不義,博要斬光,房棄市,御史大夫鄭弘坐免為 庶人。成帝即位,顯伏辜,淮陽王書冤博,辭語增加,家 屬徙者復得還。」

建昭四年三月,雨雪。

按《漢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雨雪, 燕多死。谷永對曰:「皇后桑蠶以治祭服,共事天地宗 廟。正以是日疾風自西北,大寒雨雪,壞敗其功,以章 不鄉。宜齋戒辟寢,以深自責。請皇后就宮,鬲閉門戶, 毋得擅上。且令眾妾人人更進,以時博施。皇天說喜, 庶幾可以得賢明之嗣。即不行臣言,災異愈甚,天變 成形。臣雖欲復損身關策不及事已。」其後許后坐咒 詛廢

成帝建始四年夏四月雨雪[编辑]

按:《漢書成帝本紀》云云。

陽朔二年春寒[编辑]

按《漢書成帝本紀》,陽朔二年春寒,詔曰:「昔在帝堯,立 羲和之官,命以四時之事,令不失其序。故《書》云『黎民 於變時雍』,明以陰陽為本也。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陰 陽,薄而小之,所奏請多違時政,傳以不知周行天下, 而欲望陰陽和調,豈不繆哉!其務順四時。」《月令》: 「陽朔四年夏四月,雨雪。」

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雨雪, 燕雀死。後十六年,許皇后自殺。」

後漢[编辑]

章帝建初 年夏寒[编辑]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 按《韋彪傳》,彪拜大鴻臚, 以世承二帝更化之後,多以苛刻為能,又置官選職, 不必以才,因盛夏多寒,上疏諫曰:「臣聞政化之本,必 順陰陽。伏見立夏以來,當暑而寒,殆以刑罰刻急,郡 國不奉時令之所致也。農人急於務而苛吏奪其時; 賦發充常調而貪吏割其財。此其巨患也。夫欲急入 所」務,當先除其所患。天下樞要,在於《尚書》,尚書之選, 豈可不重?而間者多從郎官,超升此位,雖曉習文法, 長於應對,然察察小慧,類無大能。宜簡嘗歷州宰,素 有名者,雖進退舒遲,時有不逮,然端心向公,奉職周密。宜鑒嗇夫捷急之對,深思絳侯木訥之功也。往時 楚獄大起,故置令史,以助郎職,而類多「小人,好為奸 利。今者務簡,可皆停省。又諫議之職,應用公直之士, 通才謇正,有補益於朝者,今或從徵試,輩為大夫。又 御史外遷,動據州郡,並宜清選其任,責以言績。其二 千石視事雖久,而為吏民所便安者,宜增秩重賞。勿 妄遷徙,惟留聖心。」書奏,帝納之。

順帝陽嘉二年春寒[编辑]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不載。 按《郎顗傳》,「陽嘉二年正 月,公車徵顗,迺詣闕拜章曰:『頃前數日,寒過其節,冰 既解釋,還復凝合。夫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此言 日月相推,寒暑相避,以成物也。今立春之後,火卦用 事,當溫而寒,違反時節,由功賞不至,而刑罰必加也。 宜須立秋順氣行罰』。」臣伏案飛候,參察眾政,以為立 夏「之後,當有震裂湧水之害。」

桓帝延熹七年冬大寒[编辑]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不載。 按《襄楷傳》,延熹九年,楷 上疏曰:「前七年冬,大寒,殺鳥獸,害魚鱉。城旁竹柏之 葉,有傷枯者,臣聞於師曰:柏傷竹枯,不出三年,天子 當之。」

靈帝光和六年冬大寒[编辑]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光和六年冬,東海、東萊、瑯琊井 中冰厚尺餘。」

獻帝初平四年六月寒風如冬時[编辑]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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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黃初六年大寒[编辑]

按《魏志文帝本紀》:黃初六年:「冬十月,行幸廣陵故城, 臨江觀兵,戎卒十餘萬,旌旗數百里。是歲大寒,水道 冰,舟不得入江,乃引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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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帝嘉禾三年九月隕霜傷穀[编辑]

按《吳志孫權傳》:「嘉禾三年九月朔,隕霜傷穀。」

按《晉書五行志》,吳孫權嘉禾三年九月朔,隕霜傷穀。 案劉向說,「誅罰不由君,山在臣下之象也。」是時校事 呂壹專作威福,與漢元帝時石顯用事隕霜同應。班 固書九月二日,陳壽言朔,皆明未可以傷穀也。壹後 亦伏誅。京房《易傳》曰:「興兵妄誅,茲謂亡法。厥災霜,夏 殺五穀,冬殺麥。誅不原情,茲謂不仁。其霜夏先大雷」 風,冬先雨,乃隕。霜有芒角,賢聖遭害,其霜附木不下 地。佞人依刑,茲謂私賊,其霜在草根土隙間。不教而 誅,茲謂虐,其霜反在草下。

赤烏四年正月吳大雪[编辑]

按《吳志孫權傳》:赤烏四年:「春正月,大雪,平地深三尺, 鳥獸死者大半。」

按《晉書五行志》:「孫權赤烏四年正月,大雪,平地深三 尺,鳥獸死者大半。是年夏,全琮等四將軍攻略淮南、 襄陽,戰死者千餘人。其後權以讒邪,數責讓陸議,議 憤恚致卒。」與漢景、武大雪同事。

廢帝太平二年春寒[编辑]

按《吳志孫亮傳》,「太平二年春二月乙卯,雪,大寒。」 按《晉書五行志》,「吳孫亮太平二年二月甲寅,大雨震 電。乙卯雪大寒。」按劉歆說,此時當雨而不當大。大雨, 恆雨之罰也。於始震電之明日而雪大寒,又常寒之 罰也。劉向以為既已雷電,則雪不復當降,皆失時之 異也。天戒若曰,為君失時,賊臣將起。先震電而後雪 者,陰見間隙而勝陽,逆弒之禍將成也。亮不悟,尋見 廢。此與《春秋》魯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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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泰始六年冬大雪[编辑]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泰始七年五月,雪。十二月,大雪。

按:《晉書武帝本紀》:「七年閏月。」閏五月大雪,大官減膳。 按《五行志》,「七年十二月,大雪。明年有步闡、楊肇之敗, 死傷甚眾。」不聰之罰也。

泰始九年四月辛未,隕霜。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四月辛未, 隕霜。」是時賈充親黨比周用事,與魯定公漢元帝時 隕霜同應也。

咸寧三年八月大寒[编辑]

按《晉書武帝本紀》,「咸寧三年八月,暴寒且冰,郡國五 隕霜傷穀。」 按《五行志》,「三年八月,平原、安平、上黨、泰 山四郡霜害三豆。是月,河間暴風寒冰,郡國五隕霜 傷穀。」是後大舉征吳,馬隆又帥精勇討涼州。一作梁

太康元年三月河東高平霜雹傷桑麥[编辑]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太康二年春,隕霜。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二月辛酉, 隕霜於濟南、瑯琊,傷麥。三月甲午,河東隕霜,害桑。」 太康三年十二月大雪。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太康五年九月。大霜雪。

按《晉書武帝本紀》,「五年九月,郡國五大水隕霜,傷秋 稼。」 按《五行志》,「五年九月,南安大雪,折木。」

太康六年春,隕霜。

按《晉書武帝本紀》,六年三月,郡國六,隕霜傷桑麥。 按《五行志》,「六年二月,東海隕霜傷桑麥。三月戊辰,齊 郡臨淄、長廣、不其等四縣,樂安、梁鄒等八縣,瑯琊臨 沂等八縣,河間、易城等六縣,高陽、北陽、新城等四縣 隕霜傷桑麥。」

太康七年,雨赤雪。

按《晉書。武帝本紀》,「七年十二月己亥,河陰雨赤雪二 頃。」 按《五行志》。此赤祥也。是後四載而帝崩。

太康八年夏,隕霜。冬,大雪。

按《晉書武帝本紀》,「八年夏四月,隕霜傷麥。」 按《五行 志》,「八年四月,齊國、天水二郡隕霜,十二月大雪。 太康九年四月,隴西隕霜傷麥。」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太康十年四月,郡國《八》隕霜。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惠帝元康元年七月雝州大旱隕霜[编辑]

按《晉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五行志》云云。 元康五年。丹陽建鄴大雪。

按《晉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元康六年三月,隕霜。

按:《晉書惠帝本紀》:「六年三月,東海隕霜,傷桑麥。」按五行志

作隕雪疑誤

元康七年七月,隕霜。

按《晉書惠帝本紀》,「七年秋七月,隕霜殺秋稼。」 按《五 行志》,「秦雍二州隕霜殺稼也。」

元康九年三月,隕霜。

按《晉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三月旬有 八日。河南滎陽潁川隕霜傷禾。」是時賈后凶躁滋甚。 及冬遂廢愍懷。

光熙元年八月雪[编辑]

按《晉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光熙元年閏八 月甲申朔,霰雪。劉向曰:「盛陽雨水,湯熱,陰氣脅之,則 轉而為雹。盛陰雨雪,凝滯,陽氣薄之,則散而為霰。今 雪非其時,此聽不聰之應。」是年帝崩。

懷帝永嘉元年十二月冬雪平地三尺[编辑]

按《晉書。懷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永嘉七年十月庚午,大雪。

按《晉書。懷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愍帝建興元年冬十月庚午大雪[编辑]

按:《晉書愍帝本紀》云云。

明帝太寧元年二月三月隕霜十二月幽冀并三州大雪[编辑]

按《晉書明帝本紀》,「太寧元年二月丙寅,隕霜。壬申,又 隕霜殺穀。」「三月丙戌,隕霜殺草。」 按《五行志》,「元年十 二月,幽、冀并三州大雪。」

太寧三年三月,雨雪隕霜。

按《晉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三月乙丑。 雨雪。癸巳隕霜。是年帝崩。尋有蘇峻之亂。」

成帝咸和六年八月大雪[编辑]

按《晉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咸和六年八月。 成都大雪。是歲李雄死。」

康帝建元元年八月大雪[编辑]

按《晉書康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建元元年八月 大雪。是時政在將相,陰氣盛也。劉向曰:「凡雨,陰也,雪 又雨之陰也,出非其時,迫近象也。」

穆帝永和三年八月大雪[编辑]

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永和三年八月。 冀方大雪,人馬多凍死。」

永和十年五月,雪。

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年五月,涼州 雪。明年八月,張祚枹罕護軍張瓘帥宋混等攻滅祚, 更立張曜靈弟元靚。京房《易傳》曰:「夏雪戒臣為亂。」此 其亂之應也。

永和十一年四月,霜。十二月,雷雪。

按《晉書穆帝本紀》,「十一年四月壬申,隕霜。」 按《五行 志》,「十一年四月壬申朔,霜。十二月戊午,雷;己未,雪。是 時帝幼,母后稱制,政在大臣,陰盛故也。」

升平二年正月大雪[编辑]

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孝武帝太元二年冬大雪[编辑]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十二月, 大雪。是時帝幼,政在將相。陰之盛也。」

太元二十一年,安帝即位冬,大雪。

按《晉書安帝本紀》,二十一年冬十月「甲申,葬孝武皇 帝於隆平陵,大雪」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十二月連 雪二十三日。是時嗣主幼沖,冢宰專政。

====安帝隆安二年冬旱寒甚====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元興二年冬十二月酷寒[编辑]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興二年十二 月,酷寒過甚。是時桓元篡位,政事煩苛,識者以為朝 政失在舒緩,元則反之以酷。按劉向曰:「周衰無寒歲, 秦滅無燠年。」此之謂也。

元興三年正月甲申,霰雪,又雷。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正月甲申, 霰雪,又雷。」雷霰同時,皆失節之應也。

義熙五年三月大雪[编辑]

按:《晉書安帝本紀》:「義熙五年三月乙亥,大雪,平地數 尺。」

義熙六年正月丙寅,雪,又雷。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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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元嘉六年正月丙寅雷且雪[编辑]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元嘉七年二月,雪且雷。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元經》」云云。

元嘉九年十一月甲戌,雷且雪。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元嘉二十五年正月,積雪,冰,寒。

按《宋書文帝本紀》。二十五年春正月戊辰,詔曰:「比者 冰雪經旬,薪粒貴踊,貧弊之室多有窘罄。可檢行京 邑二縣及營署,賜以柴米」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正 月,積雪冰寒。

孝武帝大明元年冬大雪[编辑]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大明元年十 二月庚寅,大雪,平地三尺餘。明年,虜侵冀州,遣羽林 軍北討。」

明帝泰始三年閏正月大雨雪[编辑]

按《宋書明帝本紀》:泰始三年「閏月庚午,京師大雨雪, 遣使巡行,賑賜各有差。」

南齊[编辑]

高帝建元二年閏月己丑雨雪[编辑]

按《南齊書高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建元三年》十一月,雨雪。

按《南齊書高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十一月 雨雪,或陰或晦,八十餘日,至四年二月乃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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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天監元年大雪[编辑]

按《南史梁武帝本紀》:「天監元年十二月,大雪深三尺。 天監三年三月,隕霜殺草。」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天監六年三月庚申朔,隕霜殺草。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五行志》:三年三月、六年三月,並隕霜殺草。京 房《易傳》曰:「興兵妄誅,茲謂亡法,厥罰霜。」是時大發卒 拒魏軍於鍾離,連兵數歲。

普通二年三月庚寅大雪平地三尺[编辑]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五行志》:普通二年三月,大雪,平地三尺。《洪範 五行傳》曰:「庶徵之常雨也,然尢甚焉。雨,陰也;雪又陰, 畜積甚盛也。」皆妾不妾,臣不臣之應。時義州刺史文 僧朗以州叛於魏,臣不臣之應也。

大同三年六月霜七月雪[编辑]

按:《梁書武帝本紀》,「大同三年六月,青州胊山境隕霜。 七月,青州雪,害苗稼。」

按《隋書五行志》:「大同三年六月,胊山隕霜。七月,青州 雪,害苗稼。是時交州刺史李賁舉兵反,僭尊號,置百 官,擊之不能克。」

大同十年十二月,大雪,平地三尺。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五行志》:「十年十二月,大雪,平地三尺。是時邵 陵王綸、湘東王繹、武陵王紀並權侔人主,頗為驕恣。 皇太子甚惡之,帝不能抑損。上天見變,帝又不悟。及 侯景之亂,諸王各擁彊兵,外有赴援之名,內無勤王 之實,委棄君父,自相屠滅,國竟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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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永定三年正月丁酉大雪[编辑]

按:《陳書高祖本紀》云云。

宣帝太建十年八月戊寅隕霜殺稻菽[编辑]

按:《陳書宣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五行志》:「太建十年八月,隕霜殺稻菽。是時大 興師選眾遣將吳明徹與周相拒於呂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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